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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文化] 凱達格蘭族-社群聚落與空間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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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12-15 19:21:18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社群聚落與空間

平埔族的傳統聚落景觀的最大特點是小型非固定性集村。大部分的平埔族聚落不大,根據陳第《東番記》內文:「東番人…種類甚蕃,別社人,社或千人,或五、六百人」事實上,除了臺南附近的新港、大目降、目加溜灣、蕭攏、麻豆等五大達社聚集人口超過1,000人以上,甚至達到3,000人外,平埔族每一族社的平均人口僅約250人至300人之間。以1650年(清朝永曆十年)的噶瑪蘭族為例,人口最多的奇蘭武蘭社人口僅約840人,其餘各社人口大概是100至200人之間,甚至有一社的人口僅50人左右。

平埔族這種小型集村的特色,清人夏之芳於《理臺末議》記載:「臺灣歸化土番散處村落,或數十家為一社,或百家為一社」外,各社之間交集甚少,益顯陳第觀察的敏銳。平埔族的小型非固定式集村的形成,主要原因是平埔族係採游耕游獵民族,採行旱田農耕。所謂旱田農耕,係指不使用犁耕與施肥,視地力減退情形,易地耕作的農耕法。採行這種農耕法,勢必時常遷村,以應實際需要,而遷村則成為他們一種生活方式。

平埔族這種特殊的生活方式,張燮(1617年,萬曆45年)《東西洋攷》記載曰:「居數世一易地,乃汙其宮而埋於土」。陳夢林《諸羅縣志》則對平埔族人的聚落更具體詳盡:「番社歲或以為不利,則更擇地而立新社以居。將立社,先除草裁竹,開附近草地為田園。竹既茂,仍伐木誅茅。室成而徒,醉舞酣歌,互相勞苦。先時,舊社多棄置為穢墟,近則以隔漢」(潘英,1996)。

位於現今臺北縣三貂地區的考古遺址,以及傳說和文獻中曾提到凱達格蘭登陸與幾度遷移的狀況做一簡介,可以了解該地區的凱達格蘭族先民的生活空間。

登陸地區
根據凱達格蘭族的鹽寮遺址、仁里遺址(現臺北縣貢寮鄉)所在的石碇溪口和雙溪河口之間,可能是該族登陸的地點,以及第一個落腳居住的地點(時間約在距今1000年前)。

在凱達格蘭族的登陸傳說中,八里坌(原社在今天的臺北縣八里鄉,後來遷到淡水)、雷裏(今臺北市東區)等社是在北海岸登陸,北投社則是在深澳(現今的基隆市)登陸,後來向內陸發展;只有三貂社的傳說,很清楚的說明他們是在澳底登陸。伊能嘉矩就是將凱達格蘭與噶瑪蘭的登陸傳說、風俗、語言等逐一做比較之後,認為三貂社是臺北及宜蘭兩地區平埔族的「第一形成地」(最早的根據地),所有的部落皆由此分出,再陸續向外發展。

蕃仔山地區
(一)核四廠遺址
約在清代中晚期,漢人進入本地區後,迫使原住民自海岸遷移,並零散移居至山麓、丘陵,同時也改變了生活型態。

此外,山麓及丘陵部份勘查所得之橄欖樹、舊房舍區,依據相關出土的青花瓷,認為其年代在清代中葉之後,甚至可能晚到清末、日治初期。再依據林勝義先生轉述之口傳來看,該地區為三貂社區晚期的活動及居住空間。

平原部份經過初步的地表調查,在核四廠No.1地點發現已經受到擾亂的煉鐵遺跡,出土的鐵渣、煉爐殘片、板岩片,其型式與八里的十三行遺址之煉爐相近,鐵渣成分則尚未分析。在核四廠No.2地點,發現漢人製造的陶瓷文化層,年代約當清代中葉或稍晚,出土遺物主要為青花瓷及帶褐色、醬色釉硬陶片。在核四廠No.3地點,也發現與No.2地點相同的文化堆積與遺物(劉益昌,1994)。

