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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言情] [衛小游]老地方見[全文完]  關閉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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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身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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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6-7 00:55:59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 x 1
老地方見 作者:衛小游

一場喜宴  
讓她失去曾經以為是永恆的一段戀情  
也讓她遇見了同病相憐的他──  
儘管她花了一整晚將所有心酸苦楚向他傾訴  
還莫名其妙的和他睡在同一張床上  
他們兩人仍舊是沒有交集的兩片浮萍  
在世界各地飄蕩  
對她而言,他是個不算陌生的陌生人  
她卻在短短三年間  
與他「萍水相逢」了十一次  
這樣湊巧的緣分多得讓她不禁開始期待──  
下一次……  
會是在巴黎、紐約、東京,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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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6-7 00:57:07 |只看該作者
第一章

    二十六歲生日這一天,我跟我男朋友張家豪相約到四年前我們第一次約會的淡水去重溫舊夢。

    五點下班後,家豪開著他那輛福特來出版社接我,被同事逮到,玩笑地問我何時請喝喜酒。

    我用一個笑容將這問題打發掉。

    家豪沒有向我求婚,我想,也許還不是時候,可我又想,雖然還不到那時候,但也應該快了,畢竟我們已交往了四年。

    四年不算長,但以現代人速食愛情的態度來說,已經是一個奇跡。

    我對我們的未來頗有信心。

    我覺得我們會一直走下去,就如同這一路上順暢無比的車行。

    淡水這幾年改變不少,過去古色古香的味道漸漸被商業觀光的氣息所掩蓋。

    記得我們第一次到淡水來時,晚餐是鐵蛋跟阿給,時隔四年,舊地重遊,今晚,我們的晚餐卻是自助式的蒙古烤肉。

    在現代化的餐廳吃著烤牛肉片的同時,我心裏有些悵然,好似滄海桑田、物換星移而人事全非這種詩人時常感歎的情緒突然從詩句裏蹦到眼前來。

    我不由得深深歎了口氣。

    家豪察覺了,問我:「歎什麼氣?」

    我搖搖頭,說:「沒什麽。」

    於是我們又低下頭各自解決自己面前的食物。

    填飽肚子後,我們沿著河堤散步。

    夏夜的風徐徐拂在臉上,有一絲涼意,但還不到冷的地步。

    我穿著單薄的短袖上衣,家豪要把外套脫給我,我說不用,他也就沒特別堅持,只說:「冷要告訴我。」

    我點點頭。

    他是瞭解我的,他知道我不是那種嘴裏說「no」,心裏卻喊著「yes」的人。

    所以我說不用,就是不用,很單純,沒有其他的意思。

    我們沒有牽手,只是肩並著肩,慢慢地走。彼此的體溫透過一點點身體上的接觸傳到對方身上,在這微涼的傍晚,平添一絲溫存。

    不知道走了多遠,家豪突然握住我的手,我們停了下來,眼眸專注的看著對方。

    家豪的眼睛透露出一種我從來沒發現過的感情,那是什麼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此時此刻的他與以往似乎有些不同。

    他要做什麽?或者,要說什麽呢?

    我耐著性子,等待他開口。

    風吹亂我的發,他伸手將那綹頑童似的發往我耳後撥。

    他的手粗糙且指節分明,是一雙慣於勞動的手——我判斷他是個殷實而腳踏實地的好男人,正是從認識他這雙手開始。

    他的手讓我安心的把感情放在他身上。愛情是女人一生裏最大的賭注,最好是贏,因為我不是輸得起的那種人。

    我捉住他欲收回的手,放在臉上輕輕地摩掌。此刻的我像一隻渴望主人垂愛的貓,我想找到一個能夠令我安心地依偎著的男人,我不需要他用金錢供養我,因為我有工作,我能負擔自己的生活,我只希望他能給我真摯溫柔的呵護——

    我渴望被愛。

    「亞樹。」他喚我。

    我抬起頭,仰臉看他。

    家豪卻在這時抽回他的手,我有些愕然,但隨即平復過來。

    「什麼事?」我故作輕鬆地問,儘管我心裏漸漸緊張起來,胃部開始糾痛了。我有預感,今晚將是我倆關係產生變化的關鍵。

    也許他……他準備向我求婚了!

    我為這想法緊張到手心冒汗。

    若他開口了,我是不是就答應……

    倘若他果真開口,而我也打算點頭,那麼我該表現得很歡欣,還是很訝異?或者,受寵若驚……也許也故作一點矜持?

    我的腦袋開始胡思亂想起來。

    齊亞樹,你千萬要鎮定!我告訴自己。不管今天張家豪這個人跟你說了什麽,你都要好好的、慎重的考慮、回應。

    家豪有些吞吐,我鼓勵他:「家豪,有話直說啊,認識我這麽久了,你還擔心我會笑你嗎?」其實我心裏也忐忑不安得很,但此時此刻,我必須要表現得大方一點。

    家豪眉頭糾結地看著我,眼底仍有幾分遲疑。

    我握住拳,多希望我有一眼看穿人心的能力,這樣我就能知道他究竟有什麼話要跟我說,我也就不必猜得這麽辛苦,等得這麼無措——偏我沒有那種特異功能,我只好靜靜地等下去。

    也許是沒有走動的關係,這時候吹到身上的風令我覺得有些冷了。

    我用手臂環住自己,就在這時候,我聽見他說:「冷嗎?我送你回去吧。」

    我錯愕的瞪大眼。

    這不是他原來想說的話吧!什麼緣故讓他突然把話吞回肚裏去?

    我欲追問,但一陣陣的海風讓我顫抖不已,我沉默的跟著他走回到停車的地方。

    上了車,氣氛變得有些怪。

    心裏煩惱著該不該問,最後,還是決定放棄了。我心想:如果家豪想說,他自然會開口的,不必我逼他。

    回到熟悉的地方,家豪把車停在我公寓門口。

    我拉開車門,回頭問:「要不要上來喝杯咖啡?」平常我不常邀他進我房子,因為工作太忙,房間常常亂七八糟,沒時間整理——我哪里好意思請男友參觀狗窩。

    但今天不一樣,今天是我二十六歲生日,而昨天我才剛整理過房子,所以可以招待客人。

    家豪遲疑了一下,點頭,跟我上樓。

    公寓有六層樓高,我住五樓。

    由於公寓的建築年代有些遙遠,所以沒有裝設電梯,上下樓都得爬樓梯。

    五樓高耶,所以我每次出門回來,都累得像條狗。

    回頭看家豪,他默默跟在我身後,大氣不喘。

    總算爬上了五樓,我從皮包裏掏出鑰匙,開門,在玄關處脫下鞋,請他進屋。

    讓他隨意坐,我閃身到廚房燒開水。

    從櫥櫃裏找出兩包即溶咖啡,翻出兩隻杯子,洗杯、熱杯後,就直接沖咖啡。

    端著咖啡走到小客廳,家豪正翻看著我出版社出版的書。

    一本被政治人物與新聞媒體以偏概全地批評到體無完膚,有著美麗的插畫封面和天馬行空的內文的那種書籍。

    我把一杯咖啡放到他面前,他擱下書,說:「你打算一輩子待在這家出版社?」

    我聳肩,喝了口咖啡,說:「沒有意外的話,或許。」

    他拿起咖啡,間:「結了婚以後呢?」

    結婚?這是暗示嗎?我屏氣凝神,小心翼翼地答他:「你不認為雙薪比較適合兩個人的小家庭嗎?」我偷偷打探他的心意。

    「嗯。」他淡淡哼了聲,再沒其他表示。

    我有些失望,端著咖啡慢慢細啜,偶爾偷偷瞄他一眼。

    「亞樹。」他喚我。

    「嗯?」我立刻又精神抖擻起來。

    他從外套口袋掏出一隻方盒來,遞到我面前。

    「生日快樂。」他說。

    「啊,你記得。」我有些感動,儘管早知道他並沒有忘記今天是我生日,但過去他從未送我禮物,雖然說是我要他不必破費,不過收到禮物的感覺還是很棒。

    我收下那只盒子,問:「可以拆開來嗎?」

    他點點頭。

    我小心地拆開精美的包裝。

    裏頭是一隻絨布錦盒。

    我猜想盒裏是珠寶或首飾之類的。

    這想法令我又緊張起來。會是一隻戒指嗎?求婚的暗示?

    家豪向來不善於言詞,所以想到趁著我生日用指環來向我求婚?

    我雙手微微顫抖,打開那只盒子——

    「喜歡嗎?」他問。

    不忍令他失望,我說:「很漂亮,謝謝你,不好意思,讓你破費了。」

    「我幫你戴上。」他說。

    我點點頭,讓他替我戴上項鏈。

    原來盒子裏不是指環,而是一條白金鑲藍寶石項鏈。

    家豪替我將項鏈戴上,藍寶石緊貼著我胸前的肌膚,傳來冷涼的溫度,我不禁打了個哆嗦。

    我將寶石拈在手指上把玩。天藍色的寶石約有花生米大,成色透明無瑕,像黑夜裏的一點寒星,吐息冷冽;又像一顆人魚的眼淚,盈滿哀愁。

    他的手擱在我頸後,若有似無的摩挲著。

    我有些迷醉,恍惚裏仿佛聽見他的歎息。

    一個男人的歎息……

    男人的心思往往隱藏得很縝密,他們不輕易在人前洩漏自己的情緒。

    如果沒有特別留意,也許這歎息,就只是歎息。

    但我留意到了。

    因為今天較以往格外不同。

    今天是我二十六歲生日。

    今天我們又回到了昔日約會時的淡水河邊。

    今天他除了一聲「生日快樂」的祝福外,還送了一條藍寶石項鏈給我。

    今天……今天他欲言又止,話語吞吐中分明透露出不尋常的氣息,雖我不知這究竟意味著什麽。

    我感覺到他的手離開我的後頸,從肩背緩緩遊移到我腰側,隨即他輕抱住我的腰,我們貼近著的身體有燃燒的趨勢。

    過去我們的交往純情得像五十年代的情侶,親密的接觸除了牽手、擁抱以外,就只剩幾個禮貌性的吻。今晚,要跨越這界線了嗎?

    我僵直著身體,留意他進一步可能的舉動。

    時間一分一秒在等待的過程裏流逝。

    末了,他強健有力的擁抱從我身上離開。

    說不出此刻我的感覺是什麽,有些失望,但也好像是松了口氣——也許我還沒有準備好在身體上與一個男人有親密的接觸,但他沒有繼續,我卻不免感到失落。

    他突然開口說的話更令尚在魂遊太虛的我措手不及。

    我聽見他深吸一口氣,然後下定決心似地說:「亞樹,我對不起你。」

    我驚訝地瞪大眼,不很明白他這句話的意思。

    他狼狽的避開我質詢的目光,急急起身,我捉住他一條手臂。

    「家豪,什麼意思?你把話說清楚。」

    他伸手撫了撫我的臉頰,神情抑鬱。

    看在眼底,我心一驚。

    怪哉,怎麽他今天心情不好我現在才發現?他是不是遇到了什麽困難,還是在工作上遇到了挫折?

    「家豪?」我擔憂地看著他,伸手想摸他的臉,他避開了。

    他深深看了我一眼,終於說:「我們分手吧!」

    我一時還反應不過來,乾笑道:「別開玩笑了,如果你只是想試探什麽,你大可直接問我。」

    他糾結的眉頭並未因我的話舒展。

    我這才察覺到事情不對勁,想著他那句分手的話,臉色由紅轉白。

    他帶著歉疚的眼神凝著我,聲音沙啞地道:「是我的錯,亞樹,我遇見了一個人,我發現,我愛她……」

    青天霹靂,我沒有戲劇化的尖叫、昏倒,卻也完全不能反應。

    我訝異我的理智竟然讓我能夠這樣冷靜,說實在,我頗佩服自己。

    但……但家豪他要和我分手了!怎麽會?事前完全沒有徵兆,太令人意外了!

    我怎麽能接受!

    我呆住,無法說出任何話出來。

    家豪見我不說話,他既懊惱又擔憂的看著我,輕捉著我的肩,搖晃我。

    「亞樹,你別不說話,你怪我吧!這件事從頭到尾部是我不好,是我的錯,我喜歡你,以為那就是愛,卻沒想到……」

    沒想到會遇見一個比喜歡還要喜歡的人。

    我突然有點想哭。

    眼淚就這樣掉出來了。

    我哽咽著,家豪把我抱在他懷裏,像安撫幼兒那樣,輕撫我的背脊。

    我將臉埋在他胸膛上,眼淚一串串地流淌。

    我們……很奇怪吧,哪有人分手時是像我們這樣子的?

    但我實在是不知該怎麽做,也不知該說什麽話,我只是想,如果一個人要變心,你攔著他,求他不要變心,有用嗎?

    更何況他剛剛才說他喜歡我,只是喜歡而已,不是那種刻骨銘心的愛。他沒有愛過我,我又怎能指責他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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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6-7 00:57:24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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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哭到喘息困難,我把他推出去,要他走。

    他不放心我,不肯離開。

    我想笑給他看,好要他走,但我做不到。想想,這樣難堪的景況下,我又怎笑得出來?若真笑了,恐怕只是比哭還難看。

    我還是要他走。

    我要一個人好好哭一場,再仔細想想以後該怎麽辦。

    他終於被我請走,我關上門,躲回房間裏,蒙起棉被就肆無忌憚的嚎哭起來。

    是的,是該哭一場的。

    哭累了,我睡了。

    §§§

    就這樣分手了。

    分手後,家豪反倒比以前還常來探望我。

    也許是良心不安,也許是怕我做傻事,他時常出現在我身邊,帶著贖罪的眼神祈求我的原諒。

    我不知道該不該原諒他,因為我並沒有很恨。

    還不到恨的地步,我認為沒有必要給他我的原諒。也或許,我對他還是有些怨的。

    我怨他既然不愛我,為何還要對我好。

    我怨他既然不愛我,就不應跟我交往,不應該蹉跎我四年青春,他應該早點讓我知道……他不愛我。

    分手後,下意識裏,我不想再跟他有牽扯,所以對他的關心都覺得不稀罕,甚至有種想逃避的欲望。

    生日那晚,哭過以後,隔天我醒來,有些恍惚。

    感覺昨晚發生的一切可能是一場夢,然而緊貼在我頸項上的項鏈又冰冷的提醒我——一切都是真的。

    我怔忡了好半晌才下床梳洗,然後,到出版社上班。

    同事都沒看出我的異狀,我想我把失戀的悲傷掩飾得很好。

    這世上最不需要他人施捨的就是對失戀者的憐憫。

    我在社裏負責審稿的工作,一天要看上數十萬字。

    來稿堆積如山,上班看不完,下班後還得帶回家繼續拼命。

    金錢逼迫社會,社會就逼迫我們。我們汲汲營營於謀生,完全喪失自我的意志與自由。

    工作佔據了我下班休息的時間,這種情形,前些日子也許我會在乎,但如今,我只想把失戀的傷痛埋藏在忙碌的工作裏,讓自己沒時間去想太多已經結束的過往,於是我也就沒出聲抗議。

    然而我想得太美,繁重的工作並沒有讓我自傷痛中恢復過來,反而還加重了我的創傷——

    問題就出在我審的稿件,是一樁樁騙死人不償命的糖衣愛情。

    故事裏,當男人愛上女人,是堅定不移。

    故事裏,當女人愛上男人,是一生忠貞。

    一輩子隻愛一次的愛,是尋常小說的公式。原本我希冀愛情就該是這樣的面貌,直至如今,我方知這樣的愛有多麽地困難。

    不……也不是沒有,家豪不就找到了他一生中的「唯一真愛」嗎?而我的愛,在他離開我之後,就死了。我愛過他,我無法愛一個人而不求回報,但他不愛我,所以我得不到一輩子隻愛一次的愛情。

    看著稿件裏所鋪陳的動人戀曲,我既想笑,又想哭,最後我掩著臉,在忍不住放縱大笑的時候,偷偷流下眼淚。

    同事關心地問我怎麽回事。

    我一手掩住腫脹的雙眼,一手指著稿件說:「這故事太感人了,作者前途不可限量。」

    同事信了,要了我剛看完的稿子去看。我把稿子奉上,心思再度被失去愛情的痛苦佔據。

    我難過得幾乎無法再工作下去,但我一次又一次地提醒自己:工作吧!只有工作才能忘記不想記得的一切。

    如果連工作都不能埋葬失去的戀情,那麼我的愛,會有多麽寂寞?

    我就這樣偽裝下來,事隔一個月,我終於見到家豪口中比喜歡還要喜歡的那個人。

    家豪帶她來見我,據說是她主動提出來的要求,她說她要當當面我道歉。

    自古英雄難過美人關嘛,家豪當然答應了,所以在我絲毫沒有心理準備的情況下,我見到了她。

    我一看到她就傻眼了。

    我從沒見過像她那樣動人的女人。

    她燦如一朵初初綻放的玫瑰,平凡如我,與她站在一起,就像一株小小的、不起眼的蒲公英,與美麗的玫瑰根本無法相提並論。

    一股前所未有的挫敗襲上心頭,突然間,我失去自信,覺得自己真的就像一朵隨風飄蕩的蒲公英,永遠都在尋找著根的土地,但卻永遠尋找不到屬於我的地方。

    我總算明白何以家豪要她不要我了。

    換作我是男人,也會選擇美麗可人的荷麗,而不要平凡庸俗的齊亞樹。

    我突然有些憎恨起幫我起名的算命仙,他不該給我這樣一個男性化的名字。

    亞樹亞樹,聽起來就不像是男人最愛的那種小鳥依人的典型。

    像玫瑰一般的她是一劑猛藥,將我昏頭昏腦的病全治好了。我看清楚我自己,也明白我必須有成人之美。

    過去四年的付出根本不值得一提,就讓它隨淡水河的河水流進大海裏吧!

