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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幻靈異] 《冰與火之歌》第2部《列王的紛爭》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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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2-20 22:43:30 |只看該作者
馬林爵士來抓她時,她逃過,後來父親被殺,她又逃了一次。假如她是個真正的水舞者,就應該拿著縫衣針出去把他們通通殺光,再也不逃避任何人。

  “你誰也別想帶走,”尤倫倔強地說,“這是有王法規定的。”

  金袍衛士拔出一把短劍,“這就是王法!”

  尤倫看著刀刃,“王法個屁,不過是把劍。剛巧我也有一把。”

  軍官微笑道:“你這笨老頭,我有五個人。”

  尤倫淬了一口,“我有三十個。”

  金袍子們哈哈大笑,“就憑這種貨色?”一個斷了鼻梁的大個子說,“誰先上?”他邊喊邊抽出武器。

  塔柏從稻草堆裡拾起一根草叉,“我!”

  “不,我!”胖胖的石匠凱傑克大叫,一邊自他從不離身的皮圍裙裡拿出鐵錘。

  “我!”庫茲從地上站起來,手裡握著剝皮用的短刀。

  “咱們哥倆好!”寇斯拉開長弓。

  “我們全部一起上!”雷森說罷抓起他那根粗長的硬拐杖。

  道柏光溜溜地從澡堂裡走出來,抱著一團衣服,一看外面情形,立刻把手上東西全丟下,只剩他的匕首。“是不是要打?”他問。

  “應該是。”熱派急忙趴在地上找石頭丟。艾莉亞簡直不敢相信眼前所見。她恨死熱派了!他為何甘願為她冒生命危險?

  斷鼻似乎仍覺得他們很可笑,“嚇嚇,你們這群大姑娘快把石頭棍子丟下,免得被打屁股喲。知不知道劍該握哪邊啊?”

  “我知道!”艾莉亞絕不能讓他們像西利歐一樣為自己犧牲性命,絕不行!她手握縫衣針,擠過樹籬,擺出水舞者的姿勢。

  斷鼻放聲大笑,軍官上下打量她一番。“把劍收起來,小妹妹,我們不想傷害你。”

  “我不是女生!”她氣得大喊。他們是怎麼搞的?騎了大老遠來抓她,現在她就站在面前,卻只顧著笑話她。“我就是你們要的人。”

  “他才是我們要的人。”軍官舉起短劍朝大牛比了比,他也走上前來,跟她並肩站立,手中握著普雷德的廉價武器。

  軍官犯了一個錯誤:他不該讓視線離開尤倫,即使只是一剎那。轉眼功夫,黑衣弟兄的劍已經貼上了軍官的喉嚨。“你誰都不許帶走,否則我就切開你喉嚨,瞧瞧裡面長什麼樣。少來嚇我,告訴你,店裡頭還有我十幾個弟兄。如果我是你,我會趕緊扔開手上那把菜刀,屁股坐上那邊的小肥馬,然後他媽的給我逃回城去。”他啐了一口,然後把劍用力地戳了一下。“快點!”

  軍官手指一松,短劍落入塵土。

  “這東西咱們就替你保管,”尤倫說,“長城守軍永遠需要好刀劍。”

  “算你狠,這次不跟你計較,我們走!”金袍衛士紛紛收起刀劍,翻身上馬。“老頭,你最好趕緊夾著尾巴跑回長城去,否則下次給我碰上,我把這狗雜種和你的人頭一起帶走!”

  “哼,陣仗我見得多了,你嚇唬誰呢?”尤倫邊說邊用劍面一拍軍官的馬屁股,讓它快步朝國王大道奔去。軍官的手下急忙跟上。

  等他們跑出視線範圍,熱派開始歡呼,沒想到尤倫看來更加光火,怒道:“笨蛋!你以為他會罷手嗎?下次他可不會這麼客氣,不會給我看他媽的授權狀啦。把還在洗澡的人都叫出來,咱們這就上路。趕一個晚上,看能不能拉開一點距離。”他拾起軍官遺落的短劍,“誰要?”

  “我!”熱派大叫。

  “不準拿去對付阿利。”他劍柄在前交給男孩,然後朝艾莉亞走來,但他說話的對象卻是大牛。“小鬼,看來太后想要你咧。”

  艾莉亞糊塗了,“她抓他做什麼?”

  大牛眉頭一皺,“那她抓你幹嘛?你只是隻陰溝鼠!”

  “哼,你也不過是個私生子啊!”難道他是假裝私生子?“你本名叫什麼?”

  “詹德利。”他的口氣不太確定。

  “我不知道別人抓你們倆幹什麼,”尤倫道,“總之他們別想得逞。兩匹戰馬就給你們騎,一見金袍子就給我往長城跑,就當有隻龍在後面追。你們放心,他們不關心我們的。”

  要我腦袋搬家

  “可你除外,”艾莉亞指出,“剛才那個人說要你的人頭。”

  “哼,這個嘛,”尤倫說,“要我腦袋搬家,我倒歡迎他試試看。”


第06章 瓊恩



  “山姆?”瓊恩輕聲喚道。

  空氣裡彌漫著陳年積灰和腐朽紙張的味道。在他面前是一座座高大的木書架,頂端沒入黑暗,架上堆滿了皮面裝訂的書冊,以及一箱一箱的古老卷軸。在房間某處有一盞油燈,微弱的黃光從書堆中滲透出來。這裡到處都是老舊紙張,為避免引火,瓊恩吹熄了手中蠟燭,跟隨燈光,在拱形天花板下的狹窄過道裡穿梭。他一身黑衣、一頭黑髮、一張長臉,一雙灰眼,彷彿是黑暗中的陰影。他連雙手都戴著黑色鼴鼠皮手套:右手是因為灼傷未愈,左手則是因為手套戴一邊顯得很可笑。

  山姆威爾·塔利弓著背,坐在一張嵌進石墻壁龕裡的桌子邊。光線便是來源於懸掛他頭頂的一盞油燈。他聽見瓊恩的腳步聲,抬起頭來

  “你整晚都在這兒?”

  “真的?”山姆似乎很驚訝。

  “你沒來和我們吃早餐,你的床也沒有睡過的痕跡。”雷斯特認為山姆棄營逃跑,但瓊恩不相信。當逃兵總還需要一點勇氣,而山姆是連那點勇氣也沒有的。

  “已經早上了嗎?在這下面沒法知道時間。”

  “山姆,你真是傻得可愛。”瓊恩道,“我跟你保證,等我們只有又冷又硬的地面可睡,你就會想念床的感覺了。”

  山姆打個呵欠,“伊蒙師傅派我下地窖來幫司令大人找地圖,我沒想到……瓊恩,你看這些書,從沒見過這麼多!有好幾千本耶!”

  他環顧四周,“臨冬城的藏書室也有百來本書。找到地圖了嗎?”

