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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費修古蹟 地方叫苦
古蹟修復由第三期計畫百分之百由政府補助,到第四期計畫改由所有權人自籌二成或全額辦理,古蹟修復中央已不再全面埋單,圖為等待修復的廣安宮。(記者黃微芬攝)
記者黃微芬/南市報導
文建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今年五月廿一日通知各縣市政府,自一百年度起,自行編列縣(市)定古蹟、歷史建築的保存、修復及管理維護經費,文資總處將不再補助,引發各縣市叫苦連天,台南市包括市定古蹟及歷史建築在內就有一百處之多,加上台南縣的數量,合併後若全數要地方自行負擔,衝擊相當大,文化觀光處盼能續補助。
文建會針對年底五大院轄市成立後,財政收支重新修定,依文化資產保存法及地方制度法規定,認為文化資產屬於地方政府的權責,應由各縣市政府盡文化資產保存維護之責,因此通知暫停受理一百年度的古蹟歷史建築的補助計畫,引發各縣市譁然。
上個月在台南市召開全國機關主管會報中,包括台東縣、台南縣、南投縣、彰化縣及基隆市等,都紛紛反映地方財政短絀,停止補助將嚴重影響文化資產保存工作的看法,盼能恢復補助。
縣府文化處在提案中直言,依文資總處的規劃,一百年度起除國定古蹟仍維持經費補助外,其餘保存將全部由直轄市政府自行籌措;因升格後台南市政府的財力已入不敷出,所需自籌經費又遽增,從過去分攤百分十至四十遽升至分攤百分之百(公有),對大台南市的財政無異是雪上加霜,可說是未蒙其利先受其害。
市府文觀處也評估,台南市光是市定古蹟就有九十二處,加上八處歷史建築,數量已十分可觀,加上台南縣的縣定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總數逼近一百八十處,數量最多,若要自行負擔保存修復及管理維護經費,衝擊最大;不只台南,其他縣市也有相同的困擾,還是盼中央能正視,繼續給予補助。
2010/07/13 18:02
如果市政府有要動的話~~相信米街廣安宮池王總有一天可以回到自己的廟宇~~加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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