    我弄不清自己是否怪罪他們,但為了讓他們不再有罪惡感,我假裝大方的「原諒」了這兩個人。

    雨後,下班後不再有男人的邀約,回到家,面對寂靜冷清、空蕩蕩的房子,我常有此身疑似在夢中的感覺,而夢醒後,發現面對的是自己必須排遣的寂寞,我頓失所措。

    我從不知原來我是這樣一個畏懼寂寞的女人。

    我變得不愛回家。

    從不加班的我開始主動要求加班,這讓很多同事很高興,因為出版社編輯的工作實在太重,很多同事常常要把工作帶回家做,現下有個加班大王出現了,理所當然可以把做不完的事往我桌上推,然後她們每個人都回家去當賢妻良母。

    這是個皆大歡喜的結果——

    有情人終成眷屬。

    有家庭的人可以準時回家。

    而寂寞的人也可以把時間用在工作上,暫時忘卻那令人畏懼的寂寞。

    月初五號發薪,發現薪水袋裏多了好幾張千元大鈔,竟也覺得加班頗合算值得。我拿著這筆額外的津貼,一時不知該怎麽花用,便存進銀行裏買了兩支海外基金。

    三個月後,家豪與荷麗的喜帖從郵差的手中送達。

    我看著那印製精美的大紅喜帖以及喜帖上燙金的字樣,左胸口微微抽痛。

    原以為情傷已愈,可,若真痊癒了,看到喜帖心頭怎還會揪緊?

    捏著那張紅色的紙片,我考慮著要不要參加婚宴。

    我坐在窗邊,望著灰濛濛的天空,心中舉棋不定。

    §§§

    週末晚上,我打扮妥當,從住處叫了計程車直奔家豪與荷麗的喜宴會場。

    喜帖上的地址是一家高級酒店,在前往的途中,我努力想找出一個赴宴的理由。

    我找到了一句話——敗,也要敗得光榮。

    今天我得不到你,但我可以大方的祝福你,讓兩方都沒有遺憾,我才有可能真正從失戀的傷痛裏解脫。

    所以主要是為我自己。我還要繼續活下去,我不能讓自己時時沉浸在自艾自憐情緒中。

    我很有勇氣的來了。我告訴自己說:亞樹,你是個勇敢的人,你絕對度得過這一切,你要相信自己。

    我相信自己,所以我來了,正式地來結束過去的戀情。從今以後,齊亞樹將會成為一個煥然一新的人。

    怕被熟識的人看見,而引起不必要的尷尬,我悄悄退到一處隱蔽的角落,遠遠地觀望婚禮的進行。

    當新郎跟新娘出現在大家面前時,禮炮的巨大聲響令我不自覺捂起了耳朵。

    女方家顯然來頭不小,婚禮上有很多氣派、稱頭的賓客,個個是西裝筆挺、衣裝華麗,反觀我身上一襲深紫色連身裙裝,顯得寒傖十足。

    我笑了,自嘲的意味很濃。

    婚宴采自助式中西合併的餐點,我沒有食欲,退在一旁觀看著。

    當敬酒的新人走到我這方向來時,我下意識地更往角落裏縮——

    不料撞上一堵牆,我差點被反彈出去。

    好不容易穩住身體,我回過頭,想看清我撞到了什麽——

    只見一雙寒星般的眼眸緊緊鎖住我,我撞到一個男人!

    沒料到有人在這裏,是以我一時反應不過來。

    就在這時,新人端著酒杯來到我面前三尺遙的地方,我心陡然一跳,想都沒想就往後頭鑽。

    身後的男人傳來悶哼一聲,一雙手幾乎在同時扣住我的腰,我從慌忙逃避的情緒裏回到必須面對的現實中——

    我的鞋跟踩到我身後這男人的腳,而他正不悅地瞪著我,我歉疚地、不住地向他道歉。

    他冷哼一聲。

    「對不起。」我垂下頭。

    「嗯哼。」是他的回應。

    「真的很抱歉。」我只差沒向他彎腰鞠躬敬禮。

    他總算消了些氣,沒再給我一聲冷哼——我很討厭聽這種不禮貌的聲音,令人非常不舒服。

    「算了。」他說。

    我松了口氣。總算。

    但他接下來的一句話卻又激起我心湖的波動。

    「看在你與我是同一路人的分上。」

    「同一路人?什麼意思?」

    「少裝了。」他推開我——我這時才發現他的手剛剛一直擺在我的腰側。

    我眯起眼,不高興他隨意揣測我的心思。他憑什麽?他不過是一個陌生人,他知道什麽?

    無視於我不滿、忿懣的眼光,他挑起眉,有些懶洋洋地靠在牆柱上,雙臂環在胸前,挑釁似地說:「不同意嗎?」

    我揚起下巴,驕傲地說:「你根本什麽都不知道。」

    「哦?你不是因為不敢面對新人所以才躲到這裏來嗎?」

    我臉色倏地發白,卻強硬地反駁:「才不是。如果我不敢面對新人,我根本連來都不會來。」我只是稍微膽怯了些,所以才會想隱藏自己。

    「是嗎?那麼你敢到新人面前敬酒嗎?」

    他看穿了我的脆弱。

    在他迫人的目光前,我無所逃脫,不知所措。

    「敢嗎?」他拉起我,似要將我帶到燈光下,帶到新人面前。

    我死命拖著他,不肯往前走,無奈他不肯放手,我低叫道:「不是說我們是同一路人嗎,為什麼要這樣逼我?」

    他聞言,頓時鬆開我的手,我看見他臉上的一抹狼狽。

    我突然有點想笑,但哭意更濃。

    我站了起來,走向他,很自然地輕輕擁住他。

    「同路人」這三個字輕易地解除了我對陌生人慣有的防備,我抱他,也許是想安慰他,也許是希望藉由同情他人來安慰自己。總之,是個很自私的舉動。

    他揮開我的手,不滿地道:「我不需要同情。」

    我瞭解地笑了,伴著笑容而來的,是成串的珠淚。

    唉,同是天涯淪落人,實在不必太去深究彼此的傷心事啊!

    但我仍然忍不住想說:「交往四年,我一直把他當結婚的對象,四年後卻發硯,他從來沒愛過我。」

    很明顯他是聽見我的話了。

    他靜靜地看著我。我也回視他。

    孰料他開口竟說:「我只是有點不甘心,還不到傷心的地步,你卻像失了心的一抹幽魂。」

    我發覺我開始能夠掌握他說話的邏輯,我冷冷回他一句:「少裝了!沒有傷心過,你會跟我一樣站在這裏?」死愛面子的男人。

    他仿佛是被我激怒了。「我們又不認識,你說話幹麽這麽狠?」

    我眯起眼。「我狠?也不想想你自己有多毒,一字一句都刺傷人。」

    「言者無意,聽者有心。」他說。

    「就是有心才會痛,你碰觸到別人的痛處還振振有詞。」我不悅地道。

    他聞言,差點沒跳起來。「你這女人!」

    我插腰迎敵。「我怎麼樣?」

    「若你平常都這樣伶牙俐齒,也難怪新郎結婚了,新娘不是你。」

    我受到重重的打擊,立刻反駁道:「並不是每個男人都像你一樣沒有眼光,不懂得體貼的男人第一個要被女人拋棄!」我瘋了!我大概是傷心過了頭,才會口不擇言,豁出去了,什麽都不顧。

    「住嘴。」他惱羞成怒,伸手扣住我左手腕。

    「你先跟我道歉。」我堅持要他先補償我心裏因為他惡毒的話所受的傷。

    他看著我,陰狠地咧嘴。「該是你先道歉吧!」

    「我不。」我有骨氣。

    「真的不?」他眼神益發陰狠。

    我哪里怕他,我說:「不。」

    「好。」他說。

    但,我不懂。「好什麽?」

    他突然拉著我往明亮的大廳走去。他要做什麽?

    拉拉扯扯間,我與他已暴露在燈光下。

    他回過頭——此際我才看清楚他的長相,他高大、英挺,一套鐵灰色的亞曼尼西裝襯托出他修長的身形。

    他耙耙有些不羈的發,臉上哪里還有為情而苦的傷痛。

    我只在他臉上找到報復的意圖。

    報復?報復誰?

    「再給你一次機會。」他冷酷地道。

    我硬脾氣被他激出來了,我說:「不。」

    他壓抑住額上青筋,歎道:「真是不聽話。」

    我還未從他那句話反應過來,就被他強勢地拖到新人面前。

    他一手捉住我的手腕,一手扣住我的腰,讓我不得不跟著他走。

    太過分了!我終於領悟到他要做什麽,但……太遲了!新郎和新娘已經看到我們了。

    家豪深情的眼眸投向我,荷麗明豔的麗容令我自慚形穢,我難堪地想在地上挖一個洞好躲進去。

    一隻高腳酒杯突然被塞進我手裏,我訝異地抬起臉,看著強將我從暗處拉到燈下的陌生人。

    杯裏晶瑩的酒液嘗起來有千萬分苦澀,不知是否是摻入我淚水的緣故。

    擔心失態,我不由得伸手摸了摸臉頰。是乾的,我放心了。

    我端起酒杯,吞下眼淚,努力扯出一抹微笑,語調持靜地向新人祝賀:「恭喜了,祝你們白頭偕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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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6-7 00:57:47 |只看該作者
第二章

    「你真會演戲。」他笑我。「明明不甘願,還說得像發自真心。」

    我咯咯笑地回敬他一句:「你還不是一樣,我可聽得一清二楚,是誰說的,祝你們永浴愛河?」

    他勒住我脖子,道:「你聽錯了,愛河的水那麽髒,我才沒那麽缺德叫人去跳。」

    我抗議地雙手揮舞。「還說你不缺德,你要跳愛河,自己跳就好了,幹麽找人陪你一起跳。」而我,就是那個被拉著跳河的倒楣鬼。

    「嘿嘿,有伴才不會寂寞啊!」他鬆開勒住我的手臂,端起吧臺上的酒杯豪飲。

    寂寞……我對它有著特殊的感度。

    他就坐在我身邊,我看著他豪飲的姿態,笑了,覺得挺不真實。

    我竟然這麽隨便,跟一個初次見面、連名字都不曉得的人單獨來到酒吧喝酒。

    在婚宴,硬著頭皮敬完酒以後,他拉著我離開了現場。我很感激他沒有把我丟在原地,否則我真不知該何去何從。

    我們攔了一輛計程車,就到這家地下酒吧來。他似乎常來這裏,我看見他跟酒保有說有笑。

    他幫我叫了瑪格麗特,自己則叫了伏特加。

    我抗議,他笑了,吩咐酒保也給我一杯伏特加。

    我也要醉。醉一次,把今晚的一切都忘掉,明天再做一個煥然一新的齊亞樹。

    我捧著酒,淺淺嘗了一口。只一口,就辣得我蹙眉。

    第一次喝烈酒的我開頭嗆了幾次,他皺著眉看我,那雙眼好似在陳述著一句話:嘖,有夠沒用。

    我不甘示弱,硬是灌下一大杯烈酒。這回嗆得更厲害了,五臟六腑仿佛都燃燒起來。我的胃熱燙得難受,但奇異的,隨著時間過去,難受的感覺漸漸消褪,取而代之的是一種飄飄然、仿佛在雲端的奇妙感覺。

    好舒服啊!原來酒精真的有澆愁的用處。

    我放下身段,與他如此肆無忌憚的調笑,大概也是因為有酒精在體內揮發的關係吧。

    儘管從一開始遇見他到現在,不過短短幾個小時,但我已認清楚他這個人正是那種典型「金玉其外,敗絮其內」的草包男,一身昂貴的西裝所包裹住的,不過是一個惡質的靈魂。

    但這個「惡靈」卻讓我沒有任何負擔——因為我們不認識,又有類似的境遇,我若情不自禁哭了,他不會笑我,我很放心;他若敢笑,我同樣可以嘲笑回來,報一箭之仇。但沒必要……已經受傷的人何必再去揭舊時的瘡疤?嫌疤痕還不夠多嗎?

    我大概真有些醉了,身體失卻了平衡,一直搖晃。

    一會兒傾向西,一會兒傾向東。

    在我往後傾去的時候,一隻手掌從背後托住我。

    他的臉靠近過來,鼻息噴在我臉上,同樣是濃濃的酒味。

    「醉了?」

    「大概吧……」我意識一陣清楚,一陣飄忽。

    「你住哪?我送你回去。」

    「嗯,我想想……」我皺著眉,努力想著我住處的地址,但腦袋昏昏,實在想不起來,末了,我放棄。「忘記了。」我說。

    我有點想睡,便合上了眼。

    「喂喂,你還不能睡。」

    他推我、搖我,但我沒力氣理他,此刻我只想睡。

    恍惚裏,好像聽見他跟酒保交談了幾句,我不清楚他們在說什麽。一會兒,我騰空起來,感覺好棒,好像在雲端上,但我又有些怕摔下去,所以我很自動的攀住離我最近的一根大柱子。

    噢,這根柱子還挺暖和的,我心滿意足的攀住它,在雲端上飛。

    不知過了多久,我陷進一朵好軟好軟的大雲裏,但柱子突然不見了,我有些驚慌,勉強睜開眼。

    一條濕毛巾突然覆在我臉上,粗魯的在我臉上亂抹一通,我頓時清醒了些。

    我看見那個陌生的男人,但周遭的環境已經改變,不是在酒吧裏。

    「這是哪?」我還曉得要問。

    「飯店。」他回答我。

    他又擰了把毛巾,這次是抹他自己的臉。

    抹完後,他丟開那條白色的毛巾,在我身邊躺下來。

    我這才發現我不是在雲上,而是在一張柔軟的大床上。

    「走開,別靠我這麽近。」我排擠他。

    他起先是不動如山,後來我開始推他的臉,他不耐煩地低吼一聲:「煩死了,給我閉上眼睛,睡覺。」說完他又閉上眼,臉埋在一隻枕頭上。

    我想他是累了,他的疲倦都寫在眼下,我瞧見了。

    我不好意思再吵他,可我又想:可以嗎?這樣子……跟一個陌生人共躺一張床,恐怕不太好吧?

    我半睜著眼,看著天花板,想到過去的種種如今都要抽離出我的身體,漸漸遺忘,心裏頓生某種不知名的情緒,有點哀傷,又有點釋然,但都很不踏實。

    均勻的鼻息從身旁傳來,我翻轉過身,看見他的睡顏。

    他緊閉著眼,那張老愛說一些不中聽的話的薄唇微微張開,呼息中帶有酒氣。

    像個大孩子一樣。

    原來外表再怎麽剛硬的男人也會有這樣放鬆的時刻。

    他的輪廓鮮明,五官出色。

    我不禁好奇起他所經歷的是怎樣的情傷。

    我伸手摸他的臉,他沒有醒,我更肆無忌憚的用手去感覺他臉上的每一個線條,揣想男人的心靈世界。

    我不懂男人。

    就是不懂,所以家豪才會離開我吧,因為我不懂他。

    此刻我有種同病相憐的心情。

    突然覺得好寂寞,我叫醒他:「喂,你醒醒好嗎?」

    連續叫了幾次,他才蘇醒過來。他揉了揉惺忪的眼,乍然在黑暗裏見到我,他似乎忘了我這個陌生人是誰。

    他叫我滾,說:「我今天沒興趣。」

    沒興趣?真不曉得他把我當成了什麽。

    我提醒他:「你帶我來的,忘了嗎?」

    他仿佛有了點印象。說:「是嗎?」

    我肯定他的疑問,見他眼皮又合上,我連忙又推他,怕他睡了。我需要人陪伴。

    他勉強又睜開眼,眼裏透著不耐煩。

    「喂,陪我。」我說。我訝異我怎會這麽說。大概是喝了酒的關係吧,我腦袋有些混亂。

    「別煩!」他冷硬地拒絕,並且翻過身去睡。

    我挨上他的背,搖晃他。「不要睡啦,陪我說說話。」

    他卷起床上唯一一條棉被蒙住臉,不搭理我。

    渴望著人體的溫度,我不顧羞恥的貼住他的背。

    「棉被分我。」

    他被我煩到火大,索性把整條棉被扔給我,自己抱著枕頭,蜷著身體睡。

    我得到了棉被還覺得不夠,我把棉被分一半給他,跟他交換條件說:「陪我說話。」

    他沒有反應。

    我則當他聽見了,自言自語:

    「他是我第一個男朋友,我真的信任他……」

    我開始叨叨絮絮地把過去我跟家豪的交往經過一點一滴地向他傾吐:

    「我們第一次約會是到淡水,那一天傍晚突然下起了兩,我們都沒有帶傘,被雨淋得一身濕,風一吹就冷得直發抖。家豪他怕我冷,將我抱進他懷裏,用他的體溫溫暖我,那時候我頁的覺得自己好幸福,我甚至認為這幸福能一直持續下去,直到,直到我們都老得不能動的那一天……」

    我一直講一直講,講到喉嚨乾了、啞了還停不下來。

    不曉得為什麽,我想讓人知道我曾經愛過,我很怕錯過了這個機會,以後說不定連自己都不能夠確定我是否真正愛過一個人。

    我邊講,眼淚忍不住邊流下來。

    我講到分手的那一天,家豪送我的那條藍寶石項鏈。

    我說:「如果早知道那是分手的禮物,我就不收了……」

    我知道我又哭了。

    一隻手臂突然橫了過來,攬住我的腰,將我抱進一具溫暖的胸懷裏。

    暖意隨即包圍住我全身,我不再顫抖,依偎著那具陌生的胸懷,停止了斷續的抽噎和我幾乎以為即將要流乾的眼淚。

    我捉著他的衣襟,問說:「你呢,為何她不選你?」

    他抱著我,似乎沒有回答的打算,正當我這麼想的時候,他開口了。

    但我懷疑他曾經說過話,因為他的聲音低沉沙啞,輕得像一片在春天隨風飄舞的白棉絮。他仿佛是這麽說的:「也許是因為我不夠好吧。」

    不曉得為什麽,他的話令我有些鼻酸,或許這正是天涯淪落人大多能夠互相憐惜的緣故吧!某一方面來說,我們有著共通的心靈。

    家豪不愛我,也許也是因為這原因

    而一個人要承認自己不夠好,需要勇氣。

    我伸出我的手,抱住他的腰。

    他也抱住我,互相依偎取暖與舔舐傷口的感覺讓一切不踏實的心情漸漸得到平復、補償。

    我在他的擁抱裏漸漸睡去。

    從前我一直很難睡得安穩,但奇異的,在這個陌生人的懷裏,我好像找到了我一直在追尋的、某種我還不知道那究竟是什麼的感覺。

    這感覺,令我異常心安。

    §§§

    早晨,秋陽從未拉緊的窗簾縫隙透了進來。

    我醒過來,偌大的床上只有我一個人,沒留下任何一絲有其他人曾經存在的痕跡。

    顯然,他走了。

    我與他只是偶然遇見,不曾有過念頭要認識彼此,所以以後大概也不會再有見面的機會。

    我低頭打量自己——

    身上的洋裝縐得像一團鹹菜乾,頭髮也像個瘋婆般披散著。

    宿醉延續到今晨,我揉著額際企圖減輕頭痛,但顯然沒什麽用。

    我掙紮著走下床,到浴室做了簡單的梳洗。經過水蒸氣一番蒸騰,四肢百骸感覺精神許多。

    回到床邊,發現我的小提包就擱在床頭櫃上,我怔愣愣的在床邊坐了好一會兒,細想昨晚所發生的一切。

    儘管醉酒,但我隱約還記得某些片段。許多畫面在眼前閃爍而過,認真想捕捉,卻無法完整的拼湊。

    微涼的風從半敞的窗子吹進來,我起身將窗簾拉開,看著天空的雲朵與驕陽。前陣子灰濛濛的天氣已經轉晴了,現實與夢境不斷地交錯重疊,一切都顯得不真實。

    我撫著額頭,幽幽歎息一聲。

    是否昨夜的經歷只是另一場夢?

