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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小說] 石康 [一塌糊塗] [全書完]  關閉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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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作為假象的人生,需要一種徹底的激情,這是一種真正的迷狂,只有這樣,才能氫人生當作一場盛宴來品嘗,這是一次不可輕易錯過的聚會,在這里,厭惡是主菜,痛苦是佐餐酒,而無聊則是每頓必吃的面包,我沒有別的辦法去改變這種人生,只能滿懷豪情地把人生的一切大吃一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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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000-025


                      正文 000-025              0

    寫小說是什麼意思?我寫了兩本書,現在在寫第三本,我想,我談到過一些事物,我想,更多的事物我沒有談到,我落下了什麼?是的,我落下了很多,能確定的是,我從未涉及有價值的事物。

    現在,我在為我的讀者寫書,我為男讀者寫,也為女讀者寫,我還為漂亮的女讀者寫,盡管我知道她們對此不感興趣,但我仍要寫,我要利用我的頭腦,使我的讀者從中得到享受而不是折磨,更不想寫些低級幼稚的作品來侮辱讀者的智力,為此,我不惜認真寫作,我有我的很多問題,在我狂妄的時候,我對我的寫作有信心,相信我能通過文字做出點什麼,就像牛頓在狂妄的時候,相信在宇宙間存在引力一樣。

    當然,對于引力,牛頓雖然找不到什麼證據,卻能洋洋灑灑運用數學描述他創造的引力,可我呢?我能用中國的方塊字寫什麼呢?

    也許我可以談談與我素昧平生的人,我讀《羅素傳》,知道他為能夠順利地與婦女通奸絞盡了腦汁,其干勁絲毫不亞于為統一數學基礎所做的工作,我左手拿《聖經》,右手拿《古蘭經》,同時讀它們,我還順手讀斯賓諾莎的《神學政治論》,我還讀《數學史》,為伯努利家族的奇特天賦歎為觀止。我還讀一些其他的書,我可以談談書中的人物,談談我的喜好,我的趣味,甚至談談諸多令我反感的電影。

    但是,我現在不想談,我什麼也不想談,沒有事物經得住談論,很多時候,談論如同一只手,當你把手伸向事物時,事物在一瞬間便消失了,談論無法觸及事物的一分一毫,談論什麼也不是,而事物似乎是虛幻的,如果不談論,就不會出現。

    也許我可以像其他作家一樣搞搞老生長談,比如:談談道德。

    在我看來,人世間永遠時髦的風尚叫做道德風尚,道德是人類的一大發明,也反應出人類饒舌的本性,道德的價格似是而非,隨時代而波動,而其深不可測的價值卻更令人刮目相看,很多人為此著迷,我注意到,19世紀以前,歐洲最富才智的人幾乎都把他們的天才浪費在諷刺教會上,然後,慢慢地,准星開始偏向道德,最終定在那里──然後圍繞著道德繁衍出一茬茬大同小異的文化,就像母雞圍著雞窩生下的一個個大同小異的雞蛋一樣-─這種令人倒胃的人文景觀沒完沒了,道德簡直成了聰明人的零食和笨蛋的飯票,真是令人啼笑皆非──何謂道德,好壞是也──做個好人可能運氣會壞點,但能令人一生充實──狂熱的迷信!非常叫人吃驚的是,談到道德,連5歲的小孩也能說上幾句,而且絕不比一個50歲的大人說得差──在我看來,這種對于道德的興趣實在是生活狹隘乏味的有力證明,至少,熱衷于此道之人令我頗覺可疑,真不知這種長舌婦的話題什麼時候才能停止──我可不想去湊那個熱鬧。

    那麼,我談談美如何?

    既然真與善被道德關進了自己的城堡,那麼,美呢?

    我不知美在世間的命運如何,甚至人們是如何發明了美好的事物,至今對我仍是一個秘密,那些已被發現的美在現代被商業資本大加利用,直至令人倒掉胃口為止,而更多未被認出的美則以令人惡心的面貌徘徊在世間,著急地等待審美專家前來認領,搖身變成賞心悅目的禮物送給疑神疑鬼的人們供其消遣,而相信毀滅美能帶來快感的人們也在摩拳擦掌,時候一到,他們樂趣就會來臨。

    算啦,我還是離這個話題遠一點吧,因為我根本就不相信里面有什麼值得一談的東西。

    我在人世間至今連一件確定的事物都沒找到,因此,我什麼也不知道。

    我悲哀地承認,我像大家一樣,只能誇誇其談,胡說八道,不知所云。

    我得承認,在寫作之外,我什麼都不相信,甚至連閱讀也不相信,而在寫作時,我相信敘述。

    我別無它法,只能相信,而且這的確是一個信與不信的問題,因為我在從事寫作,如果不相信敘述,那麼,我便無法下筆,但有一點我是確定的,那就是,在很多情況下,我不相信敘述,那個時候,我便不寫,與朋友打麻將,坐酒吧,駕車兜風,或者,吃飯。

    如今是我相信的時候,甚至是迷信的時候,我坐在電腦邊,敲擊鍵盤,開始寫作,一個字又一個字,我寫下它們,並且確信,這些連在一起的文字具有某種意思,也就是說,代表某種意義,通過這些遮蓋一片片空白的文字,我能夠重現或者談論某個人,某種情感,某些回憶,某些包含在時間與空間之中的事物,我相信,通過文字的排列組合,我將可能建立起一種形式,透過這種形式,讓我可以對”存在”這件事說三道四,但也僅此而已,我無法回答任何具體的提問,比如,時間是什麼?我不知道,相信也沒有人知道──有些事物我天天掛在嘴邊,根本就是拾人牙慧,第一個說出時間二字的人也許在告訴另一個人”太陽在移動,雖然很慢”,但在我看來,他談的不是什麼時間,而是運動,但是,關于運動呢?很多問題便到此為止。

    算了,還是談其他的吧──用人人可用的方式,或者說,我最討厭的方式,我是說,漫談的方式,我可以談我認為更可靠的東西,我見過的人,我們之間的談話之類,我不能保證我談得准確,也不能保證我的談話成功,但我會盡力,我不知人生應當如何,卻知道人生很難談論,過一天算一天,肌肉變成脂肪,皮膚漸漸失去光澤,壞習慣不僅無法改掉,而且與日俱增,壞念頭無法克服,而且此起彼伏,好奇心變小,自以為是,虛榮心增加,如果說到成長、進步、解放之類的東西,不知這些算不算?

    我承認,這是一篇莫名其妙的序言,我盡力在里面講出一些信息,但是,作為序言,它七拼八湊,一塌糊塗,還是到此為止吧。

    1

    我知道,別的不行,但說到”我錯了”的故事,誰都可以講上一籮筐,講法雖不同,內容卻千篇一律,無論是害人的懺悔型,還是害己的後悔型,在我看來,前者厚顏無恥,後者假模假式,兩樣都叫我討厭,但在我的生活里,確實出過很多差錯,我不知道我該如何來講這些差錯,我確實不知道。

    2

    青春歲月一去不返對于我是有些標志的,即使把性欲減退忽略掉也不行,把肥胖貪吃視而不見仍然不行,忘掉過去的閱讀趣味也還是辦不到,總之,青春歲月的確有些標志,雖然我說不清這些標志是什麼、在哪里,我只隱隱感到,人生的一個階段在某一時刻忽然間就不見了,這沒什麼大不了,我進入中年,還可以盡情享受苦悶和空虛,可以與疾病做斗爭,可以慢慢死去,我有一些不太可靠的人生經驗,比如,胃疼了一定要吃達克普隆,見到漂亮姑娘懂得少惹為妙,寫劇本要多要錢,讀不費力的書一定是在消磨時光,等等。我相信,這些不太可靠的人生經驗對我的余生一定可助一臂之力,我是這麼認為的──還有,我想起自己第一次吃龍蝦,發現大口地吃蝦肉也不過如此,第一次見到太陽是什麼時候?已經不記得了。我還記起一天讀完可笑的黑格爾之後,自己是如何變得可笑的,我眨眼之間便發現除了意識以外,一切都不存在,都是幻覺,一只青蛙看到的月亮與我看到的一樣嗎?也許一樣,也許不一樣,大地、山脈、星星,都是想象的產物,走到街上,看見人群,我認為他們像鬼魂一樣令我著迷,他們的幻影令人產生無限的遐想,諸如此類的感受往後還會再有嗎?還有什麼東西會叫我感到新奇呢?我的心跳還會加快嗎?我的臉會因為羞愧而變紅嗎?看到可憐的人被折磨慘死,眼淚還會奪眶而出嗎?我還會爬上高山,仰望星空,感到自己很渺小嗎?射精的一瞬,還會有那種妙處無窮的體會嗎?

    答案大半是否定的,我感到我的心慢慢地被重複的生活變得麻木,出于習慣,也許還會有些條件反射似的動作,也許會臉紅,會心跳,會掉下不值錢的眼淚,但我知道,那是條件反射,雖然我有意識地不肯承認,那也沒用,我的鐵石心腸和無動于衷是無論如何也難以掩飾的。認識到這一點後,我想,我也許用不著再欺騙自己了。

    3

    于是,我想到嗡嗡,她是一個自天而降的天使,她使用某種方式,在人世間與我取得聯系,告訴我所有有關我自己的事。

    當然,這些事情令我倒胃,厭惡得無以複加。

    我意思是說,作為上帝的使者,嗡嗡來到人間的目的,就是專門指出我是一個多麼無藥可救的混蛋的。

    證明這一點易如反掌。

    4

    嗡嗡有一雙翅膀掛在身後,會飛,還會跳舞,還會感到委屈,還會撒嬌,她過17歲生日後不久與我相識,那時候,她長得極像達·芬奇筆下的蒙娜麗莎,但卻沒有蒙娜麗莎那一身的毛病,比如,她不會在嘴角露出那麼一種狗屁不通的所謂”神秘的微笑”來,在我看來,嗡嗡有肉有血,時常害羞,細腰長腿,發際還飄動著一根根柔軟的毫毛,一望便知,是個貨真價實的處女。

    那是三年前的事了。

    5

    現在是99年8月,7月曾有那麼幾天,北京夏天氣溫連創曆史新高,公共汽車內溫度達65攝氏度,叫人懷疑下車後的乘客能否有運氣回家,然而司機沒有出錯更應視為奇跡,一種叫空調扇的東西滿街流行,據說它可以把溫度降低攝氏3、4度,供那些沒錢買空調的人抱回家聊以自慰,整個北京最忙的電話設在供電局,報告斷電的消息此起彼伏,搶修隊完全無法滿足人民的要求,按照電視上的宣傳,美國熱死67人,中國的行情當然可想而知,我的空調運行正常,但從出門後走入汽車到把汽車冷氣開足這三分鍾卻讓我數次熱傷風。那十幾天過後,北京的樹依然很綠,街上仍然布滿行人,天空依然灰不見底,而煤氣照有,按下開關,電燈應聲而亮,水管中仍有自來水流出,每到傍晚,家家戶戶的抽油煙機隆隆作響,少許炊煙照常冒出,也就是說,北京終不愧是曆史名城,再次穩健地經受住了老天爺的考驗,我是說,這里萬古不變,事事如意,一切均好,勿須多言。

    就是在這種時候,我開始運筆如飛,巧舌如簧,勾畫有關我,有關嗡嗡的故事,當然,我只是陷入對文字的迷信,試圖通過文字敘述而已。

    6

    說實話,嗡嗡,唉,剛見到她時,我沒想到以後她會如此可愛,這是所有事情中惟一一件出乎我意料之外的事情,也就是說,我在不該犯錯的地方犯了錯。直到現在,我也認為,我的錯誤無法原諒,因為那是以後錯誤的起因,當然,一錯再錯直至錯無可錯是我的特長,但這次卻叫我異常惱火,甚至,叫我痛苦。

    那是在3年前。

    7

    3年前,我與陳小露分手,決心從此收山,再不向姑娘看上一眼,還決心搞創作,把我那點可憐的知識與能力用在寫書上,我買了很多書,多得可以讓我讀上500年,變成知識分子,甚至把家也搬了,搬到誰也找不到的東高地,唉,現在看來,這一切蠢透了,蠢得無法再蠢了。

    8

    那一幕發生在中國芭蕾舞團招待所的地下室,我是坐著小春那輛破夏利來的,起因是我在東高地的家里寫作,無聊至極的小春找到我,向我訴說他的無聊至極,既然無聊至極,就應當想辦法擺脫,小春的辦法是找姑娘,如果條件許可,我想很多人都願意使用這個辦法,在你無聊的時候,能夠找到一個姑娘,與她談情說愛,最後把她弄到床上性交,然後設法擺脫,一切麻煩結束之後,你便有機會再次面對新的無聊,新的無聊與舊的有點區別,區別是,你懶得把前面的過程再來一遍了,至少,你會缺乏相同的熱情,這是紀德的經驗之談,但這種經驗只對像他一樣聰明的人有效,而對我和小春卻不行──我們笨到還會再以相同的熱情再去尋找所謂”新的姑娘”。

    笨蛋總是可悲的,我和小春就是這麼可悲,我們居然上了夏利就出動了,我們從東高地開到虎坊路,在丁字路口不遠處找到那個招待所,招待所處在地下室,小春在那里認識兩個姑娘,一個叫菲菲,一個叫嗡嗡,她們剛從舞蹈學院畢業,分到一個歌舞團,歌舞團沒有地方給她們住,便為她們租了一個地下室招待所,此外,歌舞團先讓這些剛畢業的姑娘和小伙子到外地演出了一圈兒,讓姑娘的大腿和小伙子的肌肉為歌舞團掙了點錢,最終才把她們關到地下室里。

    這些都是小春告訴我的。

    9

    小春還告訴我一些別的事,比如:他認識兩個姑娘的曲折經曆。

    起因是半年前,他帶著一個姑娘回家上床,但那個姑娘非要跟他學開車後再上床,小春雖然弄不清學開車和上床之間有何聯系,但姑娘說了,小春仍然照辦,兩個人在南苑機場附近練車,小春當教練,姑娘開,姑娘把車開得險象環生,差點撞到一隊正在機場附近巡邏的大兵,這些荷槍實彈的大兵負責保衛機場,一直堅信,因為他們的存在,才會使壞人身處險境,但沒想到自己也會身處險境,于是一氣之下,把小春和姑娘帶回營房,當做試圖破壞機場設施的可疑人員審了一通。

    小春知道,大兵長期與大兵相處,看到有人與姑娘在一起便會十分不快,但同時也對與姑娘相處十分好奇,于是,小春就設法滿足他們的好奇心,在審訊中,他對大兵們講起找到這個姑娘的經過,不料,大兵中有一個情竇初開的居然也想試試,就纏上了小春,這個大兵是北京人,他們家在舞蹈學院邊上開了一個小賣鋪,每天都有嘴饞的舞蹈學院的姑娘前去買零食吃,姑娘們沒有想到的是,還有比她們更饞的人,那就是時常在小賣鋪里幫忙的大兵,姑娘們年紀很小,于是大兵就耐下心來等她們長大,她們長到17、8歲時,紛紛有了男朋友,卻沒有一個愛上大兵,大兵因此很苦惱,于是讓小春給他想辦法,通過讓利銷售,大兵博得了一個班姑娘的好感,這個班全部分到歌舞團,對于大兵來講,那時大勢已去,班里只有兩個姑娘沒有男朋友,就是菲菲和嗡嗡,菲菲太胖,嗡嗡太瘦,大兵便約她們出來,付賬請她們吃飯,並向小春布置了任務。

    小春有兩個任務,第一是說說笑話,活躍氣氛,第二是告訴其中的一位,大兵惦記著她,准備與之相好,我想小春一定是沒有全部完成大兵交待的任務,因為事後據小春講,兩個姑娘全都愛上了他,而他只喜歡其中的一個,正好把另一個介紹給我,這樣,據小春說,借用大兵的術語,這個班的姑娘終于可以被全殲了。

    10

    (據我那點可憐的人生常識所知,很多卑鄙下流的大事業往往起源于高尚的大念頭,比如,列甯要把俄國人民從可惡的沙皇的魔爪之下解放出來,結果卻使人民置于更加可惡的斯大林的魔爪之下,沙皇不過把一些他看不上眼的人弄到西伯利亞流放,而斯大林卻把那些人直接送進地獄,由于斯大林更加干脆利落,因此蘇聯人民也就更加倒黴。當然,在這方面攀比起來也很困難,因為曆史上還有更多令人遺憾的大念頭導致過更壞的結果。教訓是,理想主義者是害人精,所謂偉大的理想主義者特別可怕,他們改變世界的念頭往往很大,而大念頭總是會導致大災難,受害人多,波及面廣,而小念頭再可惡也不過是小災小難,涉及人數還少,我有時想,如果在沙皇治下,如果斯大林只是個惡少,他就是從一出生就很酷地自己咬斷臍帶,拎著機槍跳下床,沖上大街,沿街狂掃,見人一滅一個,一直不受懲罰地干到死,大概所犯的錯誤也不會比他在現實中更不可原諒,人們還可以用他的大名來嚇唬小孩子,小孩子一鬧,便惡聲說:斯大林來了!

    但是,但是──

    言歸正傳。)

    我對于像小春那樣的小念頭總是能夠接受,他只是想干掉一個處女,而且,不想造成什麼太壞的後果,我知道,小春兜里經常要裝一盒避孕套,以免姑娘們遭受更大的損失,因此,我跟著他去了,老實說,我當時一心想搞創作,與他一起去,只不過是為散散心,根本沒真想去嗅什麼姑娘,當然,這其中另有一重原因是,小春找的姑娘的長相都毫無例外的欠佳,不符合我愛美的天性,因此,與他出去多半是白費勁。

    按照慣例,出發前,我與小春商量了一通,小春講了兩個姑娘的長相,特點,在沒有征得姑娘同意的情況下,我們開始私下瓜分,他一口咬定,他喜歡那個白的胖的,而我只能喜歡那個黑的瘦的,我與他討價還價了一會兒,最終答應了他的要求,于是,我們出發。

    11

    在地下室,小春把我帶到一間又小又潮的小屋里,屋里有三張床,各躺一個姑娘,其中兩個又矮又白又瘦又小,像是用信紙和細鐵絲糊起來的,還有一個又高又黑又瘦又小,像是用寫滿字的信紙和細鐵絲糊起來的,也許,我想,她就是小春說的嗡嗡,我往這個小房間里看了一眼,便開始後悔跟他來。小春自己卻走了出去,原來他想找的菲菲在另一間屋里,小春去找她,我只好坐在原地,和三個姑娘看電視,不時跟她們搭幾句話,姑娘們顯然對我沒興趣,愛搭不理的,令我感到十分沒勁。

    不久,小春慌慌張張回來了,說菲菲她爸從大連過來看她,他不想在那種場合里久留,于是溜到這邊等菲菲。我和他就坐在床邊,小春點上一支煙,抽了起來,電視里放的是一個武打片,我注意到,斜對面床上躺著的姑娘,對電視節目十分熟悉,另外兩個姑娘想看的電視劇在幾點幾點,她都能以專家般的自信隨口說出,絕不猶豫,她的小腦袋從被子里伸出,像個被刨出地面的土豆,而且她還十分害羞,絕不多對我們說一句話,另外兩個姑娘倒是隨和得多,有一個叫娜娜的還抽煙,我對著小春的耳朵小聲問:”斜對面那個不愛跟咱們說話的就是嗡嗡吧?”小春看了我一眼,笑了:”沒錯。”

    這時,門開了,菲菲走了進來,手里拿著三個蘋果,一把小刀,進門便削,給嗡嗡一個,小春一個,自己一個,我沒有,在邊上干坐著。

    菲菲對小春說:”我爸總算走了,你剛才走的時候,他還對我說,你以後可不許交這樣的男朋友啊!”大家都笑了。

    然後,小春與菲菲說了幾句話,我們便走了,走前約兩個姑娘出去玩,菲菲答應了,嗡嗡說,再說吧。

    12

    坐在小春的車里回家,我如釋重負,小春對我說:下次我一定把嗡嗡也給約出來,怎麼也得一人一個呀!我說:”不用,真的不用。”小春說:”哥們兒說話算數。”

    13

    小春說話果真算數,兩天後,他便開車把兩個姑娘接到東高地一個歌廳里,又把我叫來,我們4個人一起唱卡拉OK,小春會唱歌,在大學時便抱著一把吉它給姑娘唱,現在他是拿著話筒唱,菲菲和嗡嗡都喜歡唱,那個小歌廳又髒又破又黑,4個人花100塊錢便能泡上一個小時,頂上一個粘著碎玻璃的旋轉頂燈晃得我睜不開眼睛,我只記得嗡嗡唱了一首《明天我要嫁給你啦》,我喝了兩筒可樂。

    然後,我們4個人來到我家。

    14

    小春有個問題,就是沒房子,他一直住朋友家,我也是他的朋友之一,幸虧他朋友多,因此一個月也輪不上我幾天,小春認為,我那里有個書架,里面有很多書,看起來不像個粗人的住處,我又有很多錄像帶,可以放給姑娘看,而且,我不怕得罪鄰居,鬧到多晚都可以,還有,我會做飯,半夜不用開著車四處找飯館,因此,就認定我家適合嗅蜜,凡新認識的姑娘必往我那里帶,當他帶一個姑娘來的時候,往往面露歉疚,十分不安,而帶兩個來,便面露得意之色,極熱情地把其中更難看的那個拼命介紹給我。

    小春是我的大學同學,一直住東高地,我從城里搬過來後與他在一個飯館相遇,他大喜,與我敘舊之後便一見如故,我在東高地不認識什麼人,見到他自然十分高興。東高地位于北京城正南10公里處,非常偏僻,很多北京人都不知道這個地方,這里是航天運載火箭研究院所在地,美其名曰:航天城。我父親在這里工作,因此分下一套住房,空著沒人住,我便沾光搬過來,這樣,城里的朋友找我十分不便,我出去混,半夜回來連出租車也找不著,因此,很難外出,極適合強迫寫作。我搬來時決心很大,想寫完一個長篇再說,不料才過一個月便覺失算,因為獨自一人的後果往往是,我每天睡10個小時覺,在醒著的14個小時里,打4個小時電話,做5個小時飯,發5個小時的呆。

    小說的進展極緩慢。

    我可以這麼總結這件事:決心就是決心,與決心的對象沒什麼關系,僅此而已。

    15

    在我家,嗡嗡和菲菲起初顯得十分拘謹,四人各喝了一杯茶後,菲菲松弛下來,與我和小春聊起了天,嗡嗡坐在一旁,顯得神秘莫測,她一副昏昏欲睡的樣子,只在談話涉及到她時才”啊”一聲。

    在小春的追問下,菲菲告訴我們很多有關她們班姑娘的情況,我聽到很多名字,什麼蒙蒙啊,什麼可可啊,什麼黃黃啊,全都是兩個字連在一起的,令我想到我曾逛過的一個狗市。

    菲菲也是處女,18歲。處女一般有很多迷信,比如,很多處女就相信,一個姑娘有了一個男朋友,就不應再有另一個,就如同童男在得到一個女朋友之後就想嘗嘗第二個,當然啦,一個迷信的處女如果碰到同樣迷信的童男,那麼兩人的日子一定都不太好過,我說這話是指我的青年時代,記得當時我也與一個處女要好過,那時我有記日記的習慣,即使在神不知鬼不覺的日記里,我也要在記錄完對目前女朋友的愛之後,用剛學的英文記下一點對別人女朋友的幻想,還好,因為當時的英文水平實在拙劣,到現在竟像某種密碼一樣無法讀懂,不然,那些符號便會成為鐵證,我是指,在一般人眼里,它足以證明我從小便是一個無藥可救的小流氓。

    16

    再次言歸正傳。

    菲菲喝著茶,津津樂道地給我與小春講她們班的情況,起先講的是有多少男孩多少女孩啦,誰誰誰是哪兒人啦,有什麼特點啦,對于這些信息,我與小春極不耐煩地聽過去,接著,菲菲講起了每個女孩的戀愛史,她只顧說得痛快,不料聽的人卻十分生氣,甚至有些氣急敗壞,因為菲菲講出的那些美好的愛情故事,在我與小春聽來,完全是一個個”色狼曆險記”,我們氣的是,為什麼那些男主人公不是我們?當然,另一個情況也應交待清楚,那就是,為什麼一個班十幾個女孩只有菲菲和嗡嗡沒有男朋友?此事涉及到的問題菲菲和嗡嗡大概想也沒想過,我是說,一般來講,男孩挑女孩大概總是從最好看的挑起。

    這些情況弄清了,你就知道我和小春為什麼氣急敗壞了吧?

    17

    對于我與小春來講,菲菲的話里包含很多信息,這些信息從菲菲嘴里出來是一個”意思”,到了我和小春頭腦中,卻變成另一個”意思”,這足以證明,語言是一個非常不可靠的東西,這個結論可以用來提醒某些人,如果想要通過語言做點什麼,那事先可得掂量掂量。

    比如,菲菲說:我們女孩都家住外地,剛到舞院的時候,才12、3歲,什麼人都不認識,每天練功很辛苦,老想家,有的人還哭,我們也沒什麼錢玩,北京的很多地方我們都沒去過,過了一年,我們認識了一些外面的人,他們請我們吃飯,帶我們去玩,慢慢地,我們對北京就熟悉了。

    這句話在我和小春的頭腦中,就變成這樣一個”意思”:媽的,她們剛到一年,就有一幫禽獸動手去嗅她們了!也不想想,她們才13、4歲,還請她們吃飯,帶她們玩!真不要臉!

    小春問:你們是怎麼認識外邊人的?

    菲菲說:開始認識一個人,那個人有很多朋友,然後大家老在一起玩,慢慢地就都熟了。

    這句話在我和小春的頭腦中,變成這個”意思”,即,那幫孫子的方式也像我們倆一樣──小春通過開小賣部的大兵認識了菲菲和嗡嗡,然後又把兩人介紹給我。當然,就是這個”意思”,也包含著許多令我與小春迷惑不解的問題,比如:另一伙人是否也像我們倆一樣,在得到這些姑娘之前自己先私分一通,以便彼此免傷和氣?

    小春問:後來呢?

    菲菲說:我們班從舞院附中畢業後,大部分人就直接分到團里,只有幾個女生考上大專。後來我們一總結,才發現考上大專的女生都有一個特點?

    小春問:什麼特點?

    菲菲說:凡是考上大專的人都在外面有男朋友。

    小春問:你們倆為什麼不考啊?

    菲菲說:我們哪兒交得起那麼多學費啊!再說,學了也沒用。

    這句話在我和小春那里變成這樣一個”意思”:原來這些學舞蹈的姑娘這麼小就什麼都敢!而且,要想弄到好點的,還得替她們出學費!

    18

    就這樣,小春與菲菲聊著天,一個天真無邪,一個居心叵測,我和嗡嗡坐一旁聽著,菲菲講了很多事情,雖然雜七雜八,有用的東西不多,但我想,對小春來講足夠了,至少把菲菲弄到手沒問題。

    19

    沒過幾天,小春再次約菲菲出來玩,這回菲菲和一個叫黃黃的姑娘來了,黃黃是四川人,除了具有一切四川姑娘諸如白皙苗條之類的優點以外,還具有一些東北姑娘的優點,我是說,性感豐滿,小春特意告訴我,她有一個男朋友在外地,也就是說,在離她很遠很遠的地方,而我卻近在眼前,小春的另一重意思,是指我,他是說,我對他找來的姑娘總是挑挑揀揀,所想的姑娘全都遠在天邊,而黃黃卻近在眼前,只須征得她的同意,我便可以對她為所欲為。

    對一個新認識的姑娘為所欲為當然叫我很高興,但是還得征求人家的同意,這可就難了,因為人家可能同意,但更可能不同意,同意還好說,不同意我不是自取其辱嘛──我對自取其辱不感興趣,因此,結識黃黃就成了這樣一件事,為了高興,我要冒著自取其辱的危險──很多人都說這是理所當然的,是一筆好買賣,但我不這麼看,這其中涉及一個因素,用數學上的一個詞表達,叫做概率,說到這里,你應該明白我的意思了吧──簡直沒可能!我可以把從小到大認識的姑娘列出來,做為分母,能讓我為所欲為的那一個作為分子,我告訴你這個分數值是多少──用極限的觀點看,趨近于零。

    然而,我還是跟著小春一起出發了,我們先請兩個姑娘吃飯,然後與她們一起去位于亞運村的東方一號迪廳蹦迪,之所以去東方一號,因為當時我妹妹在一家報紙做事,手里有北京所有迪廳的免費門票,于是,小春就問我要走,然後逛遍了所有的迪廳,最後,他說,最好的是東方一號。

    說起東方一號,我個人也認為那是一個很好的迪廳,空間大,音樂時髦,表演時間長,去的姑娘也漂亮,可惜,名字起得有點問題,以前,住在北京的各家各戶都有一個門牌號碼,而一號專有所指,那就是公共廁所,因此,我每次聽到東方一號時,頭腦中的反應便是”東方大廁所”,由于有著這種不幸的記憶,我一進到迪廳里面,果真仿佛聞見一股廁所專有的味道──我可不是指那種廉價香水味,而指那種更原始更直接的味道──帶著這種感覺,我很難在舞池里使勁運動,大口呼吸。

    于是,我坐在靠近舞池的一個吧台上,點燃一支煙,邊吸煙邊喝可口可樂。

    從我的視線看去,小春、菲菲和黃黃三個人在舞池里蹦迪,我注意到,作為舞蹈演員,她們可一點不像,兩人不知為什麼,幾乎沒什麼動作,只是僵僵地站在舞池里,隨著音樂略略擺動上身,而且眼睛東瞧西看,不知在尋找什麼,很快,我便把目光投向其他姑娘,靠近DJ台邊上有個細高挑兒,穿牛仔褲,上身一件緊身毛衣,跳得很起勁,我可以看到她的臉,那張臉在燈光下顯得奇怪的漂亮,在眾多跳舞的人中顯得很突出,突然,我認出了她,但一時之間卻怎麼也叫不出她的名字,我看了她一會兒,忽然,我把頭轉向四周,竟然發現很多男的也在看她,有一個甚至饞得張開了嘴──真是一臉傻相!我想到自己竟與這種人為伍,不禁心中暗堵,可是,不往舞池里看,我的眼睛簡直就沒有任何可看的東西,我只好再次把目光投向那個姑娘,還好,她剛巧被一男的叫走了,看到兩個人親昵地離去,我迅速向周圍掃視,發現看客們不約而同地流露出失望的表情,這時,小春他們回來了,他們喝了點飲料,音樂正在放到”寵物店男孩”所唱的《GOWEST》,台上,一組穿著海軍服的少男少女在表演勁舞。

    ”一起跳吧?”小春對我說。

    我說:”你們先玩你們的。”于是,他們又去跳了。

    接著,我便忽然在人叢中看到了剛才那個在舞池里蹦迪的姑娘,同時,我也終于記起了她的名字,劉琴。

    20

    劉琴與我有些淵源,我不得不介紹一下她,以免大家弄不清楚在我的小說里到底發生了什麼,我特別討厭混亂的小說,那種小說猶如抒情詩,想到哪兒就說到哪兒,令人頭暈目眩,我認為混亂說輕了是輕率與不負責任的產物,說重了就是作者的腦子進水了,不夠清醒,那樣的作者能有運氣找到同樣不夠清醒的讀者,完全是這個世界上的一個不解之謎,很長時間以來都令我感到非常不可思議。

    長著一張小狐狸臉兒的劉琴曾與我有過一次魚水之歡,那是半年前她發現自己的男友另有所愛的時候,在此之前,她一直死抱著她的迷信不放,就是我談過的那種迷信──她認為如果她自己不與別的男人上床,她的男友也不會跟別的姑娘上床,當然,她男友的行為使她終于破除了迷信,解放了思想,而我卻意外地因為她轉變觀念而交了好運,那是在一個聚會上,我和一個朋友老牛與一幫不太認識的人坐在一個飯館里,先聽老牛小聲地介紹了一下她的事跡,然後大聲地介紹我們相識,她當時拿著一個大號紮啤酒杯大叫:”我怎麼喝不醉呀?這是什麼酒呀──都五紮了!”我對身邊的老牛說:”你看,喝暈了──一定是叫她那色狼男朋友氣的!”沒想到這句話竟傳到劉琴耳中。

    她轉過頭來,盯著我說:”你是誰?”