  “有啊有啊,”山姆揮舞他肥如香腸的手指,指著面前桌上散亂的書籍和卷軸。“起碼有十幾種。”他展開一張羊皮紙,“這上面的墨水雖然已經褪色,但你還是可以看出繪圖者標示的野人聚落,還有一本書……我放哪兒了?剛剛還在讀。”他推開幾張卷軸,找出一本積滿灰塵,封皮腐爛的書。“就是這本,”他語帶虔敬地說,“是一個姓雷德溫的游騎兵寫的,講述的是他從影子塔一路到冰封海岸的凄涼岬的旅行經過。上面雖然沒有日期,但他提到北境之王多倫·史塔克,所以這一定是在征服戰爭以前完成的。瓊恩,他們和巨人作戰呢!雷德溫甚至和森林之子有過貿易往來,這些全記在書裡面。”他小心翼翼地用一根手指翻頁,“你看,他畫了地圖……”

  “山姆,或許你也可以把我們這次巡邏的經過寫下來。”

  他本意是鼓勵,卻說錯了話,山姆此刻最不需要別人提醒的就是從明天起他們將面對的命運。他隨手翻動一些卷軸,“地圖還很多,如果給我時間……這裡亂成一團,不過我有辦法把一切都整理妥當,我知道我能行,但那得花上好多時間……唉,說真的,起碼要好些年才行。”

  “恐怕莫爾蒙沒法等那麼久,”瓊恩從箱子裡抽出一束卷軸,吹掉上面厚厚的灰塵,不料展開的時候,卷軸竟有一小角從他指間剝落。“你看,這張快碎了。”他看著褪色的字跡皺眉。

  “輕一點。”山姆繞過桌子,從他手中接過卷軸,像是對待受傷動物似地捧著。“重要的書籍記錄在需要時常被謄抄。這裡最老的書說不定被抄過五六十次呢。”

  “哎,可這張沒什麼好抄的。二十三桶鹽漬鱈魚,十八罐魚油,一桶醃……”

  “這是張貨物清單,”山姆說,“或是買賣的收據。”

  “誰管六百年前的人吃多少鱈魚啊?”瓊恩不禁納悶。

  “我就會,”山姆小心翼翼地把卷軸放回原本的箱子,“從帳目裡,你可以學到很多,真的,我不騙你。比方說,你可以從中得知當時守夜人軍團有多少人,過著什麼樣的生活,吃些什麼東西……”

  “他們吃的還不就是食物?”瓊恩道,“他們的生活和我們有什麼兩樣?”

  “那你可就錯囉,瓊恩,這裡處處是寶藏哪。”

  “你說是就是吧。”瓊恩半信半疑。所謂的“寶藏”,應該是指黃金、白銀和珠寶,決非灰塵、蜘蛛和腐爛皮革吧?

  “我是說真的耶!”胖子激動得衝口而出。他年紀比瓊恩大,依法已經成年,可他怎麼看都還像個孩子。“我找到魚梁木上人面的畫像,一本關於森林之子語言的專著……還有連學城都沒有的作品,比如古瓦雷利亞流傳下來的卷軸,千年之前的學士所做的季節變化紀錄……”

  “書又不會跑,等我們回來再看也不遲嘛。”

  “那也要我們回得來……”

  “熊老這次所挑的兩百個弟兄都是經驗豐富的老手,其中更有四分之三是游騎兵,況且‘斷掌’科林還會從影子塔帶一百弟兄來跟我們會合。就算待在角陵你父親大人的城堡裡,也不會比這更安全了。”

  山姆威爾·塔利勉強擠出一絲哀傷的笑容,“我在父親的城堡裡本來也不怎麼安全。”

  諸神對人的種種殘酷捉弄,莫不以此為甚,瓊恩不禁想。迫不及待想參加這次長征的派普和陶德必須留守黑城堡,需要面對鬼影森林的,卻是山姆威爾·塔利。他是個自承懦弱的的人,肥胖無比,膽子奇小,騎馬舞劍樣樣不行。可熊老打算隨軍攜帶兩籠信鴉,以便沿途將訊息送回城堡,而伊蒙學士雙眼已盲,身子又太過孱弱,無法與他們同行,只好由他的事務官代替。“山姆,我們需要你照顧信鴉,我自己也需要你幫忙照著葛蘭,確保他小心一點。”

  那他一定是傻子

  山姆的下巴抖了抖,“又不是只有我能照顧信鴉,換你或葛蘭也行,這事誰都做得來。”他的聲音裡帶著一絲絕望,“我可以教你怎麼弄,你也識字,幫莫爾蒙大人寫信不會比我差。”

  “我是熊老的事務官,我得跟在他身邊,照顧他的坐騎,幫他搭帳篷,沒時間照顧鳥兒的。山姆,你發過誓,已經是守夜人的一員了。”

  “守夜人不該害怕,對不對?”

  “我們誰不害怕呢?要有人不怕,那他一定是傻子。”過去這兩年來,已經有太多游騎兵下落不明,其中也包括瓊恩的叔叔班揚·史塔克。他們在森林裡找到叔叔的兩名手下,均慘遭殺害,屍首更在寒夜中死而復生。瓊恩一想起這事,灼傷的手指便不由自主地抽搐起來。至今他依舊會在夢中看到屍鬼奧瑟,那雙燃燒的藍眼和黑冷的雙手,但這些可不能對山姆提起。“我父親對我說過,不必為恐懼而羞恥,重要的是如何去面對。走吧,我幫你拿地圖。”

  山姆怏怏不樂地點點頭。書架擺放得非常緊密,彼此間隔很窄,僅容一人通行。走出地窖,便來到弟兄們稱為“蟲道”的隧道,蜿蜒曲折的蟲道位於地下,連接著黑城堡的堡壘和塔樓。夏日之際,除了老鼠橫行,鮮少有人使用蟲道,可到冬天就大不一樣。當積雪深達五十尺,夾雜冰霜的北風呼嘯而至時,聯繫黑城堡各處的唯有這些通道。

  那樣的日子就快到了吧,他們爬出地窖,瓊恩一邊想。他已經在伊蒙學士那兒親眼目睹了報告夏日終結的使節--一隻來自學城,通體雪白,和白靈一樣沉靜的信鴉。他在童年時代,曾經見識過冬天的景象,不過大家都說那個冬天既非苦寒,更不漫長。這次可不一樣,他打骨子裡感覺得到。

  等他們登上級級陡峭石梯,走回地面,山姆已經像鐵匠的風箱一樣氣喘吁吁。迎面一陣勁風,吹得瓊恩的斗篷劈啪作響。白靈趴在穀倉的籬笆墻下睡覺,當瓊恩走近,它便一躍而起,跟在他們身後,毛茸茸的白尾巴豎得筆直。

  山姆眯眼朝長城望去。城墻巍然聳立,儼然如一座七百尺的冰封絕壁。瓊恩時而覺得長城似有生命,自有其心緒變換。冰壁的顏色隨著光線移動而改變,有時是河流凍結的深藍,有時是堆積陳雪的污白,若有流雲蔽日,則又黯淡下來,成了凹凸山石的淺灰。長城向東西兩面延伸,直至視線盡頭,其龐然之勢,使得墻下的木造堡壘和石砌塔樓都顯得微不足道。它,就是世界的盡頭。

  而我們卻要越墻北進。

  晨空中飄著幾朵淺灰薄雲,但在雲層之外,依舊可見那淡紅的線條。黑衣弟兄們把這顆天際的流浪星叫做“莫爾蒙的火炬”,半開玩笑地說這一定是天上諸神特地送來,指引老人穿越鬼影森林的。

  “這慧星好亮,白天都看得見。”山姆舉起一疊書遮眼。

  “別管慧星了,熊老要的是地圖。”

