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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眠月老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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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討論] 酒駕為什麼不死刑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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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生活區勳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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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4-6 00:02:05 |只看該作者
因為他們只是剛好那天不小心多喝了幾杯  然後又不小心自己開了車  然後又不小心自己油門踩到底
又不小心剛好撞到人  所以一切的一切都是不小心  所以不會死刑阿  我猜人權團體應該會這樣說
總之一切的一切都是不小心  當事人是無辜的  怪就怪酒精濃度不夠  沒讓他當場醉死  所以好無辜阿
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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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4-6 10:04:42 |只看該作者
我覺得像新加坡一樣鞭刑的話一定很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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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4-6 10:53:51 |只看該作者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

說的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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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4-6 12:22:56 |只看該作者
不隨便死刑是因為冤案太多,也不人道.

如果老朽哪天被仇人設局灌醉,再丟進駕駛座裡發動車子任其沿路亂撞.這樣被判死刑不就太衰了.

所以至少要等法官判定,或許判個四千多年,然後再看有沒有當事人幾十年後良心發現出來說明真象 XD


要不是冤獄太多,我是很讚成死刑的啦,每次一看新聞什麼誰被判幾百年幾千年就很不爽,

浪費納稅人的錢也浪費地球資源.
上聯"ㄜㄚ煎不加ㄜㄚ"        下聯"注音文不加注音"
         
                  橫批:搞家安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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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4-7 03:28:25 |只看該作者
話說  我認同有人提不賣酒的說法
喝酒本身就會對人體有傷害
抽菸也是一樣
除了對自己本身有害,更有其附作用
例如酒駕、二手菸等等
真要治本,禁賣是最有效的限制手法
相對的,訂立的刑責就可以提高,畢竟已列為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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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老朽你舉的例倒不太正確,飯在正常食用下是不會噎死的
而飯本身也不帶來害處,所以為何要禁
跟酒跟本兩回事( 但如果你信酒商的那套 少量飲酒 有益身心的話就另當別論了

讓我想起美牛事件的美方官員一則笑話
臺灣禁美牛,美方官員回應說:那臺灣每年因騎車 車禍死亡的那麼多,為何不禁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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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在於,本身是否有害阿
如果他說空氣污染 我倒還同意一些

回歸主題,臺灣各項酒駕案例 雖名為酒駕
但往往不太相同
若法律訂的罪太重
是會更容易引起紛爭---這應該是法律訂的目的,讓法官有權跟空間去判別個案
但臺灣恐龍法官的數量之多,讓我也非常贊成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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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曾被酒駕撞過,還為此告上法院,勞心勞力
最後法官也只為草草了事而勸我能跟對方合解
因為酒駕那人自己本身差點死亡,還是我叫救護車救他
但後來看到對方那死不認錯的態度真的希望不如一死了之
勉的又再犯害及無辜
興趣是拍照修圖塗鴉,歡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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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4-7 20:07:30 |只看該作者
這裡是臺灣耶,自求多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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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4-8 10:05:03 |只看該作者
在家小酌不成問題 ,不過喝了點酒後盡量還是上床睡覺不要出門比較好,畢竟感知和判斷能力會下降..不管走路或開車騎車都很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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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4-8 19:20:16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萍蹤奇幻舟 於 2012-4-9 14:16 編輯
眠月老朽 發表於 2012-4-5 22:23  
可憐的文盲阿,那吃飯會噎死是不是不可以賣飯,自己想想


[可憐的文盲啊!]..聽此言,這位老先生必是滿腹經綸、學問淵博,貧道真是失敬了!
首先貧道先聲明,在下一年喝酒的次數,十根手指數的完,且每喝必醉,
醉後倒頭就睡,更遑論酒後駕車了。
       倒是您所提的酒駕死刑,放眼全世界,或許只有北韓有這樣的驚世重典,聽說在那邊,
連偷剪電纜都要判死刑。所以建議您可以考慮移民北韓,相信到時閣下必能求仁得仁!
       在此不才跟您補充一點,就算美國這種凡事講民主、講人權的國家。也曾推行過好幾年
的禁酒法令。後來發現這樣的法令,跟國家的憲法相抵觸,結果只能以失敗草草收場囉!
       以前政府大力宣導: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可惜大多數人民把它當成馬耳東風
不痛不癢,所以陳年積習依然如故。政府眼看不能放任漠視,改採積極政策,重罰重法雙管齊下,
多年來已有顯著效果,甚至杜絕了絕大部分的酒後駕車事件。剩下的這一小部分,相信依然有賴
政府研擬良策,以及人民本身的約制。而非斷然採用死刑這種不切實際的作法,來消弭此一重大議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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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4-8 19:36:49 |只看該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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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2-4-8 22:57:36 |只看該作者
萬一抓到自己怎麼辦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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