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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言情] [夏灩]不婚流行主義(愛很潮之二)[全文完]  關閉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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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2-7-7 08:08:35
第十九章

  「不等就不等唄,只好掰掰慢走不送。」換個角度來說,外派一年半,她心底也不可能完全沒惦念,所以算了,這樣就好。
  現在,她只想專注在眼前發生的這件事上。
  於覓說得對,也許真是她給自己設立的目標太高了,一時半刻要談接納,她確實做不到。她想,她可以先瞭解自己如今對寧母抱持的感覺是什麼,再來煩惱自己應該怎麼做。
  她不是不恨,但也有可能……不是那麼恨。
  「小覓。」
  「嗯?」
  「你知不知道……昱凱他媽媽,現在在哪間醫院?」
  得到寧母所住的醫院及病房號碼,隔天下午,冉擷羽請了半天假,決定獨自前往。
  一路上她有些發顫,要面對十年前那場悲劇的凶手之一,她不可能全無動搖,可她告訴自己,錯的不是她,該怕的、該心虛的也不是她,何況她只是去看看,確認自己的感覺,不用特別做什麼,也不期待對方為她有什麼特別的表現。
  她向櫃檯的護士問明了病房位置便走過去。她並不喜歡醫院,這裡給她的回憶大半都不是好的。冉擷羽嚥了嚥口水,在褲子上抹去手心裡的冷汗,終於找著了病房。
  門開著,裡頭擺著六張床鋪,每張床之間以隔簾圍籬。這間似乎只住了寧母一人,冉擷羽確認病床上的編號,應該是最後一張床。她小步小步地走,注意到那裡有一對人影,是一個年輕媽媽牽著一個小男孩。「來,向阿姨說謝謝。」
  「阿姨謝謝。」小男孩童稚的清脆聲音給病房裡增添不少生氣。
  「……沒事就好了。」婦人的說話聲響起,她手撫上小男孩的頭,與昱凱相似的秀雅臉容露出微笑。她一頭長發綁成馬尾,臉上顯現老態,右頰貼了一塊大紗布,右腿甚至打著石膏,這……就是她出的「意外」?
  「真的很謝謝你救了我兒子,這是一點薄禮……」另一個年輕媽媽將一盒補品放在一旁的小櫃子上,寧母一直說著「沒關係」、「不用客氣」。年輕媽媽示意之後便帶著小孩走了,與冉擷羽擦肩而過,她這才注意到小男孩身上也貼了繃帶和OK繃,但看來並無大礙。
  冉擷羽就這麼杵著,心臟怦怦跳,半躺在床上的婦人似乎察覺到她的注視,在側首看見她的瞬間,眼珠子驚愕地瞪大。「你……」
  「擷羽?!」帶著些不可置信的呼喚自身後傳來,冉擷羽機械式地轉身,看見那個再熟悉不過的男人。他走過來,好似有什麼話想說,最後卻選擇沉默,只是一臉動容地望著她,望得很深、很深。
  冉擷羽被人這般盯著,耳根逐漸燥熱了起來,有些說不明道不清的情緒在體內匯聚。她嚥了嚥口水,驚覺自己喉嚨乾得厲害,只能任由他上前,一下子將她抱緊。
  屬於他的熱度在這一刻侵透過她的衣物,直達膚底,使她不再冰冷,本來一片空白的腦袋被填入的滿是清純美好的事物,她覺得很幸福。
  幸福得無力再恨。
  「你來了。」寧昱凱淡淡吐息,從於覓打給他,跟他詢問母親住院相關的事,他便猜到擷羽有可能會來,卻沒想到來得這麼快。他抱著她,一種失而復得的喜悅使他顧不得地點竟捨不得放開。「回家,好嗎?」
  冉擷羽任他抱著,在這過分幸福的溫度下再沒辦法思考了,這次換她說:「好。」
  寧昱凱鬆了口氣,將她放開一點,轉而向寧母道:「媽,我先帶擷羽回去。」
  婦人從驚見她的愕然中回神,掩住紅了的眼眶。「嗯,你們先回去吧。」
  示意過後,寧昱凱便攬著步伐有些不穩的她走出病房。一路上他緊握她的手,好似怕她會逃,直到帶她上了車,他才開口:「你……怎會想來?」
  「我來看看。」冉擷羽深深吸了口氣,平復胸腔那股窒悶。「你媽……她還好吧?」
  「還好。」寧昱凱拉上安全帶,準備發動車子。「那天為了救一個衝到馬路上的小孩,她被車撞到,還好煞車及時,沒有生命危險……」說及此,他呼了口氣。「她說,那小孩有點像我。」
  冉擷羽回想起在病房裡看見的那男孩,大大的眼、翹翹的鼻、紅潤的唇,好像是有那麼一點神似。
  她緘默了,那種感覺就好像知道殺你父母的仇人,實際上在外行善積德還是人家的好父母,懷恨的情緒一下子變得無處可去,矛盾得緊。
  「我爸呢?」
  「過世了,快四個月前,跟媽……你知道的,時間很近。」
  原來,他也死了。
  冉擷羽不知道自己當下的感覺是什麼,她沒了母親,然後連父親也過世了,雖然她對那個男人所持有的一點溫情跟期待,早在歲月流逝下被磨滅得丁點不剩,但……也不是完全沒傷感的。