    我說:”不是剛剛介紹完嘛──”

    她說:”介紹了那麼多人,我哪兒記得住?”

    我說:”記不住就算了。”

    她說:”你剛才說什麼?”

    我用同情而禮貌的口氣說:”我說你男朋友也太不像話了。”

    她卻用無情而無禮的口氣反問我:”這跟你有什麼關系?”

    由于她大叫大嚷,此刻,半桌的人都把臉沖向我們,大家知道,劉琴脾氣火暴,最近心情又不好,因此,很可能無事生非,大鬧一場,有這種好戲可看,他們當然絕不放過。

    我見勢不妙,想走,被坐我旁邊的半醉的老牛一把按住了:”別別別啊,人家姑娘問你話呢,別走別走。”

    他伸過頭去,對劉琴說:”你剛才說什麼來著?”

    劉琴對老牛說:”他議論我是什麼意思?我跟他有什麼關系?”

    老牛轉過頭看著我:”是啊!也是啊!”一副挑事兒的樣子。

    事已至此,我也只得強充硬漢了,我放大聲音,為的是讓在座的其他人聽得見,說道:”有關系啊──”

    ”什麼關系?”這回又是老牛,他得意洋洋地,臉上是一副唯恐天下不亂的神情。

    我說:”我可以幫她啊。”

    ”你幫誰啊?”劉琴說道。

    ”幫你啊──”

    ”幫什麼?我和我男朋友的事和你有什麼關系?你能幫我什麼?”

    ”一起報複你男朋友唄。”

    ”報複什麼?”

    忽然,大家哄堂大笑起來,大笑聲中,劉琴手中的杯子咣地一聲掉到桌上,人卻出溜到桌下,等人把她拉出來才發現,她已吐得滿地都是。

    聚會照常進行,劉琴被橫放在3把椅子上呼呼大睡,那天不知為什麼,大家鬧得很晚,夜里3點鍾才散去,臨散前,大家開始相互詢問是誰把劉琴叫來的,不幸的是,沒人承認,及至問到最有可能的老頹,他咕噥了一聲就又趴在桌上睡去了,我和老牛面面相覷,吐一吐舌頭,看來,送人的任務最終落到我們頭上。

    我們一人一個,連哄帶說,把老頹和劉琴分別弄到兩輛出租車上,我鑽進老頹的出租車,老牛一把抓住我:”別啊,我送老頹吧,我們順路,那劉琴是你惹上的,你送吧。”

    ”我不認識她家,也不認識她。”

    ”那不管。”說罷,老牛把我揪出出租車,自己強行坐了進去,然後一溜煙跑了。

    我來到劉琴坐的出租車邊,打開門,推劉琴:”哎,你醒醒──”劉琴推了我一把,往後座一倒,睡著了。

    出租司機問我:”去哪兒?”我說:”我不知道。”出租司機沖我喊道:”抬下去抬下去──”我說:”我也不認識她。”

    ”那你們怎麼在一塊兒啊?”沒辦法,我走到後座門口,深吸一口氣,探身進去,把劉琴的小背包拿下來,打開,翻找她錢包,里面除了300塊錢外,什麼也沒有,背包里有一個小化妝包,一串鑰匙,一小盒紙巾,一個沒電的手機,沒有任何東西說明她住在哪里。我只能再次叫她。

    劉琴睜開眼睛,但不說話,然後又閉上。這時,出租車司機已經十分不耐煩,罵罵咧咧地叫我們下去,我只好把劉琴拖到車外,放到路邊,把她的後背靠在一根電線杆上,我坐在她身邊,點燃一支煙。

    半天,涼風一吹,劉琴醒來,她四下看看,看到我,說:”我想上廁所。”我點點頭,懇切地說:”去吧。”

    ”可是,廁所呢?”

    ”我不知道。”

    ”這是哪兒?”

    ”東直門。”

    ”我剛才是不是睡著了?”

    ”你喝醉了。”

    ”是嗎?”

    ”是。”她打了個哈欠:”幾點了?”

    ”不知道。”她站起來,開始向兩邊張望,辨認方向,然後說:”廁所在那邊──我先去一趟。”她說著便向馬路對面走去,一輛出租車”吱”地一聲緊急刹住,傳來司機的叫喊:”不要命啦!”

    劉琴猶豫了一下,像是沒聽見,她繞過出租車,接著往前走,看到這里,我也只好跟上,本來我是想悄悄溜走的。

    我走到劉琴身邊,她說:”我沒事兒,你回家吧。”我靈機一動:”要不要喝點熱茶,醒醒酒──上完廁所以後。”

    她點點頭:”好吧,你在這兒等我。”

    ”我也去──去男廁所。”

    21

    在一個小飯館喝茶的時候,劉琴不看我,歪著頭,像是在想著什麼。

    我要了一碗湯面,劉琴說她也想吃,于是又要了一碗。飯館牆邊兒有個洗臉池,劉琴去洗了臉,回來用餐巾紙擦淨。

    ”你臉上有個小白點兒。”

    ”是嗎?在哪兒?”

    ”左邊。”她用手摸左邊的臉,手指恰恰從紙屑邊上劃過,沒擦掉。

    ”還在嗎?”

    ”還在。”她又擦,終于擦掉了,邊擦邊自言自語:”我剛才一定很丟人。”湯面上來了,我們分頭吃,彼此默默無言。

    吃完面,劉琴出了一層細細的汗,臉色也好看起來,眼珠比起剛才來,轉動得更加靈活,精神也好多了。

    ”你叫什麼?”

    ”周文。”

    ”周文──聽說過──你認識老牛嗎?”

    ”就是他介紹我們認識──不過你都忘了。”

    ”我喝醉了。”我點上一支煙。

    ”老牛呢?”

    ”他也喝醉了,他叫我送你回家,可我不認識你家。”她若有所思地點點頭,然後問我:”今天是星期幾?”

    ”星期四。”

    ”真快,一個星期了。”

    ”什麼?”

    ”沒什麼。”我叫服務員結了賬,然後對她說:”你能自己回家嗎?”她像醒過來似的說:”能──謝謝你啊──”

    我們一同從座位上站起來,走出飯館,來到街邊,我不知跟她說什麼,她好像也一樣,幾次欲言又止的樣子,最後她說:”以後再見。”我點點頭。

    一輛出租車駛來,我攔住,拉開車門,讓她先上,不料她執意不肯。

    我站在車門邊兒,向她問道:”你住哪兒?要是順路我帶你一段兒。”

    ”我──你先走吧──我還想再呆兒,頭疼。”

    ”我不著急,沒事兒。”

    ”我也沒事兒。”

    ”你先走吧。”

    ”還是你先走。”

    ”那麼──”我拉開車門,剛要鑽進出租車,忽然她問我:”你一個人住?”

    ”是。”我看著她,等待著她的下文。

    她左看右看了一刻,對我說:”我去你那兒睡一覺方便嗎?”我看看她:”沒問題。”

    ”那謝謝你。”她鑽進汽車,我也坐了進去,汽車開動了。

    ”我昨天就喝醉了,醒來已經是中午,我還以為是晚上。”少頃,見我不說話,她又說:”前天也是,大前天也是──”風吹得我有點難受,我把擋風玻璃搖上。

    ”再往前一天也是,再往前一天也是──我醉了一個星期了。”出租車往前開了不到5分鍾,她又睡著了,睡著睡著,一歪,靠在我身上。

    22

    到了我家,我放了熱水,問她洗不洗澡,她說不洗,我就自己進去洗了一個澡,出來時驚奇地發現她在看電視。

    我用一塊干毛巾擦著頭發,她說:”我也想洗澡,你有多余的衫衣嗎?”我到衣櫃里找了一件印著約翰·列儂頭像的T恤,走到她身邊遞給她,她接過去走進洗手間,水聲響起以後,她卻把門打開一條縫,探出頭來,頭發濕漉漉的:”幫我拿一下我的包行嗎?我要里面的一瓶藥,”她一指自己的脖子,”我脖子過敏。”

    我拿了她的包遞給她,她伸出一條光光的胳膊接住,拿了進去,我走到床邊,躺下,拿起遙控板換著頻道看電視,一會兒門開了,她出來,穿著我的T恤衫,光著兩條腿,手里拎著自己的內褲:”我把內褲洗了,有衣架嗎?”

    ”在陽台。”

    她去了陽台,回來後坐到床沿上。

    ”我里面什麼也沒有穿。”她對我一笑。

    我點點頭,差點說出”那太好了”之類,但我說出口的卻是:”要麼,你睡沙發吧,我的沙發太小,我睡不下──我給你找條毯子。”我起身要去給她找毯子,她拉住我。

    她看看我:”除了我男朋友,我從沒跟別人睡過覺。”說罷,把T恤脫掉,沖著我:”你該不會把我推一邊去吧?”

    ”一會兒你亂喊的時候,該不會喊你男朋友的名字吧?”我開著玩笑,強自鎮定地說。

    ”我從來不喊,一次也沒喊過。”她鑽進被子,用後背對著我。

    我看到她的肩部不知為什麼抖了起來,像是感到冷似的。

    23

    我與她開始亂搞的時候,天已有點亮了,我可以清楚地看到她的臉,她自始至終閉著眼睛,除了喘息,沒有一點別的聲音,事後,她掀開被子,往我的下面看了一眼,又把被子蓋上,說:”原來所有的男人全是一樣的。”

    24

    我第一次醒來時是中午11點,劉琴還在我身邊睡著,她用後背沖著我,我起來喝了口水,然後繼續睡,再次醒來時,劉琴已經不見了,陽台上她的內褲也不見了,我的T恤衫被團成一團兒,扔到沙發上,我看一看表,正是下午3點,這時電話響了,我接起,是老牛的聲音:”哥們兒昨天夜里喝多了,一直睡到現在,剛剛夢見你把劉琴操了。”

    ”真奇怪,”我說,”我是把她操了。”

    ”操得怎麼樣?”

    ”有點尷尬。”

    ”跟你說件事兒吧──前天夜里哥們去JJ,蹦迪的時候有一姑娘老跟我照眼兒,我把她嗅回家,操完之後,我還想呢,這才叫豔遇呢!不料她穿上衣服,張口就管我要一1500──我與她討價還價,最後給了她800,我光著屁股,從地板上撿起褲子,從褲兜里拿出錢包,從里面數錢給她的時候,不由得想到──這才叫尷尬呢!”

    25

    關于劉琴,現在就說到這里,我們該回到迪廳了。

    忽然間,我發現在人叢中走來走去的劉琴,和一個男的一起,徑直向我走來,從我身邊擦肩而過,坐在我後面的一張桌子邊,雖然她完全沒有注意到我,但我卻感到渾身不自在,我迅速喝完手上的飲料,又下意識地四下張望,我看到小春他們在跳舞,我站起來,走到吧台邊上,坐到一個高凳上,要了一杯紅酒,一口氣喝下去,這才感覺好點兒,我想,我的樣子看起來一定很好笑,因為自始至終,我都慌慌張張,不知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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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2-6 13:39:57 |只看該作者
正文 026-035


                      正文 026-035              26

    有時候,出于某種不好的預感,我就會忽然慌手慌腳,在迪廳里碰見劉琴,就使我變成那個樣子,其實就是相互認出,我估計,我們至多也不過打聲招呼,最多再加上幾句漫無邊際的對話,僅此而已,重要的是,我預感到,我們只要相互認出,我就會出現那種不自在的感覺,為了躲避那種感覺,我卻落入另一陷阱,即,隨著我的行動,那種不自在的感覺也隨之提前到來,倒不如干脆過去打聲招呼──奇怪的是,對于我,如果遇到無話可說的舊日情人,這種情況便會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現,簡直防不勝防,這便是豔遇的惡果之一。

    27

    所謂豔遇,在我與老牛的經驗看來,無非就是一次尷尬的經曆,你本來只想從一個姑娘身上找點樂子,不想碰到任何麻煩,可實際上,卻往往很難有什麼快樂可言,因為快樂往往是一種對未來的願望,而你對未來的願望是什麼呢?無非是想盡快逃離罷了,因此,在整個豔遇的過程中,你一直處于進退兩難的境地,你對未來沒有期許,因此無法從中獲得快樂,你會感到十分別扭,進而尷尬,直至認識到,這比花錢買笑更為沒勁。

    28

    小春在吧台邊找到我,說他們跳累了,問我還想去哪兒玩,我說不知道,兩個姑娘也沒主意,最後,小春說:”去你那兒看錄像吧!”

    于是,我們一行人來到我們家,小春要看那盤老掉牙的《美國往事》,我便給他放上,不幸的是,小春聽不懂英文,我的英文也不好,但由于我陪很多人看過,每句台詞都聽過無數遍,因此,大概能聽出是什麼意思,由于這點本事,我便被強拉硬扯,擔任翻譯──這樣干的結果是,小春不斷地對我問這問那,看得津津有味,兩個姑娘卻一言不發,昏昏欲睡,興味索然。

    順便提一句,小春有個特點,就是喜歡看所謂的藝術電影,看著看著,便可達到忘我境地,因此,有一段時間,他總是把我塞進他的汽車,逼著我東跑西顛,借來藝術電影供其欣賞,直至搞得我對這類電影徹底失去興趣方才罷休。

    不久,黃黃站起來,說她看累了,進入外屋,順手把我也叫了出去,看來,菲菲一定事先囑咐過她什麼,于是,我到外屋與黃黃聊天,小春從藝術中驀然驚醒,他出來上了趟廁所,回去時順手把門給關上了,因此,在我那套兩居室中,就出現了十分理想的情況,我與小春各自與一個姑娘單獨相處,他的條件更為有利,因為看錄像,早把燈關了,而我雖然與黃黃坐在一片光明中,但也可施展手段。不幸的是,我與黃黃聊了兩句方才發現,她是個不太愛說話的姑娘,並且十分嚴肅,這是我最怕遇到的一種姑娘,因為我討姑娘喜歡就那麼幾招,開玩笑啦,貧嘴啦,最早還玩過深沉,可是玩深沉到高中以後就不靈了──于是,面對黃黃這類姑娘,我便會像黔驢一樣感到技窮,因為她根本不吃我這一套,所以我的本事(什麼好玩的事兒啦,葷笑話啦)就根本派不上用場,我想她聽得慣的話是諸如:”咱倆交個朋友吧──你嫁給我吧──我一定永遠好好待你”之類,而我又實在拉不下臉來說這些厚顏無恥的謊話,因此,我和黃黃說過幾句便干耗上了,但我們倆都沒感到有什麼別扭,相反,我們倒一齊豎起耳朵,仔細諦聽里面的動靜,那意思分明是說,我們倆真夠高尚的,給小春和菲菲創造了那麼好的條件──但是,他們在里面究竟干什麼呢?門關得嚴嚴的,一切都無從得知,我們兩個犧牲品由于注意力不在對方身上,竟沒有察覺出這樣一言不發地干坐著有多無聊。

    29

    多無聊!當我一個人在星際漫步的時候,可能會遇到這種無聊的情況,解脫的辦法是,把地球想象成一顆藍寶石戴在手指上,無聊的時候,我就猜測宇宙間的黑暗是什麼?我會被何種東西化為烏有?另一個我是誰?他是否存在?我的靈魂何時學會舞蹈,並輕輕伸出一只腳?──我放上一張唱片,音樂為我描繪出一個世界,千奇百怪的音樂,熱情的,冷漠的,緊張的,隨意的,音樂與心有關,心是什麼?巫婆手里的水晶球?一顆果核?一團呼嘯而過的粒子?心,我有嗎?一顆心,在這黑沉沉的暗夜,在一個姑娘的身邊,在燈下,我與她一起聽音樂,我聽我的音樂,她聽她的,一段音樂,便把我與她分成兩個事物,她的音樂,她的趣味,她的情感,我指尖冰涼,她面無表情,我們在等待著一件與我們無關的事物,彼此默默無言,黃黃的臉沖向一邊,我沖向另一邊,我們坐著,聽著我剛剛播放的唱片──海頓的大提琴協奏曲,聽完第1首,再聽第2首,沒有第3首,第4首,第5首,海頓只有兩首大提琴協奏曲流傳下來,這是200多年前的音樂,比起現代音樂來,在無聊方面完全可稱得上棋逢對手,一個中板樂章之後,再跟上一個慢板樂章,羅斯特羅波維奇在很多年前,對著錄音話筒,用他的大提琴奏出一堆一堆的音符,而在很多年後,通過兩個HARBETH牌喇叭,我聽到這些音符,旁邊還坐著一位姑娘,這件事情說起來令人眼花繚亂,但事實上,試圖把一個場面或一種狀態交待清楚就會這樣。

    30

    門開了,小春出來了,後邊跟著菲菲,兩人一副關心我與黃黃的樣子,對我們問長問短,就像剛才關上門這段時間里,我與黃黃之間出了什麼事兒似的,事實上,如果我們能說出一件事,比如上廁所之類,就准能成為4個人中的一條新聞,然而就連這麼一件事也發生在我們4人都在場的情況下──奇怪的是,除我之外,他們三個像約好了似的,分別鑽進廁所又出來,最後我不得不也進去了一趟,不是因為我也要小便,而是他們無法關嚴抽水馬桶後面的水箱,作為房主,我不得不進去親自動手制止那嘩嘩的水響。

    隨後,小春送兩個姑娘回去,我送他們三人出門,這次活動徹底結束,結束前,我還把地掃了一遍,從錄像機里拿出小春沒看完的錄像帶,收好,據說,他過兩天還要來看。

    他們走後,我打開電腦,打開電腦上方的台燈,又把茶壺里的剩茶倒在一個不知誰喝過的玻璃杯里,再點上一支煙,于是一切就緒,我認為,我完全可以開始寫作了,我坐在電腦邊上,開始創作,我深知,只要我一動手,一本書就將在我手下誕生,它很有可能成為一本流傳千古的名著,在我看來,成為名著並不難,難的是運氣,運氣的意思是,只要有那麼一幫子人同意,我的書就能成為名著,當然,這件事和我完全沒有任何關系,問題的關鍵是,我必須得寫出一本書來,這件事就像參加搖獎一樣,你首先得把你的彩票兒填好,然後等著開獎,開獎人會宣布,下面一本世界名著是──我到時只需帶上耳朵去聽就行了,顯然,我就是丟三落四也不要緊,甚至聽不聽也無所謂,因為這個消息不止是講給我一個人聽的,很多人都會知道,這就夠了,說到底,一本書成為名著和魚香肉絲成為名菜是一回事兒,難道其中有什麼區別嗎?

    31

    再補充兩句關于名著的話題,不然認真的讀者就會以為我在這里揚揚得意地大放厥詞,我想,我有必要在這里解釋一下我對世上名著的看法,在我看來,名著里有價值的實在太少,以至于如果把名著定義為欺世盜名的作品倒是更加貼切,對于這個問題,我在後面仍會談論,因為這與我的寫作有關。

    因為我的寫作,才有了這本書,可以這樣說,我的書是我的寫作的一部分,我的寫作還涉及更多東西,我的生活,我在人世間所見所聞所想等等,我認為,這是一本正經書應該交待的東西,這話是說給那些不是專看故事的讀者聽的,事實上,寫作對于我意味著對一種生活方式的研究,而生活方式是人類的存在方式之一,通過寫作,我面對人的存在這一問題,不怕讀者笑話,我一直在試圖弄清存在的真相,這是我在人世間的最後一點好奇心,為了滿足我的好奇心,可以說,我的存在是我寫作的起點,為了弄清我的存在,我才寫作,我不祥地預感到,我前景黯淡,我沒有希望,但我也因此而看不上那些無能或缺乏勇氣的別的寫作者,在我眼里,他們對于我的話題毫無價值,因此,我根本不屑于提到他們。

    存在,在我看來,這是生命的頭等大事,也是我的寫作起點,我想,這麼明說之後,專愛看故事的讀者也許會失望,既然你已買了我的書,我想,我也會盡量設法對得起你,在我的書中,也為你留下幾個故事,我提醒你自覺地使用跳躍閱讀法,讀到你們不感興趣的段落時,請蜻蜓點水一樣一躍而過,這樣說是因為我不想讓你誤以為我在為你的閱讀設置障礙,我不是那樣的人,相反,我一直追求清楚明白,反對昏話連篇,不知所云,為此,不惜讓人說我羅哩羅唆。

    與此同時,我還要說明,我的虛榮心不想讓我做一個故事大王,故事大王在我眼里毫無價值,盡管像什麼中國的曹雪芹、外國的毛姆、海明威、茨威格之類的故事大王也很難做,但我個人對此沒有興趣,除非拮據得需要指望寫故事糊口的時候。

    在我的書里,也有故事,但故事的存在是與我的寫作息息相關的,要是故事影響到我的表達,我會毫不猶豫地把故事扔在一旁,我想這一點我必須提及。

    我毫不懷疑大多數讀者的無知,因此,他們喜愛千篇一律的純故事而不在乎思想,也因此,所謂”故事之上的故事”才有機會存在,羅布-戈里耶、博爾赫斯之流的荒唐才被看成是合理的,我討厭他們對于思想的隱喻,我認為思想的出發點是清楚明白,而隱喻卻從云山霧罩、條理不清出發,因此,上面兩位作家對我來講毫無價值,盡管他們的出發點也是人類的存在,但他們含糊混亂的昏話確實叫我討厭,其程度絕不亞于對黑格爾的討厭程度,那個騙子橫行了一個時代,以至于很多笨蛋從他那里得出一些叫我哭笑不得的諸如”無限就是有限、死就是活”之類的玄學感悟,還稱他為哲學家,真是令人掃興!在我眼里,黑格爾是個病理性的臆想症患者,且具有極強的傳染性,喜歡不懂裝懂的人是他的易感人群,他跟哲學家這一稱呼毫無關系,他的言論為何能夠時髦真是德國人應該好好想想的問題,我是說,號稱會思想的德國人,在黑格爾問題上把他們的輕信狂妄暴露無遺,憑著這一點,要是我想掙他們錢的話,那麼寫上兩本天書叫他們對我頂禮膜拜看來不成問題──在我看來,與他同時代並開過對台課的叔本華算個哲學家還差不多,叔本華的寫作也面對存在,他在涉及難以表達的事物時,機智地使用比喻,說明哲學家的頭腦比文學家要清楚得多,因為至少比喻能讓人看懂。

    另外,我說讀者無知並非出于惡意或貶意,而是我認為比較貼切的描述,我不認為無知是錯誤,我自己就很無知,我無知我也要把我的無知誠實地公布出來,用不著藏著掖著,我認為,比起誠實的無知來,不懂裝懂更不自然,盡管不懂裝懂是個經曆幾千年而不變的永久時尚,一直受到人類莫名其妙的由衷愛戴。

    據說發現並承認無知始于蘇格拉底,因此,他成為世界上第一個知識分子,這是對知識分子的最低要求,要是按更高的要求,承認無知也離知識分子相距甚遠,在我眼里,世上稱得上知識分子的只有一個,那就是上帝,你叫他造物主也可以,他是真知道這個世界是怎麼回事,可惜,在人世間找到他並向他打聽一些情況的門路至今還沒被發現,人們只是發現一些似是而非的所謂”神跡”,也就是上帝存在的某種跡象,比如還未被發現例外的某些物理定律之類,至于真神,很多人天真地以為到了彼岸就可看到,不幸的是,在這件事上,至今人類尚無絲毫把握,要是真有把握,牛頓之類的人就會早早自殺,這樣就會省去很多東猜西猜的麻煩,明話直說,在這個世界上,我個人既想做個知識分子,因此也一直在獨自悄悄摸索,我認為我找到一些神跡,也就是上帝存在的證據,我遇到的問題說來十分不幸,與那些在神農架找到幾個野人腳印兒的人遇到問題如出一轍,腳印是有了,但那腳印是真是假卻無法弄清,因而野人的去向也就更是無從談起,在我不耐煩的時候,也圖過僥幸,琢磨過通過自殺的方式去彼岸逛一逛,對此我曾反複權衡,最後是理智占了上風,我認為有關上帝蹲在彼岸坐等我輩的說法太像是個謠言,太不可信,因為從古至今,盡管上帝的假使者滿天飛,卻沒有一個人設法真的帶信回來確認這件事。

    這些都是不得不說而又不吐不快的離題話。

    32

    下面接著我的敘述。

    于是,在96年,在一個深夜,我開始寫可能成為名著的書,我開始寫,我一行也沒有寫出來,我坐在那里,東張西望,剪指甲,用濕紙巾擦顯示器,我抓起電話,只要頭腦中出現一個電話號碼就撥出去,我打電話,一個又一個電話,我告訴別人,我沒事兒,一點事兒也沒有,我不再打電話,而是點起一支煙,煙抽完了,我又抽了一支煙,我再次抽一支煙,然後我拿起一本書,別人寫的書,胡亂翻看,我會使用五筆字型打字法打字,但這不重要,重要的是,得有一個人告訴我打些什麼,我滿心希望有那麼一個人出現,像聽寫似的在我身邊叨嘮,我照他所說逐字打出,直到最後一個句號,我希望他說,現在這本名著寫完了,你署上你的名字吧,然後消失不見。問題是,今天這個人不在,我會五筆字型也沒有用,我坐在那里,開始時手腳亂動,後來一切趨于靜止,我面對電腦,陷入寂寞。

    我說的是寂寞,是的,寂寞──獨自一人的時候,回憶令人無所適從,閱讀往往乏味,每天生活規律叫人厭煩,不規律則一事無成,我住在東高地遇到的就是這種情況,寫作有何價值?沒有價值,混過生命有何樂趣?我搞不清。剛到東高地,除了成天想著跟我那些狐朋狗友聯系以外,什麼也干不成,根本就忘了,我搬來就是為了躲他們的。

    33

    但是,我仍然要面對寫作,面對我給自己找的工作,我來到東高地,把自己關進斗室之中,我非要寫出一些什麼,盡管我圖輕松,我怕困難,我能力差,但我仍想把自己那點微末行當干好,我的虛榮心、好勝心及僥幸心驅使著我工作,一想到我也可能中大獎我就干勁倍增。

    關于寫作,其實話題很多,它的原因,它的過程,它的結果,它的性質,它的內容,它的內含,它的外延,它的對象,它的范圍,作為一個客觀的存在,它的意義,作為一種迷信,它的影響等等,還有諸多”為什麼”之類,我相信,數也數不完,我要是從頭寫起,那麼,一本笑話集錦便會從容誕生。

    在這里,我只想說,人類具有記錄自己蠢行的奇特天性,它的源頭一直可以追溯到史前,據說人的前身,那些長毛未褪的古猿,就時常在游手好閑之余手拿硬物在黑暗的山洞壁上寫寫畫畫,這就是寫作的前身,因此,寫作,作為一個事物,就這麼存在下來了,如果一個彈球上的細菌也會寫上兩筆,並建立一個圖書館,我想,人類大概會說這是一個笑柄,奇怪的是,輪到人自己,態度便有了改變,他們自豪地把那些毫無意義的胡寫亂畫說成是史前文化的一部分,美其名曰:史前藝術,並以自己現在仍會信筆塗鴉為榮,對于這種態度,我也有不解之處,他們為什麼不拿起一塊古猿的糞便而沾沾自喜呢?他們完全有理由為他們在現代仍能像古猿一樣自如排便感到驕傲。當然,我的不解也就到此為止。

    34

    在我看來,閱讀與寫作是一回事兒,是一個事物的兩個方面,為了寫出新意,你不得不看看別人都寫過些什麼,比如說,我可不想費半天勁寫出一本《資本論》來以後,發現一百多年前馬克思已寫過相同的作品。同理,為了閱讀,你還得寫上那麼兩筆,以此來推斷別人寫出的東西是否具有價值,比如說,如果我隨手就能寫出一段”對于存在這一事物,我可以把它簡單地分成存在與外界的存在兩個部分”,那麼,我就可以斷定,休謨在《人性論》里的某些論述屬于老生常談,我不知道我講沒講清我的意思,我是說,對我來講,寫作除了是一種生活方式之外,似乎沒有別的意義,著名作家往往憑會寫東西這麼一點兒能耐騙得與之極不相稱的利益,這方面的參考讀物我推薦99年北京流行的一本書──英國人保羅·約翰遜所著《知識分子》,有時候我甚至覺得知識分子那麼猛烈地抨擊政客或商人,完全是因為小騙子對大騙子的嫉妒,這方面我很為中國的制度驕傲,老謀深算的中國人從來不會被那些喜歡舞文弄墨的人蒙倒,李白、杜甫雖然會寫兩筆詩,但他們倆妄想憑此獲得一官半職的嘴臉卻成為當時人的笑柄,至于老柏拉圖的例子就更別提了,在他的范圍里,很自然地,他認為哲學家應該成為國王,還好,他的如意算盤也沒能得逞,只好在幻想里建立一個理想國聊以自慰,他那個理想國在我看來十分可惡,因為缺少像他一樣才能的人在那個國家里往往會活得不太自在,我認為,那是為他一人建立的國家,萬幸的是,這個國家建在紙上。雖然我本人喜歡寫東西,但我卻從沒有把我的愛好看成是一件什麼大不了的事兒,至多只關心關心我的愛好能否養活我,使我能跟別人生活得一樣好而已。我毫不懷疑我寫的東西沒有價值,我承認,我抱有僥幸心理,希望我的寫作能給我帶來超出它本身價值的利益,這種希望與一個賣假古董的商人所抱的希望沒什麼區別,我想,很多人能理解我的想法。

    35

    我喜愛寫作,寫很長時間以後,我才認為這是我的個人愛好,在我的人生經驗中,一般來講,我認為,人應當為他們的愛好付出代價,而不是得到好處,如果一個人為他的愛好得到好處,那麼我只能說這個人十分幸運,搞藝術的老祖宗是那些過著饑寒交迫生活的吟游詩人,他們往往十分質樸,給人說上一段書,討幾口殘羹剩飯便能滿足,而現代吟游詩人就油滑多了,他們的油滑之處在于,他們先來一段講演,說什麼人的生活應分為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並自行規定,精神生活高于物質生活,這段講演的可惡之處在于,首先,他們把他們的愛好推及別人,其次,他們竟能把他們的愛好置于別人之上,事實上,這種騙術即使算不上無恥也十分無聊,因為這種對生活的二分法本來就十分不客觀,是對擅長動腦筋的人的一種優待,因為話語權掌握在擅長動腦筋的人手里,他們就對此大加利用,這是人性中邪惡的一面,在這種言論之下,總體上看,體力勞動者的利益被無情地侵占了,而且,精神生活就那麼有價值嗎?我看這是個問題。

    精神生活優越論的基礎在于教育,由于教育需要一筆時間與資本的投入,受過教育的人,也就是那些所謂能有精神生活可過的人,非但不感激他們的運氣,反而變本加利地想把他們的教育培訓費當做一筆無形資產,大加利用,一副以一當十的架勢──這里面最可氣的就數所謂搞文化、搞藝術的,他們腦子最不好使,培訓費最低,得利最大,卻鬧騰得最厲害,一個工程技術人員,除了得應付十分枯燥艱難的練習與訓練以外,在日常工作中解決的問題也往往十分棘手,十分實際,而一個搞文化的,訓練本身就十分輕松,工作中也更容易找到樂趣,又不解決任何實際問題,只是空對空地胡說一氣,但既使這樣他們也牢騷滿腹,想想看,一個商人,再怎麼樣也十分繁忙,因為要處理大量細枝末節,難得有搞文化搞藝術的人的那份輕松,但商人卻沒有那種不自重的抱怨,更沒有那種與”肮髒的錢”相對應的”肮髒的文化”來突出自己,貶低別人,看看18世紀末的維也納吧,十分吝嗇的猶太商人用他們省下來的一點小錢來幫助文化,讓老百姓在劇場里得到樂趣,這種情況你根本在搞文化的人身上看不見一點影子──以我個人的經驗,我看一本數學書的時間往往超過看10本思想書或20本文化書或30本小說的時間,而且費的勁更不可同日而語,但我很少見數學家指責別人不懂數學,而常見到文人嘲笑別人沒文化,這一事實有時令我十分生氣,因此,每當看到有人出來酸酸溜溜地指責什麼物欲橫流我就怒不可遏,這分明是在說,為什麼物欲沒往我身上多流流呀!

