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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教故事] 神鬼的種類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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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9-3 02:35:40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神與鬼(註一)是神祕的,也是人人不知不見的,萬一見到,也是可怕的。所以,孔子要說「不語怪力亂神」。但是,神與鬼的存在,即使遭受科學家的議論,也無法加以否定。因此,今天來跟各位談談這個問題,相信也會感到興趣的。

一般不知道佛教教理的人,總以為拜神求鬼,都是佛教的迷信,其實,那是錯的。一個真正信佛的人,一個真正皈依了三寶的人,除了禮拜佛菩薩,供養出家人,他是不會拜神求鬼的。

正因為如此,佛教所講的神與鬼的觀念,也跟一般的傳說不盡相同。一般傳說人死即變鬼,正直者死後成為神。其實,人死之後可能變鬼,但也很可能不變鬼,正直的好人死了可能成為神,但也很可能不會成為神。

我們佛教,以為一切的眾生,如不信佛學佛,便不能了生脫死,既不能了生脫死,便在六道之中輪迴。什麼叫作輪迴?輪迴就是像車子的輪子,在行走時轉來轉去、轉上轉下,總還不出車輪的範圍。車輪的周圍,忽上忽下,忽前忽後, 輪轉不已。眾生生了又死,死了又生,也跟正在轉動的輪子一樣,流轉不息,往還不已。什麼又是六道輪迴呢?六道就是:天上、人間、修羅、畜生、餓鬼、地獄。在這六道之中,天上最好,地獄最苦。我們只要有一天不能了生脫死,就有一天在這六道之中來來去去、上上下下、生生死死。種了善根,行了善事,最好的去處便是生天;做了壞事,造了惡業,最壞的去處便下地獄。真正上了天的人,很少會再來人間顯靈;真正下了地獄的人,根本沒有自由活動的機會,所以也不會來人間顯靈。如果轉生投胎,又生到了人間,既生為人,他也不能顯什麼靈了。如果投生為畜生,變牛變馬,乃至變成了昆蟲螞蟻,他也無靈可顯了。所以在六道之中,只有修羅與鬼是可能顯靈的。但是剛才說過,六道是輪迴的,在天上,沒有不死的天神;在人間,沒有不死的人、沒有不死的畜生、沒有不死的鬼,也沒有不死的地獄眾生。所以神與鬼的顯靈,也是有時間性的,凡是顯靈的神鬼,通常總不會延續數百年以上的,有的僅僅數年,有的只有數月乃至數日之間,便消失了。
   
這有兩種解釋:第一,是剛才說的,六道之中沒有一個不死的眾生,所以神會死去,鬼也會死去,既然死去了,也就不靈了。第二,是人死之後,不一定成神,也不一定變鬼。在六道之中,成神只有六分之一的可能,變鬼也只有六分之一的可能。一般的神在六道之中稱為修羅,他們既有天人的福報和威力,也有畜生道與鬼道的習氣與業力,所以在佛經中,有的是只講五道而不講修羅的。修羅可以在天上,可以在人間,可以在畜生群中,也可以在鬼道中,他們的身分是不一定的。佛經中的八部鬼神就是屬於這一類,乃至四王天的天王天眾也都屬於這一類。比如:多聞天王是夜叉,增長天王是噉精鬼,廣目天王是龍,持國天王是香神乾闥婆。正因如此,在一般傳說中的神與鬼、神與畜生的界限,就很難分得清楚了。但是眾生在死後的最初四十九天,往往是不會立即投生的,在佛教來說,人死之後,除了善業或定力高的立即生天,惡業重的立即下地獄之外,通常尚有一個叫作「中陰身」的東西,維持著我們的生命,在最初的四十九天之中,每七天一生死,經過七番生死,等待業緣的安排,而去投生。重生為人,固然要投生;去生為鬼,也要投生。但是,初死的人,往往是不知道他已死了的,所以新死之人的作怪,那是不足為奇的。一般所謂作怪的鬼,實際上多半並不是鬼,而是那個尚未投生的「中陰身」,中陰身的身體是由微細物質所成的化生身,大約如五六歲童子那樣的身量。

一般人總以為人死之後即變鬼,那是錯的,除非是罪業重的人,才會變鬼。故在佛教的觀念中,六道之中,只有天上與人間是可愛的,如果進入畜生、餓鬼、地獄的三道之中,稱為下墮三塗。
至於鬼道,佛教稱為餓鬼(註二),只有貪吝小氣的人,才會於死後生於餓鬼道。不過,餓鬼也跟天上與人間一樣,天上共分二十八天,天人之中,也有天主、天子與天女的分別,二十八個天,一天比一天好,到了第二十八天,那是天中之天。天人之中的福報,以天主最大,其次是天子,再次是天女,所以同樣是生天,生天的享受卻有千差萬別。又如生在人間,人間的貧富貴賤也有千差萬別。因此,如果生在鬼道,鬼道的眾生也有千差萬別,鬼中的最下一等稱為餓鬼,此外尚有少財鬼與多財鬼,多財鬼的福報可與天上相比,但所不同者,他們也要受鬼道的罪報。