    §§§

    走出飯店,室外的陽光和煦地照在我身上。

    我看著閃爍在身上的光輝,突然覺得應該要打起精神來。

    是啊,天地萬物是這麽樣的美好,我為何不能保持開朗的心情來欣賞呢?

    只不過是一次失戀,總不能老在追悔過往的回憶,我該認真地計畫自己的將來才對。

    於是我下定了決心要好好地一個人過。

    我打電話到出版社請了一個禮拜的假。

    我覺得自己需要出去走走,轉換心情,擺脫掉過往的陰霾與不堪。

    出版社正缺人手,本不欲放行,但我請假的決心堅定如山,老編拿我沒轍,批了我三天假,還囑我儘快歸隊。

    我可不會自作多情的以為他有多器重我,他不肯放行,只是因為社裏的工作量太大,人手又不足,新進員工大多進來不到一個禮拜便喊吃不消,紛紛走人,再加上經濟不景氣的關係,薪資大大縮水,很多老手乾脆退休回家給老公養,不願再賣命……種種因素湊合著,我又有去意,突然間,我這只不老也不菜的中鳥在老編心中的地位便膨脹起來了。

    我只拿了三天假,沒再跟老編討價還價。事實上,人家難處也不少,我討了便宜也就不再賣乖。三天就三天,不過三天後回不回來,要看本姑娘高興不高興。

    回頭便打理幾件簡單的行李,旅行去。

    沒有特別的目的,只想一個人躲起來幾天。

    很文藝小說式的選擇。大概是審了太多這樣的稿件,連帶著我的行為也跟著文藝起來。小說裏的愛情看來總是那麽縹緲不真,每個人心底也都清清楚楚的,但又有哪個女人願意放棄作夢的權利?真若有,也只是少數吧。大多數女人有著不切實際的幻想,做著悖離現實的夢。

    我亦不例外。

    我從臺北車站搭北回線接花東,往東海岸的方向走。

    來到東臺灣,在宜蘭租了一輛汽車,接下來的幾天,我沿著太平洋海岸漫無目的地開。

    公路傍山而築,一側是陡峭的山壁,一側是險峻的山谷與斷崖,斷崖下方就是淺淺深深、琉璃色的太平洋。

    山裏氣候變化莫測,在山下時,陽光仍明媚;到了半山腰,山嵐雲霧漸漸往山谷攏聚;繼續開往更高的山路,濛濛山雨已經下了一段時間。

    剛巧碰上雨停,我將車停在公路的休息站,走到車外,在避雨亭下看著遠處的山海景觀。

    陽光從雲層後又露出臉來,遠遠的,一道弧形的虹就跨在海平面上。

    我呼吸著帶有水氣的風,整個人覺得清爽許多。

    冷不防,山嵐冷霧向這邊飄來,四周便籠罩在一片灰濛濛的雨霧中。我回到車裏,打開車燈,破霧而行。

    一路上我開得驚心膽顫,因為下過雨的緣故,地面濕滑,有時一不專心,車子便險些要衝出公路的圍欄,飛進太平洋裏。

    我在濃霧中小心翼翼地駕駛。濃濃的霧氣不再如遠望時嫵媚,反而一改形象,化作追逐旅人的魔鬼。

    突然,身後一束刺眼的探照燈打照過來,從後視鏡看去,只看見兩隻圓圓的,散發著詭異光芒的眼睛,不懷好意地朝我奔來。

    是一輛大卡車。

    車道很窄,大車卻有要強行超車的意圖。

    我才將車速加快到一百四,大車卻已等不及地要超越。

    「叭叭叭!」催魂一般的喇叭聲刺耳地鳴起,我嚇了一大跳,握住方向盤的手打滑,整輛車失去控制地往斷崖邊滑去——

    §§§

    趴在方向盤上,我驚魂未定。

    看著大車超車後還得意洋洋地揚長而去,心裏悄悄地詛咒它一百回。

    老天!就差一點點,差一點點我就要摔下去了。

    幸虧煞車踩得及時。

    我的心跳到現在還未能恢復正常,我撫著胸口,很訝異地發現我對生命竟還有這樣多的眷戀。真正是死裏逃生,我的天……

    我交臂環抱住自己,在車裏待了好一陣子,等到氣息平穩,才重新發動車子上路。

    這回在濃霧中,我更加小心翼翼地駕駛。

    公路沿著山勢蜿蜒,隨著車行,我來到一處山谷。

    山谷的氣候跟山上又大不相同。

    如臺灣一般荒溪型的河川面貌,乾枯的河床上只有幾道細細的流水。鵝卵石遍佈整個河床,河床兩岸是灰色的沙地,沙地上種植了不知名的爬藤類瓜果,正開出小小的黃花,為深秋增添不少媚嫵。

    我將車停在路旁,滑下小山坡到河床上閒步。

    附近有幾間屋舍,我猜想是住家。

    沿著河床走了一小段路,遠處幾個原住民孩子看見我這陌生來客,漆黑的大眼追著我的身影,那帶著好奇的善意眼神似在詢問:你是誰?為什麽來到這裏?

    但我不知道我是誰,我不知道我為什麽到這裏。

    我對他們微微笑,孩子靦腆地跑開了。

    沒留意到時光的流逝,黃昏在無聲無息中到來。遠方天際被夕陽染成紅紫色,餘暉從淺淺的雲層縫隙透出,一束束金色的光像洞開的天門,無私而慈悲地洗禮這一片大地人間。

    我深深為眼前所見的景象感動。

    二十六個年頭,我忙碌於生活裏大大小小的瑣事,在遇見家豪之前,我的生命只是為求生活的短暫安定。

    我曾經有疼愛我的父母,也有一個可愛的小弟,但九年前一場空難意外,奪去他們的生命,也奪走我的幸福——就在東岸的這一片太平洋上,一切灰飛湮滅。

    十七歲那年,我無法承受失去親人的打擊,精神恍惚了一段時間,在療養院待了半年。

    出院後,我用父親生前為我置的一筆基金完成學業。半工半讀拿到大學學位後,我便出社會工作,用我的雙手,一點一滴地將破碎的過去搜集、縫補,但我仍嚴重缺乏安全感。

    我寂寞。

    家豪是我另一段生命的開始,他帶著陽光般的溫暖走進我寂寥慘澹的生命裏,所以失去他我才那麽難以承受。

    但是此刻我卻覺得,再怎麽樣難以承受的傷痛,時間久了,也會漸漸褪色,不再是痛在表皮,而是沉澱進心靈的深處,原來無法承受的,這時卻能夠承受了,我想這就是生命的韌度吧。

    原以為我已是一條彈性疲乏的橡皮繩,遇到緊要關頭,才發現我還有辦法彈痛最脆弱的心。

    我蹲在乾涸的溪床裏,看一株從石縫裏鑽生出來的不知名小花。

    我靜靜地看著。

    突然有只手拍了我肩膀一下,我抬起頭,迎向一雙友善的黑眼眸。我從他眼角的細紋得知,這雙眼的主人是歷練過風霜的。

    眼睛的主人已有些年紀,深邃的輪廓應是遺傳自山胞的血統。

    他開口說:「小姐,風雨要來了。」他指指後邊山頭一片黑壓壓的天空。

    我站了起來,順著他指的方向看去——

    雲層很低,分明山雨欲來。

    §§§

    我在新結識的阿美族朋友雅各家中滯留了一個禮拜。

    雅各年近四十,漢姓是黎,他是一個小村落的族長,他的妻子尼桑也是阿美族人,據說是個公主,年紀大約三十五、六歲,皮膚黝黑健康,笑容像太平洋上升起的朝陽一樣燦爛。

    他們的孩子——隆多和雅美——名字是從他們父母親的父母親得來的,這是原住民命名的傳統——孩子繼承祖父母的名字,父親的名字則傳給孩子的孩子,所以有一天,等雅各有了孫子,也會叫雅各,代代相傳的血緣變得濃鬱而化不開。這種傳統對我來說是非常稀奇而令人訝異的,因為我是一個沒有傳統可以繼承的人。

    雅各一家四口在花蓮山區經營一個小型果園,種植文旦柚和釋迦。他們還有一片山坡地,種植金針花,每逢夏季金針開花,他們全家人便會和工人一起上山採金針。我不是夏季來訪,沒能親眼看見那滿山都是金針花的景象,但雅各一家人都是說故事的高手,透過他們生動的描述,我仿佛真見到那片夏季的金色花海。

    他們的生活簡單而充實,我在他們熱情的招待下,過了一周與城市生活截然不同的山居歲月。

    白天,我隨雅各家人上山照顧果樹;夜裏,雅各偶爾會領著族裏的壯漢上山獵飛鼠,好奇之餘,我跟去了一次。

    那是個令人難忘的經驗——我被迫生吞下一塊飛鼠的肝臟,新鮮肝臟的腥味我想再過十年我也忘不了。

    一個星期的滯留,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規律生活讓我幾乎忘了怎麽去做一個都市人。

    我想我的生命在這一星期中已經全然不同了。

    我以為我已經擺脫掉過去存在的那些陰影,假若沒有,我也應該能克服它們。我的心靈意外的平靜。

    夜裏,大夥聚在小院裏圍火、飲酒、唱歌。

    雅各剛剛高歌完一曲,贏得眾人掌聲,一個英俊的年輕人接著唱了一首傳統歌謠。我聽不懂他們的母語,只能感受旋律在空氣中跳動的感覺。這時候,若說有精靈的存在,我相信,因它仿佛就在我眉梢、我發上調皮地跳動。

    年輕人歌聲未歇,又跳起舞來。

    他舞著舞著,舞到了我面前,預藏在他背後的小花突然地降落到我眼前。我訝異地看著雅各,怕這舉動於他們別有意義,但他只是微微一笑,我於是呐呐地接過那朵花。

    年輕人露出一朵燦爛的笑容,身邊的人挪出一個空位,他就在我左手邊坐下。

    他的表演結束了,緊接著是一個妙齡少女展現她的歌喉。

    在我凝神傾聽的時候,身旁的他碰了碰我的手臂,我偏過臉,挑了挑眉。

    他傾靠向我,用壓低的音量說:「我們送花給心儀的人,如果對方收下,就表示她願意接受他的追求。」

    「啊?」我吃驚地看著手中的花,突然覺得它有些燙手。果然是有問題的,雅各怎麽不告訴我?

    我的手被他握住,我憂慮地看著他。

    他低聲問:「你願意留下來嗎?」

    留下來?留在這裏?我搖搖頭,他露出一個憂傷的笑。

    「我瞭解。」他說:「雅各說,你有一個漂泊的靈魂,你仰頭看天空的表情就好像你是天上的浮雲,今天停駐在一個山頭,但明天又會消失無蹤。我知道我留不住一朵雲,但是我對你一見鍾情,我總得試一試。」說完,他舉起我的手,在他頰邊摩挲了下,便放開了我。

    他的話在我心底撩起一陣漣漪。我是浮雲?我有漂泊的靈魂?我茫然地看向雅各,又隨著他的視線看向小院中央的那堆火。

    我是浮雲?我搖搖頭,說:「不,我不這麼認為。」但我要怎麽解釋體內常湧現的那股仿佛永遠也無法平息的衝擊與渴望?不,我不渴望流浪,我所渴望的是找到一個安身立命的地方,就此棲息,不再離開。何況我是那麼樣的畏懼飛行,我怕高呵。

    「謝謝你的花,」我說:「而我無法留下來的原因是因為我不屬於這裏。」

    我曾經屬於一個人,但如今,我什麽也不屬於。一股強烈的空虛幾乎將我淹沒,我趕緊收回心神,將注意力放在唱歌的阿美族少女身上。

    年輕的他在我耳畔低語:「我叫瀾沙,希望你能記得我,請你記得,請你……」

    我回過頭,握住瀾沙粗糙的雙手,緊緊的握住。

    「不,忘記我,請你,拜託……」

    記得一個人於我來說,總是那麽痛苦、失落的。

    啊,相憶不如相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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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6-7 00:59:16 |只看該作者
第三章

    回到城市,回到熟悉的工作崗位上,已經過了兩個星期。這期間,每有人問起過去我消失的那一段日子發生了什麽,又經歷了什麽,我皆一笑置之,輕描淡寫答說:「只是覺得日子悶,出去走走而已,沒什麽。」

    是的,沒什麽,千言萬語不若一句話就這樣。

    我不是小說裏白裙飄逸、不食人間煙火的女主角,我得工作,不然就沒飯吃,現實不容許我成天傷春悲秋。我放逐過一段時間,不管心中的傷口治癒與否,我都得回到現實裏來,重新面對茶米油鹽的逼迫。這就是人生。

    而過去那些心底的情感變化,不足為外人道,即使說了,也沒人懂,只是浪費口水罷了。

    一趟旅行回來,我變得更加不愛說話,常常一整天,我只是看稿、圈點錯字或文句。

    我不愛修改別人的文字。語言這種東西很妙,它完全沒有章法,也沒有邏輯可言,只有習慣成自然。每個人所處的語言環境不同,在書寫時,自然就形成饒富個人風格的行文方式。我特欣賞這些文字有風格的作家,他們的文字或冷或熱、或濃或淡,但都獨樹一格,令人讚歎。

    然而羅曼史這個圈子深受市場的影響,這是頗無奈的事實。有時為遷就市場的反應,我們常得犧牲掉一些較純粹的東西,但又不願意太過妥協,所以在通俗與精緻之間,那把尺,衡量得非常辛苦。

    我品嘗著字裏行間所流露的情感,流連在其中,無法自拔。

    下班時間到了,同事一個個離開出版社,回家相夫教子去。我翻了翻手上厚厚的一疊稿,還剩一半左右,便決定把手邊的稿子看完再離開。

    獨身就是有這種好處,愛做什麽就做什麽,愛待在哪里就待在哪里,全然沒有拘束,更不必向誰報備,真正自由,雖說有一點寂寞……

    我甩甩頭,把那份落寞丟開,專注於手邊的稿子。一個小時後,我讀完稿,把它往二審的桌上擺,然後又捉了另一份稿子塞進皮包裏,準備晚上睡覺前看。

    老編的小辦公室仍亮著燈,我走過去打了聲招呼,便離開了。

    回公寓的,我先在飯館裏吃了碗面,之後在市區裏晃了一會兒,看看百貨公司的櫥窗擺設和當季的新裝。

    我走馬看花,並不特別留意什麽,直到一家喜餅店的櫥窗擺設吸引了我。我趨前一看,發現櫥窗裏放置的是一套古代的嫁衣,鳳冠霞帔、精繡嫁裳,真是美呆了。我不知我在櫥窗前站了多久,直到有人拍了我的肩,我才回過神來。

    「亞樹……齊亞樹,是你嗎?」

    我回過頭,看向叫住我的人,心頭一片困惑。她是誰?怎麽知道我的名字?