    我深信,文學藝術的價值遠不像現在標出的市價那樣高,科學家在追求事物的確定性時所付出的勞動,要遠遠超過漫無邊際的插科打諢、胡說八道所付出的勞動,即使是體力勞動者的簡單重複勞動也要比什麼筆耕不輟來得辛苦,我在寫作時,一想到要在大太陽下耕種田地就心驚膽戰,一想到寫一本數學書、物理書就倍感力不從心,而要是寫點什麼別的,就覺得輕松得多,不是吹牛,就我這水平,我還真看不上諸如小說之類的東西,什麼《飄》呀、《情人》呀,在我看來,易如反掌!我甚至覺得太低級,《追憶似水年華》、《尤利西斯》、《城堡》之類也只是稍有難度,莎士比亞的劇本對演員來講如同基督徒的《聖經》,在我眼里卻是英國的瓊瑤電視劇,只不過它比瓊瑤更成功而已,電影劇本完全是瞎胡鬧,除了塔爾科夫斯基、伯格曼與費里尼那樣的劇本值得一寫以外,我還真找不著可寫的東西,就這些破玩藝兒還被搞電影的吹得事兒事兒的,其實只不過有點文學性而已,胡編亂造、故弄玄虛、胡來一氣方面,再也沒有比那些被稱為”大師”的人更叫我討厭的了,據我所知,只有搞氣功、魔術一類的家伙們才彼此互稱”大師”,目的看來是想在民間掛靠”師級干部”這一級別,我很想寫上100本冠冕堂皇的所謂知識書,題目都擬好了,諸如《加權資本與知識》、《單交還是亂交》、《謊言與曆史》、《家政學與文化場》、《離散人類學》、《人口密度與文化》之類,給人類的文化迷霧之中再添新霧,但我很為這種行為感到不安,這種漫談式的知識令我望而生畏,十分反感,是的,這里面沒有什麼是確定的,由于它不確定,知識的意義便經不住解構,于是,真誠的人便無意中與無恥之徒串通一氣,在人類通向真相的道路上無惡不作,胡作非為。可是,有什麼能制止住這種沒有價值的行為嗎?在我看來,由于人具有熱愛謊言的天性,加之迷信的力量遍布全球,終于使追求真相變成一種為世俗生活所恥笑的不合法的下流行為,我對此種幽默由衷地感到好笑。但有時,我隨手翻翻《性史》之類的書,便忍不住也想把我上面提到的欺世盜名書寫出來,同時還學福柯擺起語不驚人死不休的架勢,如果有人同意,我便可高興地喊:”看哪,他們叫我大師!我把他們都蒙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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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2-6 13:41:20 |只看該作者
正文 051-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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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到如今,我也懶得再領著讀者兜圈子了,我想我還是講講我是如何機智地誘奸了嗡嗡的吧,時候已到,故事應該開始了。

    52

    老實不客氣地說,這件事全賴劉琴,還有一部分賬要算到小春與菲菲身上,當然,徐靜與趙燕這倆姑娘也少不了,正是這些當事人一步步離我而去之後,才剩下我與嗡嗡兩人,還得浪費唾沫先從劉琴說起。

    53

    小春與菲菲仍在我那里生活,他們多數時間不吵架,可一旦菲菲認為小春對她不夠關心,就會吵,小春呢,在他與菲菲單獨相處時很好,可一旦他見到菲菲的漂亮同學,就會被她們的美貌所打動,就會幻想換換口味,這時,他往往不夠耐心細致,對菲菲的要求有所大意,就會嫌麻煩,他有時會認為,要是弄到一個比菲菲更漂亮的姑娘他就會對她更加好,事實上,他總在幻想著把其他漂亮姑娘編入他的後宮,不幸的是,他不是一個皇帝,甚至是個居無定所的流浪漢,人世間,除了一個他不太愛回的家與一輛夏利車以外,他幾乎一無所有,在這個如此勢利的社會上,他的想法驚人地不切實際,事實上,就是把比菲菲更難看的姑娘塞入他的後宮都有些難度,想想看,一輛夏利能裝得下什麼呢?但小春也有清醒的時候,他意識到菲菲十分難得,因此,就會對菲菲關懷有加,這往往發生在兩人吵架之後,和好如初之時,此時,兩人就會表現出一種幸福的樣子,做為旁觀者的我便會明白”只有神和野獸是孤獨的”那句話的含義,我是說,我認為自己像只野獸。

    于是,我便出動,去尋找我的伴侶,管它合適不合適,先變成人再說別的。

    我開始盡量與過去的朋友聯系,夜間外出,為此,我把存款盡數拿出,買了一輛捷達汽車,開著它四處轉悠,到公共場所混時間,看話劇、看電影、聽音樂會,流行音樂會也去,連舞蹈都看,畫展也去,還換飯館吃飯,一晚上與幾個醉鬼留連于好幾個酒吧,總之,什麼都行,只要能碰到更多熟人,碰到一個熟人就能把熟人周圍的人都認識,這樣積累下去,只要花上足夠的時間,在北京這種地方,你就會認識幾乎所有常在外面混的人。

    我就是這麼干的,功夫不負有心人,很快,我就能夠在外面搭上姑娘了,可惜我那時沒把嗅蜜與選美搞清楚,所以一直暗暗難過,認為出動的效果不甚理想,直到一天在一個酒吧趴在桌上吃薯條之際,耳邊傳來一個熟悉的聲音,”請挪一下──”我一回頭,是劉琴,我們背靠背坐著,椅子挨到一起,她的衣服被夾在當中,而衣兜里的手機正在響著。

    她一笑:”是你呀──”我搬動自己的椅子,對她說,”這電話肯定不是我打給你的。”

    她找到手機,看了看,一下子關掉:”討厭,沒完沒了的,真討厭。”

    ”誰呀?”

    ”我男朋友,我在他身邊他就勸我多出去見見導演,我要老跟導演在一起,他就打電話讓我回去,什麼人呐!”

    54

    俗話說,蒼蠅不叮無縫的蛋,劉琴隨便一句話,我立即心領神會,我回頭看到她與兩男兩女坐在一桌,其中一個邊說話邊指手劃腳,還真像個導演,與劉琴在一起的姑娘一副愛聽的樣子,我回過頭,與我一桌的兩個酒友正無聊地把頭望向電視,那里正播出一場足球比賽,我把椅子橫著移了移,又向後移了移,這樣,我正好與劉琴能夠側著臉說話。

    ”你最近怎麼樣?”

    ”最近──我?”

    ”是啊──”

    ”剛從上海回來──”

    ”上誰的戲呢?”

    ”老王的──我演女二號。”

    ”怎麼樣?”

    ”沒勁──賢妻良母型的,你看我像嗎?”我笑了笑,沒說話。

    ”你呢?”她干脆把椅子轉過來,與我坐並排。

    ”我?”

    ”你寫什麼呢?”

    ”沒人約我──想寫也寫不了,在家呆著呢。”

    ”哎,我知道有一制片人在找劇本呢──”

    ”別給我介紹──””那你想我給你介紹什麼?”

    ”女朋友。”

    ”算了吧──又想耍流氓了吧?”

    ”你的意思──要耍一塊兒耍是不是?”

    ”真惡心。”我笑了起來。

    ”你真找女朋友呀?”

    ”真的──發一個吧。”

    ”哎,你想要什麼樣的?”

    ”好的唄。”

    ”什麼樣的算好的?”

    ”你這樣的就成。”

    ”我這樣的你哪兒有戲呀。”

    ”眼看著你這樣好的不成,我就只好退而求其次──”

    ”哎,我問你,我算好的嗎?”

    ”算,你就算好的了。”

    ”真的?”我手機響了,我看了一眼來電顯示,是一個我約好的姑娘,我盯著劉琴的眼睛,”可是我得走了,有姑娘在等我。”

    ”那我要是陪你呢?”劉琴一把搶過我的手機,跟我鬧,”不許接。”我樂了,”那也要有個先來後到呀。”她看著我:”那麼,留個電話吧?我把你電話丟了。”我把電話寫在煙盒上,把一包煙給她:”先別抽,等我們練完了一起數著星星抽。”

    ”為什麼?”

    ”因為我要把你帶到荒郊野外,在深更半夜亂搞,在我的汽車頂上。”

    ”真惡心。”

    ”我們可以數著星星亂練,你數一顆,我練一下。”

    ”我看我數不了幾顆就會數暈。”

    ”我想我練不了幾下也會練暈。”

    ”你說什麼呐?”

    ”我?對台詞──滅瓊瑤的電視劇台詞,你說這種台詞能讓演員的大蟲牙酸倒嗎?”

    ”我說呀──真惡心。”

    55

    是的,真惡心,我以前根本不會耍貧嘴,寫了幾年電視劇以後居然無師自通,出門在外經常能夠派上用場,我是說,隨時都能出口成章,碰到不吃我這套的就會頓遭白眼兒,但要是遇上隨和的卻能沒話找話,說個沒完,無疑,劉琴就屬于後一種人,她把椅子轉回去,接著與另一桌的人說話,我從她手里要過電話,打回去,那個姑娘告訴我,晚上不出來混了,明天一早有事,我失望地掛下電話,把目光也投向電視,萬般無奈地看那場我特不愛看的足球比賽。

    比賽完畢,我與來的兩個人付了賬,出了酒吧,招手告別,我走向我的汽車,卻在路邊看到正在打車的劉琴。

    ”你把出租車錢給我吧──這趟活兒,我拉了。”她回頭看到我,笑了:”怎麼又碰見你了,我都換了倆地兒了。”

    ”我一直追著你──沒發現吧。”

    ”你那麼惡心呐!”她對我說,笑了起來。

    ”你不是住方莊嗎──我順路送你。”

    ”方莊?”她像恍然大悟似的說,”我早不住那兒了。”

    ”你住哪兒?”

    ”我住亞運村那邊。”

    ”完了,跟我們家正相反,你還是打車吧。”

    ”你看,你看,還說要把我帶荒郊野外去呢──現在不是正深更半夜嗎?”

    ”可我還沒想好當不當強奸犯呢──”我一招手,”上車吧。”

    ”我跟你逗著玩呢──我自己打車走。”

    ”那好吧──再見──下次可別逗我了。”

    ”你真想送我?”她挑起眉毛問我。

    53

    開著車,帶著劉琴,聽著音樂,一會兒便把她送到家,她住在亞運村往北很遠的一幢像是農民蓋的五層樓房里,夜深人靜,四周連路燈也沒有,我停下車,對她說:”要不要再送你一段?”她想了想:”只許送我到門口。”

    ”我還是走吧。”

    ”謝謝你。”她下了車,一直走進漆黑的樓洞。

    我看看表,已經半夜兩點了,于是掉了頭,把車向外開,沒開多遠手機就響了,我一接,居然是劉琴。

    ”是周文嗎?”

    ”當然了──你改主意啦?”

    ”我們這兒停電了!”

    ”怎麼了?”

    ”我害怕。”

    ”那──”

    ”我什麼也看不見,打火機落酒吧了,門也打不開,這樓里只住了兩戶人。”

    ”你男朋友呢?”

    ”給他兒子過生日去啦。”

    ”你的意思是──”

    ”你回來接我吧。”

    ”好吧。”我再次掉回車頭,往回開了一段,來到劉琴樓下,車燈下,只見劉琴站在樓洞前,用手擋著眼睛,沖我招手,我停下車,她迅速拉開門鑽進車里。

    ”嚇死我了。”

    ”你是說我嗎?”

    ”真嚇死我了。”我把車內的燈打開,只見她手里拿著我給她的那盒煙,我從煙盒中拿出一支煙點燃,遞給她,她吸了一口,把煙霧吐出:”什麼破地兒呀!怪不得才賣八萬,我住進來不到一個月,都停三次電了。”

    ”你男朋友送你的房子?”

    ”他?”劉琴看我一眼,”他只送過我這個手機──和一臉盆精液。”我們一齊大笑起來。

    ”要不,你跟我混吧?我可以把手機錢省了。”

    ”你?”我低下頭:”我正找女朋友,找來找去我看還不如你。”劉琴看我一眼:”不合適,你太小,我想找個年紀大點的。”

    ”年紀大還不容易,再過幾年我不就年紀大了嗎?”

    ”算了吧──再過幾年我也年紀大了。”她黯然地說。

    ”到那時候──”

    ”到那時候──你就後悔了。”

    ”還真沒准兒──可是──”

    ”可是──”劉琴看著我,”你別多想了,我們去哪兒?”

    我心頭一涼,停了一下,才接口道:”不知道,我們家有倆朋友住著,不太方便。”

    ”要不,你陪我上去吧。”

    ”行,我後備箱里有一包蠟,前一段買蛋糕時白送的。”

    ”你去拿著吧。”

    57

    我們沒有用上蠟燭,我一手打著打火機,一手拉著劉琴的手走上一節節樓梯,後來我不用打火機了,我抱住她往上走,一直走上五樓,再往後,我們開了門,進去,再往後,我們上了床。

    劉琴是個瘦骨精,我與她亂搞時,她的髖骨總會撞到我,看樣子她是那種喜歡亂搞的人,搞得非常好,我們中間一句話也沒說過,只在完事前,她提醒我:”別──”我說我知道。

    她去洗澡,我卻差點睡著,她洗完回來叫我,我去洗。

    隨後,她對我說:”明天一早他可能回來──你只能睡到天亮的時候。”我直起身說:”我還是現在就走吧。”她拉住我:”別,再陪我躺一會兒。”我說:”一會兒我就真困了。””你要願意現在走,就走吧,反正我一睡著就沒事了。”我下了床,拉開窗簾,月光透進來,我找到自己的衣服,穿上,往外走。

    她叫住我:”真怪,我們倆一碰到就會出一些怪事。””我看你就像一件怪事。”我開著玩笑,話音未落,一頭撞在一個衣櫃上。

    58

    從劉琴那里出來,我把車開回到東高地,我開門進去,小春與菲菲已經睡著,我輕手輕腳上了床,閉上眼,卻無法睡去,有種人生如夢的感覺,半天,我才發現我是醒著,睜著眼睛在黑暗中愣神,我想我有點失眠,于是起來吃了一片安定,天朦朦亮的時候,藥力發作,我慢慢睡去了。

    59

    我像是被一陣說話聲吵醒的,起初,說話聲聽起來顯得非常模糊,漸漸地,說話聲清晰起來,我沒有睜開眼睛,而是豎起耳朵,仔細地聽,原來,小春正與菲菲低聲地吵架,因為他們要壓低聲音,所以聽起來就顯得格外的凶狠,我可不想在這時醒來,于是,接著裝睡,不久,兩人由于沒吵出什麼結果,決定休戰,我正要趁機起床,不料,小春的一句什麼話卻引起了菲菲的不滿,很快,兩人再次開戰,話題變換很快,從一個人不關心另一個人,轉到什麼是關心,轉到舉例說明,從一個例子又轉成相互告誡,這時,兩人顯得十分推心置腹,顯然,雙方都對對方十分關心,可一個關心,另一個卻不領情,很快,兩人開始就某一問題爭執起來,接著,菲菲開始埋怨小春不好好工作,努力上進,小春說菲菲不該跟別的混混在一起混,忽然,話題再一轉,兩人都說自己這樣過是不得已為之,因為看不到什麼希望,這本是一個和好的機會,不幸的是,兩人錯過了,相互指責再次開始,聲音越來越大,小春示意菲菲到廳里去吵,不要吵醒我,于是,兩人來到廳里,關上門,一會兒,菲菲進來,低聲哭著,收拾東西,准備離去,我想做為朋友,我應勸一勸,于是假裝醒來,問菲菲:”是不是吵架了?”菲菲悄悄地擦去眼淚,不說話,很快便把一個小包收拾好,然後走了出去,單元門當地一聲關上了,我叫小春,他過來,我說:”追去吧,別打架呀!”小春抽了兩口煙,追了出去,半小時後,我已起床,刷完牙洗完臉,正喝速溶咖啡時,小春回來了,坐在我旁邊,連連歎氣,我說:”怎麼了?”小春說:”不回來,走了。”我說:”那晚上去她們團找吧。”小春說:”你看,弄一個姑娘也沒什麼勁。”一會兒,他又說:”你寫東西吧,我們沒耽誤你吧?”

    60

    我要說,任何開頭都是好的,但開頭之後,壞事的苗頭就會出現──總之,你早晚會面對不知所措的局面,如果菲菲與小春只是混在一起幾天,那麼一切要麼隨風而去,要麼便會有一段或好或壞的記憶,不幸的是,事情慢慢發展,最終會把人拖進泥潭──總之,好結局不多見。

    小春在我的房間里來來回回走了有10公里,斷然得出結論,且與我有關:”我得把她找回來,還沒幫你找一姑娘呢,她要走了,還真麻煩。”這成為小春晚上找回菲菲的理由,也許因為同樣的理由,菲菲決定回來──當然,這是笑話,總之,晚上,兩人已經再次相親相愛地與我一起看錄像了,為了慶祝他們和好,我給他們放了一盤由艾爾·帕西諾與米歇爾·法依弗主演的美國商業片《弗朗基與約翰尼》,讓他們覺得,外國人也吵架,與中國人一模一樣。

    電影看完後,我們一起聽音樂,小春再次向菲菲提出給我介紹女朋友的事,我假裝表示,不著急,反正也就那麼回事,小春問我昨天夜里有沒有什麼好事,我說,我說不清,反正碰見一姑娘,最後一起上了床。

    ”好看嗎?”小春問我。

    ”是個演員。”我說。小春說:”還是找菲菲的同學吧,免得你學壞。”菲菲說:”可我們班女孩除了嗡嗡都有朋友了。”小春說:”嗡嗡夠嗆吧?”我說:”是不太合適,我想,怎麼也得比嗡嗡好看點吧?”菲菲說:”嗡嗡挺好看的。”

    我說:”那是在500年前的意大利。”菲菲說:”你要是悶的慌,我就叫嗡嗡過來,她反正沒事兒,昨天晚上我還看見她一個人在傳達室門口轉來轉去,一副沒事干的樣子,我們這些不回團的人有什麼事兒就問她,她天天呆宿舍里,什麼事兒都知道。””要不叫來?”小春問我。

    ”叫來也行,我可以把老巍介紹給她。”

    老巍是我的同學,沒別的毛病,就是頭有點禿,給自己起了一個樂觀的外號叫靚仔,誰要說他不亮,他就在我”晃他晃他”的叫嚷聲中,低下頭給別人看。

    ”不合適吧,”菲菲說道,”老巍人是不錯,可看起來像個四張兒的人,嗡嗡才17歲。”

    ”可是,”我反駁道,”靚仔10年前也17歲呀!”別說,菲菲還真讓我給駁倒了。

    ”要麼,把他們倆都叫來,相互看看吧。”

    ”可周文怎麼辦呀?”小春說。

    ”我不著急。”我說。

    61

    有情人勾搭成奸必須有人從中幫忙,現實生活可不像電影,男主人公對著女主公在無論什麼場所一點頭,說:”嘿,我是鮑勃”,兩個人就算認識了,接著,兩人就能海闊天空地說下去,但現實中,女主人公可不會接那個下茬,最多只會在心里說一句:”有病吧?”現實生活中,人們的警惕性往往很高,男女主人公必須得有人介紹,要不然,大家就會表現出一副老死不相往來的架勢擦肩而過。

    尤其在涉及准備相互亂搞的男女初次見面的問題上,介紹人相當重要,我認為,這種類似性交互助會的組織形式是民間最有生命力的組織之一,也是人類迄今為止最有價值的組織形式之一,國家的能力再怎麼強,制度訂得再怎麼嚴密,成立的組織再怎麼得力,都無法與之媲美,在幫助別人能夠順利地性交這件事上,我想國家機器明顯地弱于民間的松散組織,由朋友同事同學親戚父母所織成的關系網中,解決就業之類的問題雖然非常勉強,但讓青年男女相識、亂搞一氣卻是這張網的強項,而且,這個關系網十分慷慨大度,以至于很少從中抽取稅費,試想,要把這件事推到國家那里(即使是最發達的美國),那麼這個國家很難像現在這樣安甯,我是說,根據中國的古老格言──清官難斷家務事,也就是說,一國之君要是纏在本民族的性事中去,那麼他的日子一定不太好過──甚至我會懷疑,像美國總統這份美差,是否還會有人冒著被刺殺的危險,去搶那只有4年的任期嗎?看來,人民把世上最難的事留給了自己,而不麻煩國家,使國家只設個法庭和醫院,解決一下由此帶來的諸如手續、事故之類的問題即可,並且從中還有油水可撈。我敢說,沒有一個權力機構關心過兩性資源匹配問題,科學研究也幫不上什麼忙,一對男女只須相互看一眼就能定下的事,要放到權力面前,就不定有多麻煩,而且,後果還更難預料,看吧,天知道那些婚介機構把性交市場搞得多麼混亂!我也從未聽說過有哪國的**官員講過諸如”性交是關系到國計民生的大事”這樣有水平的話,倒是類似”英美兩國關系很重要”這樣沒水平的話講了又講,也不知納稅人花錢雇這幫政客干嘛用!我只知自從亞里士多德以來,”政治學”就極少提出過有點價值的思想來,發展到現在,完全把政治這件涉及所有人的事搞成了丑行表演俱樂部,排出的一樁樁鬧劇在世界各國巡回上演,令人驚奇的是,竟沒人起哄讓這個馬戲班子解散了事。

    62

    離題話到此為止。

    說到做到,這是菲菲的優點,第二天晚上,我與小春菲菲去團里接嗡嗡。

    幸虧這一趟,我還有了別的收獲,我是說,在菲菲的宿舍里,我看上了與菲菲同宿舍的趙燕和徐靜。

    我們把車停在到劇團門前的停車場,然後來到菲菲的宿舍等著,菲菲說她去叫嗡嗡。

    由于常與小春在一起,又常來菲菲宿舍,因此,對于菲菲的同學,經常打照面,一來二去,我大體上都熟悉,甚至每個姑娘那點事也都知道。

    菲菲與兩個姑娘同住,分別是趙燕和徐靜,兩人的共同點是都很白,另一個共同點是都有一個北京男朋友,因此北京話說得很流利。趙燕是山東人,細腰肥臀,大眼睛,高個子,目光呆滯,我認為是個很有前途的廣告模特,徐靜是天津人,長得一副早熟的樣子,與我說話繃著勁兒,像個大人,但在同齡人中,她喜歡與人逗著玩,有一次在演出前,被大家抬起來塞進垃圾桶,事實上,她的樣子有時候顯得過于嚴肅,令人敬而遠之。

    兩人第三個共同點是,都很認真,很小就希望不出錯,找到的男朋友都是誠實可靠型的,與我同齡,也就是說,他們比她們大10歲,而且,正碰上她們最天真的時候,在那個時候,她們一心只希望能夠有一個從一而終的機會,我看到她們二位男友的照片,從照片上看,兩人的男友都穿西裝,一個面似燒雞,另一個像馬戲團變戲法的,而不知為什麼,同班的姑娘們竟都覺得兩人的男友很帥。

    嗡嗡還沒來,我和小春與趙燕徐靜聊天,她們紛紛表示男友對她們不關心,還向我們訴了不少苦,于是我向她們建議試試我,我勸她們說:找一個男友,瞄准了嫁給他,這可不好,因為那樣就會錯過更多的男友,這麼小的年紀,怎麼可能一下就知道自己真正需要什麼呢,惟一的辦法就是趁著年輕,多嘗試。當她們向我表示她們是正經人時,我再次對她們苦口婆心,我說:你們不能對你們的生活那麼不負責任,這也太不嚴肅了,你們跟我混混試試,說不定還有新發現呢。兩人異口同聲地表示,她們可不想有什麼新發現。此時我本應收手,然而,菲菲與嗡嗡還未到來,我只好最後一次試圖挽救她們:別這麼假裝死心塌地地混了,換換吧,哪怕更壞呢,至少,換換口味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兒。當然,這都不是我的原話,我的原話要生動得多,可是,兩個姑娘仍然不為所動,我們以前多次見面,但我一直不願冒著被她們看成流氓的危險來對她們講上面一番話,這次我仗義直言,卻被她們真的當成了流氓,她們非但不感激我對她們的一片深情,反而把我誤解得一塌糊塗,因此,當我向她們要到呼機號時,我懷疑她們給我的是假的。

    我認為,這恰當地表現出這倆姑娘的第四個共同點,即:對人戒備之心很重。

    還好,在我對這倆笨蛋姑娘倍感無能為力之時,菲菲領著嗡嗡推門進來。

    63

    嗡嗡是一腳踢開門進來的,她走在菲菲前面,雄赳赳氣昂昂的樣子,進來後腦袋四下轉轉,聽我們說了幾句話,立刻就弄清了情況,此刻,菲菲坐在小春的腿上,說:”周文,你到底喜歡哪個?”我說:”我都喜歡。”

    ”真喜歡假喜歡?”

    ”這倆還沒答應讓我喜歡,我也沒喜歡過她們,哪兒談得到真假。”嗡嗡插嘴進來,說:”老周,你請人家吃飯了嗎?”

    ”我現在就請,”我說,轉臉向倆姑娘,”今天我請你們吃飯吧。”趙燕說:”我男朋友今天來接我。”

    徐靜說:”我男朋友今天也一起來。”我搖搖頭,對嗡嗡說:”她們不肯。”嗡嗡從床上跳起來,抓住徐靜搖了搖:”靜靜,你跟老周吃飯去吧,你跟老周吃飯去吧,老周人可好啦。”靜靜逗她說:”人好你不找。”嗡嗡說:”去!我可不想找男朋友。”

    ”為什麼?”菲菲笑著問她。

    ”我覺得傻。”這一來,三個姑娘都不樂意了:”嗡嗡你說誰呐!”嗡嗡扭扭腰,把頭發一甩:”說你們呐!”

    趙燕看著我:”哎,你找嗡嗡吧,你看嗡嗡多好呀!”

    ”去!我可不想要男朋友,男朋友有什麼用!”嗡嗡說。

    ”那你還向我們推薦,我們都有了。”

    ”你們不是喜歡男朋友嘛,越多越好。””就是就是。”我隨聲附和道。

    ”你!”嗡嗡一指我:”流氓!”隨即大笑起來。

    ”那你們什麼時候跟我們一起吃飯呀?”小春說。

    倆姑娘相互瞧瞧:”以後吧。”

    ”那我們走吧。”小春說。

    ”再見了。”倆姑娘在後面歡送道。

    64

    我和小春帶著菲菲與嗡嗡一路回到東高地,嗡嗡在車後座上,轉著腦袋看著公路兩邊,與菲菲聊著天兒,表情有點緊張,我想,菲菲一定是告訴了她今天晚上要給她介紹男朋友,小春在我旁邊開著車,他問我:”你覺得菲菲宿舍里那倆姑娘怎麼樣?”我說:”還行,趙燕長得漂亮,徐靜要是混熟了,估計是個小可愛。”

    ”你說什麼?趙燕漂亮?”嗡嗡表示反對,”眼睛那麼大。”

    ”眼睛大有什麼不好?”

    ”沒神兒唄。”

    ”我下次告訴趙燕。”

    ”別說別說。”嗡嗡叫道。

    ”其實徐靜好,而且,徐靜的男朋友對她不好。”菲菲說。

    ”對,徐靜好,趙燕的脾氣怪不兮兮的。”嗡嗡接口說。”哎,菲菲,我向她們要了呼機,你看是真的假的?”