實際上,鬼是通於神與地獄的,福報大的多財鬼,他們的威力很大,行動也比較自由,最大的便成為鬼王,鬼王實在就是神了。鬼王統領少財鬼與餓鬼,也管到地獄,比如閻羅王(註三)是管鬼的,也管地獄的。閻羅王的威德很大,並可為佛教做護法,所以閻羅王也同於神。但是「朝為閻羅王,晚吞熱鐵丸」,閻羅王與天神不同的,便在於此,天神只享受快樂不受苦,閻羅王是既享福報也受罪報的。

因此,鬼中的大福多財鬼,便通於神,乃至通於天;鬼中的下等鬼,便是餓鬼;鬼中的大罪鬼,便入地獄;鬼中之神,既通於神,也通地獄。不過,鬼雖可能入地獄,入地獄者未必皆要經過鬼道,罪業重的人,竟然還有活生生地墮進地獄去的哩!

地獄與鬼道的最大區別:地獄是只受苦沒有樂,鬼中則是有苦有樂的;地獄是連續不斷地受苦,而且是死去又活來,活來又死去,直到罪報完結,才能於一死之後,轉生其他五道中。鬼道的眾生,是間息受苦,而不是連續受苦。比如餓鬼,是鬼中的下等,是鬼中最苦的一類,但他們只有想到飲食之時,才感到痛苦,或者是在看到飲食與吞服飲食之時,才感到痛苦,平時則不會覺得痛苦(註四)。再者,地獄中沒有自由活動的可能,鬼道是可以自由活動的。

鬼道與人道的差別,除了受苦的成分比較深而且重之外,鬼類有一些小神通,比如有人見到鬼,那不是鬼的本來面目,而是鬼的神通化現,至於人則唯有修了禪定的,才有神通。所以在六道之中,除了地獄中的眾生,其餘的都能學佛。

我們常常聽說,有人能以符咒的力量,把已死的人請來跟活人談話,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那是不是鬼呢?那是鬼,但也可能是中陰身,不過多半是屬於鬼的一類。那是用神咒的威力以及心靈的感應,把已死的鬼魂召來的。可是那也有個限制,第一,已經投生他道的鬼,不會召得到;第二,已經入了地獄的鬼,也無法召得到。所以用符咒召鬼的法,不一定絕對靈驗,有些以召鬼為職業的人,他們所玩的,多半不是真的,或是一些孤魂野鬼乃至精魅的假託而已。因此,一般以為人死之後永遠是鬼,那是錯的,否則的話,我們也可用符咒去召數千年以前的古人,來和我們對面談心,但事實上,那是辦不到的。

不過有一個例外,那就是已經成了神的鬼,他們的壽命,要比鬼的壽命長,比如三國時候的關雲長,距離現在已有一千七百多年了,但是尚有關公顯聖的神蹟出現。其實,像關公這樣的神,已經不在鬼道,而在天道之中了。天道的壽命很長,在二十八天之中,最下的一天叫作四王天,四王天的平均壽命是五百歲,乃以人間的五十年為一日;四王天的一年,相當人間的一萬八千二百五十年;四王天的五百歲,則相當人間的九百一十二萬五千年。所以,一千七百多年以前的關公,到今天仍能有神蹟出現的事,那是不足為奇的。

前面已經說過,神有天神,也有鬼神,更有畜生道中的神(如龍等),除了天神以外,其餘的神,多數是善惡不分的,邪正不定的,並且是惡多於善的,邪多於正的。接受了人們的恭敬供奉,不一定能為人們帶來幸福,相反地,如果得罪了他們,卻會造成可怕的災禍。


佛經中有一個故事:在佛的時代,印度有一戶人家,供奉了三個鬼神,能夠變作人形,和人談話,吃人的飲食。那戶人家,本來以為供奉了三個神,家裡一定可以平安了。誰知道不到幾年時光,那戶人家為了日日供神,弄得一貧如洗,並且天災人禍連年不斷,財產用光了,人丁也死的死、病的病了,但又不敢得罪那三個鬼神。最後,幸好從遠方來了一位皈依佛教的人,因為此人信佛,而且還受了殺盜淫妄酒的五戒,凡是皈依三寶,受了五戒的人,都有護戒的天神隨身擁護,那三個鬼神,一見那位佛教徒,便沒命似地逃走了。

這個故事告訴了我們,鬼神是不該接近的,接近了鬼神,所得的壞處要比好處更多;但也不要得罪鬼神,得罪了鬼神,那是有害無益的。鬼神之中,雖然也有正直善良的,雖然也有皈依了佛教的,但因鬼道的業報,使他們的行為,總是多惡少善。所以「敬鬼神而遠之」,那是正確的。至於信了佛教,皈依了三寶,並且已經受了五戒的人,那就不該再去拜神求鬼了(註五)。

