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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令可能激怒「瘋子」!律師勸「一招為上策」
品觀點
品觀點/品觀點綜合編輯
7月30日晚間8時許,台北市信義區威秀影城地下停車場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情殺案件。27歲谷姓女子準備前往工作時,遭22歲劉姓前男友埋伏攻擊。劉男將谷女拖入樓梯間後,以利刃割喉並逃離現場。目擊民眾發現谷女倒臥血泊中,緊急報警送醫,但因失血過多不治身亡。
警方調查發現,谷女與劉男原本在同一間夜店工作,但因劉男有暴力傾向而分手。案發前,劉男曾試圖與谷女復合未果,隨後變本加厲騷擾對方。谷女早在5月份就已申請保護令,並於案發前一日收到核發通知。然而,保護令並未能阻止悲劇發生。
檢方相驗結果顯示,谷女身上有30處銳器傷。劉男到案後仍指責谷女,聲稱是因氣憤而殺人。台北地院已裁定將劉男羈押。
此案引發社會對保護令實效性的廣泛討論。有網友質疑「保護令到底有什麼用?」、「法律真的保得住人嗎?」一名社工表示,保護令的存在並非為了「讓暴行消失」,而是為了提供法律上的保護。然而,當加害者已失控的情況下,即使有保護令也難以阻止悲劇發生。
律師陳宇安指出,保護令對理智的人或許有威嚇作用,但對「瘋子」完全無效。他強調,收到保護令或知道對方申請保護令時,往往是加害人情緒最高漲的時刻,容易受到刺激而採取極端行動。
專家建議,除了申請保護令外,受害者還應採取一系列自保措施,如更換門號、關閉社群帳號、搬離住處、改變通勤路線等,以降低被加害人找到的風險。在極端情況下,這些做法往往是保護自身安全的關鍵。
此案再次凸顯了現行保護令制度的不足之處。專家呼籲,應加重違反保護令的刑責,並賦予法院更積極的處置工具,如預防性隔離或強制訪視等。同時,社會大眾也應提高警覺,及時識別身邊人的求助訊號,共同構建更完善的社會支持系統。
面對如此嚴重的社會問題,相關部門應盡快檢討並改進現行制度,以確保每一條寶貴的生命都能得到應有的保護。同時,我們也呼籲遭遇家暴或恐怖情人的民眾,要勇於求助,並優先考慮自身安全。切記,生命安全永遠比誰對誰錯更加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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