雙溪河口地區
(一)舊社遺址
應該以舊社遺址為中心,考慮族群在雙溪河口及鄰近平原移動的情況,及其背後的因素、生產型態及對外關係。

(二)海洋與河口文化
雙溪河的出海口處現名黃金海岸,昔日稱作「三貂灣」。三貂灣的範圍從東北三貂角,一直向西延伸到鹽寮、澳底、鼻頭角一帶。從前凱達格蘭族就住在三貂灣的海岸地區,整個雙溪流域皆為本族群的生活領域。舊社是清代早期族人的居住區域,在日治以前,部份族人就陸續遷至雙溪河南岸的新社,從此就以新社、舊社合稱三貂社(黃美英,1996)。


建築類型



根據史料,居住在臺灣平地的平埔族群,住房因地理環境的差異而有所區別,但以架梯而入的干欄式建築最為常見,許多學者認為干欄式建築形式是平埔族傳統住房的主要形式。因為臺灣地區盛產竹、木、茅草,所以平埔族群建房的主要材料為竹、木及茅草等。

提供屋主居住的住房外,許多村社還有田寮及公廨等輔助性的建築。田寮主要用來儲藏食物,在農耕比較發達的風山八社比較常見。根據黃叔璥《臺灣海使摘錄》卷七《番俗六考》中:「儲米另為小室,名曰圭茅。或方或圓,或三五間,十餘間毗連,亦以竹草成之,基高倍于常屋。下木上簟,稱谷于上,每間可容三百餘石。正供收入,遞年輪換。夜則鳴鑼巡守,雖風雨無間也」(羅春寒,2008)。

主屋
目前傳統的平埔族居屋已經不在,但可以根據史料中獲知平埔族的建築形式。根據陳第《東番記》云:「伐木構屋,茨以茅,廣長數雉。」其續數雖然簡略,但陳第仍是最早注意到平埔族的居住情形。關於平埔族的住屋情況之史料文獻另有數則,以下列舉數篇:

根據《巴達維亞城日記》:「彼等所住房屋,離地面五、六呎,以該地多出產之竹材築造,外觀頗美。…彼等住屋內宛如倉庫空虛,無家具,除敵人首級及骸骨外,一無所有。」(臺灣省文獻會,1970)。

番屋,高地四、五尺。深狹如舟形,前後無所間,樑柱皆畫五采。時刻灑掃,地無點塵。屋後多種椰樹、修竹,暑氣不能人(林謙光,1684年)。

番室仿龜殼為制,築土基三、五尺。立棟其上,覆以茆,茆簷深遠,垂地過土基方丈,雨暘不得侵,其下可舂可炊,可坐可飲,可坐可臥,以笨車、網罟、農具、雞栖、豚柵,無不宜。室前後各為牖,在脊棟下,緣梯而登,室中空無所有(楊龢之,2004)。

番舍形如小帳房,開門於橫脊,鞠躬而入。夫妻、子女團聚一堂,…南社、東西螺、新港、蕭攏、麻豆、目加溜灣數社規模壯敵,封土墩為址,作室於上;昂其前可五尺,門架木橫以人。大者廣五丈,深十丈許,如余皇;中柱以喬木、樑椽、四壁悉材篔蕧。左右前後門戶疏通,覆以茅茨;剪灑絕塵;前施丹,竟可以畫舫額之。…南崁以上諸番,或架木以板為屋,形如覆舟(陳夢林,1717年)。

其房屋則以木鑿空倒覆為蓋,上下貼茅,撐以竹木,兩旁皆通小戶;前另逐一間,號北投口(陳淑均,1852)。

公廨及其他附屬建築
除了主屋之外,平埔族為配合生產活動、防禦外敵及婚俗等風尚,另有特殊的建築物,其中重要者有公廨、貓鄰、禾間、田寮、望樓等。其中公廨是平埔族人群社中集體議事或供未成家的青年所居住的場所。在清代初期,平埔族群各社的通事常常以公廨作為自己的住房和辦公的場所,其公共場所的性質也逐漸開始改變。根據陳第的《東番記》,已注意到公廨的特殊性,曰:「族又共產,區稍大,曰公廨;少壯未娶者曹居之,議事必於公廨,調發易也。」關於平埔族的公廨及其他附屬建築之史料文獻另有數則,以下列舉數篇:

居室外,結茅為禾間;番喜禾,股名之也。竹木交加,疊空而起,離地數尺如小樓;貯粟其上,以避蒸濕黴腐。視田盼高敝地,結數椽為憩息之所,蔭以竹木;收穫時,寢食其中,曰田寮。社中擇公所為舍,環堵修竹,敝其前,曰公廨(或曰社寮)。通事居之,以辦差遣(陳夢林,1717年)。