  她說:「……我沒辦法。」
  「嗯?」
  「我真的沒辦法,看到她,我還是會覺得討厭,甚至噁心,我沒辦法叫她一聲媽,可能這輩子都做不到……」冉擷羽掩面。「我這樣是不是很糟糕?感覺好像什麼都做不了,連這件唯一能讓你高興的事都不行……」
  寧昱凱聽著,有些詫異地望著她,像是有些不可置信……她竟有過這般想法。
  於是他喉嚨一緊,說:「沒關係。」
  「嗯?」
  「她做過那樣的事,你想怎麼做都是可以的,只是……她是我媽,我還是會照顧她,讓她能好好生活,你能接受這一點,那就夠了。」
  「那……我們不用住在一起?」
  「不用。」
  「我可以不用叫她媽?」
  「可以。」他勾唇,擷羽能做到接受她的存在已經很不容易,他沒打算再要求更多,何況被遺棄近十多年,他對母親所剩的也僅是做兒子該盡的義務與本分,其他的……再說吧。
  冉擷羽如釋重負,寧昱凱進一步跟她解釋。「我把存款給她找了間房子,我媽現在自己也有工作,生活費的部分我會替她負擔一些,偶爾也會去看她過得怎樣,你如果不開心,就當我是去出差……」
  「沒關係。」這一次,換她說這三個字。「你也一樣,想怎麼做就怎麼做,不用顧慮我,除非你有困難,需要我幫忙,那我希望你能告訴我。」
  「擷羽……」寧昱凱看著她,她的表情認真,並非說笑,他胸口浮現感動,一股熱暖驅使他騰出手握住她。「謝謝你。」
   冉擷羽被他真心實意的道謝弄得有點發窘,但還是回握他。「我覺得我還做得不夠好……」只是短期內,她還有許多東西需要克服。
  「不會,很夠了。」擷羽肯定是想過許多,然後做出極大讓步。他曾以為他們這一輩子都會在這個點上不斷糾結、僵持,不料她一次又一次願意為他改變,直至妥協、放下仇怨,甚至思考過更多的可能性……
   而她能逼自己做到這般地步,原因只有一個。
  「對不起,我不該騙你。」他沒忘,擷羽有多厭惡謊言。
   所以她才會那般傷心,因為他比任何人都清楚這是她最大的地雷,卻仍選擇了這麼做。
   不管原因為何,欺騙本身就是一種錯誤。
  「僅此一次,下不為例。」要說完全釋懷一定是假的,可這也是她咎由自取,她一直不肯放下,走不出泥沼,所以昱凱才會那麼沒安全感。說來說去,自己也不是完全沒責任。
  兩個人終於回到家。一進屋,身後的男人便迫不及待地將她緊緊擁住,熱切的吻隨即落下,她閉目承接。不可否認這小子一開始接吻的技巧還很青澀,現在卻變得高竿許多,尤其他熟悉她的習慣及每一處反應點,與她配合極好。冉擷羽不自覺亂了呼吸,感覺直到這一刻,他們才真正地跨越了一切,相擁得再無罅隙。
  真的,都過去了。
  也許愛不能成為撫平一切的理由,可確實也是原因之一。
  於覓說的沒錯,她很幸福,這就夠了。其他的,她不願再多想。
  「你不許再走了。」寧昱凱的語調難得強硬,箍著她的力量也緊得教人有些發疼,冉擷羽嘆息,他總是表現得很沉穩,就連被她一再拒絕的時候都是一副從容不迫的樣子,沒想到得到她了,反而變得這般患得患失……也許這就是愛情難言其妙之處吧。
  「嗯,我不走了。」這一次,換她轉身,吻住了他。
  情人間的熱火一下子襲上了兩人,何況他們是夫妻,對彼此早已無比熟悉。他們擁著抱著貼緊了分離多日的身軀,拉扯著彼此的衣衫,從玄關一路轉移陣地至客廳的沙發上。
  也不知道誰比誰著急一點,吻從一開始的輕舔慢柔逐漸轉化成激烈的噬咬,像是被解放了的獸一般侵吞彼此,而寧昱凱從來只懂得溫柔的手,此刻卻用力得好似掐著她的心臟,冉擷羽承接著,只覺得心跳快得像要爆炸,嘴唇被放開的時候甚至還帶著些許痛楚。「你……」
  「嗯?」
  「我都不知道你會這樣接吻的……」她因過分的潮熱紅了眼角,滾燙的慾望奔流著,使她一個翻身便把人給壓制在沙發上,瞬間形成男下女上的姿態。
  她坐在男人身上,像個君臨天下的女王,驕傲地抬起下巴看望著身下的子民,俯身勾起一邊唇角。「不想我走對不對?」
  「是。」寧昱凱看著她,眼底深沉,被慾望的色彩浸染,卻不顯急躁。他俊秀的臉在這刻顯得很男人,就連注視她的方式都帶著無形的壓迫,使她渾身不自覺泛起熱度來。
  冉擷羽嗚咽一聲,不禁低語。「妖孽啊妖孽……」
  從以前她就覺得這小子妖孽得緊,分明沒啥情場資歷,但他用那雙深黑的眼仔仔細細看著一個人的時候,目光總能讓人全身都燙,像是染上什麼熱病,又心跳又臉紅。現在有經驗了,等級更是大大不同,冉擷羽兵敗如山倒,腰軟無力,拿他沒轍,只得認分地將兵權乖乖交付給他。「那就……隨你喜歡吧。」
  這句話變成接下來一切的開端,只見寧昱凱深邃的眼一亮,立刻換他壓住了她。冉擷羽在情事中總習慣處於上位,說是她經驗值較高,懂得拿捏分寸,實際上是不想讓他看見自己被弄得狼狽失控的樣子……不管怎麼說,她都是年紀大的一方,這可是關乎成熟女人的面子!
