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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析道教崇儉思想的內涵
勤儉節約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道教作為土生土長的宗教,歷來宣導節儉、樸素的生活。《道德經》第六十七章雲:“我有三寶,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儉,三曰不敢為天下先。慈,故能勇。儉,故能廣。不敢為天下先,故能成器長。”老子自認為有三件最寶貴的東西,其中第二件就是儉。在道教漫長的發展歷程中,崇儉思想不斷得到豐富,並在道教戒律中得到充分體現。
一、“少私寡欲”的生活準則
道教以老子的崇儉抑奢、少私寡欲思想作為教徒的生活準則,並上升到道德層面。
《道德經》第十九章有:“見素抱樸,少私寡欲。”老子希望人們減少欲望,過一種儉樸的生活。《道德經》中對“樸”的描述共有六章,分別是第十五、十九、二十八、三十二、三十七、五十七章,在這裡“朴”當作質樸、簡潔、樸素解。老子認為“儉故能廣”,只要人們堅持節儉,生活就會越來越富裕;執政者堅持節儉,國家就會越來越富足。如果“舍其且廣”(《道德經》第六十七章),不能節儉而一心想擴大,是不會有好結果的。《道德經》第五十三章說:“朝甚除,田甚蕪,倉甚虛。服文采,帶利劍,厭飲食,財貨有餘,是謂盜誇。非道也哉!”老子把當時過著驕奢淫逸生活的統治者視為盜魁賊首,主張“去甚、去奢、去泰”(《道德經》第二十九章),即去掉過分的貪求和過度的奢華。
《道德經》第五十九章還提出了“治人事天莫若嗇”的重要命題。所謂“嗇”,即是簡樸、節約之意。老子認為,只有以“嗇”這一理念去修身治人和敬畏自然,才能符合長生久視之道,從而達到天人和諧的人生境界。
《道德經》從長生久視的追求出發,闡明了節欲、崇儉的必要性,將崇儉抑奢、少私寡欲的理念與人的健康長壽緊密聯繫,將做人之道與養生之道密切結合。第十
二章寫道:“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五味令人口爽,馳騁田獵令人心發狂。”意思是沉溺於聲色犬馬等感官享受之中,將會大大地損害身體。有些人本來可以長壽,卻短命而終,也是“以其生生之厚”(《道德經》第五十章),即過分奉養的結果。
歷史上的高道以節儉為道士修行的要務,並對“少私寡欲”多有闡述。道教創始人張道陵在《老子想爾注》中說,學道之士不能貪圖世俗的任何事物,要“衣弊履穿,不與俗爭”。葛洪在《抱樸子內篇》中說,(學仙之人必須)“恬愉淡泊,滌除嗜欲”。全真教創始人王重陽直接反對大修道觀,表示“苟或雕梁峻宇,亦非上士之所作所為;大殿高堂,豈是道人之活計?!”長春真人丘處機每每告誡道眾:“每一衣一食,不過而用之。每計庵糧,不可積剩。治身衣物,不可貪求。”他本人更是“日止一食,門人供送者,唯許米麵,雖茶果餅餌,輒被苛責”。
二、“知足之足”的人生態度
道教的幸福觀宣導知足、淡泊的生活態度,鼓勵人們順應自然、清靜自心,安于儉樸的生活,更好地享受生活的美好,而不是被無盡的欲望所驅使。
《道德經》第四十四章有:“知足不辱,知止不殆,可以長久。”意為知道滿足就不會受到屈辱,懂得適可而止就不會遇到危險,這樣就可以保持長久的安樂。第四十六章又再次強調“知足”:“禍莫大於不知足,咎莫大於欲得。故知足之足,常足矣。”老子認為,最大的罪惡莫過於放縱欲望,最大的災禍莫過於不知足,知足才能保持恒久的滿足。《道德經》第三十三章還提出了“知足者富”的思想,意思是知足的人是富有的。老子將知足看作是最大的財富,引申來說,知足的人才能在人生的風浪中保持一份內心的平靜,客觀地認識和判斷自己的人生目標,靜待機遇,獲意外之福。