  白靈跑到前面。少了去鼴鼠村妓院挖寶醉酒的游騎兵,早晨的營區顯得十分空曠。連葛蘭都去了。派普、霍德和陶德為慶祝葛蘭初次出任務,決定付錢買女人幫他完成初次。瓊恩和山姆也在受邀之列,不過對山姆而言,妓女和鬼影森林是差不多同樣可怕的東西,瓊恩則沒那個念頭。“你們要怎麼隨便,”他對陶德說,“我可是發過誓的。”

  經過聖堂時,他聽見裡面傳來高聲吟唱的聖歌。戰爭來臨的前夕,有人想乾妓女,有人想求神靈,瓊恩不知道嗣後哪邊會比較滿意,只是聖堂和妓院一樣對他沒有吸引力。他所信仰的諸神以荒野為宗廟,那裡的魚梁木伸展著蒼白如骨的枝幹。七神在長城外沒有力量,他心想,但我的神卻等著我呢。

  兵器庫外,安德魯·塔斯爵士正在操練昨晚剛到的新兵。人是康威帶來的,他和尤倫等人一樣,行走七國各地,專司為長城守軍招募人手。這群人中包括一個拄木杖的灰胡老頭,兩個看起來像兄弟的金髮男孩,一個脂粉味重的青年,身穿髒污的緞子外衣,還有一個衣著破爛、有隻木頭假腿的人,以及一個自以為厲害、不住傻笑的愚漢--安德魯爵士正在矯正他的錯誤想法。跟前任教頭艾裡沙·索恩爵士相比,安德魯溫和了許多,不過被他操練下來,照樣渾身帶傷。一見有人挨打,山姆就皺起眉頭。瓊恩·雪諾倒是很專注地看他們過招。

  “雪諾,你覺得他們如何?”唐納·諾伊站在兵器庫門邊,上身赤裸,圍著一條皮圍裙,斷掉的左手也裸露在外。雖然諾伊大腹便便,胸膛寬闊,鼻子扁塌,下巴長滿黑須,委實不怎麼好看,但瓊恩見到他卻很高興,因為事實證明,武器師傅是個好朋友。

  “他們一身夏天的味道,”瓊恩一邊說,一邊看著安德魯爵士朝對手衝鋒,將其撞翻在地。“康威從哪兒找來這些人?”

  “海鷗鎮附近某個領主的地牢,”鐵匠回答,“一個強盜,一個理髮匠,一個乞丐,兩個孤兒,還有個小男妓。我們得靠這種貨色來守護王國。”

  “他們能行,”瓊恩朝山姆會心一笑,“我們不也一樣?”

  諾伊把他拉近,“你哥哥的事,聽說了沒?”

  “昨晚聽說的。”康威和那群新兵把新聞帶來北方,昨晚全大廳談論的都是這個。瓊恩還不確定自己是什麼感覺。羅柏當了國王?那個從小和他一起玩耍打架,一起喝下生平第一杯酒的哥哥?可是,哺育我們的不是同一個母親的奶水,所以如今羅柏會用鑲珠寶的酒杯啜飲夏日紅,而我則會跪在某條不知名的小溪邊,吮吸捧起的融雪。“羅柏一定能當個好國王。”他虔誠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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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2-20 22:43:57 |只看該作者
 他那兩個弟弟呢?

  “是嗎?”鐵匠直勾勾地盯著他,“小子,我也希望如此。以前我對勞勃也是這麼希望。”

  “聽說他的戰錘就是你打的。”瓊恩想起來。

  “沒錯,我曾是他的手下,拜拉席恩家族的部屬,風息堡的鐵匠和武器師傅,直到我少了這條胳膊。我還記得史蒂芬大人被大海卷走前的音容笑貌,他那三個兒子打從出生命名起,我就看著他們長大。我告訴你--勞勃戴上那頂王冠後,整個人就變了。有些人生來就該打仗,和劍一樣,若把它們掛起來,就只等著生鏽吧。”

  “他那兩個弟弟呢?”瓊恩問。

  武器匠沉吟片刻,“如果說勞勃是真鋼,那史坦尼斯就是純鐵,又黑又硬又堅強,卻也容易損壞,和鐵一樣,彎曲之前就會先斷掉。至於藍禮嘛,他像是閃閃發光的亮銅,看起來漂亮,實際卻不值幾個錢。”

  羅柏又是何種金屬呢?瓊恩不敢問。諾伊從前是拜拉席恩家的人,恐怕他認為喬佛裡才是合法的國王,羅柏則是叛徒一個吧。在守夜人的弟兄間,有個不成文的規定,決不能對這種事做深入討論。長城守軍來自七國各地,不論一個人發過多少誓,舊愛和親情終究難以泯滅……這點瓊恩自己便深有體會。就連山姆也有困惑:他的家族宣誓效忠高庭,而高庭的提利爾公爵如今支持藍禮。所以最好別多談這些,守夜人軍團是不偏不倚的。“莫爾蒙大人等著我們呢,”瓊恩說。

  “那我就不耽擱你們了,快去找熊老吧。”諾伊拍拍他肩膀,微笑道,“雪諾,明天開始,願諸神與你們同在,把你叔叔給我找回來,聽到了沒?”

  “嗯,一定!”瓊恩向他保證。

  自從居所被燒後,莫爾蒙總司令便改駐國王塔。瓊恩把白靈留在門口的守衛處。“又要爬樓梯,”他們一邊上樓,山姆一邊抱怨,“我最討厭樓梯。”

  “哎,好在森林裡沒有。”

  他們剛進書房,烏鴉便一眼發現。“雪諾!”它厲聲叫道。莫爾蒙原本正在談話,“你們花的時間可不少,”他推開桌上吃剩的早餐,清出空間。“放這裡,我等會兒看。”

  索倫·斯莫伍德是個體格結實的游騎兵,下巴的線條不明顯,嘴巴更是埋藏在一小撮鬍子下。他原本和艾裡沙·索恩交好,因此對瓊恩和山姆素無好感,只冷冷地看了他們一眼。“依我之見,”他毫不理會剛來的兩人,繼續對莫爾蒙說,“總司令應該坐鎮黑城堡,負責統籌和管轄。”

  烏鴉拍拍黑翅膀,“我!我!我!”

  “哪天等你當上總司令,愛怎樣便怎樣。”莫爾蒙對游騎兵道,“但依我之見呢,一來我還沒翹辮子,二來弟兄們也沒推舉你取代我的位子。”

  “現在班揚·史塔克和傑瑞米爵士都死了,我就是首席游騎兵。”斯莫伍德固執地說,“應該由我來指揮出擊。”

  莫爾蒙無動於衷。“班是我派出去的,在他之前我還派了威瑪爵士,我可不想把你也送出去,然後坐在這兒乾等,直等個昏天黑地才終於放棄希望,判定你也棄屍荒野。”他指出。“還有,在我們確定史塔剋死亡之前,他依舊是首席游騎兵。就算他真死了,也該由我來指派繼任者,輪不到你作主。好啦,少浪費我時間,我們天一亮就得出發,你沒忘吧?”

