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發表人: morpheus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法律常識] 網路遊戲罵人,對方說要告...怎辦? [複製連結]

Rank: 2

狀態︰ 離線
11
發表於 2008-5-9 08:07:52 |只看該作者
是可以告你的~如果他真的有心的話
但通常都是嚇唬人的
如果真的真的真的~怕的話
就先在線上道個歉吧

Rank: 4

狀態︰ 離線
12
發表於 2008-5-17 02:17:46 |只看該作者
哪那麼多美國時間打官司壓?
何況有沒有損失什麼金錢,

我舉個例子好了,
我之前出車禍,很嚴重的那種,
警察之後也是說:「你們看要不要私下和解」語氣很輕緩的帶過,好像沒什麼事一樣,
我當下很想叫警察跟我一樣   飛離地面3公尺,然後翻滾10公尺,腳在插到鋼筋上,
哇勒∼∼∼∼我都傷成這副鬼德性了!還不授理壓?

何況你們這種不痛不癢的事情。
---------------腦中閃過無聊的想法----------------------------
不如你也拍照存證,
然後反告訴她,你是唸法律系的,
你家都是律師,吃飽閒閒等她告,聽他在亂說話,
順便警告她,這件事情是她錯在先,
所以你勝訴的機會幾乎是100%。
---------------請不要納入參考範圍----------------------------

還有∼請不要以為在網路上,互相不知道是誰,說話就可以肆無忌憚,
說話也是留點餘地∼不然真的遇到比較強硬作風的人,
耍賴可是沒用的唷!
別忘了∼在網路上的妳,是有IP的,
換句話說,你電腦也是有身份的,
有心的人,當然有辦法知道你是誰,
反正你不犯人,人家來犯你,你也無須太在意,
畢竟網路上罵一罵嗆一嗆,你也不會痛,
不必太在意那些無聊的字句的,
否則就是你太庸人自擾了!
將電腦關起來,你會感覺好一點。
已有 1 人評分SOGO幣 收起 理由
冷月吟荷 + 5 您的真誠回覆內容精闢,堪為表率,值得鼓 ...

總評分: SOGO幣 + 5   查看全部評分

Rank: 4

狀態︰ 離線
13
發表於 2008-8-7 15:29:58 |只看該作者
網路上耍嘴炮的人這麼多,要告也告不完

Rank: 2

狀態︰ 離線
14
發表於 2008-8-8 04:17:29 |只看該作者
網路發表言論部分必須千萬小心,
近期有位朋友,在部落格,網路遊戲及其他網站留言,
並無髒話及漫罵等情形發生,
只陳述事件始末,但對方提出告訴,
告他毀謗,緊接著法院傳票就來了,
一開始他並不加以理會,
後來居然被警察抓了,
奉勸各位大大網路發言真的要小心,
在法律上絕對沒有不知者無罪這種事.
導致他目前變成多項罪名纏身.
結論:網路遊戲不要玩,多陪陪家人及朋友,出去運動也不錯,畢竟大家都喜歡陽光的人.
已有 1 人評分SOGO幣 收起 理由
朋友二號2 + 4 您的真誠回覆內容精闢,堪為表率,值得鼓 ...

總評分: SOGO幣 + 4   查看全部評分

努力生活,適應改變.

Rank: 2

狀態︰ 離線
15
發表於 2008-8-8 23:53:19 |只看該作者
如果這樣就告的話!!那X谷那博弈遊戲不是麻煩大了..
不只讓你有快捷鍵說人豬頭!!還附上一個豬頭的圖案咧~~

Rank: 5Rank: 5

狀態︰ 離線
16
發表於 2008-8-9 18:19:05 |只看該作者
嚇人的吧...
用罵的是還好
如果是詐騙 盜帳號那種就有可能囉 !!!
之前就有朋友玩楓X谷被騙錢
到最後真的有抓到
對方還賠了2萬多台幣@@
所以在這提醒各位愛玩線上遊戲的玩家
玩遊戲還是遵守遊戲規則比較好喔 !!!
畢竟玩遊戲本來就是為了娛樂
千萬別因為遊戲而惹禍哦^^
已有 1 人評分SOGO幣 收起 理由
冷月吟荷 + 3 感謝您的回帖~歡迎常來^_________^

總評分: SOGO幣 + 3   查看全部評分

Rank: 4

狀態︰ 離線
17
發表於 2008-8-9 20:38:15 |只看該作者
是可以告的 已經有人被告囉而且是成立的

Rank: 5Rank: 5

狀態︰ 離線
18
發表於 2008-8-10 11:40:09 |只看該作者
這樣就要告...
那麼這樣的話全台灣的律師事務所早就忙死了!!
頭像被屏蔽

禁止訪問

狀態︰ 離線
19
發表於 2008-8-10 15:04:09 |只看該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發言或禁止訪問或刪除帳號,本文內容已被系統自動屏蔽。

Rank: 3Rank: 3

狀態︰ 離線
20
發表於 2008-8-12 23:14:43 |只看該作者
針對你的問題!我在生活優遊區有看到!

請看  標題:網路發言之你犯罪了嗎!?(請大家看看)

網路誹謗:將觸犯刑法第310條的毀謗罪;刑責:意圖散布於眾,指謫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毀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公然侮辱行為:將觸犯刑法第309條的公然侮辱罪;刑責: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罰金。
網路恐嚇:將觸犯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刑責: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
處理程序:以上行為均侵害了個人法益,是屬於犯罪行為,司法機關有追訴犯罪的義務,因此只要檢具相關犯罪事實(以論壇來說,請論壇管理員將該篇文給予保留,且避免內容更動,並紀錄被告當日IP位址),向檢察署或是警察機關提出告訴,檢察署或是警察機關就會發動刑事訴訟程序,將犯罪行為人揪出,追究其刑事責任。
民事責任:在網路上公然侮辱或毀謗他人,在民事方面是侵害了他人的人格權【名譽】,因此被害人可以依民法第18條、第184條、第195條,請求損害賠償。

其實是有法可治的!只是這畢竟不是常見的∼處理程序可快可慢!發言小心呀
請注意︰利用多帳號發表自問自答的業配文置入性行銷廣告者,將直接禁訪或刪除帳號及全部文章!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4-4-28 14:11

© 2004-2024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