    「你是……」

    「真的是你!我果然沒認錯人。」她興奮地拉住我的手,急切地道:「你好嗎?好久不見了,你最近好嗎?」

    我眯著眼,看著她姣好的臉龐,腦海中浮現一個人名。「米虹……你是王米虹?」我的天!好巧。

    她用力地點頭。「是啊,就是我,真的好久不見了,沒想到我才剛回臺灣,就在街頭遇見你,真巧。」

    我打量著她時髦的裝束和外表,難以置信地道:「我的天,你變了好多!」

    她也打量著我,笑說:「但你還是認出我了。我們多久沒見過面了?八年?十年?」

    「十一年了。」我說。

    「可見這十一年來,我們都沒改變多少,否則要一眼認出對方,絕對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她說。

    「你看起來真變了好多,要不是你先叫住我……」街上行人太多,我根本不可能去留意每一個經過身邊的人,自然也不可能認出她。

    米虹笑說:「老實講,我剛還真怕認錯人呢,你看起來也跟以前差好多。」

    「那是當然的了,我們都不是小孩子了。」也都老了——但是這句話我保留。沒有一個女人會喜歡聽見自己芳華已逝,自覺已老,純粹是心境上的問題。我看著渾身散發著自信與光采的米虹,心想她應沒有年老的疑慮,這是好現象,我時常覺得自己未老先衰。

    儘管不覺得自己老,米虹還是輕輕歎了口氣。

    我挑眉,她聳聳肩,笑著伸出手臂摟住我,說:「我的好友,亞樹,真高興見到你。」

    我回摟了她。

    人來人往的大街上不是敍舊談話的地方,我帶著剛回臺灣的米虹往一家我近來常去的咖啡館泡。

    臺北東區的「夜貓子咖啡館」有兩個丰姿綽約的女老闆。我不知道她們的名字,除了點咖啡以外,也從沒和她們交談過,但我帶著米虹進去咖啡館時,看到其中一位老闆,她送來menu,頷首向我一笑。我覺得很窩心。

    這裏不論氣氛、音樂、咖啡,或者是主人,都給我一種溫暖的感覺,米虹立刻也察覺到了,她吹了聲口哨,說:「好正的地方。」

    我點了一杯義大利特調,米虹則點了一杯摩卡。

    熱騰騰的咖啡很快就送上桌來。我們坐在窗邊,密閉的大片玻璃在夜色的襯托下,宛如一面明鏡,將我的疲憊與對生活的厭倦、煩悶,毫無遺漏地映照出來。我訝異地別開臉,將注意力重新放回米虹身上。

    米虹是我國中時的知交,那時我們時常分享彼此的心情與對未來的憧憬。

    但國中畢業後,米虹與家人移民到加拿大,我們從此沒再見過面。

    米虹移民之前,我們曾約定要時常通信,而而且一年聚一次,頭一年她回來臺灣找我,次年就換我去找她。

    然而頭一年米虹才剛到加國,很多事情還沒安頓好,無法回臺灣。

    第二年,我的家人墜機過世,我頓失依靠,在臺灣沒有其他親近親人的我接受了近半年的心理治療後,因因為成年,由政府指派一個法定監護人負責觀護,後來我搬離原來的住處,也就此與米虹失去聯絡。

    雖然我搬了家,但米虹並沒有,我若真心要找米虹,絕不會找不到,但那時我心灰意冷,凡事提不起勁,我連試都沒試,便與過去斬斷一切聯繫。

    我愧對我們的友情。

    米虹說:「過去幾年,我回來過臺灣幾次,但都來去匆匆,沒有時間停留。我寄給你的信在我們分開的第二年後就被退了回來,你是不是搬了家?為什麼沒有與我聯絡?」

    我面有愧色的攪動著咖啡,猶豫著該怎麽告訴米虹。

    畢竟分別了十一年之久,我們的生活已相距太遠,我不知道此刻我與米虹的心靈能有多貼近。

    但無論如何,我的確是欠她一個交代。我說:「時間會改變很多事,你到加拿大的第二年,我爸媽和我小弟搭機出了意外,我失去了他們,那是一段不堪回首的過去,我不十分想回憶,但如果你堅持,我還是會告訴你。」

    米虹訝異地睜大眼。「伯父他們……過世了?」

    我吞咽了下,點頭。「空難。」

    「我的天……」米虹握住我的手。「我很抱歉,亞樹,我真希望那時我能在你身邊。」

    我拍拍她,搖頭說:「沒關係,都已經過去了。」是啊,都過去了,如今還能勾起傷痛的,也只剩我自己的回憶而已,只要我不去想,心口就不會感到莫名的抽痛與空虛。

    我握住她的手,說:「我應該主動跟你聯絡的,但那時我實在沒有辦法想那麽多,請你原諒我。」

    米虹伸出手,將我一撮掉到額前的發絲拂到我耳後,再擁住我的肩,讓我的頭靠在她纖細的肩膀上。我們倆好一會兒沒有說話。

    我放任自己靠向米虹溫暖的懷抱,汲取她所給予的溫情。我很想哭,但我終究沒有。

    稍後我們談起了近況,我告訴米虹我的工作和我目前的住處,米虹則告訴我過去這十一年來她願意與我分享的一切。

    米虹結婚了,她也離婚了。

    我想安慰她,卻又遲疑。她看起來不太像是需要人安慰的樣子。最後我只是說:「如果你需要,我的肩膀隨時都可以借你靠。」

    米虹笑了。

    「我不難過,真的,至少現在不——我們離婚的原因是因為我發現我並不真的愛他。」她看著我的眼說:「亞樹,我真的不愛他,已經不愛了。」

    我驀地瞭解到:我們分別太久,過去縱有傷痛,也都是過去的事。時間會治癒心靈的瘡口,而最難熬的那一段,早晚會結束。

    真的,都會結束。

    我訝異地發覺到,原來這世間真的沒有永遠。

    一切都是短暫的,朝來夕去,萬事無常。我突然無法定位自己,我看著咖啡杯裏的殘漬,眼前一片空茫,我迷失了,我掉落——

    迷霧散去,我瞧見米虹關切的眼神,她朝我伸出手,但我沒捉住。

    §§§

    「亞樹,你醒醒。」

    我呻吟一聲,掙紮著掀開沉重的眼皮。

    一睜開眼,就看見米虹。

    環顧四周,我問:「這是哪里?」

    「我下榻的飯店。」米虹拿開我額頭上的濕毛巾說:「亞樹,你嚇壞我了,好端端的,怎會突然昏倒?」

    我從床上坐起來,疑惑地說:「我昏倒了?」怎麽會?

    米虹倒了杯水給我,看著我,憂慮地說:「我在你皮包裏找到一瓶藥,那是什麽?」

    我的藥……我沉吟半晌,才說:「只是普通的安眠藥,我睡不著。」

    「多久了?」她問。

    我皺著眉想,「最近兩、三個月吧。」

    她撫著我的眼圈,又問:「你有多久沒有好好睡一覺?」

    我搖頭說:「我有吃藥,我有睡。」

    「沒吃藥就睡不著嗎?」

    「會作夢。」

    「夢見什麽?」

    「墜落,一直墜落。」有時候我會被自己的尖叫聲嚇醒,醒來以後,就再也睡不著,睡眠品質非常的差。

    「有看過心理醫生嗎?」

    我搖頭。「沒那麼嚴重,只是睡不著而已。」

    米虹在床沿坐下,摟住我。「亞樹,我擔心你。」

    「我真的沒怎樣,很多現代人都有失眠的毛病,不差我一個。」

    「是不是壓力太大了?」

    我聳肩。「現代人哪個壓力不大?」人越貪婪,欲望就越多;欲望一多,壓力就大,一切都是自找的。

    米虹看了我好一會兒,突然握住我的手,說:「我繼承了我爸在加拿大的公司,這趟回來是來洽公的,我後天要回加拿大,你要不要跟我一塊走?我可以幫你申請移民。」

    我訝異地問:「走?離開這裏?」

    她點點頭,說:「我有能力照顧你,你可以來我公司幫我。怎麼樣?你考慮考慮。」她環顧了下四周,歎息似地說:「臺灣不易居。」

    的確。臺灣物價消費雖然比不上世界其他各大主要城市,但物價依然年年飆漲。股市崩盤、地震頻仍、社會貧富不均、政治糜爛,一個封閉式的海島型社會,給人一種窒息、受限的感覺。臺灣的確不適合居住,但還是有許多人一輩子住在這裏,怪哉!包括我在內。

    「太突然了。」我對米虹說:「之前我從沒想過要移民,而且我對你們公司的業務也一竅不通,我不知道我能做什麽,去了只怕給你添麻煩,還是算了吧。」

    聽了我的答覆,米虹一臉失望地說:「難道你想一輩子困在這座島上,不想出去見見外面的世界?」

    「不是不想,而是沒有那個能力;我怕高,不敢搭飛機。」從臺灣飛加拿大不是一段短線航程,只怕我還沒到加國機場,就嚇死在飛機上。

    活到二十六歲,還沒出過國,主要是為了交通工具的問題。

    米虹笑說:「這是可以克服的心理障礙。」

    「但我並不想去克服。」我老實地承認。

    米虹說:「亞樹,你知不知道,你越逃避,你就越容易受傷害,你在這裏永遠都無法真正復原,你的傷痕太深。」

    這是事實,我知道。「但我還能夠承受。」

    她反駁:「如果你能,你不會需要安眠藥。」

    我低下頭。「睡不著有很多原因,不一定是你想的那一個。」

    「不然你認為是為了什麽呢?」

    「噩夢啊,我剛說過的。」我看了看表,藉口時間已晚:「夜深了,我也該回去了。」

    我刻意回避,米虹也拿我沒辦法,她問:「你真的不跟我走?」

    我搖頭。「現在的生活還沒有到達讓我無法忍受的地步,我不必離開。」

    米虹失望地說:「我以前認識的齊亞樹不可能會說出這樣的話,我記得她夢想飛行,她是一個勇敢的冒險者。」

    我靜靜地說:「以前可能是,但現在肯定不是。」現在的齊亞樹是一攤千年不流動的死水。

    「我很失望。」她說。

    我說:「我也是。」我拿起皮包,站了起來,穿上鞋。「我走了,再聯絡。」

    米虹跟在我身後,說:「隨時改變主意,隨時來找我。」

    我不可能會改變主意。我走了。

    §§§

    米虹離境那天,我去送行。

    她摟住我,說:「我等你來。」

    我搖頭笑笑,什麽也沒承諾,只說了一句:「保重了。」

    米虹離開後,不知又過了多久,我依然過著一成不變的過去式生活,時間的移轉對我來說,不再有任何意義。

    我真的、真的是一攤死水,直到那一天我的門被敲響。

    那天我剛下班,從冰箱裏拿出冷凍食物,準備將就著吃一頓晚餐。

    冷凍麵條才剛下鍋,大門就被敲響了。我的門鈴已經壞了許久,一直沒找人來換修。

    我本來正瞪著下鍋的麵條在滾水裏沸騰,急促的敲門聲嚇了我一跳,我開了火,跑去應門,心想:假如我晚些去開門,門板會不會被敲破?

    「是誰?」我問。

    門外的人並沒有回答。我的門沒有窺孔,不打開就無法知道是誰,我遲疑了片刻才將門拉開一個縫,而所見,令我僵在當場。

    門外那梨花帶淚的美麗臉龐儘管有些憔悴,但還是美麗的,這張優雅高貴的臉,我只消看一眼就不可能會忘記。

    是她!那個如玫瑰一般的女子。

    荷麗——家豪所愛與所選擇的人。

    大門洞開,我愣在門邊,腦中一片空白。

    她先開口說話,流著淚說:「他……」

    我像留聲機似地重複著她的話:「他?」

    「他不要我來找你……但我必須來。」

    我困惑地看著幾乎泣不成聲的她,無法自她不斷流下的眼淚裏猜出她的來意。我心頭怪異地糾了起來,開始隱隱抽痛。

    她深吸一口氣,顫抖地說:「他在加護病房……」

    我瞪大眼,等她繼續說下去。

    她哽咽地捉住我的手臂,我感覺到一陣痛楚,明白她失控的力道弄傷了我。

    「求求你,去見他最後一面……他愛你。」

    荷麗絕望地捉住我的手臂,我無法思考,無法說話。

    見誰最後一面?他?家豪快死了?這怎麽可能?

    「我不相信。」不是不願意,而是我根本就無法相信。我認識的張家豪是那樣健康的一個男人,他連續爬五層樓的樓梯都不曾喘一下,他還那麽年輕,正值盛年,怎麽可能死?而且我半年前才跟他一起在淡水散步過,他還脫下他的外套,問我冷不冷。

    我冷,我現在冷。我穿著薄棉褲的雙腿不由自主地顫抖,突然間,我全身都冷了起來,額際直冒冷汗。

    另一雙冰冷的手握住我的,我順著那雙藕白的手臂往上看,荷麗玫瑰般的麗容映現在眼前。

    她握著我的手說:「求你,他真的愛你。」

    略過那句愛情的謊言,我強迫自己冷靜下來,讓說出口的話不至於破碎得無法辨認,我問:「究竟是怎麽回事?發生了什麽?」

    荷麗蒼白無血色的面容淒惻一笑。「家豪是骨癌末期,醫生說他撐不過這一、兩天。」

    我瞪著她看,做我剛才一直在做的事——發愣。

    §§§

    我們搭計程車去醫院的途中,荷麗將她所知道的一切都告訴了我。

    早在半年前,家豪就發現自己身上有病,但發現得太晚,已經是末期。

    她告訴我說:「我跟家豪是高中同學,曾經交往過一陣子,但發現彼此並不適合,再加上升學和家庭的種種因素,後來我們協議分手。」

    這段過去,家豪從沒有向我提起。我一言不發,聽她繼續說下去。

    「畢業後,我們考上不同的學校,就此失去聯絡,一直到半年前在一家餐廳偶然遇見,才又開始聯絡。」

    「第一次見面時,他告訴我他已經有一個論及婚嫁的女朋友,他已經買好戒指,打算找機會求婚;但過了幾天,我看見他從醫院出來,臉色非常差,我趨前一問,他看見是我,竟然當著我的面流下了眼淚,一問之下,才知道他的病情。那天他非常痛苦,他唯一想到的是你,他不知道該怎麽做——離開,或者讓你知道。他考慮了很久,決定與你分手,他認為這樣對你比較好……」

    接下來的事情,我知道一部分。分手的那一天,他充滿矛盾地抱住我,仿佛害怕傷害我,但我感覺更多的是他的背棄。我自艾自憐,完全沒有考慮他的心情。

    「我們會結婚,是因為我告訴他,我需要他的幫助;我需要一個婚禮,即使新郎隨時會死,也沒有關係。」

    我訝異地看著她。「為什麼要這麼做?」大費周章的,難道只為愚弄一些看不清楚事實真相的人?

    她抬起頭。「我沒有辦法,我不得不這麽做,因為我得阻止另一個男人愛上我,他不能夠愛我」

    我本能地想起婚禮那一天在角落遇見的那個陌生人。

    「他是誰?」

    荷麗絕望地說:「他是我的堂弟,我不能接受他的愛,那是不倫的。」她掩住臉,淚水又決堤。

    啊,是這樣一回事,原來那個陌生人是她的堂弟。

    她會如此難過,想必是對那段世人不容的感情感到矛盾又無所適從吧。愛情是多麽可怕的一件事,愛上不該愛的人會摧毀愛情和愛人本身,玉石俱焚。

    我本能地想伸手安慰她,但途中又縮了回來。

    她哽咽地說:「家豪愛你,一直到現在都還愛著你,跟我結婚只是不想造成更大的傷害;有時候,長痛不如短痛。」

    但痛苦的程度是一樣的,不管是長是短。

    她告訴我的這些事,我不知道我應不應該相信。

    與家豪分手後,我好不容易才漸漸調適過來,如今她告訴我這些足以顛覆我過去這段日子所信仰的一切,我無法接受,接受了我就會崩潰。

    我還愛家豪,沒有辦法眼睜睜看著他死,我已經失去過一遍,再來一次,我會無法承受。

    啊……不!我不要這樣,不要這樣……

    我慌了、亂了。

    慌亂之餘,我叫住司機:「停車!立刻停車!」車子未完全停下,我已打開車門,發狂似地奔了出去。

    身後的荷麗不斷地叫我,我的雙腿卻像有自己的意志似地狂奔,我停不下來。

    冬夜的風冰寒刺骨,但我不在乎。

    我一直跑、一直跑,跌倒了又爬起來繼續往前沖。我沒有目的地,不知道要去哪里。我像幽靈一樣的在城市裏遊蕩,不感覺到累,直到我用盡身體裏每一個細胞的力量,我才會停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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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6-7 00:59:46 |只看該作者
第四章

    「你不是真的愛我,如果你真愛我,你應該告訴我事實,讓我分擔,應該信任我,而不是傷害我。」我捉起家豪的手,貼在臉頰旁邊摩挲。我說:「你看太多小說了,這種情節是小說裏才能夠出現的,你不該把它套用在我們身上,你真是我見過最最最笨的人了。」

    昨晚我昏倒在路邊,被路人送進醫院,在那裏待了一夜。醒來後,送我到醫院的人早已不見蹤影,問護士,只說是一位藍先生,確定我沒事、幫我付清住院費用後就離開了。

    這個世界上真的是什麽人都有;有人沒有理由的傷害人,有人則沒有理由的幫助人。

    我有些悵惘。

    離開這家醫院後,我轉往另一家醫院去。

    詢問之下,知道家豪已轉至一般重症病房,我心涼了半截。

    連醫生也救不了他了,他現在只是在等死。

    我不確定他歡不歡迎我,在門外猶豫了片刻,病房門忽被打開。荷麗看見我,先是愣了一下,眼淚接著冒出來。她的手緊握住我的,這回我沒再試著放開她。

    我緊緊握了握她的手,才往裏面走。

    走進病房,原以為會看見家豪清醒的躺在床上,但是沒有。

    他是躺在床上,而一旁的維生機器則發出規律的聲音。他全身插滿管子,依賴氧氣幫浦,整個人陷入昏迷。

    我沒有準備好要看見這個。

    我已經太久沒有見到他,眼前的他完全不像是我所認識、所深愛的那個男人。

    我走到他身邊,輕聲叫喚:「醒一醒,家豪,你看看我,我是亞樹。」

    唯一回應我的只有一旁那氧氣幫浦所發出來的規律聲音。

    他躺在床上,恍如死去一般。

    我在他身旁蹲下,握住他一條沒有插管子的手臂。半年前,這條手臂還強壯得足以為我擋住風雨,若非親眼看見,我絕對無法想像人體會消瘦得這麽迅速。

    我輕輕捉起那只手,將它貼在我的臉頰上摩挲。

    「家豪,撐下去,求求你,我已經失去過你一次,不打算再失去一次,請你睜開眼睛,告訴我你很好,你會活下去。」

    他陷入重度昏迷,沒有給我任何回應,我輕吻他的手背,又吻吻他的額頭。

    「家豪,我愛你,你聽得見也好,聽不見也罷,我愛你。我的感情不是你能夠決定的,你最多只能不接受,但你不能命令我不再愛你——這就是我要跟你說的話,現在,我說完了,你怎麽說?」