  斯莫伍德立正,“是,大人。”出去的時候,他朝瓊恩皺了皺眉頭,彷彿在責怪他。

  “首席游騎兵?”熊老的視線停在山姆身上,“我還不如讓你當算了!就有人這麼厚顏無恥,竟然當著我的面嫌我老,比不上他啦!小子,我看起來老嗎?”莫爾蒙的頭髮早已逃離他遍布老人斑的頭皮,卻在他的下巴重新集結,一大叢毛茸茸的灰胡幾乎遮住了胸部。他用力一捶胸膛,“我看起來虛弱嗎?”

  山姆張開嘴,卻只發出一點可憐的尖聲,他向來很怕熊老。“當然不,大人,”瓊恩趕忙接話,“您強壯得像……像……”

  “雪諾,少來哄我,你很清楚我不吃這套。來,讓我瞧瞧地圖。”莫爾蒙粗魯地翻看起地圖,每張都只看一眼,咕噥一聲。“你只找到這些?”

  “我……大-大-大人,”山姆結巴起來,“還……還有很多,可-可-可是……那裡很……很亂……”

  “這些都太舊了。”莫爾蒙抱怨,他的烏鴉也厲聲應和,“舊了!舊了!”

  “聚落的位置或許會改變,但丘陵和河流的方位是一樣的。”瓊恩指出。

  “這倒是。塔利,烏鴉挑好了沒?”

  “伊-伊-伊蒙師傅打-打-打算今晚再-再-再挑,喂-喂-喂完它們之後。”

  “我要他最好的鳥兒,不僅聰明,還要夠強壯。”

  “強壯!”他的烏鴉一邊整理羽毛,一邊叫,“強壯!強壯!”

  “若是我們全被宰了,我得讓繼任者知道我們死在哪裡,怎麼個死法。”

  此言一出,山姆威爾·塔利頓時嚇得說不出話來。莫爾蒙往前靠去,“塔利,從前我還只有你一半年紀的時候,我母親跟我說,如果我張開嘴巴傻站著,黃鼠狼可能會誤以為我嘴巴是它老巢,然後一溜煙鑽進喉嚨去。所以,你有事就趕快說,否則小心黃鼠狼。”他粗魯地揮手示意他退下,“你走吧,我忙得很,沒空聽你胡扯。我想學士那兒應該有工作等著你。”

  山姆吞吞口水,向後一退,連忙快步離去,還差點絆倒在草席上。

  “這小子真像看起來那麼蠢嗎?”他走之後,司令開口問。“蠢!”烏鴉埋怨道。莫爾蒙沒等瓊恩回答,“他父親大人在藍禮國王的朝臣中頗有份量,我本有心派他……算了,叫這個蠢話連篇的胖小子去見藍禮,恐怕沒好結果。我請亞耐爾爵士去好了,他比較沉穩,況且他母親還是綠蘋果佛索威家的人。”

  彷彿依舊有生命

  “大人,可否容我問一句,您向藍禮國王所求何事呢?”

  “小子,我跟每個國王要的東西還不都一樣?士兵、戰馬、刀劍、盔甲、穀物、乳酪、酒類、羊毛、釘子……守夜人軍團一點不挑剔,別人給什麼,咱們照單全收。”他的手指在粗木桌面上敲打,“假如風向順遂,艾裡沙爵士在一個月內便會抵達君臨,但小毛頭喬佛裡會不會理睬他,這我可就不敢說了。蘭尼斯特家對咱守夜人從沒好過。”

  “但索恩帶了屍鬼的手,可以提起他們的注意。”那是一件噁心的東西,顏色慘白,長了黑色的手指,裝在罐子裡還扭個沒完,彷彿依舊有生命。

  “我倒希望咱們還有一隻,好讓藍禮也瞧瞧。”

  “戴文說長城外什麼都有。”

  “得了吧,‘戴文說’。上回他出巡邏,還說什麼看到十五尺高的巨熊。”莫爾蒙哼了一聲,“從前有人說我老妹找頭熊當情人,這比那還離譜。雖然這是個死人會走路的世界……唉,就算這樣,一個人還是該相信自己的眼睛。我親眼見過死人走路,但我可沒見什麼巨熊。”他審視瓊恩良久,“不過我們談的是手,你的手還好吧?”

  “好多了。”瓊恩脫下鼴鼠皮手套給他看。從手掌到肘部,疤痕遍布,班駁的紅嫩皮膚雖仍不便伸縮,但已經逐漸愈合。“還有點癢,但伊蒙師傅說這是好現象,他給了我一種藥膏,讓我帶著路上涂。”

  “用長爪方便嗎?”

  “沒問題,”瓊恩伸出手指,依學士吩咐的方式握拳然後張開。“伊蒙師傅要我每天這樣活動,就能保持指頭的靈敏。”

  “伊蒙眼睛雖然瞎了,腦袋可清楚得很。希望諸神保佑,讓他再活個二十年。你知道,他原本可能當上國王嗎?”

  瓊恩大吃一驚,“他只對我說過他的父親是國王,可……我以為他不是長子。”

  “他的確不是。他的祖父是戴倫·坦格利安,即國王戴倫二世,就是他將多恩領並入王國。他依協議娶了一位多恩公主,而她為他生了四個兒子。伊蒙的父親梅卡是其中的幼子,而伊蒙則是梅卡的三子。注意,雖然斯莫伍德把我說得老朽不堪,但這些都是在我出生之前很久的事。”

  “聽說他的祖父為他取名伊蒙,是為了紀念龍騎士伊蒙王子。”

  “沒錯,人們不是常說伊蒙才是戴倫國王真正的父親,而不是‘庸王’伊耿四世麼?可是呢,咱們的伊蒙生來便沒有龍騎士的武藝。他老說自己動作慢,只有腦筋轉得快。難怪被他爺爺送去學城,當時他才九、十歲吧,我想……他在繼承順位中排在第九或第十。”

  瓊恩知道伊蒙師傅早已年逾百歲,要將這位身體孱弱、肌肉萎縮、滿臉皺紋、雙目失明的老人,想成與艾莉亞同齡的小男孩,實在很古怪。

  莫爾蒙續道:“當伊蒙的大伯,也就是王位繼承人,在一次比武大會上意外身亡時,他還在埋首書堆呢。他大伯本有兩名子嗣,可沒過多久便相繼死於春季大瘟疫。戴倫國王也同時染病去世,因此王位傳給了戴倫的次子伊里斯。”

  “‘瘋王’伊里斯?”瓊恩糊塗了,伊里斯是勞勃之前的國王,距今應該沒這麼久啊。

  “不,那是伊里斯一世。勞勃推翻的是二世。”

  “這是多久以前的事啊?”

