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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wind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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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討論] 公司裡關於遲到扣薪的問題!請問勞基法有規定嗎?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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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5-25 03:38:50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qq3586365 於 2014-5-25 03:51 編輯

離職扣5000?   是合約賠償?  還是教育訓練費?     
我以前也曾遇過類似勞資爭議

1.工作合約與勞基法牴觸時 , 因該要以{勞基法}為基準     因為勞工屬於弱勢方   勞基法為保護勞工所設置
2.工作合約是否具有法律效令 ?     是的!
3.勞動基準法第 26 條:「 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也就是說  雇主可以上法院  請你賠償這5000元    但這5000元必須是由你事後拿出來賠償  不可能是從你薪資裡扣
4.至於如果真的鬧上法院 ,你勝算多大?     雇主需要提供扣5000元的理由  例如:培訓成本等等
再看法官是否採信    ,如雇主無法提出有效證據證明你離職,對公司造成之損失 ,就跟他們喇低賽吧!
以前我曾遇過類似案件,員工未做滿三個月離職即扣8500違約金,但後來當事人也立刻離職,當然公司也未扣這筆錢>
講這麼多  ,是我早走了  22k而已     其實很多公司都是口頭施壓  ,其實正常是不太敢做這些事

對了 你說的7xx+300*時數那個請假問題!  真的被扣到再說  沒扣到就算了
扣到的話  問清楚 不行就直接打各地方勞工局電話檢舉  再不行是我會爆給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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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6-15 10:12:45 |只看該作者
1.要看得是勞動部的規定2病事假如妳有與公司簽合同裡面有這條就沒辦法了吧.因為公司屬於勞基法規定範圍內,另外所簽屬的合約是另一層次問題囉

點評

wind89  您好!我己經請示過勞動部囉!勞動部也回覆了,我己經做好決定了,謝謝!  發表於 2014-6-16 00:53:47
wind89  您好!我己經請示過勞動部囉!勞動部也回覆了,我己經做好決定了,謝謝!  發表於 2014-6-16 00:5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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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發表於 2014-6-16 00:52:39 |只看該作者
qq3586365 發表於 2014-5-25 03:38  
離職扣5000?   是合約賠償?  還是教育訓練費?     
我以前也曾遇過類似勞資爭議

qq3586365您好!最近手傷有好一點,所以上來回覆,感謝您這麼熱心祝人。

扣5千元我那個老闆說是之前有個員工離職跟人說好要10號之後,可是她卻突然提出要1號就離。造成該公家單位還未找到替代她職缺的人,所以罰款。

當然我也寫信給了勞動部,他的回答跟您說的第三條差不多,但是也有建議離職最好雙方都談好,就算事後要離,也不可以因為離職造成工作上有損失也不可以扣錢,但是如果我有簽合約,情況確時會對我不利,但雇主還是要依勞基法為準。

雇主需要提供扣5000元的理由←老闆說主要就是因為明明當時那位員工答應找到人才離職,可是卻在公家單位還未找到人確提前離職,這是造成公家單位工作的損失的錢。

關於請病假扣薪,我也傳給勞動部,還問勞動部,如果我檢舉該公司,是不是會被列入職場黑名單。勞動部也說如果真的扣了,可以把薪資給寄給他們,他們一定會追查這間公司,叫我不要害怕。也會保護求職者,不會包庇惡質的人力公司。

不過,我己經決定離職了,爛公司何必留戀,確時是我太多顧忌了。

座天使(七級)

-:-背德的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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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6-16 21:35:18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滷蛋. 於 2014-6-17 01:03 編輯

前面有看到您的一個點評指說: 如果這麼簡單,那間公司就不會還存活 ...之類的話。
想先讓您知道,這觀念其實是錯的。
到勞工局檢舉,頂多只是該公司可能會被罰鍰,或遭到稽查看有無違背其他法律條
款就此;不會因為某檢舉案件,該公司就會消失、被弄倒。
(除非已涉及重大法令之違規)(不然就根本非法成立的公司)

再者,依您的情況最後若還是和所屬公司有爭議,勞工局就將安排您到勞工調解委員會
,進一步與該公司所派之負責人進行調解,就這樣而已。

當然屆時勞工局也會指派專業的調解委員站在勞方立場居中為雙方協調,不會給資方占
盡便宜。如果是您自己同意就另當別論了。(後面這句會這麼說是因為: 調解委員的目的
是促進雙方完成和解,所以有可能的情況是勞資雙方各退一步來達成,然而要是沒您點
頭答應、完全無法接受之下,調解就不會被成立,懂嗎 ?)

最後,不用理會您當初簽的什麼狗屁合約 !! 在這一方面,如果是太不合理的、嚴重違反
或不符勞基法規定,到了勞委會全部都站不住腳,所以您不用擔心。
給您簡約的一個概念(感覺您是位女性x社會新鮮人的樣子?),公司合約或規定並不是公司
說怎樣就怎樣,不合法律還是無效的。((又不是賣身契~~就算賣身契也同非法

大部份都還是得照勞基法的準則來走,包括那些亂起名目亂扣錢的或者什麼責任制 ...等
,其實都是不合勞基法規定,您有空可以自行上網查看相關條文就會知道。只是一般較小
的民間企業、不具規模的公司,將之忽略掉。所以就會常聽人說較大的公司(或較有規模)
,公司福利會比較齊全,因為那是有其可以達成另一目的性的營運方向。至於什麼目的性
這裡就不談論了,以免把話題扯遠。(本來只想做重點,默默的已經講了堆廢話...)
勞基法規就是要用來保障勞工權益,如果合約內容都公司說了算,那「法」就給公司定
就好了阿,國家還立什麼法。那是人治,不是法治 ~ ok? 當然合乎法規內的,您自己就
要在簽約前看清楚了,而且本來就該給一份副本讓自己留存,什麼還要自己影印 ? ... 亂
七八糟的。不過他真的沒給,您還是要自己弄一份比較有保障說真的。

但是您也別要每到一處工作就用勞基法規壓著老闆走,這樣一般小老闆可是會暴走,而且
您也會不好找到如意的工作。(一般都無法100%全照勞基法規是正常的,這是現實)

(BTW,我會知道勞工局&勞工調解委員會處理的情況,是因個人經驗于以分享。2-3年前
有與前公司的薪資爭議和遣散費問題成立調委會,去板橋勞工局調解過。希望這些能對您
有幫助,僅作參考。)

點評

qq3586365  大大的言論讓我聯想到 多年前宏X電員工 每日超時工作達16小時 政府開罰12000元整 與近兩年的日月光K7廠 偷排廢水的停工令 真是天壤之別 哈哈哈!  發表於 2014-6-17 04:52:46
。。。黃沙百戰穿金甲;不破樓蘭終不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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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發表於 2014-6-16 21:55:53 |只看該作者
苛政猛如虎呀!
但通常這種亂七八糟的規定是小公司才會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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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發表於 2014-6-17 04:53:46 |只看該作者
wind89 發表於 2014-6-16 00:52  
qq3586365您好!最近手傷有好一點,所以上來回覆,感謝您這麼熱心祝人。

扣5千元我那個老闆說是之前有個 ...

手受傷了?  沒事吧?

祝求職順利~~ 事事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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