  寧昱凱哪會不知,除了第一次她意識濛濛地任他為所欲為外,之後他都配合著她的步調,隨她高興怎麼來。難得這回她肯解禁,寧昱凱笑著親了親她的額角。「放心,我不會太過分的。」
  然後……接下來冉擷羽便親身體會到,世界上有幾件事不可信:一是賭徒的運氣,二是政客的話,三——就是男人在床上的保證!
  可惜到最後,她連抗議的力氣都沒了。
  「……我餓了。」
  再有意識的時候,窗外天色已黑,她躺在房間的床上,而身後的男人則以手緊緊環抱著她的腰。
  兩人渾身赤裸,肌膚相貼的地方還帶著黏膩的汗水,可她卻覺得挺舒服,倘若不是害怕肚子因過分飢餓發出咕嚕叫的聲音,冉擷羽可能還懶得開這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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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2-7-7 08:09:00
第二十章

  於是寧昱凱親了她一下。「好,我去弄吃的。」
  「叫外賣吧,你應該也……呃,累了吧。」至於是因何事而「累」,理由大家心照不宣,不言而喻。
  「是你的事就不累。」簡單的情話,他說得萬分自然,眼角眉梢都帶著吃飽喝足的笑意。「吃外食對身體不好,不健康。」
  「少來了。」冉擷羽翻了個白眼。「這一陣子不知是誰老買菜市場的熟食回來?既然都不健康過了,也不差這次。」
  寧昱凱一時無語,冉擷羽想他是默認了,正準備翻身去找外賣電話,卻聽他道:「那些菜不是菜市場買的。」
  「嗄?」
  「是我媽做的。」
  這話一出,兩人便陷入有點尷尬的沉默,冉擷羽無言。好你個寧昱凱,居然從那時便在騙我?!
  不過最終她還是嘆了口氣,算了,都決定放開了。「以後叫她不用特地弄了,反正我胃也不好,不能吃多。她閒著想弄我不反對,有事就別勉強,我可不會因為這樣就感激她。」
  「嗯,我知道。」母親那麼做,可能也是想讓自己感覺好過一點,他沒打算阻止,只要擷羽不特別反對就行。
  冉擷羽瞥他一眼。「啊你不是要做飯?怎麼不快去?」
  別怪她態度高壓,實在是這小子把她折騰得抬根指頭都嫌累,眼望著窗外轉黑的天色,這般縱情聲色,冉擷羽真是欲哭無淚。
  「好。」寧昱凱應聲,放開她後便轉而穿上衣服,離開之際不忘叮囑。「還有力氣的話就先洗個澡,然後再下來吃飯。」
  「我沒力氣,不想動……」
  寧昱凱拿她沒轍。「好吧,我拿吃的上來。」
  他喜歡寵她、照顧她,看她為自己而開心,那使他很有成就感,曾經離開她的那段期間他放任自己,每天吃外食、狂抽菸,甚至懶得打理一切。分明該覺得自在,可他卻只感到空乏無趣。花朵需仰賴土壤才能種植存活,但土壤若失去了花,不過就是一個毫無生機可言的存在,不值一提。
  付出也要有願意承接的人,才有意義。
  寧昱凱走到廚房準備弄些吃的,這時,他手機響起。「喂?」
  「我那個不肖女沒回來,她在你那裡?」是於覓。
  他撇頭望了眼被他們扔在門口的包包,儘管電話裡的人應該沒敏銳到察覺他們這段時間沒接電話是在幹什麼「好事」,但寧昱凱仍有些尷尬。「嗯。」
  於覓鬆口氣。「那就好,她那點破東西還丟在我這裡,改天叫她來拿,還有……」她頓了頓,語氣忽地變得正經。「賢婿。」
  寧昱凱一笑。「丈母娘請說。」
  於覓用這口吻跟他講話的時候,就表示肯定是有關擷羽的重大事件要發表,這回也不例外。