  “我看總有八十年了吧,”熊老道,“說不確切,當時連我都還沒出生,伊蒙卻已造好了大半頸鏈。伊里斯依照坦格利安家的傳統,娶了妹妹為妻,之後又統治了十多年。伊蒙則宣誓成為學士,隨後離開學城,去為某個貴族服務……直到他的伯父過世,且未留下子嗣。鐵王座由是傳給了戴倫國王最後一個兒子,即伊蒙的父親梅卡。新王將兒子們通通召回宮中,他本打算讓伊蒙擔任重臣,可伊蒙不願篡取理當屬於大學士的地位,因而拒絕了。他去了長兄的城堡,選擇為他服務,那一位也叫戴倫。可是呢,這個戴倫不久也沒了命,身後只留有一個弱智的女兒。如果我沒記錯,他好像是逛妓院染了梅毒。王國接下來的繼承人是次子伊利昂。”

  “‘魔鬼’伊利昂?”瓊恩知道這個人,“自以為成龍的王子”是老奶媽的故事裡特別恐怖的一個,小弟布蘭最愛聽了。

  “正是,不過他稱自己為‘明焰’伊利昂。某天晚上,他喝過了頭,居然灌下一罐野火,並對朋友誇口說野火可以使他成龍,所幸諸神有眼,只讓他成為死屍一具。他死後不到一年,梅卡國王也在對抗盜匪頭目的戰事中陣亡。”

  瓊恩對王國歷史並非一無所知,這都要拜魯溫學士所賜。“那一年召開過大議會。”他插話,“全國諸侯決定放棄伊利昂王子年幼的兒子和戴倫王子的女兒,而把王冠交給伊耿。”

  “你只說對了一半。他們本將王冠悄悄地獻給伊蒙,卻也被他悄悄地拒絕了。他告訴他們:諸神託付給他的使命是服侍,而非統治,他發下誓言,就決不背棄,縱然總主教願意赦免他也不行。噯,只要頭腦健全的人都不願讓伊利昂的後代坐上王位,而戴倫的女兒不僅低能,更非男性,最後不得已,只好改立伊蒙的弟弟為王--這就是伊耿五世,老王的四子的四子,他們叫他”不該成王的王“。伊蒙深知自己倘若繼續留在朝中,難免被反對伊耿的人士利用,於是他來到長城,再未離去,而讓他的弟弟,他的侄子,他的侄孫一個接一個統治國事,復又死去,直到詹姆·蘭尼斯特結束了龍之國王一族的血脈。”

  “國王!”烏鴉嘎嘎怪叫,振翅飛過書房,停在莫爾蒙肩上。“國王!”它搖頭晃腦地又叫一聲。

  有朝一日會統治臨冬城

  “它好像很喜歡這個詞。”瓊恩微笑道。

  “這個詞容易說,更容易討人喜歡。”

  “國王!”鳥兒又叫。

  “我想它希望您也有頂王冠,大人。”

  “國內現在有三個王,而我還嫌多了兩個咧。”莫爾蒙伸出手指,彈了一下烏鴉的下巴,但視線自始至終沒有離開瓊恩·雪諾。

  他覺得事有蹊蹺,“大人,您為何告訴我伊蒙師傅的事?”

  “不為什麼,”莫爾蒙動動身子,皺緊眉頭,“你哥哥羅柏如今是北境之王,你和伊蒙有了共同之處,你們都是國王的兄弟。”

  “不僅如此,”瓊恩說,“我們也都發過誓。”

  熊老響亮地哼了一聲,烏鴉也飛起來,拍拍翅膀繞著房間轉。“倘若每個背誓者都發配來守長城,我就不愁人手不夠了。”

  “我早知道羅柏有朝一日會統治臨冬城。”

  莫爾蒙吹一聲口哨,鳥兒又飛回來,歇在他手上。“領主和國王,這是兩回事,”他從口袋裡掏出一把玉米,喂給烏鴉。“他們會給你哥哥羅柏穿上五顏六色的綾羅綢緞,你卻得一輩子黑衣黑甲;他會娶漂亮公主為妻,膝下兒孫成群,而你不僅永遠無法結婚,更別想生兒育女;羅柏高高在上,統治四方,你卻只有做牛做馬的份;別人罵你是‘烏鴉’,卻會尊稱他為‘陛下’;他不管幹下何等無聊事,一律被詩人吹捧上天,而你即便立下豐功偉業,也註定籍籍無聞。假如這些對你一點都不困擾,瓊恩……那你就是個天大的騙子。你知道,我說的沒錯。”

  瓊恩站起來,全身緊繃猶如弓弦,“如果這些真能對我造成困擾,我這個私生子又該怎麼辦呢?”

  “你覺得呢?”莫爾蒙問,“身為私生子,你該怎麼辦?”

  “繼續困擾,”瓊恩道,“但堅守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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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7章 凱特琳



  在凱特琳·史塔克眼中,兒子羅柏新鑄的王冠,宛如一頂重擔,沉沉地壓在他頭上。
  冬境之王的古老王冠早在三百年前托倫·史塔克向征服者伊耿臣服時便已失傳。他把王冠獻給了伊耿,而伊耿對之如何處置,無人知曉。今天,憑著霍斯特公爵手下鐵匠的優良手藝,羅柏的王冠正如故事中形容的那樣,宛如史塔克先王:青銅鑄造的冠冕,上刻先民的符文,九根長劍形狀的黑鐵尖刺挺立其中。這頂王冠沒有黃金、沒有白銀、沒有珠寶裝飾,惟有鋼鐵和青銅,沉暗而堅硬,正是對抗嚴寒的冬之金屬。

  他們在奔流城的大廳裡靜待囚犯。她見羅柏把王冠往後推,安放在蓬厚的棕發上。沒過多久,他又往前拉,接著轉了轉,好像這能讓他戴得更舒服。戴王冠不是件容易事啊,凱特琳邊看邊想,對一個年僅十五的孩子而言,尤其如此。

  等犯人帶入,羅柏便命取劍。奧利法·佛雷劍柄在前,遞了上去,兒子抽出寶劍,橫放於膝,威壓的意圖非常明顯。“陛下,這就是您要的人。”徒利家的侍衛隊長羅賓·萊格爵士高聲宣布。

  “蘭尼斯特!見了國王還不快快跪下?”席恩·葛雷喬伊大喝,羅賓·萊格爵士把囚犯按倒。

  他絲毫沒有獅子的模樣,凱特琳暗忖。這位克裡奧·佛雷爵士的母親是泰溫·蘭尼斯特的妹妹吉娜夫人,但他半分都沒遺傳蘭尼斯特家著名的美貌和金髮碧眼,他反而繼承了父親艾蒙·佛雷爵士--瓦德·佛雷老侯爵的次子--的體徵,生得一頭纖細棕發,下巴短小,臉形削瘦,一雙眼睛蒼白無色,水汪汪的,還眨個不停。或許這是光線的關係吧,奔流城下的地牢陰暗潮濕……近來又格外擁擠。

  “克裡奧爵士,起來吧。”兒子的聲音雖不若乃父那麼冰冷,卻也不像十五歲的孩子。是戰爭,迫使他提早成年。橫放膝上的那把劍映著晨光,刃緣微微閃亮。

  然而使克裡奧·佛雷爵士焦慮的並非寶劍,而是那頭冰原狼。兒子將它取名為“灰風”,它的身軀大如獵鹿犬,身無贅肉,毛色煙黑,眼瞳宛若熔金。他緩步向前,踱到被俘的騎士身邊嗅了嗅。大廳裡的所有人都能聞到恐懼的氣息。克裡奧爵士是在囈語森林一役中被俘,是役灰風共咬斷了五六個敵兵的咽喉。

  騎士踉蹌站起,慌忙後退,引得幾名觀者哈哈大笑。“謝謝您,大人。”

  “‘陛下’!”外號“大瓊恩”的安柏伯爵怒叱。在羅柏的北方諸將中,屬他嗓門最大……也最為忠誠勇猛,至少他自己這麼堅持。他是尊兒子為北境之王的第一人,自然容不下任何對自己新王的不敬之舉。

  “陛下,”克裡奧爵士連忙改口,“請您原諒。”