《道德經》提倡的“知足之足”的理念得到後代道士的進一步闡發。葛洪說:“禍莫大於無足,福或厚乎知止”,意思是一個人若在生命成長過程中不懂知足,最終必然會招來殺身之禍。相比之下,只有知其榮、守其辱、安其分、圖其志的人,才能安貧樂道地生活,福壽綿綿。唐代道士杜光庭在詮釋《道德經》名言“禍莫大於不知足”時稱:“夫罪之興禍,皆起於身,身之惡,由於心想。故身、心、口為三業焉。三業之中,共生十惡。十惡之內,貪罪欲深,故生死紛爭,皆因貪故。貪者,心業之一也。”
道教將“知足之足”的人生態度與修道成仙的理想結合起來,葛洪稱之為“真知足”,即“知足者能肥遁勿用,頤光山林。紆鸞龍之翼於細介之伍,養浩然之氣於蓬蓽之中。襤褸帶索,不以貿龍章之煒曄也;負步杖莢,不以易結駟之絡繹也。藏夜光於嵩岫,不受他山之改;沈靈甲于玄淵,以違鑽灼之災。洞息知止,無往不足。”若以這種“真知足”的心態來關注自己的生命成長,就能獲得“知天樂命,何憂何畏;安時處順,何怨何尤”的幸福感。
三、“當行節儉”的戒律要求
“崇儉”思想得到歷代道人的發揚,他們以儉治教,將其落實到道教的戒律中,《初真十戒》的“當行儉約”為最清晰的表述。
此外,道教戒律、科儀文書裡還有很多推崇儉約的內容。如《要修科儀戒律鈔》卷一,以貪欲、嫉妒、誹謗三者為不畏之事,並在戒律中明確規定了關於貪欲的戒條,如“不得貪財利貨”“不得殺生貪味”“不得貪求無厭”“不得貪嗔癡狠”“不得貪惜財賄”“不得貪惜珍寶,弗肯施散”等。另有《太上靈寶淨明飛仙度人經法》卷一所載十戒中第八戒也是“無忘儉約”,並解釋說:“凡所衣服食用,當知皆是元始祖炁化生。灰水蕩穢,不用修飾;粟麥充饑,不用珍庖”。《玄門十事威儀》也要求在使用諸物時“皆須儉約而已,補得等閒費用”。
道教歷史上幾次重要的發展、變革都是以制訂新戒律為主要標誌的,如王重陽創全真教制《重陽立教十五論》。新戒律中大都含有力行儉約的思想,如《重陽立教十五論》“蓋造”節中稱道觀“遮形”即可。
清初全真中興之師王常月將道教關於節儉的主張作為全真戒律,列入其著名的三壇大戒,如《初真十戒》第七戒:“不得貪求無厭,積財不散,當行節儉,惠恤貧窮”;《中極戒》第三十戒:“不得多積財物,不思散施”;《天仙戒》中也將“絕色聲法”作為“觀慧增益數十事不可稱量”之法。
第四十三代天師張宇初針對當時道教的實際情況撰寫了一部規誡著作《道門十規》,其中第三規強調“坐圜守靜”。所謂“坐圜”,指靜室;“守靜”即內煉修持。要求道士抵禦塵世的繁雜,修身煉性。而第六規“住持領袖”則是專門針對道門領袖而言的,其內容包括擔任住持領袖的條件、推舉選拔的原則等,其中最基本的要求就是“慈仁儉約,德量含弘,規矩公正”。
一直以來,道教宣導清靜莊嚴、樸素節儉,反對貪大求奢、追求排場的崇儉思想,對於道教宮觀的修建、道教活動的開展和道眾的學修生活都具有重要的指導價值。在快速發展的當代社會,道教崇儉思想還是提升社會道德風尚、促進個人身心健康、有效應對資源與環境壓力的有益資源,應深入挖掘闡釋,與時俱進發展和豐富,並持續弘揚傳承下去。
來源:道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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