    我把一張紙遞給菲菲,嗡嗡一把搶過去,看了看,對我說,”都是真的,你呼她們吧。”一路上,我們聊著天,回到我那里,我與菲菲嗡嗡三個人做飯,小春看電視,飯剛做好,我們給嗡嗡介紹的男友、我的同學老巍如約到來。

    65

    再次介紹一下老巍。

    老巍與我是高中同學,他的最大特點是心腸好,為此,在這個人心險惡的世界上,他倒盡了大黴,但老巍卻對此渾然不覺,他用一種渾渾噩噩的勁頭來對付撲向他的飛天橫禍,高中時我們倆時常在一起看電影,在他早晨上學時,路過一個電影院,因此,他每天養成一個在電影院的售票窗口刹車的習慣,我在上早自習時,經常可以看到他走進教室,把書包一放,然後對我把手一揮,我就扔下手頭的事,跟他一起去曠課看電影,我記得他最愛看的一套電影是《寅次郎的故事》,每次的結局都令他十分高興,寅次郎在故事快完時常耍一個小把戲,那就是,他對著心愛的姑娘東繞西繞,直至姑娘跟別人跑了為止,老巍看到那里常爆發出由衷的笑聲,我當時對此十分不解,因為我看不出有什麼好笑的,可他卻能一眼看出來,我認為他像寅次郎一樣,從來沒有對人生抱過什麼指望,他身上有太多寅次郎的影子,胸無大志,得過且過,為人隨和,羅哩羅唆,內心敏感,對失敗懷有根深蒂固的認同感,他十分喜歡失敗,任何人的失敗都能讓他發笑,他自己的失敗也不例外。

    印象深的一件事是他考大學時表現出的聰明才智,高一入學時,他的成績在我們班排最後一名,他那時對學習興趣不大,而對射擊運動情有獨鍾,他參加了北京市射擊體校,每天一放學便慌慌張張趕去用小口徑步槍練習射擊,他的射擊成績不太理想,終于使他在高考前放棄了訓練,考大學前夕,他對自己能否過關沒有任何信心,差一點報名進入一個免試大專,不幸的是,他的英語口語水平太低,沒能被錄取,他因此只能硬著頭皮參加高考。意外的是,他的成績竟在我們班排第一,加上體校的讓分,他足足可以考取全國任何一所頂尖名牌大學,不幸的是,他對自己估計過低,志願沒報好,只去上了一個全國重點大學。

    把我和老巍聯系在一起的事情不是電影,也不是考試,而是姑娘,我們是這種聯系法:從高中相識開始,他就對我喜歡的姑娘表現出異乎尋常的興趣,只要我喜歡,他必愛上,我把姑娘弄到手以後,他就跟著我們一起玩,自己從來不單找,而是一心瞄准了我找的姑娘,為此,長期以來,他遭受了不小的經濟損失,因為我時常兩手空空,一起玩時只好由他付賬,但他似乎對此心甘情願,于是,在我與姑娘之間,永遠站著他這麼一個電燈泡,但他又有一個奇怪的才能,即,總能在三人中為自己找到一個很好的位置,比如,郊游時,他給我與姑娘照相等等,往往是,我、姑娘加上老巍三人混在一起,在北京城里東游西蕩,當然,他也能得到一點小甜頭,當我們三人熟了以後,他便開始找各種機會占姑娘的便宜,擁抱啦,亂摸一氣啦,後果是,凡是與我混過的姑娘的上半身,都毫無例外地慘遭他的動手動腳,無一幸免,為了治療他的毛病,有幾年,我專找那種胸部平平的姑娘,還贏得了一個平板車間主任的美譽,直到他叫苦不迭,頻頻向我抱怨為止,當然,還有更要命的後果,那些無法適應他性騷擾的姑娘往往連我也一起炒了魷魚了事。

    當然,為了擺脫這個怪現象,我與老巍一直做著不懈的努力,我介紹一個又一個姑娘給他,奇怪的是,我介紹的那些姑娘一般對他都不感興趣,其中的例外只有兩次,一次發生在大學里,我把我妹妹的一個同學介紹給他,兩人總算是成了,我得以擺脫了他,他也像找到幸福似的盡量避開我,免得我向他借錢,破壞他的幸福,這是他青年時期最美好的幾年,直至姑娘離他而去才算完事。另一次,我以後將要講到,這里先不說,這兩件事使他形成一種迷信,認為即使找到姑娘,也要帶著姑娘與我在一起混,不然,姑娘很快會從他身邊離去,有了這個迷信,我想,我很難再次擺脫他。

    當然,也有悲慘的時候,那就是我也找不到姑娘的時候,這時老巍也起作用,他鼓勵我,一有認識姑娘的機會便督促我前去,甚至不惜借錢給我,我至今還欠著他的債。

    在我們相識的漫長的十幾年間,我們這種奇特的關系竟保持下來,使得我們得以親自建立一個不太徹底的共產主義戰斗小組(,在為生活而拼搏的同時,長久以來,過著半共產,半共妻的生活)。

    我要給嗡嗡介紹的就是這麼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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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巍一身推銷員的打扮,名牌西裝,真皮手提包,質地很好的西褲,棉布衫襯,他進廚房洗乾淨手,然後坐在飯桌邊,我對嗡嗡說:”嗡嗡,這就是你的男朋友,老巍,”又沖老巍奸笑了一下,”這是嗡嗡,你們先彼此好好看看,看完再吃。”嗡嗡低下頭開始吃飯:”有什麼好看的,不就是人嘛。”老巍倒是真聽我的,他連筷子也不拿,直視嗡嗡,目光像一群蚊子在她身上各處叮咬,弄得嗡嗡渾身上下十分不自在。

    ”怎麼樣?”小春問老巍。

    ”怎麼樣?”菲菲問嗡嗡。

    兩人又抬頭相互看了看,都不說話。

    ”我餓了。”老巍說,開始吃飯。

    吃飯間,由菲菲發問,老巍簡單地介紹了一下他的工作經曆,也就是他在社會上如何四處碰壁的小小的倒黴史。他先在一家通訊公司工作,干了兩年,工作是,為公司內部員工買火車票,由于為人天真,就這麼個工作都沒保住,被開除,于是開始了他最不情願的一段生活,老巍為人十分懶惰,得過且過,對生活要求也不高,但就這麼一個人卻被迫接二連三地換工作,他干過冰淇淋推銷員,賣過早早孕試紙,在兩家嬰兒奶粉公司呆過一段時間,然後是在北京的各大醫院中推銷進口藥等等,現在,他終于找到一份穩定的工作,在一個進出口公司做進出口代理,當然,天知道這份工作他能干多久,真是一部打工族血淚史,總之,一頓飯就在老巍的悲慘經曆中吃完,當然,大家用了太多的時間幫著他唉聲歎氣,因此飯吃得很不舒服,收碗筷的時候,連嗡嗡看他的目光都充滿了同情,他要動手,大家紛紛說,你別動了,呆著吧。

    老巍于是呆在那里,一副可憐的樣子,仿佛連今天見嗡嗡都是社會對他實施苦肉計的一次實驗。嗡嗡與菲菲進入廚房洗碗,我問老巍:”怎麼樣?”老巍皺皺眉頭:”太難看。”一會兒,菲菲一個人從廚房出來,我問菲菲:”怎麼樣?”菲菲搖搖頭:”沒戲,嗡嗡直抱怨,說怎麼把四張兒的人介紹給她。”我看了看老巍:”看來,這件事兒就這麼定了。”老巍點點頭:”下次給我介紹一個好點兒的。”

    這時,嗡嗡進來,我問她:”嗡嗡,你覺得你男朋友怎麼樣?”嗡嗡抬腿便向我踢來,踢得真高,差點踢中我的腦門兒,我眼急手快,一把抓住她的腳,嗡嗡刷地就來了一個豎叉,真不愧舞蹈學院科班出身,功夫甚是了得,我松開手,她又不依不饒地打了我一拳,說:”你別亂開玩笑啊。”我說”嗡嗡,你放心吧,老巍不會纏上你的,他不喜歡歲數太大的姑娘。”

    ”你是說我長得老嗎?”嗡嗡翻翻眼睛說道。

    ”我是轉達別人的意見!”

    ”去!滾蛋!──馬上在我眼前消失!”嗡嗡一指我,如同一個魔術大師般地命令道。

    67

    我真希望能如嗡嗡所願,從這個世界上消失掉,要是嗡嗡的話是某種靈驗的咒語,那麼,我便可以從我的現實中解脫出來,可惜,語言從來都沒有那麼神奇的力量,語言的力量在于欺騙,它是從假象中被創造出來的不可信的聲音,認識到這一點時,我已對寫作喪失了信心,老實說,剛搬到東高地時,我還對語言抱有幻想,我每夜伏案寫作,試圖手舉蠟燭,照亮我的記憶,讓過去的黑暗重現出它原來的面貌,我不確定自己將會看到什麼,但我希望我的過去在搖曳的燭光中熠熠生輝,顯出豐富迷人的輪廓,我對我的想像力抱著不切實際的空泛的信念,但是,從我筆下顯現出的過去卻分明令人起疑,時間已讓它變質,腐朽,化為齏粉,消逝在我的身後,當我回過頭去,一切早已灰飛湮沒。

    68

    無可挽回的,那些無可挽回的歲月,那些無可挽回的情感,我能夠回憶起那些東西,它們終于成為無可挽回的經曆──我無法回到7歲,無法回到7歲時的樣子,無法經曆7歲時的情感,無法像7歲的我一樣,用樹枝去逗弄青蛙而從中感到無盡的快樂,現在,我只能坐在燈下,為以往的一切感到憂傷,是的,我很憂傷,我為我自己憂傷,也為我不得不置身其中的世界感到憂傷,我為所有的苦難感到憂傷──我在這黑暗而單調的世上活到31歲,變得厭倦、易怒、冷酷而鐵石心腸,什麼也無法觸動我,有時我看電影,那些令人作嘔的親情啦,傻瓜男女的愛情啦,還有什麼笨蛋的奮斗史啦,全都令我討厭!我翻開一本本破書,只見上面盡是誇誇其談的胡說八道,除了這些,人世上還能提供什麼呢?隨著年紀長大,我看待事情的方式愈加趨向于悲觀和沮喪,因為在我生活中沒有見到任何一個好結局,只要是壞事,就准能成長壯大,而好事竟像是夢境似的從我身邊不翼而飛,我幾乎對好事無法感受,因為但凡好事,就必沾上愚蠢的色彩──像那些盲目的服從啦,糊里糊塗的舍己救人啦,簡直不值一提。

    69

    我不能這樣,我對自己說,我不能這樣憤世嫉俗,因為那很容易,就像那些無限依賴這個世界卻止不住對其說三道四的長舌婦一樣,我不太喜歡那種人,他們在傳統中浸淫很久,然後一躍而出,把自己說成是反對派,對傳統指指點點,自以為這樣便可以把自己抬高到與傳統並駕齊驅的地步,我不喜歡他們那種橫空出世的狂妄派頭兒,我對任何名不副實的舉動都很看不起,對諸如一勞永逸之類的念頭非常反感,我來到世間,不是被派來解決關于人生問題的專家,我什麼都不會,什麼都不知道,我被動地承受著人生的各種問題,直至筋疲力盡,我被人生搞得煩不勝煩,卻無一絲辦法,甚至連產生解脫的念頭都看不上,是的,我很悲觀,對此,我盡量掩飾,我簡直就像掩飾一種不正當行為一樣掩飾我對人生的悲觀。

    70

    認識嗡嗡時,我已處于上面那種精神狀態之中,那種糟糕透頂的狀態簡直無藥可救,時至今日,我仍被強烈的悲觀情緒所左右,只有偶爾的歇斯底里才令我從那種狀態中走出來喘息一會兒,我的生活就建立在那種狀態之中,起先,我對寫作念念不忘,後來,我對嗡嗡念念不忘,再後來,我試圖忘掉一切。

    71

    然而在我想把嗡嗡發給老巍的時候,使我念念不忘的事情還要多得多,我那時還未想想到誘奸嗡嗡,我天天惦記著朋友們能給我打電話,使我能夠得到一次輕松自如的豔遇,使我能夠安下心來,享受豔遇所能帶來的種種妙處,不管是多麼倒黴的經曆我都願意嘗試,我不怕尷尬,也不怕引火燒身,我認為我見過的世面還不足以讓我安心從事我所能夠從事的工作,我一到晚上便能突然醒來,即使是下午才勉強睡去,我想我的內心有足夠的空虛,來裝下北京的夜晚所能提供的種種生活方式,一句話,日子再怎麼難捱我的好奇心也不在乎。不幸的是,只要屋漏就會偏遭連陰雨,對于好奇心,這個世界也自有打擊它的方式。

    72

    我的朋友們有一個特點,即,他們總在我想找他們時,忙得要死或是比我還要無所事事,這種朋友的壞處很明顯,一點幫不上忙不說,還會變本加厲地給我添堵,這種惡劣的本領簡直就是我的朋友們的強項。

    97年北京產生不少新生事物,搖頭丸便是其中之一,不知為什麼,我們常去的酒吧迪廳,一時間都被那些酷愛服用搖頭丸的搖頭迷給占據了,它的一個作用是,你很難找到一個貧嘴對象,時髦的姑娘們被你打電話死叫活叫過來,往往在你身邊一坐下就開始搖頭,直至把你搖得暈頭轉向為止,其間,她們偶爾也吐上兩次,不巧吐到你身上你也不好意思抱怨,我們認識的姑娘多屬此列,因此,一次又一次,夜間聚會從不歡而散漸漸發展成一種貨真價實的災難,我是說,在搖頭丸的作用下,連最外向的女演員們都找到了內在自我,並且沉浸其中,那麼,像我這樣的人便完全失去了與她們交往的價值。

    這件事還有更令人啼笑皆非的地方,我是說,除了那些真的有藥可吃的人以外,還有更多沒藥可吃的家伙,他們經過細致地觀察,很快便認定在北京的公共場所搖頭是一種時尚,極力摹仿,這不僅使人真假難辨,而且由于那幫家伙的蠢行,搖頭風看起來竟顯得愈演愈烈,可氣的是,經過一段時間,這種荒謬絕倫的現象直把北京搞得汙煙瘴氣,使北京的夜生活平添幾分滑稽色彩,令我這個習慣夜間出動的人感到遺憾,我得指出,正是這種不正之風使我失去了接近漂亮姑娘的機會,斷送了我與她們正常交往的途徑,讓我自如嗅蜜的希望化為泡影。

    73

    那一次無聊聚會發生在位于新街口的JJ迪廳,本來到場的人有十幾個,很快,姑娘們便跑到舞池里去搖頭了,不是喝醉酒叫喝高了麼,對于搖頭,也有一個與此對應的外來語叫搖HIGH了,不止一次有人對我說起喝酒與服用搖頭丸的共通之處,依我看,如同白種人對于清楚明白有一種天生的熱情,我是指起源于古希臘的科學精神,而有色人種的熱情卻正好相反,他們正經八百地對糊里糊塗崇拜得五體投地。

    在中國,從古至今,流行一句叫做”難得糊塗”的格言,這個格言完全把糊里糊塗吹捧成一種美德,甚至認為達到那種境界很難,事實上,這種智慧我3歲時就具備,長大成人學會喝酒後,還能把這種境界發揮到用形體動作來表現的水平。我曾私下里認為,憑著這點東方智慧,加入”世界笑柄促進會”絕對沒有問題。

    這種糊里糊塗的境界,最終在現代被一個聽起來更加隨心所欲的字所代替,那就是”飛”,當人們喝酒過量的時候,人們往往用”暈”來描述,但吃了點亂七八糟的興奮劑之後,人們便覺得似乎應比醉酒更上一層樓,于是便要飛了,當然,這種飛行根本用不著空氣動力學的幫助,往那里一坐,便能如直升機一樣就地起飛,至于為什麼飛,如何飛,飛到哪里則完全不必操心。

    這種情況根植于傳統,自古以來,不是就有《逍遙游》麼,聽聽吧,”鯤之大,不知其幾千里也。化而為鳥,其名為鵬,鵬之背,不知其幾千里也。”這種無邊無際、張嘴就來的感想,聽來完全像是服用搖頭丸以後的胡言亂語,我推測,在中國,聰明的古人已找到類似搖頭丸的怪藥,在藥力的作用下,那些荒唐透頂的學說便紛紛出籠,如此形成的學說在我看,除了在假大空方面獨占鼇頭之外,並無其他意義,可惜它們的現代版層出不窮,這表明,在人世間的任何領域中,都存在沒完沒了的競爭,而且,由于太容易,因此在荒誕不經方面的競爭尤為激烈,建樹甚多,遠遠超乎一般人的想象,簡直到了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步。

    74

    閑話少說。

    在迪廳里,我由于無藥可磕,只好呆坐于吧台邊,聽著我身邊的一個朋友正和一個找上門來的三陪討價還價,兩人說著說著,好像說到某個二人均認識的熟人,于是,三陪拉著他離開吧台,去見那個人,于是,我察覺到大勢已去,因為我既沒醉又沒飛,不可能與那些暈頭轉向的家伙們有話可說,我掃視一下我的桌邊,發現男的一個個悄悄溜掉,姑娘們四處亂竄後終于找到熟人,不再搭理我們。

    半小時後,大家已經紛紛失散,我收拾起桌上的手機,正要離去,忽然間,我再一次神使鬼差地看到了劉琴,她一副生命不息搖頭不止的樣子從舞池里走出來,直奔到吧台邊上,對酒保喊了一聲”一瓶礦泉水”,話音未落,便騰身往我身邊的椅子上一坐,可惜,坐得偏了一點,于是從高高的椅子上掉到地下,我拉她起來,發現她已飛得一塌糊塗,瞳孔散得老大,神情恍惚,我把她的礦泉水遞給她,為她付了賬,她干脆坐在地上,蜷著兩條腿,低著頭,一邊喝水一邊用一只手像敲鼓似的上下揮動,半天,她認出了我,于是做出一副要攀談的樣子,讓我坐到她旁邊,我拉她起來,坐到一個空桌旁,在震耳的音樂聲中,我們發現要說話簡直是活受罪,于是她用兩只手拉住我的衣服,原地搖起頭來,我的臉被她甩起的頭發幾次抽中,疼得夠嗆,卻無計可施。

    一會兒,有兩個商人模樣的家伙過來推推了她,她看了看,做了一個叫對方走的手勢,來人知趣地走了,再過了一會,她對我說:”咱們走吧。””去哪兒?””你有地兒去嗎?”

    75

    我當然有地兒去,我把她塞進我的汽車,帶回我家,一路上,她不停地跟著車里的錄音機唱歌,一首又一首,有的她會唱,有的她不會唱,但她每首都跟著唱,還不時搖下風擋玻璃,向外面吐唾沫。

    進門後,她先去洗了臉,然後對我說她已”沒事兒了,過去了”,隨即拉著我坐到沙發上,說要聊天兒,我說給她泡點茶,她說不要,我問她要不要吃點東西,她說一想吃的就想吐,我打開電視,她說太亂,硬要我在深更半夜放一盤電子音樂,還好,我剛剛清理過屋子,把一堆現代音樂當垃圾扔掉,只剩下幾百張古典音樂CD,于是,她打消了聽音樂的念頭。

    但她仍想跟我說話,她拉著我的衣服,誠懇地對我說:”周文,說正經的,我問你,在藍蝴蝶後面追印度大麻飛得高,還是追云南大麻飛得高?”只這一句話,我已弄清她葫蘆里賣的什麼藥,不用說,她仍飛著,而且飛得正厲害呢。

    我把她拖到沙發上,叫她橫躺,然後把她的後背墊高,免得躺平了吐出來,她看著我,臉上閃著奇怪的光彩:”周文,我告訴你一件事。””什麼?”

    ”他們給我吃的藥有問題。”

    ”什麼問題。”

    ”我覺得我上當了。”

    ”怎麼啦?”

    ”我覺得他們給我吃的第二片藥是春藥。”

    ”你怎麼知道的?”

    ”我特想那個。”

    ”他們是誰?”

    ”別打岔──你不認識。”

    ”噢。”

    ”我從來沒吃過春藥。”

    ”那你怎麼知道他們給你吃的是春藥?”

    ”我有感覺,”她說,”他們中有一個人總想對我那個,好幾次都被我識破了──”她笑了起來,”他昨天把我騙到他家,還求我,求了好幾次,我沒答應。”

    ”噢。”

    ”你知道我什麼感覺嗎?”她再次笑起來。

    ”什麼感覺?”

    ”還問呢,你真惡心。”

    ”你有感覺,這太好了。”

    ”為什麼?”

    ”這樣就免得我求你了。”

    ”求我我也不答應。”

    ”那我就趁你睡著搞偷襲。”

    ”不可能──我睡不著,我現在興奮得很。”我大笑起來,她看著我,很快,也跟著我笑了起來。

    ”真奇怪,我怎麼總能在奇怪的地方遇見你啊?”

    ”我也奇怪。”

    ”而且,每次都跟你上床。”

    ”這次就不一定。”

    ”這次,這次隨你便。”聽到這里,我心花怒放,伸手抱起她,往床邊走去。

    ”你說,”她用胳膊勾住我的脖子,”這件事奇不奇怪?”

    ”我不知道。”我把她放到床上,順手撲到她身上。

    ”你知道,除了你我從來沒跟別人隨隨便便上過床。””我哪兒知道?”她一下推開我:”你說什麼呐!”

    ”我說錯了,行了吧?”我再次撲上去,她再次推開我。

    ”你說話太難聽,給錢!”她向我佯裝生氣地伸出手。

    ”你要是非向我要錢,那我可要還價了啊。”她收回手:”算了,便宜你了──我可告訴你,最後一次啊。”說罷,她直起身,從床頭櫃上拿起我昨夜喝的一杯剩茶,喝了一口,然後趴下,把頭偏向我:”我後背酸疼酸疼的,你給我按摩按摩。””我不會。”

    她笑了:”那你把燈關了,把衣服脫乾淨,爬上來,這總會了吧?”

    ”這還差不多。”

    ”我可告訴你,你要是一兩分鍾就完,我可跟你急。”

    ”你覺得多長時間合適?”

    ”怎麼也得半個小時吧。”

    ”才半個小時呀?”

    ”你想開著燈,當著我的面兒說大話嗎?”

    ”我不是說大話,我是說,你說的春藥才半個小時就夠啦?”

    ”我不夠有什麼用,你以為──”

    ”我以為,”我說,”我可打電話叫幾個哥們來。”

    ”那我明天一早就把你們都送進監獄──別廢話了──你廢話太多,這一點有人跟你說過嗎?”

    76

    除了劉琴,很多人都說過我這人廢話太多,對此,我沒有感覺,事實上,我自己也不喜歡那些說話滔滔不絕的人,可是,那天夜里,我與劉琴說了很多話,也許說得太多了,無論她怎麼提醒,我也要一句接一句地說下去,似乎吃興奮劑的不是她,而是我,我一邊與她亂搞一氣一邊對著她亂說一氣,到後來,我們彼此以汙言穢語相向,下流話一句接一句地從我們口中噴薄而出,真是過足了嘴癮,我們說得十分開心,我們搞搞停停,床上床下地跑來跑去,甚至還放起音樂,跳了一段裸體舞,劉琴表現出她十分可愛的一面,我是說,她人情味十足,她對我講了很多事,多得我一件也沒記住,後來,她向我提出很多不著邊際的問題,逼著我一個個回答,我回答不出,她就逼著我想,我想不出,她就叫我去查查書,那些問題往往題目大得驚人,什麼性呀,社會呀,死亡呀,焦慮呀,孤獨呀,後悔呀,宇宙呀,上帝呀,雜七雜八,當然,我完全是胡說八道一鍋粥,這也沒有影響她的興致,她對我刨根兒問底,窮追不舍,很多令我好笑的問題被她以非常嚴肅的態度問出來,我就像一個赤身裸體參加法國高師哲學考試的學生,對每一個問題拼命回答,有一度,她對我講出的任何答案都拍案叫絕,後來不行了,她的頭腦漸漸清醒,我無論說什麼她都一律嘲笑,其間,我與她一起抽了一支她卷的大麻,我也跟著她一起傻呵呵地笑個不停,再後來,我睡著了,她的性欲仍然沒有消褪,我在半夢半醒的狀態下,與她在性方面展開了好幾次遭遇戰,之後,我再次睡去,然後是一場稀稀拉拉的游擊戰,她睡一會兒,醒一會兒,活躍至極,看來她真是一個春藥的受益者,我被她搞得疲于應付,到最後,我覺得自己縮在被子下面,活像一團兒用剩下的廢紙,而她仍像一條小魚一樣活躍,我仍記得她給我的陰莖起的種種名字,其中一個叫”面條兒”,使我在夢中也被逗得笑出聲來。她說話聲音並不好聽,卻讓人覺得親切自然,我估計我們大概亂搞了有十次,雖然並不是每一次都成功,當然也不是每一次都失敗,在她一次次的奇襲中,我感到了一種輕松至極的游戲所能帶給人的種種樂趣,甚至疲倦也無法把這種樂趣奪走,劉琴青春煥發,不斷地發出希望被輪奸的種種感慨,一直到第二天中午,她才沉沉睡去,到傍晚,我被一個電話叫醒,開車到三里屯的一個酒吧談事兒,回來後,劉琴依然在沉睡,我也睡去,第二天中午,我醒來,她仍在睡著,我搖了她一下,不料卻差點被一腳踢翻,于是我不再碰她,到晚上,她仍然在睡,我一個人看了一個電影,又到樓下去散步,劉琴醒來一次,上了趟廁所,吃了兩片面包,說著要走,不料又倒在沙發上睡著了。我接到小春一個電話,說要與菲菲過來,于是再次叫劉琴,劉琴先是對我破口大罵,然後夢游似的在我的房間里轉了一圈兒,最後倒回床上,再次睡去,我只好電話告知小春,叫他們另找地方,隨後的一整夜,我一個人翻完了一本厚厚的《西方美術名作鑒賞辭典》,把從公元前二世紀到本世紀六七十年代的白人裸體女子看了個痛快,我發現,從畫像上看,2000多年間,在白人畫家筆下,女子從古代的姿態安詳、神性端莊,發展到現代的形體扭曲,半人半獸,真是越來越粗野了,不知道是因為畫家的緣故還是女子本身的緣故。據我推測,也許現代畫家不像古代畫家那樣工作時頭腦清醒,只是不時偷襲一下女模特,他很可能頭腦混亂,因此行為更加大鳴大放,肆無忌憚,以至于把誘奸女模特與繪畫工作混為一談,成天胡搞一氣,就像西方社會已經認可了成名畫家可以恣意亂交的合法性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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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清晨出門,在路邊小攤上吃了早點,看著滾滾不息的上班人流從面前經過,然後在勤奮的報攤小販手里買了幾份報紙,其中的一張上還登著一張劉琴的劇照,她在劇中扮演一個為事業與愛情奮斗不息的都市白領,幸虧是扮演,不然像在現實生活中這樣昏睡百年就會麻煩上身,當然,我不能肯定她在我面前表現出來的是不是她的本色,更可能的是,她在扮演一個昏昏噩噩無戲可演的演員。

    我回來已是早晨8點鍾,劉琴踢掉被子,皺著眉頭狂睡不止,我拿她的劇照與真人做了一下對比,發現判若兩人,我從地上拾起被她踢掉的被子,一半蓋在她身上,一半蓋在自己身上,讓她在我身邊伴我入夢。

    大概是上午10點來鍾,劉琴醒來,她叫醒我,我讓她一切自便,接著睡去,下午3點醒來後發現劉琴已經走了,餐桌上我給她帶回的早點被她吃得一干二淨,我收拾了一下房間,發現她除了一把壞掉的梳子以外,沒有遺落任何東西,我本想打個電話問候一聲,但一想她很可能並不願意接聽,就打消了這個主意,我給小春打了個電話,告訴她,我這里的姑娘走了,他要過來隨時請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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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來幾天,我投入寫作,劉琴也沒音信,倒是一個導演朋友找救急的女演員問過我,我把劉琴的電話給了他,事後也沒了下文,小春與菲菲這一段處得不錯,不再爭吵,只是顯得有點無聊,我曾向他們建議如果實在無事可做吵吵架也無妨,他們謝絕了我的好意,甜甜蜜蜜地抱成一團兒,菲菲團里要求練早功,于是兩人天天相互接來送去,我在無所事事時,也與小春一起去菲菲的團里,與姑娘們耍耍貧嘴,我時常遇到嗡嗡,她仍是一副天真的樣子,見面與我嘻嘻哈哈,絲毫沒有想到將來有一天我會把她弄到床上,當然,我也沒有想到,我曾幾次做過徐靜與趙燕的工作,苦口婆心地勸她們丟開男友,與我混上一段,但她們顯然對此不感興趣,她們倆加起來還不到40歲,卻比一個40歲的人還穩健,閃著機警的大眼睛,在人世間尋找可以一勞永逸的愛情,對我所持的旁門左道觀點不屑一顧,看來她們已經走上正路,其中趙燕正忙著收拾與男友新租的民房,擺弄丟在宿舍里的一個別人送的舊空調,徐靜除了抱怨男友晚上不是看電視就是玩游戲,對她不理不睬以外,似乎一切順心,有時,兩個姑娘會談到彼此的男友胸無大志,事業無望,我還勸她們最好自己先具有一些凌云壯志再去要求男友,倆姑娘對我的觀點再一次表示不買賬,在我看來,身邊掛一個成天敦促自己上進的女友,對任何男人都是一個苦差事,不怕累不嫌煩的話,男人也許應該為愛而四處奔波,反正苦盡甘來之時,自然會有甩掉身邊已經人老珠黃的長舌婦的機會,當然,苦盡甘來的機會並不很多,這樣也不錯,因為至少可以保住得來不易的愛情,當然,姑娘們往往也會見機行事,其中有點姿色的對死守愛情的想法也會改變,這已是我的老生常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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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無論靠別人或靠自己,那一段,眼看著我在姑娘方面無所建樹,于是在外面混的時間越來越短,我的精力只能有一個地方可使,那就是讀書寫作,從長期來看,這是我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才會從事兒的行當,我想到”與其臨淵羨魚,不如退而結網”的古訓,只好不無遺憾地縮回家里寫我的名著,幻想某一天,我一夜成名之後,把我的捷達車換成法拉利跑車,這樣即使再不舒服姑娘也願意往上坐,可是,我一想到我成名後會給那些我也許並不欣賞的人帶來同樣的好處,就使我的工作情緒大受影響,工作勁頭大打折扣。梵高那麼努力畫畫,除了非常缺德地把他弟弟的油水榨干以外,在生前沒得到絲毫享受,除了敢碰碰沒人敢碰的劣等妓女外,與一個循規蹈矩的油漆工相差無幾,最可氣的是,留下幾幅畫還讓那些擅長欺騙的畫商飽足了私囊,就連學無所長而又滿懷奇怪激情的歐文·斯通都通過寫他的傳記得到了好處,要是把那些擅長利用梵高的勞動成果成名致富的人集合在一起氣梵高,那麼他的向日葵就會畫得更加瘋狂,更可能的是,他要是未卜先知,說不定會一夜之間變得像畢加索、達利之流一樣狡猾,不幸的是,在他生前,目光十分短淺,除了以畫畫為借口坑他弟弟以外,一點別的本事也沒長,我可不想學他,我再怎麼著也不願讓對我好的人吃大虧,讓我看不上的人賺大便宜,況且,世上靠搞藝術欺世盜名的人多如牛毛,一個比一個腕兒大,我眼睜睜看著什麼斯皮爾伯格什麼呂克貝松之流一次次得手,以藝術的名義騙取錢財與名聲,而在不學無術的公眾眼里,他們竟沒有成為二十世紀的著名詐騙犯被送上法庭,而是成為什麼著名世界導演,真叫我有說不出的遺憾,他們詐騙得如此成功,以至于公眾不覺得自己的藝術情感受到了愚弄,自己的眼淚隨之一再貶值,反而無怨無悔地認為得到了無盡的享受,這除了讓那些小騙子有說不出的嫉妒以外,也給那些雄心勃勃的後起之秀樹立起不小的信心,他們會全力以赴狠挖這塊詐騙市場的潛力,其中的標新立異之徒還會開辟新的領域,在新一輪的角逐中粉墨登場。他們之所以能這樣猖狂、無恥地盡情表演,在我看來,只能說明公眾的沒出息是沒有止境的,竟是一副你們敢騙我們就敢上當的勇敢勁頭,反正閑著也是閑著。

