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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儒家的道義承擔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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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6 01:03:24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在古代中國,儒家往往充當道義承擔者角色。他們自認對社會承擔“教化”責任;不斷“為民請命”,張揚“仁政”;又力求對帝王實施政治監督和制約,抵制“暴政”。其最大困境,是極難解決“道”與“勢”的衝突。本文嘗試概括剖析儒家道義承擔幾大歷史關節,總結其經驗教訓,庶幾能為當代知識份子擔當道義提供若干借鑒。  

先秦儒家:道義重則輕王公

自覺體認、擔當“道義”,乃是先秦儒家的生命和靈魂。所謂“士志于道”、“君子憂道不憂貧”、“士窮不失義,達不離道”、“造次必如是,顛沛必如是”之類標榜,即是有力證明。故而又有“儒以道得民”之評。

先秦儒家道義承擔的精粹,是確立“道義”高於一切的政治倫理。所謂“以道事君”(《論語•先進》)、“樂其道而忘人之勢”(《孟子•盡心上》)、“志意修則驕富貴,道義重則輕王公”(《荀子•修身》)、“彼以其爵,我以吾義”(《孟子•公孫醜下》引)、“蕩然肆志,不詘于諸侯”(《史記•魯仲連鄒陽傳》);乃至“從道不從君,從義不從父,人之大行”(《荀子•子道》)驚世之論,就均是其代表性觀點。

不過需要指出,這種高揚“道義”的膽識,實由特定歷史條件所促成。春秋戰國之際的列國競爭,急需道義、智力支撐,提供了廣闊的知識買方市場。而“士無定主”的“遊士”,恰能提供這種支援。因此,權貴大多重視“養士”,乃至互相爭奪。這正是眾王侯尊崇道義、禮賢下士的社會條件。而儒士對“利克義”之“亂世”(《荀子•大略》)的憎惡,對“先王之道”合理性的堅信,乃是其主觀條件。

但儒士的這種道義承擔卻遇到了多種挑戰。儒家妄圖以傳說中的“先王之道”規範劇烈變動的社會秩序,往往被統治者視為“迂遠而闊於事情”(《史記•孟子荀卿列傳》)。在孔門弟子中,則存在“出見紛華盛麗而悅,入聞夫子之道而樂”(《史記•禮書第一》)的義利衝突。到荀子時代,“無禮義而唯權勢之嗜者”(《荀子•非十二子》)更是比比皆是。儒士的“道義”真誠則為王公的利用所褻瀆。孟子就感慨於權勢者“悅賢不能舉,又不能養”(《孟子•萬章下》);認為對儒士的某些饋贈,不過是“君之犬馬畜伋”。普通百姓,也並不理解其“安貧樂道”,而是極盡其嘲諷(《孔子世家》)。其他諸子更對儒家予以激烈抨擊,稱儒士“坐而言義”(《墨子•貴義》),“以巧言虛道”(《商君書•農戰》),為“離法之民”和“奸偽無益之民”,極力反對“布衣循私利而譽之,世主聽虛聲而禮之”(《韓非子•六反》)。

因此,先秦儒家的“志道”雖適應了某種社會需求,產生過一定感召力,但其社會作用畢竟極為有限。

漢代儒家:屈民申君,屈君申天

皮錫瑞《經學歷史》指出:“漢崇經術,實能見之實行。”較之前期,漢儒道義承擔表現出鮮明務實特色。因而漢儒多以“乘世度務”(《史記•劉敬叔、叔孫通列傳》)、“綱紀國體”(《風俗通》佚文)相標榜。漢廷用人標準則是“實試賢能為上,量材而授官”(《資治通鑒》卷第十七)、“為治不在多言,顧力行如何耳”(《史記•儒林傳》)。

較之前儒的“不治而議論”,漢儒則更多地介入具體政治體制運作。其表現,一為以經議政,“各以經義處是非”(《漢書•儒林傳》)、“匡當世之失”(《鹽鐵論•利議》);二為“以經術飾吏事”(《漢書•循吏傳序》),參與“定朝儀……推定正朔,調革輿服”(《歷代名賢確論》卷四一)一類禮儀制定。