  寧昱凱聽著,面色越來越沈凝,良久,他嘆了口氣。「嗯,我知道了。」
  他弄了碗麵給冉擷羽,聞到食物的香氣她精神來了,連忙爬起來唏哩呼嚕地吞面,寧昱凱坐在床沿瞅著她餓死鬼投胎的模樣,驀地開口:「剛才于小姐打給我。」
  「素喔?」冉擷羽把一口面吞下去,想起自己忘了跟好友交代去向,不禁有些赧顏。「咳,她怎麼說?」
  「她說你主編有意要派你去紐約一年半,這事你沒跟我講過。」
  「噗!咳咳咳!」冉擷羽被湯水嗆到。於小覓你好樣的!出賣我出賣上癮了是吧?!「呃……我會拒絕。」
  「為什麼?」
  為什麼?為什麼?「這……要一年半耶。」
  「嗯,我聽說了。」寧昱凱表情仍淡。「你不想去?」
  「怎麼可能!」下意識回完話後才覺不對,靠夭,她怎麼這麼容易就被逼出真心話了啦!「其實還好……」
  寧昱凱笑了。「一年半,是有點久。」
  「嘿啊……」
  「但如果你想去就去吧,不用顧慮我。」他輕撫上她的臉,說實話,他內心當然不希望她去,工作什麼的他一點都沒放在心上,對他來說,她需要做的就只是待在他身邊,哪裡都不去。但這是她期望已久的機會,他不能任憑一己之私要她放棄,儘管他很想這麼做。
  即便早有預料昱凱知道了這事肯定會這麼說,但實際聽到,冉擷羽還是很感動。「可是……你那麼不想我走……」
  「傻瓜。」寧昱凱笑了,親了親她的耳垂。「你是為了工作,不是嗎?這不是走,只是……嗯,出門。」
  「兩者有啥不同?」
  「走是你打算離開,出門只是暫時的一種情況,只要你把這裡當作你的家,記得回來,那不管去哪裡都沒關係。」
  「廢話。」她努努嘴。「這裡早就是我的家,我不回來,能去哪裡?」
  「那不就好了?你有這份心,對我來說就足夠了。」說著,他下一秒卻嘆了口氣。「不過有一件事……」
  「嗯?」
  「法律上我是你的丈夫,但我感覺你很多事第一時間都不是找我說,而是跟于小姐講。我曉得你們是好朋友,只是這樣……還是讓我有一點寂寞。」他苦笑,手掌輕輕抵著她的心口。「好像被擋在這外面。」
  冉擷羽被他這說詞和表情弄得滿面通紅,心裡的愧疚簡直如雨後春筍直直冒,她垂下頭。「不是這樣,我只是不好意思……」
  「為什麼?」
  她有些彆扭地撇開眼。「好歹我也虛長了你幾歲,沒能幫你分憂解勞就算了,還讓你跟著我一塊瞎煩,像話嗎?」
  寧昱凱好氣又好笑。「我們又不是第一天認識,你這愛鑽牛角尖、以爬象牙塔為樂的個性我還不知道?你告訴我,至少我還能在你卡住的時候拉你一把、喊你一聲,就怕你忘了出來吃晚飯,把自己關在裡頭活活餓死了……」
  「噗!」冉擷羽為他這番形容笑出聲,拿他無可奈何。「好啦,我、我儘量。」
  「儘量?」他眼眯起。
  「唉喲,我會努力啦!」
  「嗯。」這還行。
  寧昱凱沒逼得太緊,冉擷羽這習慣已經維持太多年,不可能一時半刻就要她對自己完全敞開、交付一切。她既然說了會努力,就是真的會努力,她的性格他清楚,收到了自己想要的效果,寧昱凱很滿意。「我給你倒水過來。」
  說著他便走出房間,從口袋裡掏出手機按弄一會兒,發出簡訊。「事情已解決,多謝岳母關心,往後還請多多關照。」
  不一會兒,手機彼端也有人回覆。「好說好說,我店裡的庫存管理系統再麻煩賢婿幫忙。」
  「那是一定。」回完,寧昱凱便收起手機。一年半,雖然真的不太願意,但也不是不會回來,何況能以此當作籌碼得到她那一句保證……實屬划算。
  畢竟,他們往後的日子可不止一年半,而是一輩子。
  思及此,寧昱凱笑了。
  而在房里根本不知被算計了的冉擷羽莫名其妙打了個寒噤。奇怪,是天氣太冷了嗎?