    家豪沒有回答,病房裏一片死寂。荷麗承受不住,哽咽地離開。

    那天我一直留在醫院裏陪家豪,但他沒有醒來。

    接近淩晨的時候,他走了。

    而我永遠無法聽見他的回答,永遠無法得知事情的真相,也永遠無法再恨他,或者去愛他。我的心有一部分跟著他一起埋進了土裏。

    在一起也好,分手也罷,唯獨親手埋葬愛人這件事絕非我所能接受。

    我一直沒有哭;陪伴他的最後一天沒有,埋葬他的時候也沒有。

    荷麗以他未亡人的身分出席葬禮。不知怎地,雖然之前她告訴我,當年他們分手是因為「不適合」,而他們決定結婚只是為了逃避愛,但我仍感覺到,這並非事情的全部真相。

    她應是愛過他的。有時候,現實環境所造成的「不適合」,不一定是兩個人都贊成的事。

    葬禮結束之後,荷麗交給我一個牛皮紙袋,說是他留給我的。

    我打開它,裏頭有一封信、一隻戒指。

    信很短,只是告訴我:戒指是屬於我的,他的愛也是。

    亞樹,好好照顧自己。

    信箋最後一行是這麼寫的。

    我慎重地將戒指套上我的無名指,在心裏悄聲道:「我答應你。」如果當初家豪向我求婚,我的回答是「我願意」。

    §§§

    「你真的要離開?」

    辭職的消息一傳出去,社裏所有同仁都跑來問我。

    我一概回答:「對。」

    「真不幹了?」

    「是的。」我說。

    有人愁眉苦臉。「你走了,我們怎麼辦?」

    我邊收拾著私人物品,邊回答:「一切如常,看稿子、排版、跟作家聯繫,以及加班。」

    「就這樣?」

    「也許再聘一個新人進來。」我建議。

    「哪那麼簡單,你一個人抵兩人用。」老編說。

    我笑說:「衣不如新,人不如故,是嗎?」

    「正是這個意思。亞樹,我們捨不得你。」

    沉吟片刻,我說:「我想換換新環境。」

    「已經找到新工作了嗎?」有人問。

    「不,還沒有。」我說:「但是不急。」我正好可以趁這段失業期間好好思考一下我的下一步要怎麽走。

    「既然不急,何必急著離開?也許你可以幫幫忙,等我們找到新的人進來再走也還不遲。」

    我搖頭。「不,現在走我才有剩餘價值,再晚,就會被壓榨得不剩半點價值了。」

    大夥兒都笑了。「你這沒心肝的。」

    我低頭笑笑。最後待在出版社的這天,我敞開胸懷來擁抱每一個人,因為我不知道當我走出這裏,我還有沒有機會再與他們相遇。

    越覺得人生無常,我就越看不開,想捉住的東西愈來愈多,心裏總是想:即使短暫擁有,也是好的。

    曾經擁有與不曾擁有從來是兩碼子事。

    §§§

    「我被錄取了?」接到通知的時候,我差點反應不過來。

    「是的,齊小姐能抽空到公司來一趟嗎?有一些合約上的細節需要討論。」

    我回神過來,說:「喔,好的。」我看了看時間,問:「我下午大約三點左右過去可以嗎?」

    「可以,我會通知上層,下午三點與你會面。對了,恭喜你得到這份工作。」

    「謝謝。」結束這通電話,我愣了好一會兒。

    我得到這份工作了!我很訝異。

    這是一份辛苦但薪水不薄的工作,那天去面試時,競爭者相當多,我只是抱著試試看的心態,並不奢望能雀屏中選。但很意外的,我居然被錄取了。

    抱著可能是搞錯了的心態,我回到電腦桌前,繼續一篇未完成的短文。

    辭職以後,我還是離不開老本行,從事的仍是跟文字有關的工作。

    我幫一些雜誌或報紙寫補白的小型短文,由於我的外文能力還算可以,偶爾我也接一些譯稿或口譯的工作,不過都是很零散的,不固定,有時候多一些,有時候少一些。

    沒有工作或是工作不趕的時候,我會到花蓮去找雅各。

    雅各的村子裏有許多會說故事的原住民長老。由於他們的文化正在失落,年輕一代中,懂原住民母語的人愈來愈少,口述的故事無法在現代社會裏薪傳,唯一流傳的方法只有透過文字。

    但大部分老一輩的原住民所受的教育都不高,他們無法自己將故事記錄下來。雅各計畫要組織一個部落性質的文化委員會,瀾沙是族裏新一代的青年,受過國民教育,也懂他們的母語,我目前在他的協助下做一些記錄和資料整理的事情,不支薪,但接受他們熱情的款待。

    過去半年,一個月中,我大概就會有十天的時間待在他們那裏。

    不完全是在工作,有時候我會跟雅各借車,一個人開去七星潭附近,在那裏聽潮聲、等日落、看星辰升起。

    在七星潭,海面上的北斗七星看起來比其他地方都要亮,有時候我看著看著,會不小心忘了時間。漲潮時,海水先漫到腳遑,我躺在沙灘上,心裏一直存在著一個念頭:就這樣一直躺著吧,不要起來,讓湖水將我帶進海裏。我反正孑然一身……但我總是在海水淹到大腿時就往回走,我常為此嘲笑我自己。我不夠勇敢。

    現在這個工作已經告了一段落,第一套關於他們部落的祖先、神話故事以及史詩已經付梓。

    瀾沙上個禮拜來臺北看我時,送來了一套,現在正擺在我的書架上。

    他說現在花蓮政府有意要編列經費,跟當地大學聯合成立一個原住民文史工作室,有一連串的計畫要進行,他是其中一個重要計畫的主持人,問我願不願意加入他們,幫助工作室運作,當然,是支薪的。

    我笑了,我也拒絕了。

    聽到我的拒絕,他一臉憂鬱地說:「你總是拒絕我。」

    我大笑出聲,說:「我沒有『總是』拒絕你,你只是忘了我答應過你的那些事。」

    「例如?」

    「例如我答應過你,只要你上臺北來,我就會好好地招待你一頓晚飯。」

    這個年輕人咧嘴笑了。「晚上要吃什麽?」

    我帶他去吃臺北一家素富盛名的法國餐廳。

    他卻抱怨說:「我寧願吃你煮的家常菜。這裏每一道菜都小小盤的,連塞牙縫都不夠,價格卻是天價。」

    我品嘗著鵝肝醬和奶局蝸牛,笑說:「很抱歉了,我的廚藝不僅不及格,還是負分,我不想毀了我那個裝飾用的廚房,更不想毒死你,而且我認為你不會想吃冷凍食物。」那是我唯一會弄的東西,因為只需要加熱。

    「你知道我會很樂意為你下廚。」

    這是我早已知道的,瀾沙從不掩飾他的感情。

    我低下頭,下意識地看著左手無名指上的鑽石戒指。

    他橫過桌面,握住我的另一隻手,深情的眼眸看著我。「亞樹,你得面對現實,人不能老是沉浸於過去。」

    過去……我有什麽過去?與家豪分手後,我一直在努力面對失戀的事實,然而當我終於有辦法面對時,卻從他妻子的口中得知他愛我。這種愛教人既心痛又失落。他愛我,但是他對我沒有信心。如果一個人不能夠信任他所愛的人,只願意分享快樂,而不願意分擔痛苦,那麼這樣的愛至多可以算是感人,但永遠禁不起考驗。

    對愛情,我已失去信心,不打算再經歷一次,也不認為我還能夠再愛一次。

    愛一個人對我來說,太辛苦。

    我悄悄收回手,轉移話題道:「別顧著說話,菜冷了就不好吃了。」

    瀾沙沒再挑起任何敏感的話題,他知道我們只可能會是朋友。

    那時我拒絕工作室的工作是因為我發覺我定不下來,我沒有辦法像以前一樣,長時間專注於同一件事。

    雅各說的沒錯,我有一個漂泊的靈魂,我承認我渴望流浪。

    以前是因為有家豪在身邊,他是一個安全的港口,可以讓我停靠,但如今他不在了,我沒有理由,也沒有辦法再忽視那股在我血液中蠢蠢欲動、呼喊著要求被釋放的渴望。

    然後,我看到了那則徵人廣告。

    一家國際旅行出版業者在徵求一位旅行家替他們寫一套旅行書,他們將支付旅者旅程中所有的必然花費——當然個人的花用除外。

    這是一個新奇的挑戰,也是一個流浪到天涯海角的好藉口。衝動之餘,我寄了履歷和自傳到這家出版社,不久就收到了要求面試的通知,而今天,我被通知錄取了!這真的非常意外,但也十分令人興奮。

    我不知道這是不是我要的人生,但我確確實實需要一個流浪的理由,我必須去尋找一個我不知道是否存在的答案。

    將短文校正好,存了檔,便直接發e-mail給雜誌社。

    現在離三點還有兩個小時,我得花一點時間沖澡、換衣服,然後搭上計程車直接到那剛錄取我的公司去。

    我將去流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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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身義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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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6-7 01:00:16 |只看該作者
第五章

    四月初,上山與家豪道別後,我開始了我的行旅生活。

    我沒有國際旅行的經驗,一切對我來說都是新鮮的。

    我的第一站是在南半球的澳洲第一大城雪梨。

    因為是單獨旅行,所以在出發前搜集了許多可能用得到的資料,除此之外,我還帶了我自己,打算好好地感受旅行將帶來的各種新奇體驗。

    我背著滿滿的行囊到機場,其中包括一台公司給的筆記型電腦。他們要我每半個月就交出一些東西,我們將透過電子郵件的傳送來聯絡彼此。

    我興奮的情緒從前幾天整理行李開始便延續到現在,登機時間到了,我跟隨旅客們到登機門登機。我的座位被安排在後半截機艙靠窗邊的裏位,直到現在,我把我對搭乘飛機的恐懼壓制得很好。我不怕,我不怕……

    我一上飛機就閉上眼睛,等待起飛和降落。

    經濟艙裏的乘客陸續登機,我感覺我身邊的座位有人坐了下來。

    我繼續緊閉著雙眼,心中則開始祈禱。

    不會出事,不會出事……絕對絕對不會出事的。這架飛機只是要到香港而已,一個小時的航程很快就會過去,我只需要……小睡片刻……

    要命!我根本不敢搭飛機,我在簽約接受這份工作的時候怎麼會忘了這件重要的事?然而現在要反悔也已經太遲了。

    不知道過了多久,當我聽到機艙內開始廣播要乘客系上安全帶、飛機準備起飛的時候,我的鎮定與偽裝的平靜全部消失得無影無蹤。

    我開始驚惶起來。

    老天,要飛了,飛機會不會掉下來?

    我遵照著指示系上安全帶,但可能是系得太緊了,我有些呼吸困難。

    我急促地呼吸,但卻吸不進半點氧氣,一陣頭暈目眩襲來,在我快休克的時候,頸後突然托來一隻手,一道低沉的嗓音在我頭頂響起:「別緊張,深呼吸,慢慢地,再吸一口,對,慢慢地,別停下來。」

    我不由自主地聽從聲音的指示,一會兒之後,我的呼吸慢慢恢復順暢,頭暈的感覺也漸漸消失。放鬆下來的同時,我感覺到飛機在滑動,剛剛不適的症狀又出現,我連忙又深呼吸了好幾次,直到那份噁心的感覺離去。

    我的天,如果每次搭飛機都這麽痛苦,我要怎麽走遍全世界?

    「第一次搭飛機?」剛剛那聲音問。

    我點點頭。「嗯。」

    「別緊張,只要飛行員的技術好,起降不會有問題。」

    我懷疑地問:「那麼在高空上飛行時呢?」掉下來就全完了。

    身邊的他笑了。「搭飛機的風險不見得比開車高,如果真的那麽倒楣遇上了,機上有這麽多人作陪,你怕什麽。」

    這人毫不在乎的輕鬆語調讓我想抬起頭看看他的尊容。

    於是我抬起頭,我看見了他,他則頑皮地對我眨眨眼。

    是他!那個帶我去喝酒,又和我在飯店睡了一晚的陌生人!

    我低呼一聲:「怎麼會是你?」

    他哼聲。「怎麼不會是我?」

    我訝異。「你記得我?」就如同我從沒忘記過他。

    他依舊是那副欠扁的模樣。「怎會不記得,那晚你吐了我一身,我還沒跟你收清潔費。」

    我愣了半晌,回想那一夜,我眯起眼。「你胡說,我沒有嘔吐在你身上。」

    他在狹窄的椅座上伸展他的長腿。「你確定沒有?」

    「我十分確定。」

    「不,你有,你把心裏頭的一堆垃圾往我身上傾吐,也不管被你吐的人願不願意聽。」

    「我……這哪里算啊!」

    「怎麼個不演算法,你倒是說說。」他故意掏掏耳朵,咧嘴道:「這回我洗耳恭聽。」

    老天,好討厭的人,無賴就是無賴,跟無賴講話鐵定會被氣死。我決定閉上嘴巴。這一靜下來,我才發現,飛機早已飛上了藍天。

    隨著高度的爬升,我們離臺灣本島愈來愈遠。

    西北部的海岸線嵌在臺灣海峽上,看起來是那麽的蒼翠美麗,眼下所見的美景幾乎奪去了我的呼吸。

    陽光在我們頭頂上,雲朵則在腳底,我們正往南方飛去。

    「瞧,搭飛機沒你想像中那麼可怕吧,習慣就好。」

    他一開口,我才意識到:他剛剛那麼說話,或許是為了轉移我的注意力。

    他是個外冷內熱的人,那一夜之後,我就應該知道這一點。

    只是他實在太會諷刺人,我就是聽不慣他說話的那種調調。他應該可以更有禮貌一點。

    他笑笑地問:「去哪里呀,小姐?」

    「澳洲。」我淡漠地說。

    「去看袋鼠還是準備嫁給那裏的土著?」

    聽聽他的壞嘴巴,我真想拿卷膠帶把他的嘴封起來。

    我皮笑向不笑地說:「都在考慮中,謝謝你的關心。」

    「不客氣。」

    他竟還有臉說!我真是服了他了,臉皮真厚。

    「算了。」我歎口氣,收回所有攻擊的利爪。

    他挑起一邊眉毛。,「這麼快就認輸了?」

    「我可不認為這有什麼輸贏好說的。」

    他哼我。「輕鬆點,別老那麽正經八百。」

    我馬上反駁回去:「我才不像你,這麼隨隨便便。」

    他雙手一拍。「這就對了。」

    我霎時才發現我又中了他的計,不禁暗自懊惱怎麼老是這麼容易受他牽動,但隨即又覺得自己反應太過激烈,簡直跟個愛鬥嘴的孩子沒兩樣,我心頭一寬,笑了起來。

    再回頭看他,我沒了惱怒,反倒慶倖起在我的初次飛行裏有個不算陌生的陌生人在身邊,緩和了我的緊張。

    他看見我笑,伸出手指掐了掐我的嘴角。「你笑了?」

    我下意識避開與他肢體上的接觸,維持著得來不易的笑容,開玩笑說:「我只有兩種表情,笑跟哭,你要看哪一種?」

    他沒那麽好拐。他摸摸下巴,壞壞地選擇:「你先哭一次我看看,如果很醜,我就選另外一種。」

    「你看過我哭。」我說,記憶又回到那一夜。

    那一夜在我們之間形成某種微妙的聯繫,我說不出我對他是什麽感覺,也不知道對他來說那一夜有否代表什麽,我只知道那一夜我們分享得太多,我無法將他當作一個陌生人來看,儘管我對他一無所知。

    對我來說,他是一個不算陌生的陌生人。

    他在沉吟,不知道在想什麽。

    他抬起頭面對我時,只說:「我不記得了。」

    很簡短的一句話,充分表明了他的態度——他不記得。

    「喔。」我淡淡回應一聲,轉過頭去看機艙外的重重雲層。

    「該死。」他突然說。

    我回頭瞥他一眼。

    他說:「你還是笑吧,但是別笑得像個白癡。」

    我學他輕輕一哼。「從來就沒有人說我笑得像白癡,你多慮了。」

    「但你哭起來的樣子實在醜得可以。」

    我再哼他一聲。「謝謝喔,哪天別讓我捉到你在哭。」我撂下狠話。

    「你儘管慢慢等吧。」這是他的回應。

    真夠自大的了。男人!

    我閉上嘴,又把頭偏開去看窗外的雲。

    沉默悄悄降臨在我們之間,我瞧見他戴上耳機,打開嵌在椅背上的小電視,將頻道切換到電影台。那是一部西部英雄的美國老片,決鬥啊、淘金啊、牛仔之類的情節充斥其中。

    他把椅背稍稍後調。高頭大馬的他因在狹窄的椅子上,看起來相當不舒服。

    空姐送來了餐點和飲料,我不餓,只要了咖啡,他則要了一杯葡萄酒。

    突然,他扯下耳機,間:「幹麽不開自己的電視,老盯著我的看?」

    看來他也沒有多專心在看電視嘛!

    「無聊,不想看。」我說。

    他瞪了我好久,突然伸手來開我的電視機,把我的頻道調到那部拓荒電影上,我戴上耳機,聽見螢幕裏的對白——

    「來決鬥吧,你這個惡徒!」

    我忍不住大笑出聲,模仿影片裏的人物將那句對白復述說出:「來決鬥吧,你這個惡徒!沒有人能夠強迫我做我不願意做的事。」後面那句是我加的。

    他扯下他的耳機,也扯下我的。

    他看我,我看他,我們對看了許久。

    我抿著嘴,他則裝出一副酷樣,橫眉豎眼的,結果他先忍不住笑出聲。他笑了,我才跟著笑。這就是輸贏的問題了。

    我學他剛剛掐我嘴角的樣子,也掐掐他的嘴角。「你笑了。」

    「我知道。」

    「你笑起來很好看。」

    他很得意地咧嘴。「我知道。」

    我忍不住問:「這算是有自知之明還是自大?」

    這個問題沒有難倒他,他用他一貫的語氣說:「一個缺乏自知之明的人沒有自大的資格。」

    好個回答。

    飛機已經飛到了南中國海的上空,海面上星羅棋佈著大大小小的島嶼。

    快到香港了。

    我說:「我到香港轉機去澳洲,你呢?」

    「我到紐約。」

    那麼待會兒下了飛機就得說再見了。

    「去看自由女神像和找一個金髮美女?」我學他剛剛糗我的方式糗他。

    他朗朗大笑。「你太會記恨了,看來我得謹言慎行。」

    他的話無端勾起我一抹愁緒。「忘記」對我來說是這麼的困難,很多事情,我想忘卻忘不掉。

    我突然想起荷麗來找我時所說的話,她說她要阻止一個不能夠愛她的人愛她——她的堂弟……會是眼前這個男人嗎?