漢儒對君王的尊崇明顯超越前賢。不同於前儒的以“道”自認,他們承認君王是天、地、人之“道”的“貫通”者(《春秋繁露》);承認君王為儒經裁定者,儒道爭議由“帝親稱制臨決”(《後漢書•章帝紀》),“使天下鹹取則”(《後漢書•儒林傳》)。而且大過決不問責於君,只是歸罪於“師帥不明”、“長吏不賢”、“不稱陛下之意”(《漢書•董仲舒傳》),或“好事之臣”弄權所至(《鹽鐵論•未通》)。  

當然,鑒於秦亡的教訓,他們仍然希圖對帝王濫權施加約束,提出“以人隨君,以君隨天”(《春秋繁露•楚莊王》)、“屈民而申君,屈君而申天”(《春秋繁露•玉杯》)政治原則,利用災異警示帝王。這自然無異與虎謀皮,原則提出者董仲舒的悲慘下場即可為證。

漢儒道義承擔之所以呈現上述特色,蓋因以王權郡縣制為核心的大一統帝國秩序獲得了朝野認同,儒士們也力圖維護、強化這一秩序。王權對生存資源和思想的壟斷,又使他們不得不屈從帝王權威。而對政權長治久安和擔心帝王濫權的關切,又使他們妄圖以作為地主階級長遠利益抽象的“天”來約束君王。這反映出當時既要強化王權又想制約王權的困惑和兩難。

漢儒道義承當的務實、參與特色,使“公卿大夫士吏彬彬多文學之士”(《東漢會要•文學上》),從而有助於提高官吏隊伍整體素質,對於推進封建政治體制建設,完善文官政治,不無積極意義。它還有助改變儒學曲高和寡狀況,使其道義理想不拘于學術殿堂,得以向全社會滲透,有利於促使政統、學統和血統的統一,形成朝野認同的教化力量,為中華民族心理結構奠基。

然而,道義著力點由人格建塑轉向現實功利,加上王權利祿誘惑,就很容易釀成卑俗人格。崇君、順君傾向,則每使儒士“順流容身”(《鹽鐵論•刺議》)、“偷合取容”(《鹽鐵論•刺複》)、“專阿主意”(《史記•汲、鄭列傳》)。其末流,則墮落為言行不一的偽君子。像先秦時代那種“無終食之間違仁,造次必於是,顛沛必於是”(《論語•裏仁》)的儒士越來越少,“而漸圖以全身就事之計”(朱熹《答劉子澄書》)者卻層出不窮。  

宋代儒家:尋顏子、仲尼樂處

宋儒道義承擔的核心,可歸結為“尋顏子、仲尼樂處”。  

孔顏樂處”命題,最早由周敦頤提出,後來二程和朱熹等對此均多有發揮。那麼,“孔顏樂處”樂在何處呢?一是德性之樂,即一種道德尊嚴感和滿足感。二是知性之樂,即一種求知、求真的快樂。諸如“須是知得了,方能樂得”(《遺書》卷十八)、“思慮有得,中心悅豫”(《遺書》卷二)、“循理為樂,不循理為不樂”(《遺書》卷十八),無不是知性之樂。三是本體之樂,即把握並融入世界本原、本性的根本快樂和終極快樂,程子稱之為“大快活”。此種快樂,也就是張橫渠所稱之“吾能樂天地之命”(《宋元學案》卷十七),程子“吟風弄月以歸”的“吾與點也”(《遺書》卷三)之意。但又謂“若大至仁則天地為一身”(《遺書》二卷),“崇信明物,極其所止;渙然冰釋,洞見道體”(《遺書•附錄》卷一百一十七)。可見德性、知性、本體三樂的統一,才是“孔顏樂處”。  