  於是,就在差不多半個月後,冉擷羽出發去美國紐約。
  這個被稱為「大蘋果」的都市生活步調遠比台北來得繁忙,《Flawless》美國總部設於紐約最繁華的地段,鄰近時代廣場,櫛比鱗次的辦公大廈把這裡的天空壓縮得很小,加上這裡飲食油膩、步伐匆促,剛來一個星期冉擷羽便水土不服,每天都犯胃疼。
  唯一的安慰,大概是在每天慘無人道的加班以後,親親老公在MSN視訊上給她的溫言軟語。
  畢竟紐約人講話直接不客氣,還有那種驕傲的看人方式都使冉擷羽悶出一肚子氣,第一個星期她就在擔任雜工的情況下度過,甚至首先被指派的工作竟是每天替《Flawless》美國版的主編準備早點。這可不是隨便買個面包三明治就行,而是要擺盤、要顧及營養、要熟知主編口味,甚至還要色彩搭配均衡,教人看著便賞心悅目食指大動……
  這什麼工作!
  前三天,《Flawless》美國版主編幾乎是語帶不屑地天天挑剔她。「這盤子真醜,看了就沒食慾了。」
  「我不吃培根、香腸,只要是豬肉製品我都不吃,還有洋蔥這種會造成口氣的東西。你都吃得這麼粗俗嗎?」
  「咖啡太苦了,簡直是餿水。」
  「你怎會把蘋果和香蕉擺在一起?不覺得顏色很不對稱?還有香蕉吃多了對胃不好,你有沒有常識?」
  「上帝!到底是誰讓你進來這個辦公室的?」
  光是準備個早餐就可以被罵得狗血淋頭,何況其他事?冉擷羽簡直絕望,這女人根本是不折不扣的惡魔!
  可她仍一一記下,犯過的錯誤絕不重犯,並去請教前輩,幾個服編本來忙著沒打算理她,但看她每天被罵著出來卻不曾哭過一次,也逐漸佩服她。其中一個叫Linda的女同事貼心地告訴她主編的飲食習慣,還有其他注意事項。她說:「你一定覺得很奇怪對不對?我們一開始也都這麼覺得,但久了就知道,她是給我們訓練觀察及美感能力。當然,我不否認她其實只是想整人,畢竟她可是出了名的大變態。」
  到了第七天,她終於沒再被趕出來,主編看著她準備的早餐,喝了口咖啡,漂亮的藍眸在她臉上巡視了好半晌,最後點點頭。「可以了,出去吧。」
  之後幾天一樣順利,然後,她才卸除早餐小妹之責,開始接到其他較為重要的事務。
  畢竟即便她在台灣是強將,可來到美國,人生地不熟,加上這兒的人有著與台灣截然不同的視角,光是美感就與東方差異極大,不可能一來便上手。總之沮喪歸沮喪,冉擷羽還是逐漸熟悉了這兒的作業,摸索出自己的方向。
  熱鬧的十二月就在這般水深火熱之下過去,轉眼進入新的一年。到了一月,紐約忽然下雪,不習慣的低冷溫度使她一走出大廈便狠狠打了個哆嗦,捉緊外衣逃命似地奔入地下鐵。
  她住的地方是布魯克林區的一間公寓,不算太老舊,正想著回去後要趕快開個暖氣再好好泡澡,卻意外在公寓門口發現一抹等待的身影。
  冉擷羽睜大眼,不敢置信……
  「昱凱……」
  「你回來了。」來人轉向她,他身上結了霜,可看她的眼神卻還是那般熱暖。
  他擱置一旁的行李箱上堆了一層薄雪,她不知道他在這裡等了多久,只知道自己下一秒便不顧一切地衝上前抱緊他。兩個人都很冷,但她卻覺得自己抱住的根本是個雪人。「你……你怎會過來?」
  不敢置信,她竟帶了哭腔。
  「當然是來看你。」他曉得她很感動,不過天寒地凍的,他渾身又濕,繼續抱著肯定會出事。「鑰匙給我。」
  冉擷羽顫著手將鑰匙串遞給他,眼眶不爭氣地發紅。寧昱凱將公寓門打開,然後拉著她和行李走進去。
  「我怕你不會照顧自己,把該處理的事弄完就過來了。」
  反正他的工作沒有地區限制,只是前一段時間母親受傷住院,仍需有人照料,加上程式寫完還有許多後續作業跟解說,沒法陪她前來。這三個月,他在視訊上見她,儘管她強打精神,抱怨完後都說自己很好不要緊,可他仍看得出她消瘦得厲害。
  這令他心疼,本來他就放不下她一個人,說他獨佔欲太強烈也好,他只想待在她的身邊,所以安排好所有事情之後,寧昱凱便以最快速度飛來,而她的反應讓他覺得這個決定沒錯。
  「還有一件事……」
  「嗯?」
  他一笑,從口袋裡掏出一樣東西,有些詫異自己都到這種地步了居然還會發抖,所幸可以歸咎於天氣太冷。「我好像,還沒正式跟你求過婚。」
  冉擷羽瞠大了眼,看著他手心裡那枚款式簡單的銀色戒指,戒身呈流線型,弧度看來像極了飛揚的單邊羽翅,那是屬於她的戒指,由她的名字演繹而來。
  「這……」
  一個人究竟能在同一時間承受多少感動?冉擷羽說不出話,身體不知是因寒冷還是過分激動而震顫,寧昱凱執起她的手,拿著那枚戒指停在她左手無名指尖前。「你願意嫁給我嗎?」