    我清楚記得婚禮那天他陰鬱地站在角落,在我不小心撞到他之後,我們爭吵了一陣子,他強迫我向新人敬酒,之後便帶我離開喜宴現場。我們在一家地下pub裏喝到爛醉;在飯店房間裏,他的擁抱趨走那幾乎令我承受不住的寂寞。

    他會是那個人嗎?那個愛上自己堂姊的男人……如此相近的血緣卻不容許相親……

    如果是,那麽他的心所承受的痛苦會有多麽深,我無法想像。

    「你在想什麽?」他警戒地看著我。

    我猛然回神,發現他的臉近在咫尺,他松木般的氣息幾乎噴到我臉上,我倉皇回避。

    我緊捉著椅背,低著頭說:「快降落了,我緊張。」這不算說謊,我的確開始緊張了,在我發覺飛機離海面愈來愈近的時候。

    下一瞬間,我的手被一隻大手握進掌中,他的掌心是那樣的熾熱,溫暖我漸趨冰冷的觸覺。

    「緊張的時候不要閉上眼睛,只要深呼吸。看不見只會讓你更害怕,害怕會讓你的腎上腺素分泌過多,血糖降低,然後你就會休克暈倒,所以……」

    「所以?」

    他的眼睛似要看進我的靈魂,我渾身一頭,聽見他說:「面對你所畏懼的,不要逃避。」

    他握緊我汗濕的手,又突然放開,我頓失所依,呼吸紊亂起來。

    「深呼吸,小姐,深呼吸。」

    「喀喳」一聲,我低頭一看,才知道他已經替我扣好了安全帶。

    在扣好他自己的之後,他的手重新握住我的。

    我緊張得指甲深深掐入他厚實的掌心內裏,我無法克制,而他眉頭連皺都沒皺一下。

    在我試著放鬆時,機身突然傾斜,我嚇得低叫一聲,他立刻安撫我說:「別擔心,只是降落。」

    只是降落……而我卻大驚小怪的。我羞愧地低下頭。

    他捏捏我,說:「快到了,想想開心的事。」

    好,我想。「我要去澳洲的牧場牧羊、擠牛奶;我要躺在草原上一動也不動,直到晚餐時間到了;我要在澳洲待到我想離開的時候才離開,我不想離開,誰都不能趕我走……」

    他大笑著打斷我的幻想,說!「那你得先成為澳洲公民才能永久居留,一般簽證恐怕無法實現你的夢想。」

    我挑釁地說:「你忘了我這一趟就是要去看袋鼠和找一個土著把自己嫁掉嗎?」

    想想,我又加了一句:「你想他們會欣賞黑髮、黑眼的東方女性嗎?」

    「我認為……」他假裝感興趣地看著我。「他們會欣賞哺乳能力比較強的女人。」

    我笑打他一下。這種暗示,簡直欠扁嘛!

    飛機就在與他針鋒相對的過程裏平安降落了。

    一降落,我們交握的手就自動分開,各自去拿放在機廂上的小件行李。我看見他搬了一套攝影器材,直覺便問:「你從事攝影工作嗎?」

    他回過頭,背起沉重的腳架,又恢復他一貫的淡漠。「混口飯吃罷了。」

    見他無意透露太多,我也就沒再追問,以免自討無趣。

    我們對彼此來說,仍只是個陌生人,是在街上遇到也不必打招呼的那一種,這段短程飛行並沒有改變這一點。

    儘管我的確對這個人深感好奇,但我的好奇心仍無法驅使我去進一步瞭解他。今天會再相見已經是偶然中的偶然,不太可能會再有下一次了。

    我背起我的行囊,跟在他的腳步後步下了飛機。

    下了飛機後,他一直往前走,我則盲目地跟在他後頭。他的腿長,我們之間的距離漸漸拉大——

    突然,他停了下來,回過頭看我。

    我抬起頭迎視他的目光。「怎麼了?」

    他歪著頭,猶豫了會兒才說:「待會兒自己搭飛機,記得深呼吸。」

    我點點頭,回他一抹微笑。「謝謝你。」讓我不是在恐懼中度過我的首次飛行。

    他笑了,先前臉上的陰霾因他的笑一掃而空。

    他叉開雙腿,挺拔的站著。「你認為……我們還有可能再見面嗎?」

    我半開玩笑地說:「你是說,我下一次在飛機上嚇得半死的時候,你還會像鬼一樣突然出現在我身邊嗎?」

    他聳聳肩。「你說呢?」

    「人海茫茫,不太可能。」這是我的回答。

    「那麼,我就不說再見了。」

    「嗯,再見。」

    他笑了笑,揮手走了。

    顯然他並不打算問我的名,恰巧我也這麽打算。

    知道了名字,就有了牽扯,而我還不打算認識他,至少在我才要脫離過去的這個節骨眼上,暫時不要。

    我走往另一個方向,決定如果再一次遇見他,我才要問他叫什麽名字。而我確信假若真再有下一次,他也會這麽做。

    說不出我怎麽能夠如此肯定地認為他會,我想,也許是因為直覺吧。純粹出於女人的直覺,我只能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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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6-7 01:01:28 |只看該作者
第六章

    先生貴姓?

    「高朗秋。」他曬得黝黑的臉咧出一口白牙,在六月的婆羅洲,我們再次相遇,這回我問了他的名,而他如此回答我。

    §§§

    我四月分的時候抵達澳大利亞,看了袋鼠和毛利人的部落。

    很遺憾他說對了,他們喜歡哺乳能力較強的女人,幸好這並不影響我與他們之間友誼的建立。

    我花了不少時間在昆士蘭適應、學習牧場的生活。蘭多是牧場主人的長子,也是我的馬術教練,五月中旬我離開牧場時,已經學會了駕馭馬匹和幫牛只擠奶。

    我原本五月初就準備離開,但我委託當地旅社替我辦的紐西蘭簽證遲了幾天才下來,所以離開的時間比預估的晚了些。

    我利用這幾天來寫稿,寫完了就用e-mail寄給公司。有一度我幾乎忘記我來到這裏的目的,幸好我終究想了起來。

    在紐西蘭我只待了十來天,其中有一半的時間花在拜訪它周圍的小島。

    我在澳洲的時候天天曬太陽,卻沒有曬傷,來到紐西蘭時,天氣轉陰,我一時大意忘了防曬,結果才一天光景,我的臉就紅得快脫皮了。

    我是帶著曬傷到印尼的。

    這裏的赤道型氣候跟大洋洲又不太一樣,它沒有季節變化,只有早晚溫差。

    一個多島的國家,著名的觀光勝地峇裏島近年已被大量遊客攻佔。

    當地的婦女原本是裸著上身的,沒有穿衣服的她們在自己的島上絕對不會招來異色的眼光,這是個絕對自由的人間天堂。

    然而隨著觀光產業興起,大批的遊客卻無法用單純的眼光來看待她們赤裸的胸脯,女人被迫穿上衣服,以杜絕外地遊客的異色眼光。

    文明社會向來習慣把單純的東西變得複雜。

    許多年前,一個歐洲畫家來到這個島上,驚訝於這片土地的淳樸之美,他替一位照顧他在此地生活起居、名叫波麗的少女繪像,在畫畫的過程裏,畫家愛上了她——

    我在市集裏聽到這個故事,講故事的人沒把故事講完就離開了,我試圖揣想畫家與少女後來的遭遇,但發現想得到的都是悲劇性的結尾,便放棄不再想了。

    不管畫家和少女後來如何,起碼我對他們的印象是停留在一個男人墜入愛河的純粹喜悅,而不是死亡與分離。

    我在島上的休閒飯店住了四天,這四天我最常做的事是躺在潔白的沙灘上發呆和看來來去去的人,猜想著他們來自什麽地方,又為什麽原因而來。

    第五天,我將大多數行李和手提電腦寄放在飯店保險櫃裏,只收拾了幾件輕便的衣物和必備藥品,便跳上一艘開往婆羅洲的船。

    婆羅洲保存著大片原始的熱帶雨林,是不適合在文明社會裏生活太久的人們進入的世界。

    到印尼之前,我在紐西蘭的醫院裏注射了瘧疾的疫苗,希望這能幫助我從雨林裏平安出來。

    我打算展開一趟原始之旅,但不意味我想染病於此。

    我背著行李上了船。這艘船是普通的漁船,不是遊艇或郵輪之類的,駕駛員是當地的漁民,我給了傭金,要求跟他們同行。

    船並沒有馬上開,問了一個略懂英文的船員,他告訴我,要等另一群人上船才會開。這艘船本來是那群還沒上船的人包下來的。

    我走到遮陽蓬下等待,猜想待會兒是誰會來。

    有人打開了船上的收音機,音箱裏飄出一個南洋女子的慵懶歌聲,懶洋洋的天氣與懶洋洋的情調,令人不禁想閉上眼睛,在隨著海浪擺蕩的小船上飄。

    我躺在船蓬下方的一張摺疊椅上,閉著眼,嘗試用觸覺感受溫度和風,用嗅覺感受海的鹹味以及在陽光下蒸騰的汗水,用聽覺感覺身邊人們雜遝的腳步聲和他們聲音裏的情緒——這些是我張開眼睛時所無法感覺到的,我訝異世界竟然有如此多的面貌。

    船身在搖晃,或許是因為有一波浪打了過來,硬底的鞋底踩在木造的甲板上,宣告外來客的來臨。

    在一聲聲搬運物品的吆喝聲中,我知道我們等的最後一群上船的人到了。

    人數不少,我聽見幾句英文飄蕩在悶熱的空氣中。

    我好奇地睜開眼睛,戴上一頂我剛買不久的大草帽,走向前頭的甲板。

    一群高大的外地人搬著沉重的箱子陸續登上船,詢問之下,才知道那是美國某影片製作公司的外景隊,他們製作的影片性質有點像是Discovery國家地理頻道常播的那種。

    他們也是要去婆羅洲嗎?他們去那裏拍攝什麽?

    我好奇地在甲板上張望,大膽地打量著這群年齡大約介於二十到五十之間的外國人。說來好笑,在印尼這個地方,我也是外國人,然而我自己卻沒有身為「外國人」的自覺,看到膚色、發色不同的人種,直覺就將他們劃分歸類。

    似是察覺到我打量的目光,一個穿著短袖卡其襯衫和長褲的金髮男人朝我投來一個友善的微笑,然後他就走了過來。

    「嗨,你好,你看起來不像本地人,我不知道除了我們以外,還有人搭這艘船。」

    我用英文說:「我也不知道,船長大概是認為多載一個乘客就可以多賺一點燃料費。」

    「該死,我早知道他們嫌我們付的租金太低。」他笑道:「我是大衛•道格拉斯,你可以叫我大衛。」

    我說:「我是齊亞樹,是中文名字,你可以叫我『小姐』或是『女士』。」

    他大笑出聲,伸出手握住我的,接著紳士地吻了一下。

    「很榮幸認識你,女士。」他頓了頓,眼中跳出一抹頑皮,他突然改用中文說:「不過我懂中文,所以我會叫你『亞樹』,希望你不會介意。你來自香港或是其他地方?」

    我笑了,用我許久沒聽見的中文說:「我不會拒絕一個將中文說得如此字正腔圓的金髮師哥。嗨,大衛,很榮幸認識你,我來自臺灣。」

    就這樣,我交到了一個朋友。

    旅行有時候會讓人很容易交到朋友,也許不見得知心,但都是非常溫暖的那一種。

    大衛很快地將他們其他成員一一介紹給我。這群從二十歲到五十歲不等的男人竟然沒有一個來自相同的國家!

    金髮的大衛是美國人,舊金山出生,年紀在三十上下。

    蓄著一把大鬍子,身材像熊一樣壯碩的山卓來自愛爾蘭,今年已經四十六歲,是成員中年紀最大的一個。

    皮膚較白、頭髮偏褐色的法蘭克年紀只有二十六,比我小一歲,他在瑞士出生,卻在法國成長。

    還有一個成員在岸上還沒登船,大衛說這個人跟我一樣是黑髮、黑眼的東方人,也來自臺灣,不過目前並不住在那裏。

    所以這個team簡直就是一個聯合國,而且他們都未婚。

    大衛告訴我,他們正在為全球各地的熱帶雨林拍攝記錄片,上個月他們才剛剛結束在亞馬遜雨林裏的探險,略事休息後便飛來印尼。

    他們是一個非常有趣的組合,我好奇地想看看那個最後登船、與我有著相同發色和眼睛的人。

    「是史帝夫,他來了。」大衛在我身邊說。

    我往大衛指示的方向看去時,史帝夫已經登船了。

    他戴著一頂寬邊帽子,身上穿著一件棉質T恤和洗到泛白的牛仔褲,腳上則踩著一雙有多處磨損的短統靴,裸露的兩條強健胳臂被太陽曬得黝黑。

    他背對著我跟他的同伴在說話,距離太遠,陽光太熾熱,我拉了拉帽沿,希望能讓視線清楚一些。

    大衛突然喊了一聲:「史帝夫,來一下,介紹你認識一個人。」

    史帝夫正在叫船長開船,船開始移動以後,他邁步朝大衛和我走了過來。

    他邁步的姿態放逸不羈,寬大的帽恰在他臉上造成一道陰影,在陽光下,我只看得見他那張似乎慣於譏誚的薄唇和下巴。

    這個叫作史帝夫的男人讓我不舒服。

    我絞著手指,等著迎戰可能到來的攻擊。是的,攻擊。我的直覺警告我,這男人攻擊性太強。

    他終於來到我面前,用他的身高帶給我某種壓迫感,我不服輸地仰起下巴,正巧看見他伸手摘掉他那頂礙眼的帽子。

    我隨即瞪大了眼,他卻笑了,他一笑,那懸在他嘴角的譏誚就統統不見了。

    烏雲散去,但他的嘴巴還是很壞。

    「看看是誰,我幾乎認不出你了,你曬得好黑。」

    我還沒反應過來,大衛便在一旁哇哇叫:「搞了半天,原來你們認識啊!」

    他的反應是挑起一邊眉毛。

    「不,我們不認識。」我看著他,笑問:「先生貴姓?」

    「高朗秋——高山的高,晴朗的朗,秋天的秋。你呢?我該怎麽稱呼你?」

    我笑著要開口,不料大衛竟搶著替我答話:「齊亞樹,是中文名字,你可以叫她『小姐』或是『女士』。」

    一時我啼笑皆非。「齊亞樹——齊家的齊,亞洲的亞,樹木的樹。」我補充。

    他伸出手。「很榮幸認識你,『齊小姐』。」

    我翻了翻白眼,握住他的。「我也很榮幸認識你,『高先生』。」

    我的天,真是多禮的中國人。

    不過,我們「總算」是認識了。

    命運之神似乎在冥冥之中自有安排。

    我再也不敢說這次分別之後,我們不會再相見。

    §§§

    入夜後,雨林裏的蚊子不大容易對付,為了不讓自已成為蚊子的大餐,我們決定明天天亮以後才登陸,今晚則在船上過夜。不過這艘船隻有一間簡陋的艙房,我懷疑晚上我們要睡在哪里。

    我研究了半天,決定甲板是最有可能的地方。

    傍晚時,船在岸邊漂流,在甲板上用過簡單的晚餐後,其他人便各自忙去。

    陽光的威力已經稍減,迎面吹來的海風帶來些許涼意。

    我穿著在觀光區買來的涼鞋,坐在船尾吹風。

    海面很平靜,遠處有幾艘船已經亮了船燈,偶爾船身會隨著海浪晃動,但幅度很小,感覺上就像被輕輕推著的搖籃。

    臉頰突然一冰,我嚇了一跳,轉身去看,發現大衛站在那裏,手裏拿著兩罐冰啤酒。

    他丟給我一罐,很自然地在我身邊的空位坐下。

    「謝謝。」我打開拉環,喝了口啤酒。

    「一個人躲在這裏,在想什麽?」

    「什麽都不想,」我說:「我在等日落。」

    我把視線投向海平面的盡頭,一個失去火焰的太陽正懸在上方,仿佛隨時都會沉下海去。

    大衛沉默了會兒,才說:「我真好奇,你一個女孩子怎麽會想來這種地方?」

    「不知道,」我搖搖頭,想了又想,說:「真的不知道為什麽,我只是把地圖攤開,拿飛鏢去射,射到哪里我就去哪里。」

    「真的假的?」

    我把視線移向他,咧嘴道:「假的——」在他要哇哇叫之前,我忙補充:「也是真的。」

    大衛滿臉問號。「到底是真是假?」

    「假作真來真亦假。」從《紅樓夢》偷來一句。見大衛滿腦子問號,我笑說:「我說我不知道我怎麼會來是真的,射飛鏢的事情則是假的。」

    「怎麼會?你怎麼會不知道?如果你自己都不知道,那麼誰會知道?」

    我歪著頭將一堆問句消化掉,才聳聳肩說:「誰知道呢。」

    看大衛顯然是被我弄糊塗了,我解釋說:「我沒有歸屬感,我在臺北沒有找到,在這裏也沒有,我不確定那是一種什麽樣的感覺,也不知道有跟沒有之間有什麽差別,這讓我必須離開。我必須一直走,直到我找到答案,或者它自動消失不見。」說完,我看向日落的方向。

    大衛喃喃地說:「我不很明白你的意思,但我有時候也會有一種不知道自己在什麽地方的感覺。我很喜歡旅行,現在這工作讓我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裏,有三百天是在一個我不熟悉的城市,我還有其他人都有相似的經驗。」

    我看著他,沒有意外地在他英俊的臉上找到幾許滄桑,下意識的,我的手撫上自己的臉孔。「你享受這種感覺嗎?」

    他一口氣喝完啤酒,然後把罐子捏扁。「唔,也許吧,但我實在不怎麽喜歡必須時常跟情人說再見,還有不曉得什麽時候才會再回到她們面前的感覺。最要命的是,當我有一天真的回到她們面前,她們很可能已經忘了我是誰。」

    大衛說得咬牙切齒,我卻忍俊不住地笑了出來。

    他瞪大眼。「這麼悲慘的事,你不安慰我就算了,居然還笑得這麼大聲,真是太傷我的心了。」

    我笑得在船板上打滾,一時間說不出話來。

    他提著我的後領將我拉了起來。「嘿,小姐,有點良心。」

    我趴在他的肩膀上,竭力忍住笑聲。「對……對不起,真的,我沒有嘲笑的意思。」

    大衛依然抿著嘴。「你以為這樣就能補償我受傷的心靈嗎?」

    「補償?」我挑了挑眉。

    他咧開嘴,將臉頰傾向我,意圖非常明顯。「一個吻,我就原諒你。」

    我笑意濃濃地看著他,說:「呵,不,我可不知道你什麽時候才會回來,更不確定當你回來的時候我會不會已經忘了你,所以這個吻,最好還是保留起來,你覺得呢?」

    大衛無奈地攤開手。「我就知道我拐不了聰明的女人。」

    我笑了笑,回頭去看夕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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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6-7 01:01:42 |只看該作者
.   太陽在片刻後以令人印象深刻的方式墜入深沉的海洋中,讓海水減去殘存的溫度,海面上吹來的風更涼了。

    「好了,小姐,我得去檢查明天要用的裝備了,別在這裏待太久,小心腳下,可別掉進海裏了。」

    我開玩笑說:「是的,母親大人,我會小心。」

    大衛走了以後,我在船尾又待了一會兒。

    日落之後,隔了一段時間天色才完全暗下來,船尾沒有燈光,伸手不見五指。

    腳步聲由遠而近,我出聲問:「是你嗎,大衛?」

    那腳步聲頓了一下,緊接著是一陣寂靜。

    船的引擎早在傍晚時便停了下來,突然之間,船尾這狹窄的空間只剩下來自兩具不同軀體的呼吸聲。

    是誰在那裏?

