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戊不朝真,究竟“戊”為何意?又何以不得朝真?
關於“戊禁”,原本只是道教高功行科或行法時諸多禁忌之一,歷代皆未曾加以渲染,但是近代以來的傳播卻犯了擴大化、偏執化等問題。
一部分人認為無所謂,戊日裡念經做法事或者上章進表照常進行,不用忌諱;一部分人認為必須有所謂,戊日裡不可以碰法器,不可以念經,不可以拜表上章焚香禮神。
認為無所謂的,以“戊日”可以刻印,可以畫符,可以煉將為依據,甚至有人以“道法自然”作為搪塞,認為上天有好生之德,道法自然,神明不會怪人為由,神明當然不會怪人,神明是慈悲的。
但是,如果一句“道法自然”就可以解決問題的話,那《道藏》中“威儀類”和“戒律類”的經典都可以刪除掉了;此外,看中戊不朝真的,以祖師經典為由,有經典確實提出了不可以燒香建齋,不可以上章奏表等,但被問到為什麼戊日可以刻印的時候也一時語塞,說不出具體緣由。
“戊禁”之說因此傳播開來以後,以致廣大信士無不戰戰兢兢。
那麼戊日到底是哪些事可以做?哪些又不能做?
這兩個問題難以作出絕對的回答,不過我們學道修行都以道經為本,所以引用道經中關於戊日的“禁與不禁”之具體專案作出回答。
一、什麼是戊日
我國傳統的紀年法,用十天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和十二地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按順序兩兩相配組合。
從甲子到癸亥,共六十個組合,週期迴圈,稱六十甲子,並以此紀年,紀月,紀日,紀時。
我國明確的有史料可查的最早干支記日是春秋時期魯隱公三年(西元前720年)二月己巳日,至今已有兩千七百多年了,這是迄今所知世界上最長的紀日法,用數學語言表述,便是“六十進位紀日法”。
在每六十天為一輪甲子的計算系統當中,中凡是逢戊子、戊寅、戊辰、戊午、戊申、戊戌這六天就叫“戊日”,也稱“六戊”。
二、“戊禁”的文化傳統
那麼,“戊”日為什麼與禁忌有關?
“戊”字,甲骨文本義指“戰斧”、“ 干戈”,是為戈、斧組合的威猛長柄武器。有的甲骨文將戰斧簡化了,金文承續甲骨文字形,此後篆文將戰斧變形——總的來說,在古漢語當中:“戊”的本義指戰斧。
武器者,宜靜不宜動,動輒殺伐傷亡者也,所以從甲骨文來說的話,“戊”作為武器,有禁忌之意。
此外,從十天干的方位匹配上來說,“戊”為天干序列的第五位元,屬性為陽。戊己中央土,戊為陽土,己為陰土。
《拾遺記》記載,黃帝出生在戊日。《滴天髓》:戊土固重,既中且正。靜翕動辟,萬物司命。
華夏文明起源于農耕,禮敬天地,所以傳統認為:春犯六戊,則令人促壽絕嗣,動土,則犯帝星;夏犯六戊,則令人眼目失明,飛災橫禍相侵,動土,則犯土府星辰;秋犯六戊,則令人遭瘟癟時病,動土,則犯五嶽四瀆;冬犯六戊,則令人官非口舌,耗散財物,動土,則犯後稷皇社。
戊日禁忌的形成,同時也是古聖先賢們站在陰陽、五行運化週期規律的宇宙觀來認識的。
正是在這樣的宇宙觀之下,可以說,所謂“戊禁”,乃是華夏先祖在經過對天地的長期觀察和農耕實踐所得出的經驗與結論。
因此,戊日禁忌依據物候的感應現象,應該上升到科學層面的嚴謹態度來進行認知。
三、道教對“戊禁”傳統的文化繼承
正是因為有了華夏先祖的這樣一份“戊禁”傳統,作為本土宗教,道教也將之納入了本土經教當中。
道經《抱樸子》云:“六戊者,是戊子、戊戌、戊午、戊申、戊寅、戊辰是也。此六日乃天地造化之期,獨道家之忌辰,天地逢戊則遷,出軍逢戊則傷,蛇逢戊不進,燕逢戊不銜泥”。
又說:“鶴知夜半,燕知戊己,而未達於它事也。”花草樹木、鳥獸飛禽比起貪欲的人類更知天時,明節候,順四時之度。
道經《太平廣記·禽鳥·千歲燕》中也記載:“齊魯之間,謂燕為乙,作巢避戊己。”戊己為土,燕子都知道在戊己日不銜土築巢,以免犯土。
“戊”,天干之一,代表土。“不”,否定介詞,否定、不可以的意思。“朝”,指古時臣見君為朝。“真”,代表道教的仙真祖師。
“戊不朝真”就是“戊日不要朝拜仙真祖師”的意思,但是,翻看道教相關的典籍後我們會發現,除了近代典籍中提及“戊不朝真”,古經中確實未見“戊不朝真”這四個字的記載。
不過,雖然在古書中沒有明確提出這“四個字”的表述方法,但意義卻早已有之(常以“戊禁”載於道經之上),否則不會空穴來風地提出“戊不朝真”的觀點。
現例舉古代道經當中出現的兩例“戊禁”:
據《九天神霄戊日禁忌》云:“昔漢武帝好道求仙,于元豐元年七月望日,感西王母降臨。帝問曰:世間蟲蝗,水旱之災緣何而至。王母曰:此皆下民無知,四季之內,六戊之日,犁除田地,冒犯陰陽之禁忌,致使水澤不降,百穀不收,民遭饑謹。帝曰:戊禁最重,如何攘解,可免此災?王母曰:戊禁最重,無法攘解,不推蟲蝗水旱之災,然四時所犯,各有災殃,當禁之。”