    80

    唉,總是這樣,一搞寫作我就會麻煩上身,問題成堆:寫本名著吧,騙得太狠,自己心里有點過意不去,這不是往汙泥濁水里跳嘛,還別說,作為搞寫作的,我這人還真有點爛泥糊不上牆,總想把自己從壞人堆里擇出來,不騙吧,滿腔的私欲一點也得不到滿足,生活毫無樂趣可言,97年我已29歲,開始步入中年,隨著我的知識及閱曆一點點增多,人性惡在我心中悄然抬頭,明顯得特征是,我已開始形成了自己判斷力,可以輕而易舉地識破不少別人的人性惡,這是我對自己進行分析的結果,要知道,在我天真爛漫、管壞人叫叔叔的時候,我可不知道世上還有那麼多欺世盜名的事情,那時候我甚至覺得什麼”如果冬天來了,春天還會遠嗎?”是句叫得響的詩,而笨到無法看清那是一句明顯的廢話,而我29歲時知道了,而且,在那個年齡,由于我自己心中壞念頭不斷,因此,特別能夠領會別人的壞念頭,我看出大量名不副實的作品被人爭相傳閱,以圖一睹為快,大量居心險惡的舉動受到人們一致贊揚,大有爭相摹仿之勢,由于那時我死抱著一些父母學校教給我的人生信念,因此顯得十分孤傲,一副不與人同流合汙、與惡念頭格格不入的樣子,差點變成一個活魯迅,幸虧我只是口頭上的活魯迅,僅僅在與朋友們聚會時高聲謾罵,憤怒得一塌糊塗,而沒有把一切訴諸筆端,要不然,我沒准兒真會變成一個呐喊與彷徨專家,實不相瞞,我那時便認為搞藝術重要的是建立有價值的形式,而不是像法國解構主義那幫子不學無術的人一樣去拆別人的台,自己連一點像樣的東西都拿不出來,在此之前,我還真讓不少外國所謂的當代思想家騙得夠嗆,甚至認為”5月風暴”是一場令人振奮的”巴黎公社”,我得承認,我那時急于汲取新知識,被那些充滿陳詞濫調、故弄玄虛的什麼”社會學””符號學”及各種”主義”給蒙倒了,直到受其影響的那幫子人脫穎而出,沖到社會上,干了些與樸實無華的知識分子身份極不相符的事情後,我才稍有警覺,接著,我找來他們的著作仔細一讀,才算認清了他們的嘴臉,弄清了是怎麼一回事,我現在手邊就有一本法國羅蘭·巴特寫的不著邊際的書,名為《神話──大眾文化詮釋》,我隨便翻開,把第72頁的胡言亂語順手抄下,以博讀者一笑。

    ”吃牛排代表一種本質與道德。它應該使所有類型的人受惠,因為它每一片都相同,尤其是對神經緊張和淋巴管腺方面,因為它滿足了人們的需求。葡萄酒成為許多知識分子的中庸主義物質,帶引他們朝向自然的原始力量,對他們來說,牛排是一種補償性食物。有鑒于此,他們將知識主義提到散文與驅魔的水平,驅魔的方式是憑借血液與軟綿綿的肉片,驅逐他們平常受到訾議的呆滯與艱澀。例如:對牛排塔塔醬的狂熱,就是抗衡敏感及與病態有關的浪漫關聯的神奇魔咒。在這種預備階段中,可以找到事物的所謂萌芽狀態:血糊和蛋白、柔軟及賜與生命物質的完整和諧,一種分娩前形象的有意義輪廓。”

    這段顛三倒四、異想天開、毫無意義的文字,落到我這種從小就熟讀”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的人手里,當然原形畢露,不是吹牛,外國人要是敢斗膽與中國人比賽假大空,真是妄想,在這里我要不客氣地指出,他們不僅太嫩了點兒,而且,簡直連資格都沒有,在他們剛開始學寫天書的時候,我已經讀了一堆天書了。

    據說,巴特本人曾是一個在一片惡罵聲中成長起來的作家,最終,他贏來好運,得以躋身于同時代的文化名流之林,與列維-斯特勞斯、福柯、拉康並肩,我知道,全世界的人都在讀這幫時髦作家的書,但不知道其中有多少人像我一樣,把他們的書當作沒寫好的笑話一樣讀,有時候在我懶得嘲笑他們時想:要是法國那位實事求是的老笛卡爾健在,看到他的後代作家敢這麼胡作非為會怎麼想,我猜到的是,往好里說,至少也要把他們拉一邊去先學學幾何,看看他們頭腦清不清楚,然後最多好心把他們安排在神學院最次的學生辯論會上做旁聽,讓他們說話前先把邏輯搞清楚。當然,要是落在維特根斯坦手里,可能就剩下鐵頭拐杖招呼了,我這麼說是根據老波普爾在劍橋三一學院的一次遭遇,以及老羅素更多次數的遭遇。

    81

    是否不講道德地欺騙讀者,寫上幾本天書名著,對我來說至今也是一個問題,我一直拿不准是否真要這麼做,問題是,不這麼做,依我的能力,根本無法寫出有價值的書,多少次,我為這個問題徹夜不眠,通宵達旦,冥思苦想,左右權衡,很多時候我都用種種理由說服自己使用奸計,一夜成名,因為這樣的榜樣多得數不勝數,十分容易學習摹仿,可不知怎麼的就是下不了決心,我時常在書架邊踱步,摸彩似的從書堆里一抽,抽出一本數學書,看了兩頁,灰心喪氣,再抽一本,物理書,翻上一會兒,幾乎打消了寫作的念頭,可是,我抽出第三本,已經是萊布尼茨的《人類理智新論》了,我翻了一會兒,覺得寫這樣內容空泛的書在現代一定缺乏讀者,只好扔回書架,達爾文的《物種起源》讓我看了一會兒,雖然里面講了很多關于動物的故事,年紀小或像年輕魯迅一樣幼稚的讀者一定愛看,但寫這樣的書實在太麻煩,且與我的身份不相稱,我的中國護照使我很多地方根本去不了,于是,我只好放回去,再接著抽,這一本是《城堡》,看來,我只好拿卡夫卡消遣一下了,不幸的是,卡夫卡的游戲色彩太重,苦巴巴的又不好笑,這種書寫起來一定會令我感到十分乏味,我只好踱到沾了馬爾克斯光的那幫南美作家的書邊,一本一本地看下去,先是科塔薩爾的厚厚的《跳房子》,再是略薩的兩本厚書,《酒吧長談》與《胡里婭姨媽與作家》,這三本書一年前讀得我頭暈,也許是秘魯與阿根廷的時局不太穩定,要麼作家寫的書為什麼要那麼厚呢?我是說,從小有過使用板兒磚經驗的我,認為完全沒有必要把書寫得像一件凶器那麼厚,也沒有必要把故事搞得像電視劇那麼長,讀者有那麼大耐心看,作者難道就有那麼大耐心寫嗎?要知道,寫比看還要費勁呢!南美作家廢話太多我一直有所領教,真要在他們的書中看到點新意卻不太容易,這在薄一點的書中也能驗證,富恩斯特的《最明淨的地區》半年前叫我讀完後立刻肅然起疑,加爾德的《白癡市場》讀來令人沮喪,卡彭鐵爾的以此人名字命名的作品集令我感到瞠目結舌,誰能把他的兩個故事一字不落的一氣讀完,那麼此人一定是個真正的書迷,我是說,與現代的見歌就能聽的歌迷一樣的性質,蒙特羅的《默默的招供》十分羅唆,以至于我無法認真一句句聽完,從書名上看,作者顯然認為自己犯了罪,我可不想學壞,而且像我這麼大歲數,就是想親自犯罪也用不著別人教唆,被說成是大手筆的拉米雷斯寫的《天譴》我認為是本沒寫好的探案小說,作為一本藝術類型的小說也好不到哪兒去,另外奧內蒂的《請聽清風傾訴》徹底地讓我決定今晚不再翻看南美小說,而去外面散散步,吹吹中國的夜風,順便提一句,南美的博爾赫斯的短篇小說被很多人喜歡,據說因為他寫得神秘而短小,不是我為中國會寫字的人吹牛,依我看,中國的很多無名謎語作者都要比他寫得好。就這麼一種不可救藥的風格還被日本的村上春樹給抄襲得更不可救藥,在村上的努力下,神秘被保持下來了,而短小變成了冗長,使得故弄玄虛變成了世界范圍內的新時尚,沒辦法,讀者的無知把作者的愚蠢變為成功已太普遍了──南美小說在一段時間內被稱為”文學爆炸”,這充分反映出南美人詐詐唬唬的天性,當然,點燃這根導火索的仍然是萬能的金錢,不信請看智利作家何塞·多諾索所著《文學爆炸親曆記》──在發展中國家,這種抽瘋似的亂炸一氣的現象沒什麼了不起,我敢說,給我一億美金,我就能在中國造出一顆文學原子彈來,響動與毀壞力比南美人只好不差,非把世界上的讀者震得大跌眼鏡,炸得滿地找牙不可。

    82

    我來到樓下,對著夜風小聲訴說著我的困惑,我弄不清自己該寫些什麼,有價值的書寫不出來,沒價值的書不愛寫,寫騙人的天書我又不情願,這是我的毛病嗎?老實說,只有夜里我才這麼想這件事,白天,我甯可把這個毛病當做我的優點,我走著,走著,內心深處的思想斗爭像哈姆雷特那麼激烈,一會兒,我勸自己,寫吧寫吧,該蒙就蒙,該騙就騙,反正讀者都說自己不是傻子,另一會兒,我又鼓勵自己,別妥協,別學壞,要誠實,什麼都別寫,就這麼呆著,看懂別人的笑話就夠了,不一定非要自己也變成笑柄之後才算有資格說我看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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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當我寫劇本時,內心可沒有這種不安,我認為劇本只是我謀生的工具,我知道,我寫的劇本在播出後不久就會銷聲匿跡,而且,劇本是集體騙錢項目,想到電視台、制片人、廣告商、名演員、導演都比我騙得更狠,我便會心安理得,可寫書是單干呀!在東高地我的小屋里,我坐在電腦前,惶惶不安地思前想後,浪費了大量時間,最終也沒有得出什麼正經八百的結論,在我東想西想的時候,地球、收費電表、太陽之類的東西照轉不誤,每一個清晨都搶著來向我報告時間的流逝,我的身體也每況愈下,隨著年齡的增長,我不再適合衣不遮體、風餐露宿、沿街乞討,追隨犬儒主義的生活方式了,我的前輩,那些憤怒專家,比如魯迅、叔本華之類的人也沒有給我做出憤而自殺的表率,因此,我不得不學著他們,一邊得過且過地混日子,一邊罵罵咧咧地寫文章,實際上,我不喜歡這種生活方式,私下里,也不想像他們一樣沒出息,但我與他們一樣,由于缺乏能力,無法在世間干點實事兒,因此只好像他們一樣忍氣吞聲地寫我的名著。有時,我還感到有點幸運,比如,我看了凱魯亞克的日記,發現作為一有色人種,工作壓力很小,因此混起來要好受得多,我知道今生今世想贏得像夢露、伊莎貝爾·阿佳妮之類的白種靚女是癡心妄想,因此也就能坦然面對我的命運,但如果是白人,即使想通過寫寫文章出人頭地這麼一點小事也要面對無數聰明前輩,凱魯亞克就被他的前輩壓得喘不過氣來,經常偷偷對著窗外閃過的姑娘大腿發出無奈的歎息,實在是把他饞得夠嗆,難怪日子過得那麼頹廢,要知道,對于像福克納之類本國農民作家,或是海明威、諾曼·梅勒之類的粗人,凱魯亞克也許有點辦法,但歐洲的一系列作家卻令他望而卻步,要知道,他是一個空懷一身夢想的天真的美國白人呀。

    84

    在我對某事猶豫不決或毫無辦法的時候,特別希望得到一些實事求是的幫助,不幸的是,在我周圍,能做出這種幫助的人完全沒有,相反,倒是那些假忠告滿天飛,比如,有一夜,我的情欲突然來臨,且愈演愈烈時,我打電話問一個朋友該怎麼辦,他既沒有妓女的電話向我提供,也沒有姑娘發給我,倒是向我大談特談左手右手在手淫方面的不同用途,這類廢話在他看來,恨不能當新聞使,至少,也應算是生活小竅門兒,可卻對我毫無用處,就像面對一所燃著大火的房子,你叫不來消防隊就別提什麼自己動手,杯水車薪,因為說也沒用,97年我面對的就是這種情況,在孤立無援的情況下,我只好自己摸索著行動了。

    85

    首先,我加緊寫我的名著,到現在我也堅持認為,學習詐騙也應該從頭學起,很多人看到薩特成功以後的囂張,卻沒有注意到他在咖啡館里伏案寫作所受的洋罪,你不能手拎一本寫得不三不四的破書就四處招搖,那樣太容易被識破,怎麼你也得有10來本才行,這十來本還不能千篇一律,總得有點變化,不然自己寫著也受不了,像阿加莎·克里斯蒂那樣實誠而耐心的人畢竟很少,就是科波拉那樣的粗人還知道又拍《教父》又拍《對話》呢,他抄《黑暗的心》時,沒有把片名誤寫成《過去啟示錄》算他清醒,要不然,笨蛋影迷怎麼會發自內心地覺得他好,而不回頭看看康拉德的小說被他歪曲成什麼樣呢?

    其次,我開始留意以前被我忽略過去的姑娘,看看矮子里拔將軍,能不能找出一個可以將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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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08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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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呼了呼趙燕與徐靜,兩人分別回電話說暫時沒空與我一起吃飯,因此我就更沒空在吃飯時與她們一起談情,但我可不信那個邪,于是趁著小春去歌舞團接菲菲,我也隨車前往,在菲菲房間,我碰見徐靜,她正等著男友前來接她,于是我踏踏實實做她的思想工作,我可不是那種以愛情的名義指天劃地、詛咒發誓型的誘奸者,我是那種實事求是、苦口婆心的坦白者、勸誡者,經過我的一番分析,她好像有所動搖,但又下不了決心,同樣,我也下不了決心,是否更上一層樓,像別人一樣欺騙她,我想我把我的缺點說得太多,多得幾乎包括了現在尚未而即將出現在我身上的所有缺點,卻對我的優點只字未提,我不知道這種檢討式的嗅蜜方法合不合時尚,但我有把握的是,我沒有胡說八道,而是句句道出實情,可惜,徐靜還太小,她仍對受騙上當懷有濃厚興趣,因此,她坐在我對面,對與我一起私奔猶猶豫豫,這種猶豫嚴重地打擊了我的嗅蜜積極性,我知道,關鍵是,我得耐心地把我的虛情假意合盤托出,才可征服她的芳心,可是,不知為什麼,我沒有做到,她已答應與我一起外出吃飯,給我另一個機會,好讓我施展缺德的伎倆,可我卻在突然間灰心了,我想我那時還無法做到為了我的私欲自如地撒謊,我那時還不成熟,我沒有接下茬,沒有與她訂那個重要的約會,而是掃興地看到她的男友准時到來,為了表示我對騙子的反感,我走出門外,一眼看到嗡嗡從面前走過,她端著一個洗臉盆,頭發濕漉漉的,顯然是剛排練完洗澡出來,我叫住她,她見到我,就地站住,細細的腰肢左扭右扭,笑著問:”你和徐靜談得怎麼樣了?””談得還行,一直談到她男朋友來接她。””真的?”嗡嗡端著洗臉盆走進徐靜的房間,與徐靜說笑去了,我站在外面,點燃一支煙,等著小春與菲菲過來,大概菲菲還未洗完澡,過了一會,小春無所事事地從澡堂方向走過來,我們並肩坐在石階上,正是夏天的傍晚,三三兩兩的洗完澡的姑娘從我們身邊經過,把青春的氣息以及身上的肥皂味兒散向空氣中,被我一一嗅到,我感到夏季的微風從我臉畔吹過,一種對青春肉體的眷戀之情油然而生,我與小春四目相對,小春沖我點點頭,眨眨眼睛,對我說:”要是能把她們都操了該多好啊!”

    這種感慨對我真是有說不出的吸引力,我注視著一個個在我眼前晃過又消失的姑娘,她們的身上飄動的廉價衣裙是那麼美麗,包裹在衣裙之中的肉體叫人產生無盡的遐想,通過她們,使我一瞬間充滿了對青春歲月的徒然向往,那是對人生逆境全無知覺的年紀,是有著明亮眼睛的年紀,有關青春的回憶也許是人生漫漫長夜中最舒適的客棧了,我在黃昏的光線中注視著那些不值錢的青春,那些姑娘,那些由無知、美、可愛拼湊起來的圖畫,不禁深深為之感動,以致一時陷入一種難以自拔的憂傷之中。

    背後的門開了,嗡嗡從里面跳出來,一邊與徐靜招手告別,一邊隨便踢了我一腳:”怎麼著,心里不好受了吧?”我回頭看了她一眼,頓時,被一種難以名狀的情感擊中了,我向她點點頭,與她招手,嗡嗡甩著一只胳膊,歪歪斜斜地走向她的宿舍,小春問我:”要不約上嗡嗡,一起吃飯?”我點點頭,小春叫住嗡嗡,嗡嗡回頭,痛快地答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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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與小春菲菲嗡嗡一起來到位于西直門的郭林家常菜館,奇怪的是,那天我與小春都忘記了帶錢包,嗡嗡從她的小包里拿出一個小錢包,里面僅有200元,她替我們付了賬,我們三人出來,四處游逛,我們逛了前門附近的所有商場,一直到深夜商場全部關門才罷休,想想再無可去的地方,于是想起了天安門廣場,我們把車開到那里,進入廣場,在里面游逛,嗡嗡像個小游魂一樣跟著我們,她穿一條黑色短筒褲,厚底拖鞋,不時與我們說上幾句話,中間她要上廁所,小春也想去,于是兩人一前一後地走向位于鍾樓下面的公共廁所,我與菲菲站在欄干邊等他們,我問菲菲:”要不我找嗡嗡得了,你說怎麼樣?”菲菲看了我一眼:”嗡嗡可好了,你可別欺負她。”然後,我們就再沒說話。

    一會,嗡嗡與小春回來了,我們剛走了幾步,就遇到一隊巡邏的大兵,他們聲稱,12點以後,天安門廣場里不許停留,于是,我們回到虎坊路,在一個靠近天橋賓館的小飯館外面吃田螺之類的小吃,嗡嗡又要上廁所,這次,我與她同往,回來的路上,我沒話找話地問她:”你有多高?”嗡嗡甩甩頭發:”1米68,怎麼啦?”

    ”沒什麼,我隨便問問。”

    ”有什麼好問的!”她得意地白了我一眼。

    隨後,我們准備走了,嗡嗡孤零零地與我們招手,准備回團里去,我叫住她,問她願不願意跟我們一起我家去,這樣明天一早小春送菲菲也可把她一並送回團里,她晃了晃頭:”隨便。”于是,她就跟我們一起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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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對嗡嗡的記憶里,”隨便”這兩個字是她的口頭禪,無論你問她什麼,她都以”隨便”來回答,我曾開玩笑對她說,”你真是一個生活隨便的人,”嗡嗡的回答是:”怎麼啦?”這就是嗡嗡,我是說,在我所認識的人中,沒有比她更隨和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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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晚,在我家,小春與菲菲去小春的一個朋友家玩了,臨走時說就睡在那里,明天中午來接嗡嗡,好參加團里下午的排練,嗡嗡睡不著覺,就坐在床上與我聊天,我記得我們說了不少話,具體談些什麼都忘了,我只記得一個感覺,嗡嗡對諸如前途之類的東西完全沒有興趣,一副聽天由命的樣子,她對現在的生活也沒什麼感觸,我記得她仰著頭,一會兒跟我說話,沒話說就發一會兒呆,她當時17歲,我記得她對我歎一口氣,說:”我們練舞蹈的能怎麼樣?”這種發自內心的悲觀聲音竟忽然叫我對她產生一種前所未有的柔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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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記得那天夜里,嗡嗡就在我的床上睡去,我坐在電腦邊寫作,寫累了就停下來看看她,她睡得很香,輕輕地呼吸著,一點聲音也沒有,她不翻身,也不動,只是躺在那里,閉著眼睛,似乎世上的一切事物都與她無關,而她,一個17歲的處女,就這麼隨便地躺在塵世的汪洋之中,安靜地等待著她的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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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那天夜里,我仍然沒有與她如何如何之類的念頭,但她那種面對未來處之泰然的勁頭兒卻打動了我,我僅僅是為世上存在這樣一個自然的少女而歎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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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來一天下午,小春把菲菲和嗡嗡送走,我正睡著,忽然被電話吵醒,我接起電話,聽筒中傳來劉琴的聲音:”你們家在哪棟樓?”

    ”怎麼啦?”我問。

    ”你一會兒不出去吧?”

    ”不出去。”

    ”我有事兒找你,已經到東高地了。”我把我的樓號及門牌號告訴她,然後起床刷牙洗臉,我沒弄清劉琴葫蘆里賣的什麼藥,更不知她為什麼要來找我,剛剛從洗手間出來,便聽到門鈴聲,我打開門,劉琴一副急急忙忙的樣子走了進來。

    ”今天我來是想跟你說一件事關重大的事,我已經想了一天了。”

    ”別著急,你先坐,慢慢說。”

    我把她拉到沙發邊坐下,手卻不自覺地伸進衣兜,在錢包里摸索,看看是否有足夠的錢作為我失誤的經濟基礎,還好,錢包鼓鼓的,為她做人工流產看來沒問題。

    ”這件事也許會叫你感到突然。”

    ”說吧──你來的就夠突然的,要是不帶一件突然的事來,此行就沒有意義啦。”

    ”有水嗎?我渴。”

    ”你想喝什麼?咖啡?茶?桔子水?可口可樂?酒?”

    ”我想喝白開水。”我去給她倒了一杯白開水,自己喝剛才的剩茶。

    ”簡單的說,我想求你一件事。”

    ”什麼事?”

    ”我想要你幫我一個忙──”她看了我一眼,”跟我結婚。”

    ”結婚?”我再次把手伸入錢包,里面的錢用來做人流問題倒可解決,但從常識角度講結婚絕計不夠。”

    ”對,結婚!──我只要求這個,你只要與我一起注冊登記即可,哪怕是第二天就離也行,但你一定答應我──”

    ”別急,別急──”我拉住她的手抖了兩下,”慢慢說──為什麼呢?”

    ”理由說出來可笑──你可不要笑我。”

    ”不會,你說吧──難道我們上次──”

    ”沒有!”她肯定地說,”我可不是那種懷上你的孩子便要跟你過一輩子的人,況且我也沒有懷孕。”

    ”那麼?”她把手里的空杯子遞過來:”再來一杯水好嗎?我真是渴死了。”我在給她倒水的時候,聽到一個嗡聲嗡氣的聲音傳來:”周文,你洗手間里的紙在哪里?”原來她進了我的洗手間。

    ”在紙簍里。”我隨口應著,去壁櫃里給她拿手紙,”一卷兒夠嗎?”我開門遞給她,然後把門關上。

    ”你也真是,洗手間里連紙也不放,叫人怎麼上啊?”

    ”你怎麼胡說!簍兒里有的是紙,要是不嫌氣的話,水箱上有杜拉斯的小說,那不是紙嗎?”

    ”那是你用的!”

    ”我能用,你為什麼不能用?”隨著一陣沖水聲,她開門出來:”我說,你也太不文明了,生活習性怎麼這麼惡劣?”

    ”有些人──自己有一個古怪的生活習性,不覺得可笑就夠叫人不解的,她還要求別人也這樣做──這是一種狂妄──你知道嗎?小便以後用衛生紙擦陰唇不是每個人都要干的一件事──你不能這麼要求,更不能以文明的名義要求,也不能以此判斷那些不願這麼干的人惡劣──你沖到我家來,我沒讓你跑外面去撒野尿,已經對你很禮貌了──你要衛生紙我也不嫌麻煩地送給你,但你要對我說三道四,我可不想聽──你不能跑到我身邊來想怎樣便怎樣,那樣的話,趕緊給我滾蛋!”我把就要脫口而出的這段話硬生生地咽回肚子里,表面上裝出一副反而被她逗笑的樣子說:”哎,我說,等我們真的結婚了,你再對我說這些話也不遲──坐坐,接著說話,接著說──”

    她重新坐回沙發上,兩條腿絞在一起,用手順順頭發,然後開口道:”這一段我身邊有些奇怪的事情發生,就是從那天晚上我們分手後開始的,第二天,我男朋友和我亂搞,他陽莫名其妙地陽萎,第三天,他早泄,再往下一天,他剛弄兩下,便突然犯了心髒病,差點沒把我嚇死,昨天,我去醫院看他,他說,還是分手吧。””還有呢?”我問。

    ”還有,我得知你生日是3月14日,我的生日是4月13日,我們亂搞那天恰恰是7月27日,你說怪不怪?”

    ”這不過是某種巧合罷了。”

    ”巧合?我也感到這是某種巧合,可是,你再聽──大前天,我去酒吧玩,頭頂上的燈掉了下來,正砸在我面前的桌子上,我一直是趴在桌上的,就是因為想給你打個電話,才直起身來從椅子背後的書包里找電話本,那盞燈少說也有10斤重,要不是想到你,我一定會死于非命──”

    ”這麼巧?”

    ”就是這麼巧──我嚇壞了,這兩天哪兒都沒敢去,就一個人在家想這事,看來,總好像有一種力量把我推向你,如果我再不服從,那麼,看來只有死路一條了──所以,我今天來求你跟我結婚,是求你幫助我,如果我不跟你在一起,沒准兒真的會發生更可怕的事──思前想後,覺得好像除了跟你在一起以外,什麼也無法讓我躲過這一連串的倒黴事,因此我來找你,這個忙,你一定要幫我。”

    這一席話聽得我不禁睜大了眼睛,在沒有想出辦法之前,我決定,先喝杯咖啡再說,我說:”結婚雖然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兒,但我也得想想。你喝咖啡嗎?”

    ”行。”她說,”在你這兒,我一下覺得踏實多了。”

    我走到廚房,從冰箱里拿出咖啡豆,用研磨機磨成粉,又放入一個錫鐵制成的咖啡壺中,我在壺中加上水,點燃煤氣,把火擰小,把咖啡壺座在上面,就站在旁邊看著燒。

    5分鍾後,咖啡的香味出來了,又過了2分鍾,我關了火,拿著咖啡壺走到廳里,找到兩個乾淨杯子,倒了兩杯,然後把咖啡壺放回廚房。

    老實說,這10分鍾,我全神貫注地在想如何對付這件事,但頭腦卻像結了冰一樣轉不動,倒是把咖啡燒得恰到好處。

    我回到廳里,問她要不要糖或牛奶,她說她不要,我給自己的杯子里加了一塊糖,然後小口喝著。

    ”你想得怎麼樣了?”她問我。

    ”沒想好,”我老實告訴她,”我也不知道這該怎麼辦,我以前從來沒有碰到有姑娘找我幫個忙結婚的,而且,也不一定非要結婚才能解決這個問題吧?”

    ”那你說,我該怎麼辦?”

    ”在不認識我之前,發生過諸如此類的怪事嗎?”

    ”從來沒有。”

    ”那麼,”我說,”也可能原因在我,能不能這樣──”我聽到自己機智的聲音,”試試以後不要跟我來往,看看怎麼樣?”

    ”這我也想過,可是這一段,咱們沒來往啊?”

    ”也是。”

    ”說實話,要不是那天HIGH過頭了,也不至于隨便跟你上床。”

    ”我相信你不是那種隨便跟人上床的姑娘。”

    ”你呢?”

    ”我什麼?”

    ”你是那種見姑娘就上的人嗎?”

    ”這個嘛──我可不好說,我雖然算不上那種見每一個姑娘都想上的人,但也的確很難對一個姑娘保持忠誠──我也試過,但結果不太令人滿意,要是有誰讓我動心,我就忍不住問她一聲。”

    ”問什麼?”

    ”當然是──哎──你說這毛病能改嗎?”

    ”這可就得看你了。”

    ”我想,我管不住自己──這麼多年了,都快成了我的本能了──”

    ”你這麼禽獸哪!”

    ”我不是跟你說實話嘛──”

    ”你怎麼是這樣一個人呢?”

    ”這──我可沒法回答。”

    ”要是這樣的話,我們結婚以後──”

    ”就會變成笑柄!”我抓住了她的弱點,老實不客氣地告訴她。

    ”那──”

    ”那,結婚的事,我就要再考慮考慮了──”

    ”那好,反正,我的情況就是這麼個樣子,你看著辦吧。”

    ”那我回去再想想──我怎麼那麼倒黴呀!”後半句她幾乎是脫口而出的。

    ”那好──我也幫你想,看能不能有別的主意。”

    ”那我就先走了──沒耽誤你什麼吧?”