  冉擷羽噗哧一聲笑了,他一臉誠懇、眼神真摯,好像這是一個真正的求婚,她忍住湧上的淚意,好故意。「可我是不婚主義耶。」
  這是真的,過去的她對愛不屑一顧,把戀愛當成一種調劑,壓根兒沒想過與人共結連理、走入禮堂。昱凱是唯一讓她心甘情願拋棄原有守則的人,對象是他,值得。
  聽了她的回答,寧昱凱挑了挑眉。「喔,那還好。」
  「嗯?」
  他一笑,把戒指套上她的左手無名指。「還好,我們已經結婚了。」
  在美國紐約的隔天下午,寧昱凱醒來,看見他的四周堆滿了花,他含笑計數,果真不多不少七十四朵,正是她來到美國後的天數。
  她把這一段日子的花全補給他。這一天一朵,他曾好奇意義,問她,她卻只是神秘地笑笑。「以後你就知道了。」
  「以後嗎……」他一笑。他想,他會非常期待那一天的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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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發表於 2012-7-7 08:09:19
尾聲

  這是在很久以後的某天發生的事。
  「于小覓,你不是說要送我新婚禮物?到現在都不知道幾百年了,我怎連個鬼影都沒看見?」
  假日,兩位人妻在藍海的Bar內難得相聚,冉擷羽終於想起這事。于覓仍是那副不冷不熱的表情,淡淡瞥她一眼。「你早就收到了。」
  「啊?」冉擷羽一臉莫名。「在哪?」
  于覓喝了口酒,瞥向好友的左手無名指,那兒戴著一個銀色的戒環,戒身一體成形,狀似一邊飛揚的翅膀再綴以鑽石,全球限量一隻,由Cartier首席設計師一手包辦設計與製成,百分之百純手工。儘管出錢的人不是她,但光憑寧昱凱成天窩在家裡敲程式碼的宅男身份,哪可能找得到門路來弄?
  當然她也是靠了某個在義大利,欠她人情的傢伙的手腕啦!
  「好吧,我現在補給你。」嘆了口氣,于覓向酒保要了張Memo紙,開始在上頭塗塗寫寫,不時還彎起指頭計算。冉擷羽看得一頭霧水,過了一會兒,于覓把那張紙遞給她。「喏。」
  冉擷羽接過。「這啥?」怎麼一堆數字跟金錢符號?
  「這些年來你跟你老公兩人來找我相談的次數跟時間,用心理醫生最一般的行情價去算,我一毛不收。這份大禮,夠意思了吧?」
  冉擷羽簡直快暈倒。「于小覓,算你狠……」
  「好說。」
  她擺出一個敬酒姿勢,冉擷羽撇了撇嘴,只得跟著回敬。
  好啦,她其實知道自己手上這枚戒指的來歷不凡,只是于覓一直都沒講,她也只是想探探她咩。好友的用心她一直都知道,冉擷羽將酒飲盡。「喂,于小覓。」
  「嗯?」
  「你現在幸福嗎?」
  于覓一笑。「為什麼不?難道你不是?」
  「是啦……」想起這些年來的點滴,冉擷羽臉上也同樣漾出笑意。「真奇怪,我們剛認識的時候,你堅持單身、我堅決不婚,怎麼走著走著轉眼我們兩個都成了已婚婦女?」
  於覓不屑地瞥她一眼。「這麼簡單的問題你問我?」
  「啊不然?」
  「白痴,當然是因為愛!」
  這答案一出來,冉擷羽先是一愣,繼而爆炸性的大笑。「哈哈哈哈哈……因為愛……好樣的……」
  她笑到不行,卻不否認好友說的沒錯,倘若不是愛,她們又怎會有辦法從原來束縛她們的荊棘叢裡掙脫,甚至心甘情願為唯一的人放棄所有的堅持?因為愛,這個答案確實夠八股,卻也是事實。
  於覓看了看表。「好啦,時間差不多了,我得走了。」
  「我也是。」現在才晚上七點,兩個過去一混就是凌晨一、兩點的不良熟女現在卻早早便說掰。冉擷羽跟著起身,付清了酒錢,忽然轉頭。「于小覓。」
  「嗯?」
  「我現在很幸福。」
  於覓一愣,隨即笑了。「那就好。」
  放棄了一開始的守則跟主義,都是為了這一刻。
  是的,她們都很幸福。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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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匿名  發表於 2012-7-7 08:10:48
山水有相逢 夏灩

  在書寫的時候,我時常會想,究竟要放多少的「自己」進去?
