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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I.台北條約有沒有把台澎主權讓渡給中華民國?
條文中沒有 但列條約前序文~「本約各條款關於中華民國之一方 應適用於現在中華民國政府控制下或將來在其控制下之全部領土」請注意為何有此序文......之涵意
問題
中華民國係於1941年12月9日,由國民政府主席林森對日宣戰,其戰區只在中國領土進行.....
美國是太平洋戰場之主要主導國 在美國逐一占領太平洋諸島 印尼 菲律賓之後 為何直接跳過台灣 直取琉球群島 其中涵意 應該不用我多做說明
台灣不列入中國戰區 是中國根本無海戰能力 將屬海戰之台灣劃入給蔣介石指揮 是很矛盾的事
問題
中日戰爭狀態結束,是中國戰區的事務,怎麼會一下子變成把台灣主權,移轉給中華民國呢?
如果「中日和約是對1945年10月25日台灣光復當時狀況的再確認」就有問題了,因為國際社會至今沒有人承認或認知,台灣已經被日本割讓給中華民國,況且1945年和平條約根本就還沒召開,而中華民國也根本就沒被邀請出席舊金山和平會議,請問中華民國又依據哪個和平條約來割讓給中華民國?
1945年中日戰爭狀態結束 當時台灣主權尚屬盟軍 並不屬中國 但因戰爭末期 同盟四國首領於開羅會議聲明台澎將回歸中國 因此預計於1950年舊金山合約中訂立 但美國無法料想到國民黨政權竟在舊金山會議召開前 丟失了整個中國大陸 為了防止中國共產黨政權依據開羅會議的聲明 接收台灣 因此美國主導在舊金山合約中 日本未將台灣主權放棄給那一方 也就是那時國民黨統治台灣 是屬違法行為
隨著韓戰爆發 美國意識到台灣的戰略地位 因此又於1951年主導了(台北合約) 從1951年開始 國民黨統治台灣才算合法
本人也感覺為何台北合約中 不將台灣讓給國民黨政權 直接規定於條文之中 而是前序文這種曖昧不明的文字 我個人猜想 當時由於國民黨政權腐敗 台灣面對中共的來勢兇兇隨時不保 因此美國準備隨時依盟軍名義接收台灣 但因蔣介石的頑強抵抗而作罷 還記得孫立人案嗎 可見一般~
《 本帖最後由 黑色爵士 於 2009-5-8 21:38 編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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