    ”沒有沒有。”

    ”那再見了。”

    ”再見。”她站起來,有點像是心事重重地走出門去,我為她開了門,對她抬了一下手:”好,那我就不送了,路上小心。”她頭也不回地一直走下樓去。

    我趕忙關上大門,關得也許太快了,關門聲嚇了我一跳,我認為那種關門聲在任何人聽來都會有不太禮貌的感覺,但我仍然如釋重負。

    我回到廳里,繼續喝剩下的咖啡,暗自慶幸能夠如此順利地送走這個漂亮的神經病,但不久我便發現,也許神經病確實有神經病的道理,因為她走之後,我周圍也怪事連篇,先是發現喝的咖啡原來是她的,後來發現被我重重關上的門莫名其妙地打開了,接著是在晚上睡覺前洗澡時跌了一跤,門牙被摔掉一顆,而且在我蹲下去撿時,門牙從我手中一滑,不偏不倚,正掉進下水道中,再後來是上床睡覺,醒來後發現已是第二天夜里十二點,也就是說,我連著睡了二十四小時,這是平生從未有過之事,我仔細回想,原因也許在于,我臨睡前本想吃治頭痛的百服甯,不料卻心不在碼地拿了兩片安定放進嘴里,要不是再往下兩天沒出什麼惡事,我幾乎要打電話向她求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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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別說,我還真不在乎在一本書中講什麼故事,也從來沒有認為一個破故事有什麼特別的地方,相反,倒是一聽到故事迷的見解就忍不住冷笑,他們恨不能在一個故事中包羅萬象,以為《老人與海》之類的故事中暗藏著什麼深奧的哲理,或是獨到的人生見解,他們用”冰山”來形容海明威東繞西繞、不知所云的酒後之言,這一切都使我發笑,我不知為什麼虛榮心要以不懂裝懂、附庸風雅的形式表現出來,在我看來,虛榮心的用途多得很,出于虛榮心,維特根斯坦在《邏輯哲學論》之後,又寫了《哲學研究》,出于虛榮心,老牛頓捂著他的《微積分》長期不肯示人,在功成名就的晚年還得勇敢地迎接數學新手的挑戰,在這里,我要不客氣地指出,正是由于人們的不誠實以及愛談論自己不懂的問題的蠢行,才把人世間搞得碩果累累,虛假繁榮,以至魚目混珠,紛亂嘈雜,頭緒萬千,使沒有價值的事物琳琅滿目、比比皆是地占據在錯誤的位置上,把人們引向一個個由無恥騙局網羅而成的臭水坑中,十分湊巧的是,人們在里面竟自得其樂,一副如魚得水的樣子,真叫我有說不出的惡心。

    在這里,我要告訴你,我的讀者,我很在乎你,一想到我的書將被傻瓜閱讀,並做出自以為是的錯誤評論我就怒火中燒,我沒有超脫到胡寫一氣並對此引以為傲的地步,我把我在人世間經曆、感到、看到、想到的東西對你們說,是把你們當做我的未嘗謀面、並像我一樣在世間忍受種種荒唐、無聊、厭煩、困惑的朋友,我認為我走在你們中間,把關于我的一切坦誠相告,但是,我希望從你們那里得到什麼呢?

    我在寫作,很多騙子都像我一樣在寫作,我一直不知道我寫了些什麼,這一點上我用不著煞有介事,我在世間不值一提的情感,以及由它所引起的思索,讓我遇到一次次難言的隱情,我努力地,力求准確地描述我的隱情,但是,這些肺腑之言在更多的時候卻讓我感到說不出的羞愧,我不願把真話向比我更壞的人講,我也不願與騙子一起從事什麼文學事業,但是,這一切全無辦法!我在這個如此可笑的世界上生存著,並關注著自己的可笑,此種行為簡直可悲可歎!

    算了,我還是不說了,一切都毫無用處,我要把故事寫完,用以對我的青春說聲再見,事實上,它們早已離我而去,再見、再見了又能怎麼著呢?

    不僅如此,在我寫作時,虛榮心還一直受到自己的嘲弄,我頭頂惡風,頹廢不已,但我喜歡一意孤行,喜歡一條道走到黑,可即使這樣,我也無法在匆匆流去的歲月中,把我愚蠢的青春時光辨認出來,那麼,我的寫作有何指望呢?

    沒有,用不著你告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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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得講嗡嗡了,這是我自己的丑事,我十分緊張,一次次地東拉西扯,甚至考慮到與我素不相識的讀者,我可不想叫其中比我壞的人笑我還不夠火候,而比我好的人批評我,盡管事實上我並不在乎自己的好壞,我東繞西繞,我在拖時間,就是不想開始我的故事,我不想觸及它──但我會觸及它,我通過自我學習獲得的理智,我的站不住腳的情感,兩者都會觸及它,在一刹那,我觸及它,在很長的時間里,我不斷觸及它,它是橫掃過我內心的風暴,使我對情感的奢望化為烏有,使我曆盡人性的困惑、貧乏與險惡,這一切真是太瘋狂太無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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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7年北京的夏季,優美的夏季,在經曆了7、8月份的酷暑之後,涼爽來臨,9月下旬的黃昏令人陶醉,微熱的輕風吹拂著綠色的樹葉,大雨過後,空氣清新,濃蔭深處,蟬聲陣陣,馬路上散步的城市居民著裝閑散,神態自若,那時我對虎坊路一帶已頗為熟悉,尤其是嗡嗡所在的歌舞團,每當路過,必會進去轉轉,跟那里的姑娘們打打招呼,連不少跳舞的帥哥也認得。那個夏季最終,我落得形單影只,暗地里,我認為是寫小說害了我,因為不寫劇本,我便沒機會參與很多聚會,哪怕是最無聊的劇本討論會也沒有,以前去一趟發表點意見還能領三五百塊錢,現在這一切全沒了,我為自己建立了一種新的生活,那就是圍著無聊打轉轉,小說寫不進去,劇本又不想接,我開始看哲學書,誰知剛看到亞里士多德就倒了胃口,而別的東西又看不進去,本來由閱讀所占據的時間讓位給一支接一支地吸煙,音樂也聽煩了,去電影院看電影連半個小時都很難堅持住,以前,北京所能吸引我的一切都令我厭倦,藝術生活作為一種消遣,其實與別的生活一樣枯燥,那時,我對坐在劇院之類的公共建築中看表演的呆頭鵝生涯也厭煩透頂,在街邊買一摞報紙不是為了瀏覽,而是准備隨時隨地往哪兒一扔當坐墊用。這種懶散的狀態很令我自己失望,因為當時我還沒有把無所事事當成我的生活方式,于是,我私下里認為,我處在了叔本華所說的一個欲望與另一個欲望之間的空白地帶,即無聊、焦慮、煩惱、苦悶等等不祥之物云集的舊貨市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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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天下午,我到中影公司去會一個人,一起吃完晚飯已是9點多鍾,回來路過虎坊路時,我停了車,走進歌舞團,在傳達室門口昏暗的燈光下,我看到嗡嗡正在那里轉來轉去,她穿著一條長及腳踝的碎花裙子,頭發挽在腦後,兩只手臂晃蕩著,一副閑得要死的樣子,于是就約她到外面的路邊轉轉,她倒是挺高興,告訴我她剛才買了兩根冰棍想自己吃,誰知一根才吃到一半,便碰到一個同學,把她的另一根冰棍給搶走了,”要是早知道,我每根冰棍都咬上一口,那樣就不會眼睜睜地看著冰棍被搶了。”

    于是,我們來到位于虎坊路丁字路口的一個二十四小時便利店前,我讓她到里面挑冷飲,正好,門口的洋傘下有兩個空座,我坐在一把椅子上,要了一筒冰鎮可口可樂,用吸管一點點喝,嗡嗡挑了一盒冰淇淋出來,坐在我旁邊用小木勺一口一口吃,我們有一搭沒一搭地說著話,她那時和我已經很熟了,還問我下一步要追團里的哪個姑娘,我隨便說了幾個名字,她便幫我一一分析,在她眼里,她們團的姑娘個個表面看起來瘋瘋顛顛,骨子里卻恨不得像白雪公主那樣純得流油兒,讓我覺得誰要是能跟她們團的姑娘混在一起,簡直是三生有幸,現在看來,她說得很對,但她不知道,她是其中最好的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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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幾天以後的一個夜晚,我再次路過嗡嗡所在的歌舞團,因為急著要方便,于是就近停車,走進團里上廁所,廁所位于排練室旁邊,我摸黑走了進去,廁所里有盞聲控自滅燈,也就是說,如果10秒鍾內不發出任何聲響,它就會自動熄滅,使廁所陷入一片黑暗,于是,一個大便的人便不得不蹲在那里,不停地為自己鼓掌,或是吹口哨,尖叫,一副為什麼東西喝彩的樣子,總之,為了保證燈光明亮,我只得不停地弄出些聲響,我認為這樣做十分不文明,這種公共設施有其驚人的不方便之處,從這一細節,我聯想到人們對自己極不人道的控制,事實上,在歌舞團里,這涉及節約用電,在這個問題上,人們面臨兩種選擇,要麼使人具有公共道德,養成隨手關燈的習慣,要麼利用一個帶有延時的觸電器來管理燈光,顯然,人們選擇了後者,這說明,人們是多麼地不相信自己,而甯可相信一個廉價開關。

    我出了廁所,來到嗡嗡所在的宿舍,我敲門進去,發現里面只有嗡嗡一人,她告訴我,團里放了假,同學們全走了,她家住在云南,往返時間加起來正好與假期相當,而且,她沒有錢給她的小表妹們買禮物,于是,就選擇了在宿舍里呆著,她叫我沒事時來看她,並且說,前幾天她的同學還在議論她,說她和一個男的在一起聊天喝冷飲,由于燈光暗淡,她們沒有發現那個男的就是我,她一副成為一個新聞人物的高興樣子,看來這種事情對她來講實在太少,要知道,在道聽途說的”男人沒有一個是好東西”的理論影響之下,作為歌舞團里的最後一個處女,她已漸漸成為一個不太堅定的獨身主義者。

    我與她聊一會兒天,帶她去外面吃了點東西,然後回了家。

    臨走時,她對我說:”你沒事時要來看我呀,不然我就不給你介紹女朋友啦!”這個聲音出自一個離家千里的小姑娘的口中,在我聽來,十分可憐,並且,特別動人。

    我被她的聲音深深打動了,以至于終于干了一件對不起她的事,即,滿腔柔情地誘奸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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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我又去看她,心里已暗下決心,准備跟她混上一陣兒,為了保證能夠成功地誘奸她,我先帶她去東單逛街,我們逛了整條街的所有時裝專賣店,我給她買了一條褲子,一件緊身短袖上衣,花了不足300元,她拒不接受我的禮物,在我讓她試衣時,她逃跑了,躲在一根電線杆後面,我找到她還真費了點勁,經過一番艱苦的說服工作,她終于試穿了我為她買的新裝,後來,我們繼續逛街,她走在我的身邊,我覺得她感到有點不好意思,她是一個完美無缺的好女孩,而好女孩的特點之一,就是不輕易接受別人的東西。要知道,在舞蹈演員里,好女孩是少之又少的,要想成為好女孩,就得忍受物質生活的匱乏及精神上的苦悶,還得有足夠的個性來抵制生活條件上的相互攀比,當然,這是有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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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里要特別說明的是,在舞蹈學院學習跳舞的姑娘有一個傳統的出人頭地的辦法,那就是傍大款,也就是,為自己弄到一個不管什麼樣的有錢人,並從他的手里弄到高檔消費品,這個傳統使得姑娘們不得不過早地學會賣弄姿色,過早地失身,在通往社會時尚為她們指引的方向上前赴後繼,由于她們的真摯及缺少天賦,她們之中能辦成這件事兒的人少之又少,當然,這是與模特、演員及歌手相比之後得出的結論,實際上,她們是一些被訓練出來的體力勞動者,她們所受的藝術教育需要高昂的培訓費,這筆培訓費花得很不合算,因為她們畢業後僅僅獲得了一個擁有舞蹈技巧的身體,而沒有獲得任何創造力,不幸的是,在她們支付了培訓費用之後,她們會發現,社會根本沒有能力消費她們的勞動技能及成果,也就是說,社會上能夠欣賞她們藝術的人少而又少,人們不會欣賞她們的形體造型藝術,人們不願花幾十塊錢買票看她們的演出,反倒是願意花上更多的錢把她們弄到床上去消費。這個惡性循環也根植于傳統,事實上,中國的歌舞伎起源于特權階層的後院,由私人供養,私人消費,由于制度的變遷,舞蹈演員們被從後院扔到了社會上,與傳統的跑江湖的戲班子混為一談,這如同把一株花朵從溫室移到荒野里,與野花野草爭奪陽光及養料,結果當然可想而知。

    更何況,她們的舞蹈還面臨舶來品的競爭,盡管中國古典舞擁有非凡的藝術品位與難以估量的傳統藝術價值,但在非常勢利的只會崇洋媚外的普通人眼中,在舞台上,一個穿著土里土氣民族服裝的姑娘,其觀賞價值怎麼能與一個隨時隨地露著大腿及內褲的純潔的天使或公主相提並論呢?況且,這些天使的下流姿態明顯地更能迎合一般觀眾的心意,雖然她們只會找操似的踮起腳尖,蹶著屁股擺出幾個固定的手位,當然,她們也能在舞台上多次分開大腿,加上轉幾個圈子,這樣使觀眾可以方便地把她們的周身前後上下看個痛快,而不必費心跑上舞台去圍著演員繞圈子,這怎麼能不被熱愛藝術的臭農民們說成是無盡的享受呢?在這里,我談的是趣味粗俗的傳統芭蕾舞,也許只有這麼下流的傳統才能這麼有生命力,我還要特別說一下芭蕾舞繃腳尖的動作,眾所周知,女性只在性高潮來臨之際才會做出繃腳尖的動作,在平時,這個動作十分多余,一般被看成是不自然的,然而,芭蕾舞卻始終讓姑娘們保持著這個象征性高潮的動作,沒完沒了地用繃起的腳尖在空中亂劃一氣,更可氣的是,男演員即使毫無必要,也要跟著姑娘們一起繃腳尖,真不知是什麼意思!

    在這里,我想舉出《天鵝湖》這一保留劇目,為了讓賴蛤蟆觀眾產生吃到天鵝肉的幻想,這出劇目中不惜讓小天鵝們穿上與傳統的裙子開口相反的短裙,更牛頭不對馬嘴的是,配樂卻使用擅長涕淚齊下的柴可夫斯基的芭蕾音樂,真搞不清這是如何強拉硬扯上的!當然,要是硬解釋也成,作為一個著名同性戀者,也許硬說老柴對撅著屁股晃來晃去的天鵝的姿態有點感觸似乎也無不可,但這十分牽強,可以從中看出,外國人為了在荒唐方面趕超中國的小腳也做出過不懈的努力,現在他們終于可以號稱獨占鼇頭了,我是指,除了中國少數兩三個芭蕾舞團受了外國人的騙以外,中國婦女的腳現在都保持著自然健康的姿態,這非常值得慶幸,說明芭蕾做為一種西方變態色情造型藝術,它在亞洲的殖民過程中遇到不少阻礙。為了說清芭蕾真面目,還有一點我需提及,那就是傳統芭蕾所演繹的可笑故事,像什麼鼓吹不勞而獲的《灰姑娘》呀,什麼《胡桃夾子》呀,什麼《水仙女》呀,這些荒唐幼稚的胡說八道是讓正常的成年人看的嗎?芭蕾舞,這種早該失傳的裝腔作勢的藝術形式,居然在現代仍能夠合乎某些人奇特的審美需要,並在中國大有市場,真叫我覺得無聊,算了,不說也罷。

    話題接回前面。

    國家為了保證傳統的舞蹈藝術不失傳而設立了舞蹈學院這一機構,卻無法為此負擔費用,于是,這些費用攤派給社會上各式各樣的雜牌藝術保護人,他們欣然把舞蹈學院接管成自己的後宮,但他們由于缺乏應有的藝術教育,不會欣賞相應的藝術,而只對藝術的表現實體感興趣,就像那種不愛喝鍋里的湯,卻盯著鍋看個沒完的人一樣,這種情況當然使姑娘們不滿意,在她們看來,要擺脫這個環境十分艱難,但值得嘗試,于是這些小花小朵便八仙過海,各顯其能,加之她們身上還有中國人特有的喜愛投機取巧的國民特征,于是很多人義無反顧地走上了傍款之路,促使她們這樣做的原因還包括她們的工作環境,那個環境沒有給她們提供絲毫的成功機會,把她們逼得只能沖向邪門歪道,不是我為像嗡嗡這樣的優秀的中國古典舞演員打抱不平,而是事實如此,我看著中國古老而優雅的舞蹈漸漸失傳,看著一個農民土款出幾個小錢,竟能使中國國家劇院的姑娘們跟著團團轉,這種在世界上獨樹一幟的現象,真是叫我有說不出的痛心。在這里,我還隨手提及那些更不走運的男舞蹈演員們,事實上,他們才是舞蹈藝術真正的犧牲品,他們中除極個別出類拔萃的人以外,幾乎普遍地無路可走。

    當然,這些不是我做的有關舞蹈界的報告,而是完全的題外話。

    100

    逛完街天已經黑了,我與嗡嗡到了紅寶樂,這是一個位于崇文門的老西餐館,里面的西餐做得十分簡單,但卻帶著不少我年輕生活的回憶,我記得一個菜名起得特別下流,叫做”紅燴泥腸”,這個菜名在我的大學時代被用來特指”闖紅燈”,也就是經期亂搞,當然,交通警對此無能為力。

    進了紅寶樂,沒想到已是今非昔比,里面重新裝修過,為了表明餐館的路數依然保持惡俗,牆上特地掛了幾張胡塗亂抹的小幅油畫,在這樣的環境里,我向嗡嗡講起了我的大學生活,聽得她東西都沒吃進去,我想,處女與一個像我這樣的活流氓在一起,這種反應實屬正常,但我盡量把我的劣跡從實講來,講到忘情處,不惜添油加醋,我擺出一副不以為恥反以為榮的架勢,繪聲繪色地向嗡嗡描述我的浪蕩生活,一方面,我想讓她為以後有個准備,另一方面,我可不想干著流氓事卻裝英雄,我向她重點強調的是,我是一個無可救藥的下流痞,而提醒她對這個下流痞不要抱什麼指望,再一方面,我也要為誘奸她之後、脫身之時鋪墊一下,我不願意騙她,但卻願意騙騙自己,為了以後使我覺得心安,覺得自己沒有干什麼見不得人的欺騙勾當,為了說明,我可是大鳴大放地來的,沒有隱瞞什麼──但是,嗡嗡太小了,她哪里能明白我的暗示,事實上,她雖然不時罵我幾句惡心之外,幾乎沒表示什麼,好像我講的都是別人的事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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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2-6 13:43:28 |只看該作者
正文 101-115


                      正文 101-115              101

    吃完飯,我問嗡嗡願不願跟我回家,她照例說:”隨便。”

    我要說的是,嗡嗡性格的隨和程度難以形容,這使她在我眼里具有一種動人的光彩,這不是一般人所具有的性情,在我所遇到的姑娘之中,嗡嗡無疑是最能隨遇而安、逆來順受的一個,她十分喜歡平庸的生活,這使得她的生活方式與那些最了不起的人物相接近,質樸而富于魅力,通過這種生活方式,她成為一只上帝賞給人類的肥羊,力爭默默無聞地過符合自己身份的生活,她怡然自得地躋身于上帝的小羊圈,不嘩眾取寵,不投機取巧,而是踏踏實實地過著自己力所能及的生活,沒有像另一些舞蹈演員一樣,成為泛上生活表面的惡心陳渣。

    102

    回到我家,我們一起看電視,聊天,然後嗡嗡說她困了,就上床睡覺,她穿著一條牛仔褲,也不怕熱,馬上就睡去了。她睡得如此香甜,就像在做著什麼了不起的清秋大夢,使躺在她身邊的我猶豫再三,終于收回了伸向她的魔爪。

    103

    第三天,我們仍然在一起有說有笑地度過,我還寫了兩千字的小說,我們一起到自由市場買菜,一起在我的廚房里做飯,一起吃,還一起看電視,嗡嗡像以前一樣愛看電視,她的宿舍里連電視也沒有,因為她的室友沒本事像別的宿舍的姑娘一樣從男人手里騙來電視,所以,在我這里,能夠自如地看電視,她已十分高興,她手拿遙控器,不時換一下台,熱情地參與電視劇里的人物們的喜怒哀樂,她有時笑上一聲,有時提前說出一句廣告詞,真是說不出的高興。

    到了夜里,嗡嗡又困了,她再次毫無防備地睡去。

    黑暗中,我睡在她身邊,一言不發地把她的頭扳過來,在她的臉上吻了一下,我感到她像一只充滿汁水的大葡萄一樣香甜,嗡嗡知道了,但沒有反應,我伸出一條胳膊,墊在她的腦袋下面,摟著她,她也沒有拒絕,我們就這樣再次睡了一夜,次日中午才醒,然後又開始了老生常談的日常生活,就像夜里什麼也沒發生一樣。

    事實上,我雖然下決心誘奸她,但在行動時卻有點六神無主,我可不像羅丹那樣臉皮厚,利用他不值一提的雕塑職業做借口,見面不到3分鍾,就能把那雙天天和泥的髒手往鄧肯的乳房上放,兩只眼睛還能炯炯有神地盯著她的眼睛看個不停,搞得這個跳現代舞的美國姑娘十分尷尬,可以想象,要是大家都知道只要雕塑搞出名就可以像羅丹那樣對姑娘亂摸一氣,那麼,還有哪個臭流氓願意花上幾年工夫學習醫學,進入腫瘤科或婦科去摸那些顯然不太健康的姑娘呢?更何況病人里姑娘的比例十分之低,機會如此之少。

    104

    雖然誘奸處女不是我的強項,但也沒叫我覺得有多難,我自信比別的誘奸者也差不到哪兒去。在現實中,幾乎所有處女都失身了,這說明攻下這個堡壘沒什麼了不起,但這里仍有一個問題需要解決,也許有人會覺得好笑,我想把它說出來。

    我時常為向姑娘動手的最後一刻感到困惑,因為動手前,出于理智,總覺得要有一句話好說,這句話對我來講很難,如果說不好,我甚至懷疑後面的目的能否達到──這與干別的不太一樣,干別的事之前,你只需把要干的事交待一下就行,但面對姑娘,即使她已同意,我認為宣布”下面,我要操你了”也不合適,為此,我趁嗡嗡出去買冰棍,打電話請教了幾位朋友。

    首先是遠在上海的大慶,他告訴我,”我們都不小了”是句不錯的話,很有效,但我認為這話存在問題,首先它對不明世事的小姑娘不合適,其次呢,那就是,它有點下流,因為我說這句話時可能已經勃起,而姑娘呢──她如果年齡很大,或是胸部很大,或是臀部很大等等,都能被我說中,但要碰到各方面都很小的姑娘呢?那我不是在撒謊麼!

    我接著連續請教了幾位朋友,他們的答案不一,總之,那句話真是難以恰當妥貼,綜合看來,似乎什麼都不說比較合適,但是,即使你要做個沉默的性攻擊者,也要冒著被對方阻擋的危險,我可不想厚顏無恥地把手伸出去,被別人義正辭嚴地擋在一邊,也不想在性方面來一場遭遇戰,于是,這個問題還是沒有解決。

    最後小春告訴我一招似乎很不錯,他說他的訣竅是,在最後關頭,閉上眼睛,深吸一口氣,抓住姑娘的手,硬往自己褲襠里一塞,一切便完事大吉。

    105

    第四夜,我與嗡嗡再次同床共眠,我關了燈,剛一躺下便摟住她,她沒有拒絕,于是,我跟她說起了話,我現在已記不得都說了些什麼,只記得她對我說,她身上很軟,很好摸,”像個豆腐”。

    這是我聽過的惟一一句她對自己的自我表揚。

    我要說,嗡嗡說得很准確,她的身體摸起來確實像個豆腐,在此之前,我從未見識過如此柔軟而乖巧的身體,即使隔著衣服,我也能感受到她所講的一切,我滿腔邪念地面對一個天真無邪的姑娘,”最後一句話”該講什麼仍然不知道,小春的辦法我也不想嘗試,我長時間地抱著她,吻她,長時間與她一起靜默無聲地呆在黑暗中,最終,我把手伸向她的褲腰,她只是在最初的一刻掙紮了半秒鍾,然後便抱住我,任我胡作非為,我是在她說著很疼的同時把缺德事兒干完的,事後,我們一起睡去,她睡得像沒事人兒一樣,第二天醒來,她還在我身邊結結巴巴對我說:”昨天晚上的事兒沒什麼大不了的,我不是那種很在乎的人,反正總有這麼一天。”

    嗡嗡對我說上面一番話時還有點不好意思,似乎是她誘奸的我而不是我誘奸的她,隨後的一個白天,她看起來與過去沒什麼區別,既不多愁善感,要求我說謊與她天長地久,也沒有破罐破摔似的自認倒黴,她健康而自然,與我說話,與我一起吃飯,與我一起到外面散步,我順手在藥店給她買了一盒長效避孕藥,她看也不看就塞進嘴里一片,一仰脖兒便咽了下去。晚上,她照例高高興興地看她的電視,我們外出吃了頓宵夜,回來後我到電腦前寫作,她有點無所事事,我說你看看書吧,她晃著腦袋來到我的書架前,從里面抽出一本書看幾眼,對我笑著說:”我就不是看書的料。”然後,她把書放回原來的地方,自己到外屋去看電視。

    106

    第五夜,嗡嗡仍與我睡在一起,我們再次亂搞,她再次說疼,但沒有要求我停止,事後,她再次十分大方地說一切沒關系,她甚至沒有問過我是否喜歡她,也沒說她是不是喜歡我,她只是說她不討厭我,覺得跟我在一起說說笑笑還過得去,她就說了這麼多,並且,在以後的日子里也沒有說更多。

    107

    第六夜,天氣十分炎熱,亂搞時她依舊說疼,並且說與第一次一模一樣,我們汗流浹背,嗡嗡卻始終與我摟在一起,我們睡了八九個小時,她睡得又香又甜,我吻她,她就接受,但從不主動吻我,事實上,她根本不會接吻,也沒有把接吻當成一件什麼特別的事兒,她睡起覺來悄無聲息,一副長眠不醒的樣子,她的腰肢、手臂和雙腿都十分柔軟,整個身體無論你搖晃哪里,其他部位也會跟著輕輕起伏,像塊肉凍一樣,她乳房的形狀煞是好看,宛如兩只倒梨,就是她直起身來也不下垂,反而微微上翹,而且,一如身體上的其他部位,十分柔軟,並且,加倍柔軟。

    108

    在我的印象里,嗡嗡的全部就是柔軟的代名詞,連同她的心,我是說,鐵石心腸的我,只要是挨著她,心中就會被一種柔情占據著,這種柔情我以前從未有過,以後我也不指望它會再來,我是說,嗡嗡的溫柔令我痛苦,這種痛苦經曆一次就夠了。

    109

    嗡嗡十分敏感,善解人意的同時,還特別自然,突出的表現是,她很會找機會向我撒嬌,我從未見過像她一樣會撒嬌的姑娘,也未見過如此流暢自然的撒嬌方式,她撒嬌的方式多種多樣,聞所未聞,她不分場合、隨時隨地向我撒嬌,完全把撒嬌當成了一種生活方式,這使她迷人至極,當然,這都是以後的事了。

    110

    事實上,在以後幾年中,她成了我的一個揮之不去的噩夢。

    111

    但在噩夢之前,一切好好的。

    是的,一切好好的,從那時起,從我誘奸嗡嗡成功那時起,從她像只大老鼠一樣睡在我身邊的那時起,從她把我那里當做家的那時起。

    112

    像所有家在外地的姑娘一樣,穿著30塊錢牛仔褲的嗡嗡願意在工作之余有個地方屬于自己,我把她帶到我那里,她看來很喜歡,便把那里當做她常去的地方,起先,她還有很多地方可去,後來,她對那些地方不再好奇了,于是在下班之後,便徑直來找我,她先得花10塊錢打車到天橋,然後再花3塊錢,坐上小公共,風塵仆仆地一直來到我的門前,她會按門鈴,然後等待我開門,我開了門,她會搖擺著腰肢笑嘻嘻地進來,有時,她會美滋滋地甩開我拉她的手,緊走兩步,從沙發背面縱身一躍,跳到沙發的正面,嘴里叫著:”我是賭聖嗡嗡!我來啦!”

    113

    她來了,她總是來,一天又一天。

    有時,她單獨來,有時,她與菲菲一起來,還有時,她帶著她的同學來。

    她喜歡來,我知道她喜歡來,我的房間加上陽台只有50平米,其中的10平米是我的書房,屬于我,其余的空間屬于她,她在那剩下的40平米里活動,她收拾屋子,看電視,打開冰箱,找我給她買的冰淇淋,她也會站在廚房的洗碗池邊,把堆積如山的碗碟通通洗淨,她還會順手把廚房擦得很明亮。

    114

    我記得她特別喜愛干的一件事是洗衣服。

    幾乎每次前來,她都用雙手拎著兩大包髒衣服,那是她從她的同學們手里收集來的,她用我的洗衣機為同學洗衣服,有一陣兒,我總能聽到隆隆的洗衣機聲,她一個星期能用掉兩三袋洗衣粉。

    我為她買洗衣粉,出門逛商場,即使只買一件東西,我也要記住買洗衣粉,要知道,沒有洗衣粉,嗡嗡就洗不成衣服。

    嗡嗡在洗衣機隆隆作響時,自己一人縮在沙發上看電視,半小時後,洗衣機發出尖叫,嗡嗡便一躍而起,走到洗衣機邊,用衣架把里面的乾淨衣服架好,然後唱著歌,到陽台上踮起腳尖去晾,她的腳步輕盈,心情也好,第二天早晨收衣服的時候,還要用手抖一抖,用鼻子聞聞,看看衣服洗得干不乾淨,她把那些花花綠綠、奇形怪狀的衣服重新疊好,小心地裝入兩個紙制手提時裝袋,然後,她就回團里去練早功了。

    有時,我一夜寫作之後,看著她這麼忙碌,就會聯想到嗡嗡與她的同學一起穿著乾淨的衣服練早功,或是在晚上沒事兒的時候,穿著乾淨的衣服擠在一起,像小鳥一樣用四川云南話嘰嘰喳喳地聊天。

    有時,嗡嗡一邊往洗衣機里塞衣服,一邊說:”看,這些豬,衣服穿得這麼髒!”