  我曾在《野獸看招!》的後記中提到,每一個角色都是不同份量的「我」,不論男女。我藉由他們的口、他們的舉止把我內心深處的想法表達出來,包含這個系列中兩個主角對於「時尚」和「流行」的看法。但這畢竟是言情小說,多數時候我儘量不使「自己」介入過多,唯獨此系列的兩本女主,分別代表了百分之四十及百分之七十的「我」。
  佔百分之七十的,當然是這一本的女主,冉擷羽冉小姐。
  當我寫完《單身時尚守則》後,有人問我下本會是怎樣的故事?多數人覺得應該是開心的,連我自己本來也這麼以為,結果稿子一開下去,差異何止十萬八千里,太多糾結的設定寫得我自己都發悶,甚至一不小心投入太多的「自己」而使故事主軸偏離。「復仇」從來不會是我書寫的主題,相較於這種白費力氣的無聊事,我更看重如何讓自己活得更好,所以為了讓女主能往這個方向走,著實費了一番工夫。
  總言之,能夠和於覓那個松花皮蛋成為莫逆的,肯定也不會是顆白雞蛋。
  只因這本女主的性格大半來自於我的本性,我跟她一樣死心眼,一旦認定了某一件事,就是把牙咬斷了都會堅持到底。我曾深深地確信自己不被愛,至今這個想法依舊,只是減淡了許多,我對自己受過的傷害始終難以忘懷,因為我怕痛。當我的底線被徹底觸犯,我一輩子都不會原諒對方,我的人生沒有太多灰色地帶,非黑即白,好惡分明。原本我一度安排這本書的結尾是個大團圓,但我發現我寫不出來,即便我說過我喜愛一個快樂的結局,問題是我無法昧著良心寫出連我自己都不以為然的事——所以,若要問女主跟男主的母親最後是否有和好?我的答案是不,就算過了一百年還是不。
  因為我也有一個永遠都不可能原諒的人。
  所以,就這樣吧。(笑)
  由於系列兩本的女主都代表了滿多成分的「我」,所以不否認我有私心,各自給她們配了這麼兩個救苦救難、勇於涉險的男主,也許內心真實的我一直都在期待救贖,儘管我明白奇蹟並不存在這世上。你要問我真有這種男人嗎?我的答案絕對是別傻了孩子,正因為不存在,才要寫在小說裡,現實的醜陋我已看盡,何苦連在夢裡都不放過自己?總之寫作這檔事就是自娛娛人,能娛樂到,就當我們有緣分,娛樂不到就……哈哈,有緣再見吧。
  (有時候覺得到了這把年紀,也沒什麼特別好求的,寫我想寫的,滿足我能滿足的人就已經是很好的一個福分,我也不過是在芸芸眾生之中想找個小角落舒舒服服地說故事,僅此而已。)
  我常在書裡寫到關於「付出」,其實我的看法是「並非付出得多的人就值得愛」,單方面的付出不過是一種自以為是的壓力,嘴上說著「不求回報」,難道真一點都不求?我不信,人是自私又利己的生物,即便是一句「希望你過得好」也是回報的一種,足以讓自己沉浸在「我的付出幫助了你」的沾沾自喜中。付出根本是一種自爽行為,承受這種龐大情感的一方遠比付出者還要辛苦,如果不愛,再多也只是一種負擔,如果愛著,那更不可能無動於衷,只顧享受。我本想把這一點寫出來,但一直找不到一個好的論述,只得放在後記碎碎念一下,大夥兒看看就好嘍!
  我喜歡聽歌,所以好幾本書都用了歌詞,這是作者的一點任性。在上本有一首〈I am a rock〉,算是這個系列的潛在主旨,我英文不算太好,第一次聽到這首歌,調子歡欣鼓舞,以為歌詞也該是快樂的,直到有天偶然看到翻譯,我被狠狠刺中,不禁慶幸自己虛乏的英文能力,否則也許在聽見它的當下,我就會不受控制地爆哭出來。
  〈I am a rock〉敘述的,幾乎是我的人生。
  我建造了許多牆/和一座深邃堅固的城堡/沒有人可以入侵/我不需要友情,友情只會帶來痛苦/那是我所輕蔑的歡笑與愛/我是一塊岩石,我是一座島嶼。
  我有自己的書/還有詩可以保護我/我穿著盔甲防衛/躲在房間裡,安全的藏在子宮裡/我不與人接觸,也沒人會和我接觸/我是一塊岩石,我是一座島嶼。
  Paul Simon一直是我十分欽佩的歌手及創作人,他總是一身簡便裝束,不多打扮,僅一把吉他襯著他的靈魂,便感動了所有人。他的詞如詩般優柔,卻簡單地使我們見了血,彷彿被掐著喉嚨般難以言語。我曾有一度崩潰,把自己關在房間裡,一遍一遍地播放著這首歌,催眠般告訴自己:I am a rock。
  因為岩石感覺不到痛苦,島嶼從不哭泣。
  很久以前,我曾試著冷眼以對,嘲笑自己對於感情的渴望,我驕傲自己的獨立,但不過是一種強撐的假象,因我無所依靠,只能直挺站著漠視我身後的一片荒蕪。我筆下的女主多少帶著我的期盼,期盼遇到一個真正愛護自己,將自己全心全意放之心上的人。
  現實中太多磨難,我只好期許我筆下的主角快樂、不容易被擊垮(即便真垮了也有人幫忙撐著),只因活生生的我脆弱不堪,總被一句無心的言語給殺得片甲不留。我過去以為麻痺自己是最好的面對方式,可隨著成長,我告訴自己,即便痛了傷了,我仍想細細品味人生裡的每一種況味。讓自己麻木很簡單,可這樣活著又有什麼意思?很多人告訴我放下,我說不,我不放下,我要一輩子記著這些味道,即便為此遍體鱗傷,那也是我衷心所願。
  誰不是荊棘叢裡走過來的?我的人生沒特別幸運,也沒特別不幸,我痛過的你們也痛過,我的荊棘比你少一點,比她多一點,但我們都背著它前進。當有時真的痛得重了,我會告訴自己不要怕,這只是一份考驗,那些傷痛將會成為滋養我的養分,直到開出花朵的那天。
  (是的,我和女主一樣,還是天真地相信著這一天的存在,人生不就是需要一點盲目的「相信」?)