    黑暗中,我只看得見走道處有一個高大的身影。

    我無法忽略他所帶來的壓迫感,不知不覺地屏住了呼吸,於是唯一的聲音就來自他的吐息。

    「別捉弄我。」我警告,同時在肺快要爆炸之前用力吸一口氣。

    他挪動了腳步。「對不起,我不知道你在這裏。」

    「是你!」他一出聲我就認出他了。

    「是我。」他的聲音在黑暗中傳來。

    知道是他,我松了口氣。

    儘管船上有許多乘客,船員們看起來也都很和善,但我是整艘船中唯一的女性,我不得不謹慎一些。

    感覺他在我身邊坐下,我說:「你來晚了,今天的夕陽很美。」

    「我得趁著還有自然光線的時候檢查我的鏡頭。」

    「喔。」想了想,我問:「你們會在這裏待多久?」

    「如果進度順利的話,半個月。」

    「然後呢?」

    「把錄影帶送回公司剪輯。」

    「再後呢?」

    「找張床,睡個大頭覺。」

    「接下來呢?」

    他頓了頓,說:「到酒吧釣個金髮妞做愛一整夜。」

    他大膽的言詞讓我瞪大了眼。「真的假的?」他會是那種放縱情欲感官的男人?

    他抬起臉用他如星石般的眼睛找到我的。「終於不再問『然後』了?」

    慢了半拍我才瞭解他的意思。對於一個隻知道名字的人來說,我問得太多。

    明知在黑暗中他看不見,我還是有些尷尬地低下了頭,開始顧左右而言他:「嗯,我來這裏吹風,你怎麼也來了?」

    他哼笑兩聲。「聰明的女孩,真懂得問問題。」

    我忍不住伸手捶他一下,聽見他悶哼一聲,心情才轉好。

    他突然冒出一句話:「前面有光害,視野沒這裏好。」

    「什麼視野?」

    他突然伸手拉我,我毫無防備,被他推倒在船板上。

    才要出聲抗議,他便跟著躺了下來。

    船尾空間不大,我感覺到我們的肩膀正親密地靠在一起。

    我掙紮著想起來,不習慣這樣的接觸。

    他按住我,安撫道:「噓,放輕鬆點,我不會吃了你,你不必像一隻刺蝟似地豎起你的毛髮。」

    「我才沒有。」

    他低低笑了笑。「躺下來,別擋到我的視野。」

    我猶豫片刻,才放鬆身體躺回原來的地方。

    他指示我說:「張開你的眼睛往天空看。」

    我照做了,然後我驚訝得說不出話來。

    天啊!好美,真的好美。

    因為是在海上,星空毫無遮蔽地呈現在眼前,無法一一細數的星斗鑲在低垂的夜幕中。

    原該是遙遠的星體在此時看起來是如此的接近,近得仿佛只要伸出手,便可以摘下一片星光。

    像是被催眠一樣,我真的伸出了手,想去碰觸。

    一隻大手在我希望落空之間握住了我,我從天堂墜回人間。

    小船在波浪中搖擺,我擺脫了迷咒,靜靜地享受這一時片刻的美麗感受。

    他低沉有磁性的嗓音聽起來像首詩。「好好享受這一刻吧,明天,或者以後,未必能再有像今晚這樣看星星的心情了。」

    我沒有說話,只陶醉地沉浸在這樣一個短暫又美麗的夜。

    §§§

    高朗秋說的沒錯,那一夜過後,我就再也沒看見那麽美麗的星空。

    儘管景物依舊,心境卻已改變了。

    美好的事物真的、真的很短暫。

    雖然進入雨林之後又有許多不同的驚奇,但畢竟已是全然不同的感受了。

    當船靠近岸邊時,看見一位當地的嚮導領著三個挑夫在碼頭等我們,我這才猛然發覺:我這趟行旅太過魯莽,我沒有做充足的準備就想一頭鑽進一大片熱帶雨林裏,天知道前方有什麽在等著我!

    不過既然我都已經來了,臨陣逃脫未免太沒志氣了點。他們拍攝的工作進行得很順利,反正我不趕時間,便一路厚著臉皮與他們同行。

    雨林的氣候非常多變,下雨時常又急又猛,但都很短暫。

    有幾回大衛讓我透過攝影機鏡頭看雨後的熱帶雨林,高倍率的鏡頭讓我看見了平時肉眼所看不見的東西。

    呼吸——我看見雨林在呼吸,多麽令人驚奇的景象啊!

    下雨前夕,整片綠林突然從嘈雜變得寂靜無聲,風停止吹動,鳥類也不再鳴叫,寂靜的氣氛凝聚到最高點,在即將負荷不住的時候,傾盆大雨嘩啦落下。雖然早在下雨之前,我們便已找到了避雨的樹洞,然而還是有幾滴雨水打在皮膚上,像被蜂叮到一樣,感覺非常痛。

    驟雨在短短一個小時以內就結束了,先前凝滯不動的空氣又開始對流起來。大衛趁這時架起了腳架,調好焦距後,招手要我過去。

    有了前幾次在攝影機裏看見奇景的經驗,我興匆匆地把眼睛湊向前。被攝入鏡頭的高大闊葉林仿佛活了起來——我的意思不是說它們原來是死的,只是它們的生命形態不像動物一樣,一舉一動都那麽鮮活——鏡頭裏的它們則不一樣,它們是動態的,向天空伸展出它們的枝葉,仿佛因上帝贈與的禮物而歡欣地手舞足蹈起來。我聽見了,我聽見了那規律的、具生命力的脈動,雨林在呼吸。

    我大受震撼,當大衛遞給我一條手帕的時候,我才驚覺我流淚了。

    山卓這個愛說故事的愛爾蘭佬見狀,便開玩笑說:「現在我終於知道為什麼人們稱森林是大地之母了,你看剛剛那場讓人猝不及防的雨,是不是就像女人說掉就掉的眼淚?」

    在場的人都笑了出來,只有我不好意思地趕緊將莫名的淚水擦乾,企圖湮滅證據。

    察覺到一道往視的目光,我回頭望去,看見高朗秋一張猜不出情緒的臉。從我加入他們開始,他就一直沒表示過什麽。

    我與他相遇在先,但幾天相處下來,在他們這群人裏頭,他卻成了與我最疏遠的人。

    夜裏紮營時,山卓大叔會用感性的聲音說出一篇篇動人心弦的故事,興致來時,法蘭克會拿出他隨身攜帶的口琴,現場演奏一段法國香頌,而這個時候大衛會拉起我的手,把我從溫暖的營火旁拖起來,要我陪他跳支舞,並在我不小心踩到他的腳背時,孩子氣地要我「安慰他」。

    唯有高朗秋,他總是神情淡漠,姿態放逸。工作時雖然聚精會神,大膽地擷取每一個令人驚奇的鏡頭,但他從不參與我們的歡樂,只在其他人叫喚他時,把杯子遞向前,添滿一杯啤酒後,又回復他原來的姿勢。

    他是個幽靈。

    當他專注於拍攝時,我好奇他究竟在鏡頭裏看見了什麽。

    他的感覺十分敏銳,當他察覺到我在觀察他時,他的視線一向能夠捉到我,而我也總是在他回過頭來的那一刻,無法克制地心跳加速起來。

    不是為了沒有必要的羞怯或被吸引什麽的,而是為了他那雙冰似的眼眸——那雙冷冽澄徹、近乎墨藍的眼眸,時常透露出某種旁人無法理解的憂傷。

    他就像是一匹受傷的狼,在荒野孤獨地舔舐心中永不癒合的傷口。

    每每看見他露出這樣的表情,我就忍不住想問:「你有什麼情傷?」

    但我終究無法問出口。

    這樣的問題太私人,也太過唐突。

    為著一種莫名的惆悵,我總是不由自主地垂下頭,而忘了我與他先前的眼神對峙。當我重新抬起頭時,他已經又轉過身去,把注意力放回他的工作上了。

    看著他的背影,我喃喃自問:「齊亞樹,你是不是太過注意這個男人了?」

    然而,沒有人回答我。

    §§§

    離開雨林,在印尼的最後一夜,我們回到峇裏島的飯店休息。

    明天大衛他們就要離開了,我也不打算再逗留,也許明天走,也許後天。大衛邀我到美國去,說要招待我,我拒絕了。

    他是個不習慣被拒絕的人,哇哇大叫:「你怎麼老是拒絕我?」

    好熱的一句話,讓我想起有另一個人也說過類似的話。我笑了出來。

    我笑著老調重彈:「你只是不記得我答應過你的那些時候。」

    「有嗎?」

    我看著他說:「你忘了你邀我跳舞,我答應了啊。」

    「這也算啊?」

    「當然嘍。」

    大衛覺得莫名其妙,搔著後腦勺說:「你這女人真不容易懂。」

    我不這麽認為。「我倒覺得你已經很懂了。」

    「是嗎?」

    「是。」我很肯定地說。

    「你真的不跟我們一起走?」他問。

    「真的。」

    他不死心又問:「你確定不去美國?」

    我想了想,說:「那倒不一定。」

    大衛皺起眉。「你到底是會去還是不會?」

    我笑了,說:「不一定會,但也不一定不會,而且……」

    「而且什麽?」

    「而且,你確定當我去的時候,你這個一年三百六十五天裏有三百天在國外的人會剛好在家嗎?」

    大衛無奈地笑了笑。「我想我沒有比現在更有想要安定下來的念頭了。你等等……」他回頭從皮夾裏找出一張矩形的紙片,將之塞進我手裏。「這是我的名片,前面有我住處的電話,背後有公司的位元址和聯絡方式。如果你想聯絡我們其他人,也可以透過公司聯絡,大多時候,公司會知道我們在哪里。」

    我看著手中簡單的紙片,突然有一種不確定感。「我沒有常常跟朋友聯絡的習慣。」我老實地說。

    大衛不理會我這個「壞習慣」,他說:「把它收好就是了,千萬別弄丟了。」他的口氣慎重得好像我若不小心弄丟了名片,從此就再也沒有機會相見似的。

    結果,我在大衛的「威脅」和「監視」下,將那張不起眼的紙片塞進行李箱的夾縫裏。

    大衛在我房裏聊到很晚才回去休息。

    他離開以後,我試著閉上眼睛等待睡意襲來。

    這幾個月來,旅行的勞累治好了我的失眠,我料定今晚也能很快睡著,但,在床上躺了一個鐘頭卻還是沒有睡著之後,我終於放棄睡著的可能性,起床在休閒服兼睡衣外加了件薄外套,閑晃到飯店外的沙灘上。

    今夜的月光頗為明亮,海岸邊的椰子樹影以及打上岸來的浪花清晰可見。

    沙灘上坐著一個人影,他穿著短衫、短褲,一隻手在身後撐住身體,一隻手斜斜擱在膝上。夜風吹亂他不修邊幅的頭髮,一點紅色的火光在夜色中閃爍——他在抽煙。

    看來今晚睡不著的人不只我一個。

    在遠處觀望了一會兒,我朝他走去。

    我在隔了他一段距離的沙灘上坐下,看著前方的海洋說:「你想,我們還有可能再見面嗎?」

    他吐出一口雲霧,把菸嘴夾在指間,彈了彈。

    「誰知道,人海茫茫。」

    我想了想,又說:「如果下回再見面,我可以問你一個問題嗎?」

    「你要問幾個問題,都是你的事。」

    「啊,是啊。」嘴巴長在我身上,我愛問什麽當然就可以問什麽,問題是,問出來的疑問如果沒有人回答,那麽就算問了,又有什麽意思呢?

    考慮了許久,我說:「家豪死了。」

    他的身體在瞬間僵了下。「人難免一死,節哀。」說完,他站起來往飯店的方向走。

    我坐在沙灘上,心裏想的不是家豪的死,而是在想像一個男人悲傷的極限究竟能到達什麽地方。

    一尺,一寸,抑或就像這一片海一樣,那般地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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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6-7 01:02:11 |只看該作者
第七章

    我不相信命運,然而當事實擺在眼前時,我也不得不改變態度了。

    在秋天的巴黎街頭,我問他:「高朗秋,你有什麼情傷?」

    §§§

    九月,在巴黎街頭,我遇見了高朗秋。

    教我這個向來不怎麽相信命運的人也不得不開始相信了。

    剛剛到達巴黎,我便扛著行李到市區裏找了一間小旅館。

    巴黎這個城市講求無可救藥的浪漫,我為了這份無可救藥的浪漫,放棄舒適的大飯店不住,特意到一家一晚只要七十法郎的小旅館下榻,為此行營造平時絕對要不得的浪漫氣氛。

    巴黎有太多窮困潦倒的詩人和藝術家,街頭更有終其一生沒沒無聞的畫者,他們的存在是一種無可救藥的浪漫宣示,我的來到則是為此浪漫下注腳。

    轉秋的巴黎融合蕭條與繁華,散發出一種強烈的吸引力。

    我一下飛機就感受到這股誘人探尋的味道,一時忘了時差所帶來的倦意,急著擱下行李,在旅館櫃檯索取了一份簡便的市區地圖後,便帶著小背包匆匆離開旅館,當個稱職的觀光客去。

    嗨,巴黎,我來了。

    §§§

    儘管已入秋,巴黎街頭依然蔓延著春天的氣息。

    提到巴黎,就不能忽略香榭大道上隨處可見的露天咖啡座以及在遮陽傘下坐著的悠閒人們,這已經跟凱旋門和艾菲爾鐵塔一樣成為巴黎的地標了。

    露天咖啡座的前面是人行道,再過去才是車水馬龍的車道,咖啡座的後面則林立著飯店、航空公司、旅行社、報館以及各品牌服飾及香水的名店。

    巴黎人身材都很高大,說起話來帶有一種軟軟的口音,雖然他們並未高聲呐喊,但空氣裏依然存在著一種會讓人耳朵搔癢的幻覺。

    走在流行時間尖端的巴黎,還是秋天,百貨公司就已經推出明年春季的新裝。

    氣候涼得不適合再穿短衣、短裙,但是一眼看去,沿路上的法國女郎沒有一個已穿上保暖的厚重外衣。

    美麗的法國女郎有著高高的顴骨和直挺的鼻,或蜜色或白金色的頭髮剪成時下流行的造型,穿著高跟鞋逛街的她們竟然依然有辦法優雅如王后。幾番觀察之下,我不得不深感佩服。

    反觀我這一身隨性的裝束,大概一看就知道是外地來的,而且才剛來不久,還沒有準備好融入這個金粉世界中。

    巴黎人顯然有著奢侈的性格,他們不囤積金錢,非常著重品味與享受。

    這種面貌是一個民族與文化所造就出來的,換作其他地方,絕對看不到呢。

    在東南亞地區待久了,臨時決定飛到歐洲來,第一站就選擇在法國落腳,不禁讓人有來到另一個世界的感受。

    既來者,則安之——已成認我近來最常提醒自己的話。

    入境隨俗,就算無法融入,也絕不以既定的價值觀去審定是非。何況這世間原就沒有絕對的是與非,是是非非,是人們所加諸,不是永恆不變的真理。

    從香榭大道轉進幾條小街,會發現許多精緻考究的小咖啡店。

    我不知道法國產不產咖啡,但巴黎街上到處都可以看到不時飄出甘醇咖啡香味的咖啡館。

    不同於大道上林立的名牌商店,小街裏形形色色的小店讓人更想尋幽訪勝,每一家店的櫥窗都佈置得讓人驚奇,我忍不住駐足欣賞起來。

    我從一家玩偶店逛到了一家鐘錶店,又從一家香水店逛到一家皮革店,一路逛下來,頗有身在異國的情趣。

    當我停在一家麵包店的展示櫥窗前,看著店裏陳列的各式糕點,我忍不住笑了出來。我有了一個重大的發現——我餓了。

    從下飛機到現在,已經過了大半天,機上的食物我吃不慣,因此只喝了果汁和吃了一個黑麥麵包,而初來乍到的興奮又讓我暫時忘了饑餓。逛了一下午的街,麵包店裏令人垂涎的傳統法國糕點喚醒了我肚裏的饞蟲。

    擦拭晶亮的櫥窗就像是一面鏡子,我往前靠近櫥窗一些,順手撥了撥行走之間弄亂的散亂長髮。

    離開臺灣以後,我就一直沒有上理髮廳修葺這一頭亂草,現在它己經長得雜亂無章了,若非長期束發讓我頭皮疼痛,我不會放任它如此狂野地披散在我肩膀上。

    我對著如鏡面般光滑的櫥窗塞好頭髮,同時驚奇地發現這櫥窗清楚地映照出對街的景致和往來的行人,感覺上就像是在看一部步調詭異的老式電影。

    一時間,我被這倒映的畫面所吸引,然後,我訝異地掩住嘴,看著出現在櫥窗玻璃上的人影——

    映在玻璃上的那個人影站在對面的街上,距離太遠使我看不清他臉上的表情。為了確認我看見的和我認為的是否一致,我轉過身,在穿梭的人群中尋找現實世界裏的真實影像。

    然後我笑了,我向他用力地招手。街上行人太多,他沒注意到我。

    我看了看麵包店,又轉頭看他,然後,我穿過街道跑向他。

    見他轉身要離開了,我連忙出聲叫喚:「高朗秋——」

    是時他轉過身來,看見了我,眼裏有那麽一抹訝異和不信,如同我剛剛看見他時的感覺。

    不知是不是身在異國的關係,看見他,我有種意外的欣喜。

    我小跑步跑到他面前,氣息不穩地笑說:「呼……又見面了,雖然人海茫茫,但這個世界真是小,是不是?」

    他那雙內斂深藏的眼眸看著我,聳聳肩,笑說:「在命運安排我們第四次不期而遇之後,恐怕我也不得不承認你說的沒錯。」

    「很高興能再遇見你。」不知道為什麽,我就是高興。

    「開始感到流浪的寂寞了?」

    「也許。」我說。

    他挑了挑眉——這真是他的招牌動作。我噗哧一笑。

    他問:「笑什麽?」

    我學他挑了挑眉,然後指著右邊的眉毛說:「我常看你這麽做,顯然你屬『右派』。」

    他也笑了。「思想跟行為是兩碼子事,我是不左也不右的獨行客。」捉了把我的頭髮,他說:「瞧你,一團糟。」

    他扯痛了我的頭皮,我連忙拉回頭發。「對於一個半年沒上美容院的女人,你能苛責她什麽?」

    他給了一個答案:「真懶。」

    我才要反駁,但肚子裏雷鳴似的咕嚕聲在我們之間突兀地響起。

    他又挑了挑眉。「你該不會連吃飯也懶吧?你比上回我見到你時還瘦,想當樹也不是這樣。」

    我抗議道:「我不用想當就已經是樹了——姓齊的樹。而且我沒有連吃飯都懶。」只是長期旅行在外太耗費精神和力氣,用掉的體力遠遠超過我所能補充的。

    他看了看表。

    我問:「在等人嗎?」

    「對,他遲到了,我想我已經等得夠久了。」然後他問說:「要不要一起吃個飯?」

    這是個不錯的建議,但此刻我一心想回頭去剛剛那家麵包店消費,於是我搖頭說:「不了,我要去買麵包。對面有家麵包店,我剛剛原本要進去的,但我在那家店的櫥窗看到了你。」

    他望向對面去,說:「你確定你要為幾塊麵包放棄一桌子道地的法國菜?」

    我看著那家麵包店,意志堅定地點點頭。畢竟,遠水救不了近火,我餓得發慌,買麵包是填飽肚子最快的方式。

    「真可惜,」他惋惜地說:「我認識的那個廚師堪稱法國料理的第一把交椅。想想,在燈光、氣氛極佳的餐桌上享用一餐讓人連盤子都想吃掉的美味料理,又不用花半毛錢,我真不敢相信有人會為了隨處可見的麵包放棄這樣難得的機會。」

