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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Abraham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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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抒發] 真希望香菸一包賣500元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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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發表於 2009-1-11 22:45:51 |只看該作者
偶覺得抽煙和沙拉油煙都沒比連續放屁可惡,哇哈哈哈...

抽煙罰錢會不會賺的太髒啦,啊乾脆就禁止賣煙咩.

沒交易就沒污染.不要沒事有事就找老百姓提款,

偶建議賣煙的關三年,啊抽煙的關一年半.

又要抽煙稅又要罰抽煙的錢,這和口念經手摸奶有蝦米兩樣?
上聯"ㄜㄚ煎不加ㄜㄚ"        下聯"注音文不加注音"
         
                  橫批:搞家安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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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發表於 2009-1-12 00:46:53 |只看該作者
其實今天新法上路
我才發現....
對我影響不大....
因為我自己很討厭我抽菸的樣子
所以都是在沒人的地方或是標誌吸煙區的位置
板大你太嚴重了
吸演者的確常被妖魔化
尤其是最近又報導三手菸會致癌
真的讓人很悶....
都躲起來了也噴過口噴了
衣服不小心沾染煙味也會被人嫌棄
這種感受真的很討厭
但是.....
雖然香菸的致癌率還比
汽機車廢氣,烤肉的煙,炒菜的油煙還要低
可是他就是最難聞阿(對不吸煙者來說)

煙民們是要團結沒錯
但不是一昧的抗議法條怎樣
為何不團結做好形象
安分守己的在規定區域呢?
要暴動等到健康捐開始漲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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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
發表於 2009-1-12 02:31:59 |只看該作者
反抽菸為何不去反煙商~~沒有賣就沒得抽呀~~

抽菸的人阿就乖乖待在可以抽的地方抽嘛~~不就沒事
那沒抽菸的人~~甚至於極度厭惡的呢~~就去想辦法推行~~
抽菸判死刑呀~~因為照你們描述抽菸的人好似都十惡不赦一樣
關於這事呢~~還是要等更完善的法則修訂出來~~
剛開始實行總會有許多不盡人意~~
這都是要等政府在修訂~~
我們這些小老百姓在這吵翻天也沒多大的用處呀~~
大家心平氣和逛S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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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發表於 2009-1-12 11:41:56 |只看該作者
建請立法
吸煙如同吸毒,叛重罪
製煙.販煙處死刑
以徹底解決煙害問題,強化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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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
發表於 2009-1-12 12:46:43 |只看該作者
中國在清未至抗日戰爭,台灣在日治時期,鴉片是合法專賣和合法吸食的,想當年由合法轉變為禁止的過程中,也會有很多癮君子反對,甚至有人會說我自已的性命自已負責,但到今天應該沒有人會讚成吸食鴉片或海洛英吧,這是社會進步的過程,在可接受的圍內逐步減少對人類健康有害的習慣和環境,能接受這種觀念,才能提升人類的素質,若要求廚房不能排放油煙甚至汽車不能排放廢氣之後,才能禁煙,也等於罪犯要求全世界的罪犯押光後才能抓我一樣,是很無理的要求,當然以後某一天法律可能限制廚房排放油煙或汽車排放廢氣,我們也樂觀其成,目前先從二手煙著手打擊面會較小。
當初推行噪音防治法,垃圾分類,垃圾不落地等政策時也有很多人反對,到了今天多數人習慣以後,應該感覺到生活品質確實有提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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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回應畜牲與莠民
莠民不知道自己無知
畜牲不承認自已無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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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武十字勳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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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發表於 2009-1-12 12:56:26 |只看該作者
吸煙當然不是罪人..
但當影響到他人健康權益的時候.請捫心自問...
快樂似神仙的吞雲吐霧.ㄧ己之私卻要他人陪葬.豈非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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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
發表於 2009-1-12 14:11:53 |只看該作者

煙害防治法.....

新的煙害防治法上路

我想所有的百姓都在等著看

有想看到改革的 也有想看到笑話的

我十分肯定 不抽煙的人 應該要有人權

不應該被二手煙所污染

但法律會不會有點矯枉過正?!

昨天看新聞  有商家因為擺放煙品的櫃子有兩面而被罰?!

要不要叫它們乾脆別賣煙 反正賣煙也賺不了幾個錢~

我想應該是不行吧~

這樣公賣局是會倒閉的~~

我們買煙 要課徵健康捐 不賣煙 也會減少政府收入的

我相信大部份抽煙的人  也都已經習慣在室內盡量不抽

尊重不抽煙的人

但是現行的法律  有沒有尊重一下我們這些抽煙的人

連吸煙室都不行?  這樣會不會有點豬頭阿~~?

我的辦公室兩個位置 兩個人都抽煙

這樣也不行抽嗎? 對的! 答案是會被罰一萬~

比起香煙~ 我倒覺得酒對大家的影響是更大的

一年因為喝酒肇事的 鬧事的 打架的 失身的 一大堆

怎麼不乾脆禁一禁呢!?

