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隱藏的內容
岳飛(1103年3月24日-1142年1月27日),字鵬舉,今河南相州湯陰(今河南省安陽市湯陰縣)永和鄉孝悌里人,中國南宋名將,中華民族英雄。
岳飛一生與來自於北疆境外的侵略者女真人建立的金國作戰,為宋王朝抵禦異族侵略,但是最後由於受到宋高宗的猜忌而被監禁,最終被賜死。
宋孝宗淳熙六年(1179年),岳飛被追諡武穆,宋寧宗嘉定四年(1211年),岳飛被追封鄂王,故後人也尊稱岳飛為「岳武穆」或「岳王」。
宋徽宗崇寧二年二月十五日(1103年3月24日),岳飛生於相州湯陰永和鄉孝悌里。
岳飛神力驚人,能開三百斤(今96公斤)之弓,八石(今237公斤)之弩,拜師於弓術名家周同,能左右開弓。宣和四年(1122年)冬,岳飛從軍,隨即因其父岳和病故,回到家鄉守孝三年。
宣和六年(1124年)冬,再次投軍,翌年駐地淪陷於金軍之手,戰敗還鄉。
宋欽宗靖康元年(1126年),第三次投軍。
宋高宗建炎元年(1127年)年,以越職上書言事,被奪官。
關於這三次從軍經歷,各種史書眾說紛紜,且又語焉不詳。
遇害:
岳飛在收到十二道金牌班師回朝之際,道「十年之力,廢於一旦」。
岳飛回到京城之後,向高宗請辭。
高宗當時沒有答應他的辭呈。
次年(紹興11年)四月,拜樞密副使(從一品)。
但是這次,岳飛請求拿回兵權,未允。
八月辭職。
之後岳飛父子被丞相秦檜以謀反罪名予以逮捕審訊,由於找不到證據而無審訊結果,最終岳飛被秦檜以「莫須有」的罪名(韓世忠當面質問秦檜,秦檜含糊其詞「其事體莫須有(可能會有)」),於紹興十一年農曆十二月廿九(1142年1月27日)除夕之夜,在杭州大理寺風波亭被賜死。
岳雲及張憲則在紹興十一年冬十一月二十七日遭到處斬。
至紹興三十二年(1162年),宋孝宗即位,準備北伐,便下詔平反岳飛,諡武穆。
宋寧宗嘉泰四年追封鄂王,改諡忠武,改葬在西湖棲霞嶺,即杭州西湖畔「宋岳鄂王墓」,並立廟祀於湖北武昌,額名忠烈,修宋史列誌傳記。
《宋史》評價:
善以少擊衆。
欲有所舉,盡召諸統制與謀,謀定而後戰,故有勝無敗。
猝遇敵不動,故敵為之語曰:「撼山易,撼岳家軍難。」張俊嘗問用兵之術,曰:「仁、智、信、勇、嚴,闕一不可。」調軍食,必蹙額曰:「東南民力,耗敝極矣。」荊湖平,募民營田,又為屯田,歲省漕運之半。
帝手書曹操、諸葛亮、羊祜三事賜之。
飛跋其後,獨指操為姦賊而鄙之,尤檜所惡也。
西漢而下,若韓、彭、絳、灌之為將,代不乏人,求其文武全器、仁智幷施如宋岳飛者,一代豈多見哉。
史稱關雲長通《左氏春秋》學,然未嘗見其文章。
飛北伐,軍至汴梁之朱仙鎮,有詔班師,飛自為表答詔,忠義之言,流出肺腑,真有諸葛孔明之風,而卒死於秦檜之手。
蓋飛與檜勢不兩立,使飛得志,則金讎可復,宋恥可雪;檜得志,則飛有死而已。
昔劉宋殺檀道濟,道濟下獄,嗔目曰:「自壞汝萬里長城!」高宗忍自棄其中原,故忍殺飛,嗚呼寃哉!嗚呼寃哉!
御前元帥精忠武穆王-岳恩主
(聖誕日農曆二月十五日)
鸞門五恩主之ㄧ,姓岳名飛,字鵬舉,宋相洲湯陰人(今河南湯陰縣)永和鄉人,生於宋徽宗崇寧二年(公1103)二月十五日巳時,是時有大鳥若告飛鳴宅上,未彌月,黃河決口,洪水暴淹湯陰,父「和」已不知去何,母「姚氏」情急生智,抱「飛」坐大甕中,隨波濤漂泊他村,始得倖免一死,稍後父母子三人竟得團聚。
王年少時頗負氣節,雖家貧仍能力學,尤好春秋,左傳、孫吳兵法,天生神力,若冠時,能挽三百斤弓、八石弩,深得父喜。
年二十,父卒,以敢戰士應募,為十隊長,年廿三,岳母刺「盡忠報國」訓子,蔚為千古佳談,年廿四,補進義副尉,隸留守「宗澤」部下。
屢建奇功,年卅一,平虔吉諸郡盜,高宗皇帝手書「精忠岳飛」,製旗以賜,王威名大振,破「李成」,平「劉豫」,斬「楊玄」累官至太尉,歷授少保。年卅八,大破金兵於朱仙鎮 , 軍帥到處,番兵聞風喪膽,正待摘日渡河 。
殺敵,奈奸相「秦檜」通敵,力主和議,竟於一日之間降十二道金牌,召岳王父子還臨安,以「莫須有」三字,坐獄兩月,屈死於風波亭。時王年卅九,子「雲」年廿三,同於宋高宗紹興十一年十二月廿九日,父子全忠節。
孝宗時詔諡「武穆」,後改諡「忠武」,寧宗嘉定中追封「鄂王」,後人於西湖湖修建「岳王廟」,並鐵鑄「秦檜」夫婦跪像於王墓兩旁,期使天下人唾罵之。
民國三年,陸海軍部呈准,以「關聖、岳王」合祀,稱「關岳廟」,亦謂之「武廟」。
岳飛~滿江紅
怒髮衝冠,憑欄處,瀟瀟雨歇。
抬望眼,仰天長嘯,壯懷激烈。
三十功名塵與土, 八千里路雲和月。
莫等閒白了少年頭,空悲切。
靖康恥,猶未雪;臣子恨,何時滅?
駕長車,踏破賀蘭山缺!
壯志飢餐胡虜肉,笑談渴飲匈奴血。
待從頭收拾舊山河,朝天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