    他真下定決心要讓我陷入兩難了。

    「我……」我看了看麵包店,又看了看高朗秋,猶豫地說:「要不然,我們先去買幾塊麵包,再去吃法國料理,你覺得怎麽樣?」

    「你有那麼大的胃可以容納全部的食物?」

    我說:「我餓得可以吃下一整頭牛。」

    他懷疑地說:「如果你吃了點心以後,吃不完正餐呢?」

    「那麼頂多換我請你嘛。」

    他妥協了。「好吧,去買你要的麵包。」

    他一同意,我幾乎是飛奔地跑向麵包店。

    §§§

    羅亞的確是個頂級的法國籍廚師。

    他非常、非常的年輕,很難相信二十八歲的他做菜的功力已有六十歲老師傅那樣純青的火候。

    他在亞樂區一家名叫「幻覺」的飯店擔任主廚。見到高朗秋的時候,他非常熱情地擁抱了他一下,然後他注意到我,花了三分鐘左右的時間將我從頭到腳打量一番,然後笑眯眯地給了我一個比給高朗秋更熱情的擁抱。若不是我阻止,我懷疑他會給我一個熱吻。

    之後,羅亞用法語跟高朗秋交談起來,並且不時地朝我投來好奇與暖昧的眼光。我雖然不懂法語,但我覺得他們的談話跟我有不少關聯。

    這種全世界共通的肢體語言,讓人一看就明白,他顯然以為我是高朗秋的什麽人,並且正在調侃他的朋友。

    在羅亞第三次用那種令人費解的眼光看向我之後,我忍不住扯了扯高朗秋的手臂,用國語告訴他:「隨便你們聊什麽,但是別扯到我。」欺負我不懂法語,我就說國語把你欺負回去。

    高朗秋笑著說:「想知道羅亞對我說什麼嗎?」

    「如果是很令人尷尬的話,不必告訴我。」

    他露出不懷好意的笑。「我不知道這算不算尷尬——羅亞是問我,你是不是我的女人。」

    這傢夥,他比羅亞還令人尷尬。我的臉無端發熱起來。「告訴他,我不是。」

    他聳聳肩,說:「我也是這麼說的,但是……」

    「但是什麽?」

    「他不相信,於是呢……」

    「於是怎麽樣?」

    他攤攤手,說:「我說,如果你不信的話,你盡可以去追求她。」

    我瞪大眼。「你別開玩笑了。」

    他一臉無辜地道:「我總得證明我們的『清白』。」

    我咬牙道:「謝謝喔!」

    他拍拍我的肩,說:「別生氣,這傢夥人不壞,只是對東方美女情有獨鍾而且他不像澳洲土著一樣只喜歡胸脯大的女人。」

    我用力瞪他一眼,更大聲地說:「謝謝喔!」想想,我又補充一句:「你不能把34D稱作『小』。」

    他饒富興味地看了我一眼。「我知道,我也沒說他不喜歡。」說完,他咧嘴一笑。

    他的嘴巴真的、真的太壞了!

    我氣得捶他。「謝謝喔!」討厭。

    他哈哈大笑出聲。

    這回輪到羅亞把他拉到一旁說話了。

    我警告他說:「不准你亂翻譯。羅亞會說英文吧?我會自己問他。」

    法國人泰半懂得一點英文,只是他們的驕傲讓他們認為法文是世上最優美的語言,而排斥帶有腔調的法語和外文。不過我想羅亞會很願意用英文跟我交談。

    他笑說:「放心吧,小姐,我一向尊重原文。」

    「謝謝喔!」我翻了翻白眼,開始懷疑為了吃一頓頂級法國料理而跟著高朗秋來到這裏究竟正不正確。

    後來,羅亞的廚藝消除了這一點疑慮。

    高朗秋沒誇張,我真的差點把盤子都吞進肚子裏。上回在臺北請瀾沙吃的那一餐已經是非常好吃的了,但跟羅亞的比起來,根本就無法放在同一個天秤上衡量。

    羅亞的手藝真的沒話說。

    吃著「紫蘇局蝦」的時候,我差點沒感動地說:我可以為了羅亞的手藝嫁給他。幸好我沒真的說出口,畢竟吃飯歸吃飯,感情歸感情,這可是不能弄在一塊的,何況目前我並不是真的想那麽做。

    我唯一能做的只是低著頭猛吃。

    §§§

    在羅亞的餐廳吃了頓令人回味無窮的晚餐後,我開始覺得有些疲倦,便向羅亞告辭。

    羅亞追著我問什麼時候再見面,我呵呵一笑,不知道該怎麼回答,只得支支吾吾地說:「唔,我才剛來,還會在巴黎待一陣子……」

    高朗秋在這時笑笑地插了一句話:「她的意思是你隨時可以去她下榻的飯店找她。」用法語。

    什麼?只見羅亞笑容滿面地在我手背上印上一吻,我睜大著眼看著高朗秋,疑惑他究竟跟羅亞說了什麽。

    一離開餐廳,我立刻就問:「你剛剛跟羅亞說了什麽?」

    他笑著告訴我他叫羅亞隨時來找我,我愣了愣,然後說:「以後別再這麽做,我喜歡羅亞,不想傷害他。」

    他靜靜看了我一眼,說:「別擔心,他不知道你在哪里下榻。」

    我不以為然道:「他難道不會問你?看來我最好別讓你送這一程。」

    他笑道:「別擔心會傷害羅亞,他頂多只是會有點失望。」

    我喃喃道:「最好連失望也不要有……」

    §§§

    高朗秋送我,我們搭了一段地鐵,覺得肚子撐,便下車走走,幫助消化。

    晚上十點以後,巴黎的夜生活才正要開始,沿街璀璨的燈光將這城市裝點得耀眼輝煌。

    老早想去看看紅磨坊的夜總會,但今天實在太累,還是乖乖回旅館休息的好。

    大街上並不安靜,白天那種隨處可見的悠閒步調仿佛消失不見了,熱鬧取而代之,甚至可以說是喧騰的。但與高朗秋並肩走在一塊,我的感官全然無法正常運作,那些令人目眩神迷的場景和喧鬧的聲音仿佛被一道透明的牆隔離,我唯一能夠清晰感覺到的,是身邊這個男人的吐息。

    在我們之間存在著一種必須立即打破的迷咒,我以為我會先開口說話,但他早我一步。

    「自從上回在機上遇到你,也已經過了半年了,這半年來你回過臺北嗎?」

    我搖搖頭。「沒有。」話一說出口,我才發現先前的迷咒並未打破,反而更籠上了一層神秘的面紗。

    「為什麼在國外流連這麽久?」

    「我沒告訴你嗎?」

    他反問:「你認為有嗎?」

    我笑了,說:「我在替一家旅遊出版公司寫稿,簽三年約,這三年裏,他們付我旅費讓我到處去玩,當然我得定期向他們回報一些工作進度。」

    「是這樣,我還以為……」他突然頓住。

    而我知道他頓住話的原因。「以為我為了過去在放逐自我?」

    他抬頭看了看灰濛濛的天色。「你是嗎?」

    我肩一聳,老實地說:「我是。」

    他低笑出聲。「你不一定得要這麼誠實。」

    我踢開一粒小石頭。「我只是不想欺騙自己。」

    他突然不說話了。換我問他:「這回怎麼沒看到大衛他們?」

    「這趟來不是為了工作。」

    從他對巴黎大街小巷的熟稔,我猜測:「你常常來?」

    「有空的時候會過來看看。」

    「看什麽?」

    「什麼都看。」

    換句話說,什麽也都不看。「那麼是舊地重遊了?」

    他沒有回答我,我就知道我猜對了。他不老實,說出來的話都是經過汰選,他認為無關緊要的。

    我說:「你非常懂得保護你自己。」

    他說:「你則太容易受傷害。」

    啊,是的,他說的沒錯,不過——「被人一眼看穿的感覺真不好。」我瞅他一眼。

    「那你為什麼一定要問我不想回答的事情呢?」他冷漠地說。

    「不然你覺得我們該談些什麼才不會造成你的尷尬呢?你倒是教教我。」

    他不疾不慢地說:「今天天氣很好。」

    我先是一愣,然後忍不住笑了出來。鬼話,今天天氣不算好,天空灰濛濛的,只因為是晚上,所以看不太出來。

    「那麼,」我模仿他的口吻說:「你吃飽了嗎?先生。」

    「我吃飽了,謝謝關照。」

    「今晚的菜色還合你的胃口吧?」

    「非常棒,很美味。」

    「你認為明天會出太陽嗎?」

    「早上可能會有霧,要見到太陽應該沒問題。」

    他一本正經地跟我搭配唱雙簧,逼得我不得不甘拜下風。

    我有些賭氣地閉上嘴不說話,他發覺後,說:「不開心了?」

    「沒有。」

    「這回你沒說實話。」

    「跟你學的啊,我得保護我自己。」

    「我不會傷害你。」

    我公式化地說:「預防甚於治療。」

    這回輪到他笑了。「怎麼預防?不跟我說話?見面時裝作不認識?」

    「不要瞭解你。」我說,然後被自己的話嚇了一跳。我說了什麽?不要瞭解他?難道我真正的意圖竟是瞭解他這個人、他的靈魂?

    隨著他的沉默,我打哈哈地說:「又觸著你的尷尬點了,是不是?」我抬頭不經意地看了看天空。雲層又把剛采出頭的一絲月光遮住了。我歎了歎,說:「天氣真好。」真是難過,兩個人之間唯一的安全話題竟然只有天氣和三餐。

    不說話好一陣子,他點起菸,微弱的紅光在夜裏閃爍,讓我們之間的低氣壓更低。時間越久,我越受不了。我豁了出去,大聲地喊出來:「這也不能講,那也不能說,你真的有那麼多禁忌?你所受的傷真的無法癒合嗎?」突然,我眼眶濕了起來,緊接著,眼淚潸然落下。

    心底,我是明白的,我對他講的每一句話其實都是在講給我自己聽的,但是我不願意承認,所以才把箭頭指向他。我對他不公平。

    我抹著眼淚道:「對不起。」

    他丟開剛點燃的菸,伸手把我擁進他懷中。

    一時間我腦筋錯亂,無法思考,只能感受他的體溫、味道和他的心臟在我手掌下跳動的感覺。

    我埋首在他懷裏,看不見他的表情,也猜不到他的心。我猶豫了會兒,呐呐地問:「高朗秋,你有什麼情傷?」

    察覺到他的身體驀地僵硬起來,我推開他溫暖的懷抱,轉身往旅館的方向走。

    我低著頭一直走。他一直跟在我身後不遠處,我知道,但我現在不想道歉,也不想接受道歉,只想早點回到旅館,早點上床休息。

    這一趟路仿佛走了很久,我的雙腿早已麻痹得感覺不到酸痛了。

    眼見著旅館終於要到了,我精神一振,三步並作兩步地跑了起來。

    「亞樹!」他突然叫住我。

    我先是一愣,而後才回頭。

    不知道為什麽,聽見我的名字從他嘴裏喊出來,那低低沉沉的兩個字仿佛便有了魔力,在我心頭撩起一陣陣蕩漾的漣漪。

    他走近我,在我面前一公尺處停下。

    我聽見他說:「我住在富槐飯店八○二房。」

    說完,他就轉身走了。我張大著嘴,想叫住他,但是一直無法叫出口。

    看著他消失在夜色中,我心頭又浮現數月前在峇裏島那個分別的夜——

    惆悵的一夜。

    §§§

    當第二天羅亞來敲我房間的門時,我開始懷疑我來錯了地方。

    巴黎是戀人之都。

    不知道是不是為了讓這個雅號「名副其實」,巴黎的男人無可救藥的浪漫。以前只是聽說,現在實際感受到了,才不得不相信傳聞是真的。

    到巴黎的第二天,羅亞帶了一枝玫瑰花來敲我門。為了那技玫瑰花,我跟他在塞納河畔閑晃了半天,剩下半天便耗在凡爾賽宮的參觀上。

    第三天,羅亞帶了兩枝玫瑰來找我,這回他帶我參觀了羅浮宮、聖母院和巴黎的兩大地標——艾菲爾鐵塔和凱旋門。在羅浮宮時,我們與一堆參觀遊人擠在蒙娜麗莎的畫像前,看著畫中女子那抹神秘的微笑,臆測令她微笑的原因。

    我笑著問說:「你想她為了什麼原因笑得那麽神秘?」

    站在身邊的羅亞用他那雙深情的眼眸看著我說:「當一個女人看著她所愛的男人時,就是那種神情。」

    我的笑容當場僵住,不目在地轉過身,裝作沒聽懂羅亞的暗示。

    一部盧貝松的電影剛上映,第四天,羅亞帶來了三朵玫瑰來邀我去看電影。我告訴他找不懂法文,他說沒關係,有英文字幕,我只好棄械投降。

    第五天是花園和公園之旅。

    他每次出現,手裏的玫瑰就會比前一天多一朵。

    鬼都看得出來他在追求我,但是看看我,我不修邊幅已經很久了,每天身上千篇一律做襯衫加牛仔褲的打扮,異國的旅程早磨去了我僅存的一點點女人味,而羅亞居然「看上了」我,簡直荒謬!真想問問他是不是該換一副眼鏡了。

    羅亞是巴黎人,有他當嚮導當然是很好,可是問題是他老是用他那雙含情脈脈的藍眸看著我,又老帶我去一些年輕情侶常出沒的地方,遍地是熱情擁吻和擁抱的情侶,叫我尷尬之餘,也只能在心裏暗暗詛咒高朗秋這個大嘴巴。

    吃了一口手裏的霜淇淋甜筒,我掩住臉,深深歎出一口氣。不能再這樣下去了,我不能傷害他,我不能再裝作我不知道他的意圖。

    羅亞的俊臉湊了過來,用不帶腔調的英語說:「你不高興,為什麼?」

    羅亞的英文非常純正,法國人真是語言天才,只是他們常常高傲地不願意說其他民族的語言。

    我抬起頭,看著羅亞的臉說:「羅亞,我不喜歡這樣。」

    「不喜歡……霜淇淋?」

    捉在手上的霜淇淋因為沒有在第一時間吃完,已經開始融化,液體沿著卷餅流了下來。

    「不是。」感覺手上黏黏的,我一口氣把香草口味的霜淇淋吃掉後,在一個暫時沒在噴水的噴泉裏掬了些水,把黏膩的感覺洗掉,然後就在噴泉旁邊坐了下來,掏出面紙擦手。

    羅亞那雙深情的眼眸鎖住了我。「那麽,你是不喜歡我?」

    「不。」我捉住羅亞的手說:「我喜歡你,羅亞,但是我不喜歡我沒有辦法回報你所有付出的感覺。」

    羅亞霎時柔情滿溢。「甜心,回報不是你的義務,你沒有必要為它煩惱,你只要用心感覺我為你做的一切,我會一天比一天對你更好。」

    精誠所至,金石為開?

    我瞪大著眼說:「不不下,千萬別這樣。」

    「為什麼?」羅亞不明白地問:「你不要我對你好嗎?」

    我皺著眉說:「羅亞,我不久之後就會離開這裏,我不可能留下來。」

    羅亞出乎我意料之外地說:「這有什麼關係呢?甜心,我對你好是因為我喜歡你,這跟你明天或者後天要離開一點關係也沒有。愛情不該是不求回報地付出嗎?你能讓我陪你到處逛我就很開心了,你是不是能夠愛上我,跟我愛你根本是兩回事,我不知道你為什麼看起來這麽煩惱。」

    「即使我只是把你當成一個朋友……」

    他紳士地向我鞠了個躬。「親愛的,你願意讓我當你的朋友就是我的榮幸。」

    我看著他,久久說不出話來。他看起來是這麽的正經,仿佛那就是他的信仰,他的態度、他的堅持,叫他丟下工作不計酬的來陪伴一個隻身行旅的過客。

    我納悶地問:「這就是巴黎式的浪漫嗎?」想愛就愛,絕不辜負自己的感覺。

    羅亞笑著對我眨了眨眼。「親愛的,看來你已經懂我的意思了。」

    我站起來,輕輕抱了抱他。「你是個浪漫的男人,可惜我不是。」

    羅亞笑著說了好幾聲「no」。「不,甜心,這沒有什麼好可惜的,你還沒離開,而我還是有機會得到你的愛,不是嗎?」

    我大笑出聲。真是服了他這個樂天派,輕描淡寫就把愛情這麽令人尷尬的話題給談開。

    見我笑了,羅亞也笑,我們在噴水池邊分享了最真摯的告白。突然「刷」的好大一聲,休眠中的噴泉醒了過來,一道直沖天際的水柱灑了我們一身濕。

    欸,巴黎,連噴泉也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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