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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毒之法」,道教外丹燒煉術語。
在煉丹過程中,會形成「火毒」與「金毒」,都必須加以排除,其「丹」才能使用,否則服食就
會中毒。火毒的破壞性在於它能夠導致服食者口鼻生瘡,面部像被火燒焦一樣;至於「金毒」,
其破壞作用更大,服食者將昏迷癱瘓乃至死亡。所以,道教煉丹家相當重視排毒工作。
根據《還丹眾仙論》等書的記載,排除火毒的方式主要有兩種,一是「藥排法」,也就是通過某
些藥物的作用,逼迫火毒排除,具體而言就是取五加皮、地榆、餘甘子各一斤,硝石、甘草各四
兩,搗之為末,和丹、以水同煮,添水的時候應該以旋轉方式進行,煮七日七夜;取出之後,再
入寒泉中一個月,取出之後,然後再入牛乳中一日,又裝入瓶中,以重湯煮十七日,取出。等待
乾了,就細研之,以棗肉製作成丸。再有一法就是「自然透析法」,即把煉就的丹埋進地中一年
,然後取出;又懸於井中一年,再取出,以水浸泡一年,又取出在地中埋一年,直到金丹不發霞
光為止,然後以甘露汁和丹,製作成丸,放入盒子中,進火燠養,抽添達七日,火毒就能夠排除
。至於排金毒,乃是以五兩玄明粉和三升之水浸泡,並且需掌握在九轉火候時機。關於這一點,
《陰陽九轉成紫金點化還丹訣》有具體陳述,可資了解。
參考資料
1.《還丹眾仙論》
2.《陰陽九轉成紫金點化還丹訣》
3.胡孚琛主編:《中華道教大辭典》(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5),第1354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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