還有一些神祇,是屬於畜生類的。比如牛神、狗神、馬神、蟒神、龜神,最普遍的還有狐狸精,那些動物的精怪,便是畜生類的神。這些神的類別雖與鬼神不同,但也是善惡不分、邪正不定的,也都是成事不足而敗事有餘的。不過,不論是鬼神或是畜神,他們有好多共同的特性:第一,這些神的作威作福,時間不會太長,所以靈驗的期間,都很有限;第二,這些神的神力不大,所以只能限於某一地方的某一區域有靈驗;第三,這些神的瞋恨心很大,所以不能有少許的事情得罪他們,否則便會加禍;第四,這些神都是貪圖血食供奉的,所以凡是獻祭,都要殺豬宰羊;第五,這些神都是依草附木而住的,所以凡為他們起一個土廟土祠,使他們有了固定的住處,他們都很高興;第六,因為這些神作威作福的時間不長,所以有的神在靈驗了一個時期之後,突然不靈驗了,或者雖然靈驗,卻沒先前那樣靈驗了,這是什麼道理呢?這是說:先前那個神,已經不在該處了,或者已經轉生去了,後來又有一個草頭小神,補了先前那個神的空位,住在那個地方,或因神力太小,故其靈驗也不顯著了。

有許多失修而古老的神廟,只要有人去重新修理,天天燒香拜拜,便有或多或少的靈驗產生。也有無意之中發生的事物,只要有人去拜,也會產生靈驗。其實,那個神廟裡,不管是供的什麼神像,產生靈驗的卻不一定就是那個神像的本身,很可能又是其他的鬼神和畜神,趁空就便地在那裡代理了。

說到這裡,對於神和鬼的觀念,大概已經有一些明白了。最後我要勸告各位:你們如果已經信了佛教的,從現在開始,不要再去拜神求鬼;如果尚未信佛的,請你趕快信佛,也不要再去拜神求鬼。因為神與鬼,並不能夠給我們真正的幸福。至於天上的天神,以及鬼畜二道的善神,我們只要信了佛教,皈依了三寶,不去求他們,他們也會來保護我們的。事實上,一般人所信的神,不是鬼神便是畜神,而且多是一些邪神,那實在是最愚癡的迷信!(臺中農民電臺「慈明之聲」播講)
註解

註一

(一)神,舊云阿素洛趣或阿修羅道。乃人、畜、鬼之精美者,及天之降德者,故舊亦曰雜趣。人之精靈者曰神仙、緊那羅;傍生之精靈者曰龍、迦樓羅、摩睺羅伽;鬼之精靈者曰夜叉、羅剎、乾闥婆、毘舍闍、鳩槃荼、薜荔多、富單那;天之降德者曰阿素洛。

(二)鬼,在佛學中乃飢虛之義,可包括餓鬼的名義中,別含幽闇之義。可云幽生,非人死所成,乃轉生之異類。有三等九級:最下無財級曰炬口、針咽、臭口。處中少財級曰針毛、臭毛、大癭。最上多財級曰得度、得失、勢力,勢力類則上通於天神類矣。

(三)《瑜伽師地論》分鬼為由內障礙飲食、由外障礙飲食、飲食無有障礙之三類,大致與前相同。

(四)《正法念處經》說有三十六神鬼的名目。

註二 餓生住處:

(一)正處居此地下五百踰善那,有城周匝數千踰善那量,琰魔王統治之。

(二)邊處居住不定海邊、山谷、空中皆有,有威福者有妙宮殿(如神廟),無威福者依糞穢、草木、塚墓、屏廁而住。薜荔多形似人或亦似諸旁類,皆飢虛畏怯,性極貪求飲食,故名餓生──琰魔王界。

註三

(一)《起世經》卷四:罪人稱閻王為「大天」,獄卒稱閻王為「天王」。

(二)《長阿含經‧世記經地獄品》謂閻王晝夜三時,有大銅鑊自然在前……受罪訖已,復與諸姝女共相娛樂,彼諸大臣同受福者亦復如是。

(三)《世記經》及《大樓炭經》均謂閻王宮殿(城)二十四萬里,七寶做七重壁、七重欄楯、七重羅網(交露)、七重行樹、園觀浴池,周匝圍繞,幾與欲天無異。

(四)閻羅王也想出家為道,佛說:「比丘當知,(在處置罪人受刑後的)閻羅王便作是說:我當何日脫此苦難,於人中生,已得人身,便得出家剃除鬚髮,著三法衣,出家學道。」(《增一阿含經》卷二四〈善聚品〉第三十二第四經)

註四 「一切街衢,四交道中,屈曲巷陌,屠膾之坊,及諸巖窟,並無空虛,皆有眾神,及諸非人之所依止,又棄死尸林塚間丘壑,一切惡獸所行之道,悉有非人在中居住,一切林樹,高至一尋,圍滿一尺,即有神祇,在上依住,以為舍宅。諸比丘,一切世間男子女人,從生已後,即有諸神,常隨逐行,不曾捨離,唯習行諸惡,及命欲終時,方乃捨去。」(《起世經》卷八)
註五

(一)佛告苾芻們說:「汝等從今於天神處,不應供養,亦勿欺凌……汝等苾芻,於天神像,不應毀壞。」(《根本說一切有部尼陀那》卷三)

(二)「若至天神祠廟之處,誦佛伽他,彈指而進,苾芻不應供養天神。」(《根本薩婆多部律攝》卷一○)

本文摘自「學佛知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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