據《太上女青天律》云:“法官、僧、道等人,凡六戊日燒香誦經,建齋設醮,關申天曹者,喪體滅身。知而故犯,殃及九祖,萬劫不原,並無寬宥之門。若人非接法籙者,罪又減三等。惟道家戊日燒香,玄律最重,倘犯六戊禁忌者,並無解釋之法,可不慎之。禁戊不犯者,功德無量。”
近代書中提及戊日禁忌並將其歸納為“戊不朝真”的概念當是出於閔智亭道長(1924年5月5日-2004年1月3日)所著的《道教儀範》。
《道教儀範》中提到並解釋了“戊不朝真”,雖然《道教儀範》中引述的大部分道經在《道藏》中未見出處,只存于其它藏外的經書科書中,但“戊不朝真”基本表達了《道藏》中“戊禁”的意思及觀點。
四、道經中“戊禁”的具體專案
1. 建齋
《靈寶領教濟度金書》卷之三百一十九“齋醮須知品”揀日中載:“諸建齋,宜擇三元、三會、五臘、四始、十直、庚申、甲子、本命之辰,仍避六戊日、帝煞、聖忌歲破、月破、十惡、大敗、龍虎、罪至、受死等日。若與三元、五臘、三會重並,則不妨也。惟六戊、帝煞、聖忌,不可不避”。
2. 燒香
《道法會元》卷之七十八“雷霆妙契”載:“六戊日,雷神會合五嶽百司、三元九府曹宮于開陽上宮異靈景內,攢掠世人罪福功過輕重,削人福祿,促人壽算。並不可行持燒香祈禱”。
《道法會元》卷之一百七十一“上清童初五元素府玉冊正法”載:“凡香不得以口齧及用灶中灰火,勿使五辛菜,六畜皮毛爪甲,皆天人大禁。道家以六戊日不燒香,如有急切祈告者,惟戊辰,戊戌乃道父道母之忌,餘戊日亦聽從便也。如遇大風大雨,可暫止入靖,俟過,方可朝修。”
3. 上章
《道法會元》卷之一百七十九“上清五元玉冊九靈飛步章奏祕法”載:“天色大風晦暝,驟雨迅雷,電雹虹霓,並不得上章。如法封函,以桃栢香焚於烈焰中。如遇六戊日,不得上章。急切,告夜半前上之。惟戊辰戊戌天禁罰算,救病章亦不上禦,勞而無功。”
《道法會元》卷之二百五十二“太上混洞赤文女青詔書天律”載:“諸法官及道士俗人六戊日而燒香進章上表關申天曹者,滅身。知而故犯者,殃及九祖,風刀萬劫不原。佩籙者加三等”。
但是,戊日上章並非完全不可,“律曰:吉日,戊戌、戊辰,得上言功章。大慶之日,不得為他別奏余章。違律,考病百日。”可見並非每一個戊日都是凶,都需要忌諱,我們閱讀道教經典或歷代祖師論著,不可斷章取義,需上下前後全盤而觀。
4. 占驗
《靈棋本章正經》忌法“六戊日忌占,占必不驗。”
五、道經中“戊不禁”的具體專案
1. 步罡
《靈寶玉鑒》卷之二十一“飛神謁帝門”中有戊癸日起罡法。
《太上六壬明鑒符陰經》“玉女反閉局”中載此法行法之時需“卻從當日干上入局,戊日從幹入,己日從坤入”。
2. 書符
《上清天樞院回車畢道正法》載:“夫上清九獄神符者,治人間精邪為害,惡毒興妖......凡書此符,須六戊日可篆,餘日不可篆”。
3. 刻印
《黃帝太一八門入式秘訣》中載六戊印要在六戊日刻。
4. 祭將
《道法會元》卷之五十七“上清玉樞五雷真文”中“請兵”祭煉要“擇六戊日祭之”。
《高上神霄玉清真王紫書大法》卷之九“治病捉邪十幹游奕將”中不同幹日用將為:“甲日將,張遷。統兵將,普與。吏兵,三千人.........戊日將,秦志。統兵將,仲文。吏兵,九千人。此十幹將,各隨直日使用,敕水解穢,鎮宅驅邪”。
5. 祭雷
《道法會元》卷之一百二十四“上清雷霆火車五雷大法”中祭五雷要在六戊日:“火師曰:凡祭五雷,須選六戊日,龍會之日”。
6. 存神
《洞真太一帝君太丹隱書洞真玄經》載:“常以本命日,或正月一日,或以六戊日正中,兆冠帶入室,北向再拜”行持。
7. 懺悔謝過
《上清洞真解過訣》“劉先生辰巳五德日為先人舉家謝過第六”載五德日是謝過非常重要的日子,五德日其中就有戊辰日,為:“甲辰、丙辰、戊辰、庚辰、壬辰、己巳、辛巳、癸巳、乙巳、丁巳”。
8. 刻令
《道法會元》卷之五十七“上清玉樞五雷真文”中論權杖載:“凡行五雷大法,申發表章,祈晴請雨......若不申明號令,則將帥不行,吏兵不肅。凡欲造權杖,先選吉日,齋沐身心,奏聞上帝,申牒雷霆所屬去處......取戊子、戊寅、戊辰、戊午、戊申、戊戌,乃六龍會日,于高原或罕人行處祭之”。
對於戊日是否能夠誦經之事,唐代的《要修科儀戒律鈔》,在這部經典的第十一卷中,寫到:“律曰:月朝、月半、月晦、戊辰、戊戌,唯應禮拜,修誦經文,不得奏章、啟訴。違律者,水官考,罰六十日病”。
此經明確給我們點出了戊辰、戊戌這些戊日“唯應禮拜,修誦經文”,為什麼不可以誦經呢?顯然是可以的。
(道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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