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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
我記得好像還有其他分類:
檢察署(行政院法務部所管)..專管刑事案件(限起訴)
--> 可以緩起訴.不起訴
法院(司法院所管)
-->發款.拘役.徒刑.等等確定判決~
-->扣押.處份.執行.假扣押.假處份.假執行~
-->開票~監聽票.羁押票.蒐索票等~
-->超多的~寫不完
又分一般審判級~就是一二三審
特別審判級~抗告.再審~
審判級下面有一個叫管轄權~
簡單說~你要給哪個法院判(民訴1~26都是)
按事件性質又分~~
行政法院~ 國家侵犯到你
民庭法院~ 訴訟及非訟~
訴訟 就是要言詞辯論 ~電影看到那些..
非訟 法院按法規裁定 ~司法事務官的工作.若發生言詞辯論.回到法官手裡..
刑庭法院~ 殺人.強劫.放火.偷竊.下三爛的都是 (少年法庭.軍法庭要移送)
憲法法院~ (還躺在立法院)...現在是大法官解釋
簡易庭~ 小額訴訟(50萬元以下)..一次審判終結~
刑庭跟民庭很好分......簡單說~一個會被關一個不會..
行政法院跟民事法院很難分~(有時後還會到大法官那邊去)
例如說~
政府徵收你的土地.你主張政府沒有權力~
你的主張沒權力要到行政法庭~
結果~國賠法要到民庭去~
後續還很多很多~
最重要的是~~
你不知道要去哪個法院..又沒請律師~
你抓個大概(別太誇張)~
去民事或行政法院上訴(民事比較方便)~
不要填哪個法院~
給法官去填空就好~
再不懂~~
去犯罪一下就~
全懂了~
你說呢?
《 本帖最後由 dikgto 於 2009-3-28 23:34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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