  此人並不勇敢啊,凱特琳心想,說真的,他比較像佛雷家的人,而非蘭尼斯特。換作他表哥“弒君者”,想必是另一番態度。他們絕對無法逼詹姆·蘭尼斯特爵士那張俏嘴吐出陛下二字。

  “我把你從牢裡放出來,是要你幫我送信到君臨,給你表姐瑟曦·蘭尼斯特。你將打著和平的旗幟,並且我將派出三十名得力手下負責護送。”

  克裡奧爵士顯然松了口氣,“我很樂意替陛下送信給太后。”

  “但你要知道,”羅柏說,“我可沒放你自由。你的祖父瓦德大人率領佛雷全族上下歸順於我,你的堂兄弟和叔舅們更在囈語森林之戰中英勇奮鬥,可你卻選擇為獅子旗而戰。既然如此,你就是蘭尼斯特家的人,而非佛雷。我要你以騎士之名譽立誓,一旦將信送達,不日即攜帶太后的答覆返回此地,繼續作俘虜。”

  請問要我帶什麼口信

  克裡奧爵士立刻回答:“我在此立誓。”

  “你的話,大廳裡每個人都聽見了,”凱特琳的弟弟艾德慕·徒利爵士警告對方。由於父親病危,現在由他代表奔流城和三河諸侯發言。“若你去而不返,舉國上下都會唾棄你出爾反爾的行徑。”

  “我這個人說到做到。”克裡奧爵士倔強地回答,“請問要我帶什麼口信?”

  “我的和平條件。”羅柏手握長劍,站了起來,灰風立刻跑回他身邊。整個大廳寂靜無聲。“你去對太后攝政王說,只要她同意我的條件,我就收起這柄劍,結束彼此的紛爭。”

  凱特琳瞥見大廳後方,高大而憔悴的瑞卡德·卡史塔克伯爵推開一排守衛,默默地走了出去。其他人則一動不動。對這些騷動,羅柏不予理會。“奧利法,拿信來。”他下令。侍從取走長劍,遞上一卷羊皮紙。

  羅柏展開信紙,“第一,太后必須釋放我的兩個妹妹,並讓她們經由海路,從君臨安全返回白港。我在此宣告,珊莎與喬佛裡·拜拉席恩的婚約正式解除。一伺我收到代理城主的通報,確定她們已安然抵達臨冬城,我便會立刻釋放太后的兩位表弟,侍從威廉·蘭尼斯特和你弟弟提恩·佛雷,並護送他們安全抵達凱岩城,或者是任何她要求的地方。”

  凱特琳·史塔克真希望能讀出隱藏在每張臉龐、每雙起皺的眉頭和每對緊抿的嘴脣之後的心緒。

  “第二,立即歸還先父遺骸,我們將遂先父所願,將他安葬於臨冬城的墓窖,讓他和兄妹們一同長眠於地下。追隨他死於君臨的衛士們的遺體也必須歸還。”

  活人南下,枯骨北歸。奈德說得沒錯,她心想,他屬於臨冬城,他一再重複,可我聽進去了嗎?不,我對他說:你一定要去,去作勞勃的首相,不僅是為了我們家族,更為了我們的孩子……都是我的錯,我一個人的錯……

  “第三,家父的巨劍‘寒冰’必須送來奔流城,交於我手。”

  她看著弟弟艾德慕·徒利爵士,他站在一旁,拇指勾著劍柄,面色凝重如石。

  “第四,太后必須曉諭其父泰溫公爵釋放自綠叉河之役中俘虜的我方騎士和領主。他照辦之後,我也會立刻釋放所有在囈語森林和奔流城之戰中扣押的人質。詹姆·蘭尼斯特爵士除外,我會留著他,以確保他父親表現良好。”

  她審視著席恩·葛雷喬伊促狹的微笑,心中納悶那代表著什麼。這位青年的神色總像在享受什麼秘密的玩笑,凱特琳向來不喜歡這種調調。

  “最後,喬佛裡國王和攝政太后必須公告全國,放棄對北境和三河地區的統治權。從今往後,我國與其不再有任何瓜葛,而是一個自由獨立的王國,與古時無異。我國領土包括頸澤以北所有史塔克家族的封地,以及三叉戟河及其支流流經的地區,西起金牙城,東迄明月山脈。”

  “北境之王萬歲!”大瓊恩·安柏高喊,揮舞起豬腿般粗大的拳頭。“史塔克萬歲!史塔克萬歲!北境之王萬歲!”

  羅柏卷起羊皮紙,“韋曼學士已經畫好地圖,上面標示著我國主權範圍。我們會讓你帶上一張去交給太后。泰溫大人必須立即自我國邊界內撤軍,並停止種種燒殺劫掠。攝政太后母子不能向我的子民抽取稅收、索討貢賦或徵求勞役,必須立即解除我國領主與騎士向鐵王座、拜拉席恩家族或蘭尼斯特家族所立下之各種效忠、誓言、抵押、債務及義務。此外,在雙方同意的名單中,蘭尼斯特家應挑選十名出身顯赫的貴族,前來奔流城作為和平的擔保。我將依據他們的身份地位,以貴賓之禮相待。只要對方信守條約,我將每年釋放兩名人質,護送他們安然返家。”羅柏把卷軸丟到騎士腳邊,“這就是我的條件。如果她接受,我就給她和平,若是她不接受,”--他吹聲口哨,灰風立刻咆哮趨前--“我就讓她再嘗嘗囈語森林的滋味。”

  “史塔克萬歲!”大瓊恩再次大喊,此時其他人也齊聲附和,“史塔克萬歲!史塔克萬歲!北境之王萬歲!”冰原狼往後甩頭,放聲長號。

  克裡奧爵士臉上血色盡失,“我會把您的信件帶給太后,大--陛下。”

  “很好。”羅柏說,“羅賓爵士,讓他飽餐一頓,換上乾淨衣物,明天天明時分出發。”

  “遵命,陛下。”羅賓·萊格爵士答道。

  “那麼,今天的會議到此為止。”羅柏轉身離去,灰風緊隨在後,在場騎士及諸侯紛紛屈膝下跪,奧利法·佛雷快步跑到前面開門。凱特琳姐弟也跟著一同出去。

  “你表現得很好。”在大廳後的走廊上,她對兒子說,“但放狼嚇唬人不是國君應有的舉動,倒像小孩子把戲。”

  羅柏搔搔灰風耳根,“母親,你沒見他剛才什麼表情?”他微笑著問。

  “我只看到卡史塔克大人走了出去。”

  “我也看到了。”羅柏雙手摘下王冠,交給奧利法。“把它拿回臥室。”

  “陛下,我這就去辦。”侍從即刻離去。

  “我敢打賭,今天在場的有不少人和卡史塔克大人看法相同。”弟弟艾德慕表示,“如今蘭尼斯特軍像瘟疫一般四散在我父親的領土各處,燒殺劫掠,無惡不作,怎麼可以談和?我再重申一次,應該立刻向赫倫堡進軍。”

  “我們兵力不夠。”羅柏怏怏地說。

  艾德慕堅持己見:“難道我們坐守城中,士兵就會增多嗎?我們的部隊正日漸削弱。”