至宋,封建制度已漸趨穩定、成熟,需要對其作天然合理的根本論證。分配不公、利欲膨脹導致的“尚德之風浸衰”(《宋史紀事本末》卷三十七),也急需予以矯正。中小地主經濟的發展,政治環境的相對寬鬆,書院自由講學風氣的形成,科技發展和佛學刺激所帶來的理論思維增強,士大夫俸祿甚厚等因素,成就了宋儒的“孔顏樂處”。  

宋儒道義擔當,陶冶了一批高風亮節之士。許多人“皆以道德名世,以孝悌顯于家,忠誠動於鄉”(《宋元學家•明道學案下》),令人“莫不感悅而化服”(《遺書•明道行狀》)。宋儒也每能“正色立朝,言無不盡,其為諫官,面折廷爭”(《宋元學案•元城學案》),鄙棄“以順從為愛君,以卑折為尊主”(《程氏文集》卷六)。它對於培養濃厚讀書風氣,推進理論思維,也有積極意義。  

宋儒道義擔當也有局限。諸如重“道”輕“用”,重主觀輕客觀;“喜深微而不喜廣闊”(繆鉞《宋代文化淺談》);道德至上主義;昧於具體經濟、政治問題解決;陶醉于“順理安分”閒適情趣,甘做“安樂窩中快活人”(《擊壤集》卷九),回避尖銳的社會矛盾等等。


明清儒家:天下為主,君為客

從總體看,明清儒學已日益僵化,明清儒士也多官僚化,其道義承擔實在乏善可陳。乾嘉之後儒士更是溺於考據,如戴東源借考據證道學“以理殺人”者如鳳毛麟角。唯有明清之際,與當政者保持距離的明遺民黃(宗羲)、顧(炎武)、王(夫之)、顏(元)四大家稍有異彩。  

針對明儒“假其名以欺世”(《黃黎洲文集•弁吳君墓誌銘》)的“心性”空談,四人力倡“明道”、“救世”(顧炎武《與人書二十五》)經世致用之學,被梁啟超譽為“以實學代虛學,以動學代靜學,以活學代死學”(《清代學術概論》)。他們均擯棄“似仁似義之浮談”(《讀通鑒論•敘論》),不關於“當世之務者,一切不為”(顧氏《與人書三》)。  

與漢儒重在建設不同,他們則致力於批判,根據“郡縣之失,其專在上”(《郡縣論》)的歷史解讀,將矛頭直指君王。如黃宗羲就反對“以君為主,天下為客”、“以為天下利害之權皆出於我”、“以天下之利盡歸於己”,力主“以天下為主,君為客”(《原君》)原則。顧炎武則反對君王“獨治”,倡百官分權之“眾治”(《日知錄》卷六、卷九)。王夫之也主張“不以一人疑天下,不以天下私一人”(《黃書•宰製》)。他們立志“生存一日當為生民辦事一日”(顏元《年譜》卷下),致力探究關係國計民生、移風易俗的實務。為此,他們既“窮經”又“讀史”(《清史列傳•黃宗羲傳》),並重視實地考察。  

他們還把“名儒”之“清議”,視為重要治國手段,強調學校的地位和作用。如黃宗羲就主張“治天下之具皆出於學校”,反對天子“自為非、是”,而“公其非、是於學校”(《學校》),力圖讓“名儒”糾正官員“政事缺失”(黃氏《全集》第一冊12頁)。這裏也透露出力求重新爭得儒士“道義”話語權的意向。  

儘管這種批判達到相當高度,並對清末民主啟蒙產生過重大影響,但畢竟未能超出王權教化範圍,不應給予過高評價,與近代民主相混淆。因為其終極目的,還是“君安而國可保”(黃氏《全集》第一冊11頁)。顧氏關切“天下”興亡,固然可敬,但“亡國”、“亡天下”之辨將文化與制度相隔離,也只能墮入文化烏托邦。  

以上史實或可啟示我們,道義承擔的實現,既需要比較寬鬆的經濟、政治、文化環境,尤其是自由的政治話語權,也需有知識者的悲憫情懷、社會責任感,清明的史識,“道義”自信和堅定性,以及殉道、獻身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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