  至於Richard Marx的〈Heaven Only Knows〉也是我個人很喜歡的一首歌,歌詞唱誦著遊子的滄桑及惶然。他四月來台演出,可惜沒唱這一首。很多時候我很佩服這些創作人可以這麼坦然地面對自己的灰敗,在書寫這篇後記的時候,我正在聽Eminem的〈Not Afraid〉。我聽著這個幾乎擁有一切的男人,獨獨缺乏愛,儘管全世界的歌迷擁戴他,也仍無法治療他內心深處的孤獨,他的空虛狠狠地打進我心底,使我鬱悶,所以連這篇後記也跟著黑暗起來了……一切都是Eminem的錯!(最好是)
  這套系列名叫【愛很潮】,由「單身是一種時尚,戀愛是一種潮流」這一句話發想而來,和什麼潮濕啊、鹹濕啊一點關係都沒有,希望可以給大家很多愛的感覺嘍。不過其實暗地裡的系列名叫「陽光撞黑洞」,或是「追你好辛苦」,還有一個叫「勇者無懼」……感謝好友們提供。
  至於尾聲則是我個人的惡趣味,老實說這套書名是我想出來的,結果寫完了沒一本符合主旨,尤其是這本。相信不少人看到中間應該會內心OS:「作者騙我!」對、對不起……(跪)不知不覺就寫成這樣了,我也是千百萬個不得已,所以其實這一套書背後真正的意義是「因為愛很潮,所以單身的不單身了,不婚的也結婚了」世界大同、天下太平,喔耶!
  這一本的調性算是我難得的嘗試(分明是誤打誤撞來的),如果有人喜歡,那真是不肖灩我最大的榮幸(開始狗腿)。下一本還在構思,應該會是快樂的……我希望。山水有相逢,上本沒篇幅廢話,我在這本徹底廢話回來(有必要這樣嗎?),總之,一樣謝謝看到這兒的讀者朋友,舊雨新知一樣感謝,還有再一次讓我爆字數的編輯(至少沒像上一本那麼多了嘛……)、出版社大人、給我支持和吐槽的好友們,以及非死不可上的寶貝們(笑),謝謝你們,衷心感謝!
  老話一句,下一本見嘍!
  不P.S.一下我會睡不好:是低,我在非死不可上弄了一個粉絲頁,經常在那裡哀號,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在上頭搜尋一下「夏灩」,就能找到我嘍!
  還有這一本完稿之前世足賽開打,後來又加上溫布頓網球賽,身為球迷一邊寫稿一邊看球真是快爆肝。恭喜盧彥勳晉級到溫網男單八強,在他打敗賽會第五種子的Andy Roddick之後有段訪問,其中一段話我非常喜歡,分享給大家。當記者問他,在他面對Roddick時有沒想過自己會勝利?小盧很坦言回答他其實不覺得自己會贏,可即使如此,他還是奮力打好每一顆球,然後他說,他不知道自己可以在這屆溫網走多遠,但他會奮戰到最後一刻。
  人生不也是如此?我們不一定在做自己喜歡的工作,不一定能找到自己喜歡的人事物,但我們還是得面對一切,堅持到最後一刻,付出自己的努力。至少總有一天,我們可以像Anastacia般大聲宣告:I paid my dues.(我已付出我的努力)
  願有一天,我能心安理得地將這句話作為我的墓誌銘。:)
  然後,希望這本書出版的時候德國已經晉級到四強(好啦我知道有點困難),Niemand gibt uns eine chance. Doch konnen wir siegen. Fur immer und immer——沒有人給我們機運,但我們可以勝利,在任何時候。然後總有一天,我們可以成為英雄。
  這是出自Apocalyptica與德國歌手Till Lindemann所合作的一首歌:〈Helden〉,獻給這些奮戰到底的勇士們,也獻給正試圖奮鬥的大家。:)
  註:Simon & Garfunkel的〈I am a rock〉,翻譯一樣來自「安德森之夢」。Richard Marx的〈Heaven Only Knows〉歌詞則是不肖灩自己翻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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