  “這是誰的責任?”凱特琳斥責弟弟。當初正由於艾德慕堅持,羅柏才同意讓河間諸侯在他加冕之後便即離開奔流城,回去防守各自的領土。馬柯·派柏爵士和卡列爾·凡斯伯爵率先離去。傑諾斯·布雷肯伯爵緊隨其後,臨走時發誓奪回燒成廢墟的家堡並安葬死者。眼下,就連傑森·梅利斯特伯爵也暗示要返回海疆城,諸神保佑,該城可是至今未遭戰火波及啊。

  這孩子做得沒錯

  “你總不能要求我的河間諸侯枯坐城中,無所事事,活活看著自己的領地慘遭掠奪,子民被屠殺吧?”艾德慕爵士道,“但卡史塔克大人是北方人,他若是離開,對我們震動極大。”

  “我會跟他談談,”羅柏說,“他兩個兒子戰死在囈語森林,他不願和殺子仇人談和,誰能怪他呢?……換做是我……”

  “死再多人也無法讓你父親或瑞卡德大人的兒子起死回生。”凱特琳道,“我們必須談和--你若睿智的話,還應該多給對方一點甜頭。”

  “再給他們甜頭,我就要噎死了。”兒子鬍鬚的顏色比頭髮更紅。羅柏似乎覺得留鬍子可以讓自己看起來更威猛,更有王者風範……也更成熟。但不管有沒有鬍子,他終究只是個十五歲的男孩,他對復仇的渴望並不亞於瑞卡德·卡史塔克,說服他提出和平條件已非易事,遑論條款優厚與否。

  “瑟曦·蘭尼斯特絕不會同意用你兩個妹妹來交換她兩個表親,你很清楚,她要的是她弟弟。”這話她說了好幾遍,但凱特琳發現作國王的遠不如作兒子的聽話。

  “我不能釋放弒君者,就算我想放也放不了,我的諸侯絕不會同意。”

  “你的諸侯擁護你登基為王。”

  “也同樣可以奪走我的王位。”

  “假如你的王冠能換得艾莉亞和珊莎平安歸來,那真是謝天謝地。想想看,你手下多少諸侯巴不得將蘭尼斯特在牢裡就地正法,萬一他在獄中有個三長兩短,別人一定認為--”

  “--他是罪有應得。”羅柏接口。

  “那你妹妹呢?”凱特琳尖銳地反問,“她們也是罪有應得?我向你保證,倘若她弟弟出了意外,瑟曦必定會血債血--”

  “蘭尼斯特不會死。”羅柏道。“未經我允許,無人能和他交流。他有食物和飲水,還有幹淨的稻草床,照說他根本沒資格過這麼舒服。但是,我決不放他走,即便為了艾莉亞和珊莎也不行。”

  凱特琳突然發覺兒子正“低頭”看她。是戰爭使他飛速成長,還是他們放在他額上的王冠使他心驕氣傲?凱特琳捫心自問。“你怕與詹姆·蘭尼斯特在戰場上重逢,是不是?”

  灰風出聲咆哮,彷彿察覺了羅柏的怒意。艾德慕·徒利連忙出手,兄弟似地拍拍凱特琳的肩膀。“凱特,別這樣,這孩子做得沒錯。”

  “不準叫我‘孩子’!”羅柏旋身面對舅舅,把滿腔怒氣都往可憐的艾德慕身上發泄,天知道對方只是想幫他解圍。“我即將成年,而且我是國王--爵士先生,我是你的國王。我鄭重聲明:我不怕詹姆·蘭尼斯特。我既然打敗過他一次,再來一次也無不可。只是……”他撥開遮眼頭髮,搖了搖頭,“我本想拿弒君者去交換父親,可……”

  “……可換你妹妹就不行?”她冰冷地低語,“你妹妹不夠重要,是不是?”

  羅柏沒有回答,但他眼裡有受傷的神色。那雙徒利家族的藍眼睛啊,是她的遺傳。她傷害了他,但他實在太像他父親,因此不肯承認。

  我這是在幹什麼?她對自己說。諸神在上,我到底怎麼了?他不就是盡力想當個好國王嗎?這些我都知道,這些我日夜所見,可是……我已經失去了奈德,失去了我生命的基石,若是連女兒也沒了,我受不了……

  “我會為妹妹盡最大努力,”羅柏說,“只要太后還有一絲理智,她就會接受我的條件。否則,我將讓後悔她的決定。”他顯然不願繼續這個話題。“母親,您真的不肯去孿河城居住?您應當遠離前線,同時多多了解佛雷大人的女兒,等戰爭結束,便可為我挑選妻子。”

  他不要我,凱特琳虛弱地想,看來做國王的果真不能有母親啊,何況我還總說些不中聽的話。“羅柏,你長這麼大,中意瓦德大人哪個女兒可以自己決定,用不著我幫忙。”

  “那您和席恩一起走罷。他明天動身,首先協助梅利斯特押送部分戰俘去海疆城,隨後搭船前往鐵群島。你也可以找條船,如果風向順遂,不出一月便能返回臨冬城。布蘭和瑞肯需要你。”

  而你不需要?“你外公的時日所剩無多,只要他還活在世上一日,我就要留在奔流城守著他。”

  “我是國王,我可以命令你走。”

  凱特琳不理他,“我再說一遍,我希望你把席恩留在身邊,派別人去派克島。”

  “和巴隆·葛雷喬伊周旋,派誰比他兒子更合適呢?”

  “傑森·梅利斯特,”凱特琳提議,“泰陀斯·布萊伍德,史提夫倫·佛雷,誰都成……惟獨席恩不行。”

  兒子在灰風身旁蹲下,撥弄冰原狼的毛皮,藉此逃避她的目光。“席恩為我們立下不少功勞,我跟你說過他在狼林裡從野人手中拯救布蘭的事。而一旦與蘭尼斯特家和談不成,我就必須得到葛雷喬伊大王的長船艦隊。”

  “想得到他的艦隊,最好的辦法就是把他兒子留作人質,。”

  “他已經作了半輩子人質。”

  “那不是沒有原因的。”凱特琳說,“巴隆·葛雷喬伊這種人不能信任。別忘了,雖說僅僅為期一季,可他畢竟曾自立為王。哪天他揪準機會,說不定又會再度作亂。”

  羅柏起身,“我不跟他計較這個。我是北境之王,滿足他的願望,讓他當鐵島之王又如何?只要他助我擊敗蘭尼斯特,我很樂意將王冠奉上。”

  “羅柏--”

  “我決定派席恩。日安,母親。灰風,我們走。”羅柏快步離去,冰原狼亦步亦趨。

  凱特琳只能目送他離開,那是她的兒子,也是她的主君,好奇怪的感覺啊。想當初在卡林灣,她敦矚他要“發號施令”,如今他果然照辦。“我去看看父親,”她唐突地說,“艾德慕,跟我一起來吧。”

  似乎一天天虛弱下去

  “戴斯蒙正在訓練新募的弓箭手,我得去講兩句。晚些時候再去看他。”

  晚些時候說不定他就不在人世了,凱特琳心想,卻沒有說出口。弟弟寧可上戰場,也不願進病房。

  垂危父親的病房位於主堡,穿越神木林是最佳捷徑。神木林里長滿青草、野花、榆樹和紅木,濃密的葉片依然貪戀著枝幹,對兩周前白鴉帶來的消息渾然不覺。秋季已至,樞機會雖已宣布,但諸神似乎還不願把這個消息告訴清風和密林,為此凱特琳深覺感激。秋天,是個讓人懼怕的季節,只因凜冬的陰影徘徊在前。一個人,無論睿智還是駑鈍,都無法判斷這次秋收會不會是今生最後的農穫。