    115

    穿著乾淨的衣服生活,晚上睡在乾淨的被褥里,是讓嗡嗡感到高興的一件事。

    是她的一個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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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2-6 13:44:00 |只看該作者
正文 116-135


                      正文 116-135              116

    一開始,嗡嗡就把乾淨的生活帶給了我。

    當然,還有快樂。

    117

    不僅快樂,還有美好。

    對我來講,97年底是美好的,是從未有過的美好,就像任何事情的開頭一樣。

    這種神奇的美好延續到98年,因此,98在我眼里也很美好,不僅美好,還神奇。

    118

    那是關于平庸的一切。

    98年使我斷定,一切美好源于平庸。

    當然,相對主義者也可反駁說,一切平庸源于美好。

    這是廢話。

    在相對主義的大糞坑里,有著數不盡的抄來的妙語,那都是從別人的花園里拾來的鮮花,相對主義者有辦法把所有鮮花變成臭氣熏天的飼料,用來養育並調教一只會學舌的鸚鵡,並使之唱出陳詞濫調。

    這種油滑的做法特別令我討厭。

    119

    嗡嗡對在我身邊生活的喜愛,與一個小孩對糖果的喜愛相差無幾,那是一種無條件的喜愛,我是說,只要是歌舞團沒事兒,嗡嗡就會想也不想地跑到我這里,並在這里自得其樂,她笑嘻嘻地來,笑嘻嘻地離去,再笑嘻嘻地來。

    她總是笑嘻嘻的,她總是那樣,似乎心里有說不出的高興,可讓她高興的內容是什麼呢?

    我告訴你。

    120

    首先,是看電視。

    嗡嗡喜歡躺在我的長條沙發上看電視,那是一個多年以前的肯特長沙發,豎著躺十分不舒服,但嗡嗡自有辦法,她會用兩個墊子墊在背後,一個墊子用來搭腳,讓她身體的曲線與柔軟的海綿相互吻合,有時,她突然尿急,就會從沙發上連滾帶爬地掉下來,而墊子之類的東西也隨之滾得滿地都是。

    嗡嗡看電視時,雙眼半睜半閉,目光朦朧,手里抱著一個或兩個小靠墊,用來代替她抱慣的布娃娃,有時,她把一張椅子拉到身邊,椅子上放著她的低值易耗的消費品──她自己買的零食,那些零食被裝在五顏六色的包裝袋里,屬于話梅、牛肉干之類,不可少的是一杯水,嗡嗡往往話梅吃得牙齒亂晃才想起喝上一口水,有時,她也吃水果,手里拿著一把鋒利的瑞士軍刀邊削邊吃,在我看來十分危險。

    剛剛與我混在一起時,嗡嗡能長久地看電視,我是說,她可以從醒來開始看起,一直看到再次睡去,她很安靜,電視聲一般放得很小,她手拿遙控器,指揮著電視里的一切,她想看什麼,就伸出拿著遙控器的手,對著電視一指一按,電視便換到另一頻道,她就會津津有味地再看下去,我的電視由于有閉路天線,可以看30多個頻道,後來增加到50多個,嗡嗡都能一一觀賞,不知厭倦,她尤其愛看電視連續劇,多長多惡劣的電視劇都能看下去,有一陣兒,她發現我對一些演員的私生活有些了解,還纏著我,向我打聽小道消息。

    121

    還有,她喜歡向我撒嬌,這是她的強項。

    她在我面前,渾身上下總是幾道彎,似乎從來就無法站直,不是扭來扭去,就是伸手抱住我,然後向下出溜。

    她困了要向我撒嬌,她渴了也要向我撒嬌,她舒服時向我撒嬌,不舒服時同樣向我撒嬌,她餓了要向我撒嬌,寂寞時要向我撒嬌,她病了更要撒嬌,與我出去逛街還要向我撒嬌,只要我推開她,她就會非常不高興,我們一起出去散步,她總是要抓著我,不是一條胳膊,就是衣服下擺,要麼皮帶也行,總之,她必與我挨在一起,如果我膽敢推開她,她就會一言不發地偷偷生氣,有時故意落下我一段,有時噘起嘴,有時不理我,就是當我們從超市出來,每人兩手各提一個購物袋時,她也有辦法挨著我。

    她給我起了很多外號,至于叫哪一個,則完全隨她心情而定,由于房間里往往只有我們兩人,因此我知道,不管她叫什麼,總是指我。

    她管我叫”變態”、”老怪”、”老豆”,我體重增加就管我叫”肥婆”,有時也管我叫”神經病”、”傻逼”,她叫我的時候,往往笑盈盈的,聲音有時拉長,有時突然變高,總之千變萬化,就是沒有正常地叫過。

    她向我撒嬌,一般是伸伸懶腰,然後對我嬌聲嬌氣地喊道:”老怪,我不高興了!”這表示撒嬌開始,用以吸引我的注意,見我有所察覺,再一路嬌下去──這句話在一兩年內成了她的口頭禪,後來她改了一下,變成:”沒有人關心!沒有人愛護!”在這句話里,”沒有人”被飛快地讀過去,而拉長的”關心”與”愛護”被她讀成重音,配上她翻起的白眼兒,外加”哼”的一聲,聽起來真有說不出的可愛。

    她總是叫我,總是叫,一聲又一聲,就像一個嬰兒毫無緣由地放聲大哭一樣,其實沒有什麼特別的含義,我知道,她僅僅是在撒嬌,她一般以此來通知我,她在那里,要我知道她在,因此,我每叫必答,多數情況下,她一般也就滿足于此,不再繼續。

    122

    再有,就是做飯。

    嗡嗡愛吃我做的飯,特別愛吃,無論我做什麼都愛吃,方便面只要是我做的,她愛吃,速凍餃子也愛吃,這是我的起點。

    後來,我的做飯技藝一點點提高起來,我會給她烤面包三明治,加單面煎的雞蛋,加黃油,加奶酪,加鹽,加胡椒,加辣椒,加煎香腸,加切成薄片的西紅柿,加黃瓜,加培根,再加鮮咖啡或牛奶,或者,我們也學美國人,早晨喝果汁。

    然後,我們的飯菜向多樣化發展,起先是中國菜,然後是西餐,一年多的時間里,我由作家變成一個”做飯”,在作家的名聲不為人知的情況下,”做飯”的名聲倒是傳得很遠。

    完全依靠讀菜譜及一次次實驗,我掌握了做飯的技藝,差點創出自己的招牌菜,隨著我做飯水平的提高,捧場的人也越來越多,有嗡嗡的朋友與我的朋友,有一段兒,每到周末,我那里與飯館毫無二致,買菜必須開車前往,不然根本拿不回來。

    123

    以上這些是在地上的時候。

    在床上,我也有一件東西讓嗡嗡喜歡,那就是我的陰莖。

    事先聲明,我從來就不是一個手淫迷,對我的陰莖也沒有特別的興趣,只在一種情況下我才使用手淫這個手段,那就是遇到獨自一人外加連日失眠的情況,我才會把它當做一個治療手段結合安眠藥一起使用,我從來也沒有認為我的陰莖除了性交以外還有什麼別的用途,直到遇到嗡嗡,她十分喜歡摸我的陰莖,我們一同睡覺時,她總是陰莖不離手,一副順手牽羊的樣子,就是背對著我時也一樣,平日她心血來潮也會把手伸入我的褲襠抓一抓,實際上,我的陰莖對她來講是一個好玩的玩具,具有無窮的魅力,這一點她多次對我提及,她覺得那東西不僅熱乎乎的,並且忽軟忽硬,十分奇妙及好摸,我很高興她能利用自己獨特的眼光,不把我的陰莖看成是一件純粹的淫具,而以玩具的角度看待它,我很得意于能夠不花錢就為她弄到一件她喜愛的玩具,事實上,我從未花錢為她買過什麼玩具,而她也從未向我要求過。

    124

    還有擁抱。

    無時無刻地擁抱。

    沒完沒了地擁抱。

    嗡嗡如同患有皮膚饑渴症一樣需要擁抱,她需要挨著我,沒完沒了地挨著我,她的身體十分靈敏,能夠適應各種接觸,我即使坐在一張窄得僅容一人的扶手椅上,嗡嗡也能設法捱著我,她非常靈巧,有時候,我覺得她的姿式一定很不舒服,可她卻說一點也不,她如膠似漆地粘著我、靠著我、扶著我,似乎我們更應是一對連體人才讓她滿意,與這塊大肉凍在一起,我總是有一種很柔軟的感覺,不僅由于嗡嗡的身體,還由于她的一切,她說話的姿態、腔調,還有她的表情,就我所見,她的表情從未用來表現過含情脈脈,而是演習耍刁放賴的小劇場,而她所有的表現,都讓我感到特別輕松、自然而生動,就如同生活原本如此,而且,就應該如此,除此以外,什麼也不應破壞這一切。

    125

    還有什麼嗎?

    遺憾的是,沒有了。

    這就是嗡嗡要的一切。

    126

    97、98年,嗡嗡擁有她所想要的一切。

    她擁有我,我在她的手心里,我十分耐心,對她言聽計從,俯首貼耳。

    嗡嗡無比快活,走路一陣風,說話果斷,辦事利索,她竟然向她的同學抱怨,說與她在一起的老怪一點脾氣也沒有,連發火也不會,這也太風平浪靜了吧?

    127

    只有一次例外,那就是嗡嗡學打字。

    我事先說明,我這人非常不擅長手把手教別人學習什麼技能,我自己的技能也很少是別人手把手教的,我想我是個喜歡自學的人,因此,往往把自己的趣味強加到別人頭上,並對那些喜歡問來問去的人十分反感,除了人際關系以外,我認為世上的一切技能或技術都沒有什麼了不起,大學畢業我干電控設計,就是看了一本厚厚的《電工手冊》,外加幾套圖紙,便自認為弄明白了電路是怎麼回事,編程序更不必說,無論何種可編程控制器,只要給我一本手冊,一本程序語言,我均能應付自如,不是我誇口,技術級的東西在我眼里永遠是小菜一碟,只要我弄清原理,再邪乎的技術我都不在話下,這方面我很狂妄,比如我從未把比爾·蓋茨看做一個科學家,而是作為一個計算機操作系統技術人員來對待,他那個掙錢的工具──有著2000個補丁程序的系統平台是個詐騙犯騙錢的幌子,有時候我覺得他騙得實在太多了,因為作為技術的基礎,發現科學原理的科學家可沒有撈到那麼大好處,美國的運載火箭上天可沒向牛頓的親戚朋友的後代交什麼”牛頓定理”使用稅,可氣的是,只要會加減乘除,你就能利用牛頓發現的定理計算出火箭的軌跡,會加減乘除很容易,在算法上做到快速准確也不難,難的是自然定理的發現,更難的是科學家的高尚品格,他們不會因為你使用了他的勞動成果向你的錢包伸手。

    話又扯遠了。

    128

    一天,嗡嗡看著我在電腦上打出漢字,覺得很神秘,因此想學學,我教她五筆字型打字法,她先背字根表,一會兒便背完了,我又給她講了兩分鍾規則,嗡嗡便開始打了,只見她坐在電腦前,搖頭晃腦,活像只大老鼠,一會兒看一下字根表,一會兒又探頭看看要打的字,然後敲下一個鍵,再敲一個鍵,敲了幾下,便把我告訴她的規則忘諸腦後,然後她問我:”怎麼打不出來?”我再一次把規則講了一遍,她似是而非地點點頭,接著打,但錯誤依舊,我問她我講的懂沒懂,她說懂了,事實上,她沒有弄清楚──我指出這一點,順帶著提醒她不要不懂裝懂,聲音高了一些,嗡嗡忽然說:”你一邊去,我自己會!”話音未落,眼圈兒便紅了,繼而眼淚掉了下來。

    我哄她,她對我叫嚷:”我們跳舞的就沒文化,就不懂裝懂,怎麼啦?”

    129

    事實上,三天以後,嗡嗡已經能夠輕快地使用五筆字型打字了,她很聰明,只是我是個急躁的人,而嗡嗡呢,她利用這件事多次向我撒嬌,說我凶她。

    有時她在我面前神氣地走來走去:”你那天嗓門那麼高干什麼?”不然就摟著我說:”你那麼凶,我都哭啦!”或者,她用食指點著我鼻子:”你以後可別這樣啊,我都害怕啦!”

    130

    日子一天天過去,春天來了,春天又過去了,夏天來了,夏天又過去了,秋天來了,秋天又過去了,冬天來了,冬天又過去了,然後,春天又來了。

    在那些日子里,我呢,我干了什麼呢?

    我想,我在與嗡嗡一起,創作人間童話,這聽來像是某種一錢不值的行為藝術,但我就是如此,像吃了嗡嗡下的某種迷藥,我變成了一個嗡嗡的摹仿者。

    我也給嗡嗡起外號,我叫她大老鼠,我叫她小菜鳥,叫她寶寶,我還叫她別的。

    我有時問她:小菜鳥怎麼了?

    她便順嘴對我說:小菜鳥困啦,小菜鳥餓啦,小菜鳥累啦,小菜鳥悶啦,等等。

    這種對話聽起來十分肉麻,但卻是我們那一階段的生活用語。

    我還給嗡嗡做飯吃,我上街買菜,我坐在書房里翻看菜譜,我進入廚房,在熱鍋邊上做出一道道美味,我與嗡嗡都愛吃的美味。

    我還與嗡嗡一起出門散步。

    我手頭的錢雖然不多,但可以讓我維持一般的不算拮據的生活。

    當然,我也與嗡嗡亂搞,有一段我們幾乎天天亂搞。

    我的體重直線上升,以至于所有的衣褲全得重新購買。

    我與嗡嗡一起去位于貴友商場邊上的秀水街購買。

    我們在一件又一件劣制服裝邊流連,與小攤販討價還價,當場換上剛買的廉價衣褲,然後,我們穿得像兩個野模兒般地從小攤上離開。

    便宜而時髦的衣褲,連同假名牌,我與嗡嗡都愛穿。

    131

    那是一段平庸的生活,平庸得令人陶醉,我深深地沉迷于那種生活當中,以至于讓我回憶起那兩年的事情,頭腦都是模模糊糊的,因為一天與另一天太接近,太相像,所以無法辨認清楚,在我眼里,那段時光與嗡嗡混在一起,像蜜糖一樣甜美,而與我如影隨形的嗡嗡則變得像巧克力一樣芳香迷人。

    我定時購書,購買VCD,看《世界電影史》,《世界電影鑒賞詞典》,《世界藝術史》,《外國音樂辭典》,《中國書畫鑒賞辭典》。要知道,我是一個字一個字地看完了這些枯燥乏味的讀物,並絲毫不以為意,我是那麼有耐心,因為生活是那麼平靜,如果不是懶散與英文水平成問題,我完全可以把《大不列顛百科全書》看上一遍。

    我不再關心我要寫的名著,我心平氣和,漂浮在生活的假象之中,並感到十分愜意與歡喜,我忘記了我的欲望,因為我的欲望全部得到了滿足,事實上,我沒有生活在理智里,而是徹頭徹尾地生活在情感里,生活在一出自編自演的活報劇里,有時,我也想到社會上去撈上一把,但又一推再推,懶得動手,我這麼安慰自己:我要直面假象,並沉迷其中,樂而忘返,而與人生的真相不共戴天,我可不是斯賓諾莎那類人物,我倒是吃得了他們的苦,但卻會白吃一場,連真相的影子也撈不到,因為我沒有能力真正觸及真相一絲一毫,而毫不費力地在假象里迷失倒是我的強項。

    132

    語言是假象之始,是一種幻覺,是一切幻覺最能令人相信的幻覺,在我寫作的時候,語言便以文字的形式出現,我寫呀寫,以至于到了連幻覺都敢于相信的地步,通過那一個個方塊字,我輕輕漫步于幻覺之中,一個字又一個字地繼續下去,那些文字經由某種排列組合,被賦予某種意義,但究竟是何種意義呢?我無法說清,我只是時常感到幻覺會突然浮現于文字之上,如同在海水中浮起的冰塊,然後事過境遷,一切也就應聲而止,意義消失了,事物顯露出它的本來面目,空洞而難以認識,我便驀然驚醒,我發現,原來我是處于夢囈之中。

    133

    是的,我是處于夢囈之中,我在寫作,我使用散漫而簡單的文體寫,我在回憶中寫,我在寫嗡嗡,一個姑娘,一塊奶油巧克力蛋糕,一粒松軟多汁的果實,一種美好,一滴眼淚,一顆心。

    然而此刻的嗡嗡呢?她在與我相距十幾公里的地方,我知道她在那里,現在就在那里,她仍在那個歌舞團里,她也許已經入睡,也許她在另一個地方,穿著暴露而花哨的演出服在歌廳的舞台上跳舞,也許,她仍在別人的宿舍里看電視,與她的朋友們東拉西扯,而我坐在電腦邊,坐在迷漫著過去的氣味里,坐在我的座位上,我旁邊嗡嗡常坐的座位空著,嗡嗡已不再那里假模假式地翻看我的手稿,不再對我寫下的文字評頭品足,不再說:”喲,老怪,你怎麼寫得這樣不要臉呀!”也不再問我:”老怪,真的有你寫的這個人嗎?”

    我熟悉嗡嗡的生活,過去的生活,我們共同的生活,我很熟悉,她也熟悉,對于那種生活方式,我們都很有感情,甚至,很長一段時間里,我們都習慣于那種情感方式,但是,如果要把它講出來,則不容易,很不容易,因為說不清楚,很難說清,很難寫得明白。

    134

    情感在很多情況下,具有幻覺的特性,比如,在那種做為情感形式的音樂中,情感表現為一種有節奏的幻覺,會起伏、停頓、發展、變化──然而,無論如何,我仍然無法從中見到情感的本來面目,只是當它以某種形式出現時,我才認得它,比如我心跳加快,我呼吸急促,我想笑,我發愁等等,當情感消失,理智便代替它原來的位置,但我分不清理智是否也是情感的一種形式,或是與情感具有某種公共部分,理智看起來更像他人的,連理智中的偏見都像是他人的,然而情感始終是自我,它一直在那兒,模糊不清,無法認識。

    幻覺是情感的舞蹈部分,色彩繽紛,絢麗多姿,變幻無定,它沒有起點,當然,也沒有終點,它持續著,不斷變幻面孔,在寫作時,幻覺使我自認為我仍活著,我仍獨立于整個世界,我只是在清醒時才會意識到,我也許從未產生,從未寫作,我只是我的一個幻覺,這個世界也是我的幻覺,我與這個世界相互重疊,並且,彼此視而不見,更無法交談。

    直到這時,我才清醒過來,我知道,我被我的想象力迷惑了,我在幻覺里跳我的獨舞,那是傻里傻氣的舞蹈,東拉西扯,言不及物,毫無意義。

    135

    但我現在遠未清醒,我沉浸于過去,沉浸于對過去的幻覺之中,我說過,我是在迷信中寫作,我非常迷信于我的文字,在文字里,我迷信地回憶著,我固執地尋覓著嗡嗡似曾相識的足音,我的好奇心仔細地諦聽,那是嗡嗡嗎?那是嗡嗡走路的樣子嗎?那是她的笑聲嗎?搭在我肩上的手弄亂了我頭發,那是嗡嗡做過的動作嗎?

    是的,那是她,正是她,全是她──我正與她說著話,一問一答,在過去,在那些消逝不見的日子里,我的電視中正播放著音樂MTV,桌子上是剛剛吃完的晚飯,6個空盤子參差放在一起,里面還有吃剩的意大利面條,旁邊還有老巍,還有小春,還有菲菲與陸小青,嗡嗡坐在我腿上,小春正邊喝啤酒邊摟著菲菲的脖子,陸小青正在洗澡,而老巍則手提我的家庭攝像機,准備沖進洗手間,拍下正值青春妙齡的陸小青的裸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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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2-6 13:44:28 |只看該作者
正文 136-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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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一段其樂融融的熱鬧時光,回憶起來連遺憾都不多,三男三女,在我那里成天聚會,一起吃飯、看電影、聽音樂、聊天、開玩笑,甚至還返老還童般地外出滑了幾次旱冰,一副過一天算一天的樣子,我們幾乎共產、差點共妻,離平民百姓式的烏托邦理想近在咫尺,那是在98年中旬。

    137

    這種圓滿得之于陸小青。

    對于老巍來講,陸小青的出現猶如聖母顯靈、祖墳冒煙,且無需三拜九叩,真是心想事成,當然,老巍私下里認為,他在我那里押寶押對了。

    這得涉及老巍的另一個特點。

    私下里,我認為他對我有一種迷信,認為只要常在我身邊晃悠,除了能看到我弄到姑娘以外,自己也必能弄到一個滿意的姑娘,至于是我發給他的,還是他自己收到的,那倒無關緊要,有意思的是,他的迷信又一次靈驗了,我是說,令老巍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在他滿頭秀發不翼而飛的29歲高齡,居然搞到了心目中的理想情人。

    為了說清楚,我還得談談老巍,談談他的情史。

    138

    老巍的第一個女朋友是我介紹的,叫宋小芸,我們都叫她老芸,那是一次持久戰,從兩人第一次上床,到老芸跑到別人床上,時間長達8年,其間的小波小折絲毫也無法影響兩人的相親相愛,當然,這種相親相愛並不對等,老巍的愛多些,老芸的少些,但怎麼能對此斤斤計較呢?影響兩人關系的主要原因,就是老巍的不上進,老芸的母親對此有過相當精確的描述,她說老巍”人好歸人好”,就是”步子邁得小些,人顯得老些,錢掙得少些”。

    而老芸則剛好相反,到兩人分手時,老芸每月掙的錢是老巍的5倍,樣子看起來卻比老巍年輕5倍,起先,這使得她有點不平衡,由于養一個”老白臉”不符合中國市民的傳統習慣,因此,為了傳統,她對他痛下殺手。

    有一件事對兩人有決定性影響,那就是買房。

    老芸與老巍從第一次上床前就相互發了結婚的毒誓,其程度之深令人贊歎,要是方便的話,兩人簡直可以手牽手去云南的苗寨,分別為對方種上不同的毒蠱,而把解藥分別交對方保存,幸虧他們沒有真這麼干,不然他們現在就會更加瘋瘋顛顛。話說回來,為了實現結婚這一誓言,兩人開始攢錢買房,要知道,對于很多人來講,在露天里結婚不太現實,現實的是,要有一所屬于自己的房子,這樣才好在里面想干嘛就干嘛,而對于房子,老巍尤為看重,他早在青年時期就十分浪漫,在我想到與一個姑娘隨便找一個地方鬼混一下的時候,老巍已經想到婚後可以拉上窗簾,抱著老婆聽著鄧麗君跳裸體貼面舞了,可惜,雖然法律上沒禁止這件事,但很多公共場所確實不允許人們這麼干,因此,”一定要有屬于自己的房子。”老巍這麼想。

    持有這一想法的老巍說服了老芸也這樣想,于是,兩人為了房子而戰,起先是擔任護士的老芸一人存錢,老巍大學畢業後,兩人便一塊兒存,兩人使用一個存折,比賽似地輪番把掙得的每一筆小錢往里存,他們看中一處平房,需一萬元,有了一萬元後,平房漲到一萬五,而當時的社會時尚告訴他們,平房不叫房,叫窩,而所謂結婚用的房子,至少應是一居室,因為一居室具有可以在自家大小便,用煤氣做飯等優點,于是,兩人再次鼓起風帆,全速向前,他們看中了一個老樓的一居室,需3萬元,他們攢到3萬元,房價卻漲到5萬元,于是,為了更快地攢錢,老芸跳出醫院,來到一家外國的嬰兒奶粉公司做推廣,老巍運氣不佳,連換幾個工作,越換越不對,就在這種情況下,兩人頑強地把錢攢到5萬元,此時,社會時尚再次改變,結婚用房一居室被視為不恰當,因為沒有孩子的房間,孩子睡在父母中間的生活方式突然被視為不道德,因為一至五歲被視為不應偷學性交的年齡,這個新發現標志著文明時代來臨,而”老婆孩子熱炕頭”的歲月一去不複返,于是,兩人便直奔兩居室,兩居室的老房價格為8萬,兩人完成目標時,社會時尚再次改變,老房作為新婚夫婦的住所已經不太恰當,因為老房的電線不能帶動太多電器,特別是夏天,空調無法啟動,而社會上已不再流行汗流浹背地性交之後,還得抓蚊子咬的大包,總之,為了夏天也能順利地性交,之後再美美地洗一個澡,兩人的要求再次提高,這次是新房二居室,當時標價20萬,這回他們再次墜入深淵,因為當他們攢到20萬時,20萬只能買郊區的房子了,為了進城上班,必須再買一輛汽車──至此,兩人已共同奮斗8年之久。

    于是,相對聰明的老芸覺出了苗頭不對,作為一個女人,她敏感地發現,她之所以總有種趕不上趟兒的感覺,是因為她站在了社會時尚的後面,盡管憑著一腔青春熱血,奮力追趕,可還是于事無補,時尚是跑在前面的人扔掉的破爛兒,如果把它比做一件名牌時裝,那麼穿到老芸那里已經成為漏洞百出的網兜兒,若想跳出這個圈子,就得干脆站到前面去,于是,她甩掉老巍,利用殘余姿色,嗅上一個有錢人,可惜,好景不長,有錢人早已與另一女人有約在先,而老芸發現,即使她擠掉那個女人,到頭來,她仍會被更年輕的姑娘擠掉,于是她知難而退,經過一年的摸索,老芸仍沒有摸清頭緒,最終陷入迷茫。

    對于老巍,事情可就壞透了,老芸背棄誓言被他看做是欺騙,于是老芸在老巍眼里成了壞人,但由于8年的相處,老巍不太相信老芸能突然變壞,于是他想之又想,得出結論,老芸不壞,而是犯了錯誤,只要改正,就可變好,而且老芸在外面吃盡了苦頭,也算是被強行懲罰了,社會派來一個陌生男人懲罰了老芸的背叛,說明社會風氣很正,但怎麼這事說起來就不是那個味兒呢?

    經過一番考慮,老巍在心里還是原諒了老芸,他認為她已受夠了懲罰,于是想撈她回來,對她網開一面,不計前嫌,不是有一句話叫”和好如初”嗎?

    于是他決定去找她,他准備聽她認錯後就原諒她,然後化干戈為玉帛。

    不幸的是,這件事對于老芸卻不一樣,她認為,老巍才是她所犯下的真正的錯誤,她甩了他,就是把錯誤改正回來。

    在這種情況之下,老巍去找老芸會有什麼結果呢?

    不聽我勸,他手捧鮮花,一次兩次三次欣然前往,卻被老芸當作一個無禮的人而拒之門外。這時,善良的老巍止不住悲從中來,幾乎不能自制,盡管很難,他不得不承認,自己完全想錯了,甚至自己的人生就是一個錯誤,而且,他已一錯再錯,直至錯無可錯。

    139

    于是,受到傷害、形單影只的老巍找到我,再次把希望寄托在我身上,希望我能為她弄到一個姑娘,以便再次受到傷害,起初,我給他喝龍徽干紅,聽憂傷而怨氣沖天的老爵士樂,讓他體會更倒黴的美國黑人的痛苦是多麼深重,等他獲得安慰、好點以後,我又給他聽白人的古典音樂,用以強調生活盡管差強人意,但受益者仍是人的心靈,老巍冰雪聰明,一下便從西洋音樂中聽到了生活的甜蜜,對過去的回憶非但沒使他回避痛苦,反倒使他決心再次一試身手,就像繆塞詩中所言,”在我舊傷的上面,還經得起更新的傷口。”

    介紹嗡嗡失敗並沒有讓他有什麼難過,相反,他覺得更有希望了,認為一定有比嗡嗡更好的姑娘在等著他,他認為只須呆在我那里,姑娘上門,自會有一個看中他,為此,他加倍地前來找我,並在我那里看藝術書、藝術片,接受藝術熏陶,我的飯局他每頓必來,並且跟著忙活,什麼去SOGO買牛排呀,什麼接送姑娘呀,事事參與,也許私下里,他認為只有具有藝術氣質的姑娘才能懂得他,別說,功夫不負有心人,還真有一個姑娘送上門來,那就是陸小青,一個與嗡嗡菲菲一起炒更的姑娘。

    140

    所謂炒更,就是深更半夜在歌舞廳表演,每晚稀稀拉拉跳上半小時的半色情舞,每位舞蹈演員便有100到150元好掙,這個價格是被外地來的野班子拉下來的,一但下來,就很難再漲上去,這對于專業舞蹈演員來講,是件悲哀的事,歌舞廳里的觀眾趣味決定著炒更所跳的舞蹈類型,當然,對于像嗡嗡菲菲這類姑娘,跳那種舞又容易又沒勁,在宿舍里悶得萬不得已才出去跳上一陣,于是在炒更的過程中,認識了陸小青,由于我與老巍常去接送嗡嗡,也認識了陸小青,一來二去,便常請陸小青到我那里吃飯,二來三去,老巍便套上了陸小青,剛混上的時候,兩人都很激動,從床上下來,往往老巍稱陸小青為張曼玉,陸小青稱老巍為黎明,時間長了,就用不著彼此客氣了,于是,老巍管陸小青叫孫悟空,陸小青管老巍叫豬八戒,總之,這件小事說明雙方的觀察能力都很強,要不昵稱怎麼用得那麼准確呢?事實上,觀察能力太強有時是不妙的,尤其這個能力被用來觀察對方缺點的時候。

    141

    但在98年中旬,情況還沒有急轉直下,我們一干人一團祥和,往往三個姑娘炒完更後,我們便接上她們,一起去吃宵夜,兜夜風,然後回到我那里睡覺,我們鋪上地鋪,看著藝術電影入睡,或是聽著古典音樂入睡,經常第二天中午才醒,老巍那段時間沒被開除真是奇跡,那一段,我的衛生紙與肥皂用得奇快,我們夜夜分頭亂搞,搞完便分頭洗澡,群居生活有個壞處,就是相互攀比,當然,不是比別的,而是比享受,飯要好吃,電影要好看,音樂要好聽,酒要好喝,茶也要好,(亂搞你一次,我也要一次,我覺得再這麼下去,一但三對人中一對通奸成功,消息傳出去,享受之風就會愈演愈烈,就會演變成你操我媳婦一次,我就得在你媳婦身上報複兩次,我還得回敬你四次,)幸虧我的錢耗光了,才及時地制止住了眼看著就要發生的荒淫無恥的生活。

    142

    要知道,做為一個無產自由文人,天知道那種自由是多麼地累,實際上,那種自由是在忙里偷閑偷出來的,一般水准的生活,本來寫劇本是可以維持的,但我那時差不多已寫滿100集劇本,對劇本的興趣實在是少得可憐,加之98年的劇本活兒少之少又少,加之我不肯接價錢低的劇本,加之我正寫著小說,以前又沒有存下錢來,總之,我的經濟狀況一塌糊塗。

    我相信,窮困催人頹廢,一旦步入窮困的泥潭,非有超人的意志,否則根本無法脫身,只能陷入走投無路的頹廢之中,而頹廢反過來又會加劇窮困的程度,使人潦倒不堪,直至最終,雖然我從小受過很多有關貧困方面的訓練,但那也沒有用,因為忍受貧困是不得已為之的辦法,與之相對,我倒是更看重從貧困中擺脫出來的辦法,可惜,這方面,我至今仍無所斬獲。

    143

    起先是借錢,我向老巍借,向別的朋友借,抓緊時間干出一兩個小活兒,把借的錢還上,然後是再借,再還,終于有一天,我厭倦了這種日子,于是在一個周末的晚上,當大家吃飽喝足之後,我斷然宣布,今天是最後一次活動,後面我要發奮寫作了。

    起初,大家有些驚奇,然後,想必是大家理解了我的苦衷,于是作鳥獸散,只有嗡嗡仍坐在沙發上,一個人有些無聊地看電視,就如同什麼事都沒發生一樣。

    夜里,臨睡前,我對嗡嗡說,我要寫作,需要一個人安安靜靜地寫,以後你別沒事就來了,除非特別沒事兒再來。

    嗡嗡點點頭,緊緊地摟住我,一夜都摟住我。

    144

    第二天,我一早起床,開車把嗡嗡送回團里,她下車時在我臉頰上輕輕親了一下,然後向前走了幾步,我正要倒車,嗡嗡回頭又沖我招招手,似乎有什麼話要對我說,我放下車窗玻璃,把頭探出車外,嗡嗡對我喊道:”老怪,你沒事兒可要來接我呀!”我點點頭,嗡嗡沖我笑笑,轉身走了,身後的雙肩背上掛著的小熊晃來晃去。

    145

    開車回來的路上,我自己的頭腦中也是恍恍惚惚的,不知自己將會如何擺脫困境,更不知從何做起,我把車停到樓下,上了樓,回到室內,我拉開所有的窗簾,讓陽光照進來,我茫然地在室內來回走動,頭腦中空空如也,甚至一瞬間會不知自己身在何處,有時,我認為我已做好安排,可想來想去,又不知到底安排了些什麼,我要寫作,可是寫些什麼呢?是打電話詢問有沒有劇本可接,還是孤寂地完成我的小說,還是做些別的什麼,我弄不清,我打開電腦,試著看看以前的劇本,剛看幾眼就惡心不止,看來重新撿回劇本來寫,確實讓我有些為難,我翻翻以前寫過的小說,進展撲朔迷離,令人十分費解,我左思右想,很難下決心做出決定,我堅持著,耗在室內,一直到中午,抽了一盒煙,喝掉大量茶水,一切仍是懸而未決。

    我胡思亂想著,從目前想到最近,從最近想到過去,又從過去想到未來,總之,我就這樣一路漫無邊際地想下去,奇怪的是,想著想著,眼下的事情倒被我丟在一邊了,我發現,我其實是在考慮我的以後,我相信,我的決定將會涉及我的前途。

    146

    有關我的前途,我想得介紹一下,當然,描繪個人的”前途史”十分荒唐,但為了清楚起見,我個人認為有必要在此提及。

    30歲以前,我很為自己的前途擔心,除我之外,還有一些人甚至比我還要焦慮不安,那就是我的父母,他們不僅擔心,而且簡直可以說為我的前途操碎了心,當然,曾有過種種關于我前途的設計,比如,數學家,比如,電腦工程師,比如,公司經理,隨著我混到30歲,我發現,所有關于我前途的種種想象全都土崩瓦解了,30歲以後,看來已無前途可言,這時,我才明白,所謂前途,不過是一種幻想罷了,它其實便是現實的代名詞──根本沒有所謂前途這種東西,只有現在、目前、現實,認識到這一點,在我的思想里,所有關于前途的謠言刹那間全都不攻自破,于是,一種”來日無多、及時行樂”的思想便趁勢乘虛而入,潛入到我不可救藥的頭腦深處,于是,我問自己,你需要什麼?