麻達夜宿社寮,不家居;恐去社遠,致妨公務也。…未嫁者另居一舍,曰貓鄰。…男女未婚嫁,另起小屋曰籠仔,曰公廨;女住籠仔,男性公廨。娶婦贅婿,則另室而居。…社四圍植竹木,貯米另為小室,名曰圭茅;或方或圓,或三、五間,十餘間毗連,亦以竹草成之,基高倍於常屋。下木上簟,稱谷于上,每間可容三百餘石。…女方構屋獨居,番童有意者彈嘴琴逗之。…意合,女出而招之同居,曰牽手(黃叔璥,1722年)。

設立一公所,名曰公廨,有事則集。…未婚娶者,夜宿公廨(蔣允焄、徐德峻,1764)。

綜合上述可知,平埔族各族因其居住的自然環境之差異,在建築房屋所使用的材料和形態構造上,都可發現有區域別的差異。平埔族的主屋,無論南北,皆「夫妻子女團聚一堂」,每一家庭成員都在一室起居飲食,共同生活;主屋內無裝設家具,但第面非常乾淨。在房屋形態的構造上,平埔族住屋則有樁上住屋、土墩式住屋及半洞式住屋三種。

北部的凱達格蘭族大多採樁上形式,且受到漢化的影響較慢。馬偕極度讚揚樁上住屋形式,認為如果漢化則是一種退步。在馬偕《臺灣遙寄》(From Far Formosa)一書中,云:「平埔番…房屋形式,與目前漢人之戶屋,甚有異處,且勝於漢人之房屋。平埔之房屋,地板加高於地上,比漢人的泥地板,對於人身健康有益得多。從這一點看來,他們把房屋形式改成漢人者,實為一種退步」而日人伊能嘉矩在20世紀初,亦能尚在淡水地方看到凱達格蘭族的樁上住屋。這種住屋形式,顯然在北部平埔族存在甚久,似沒有經由土墩式住屋,轉變成純漢式的房屋。

平埔族其他的特殊建築物,其實係平埔族聚落景觀的特徵之一。望樓是防衛高臺,圭茅或禾間是穀倉,都是典型的樁上建築(潘英,1996)。

在楊南郡譯註的《平埔族調查旅行》一書中,描述凱達格蘭族毛少翁社的北方部落和西南方部落的兩位婦女,年齡分別是80歲及85歲,對於早期部落的家屋形式,口述紀錄如下:

都是木造的,無論是屋頂、牆壁、地面,都使用木材,屋子不高,稍微屈身而入的程度,從地面挖3尺。屋內沒有桌椅,地面上鋪以木板,木板上再鋪蓋草蓆,一家人在草席上蹲踞或睡覺。

另外,在《平埔族調查旅行》一書中,也記錄了塔塔悠社番婦的口述內容,如下:

塔塔悠社和里族社的房屋都是木造的。屋頂和屋內地面都是用木板鋪蓋,家人蹲踞於木板上。只有蜂仔峙的房屋不同,用木板搭成船屋型木盒,下面以木柱支撐,屋頂的一半是用竹枝編成圓蓋,一家人在這圓蓋裡面起臥飲食,並且使用梯子向外面出入。




營建過程



在平埔族的建築用材方面,可以分為南北兩部份。雲林以南的平埔族人大多以竹子為壁,木為樑、柱,屋頂則以茅草之類為蓋,亦即以竹子為主,木為副。而雲林以北,包括凱達格蘭族的平埔族人,大多以木為主。但在中部地區的平埔族人,有出現竹木並重的建築形式。

平埔族的建屋過程,根據馬偕博士臺灣遙寄》一書中所述:「如是開闢了廣大的區域,數日內即建立了房屋,先在地上插上幾根木栓,上面蓋屋頂,側面用蘆葦加以封閉,並塗上泥土,再用劈開的材料在旁邊做一個門,並留一個小洞以代窗子,於是全家即搬入居住。」似乎就是北部平埔族人開闢新耕地後,遷村另建家屋的情形。

 
門版裝飾

圖片來源:基隆市原住民文物館提供拍攝


 
門版裝飾

圖片來源:基隆市原住民文物館提供拍攝


 
木雕屋板

圖片來源:國立臺灣大學人類學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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