或是有另外一個方法

要不要政府這些官員們 民意代表們

把香煙和酒類 直接定義為第三級的毒品

不就簡單的多了嘛........


不知道有沒有人在號召
對煙害法的抗議
我應該就會去參加
如果兩三百個人在"路中間" 合法的抽煙

應該很壯觀吧~~ 呵呵...


這個主題 本區已經很多了,討論到快要抓狂了,又再開帖 真是傷腦筋
暫時設權限,考慮是否合併了   loong~


《 本帖最後由 loong 於 2009-1-12 15:0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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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
發表於 2009-1-12 15:52:43 |只看該作者
一個是沒有選擇,一個是自我選擇...母愛啊.....別拿來比較,因為你們不夠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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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
發表於 2009-1-12 16:52:30 |只看該作者
對呀 ! 想社會進步就必定要禁煙,
提升我們人類生活的素質,
不然... 到處是吞雲吐霧的癮君子,
到處都是煙的臭味,環境真的差很多,
我對煙味也很敏感,一聞到煙味就頭痛,想嘔吐...
廚房的油煙卻是生活必需品, 禁那個是沒道理的,
至於汽車排放的廢氣, 真的也要設法改善,限制...
可能日後要改用電動車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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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
發表於 2009-1-13 09:59:49 |只看該作者

政策大轉彎 醫院車站10米外可抽菸

菸害防制新法上路才第二天,政策出現大轉彎!國民健康局十二日宣布,原本必須全面禁菸的醫院、車站,放寬為「服務作業場所」十公尺外可抽菸,寺廟的開放空間也不受禁菸規範。對於國健局這項新的行政解釋,醫院被搞得一頭霧水,紛紛打電話詢問「十公尺」如何認定?


對於國健局擴大解釋,也是文化大學法學院院長的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表示,菸害防制法明文規定,車站、醫院不分室內外全面禁菸,只要是車站、醫院的管理權限範圍內都禁菸,立法者並未授權給行政單位可如此擴大解釋。


十公尺從哪量起 恐有爭議


廟宇不屬禁菸場所也有疑義,依第十五條第一項第十三款規定,「其他供公共使用之室內場所」應全面禁菸,廟宇顯而易見應屬供公共使用的室內場所,理當全面禁菸。


菸害新法上路,不少老菸槍抱怨,車站、醫院全面禁菸,連戶外停車場也不能抽,實在說不過去。


國民健康局長蕭美玲昨天上午指出,原本希望各醫院可自行決定戶外禁菸的範圍,但大部分醫院都沒有實施,所以由國健局統一標準。即醫院、車站等全面禁菸場所,並非都不能抽,只要在建築物十公尺之外,就可以抽菸。


對於國健局這項行政解釋,醫院被搞得一頭霧水,紛紛打電話詢問「十公尺」如何認定?要從哪裡測量起?部分醫院原本推動「無菸醫院」,聽到國健局的新政策後,決定等收到公文再考量如何配合實施。


對於各方疑慮,蕭美玲昨天傍晚再度說明,菸害防制法一下子規範太多禁菸場所,許多醫院院區廣大,執行上確實有困難,她還是希望醫院全面禁菸,這個解釋是讓醫院可在建築物周邊畫出明顯界線,讓陪病家屬抽菸時有所依據。


院區明確醫院 仍全面禁菸


不過,因為被董氏基金會指「違法」,衛生署與國健局官員昨天晚上漏夜開會討論,至晚上八時半才針對「服務作業場所」進一步規範,若院區明確的醫院,如三總、榮總全院禁菸;若是開放空間、院區不明確的醫院,如台大醫院,須距建物外十公尺以上,才可設置吸菸區。


依最新解釋,台北車站也屬院區不明確場所,也可在十公尺外設置吸菸區。


至於寺廟是否需要禁菸,國健局表示,廟宇不屬菸害防制法規範的禁菸場所,可由各寺廟管理者自行指定,原則上,「看得到天空的地方」可抽菸,室內仍禁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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菸害防制法實施了
很多人拍手叫好
但吸菸族卻很憋
我本身不抽菸
但不反對別人抽菸
我覺得這個法案很怪
明明有助於大家的健康
但配套措施都沒做好
像日本就是直接跟你說
哪些地方可抽
哪些地方不行
為何台灣不能劃格子或設立招牌
導致實行起來民怨不斷
我記得桃園市之前中正路為了取締違規停車的問題
導致商家串聯舉黑布條抗議
但在一番爭執後
才規劃停車格
為何不先畫停車格呢
政府的做事有點本末倒置
政府應該讓人民有所依歸跟遵從
個人淺見
若發言不當請刪文


最近這類議題實在太多,考慮合併中,暫設閱讀權限
loong~


《 本帖最後由 loong 於 2009-1-15 12:4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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