    答案令我十分吃驚──我發現自己非常迫切地需要金錢與美女,還有,我需要一點認識這個世界的好奇心──還有,還有時間,還有自由,然後呢?我就說不出來的了。

    147

    于是,在98年,我再次為我的前途操心,我搜索枯腸,冥思苦想,卻得不到答案,甚至重又看起了哲學書,我可不是當一門學問看的,而是當一種決定人生方向的參考書來查閱,看看里面有沒有投機取巧的竅門,我開始查閱各種學說有關人生意義的闡述,看看能不能把追求人生意義與某種職業結合起來,答案十分明顯,或是當哲學家,或是出家當和尚,兩者對于我都不合適,哲學家的水平我不具備,和尚的水平我又看不上,于是我轉而尋求別的答案,事實上,我再次陷入一年一度的精神危機之中,可恨的是,一旦我肉體的欲望得到了滿足,這種精神危機就會突如其來地爆發,且一而再,再而三,特別令我討厭,這真是生而為人的悲劇!

    148

    關于前途,最後是羅素的一席話令我茅塞頓開,他說:”我發現,在任何一點上超出常人都是令人痛苦的,最好的生活莫過于當一個運動明星,或是導演。”是啊,我拼盡全力,在任何一點上也無法超出常人,這倒讓我省了受天才的洋罪,我天賦一般,不可能有什麼對人類有所影響的工作可做,當然,我是嘗試過的,我研究過數學、哲學、物理學之類我認為意義十分重大的學問,發覺倍感力不從心,在數學上,我偷下的功夫最多,結果也最令我失望,除了發現自己是個廢物以外,完全沒有別的發現,于是,我陷入絕望,這種絕望令我十分不好受,看看周圍人,也是一副渾渾噩噩的樣子,我自己呢?

    到了此時,我才認定,我就像一個與人正當比賽無法取得勝利的劣等運動員一樣,只好靠耍花招混日子了──此刻,羅素的話對我來講,如雷貫耳,皓月當空,令我十分受用──我聲明一下,我本是一個想要做點實事兒的人,但我的天賦不允許我做非分之想,只好向世俗生活看齊,運動明星我是沒戲了,看來導演值得考慮,如果沒人反對,我想我也應利用我的小小才能,干點能使我的生活條件有所起色的事情,我有個朋友當導演,順手牽肥羊,摟草打笨兔子,輕而易舉地便掙到金錢,搞到美女,于是我當即決定學他,我看了十幾本外國著名導演的自傳,除伯格曼以外,我認定其余的什麼布努艾爾,什麼庫布里克之流,全是大老粗,連傳記都寫得與大老粗同出一轍,伯格曼的自傳至少有點文學性,其他人呢,寫自傳全像是小學生作文,字里行間還為自己年輕時調皮搗蛋沾沾自喜,完全是一副欠家教的小混蛋的架勢,像波蘭斯基這種混混,除了成為什麼國際導演,竟能得到金斯基這種絕色美女的歡心,並把其收為傍肩兒,霸占多年,真是走了大運!我越看越生氣,同時,也饞得我差點流出口水,于是,我決定研究電影這種東西,准備用來弄到金錢美女,我想,這總比連偷帶搶地強吧,雖然不能使我良心安甯,但是──畢竟,利用藝術行騙總比赤裸裸地生騙更叫人放心,何況那麼多人都圍著搶這碗飯呀──以前我認為藝術不過是一種類似騙術似的嘩眾取寵的玩藝,現在我不得不認真對待它了。

    我對自己一通分析,得出結論,大概我就是那種理想未遂,只得退而求其次的人,但面對現實,我也算得上勇敢,不就是胡混嘛!

    149

    這里我要說點題外話。

    關于人生意義,關于追求真理,我也有點想法。

    我一度認為,世上沒有什麼深不可測的真理,真理不管多麼艱深,都是可以講清的,只有謊言和胡說八道才是深不可測的。

    按我的想法,世上只有一種學問是著點邊際的,那就是數學,因為無論我看何種書,都有種四六不靠的感覺,我是說,那些多而雜的破書作者往往像我一樣糊里糊塗,卻裝得比我要煞有介事得多,我看一種想法表達是否完備,先是從清楚准確這一角度來看,當然,這方面首推數學書,要是沒有數學,牛頓的想法說出來也能讓我笑掉大牙,什麼”力既是起因,又是結果”,這是什麼邏輯嘛!在恰當而精確地描述事物方面,數學明顯地具有優勢,在數學方面具有天賦,在我看來就是在清楚與條理分明方面具有天賦,這樣的人實際上是不多的,多數號稱喜歡追求真理的天才或大師是靠玩玄的在世上混,他們在我眼里恰如其分的稱呼應該是傻瓜糊塗蛋。

    因此,我在骨子里對數學不行的人很看不上,這也許會被視為偏見,但卻是我的經驗之談,在對哲學書的閱讀中,我發現一個小秘密,沒搞過數學的人表達一般都十分混亂,有的甚至叫人摸不著邊際,他們的強項不是把事情講清楚,而是把事情弄得一團亂麻,于是我得出一個結論:沒搞過數學的人不可信。另一結論是:在人類的所謂知識范疇內,數學討論也許是惟一接近真理的討論,至少,數學上的討論有個明確的語境,在此之上的討論便會有點確定性,而漫談式的知識則連起碼的語境都不具備,說那些天書是通篇鬼話、一派胡言完全不必冒任何風險。

    150

    順便提一句,我所有真心喜愛真心敬佩的人,都在數學方面有所建樹,或者有點修養,因為眾所周知,數學是一種艱苦的理想,是人類有史以來最可怕最艱巨的發明,你從數學里看不到一句抱怨或者訴苦的話,實際上,每行公式都是用最痛苦的血汗和最高的才智凝成,它准確、簡潔、有力而誠實,與卑鄙奸詐欺騙完全格格不入,數學家的爭權奪利與眾不同,其中最惡心的一幕我也能接受,這是我在看完數學史後得出的結論,數學不同于任何一種人類的語言,它只與最完美的心靈或者大自然對話,而與什麼福祿壽無緣,有一天,中國足球隊得了世界冠軍,我只會感到這個民族又干了一件嘩眾取寵的事,而要是中國人里出了一個高斯那樣的人,或者誰能像牛頓、萊布尼茨那樣發明了微積分那樣有用的數學,那麼,我簡直就會覺得這個種族還有藥可救,至于出一萬秦始皇,一萬個魯迅,一萬個張大千,一萬個楊德昌,一萬個孔丘,一萬個阿炳,一萬個司馬遷,我都覺得不過是小菜一碟,我可不是口出狂言,我有一萬個理由支持我的想法,最起碼的,地球爆炸前夜,要是人類無法擺脫這件事,那麼它可以把數學制成光碟發布到宇宙中,也算是人類生存的一點價值而聊以自慰,外星人也可看得懂,至于它的什麼曆史啦,政治啦,藝術啦,經濟啦,什麼對永生的理想啦,我看往垃圾堆里一扔算了!當然,與數學有關的邏輯啦,音樂啦,物理啦,哲學啦,我看沒准兒可以幸免,作為數學的附件搭著甩出去也算過得去,不太丟面子──這是人類頭腦清楚過的證明。至于別的東西往宇宙里亂扔,那可就是家丑外揚、亂倒垃圾的野路子了,對于這種路數,我不同意。

    這可是我的心里話,不幸的是,我數學未遂,未能靠向人類的精華,只好在市俗生活里做布朗運動,從一個零蛋到另一個零蛋地瞎混,之所以這樣,我琢磨著可能是由于我從小受的是理想主義教育,加之我染上了北京人的習氣,把我弄成要麼干成大事,要麼干脆胡混一氣,不管怎麼說,我就這麼個姿態,改也改不了,甭說別人,就是連康德我都看不慣,在哲學界,他可是個大人物,寫哲學書都不屑于舉例子,說是給專業人士看的,用現在的話說,就是給話語圈子里的人看的,做為門外漢,我看了幾頁,反感頓生,無名火起,擺什麼臭架子!要是搞抽象,干嘛不搞數學去!數學是人人都可學習的,人人都可看懂的,而老康德不過是用德語繞來繞去兜圈子,什麼四種二律背反,什麼亂七八糟的!用他來總結!去試著解決解決數學上的悖論去!不幸的是,我讀了他的傳記,也開始轉而同情他,答案找到了!真是天賦不夠,雖然他寫了不少關于自然科學的科普讀物,努力裝出一副熱衷自然科學的樣子,實際上,他也只能是愛好而已,因為從年輕時起,他數學就不行,甚至比他的同學還要差,弄不好還不如我,一個不幸的苦孩子,只好玩命寫上千頁的廢話來搞什麼哲學,什麼批判,但是,誰肯相信呢?康德一生在哥爾尼斯堡度過,雖然生活中保持恰當的低調,也許他內心真的知道自己是怎麼回事,所以才不太好意思瞎張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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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2-6 13:44:59 |只看該作者
正文 151-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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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哲學和數學,我還有話要說。

    我從數學家與哲學家傳記里得知,隨便一個什麼數學家,在人到中年,天賦已盡,希望得到金錢美女與名聲時,順手搞搞哲學,就能搞出點名堂,再混混,沒准兒還能混成一個社會活動家,名利雙收。但一個上等的哲學家,就是拼上小命兒,要想轉搞數學並做出點小貢獻,兩個字──難啊!這一點上,就連柏拉圖都成了不幸的反面教材來印證我的觀點。

    這說明,從才分上看,搞數學的確需要更大的才分,當然,偉大的心靈也必不可少──至于文學家嘛,那就更甭提了!歌德在戰壕里還發奮研究什麼”顏色學”呢──現在大家知道了,他搞的那些汙七八糟的東西是多麼地不堪入目,要不是對自然科學假充內行的叔本華在他的書里提到,我簡直就不知道原來歌德也是個笨蛋。

    總之,對于笨蛋的作品,我不信任,也因此,一下子,便把他們與我拉近了許多,我發現,原來世上說實話的人真是太少,原因同時也找到了,無論什麼說謊者,都與我一樣面臨同樣的困境,說謊者的悲哀在本質上都在于一點,那就是──能力太差!

    弄清楚這一點,我還真有點吃驚,吃驚的原因在于,首先,我從未在誰的書里見過這樣的話,在談到自己的能力時,多數人采取避而不談這種最可惡的謊言形式,少數人談到,其中卻多數令我感到惡心,因為他們大多自誇具有什麼天賦,只有極少數人談到點子上,卻又閃爍其詞,還婉轉異常。想想其實道理很簡單,不說謊的意思就是要客觀地描述事物,而做到客觀,是極難的,比如說,說星星是一個小亮點,對于某些人來講,就算是沒說謊,因為他至少沒把星星說成是一個不發光體,但是,弄清楚星星是什麼東西,那可就難了,要不是發明了望遠鏡,沒准兒現在還有人把星星當成天上的鑽石,等著它掉下來發筆意外之財呢!話說回來,就是有了望遠鏡,弄清楚星星上面有些什麼仍不容易,說出星星的發生發展毀滅的過程那更是難上加難──也許兩千年以後的人類能辦成這件事,但是,兩千年以前的人呢?他們明明在胡蒙亂猜,卻顯得煞有介事,而且不加上三個字──我推測。

    可氣的是,沒有人說出這樣的話,沒有人說出”我由于能力太差,無法說出真話”,倒是看到不少人在亂埋怨,什麼曆史局限性啦,什麼條件不好啦之類,什麼不夠真誠啦,完全文不對題!甚至還把說出真話的人往火刑柱上做燒烤,我從里面竟能聞見人味兒!

    148

    對于胡說八道的例子,我倒是知道不少,甚至俯拾皆是。

    這方面我要提一提中國古人,有一陣兒,我想學學國學,5000年里頭總得有點什麼值得一看的東西吧?我買來幾本古書,一翻便翻到老子,我看到他大言不慚地說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這種胡話來,而不提出任何證明或解釋,仿佛是說出某種真理,真叫人受不了!可氣的是,你根本弄不清他在講什麼,是講存在,還是講數學,還是講繁殖,還是別的什麼,另外,莊子的鯤鵬之志也令我如墜五里霧中,不明就里,對于這種感悟型的人來說,叫他們在一個判斷句或陳述句之後加上因為二字,那是比登天還難,那神態分明在說,我就是這麼一說,你就是那麼一聽,聽懂了算我的,聽不懂算你的,你愛當真就當真,不愛當就別當,什麼路子呀!更可氣的是,就這麼一類人,居然還有不少信徒,覺得他的話深不可測,其實,如我所言,只有胡說八道的謊言才是深不可測的──說到這里,我不禁要感歎,什麼中國古代哲學家呀,說是中國古代騙子手還差不多。

    當然,翻幾本古書後,我也踏實了,幸虧在國學上沒有什麼造詣,要不然,在里面浸淫久了,恐怕只好成為中國當代騙子手了。叫我欣慰的是,我及時懸崖勒馬,一腳刹車──一句話,為了免受不良教育,我再也不白花錢買這類書看了。

    153

    話說回來,我主意已定,決心當個導演,以此職業來虛度我的人生,但是,即使想當導演,也不是說當就當的,用別人的話講,叫做”那得爭取才行”,那就爭取吧。什麼叫爭取?就是與別人一起爭著干拍戲這件事。怎麼爭呢?路數我是清楚的,首先,你得先有一個劇本,其次,你得使制片人,也就是能弄到錢的人認為你的劇本有利可圖,這樣他才會讓你把劇本拍出來,比起一般導演來,我認為我具有一點優勢,那就是會寫劇本,所以起步容易一點,但同時這也是我的弱點,導演一般自己不會寫劇本,他得從編劇或作家手里騙得劇本,于是第一步便直奔主題,我說的主題就是那個”騙”字,先騙劇本再騙錢,騙劇本等于騙錢之前的訓練,而我呢?寫完劇本之後就會抓瞎,不知如何才能蒙到錢,當然,這我也不怵,慢慢來嘛。

    154

    說干就干,我開始寫一套20集連續劇,同時開始拉片子,也就是逐幀放映一些成功的影片,以便看清拍攝畫面的布光、空間關系,人物關系,鏡頭的運動,剪接原則以及其他一切與拍攝相關的瑣碎事情,這種事,我在開始寫劇本時就干過,我說過,對于技術類的東西,我很擅長自學,像導演技術這種小技還真難不倒我,不就是貼著故事拍嗎?事實上,沒有人比編劇更懂得自己的故事了,不幸的是,也沒有人比編劇更不擅長四處弄錢了,因此,在一開始寫劇本的時候,我就面臨一個奇怪困境,那就是,寫完後怎麼辦?對于這個問題,我的辦法是不去想它,管它呢,先寫完再說。

    155

    劇本寫作似乎在一夜間就轟然開始了,我寫得很瘋狂,廢寢忘食,通宵達旦,我把生活分成兩部分,一部分用來看電影,一部分用來寫劇本,除了有關電影的書籍,我很少讀其他書,我腦子里塞滿了各種劇情,有時興之所致,還為某場人物與空間關系複雜的戲畫上幾十張草圖,用以研究如何拍攝清楚,我說過,我擅長自己與自己做游戲,沒有別人參加也能興致盎然,一連幾個星期,我像得了某種熱病一樣,偏執于自己編的故事中,除此以外,我對什麼也不感興趣,就這樣一路寫下去,很快就寫完了5集戲,我松了一口氣,停了一天,忽然間,我意識到,我是在為一個幻想工作,甚至在為羅素的一句話而工作,這是可笑的,但再可笑的事一旦啟動,我就會感到已經為此付出了勞動,就無法收手,我捫心自問,這樣干下去行嗎?最壞的結果是什麼?最壞的結果的是,我將付出一年的時間寫出一套劇本,但沒有人同意讓我拍攝,也沒有人要買下它,它會成為一摞厚達300頁的廢紙,這個結果頃刻間讓我變得憂心忡忡起來,更憂心忡忡的是,我的生活費已經再次用盡,除了借債,似乎無路可走,在我寫自己的劇本期間,我不想接劇本,那樣會過多地耗掉我的精力與時間,但是,錢怎麼辦?

    156

    解決這件事的是我的父母。

    兩天後,我接到父親的電話,說母親想念我,希望我回家看看,于是,我回了家,在母親進廚房做飯時,與父親談起我的近況,父親靜靜地聽完,然後拉開抽屜,從里面拿出3000元,對我說:”以後你每個月回一趟家,看看你媽,生活費就從家里取吧。”然後,父親把錢塞給我,從而把我拉出火坑,在我的人生經曆當中,父親多次這樣把我拉出火坑,有時是100元,有時200元,有時10000元,總之,很多問題就此迎刃而解。這的確是件不可思議的事,事實上,不知出于何種原因,我總是能從家里獲得幫助,這是我十分不情願的一件事,但它總是發生,一而再、再而三,而且偏偏是在那些關鍵的時刻,這讓我能夠在一個很小的范圍里隨心所欲,過著近乎任性的生活,我不知別人是否有類似的經曆,但就我而言,從父母那里獲得幫助,多數時候使我感到深深的羞愧,我認為那很不應該,卻又別無它法,父母毫無條件的寵愛令我不安,但卻讓我感到一種異樣的安全,是的,家,那是毫無條件的寵愛,那是只要條件許可,就會有求必應的地方。

    157

    與父母吃完飯後回來,我豪情萬丈,一路上把車開得飛快,冥冥之中,似乎一切都已注定,我產生一個念頭,這個念頭很快變成一種願望,而願望能否實現對我其實無關緊要,關鍵是,為了那個願望,我會忙碌起來,做下去,不停地做下去,把我生命中的時間填得滿滿的,這樣我才可以號稱”充實”,至于做的是什麼,如何做,有無意義,那是次要的事。

    但是,我知道我在做什麼,我想拍戲,我想通過拍戲擺脫孤寂,我想從精神世界里逃離,我想混入人群,我想從我的書房中走出去,我想有人給我打電話,催我工作,我想見一個又一個的人,我想與更多人就事論事地說話,而不是成天翻看著一摞摞的書本,聽寫書的人說個不停。

    158

    在我的概念里,那些與別人利益發生沖突時,甘于犧牲自己利益的人是好人,那些寂寞地生活,不為人知地努力工作,並成功地完成自己工作的人是好人,那些過著與自己身份相符、恰當地保持著自己的尊嚴的人是好人,而自己一無所長,對別人評頭品足,以一當十地誇獎自己、向別人吹噓自己的人是壞人,敢于臉不紅心不跳地接受誇獎的人是壞人,喜歡不符實的名利的人是壞人,自從我打算當導演的那天起,私下里,我就認定了若想成功,就必須橫下心來變成壞人才行,事實上,變成壞人也不容易,得找機會,得鑽營,得說大話,得虛偽,得不顧臉面,得狡猾透頂,這需要一點一點地學習,總之,這是一條艱苦的道路,其難度絲毫不亞于做一個好人。

    我認為,做導演,成功的標志就是出人頭地,就是搶到名利,就是要得到電影節的獎狀,就是要拍大片、掙大錢,就是要讓別人注意,讓別人愛看,一句話,就是要嘩眾取寵,若能成功地嘩到眾取到寵,那麼,他就可以被寫進電影史,而電影史里的人,在我看來,大多是壞人,為了能與壞人平起平坐,我不惜把自己也變成壞人,我喜歡爭強好勝,我就是這麼一個性格,就是有這麼一種激情,明話告訴你吧,我就是那種為了能夠參加搶劫,不惜把自己身上的錢全部扔掉的糊塗蛋!

    159

    也許我的決定是個錯誤,這一點,從一開始我就有所意識,但一個錯誤的開頭往往並不顯現出錯誤的全貌,是對是錯,非得經過命運的撥弄才可水落石出,我的劇本繼續進行,這期間,我接到一兩個嗡嗡打來的電話,她問我寫得怎麼樣,我知道,除此以外,她更想問的是什麼時候能與我在一起,嗡嗡十分懂事,不向我提任何要求,只是婉轉地告訴我,要是路過她那里去看看她。

    我去看了她,我們一個月沒見,嗡嗡猛然間看到我出現在她面前,顯得有點陌生,我拉住她的手,讓她坐在我旁邊,與她貧了幾句嘴,就像對上了暗號,嗡嗡眨眼間便向我撒起嬌來,她一會兒坐在我腿上,一會兒又繞到我身後抱住我,一會兒,她揪揪我的頭發,確認出我還是那個跟她逗了一年多的老怪,于是,賴勁兒也上來了,我帶她出去吃飯,她邊吃邊眼珠四下亂轉,觀察我的神情,看我是否願意帶她回家,我問她:”你明天有排練嗎?”

    ”沒有,我們這星期什麼事也沒有!”

    ”晚上炒更嗎?”

    ”不炒,我不愛炒更,亂哄哄的,沒意思!”

    ”那你跟我回去吧。”

    ”好吧!好吧!”嗡嗡迫不急待地說。

    160

    我開著車,嗡嗡坐在我旁邊,我們先去位于賽特旁邊的山姆叔叔快餐店去買了10個蛋塔,那是嗡嗡十分愛吃的一種小蛋糕,是所有糕點里最便宜的一種,嗡嗡愛吃的東西大多十分便宜,可以說,她對奢侈生活缺少興趣,她喜歡那種普通生活的溫馨勁兒,對她來講,紮在一個小飯館里與坐在一個大飯店里沒什麼兩樣,無非是環境不同而已,面對飯店里30塊錢一筒的聽裝可樂,她的評價是”不值”,這表現出她質樸而實際的一面,這與我的觀點十分吻合,借助豪華來抬高身份,我認為是人類的虛榮心在等級制上面的體現,這方面走得遠的往往是正在向上爬的那部分人,”實用”往往被視為貧窮的象征,而”無用”則是一種富裕生活的審美情趣,昂貴的餐廳飯桌上往往會擺上一瓶鮮花,不僅使桌上放置盤子的地方被占椐,而且也使飯桌上顯得不簡潔,但人們樂意使自己認為,方便不方便是次要的,重要的是,在鮮花下吃飯與眾不同,當然,富裕閑暇的生活方式自有其漫不經心的可愛之處,似乎理所當然地高人一等,不幸的是,對于窮人,所有的樂園都是關閉的,因為缺少與之相配的教養與習慣,一般情況下,窮人以引人注目為榮,因為那會使自己顯得重要,盡管他們從未真正重要過。

    161

    買完蛋塔,我與嗡嗡便一路回家,嗡嗡抱著她的蛋塔,眼睛半睜半閉,聽著錄音機里放出的音樂,有時她跟著哼上一句,更多的時候,她悄無聲息,我們到了家,嗡嗡進門換上一雙拖鞋,走進廚房,把蛋塔放進冰箱,回到餐桌邊,熟練地插上電熱水瓶的電源開關,然後坐到她最常坐的位置上,打開電視,並招呼我過去,我坐到她旁邊,她把雙腿搭在我腿上,然後眨眨眼睛,打了一個哈欠,對我說:”老怪,我有點不舒服。”這是她撒嬌的前奏。

    ”怎麼啦?”

    ”我頭疼。”我起身從藥箱里找出百服甯給她:”等水開了吃。”

    ”胃疼。”我給她雷尼替丁:”一起吃。”

    ”耳朵也疼。”我正要說什麼。

    ”嗓子也疼,”她說,看著我,伸出手臂,做出一個要我把她抱起來的姿式,”老怪,抱抱,抱抱嘛──我渾身上下哪兒哪兒都不舒服!”我知道,她在忍著疼痛向我撒嬌,這是她排解痛苦的萬靈藥。

    162

    嗡嗡的確哪兒哪兒都疼,治好了這兒,那兒就會出問題,總之是按下葫蘆起了瓢,在她不舒服的時候,特別希望我能與她在一起,她喜歡我注意她,注意她的一舉一動,她想喝水的時候,如果我恰巧把水端到她面前,她就會十分高興,往往會抱住我的腰跟我說個不停,至于說什麼,並不重要,重要的是,嗡嗡在表現她的高興,而在她無聊的時候,如果我能與她說說話,那麼她也會高興,盡管她仍會對我說:”我覺得什麼什麼都沒意思。”

    163

    ”老怪,你掙到錢了嗎?”

    夜晚,我與嗡嗡坐在地板上,喝著擺在一把椅子上的茶水時,她問我。

    ”沒有,我以後一段時間也不會掙到錢。”

    ”那要多久才會掙到呢?”

    ”也許一年,也許兩年,也許三年,我不知道。”

    ”那麼,老怪,你是不是會很窮呀?”

    我點點頭。

    ”老怪要窮啦,老怪怕嗎?”

    我搖搖頭。

    ”沒關系,錢多就多花,錢少就少花,沒錢就不花。”嗡嗡這麼安慰我。

    我把茶壺里的茶分別倒進我們兩人的杯子。

    ”老怪,你怎麼不愛說話了,是不是不高興了?”

    ”沒有。”我說,然後站起來,”我要去寫東西了,你想看電視就看電視,不想看就睡覺。”

    ”你不睡嗎?”她問我。

    ”我睡不著。”

    ”那我也不睡,我要跟老怪一起睡!”

    ”那好,你自由活動吧。”我走向我的書房。

    ”老怪,”她叫住我,”我想看電影,你幫我挑一個好嗎?”我走到書架邊上,從一摞摞VCD中挑出兩個片子,遞給她,”拿去吧。”嗡嗡接過來,走了,我聽到她小心地把通向書房的門廳門關上,把自己關在廳里。

    我關上書房的門,坐到我的電腦邊,陷入一片寂靜之中。

    164

    別以為我寫著寫著嗡嗡就能像杜拉斯那樣重新獲得對舊日情人的愛情,杜拉斯那種筆淫犯叫我討厭,往好里說是寫作時頭腦不夠清楚,無病呻吟,往壞里說就是驚人的嬌揉造作,我認為,滿嘴美好與滿嘴噴糞都是藝術的大敵,因為那樣會失去作家對所描述事物的客觀性,但是,誰能指望從作家那里獲得客觀的敘述呢?羅布-葛里葉倒是看起來客觀,那是在他寫一些荒誕不經的事情時發生的,當然,還有更次的,像《蝴蝶夢》的作者杜穆麗埃所做的那樣,荒誕不經的事情寫起來也能飽含深情,叫人讀起來真有如蒼蠅在喉,這種在可笑方面遙遙領先的名著我可寫不來,是的,我能回憶起嗡嗡,我相信我的記憶力,但我不會相信隨隨便便就能把記憶力粉飾得完美無缺的情感,我盡力穿透情感布下的謊言,不幸的是,我感到我沒有成功,我無法成功,我無法控制我的情感,它來無影去無蹤,我與我的情感打著艱苦的游擊戰,這叫我疲于招架,叫我對過去的真相的回憶殘缺不全。

    165

    記憶的碎片,幻覺的碎片,想象力的碎片,曾經有過的生活場景,曾經發生過的事情,如鯁在喉、不吐不快的經曆,我不相信,我很難相信,我一點也不相信。但我仍要提及它們,那是一些紛亂雜遝的線索,我已不再想把它們編織成令人滿意的樣子,我不能那麼干,那樣不誠實,不好。

    是的,過去的時間,似曾相識,無法忘記,可那些倒底是什麼呢?

    我想,那是關于嗡嗡的事情,它涉及柔情。

    是的,柔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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