  城堡頂層的房間裡,奔流城公爵霍斯特·徒利臥病在床,床位朝東,騰石河和紅叉河匯流處盡收眼底。凱特琳進來時,他正在熟睡,須發皆白,色澤竟和羽毛床褥無異,那曾經魁偉的身軀,如今已被逐漸擴散的死亡之氣消磨得又瘦又小。

  床邊,靜坐著她的叔叔黑魚,他依然穿戴鎖甲,一身風塵僕僕的斗篷,長靴蒙塵,滿是乾泥。“叔叔,你回來了,羅柏知道嗎?”布林登·徒利爵士掌管著羅柏的偵察部隊,等於是他的耳目。

  “還沒有。我一進馬廄,聽他們說國王正在主持朝政,就直接過來了。我想我的消息應該私下報告給陛下。”黑魚一頭灰發,身形瘦長,動作精準,他刮得乾淨的臉上滿是皺紋和風傷。“他情形如何?”他問,她知道他問的不是羅柏。

  “還是老樣子。學士給他喝夢酒和罌粟花奶止痛,所以他大部分時間都在睡。他吃得太少,似乎一天天虛弱下去了。”

  “說過話沒?”

  “有……可越來越沒條理。他常說起自己的悔恨,說起沒完成的任務,還有過世很久的人和陳年往事。有時候他連季節都分辨不清,甚至把我當成我母親。”

  “他一直想念她。”布林登爵士答道,“你和你母親很像,從顴骨就看得出,這下巴……”

  “你記得比我清楚,這都是好久以前的事了。”她在床邊坐下,伸手拂開一小撮垂落父親臉龐的華發。

  “每次我出城,都不知道回來時他是不是還活著。”雖然父親當年和弟弟爭執不下,但兩人的感情依然十分緊密。

  “好在你們和好了。”

  他們靜坐半晌,最後凱特琳抬起頭:“你有消息告訴羅柏?”霍斯特公爵呻吟一聲,翻過身去,彷彿聽見了他們的談話。

  布林登站起來,“到外面說吧,別吵醒了他。”

  她隨他走上石製陽台,陽台呈三角造型,好似巨艦船首。叔叔朝天空瞄了一眼,皺眉道:“連白天都看得見,我的人喚它作‘紅信使’……可它帶來的,到底是什麼信息呢?”

  凱特琳抬眼望去,彗星淡紅的軌跡劃過蔚藍的天空,彷彿天神臉上的一記悠長的抓痕。“大瓊恩對羅柏說,這是舊神為奈德展開的復仇火旗;艾德慕則認為那是奔流城勝利的預兆--他看到一條長尾巴的魚,藍底透紅,正是徒利家的徽章。”她嘆口氣。“我真希望自己也像他那般有信心。緋紅,可是蘭尼斯特的色彩啊。”

  “那東西既不是緋紅,”布林登爵士道,“也不是徒利家河泥的的褐紅,而是血紅。孩子,那是橫跨天際的一抹血跡。”

  “我們的還是敵人的?”

  “打仗哪有單方面流血的呢?”叔叔搖搖頭,“神眼湖周圍的河間地成了一片火海,四處血流成河。眼下戰事南延至黑水河,往北則越過三叉戟河,幾乎就要波及到孿河城。馬柯·派柏和卡列爾·凡斯小勝了幾仗,南境的貴族貝裡·唐德利恩則專心對付掠奪者,不斷偷襲泰溫大人派出的劫掠隊,攻擊後便閃電般地躲進森林。據報勃頓·克雷赫爵士大肆吹噓殺死了唐德利恩,結果沒多久他的隊伍就被貝裡大人騙進陷阱,最後全軍覆沒。”

  “奈德帶去君臨的衛士中有一些就跟著這個貝裡大人,”凱特琳想起來,“願諸神眷顧他們。”

  “倘若傳聞屬實,這個唐德利恩和跟隨他的紅袍僧挺機靈,尚足以照顧自己。”叔叔說:“你父親麾下的諸侯可就凄慘了,羅柏實在不該放他們離開。他們四處分居,各自為戰,真是荒唐啊,凱特,荒唐透頂。傑諾斯·布雷肯為保衛燒成廢墟的家堡,身負重傷,他的外甥亨德利戰死沙場。泰陀斯·布萊伍德雖將蘭尼斯特軍逐出自己的領地,卻被敵軍帶走了所有牲畜和糧草,只留給他鴉樹空城和一片焦土。戴瑞家的部隊起初進展順利,輕易奪回了他們的城堡,可不到半月,格雷果·克裡岡便率兵攻至,把守軍殺個一干二淨,連他們的領主也不放過。”

  凱特琳聽了大驚失色,“戴瑞還是個孩子啊!”

  “是啊,而且是戴瑞家最後的傳人。用那孩子原本可換一筆高額贖金,可對格雷果·克裡岡這種瘋狗來說,黃金有什麼用呢?我發誓,這個畜生的頭是獻給全國百姓最好的禮物。”

  凱特琳知道克裡岡爵士惡名昭彰,但這未免也太……“叔叔,不要提起頭。瑟曦把奈德的頭挑在槍尖,掛在紅堡墻上,任由烏鴉和蒼蠅糟蹋。”到了現在,她還是很難相信他就這麼走了。有時她夜裡醒來,半夢半醒之間,恍惚以為他就在身旁。“克裡岡不過是泰溫大人的走狗罷了。”泰溫·蘭尼斯特--凱岩城公爵、西境守護,瑟曦太后、“弒君者”詹姆爵士和“小惡魔”提利昂的父親,新登基的幼王喬佛裡·拜拉席恩的祖父--才是真正的亂源,凱特琳堅信。

  “很正確,”布林登爵士同意,“泰溫·蘭尼斯特精明著呢,他安穩地守在赫倫堡重重高墻後,拿咱們的糧食喂他的兵丁,拿不走的就燒掉。他放出的走狗不只格雷果一條,亞摩利·洛奇爵士也出馬了,此外還有群科霍爾傭兵,這幫傢伙性情殘忍,愛把人弄成殘廢。我見過他們留下的景觀:全村焚毀,婦女被姦淫後支解,遭屠殺的孩子暴屍荒野,不得埋葬,任由狼群和野狗競食……這種場面連死人都受不了。”

  赫倫堡的故事

  “艾德慕若是知道,準會氣瘋的。”

  “那正合泰溫大人的意。凱特,散播恐怖自有其目的,蘭尼斯特軍要激我們與之決戰。”

  “只怕羅柏還求之不得,”凱特琳焦躁地說,“困守此地,他像籠子裡的貓一樣極不耐煩,可以想見,艾德慕、大瓊恩及其他人必定日夜力促他出戰。”兒子只打了兩場勝仗,一次在囈語森林偷襲詹姆·蘭尼斯特,另一次是擊潰包圍奔流城的無主散軍,但在他的諸侯們口中,他已經儼然是征服者伊耿再世了。

  黑魚布林登皺起他的灰色濃眉,“這正是他們愚昧之處。我作戰的首要原則,凱特--是絕不讓對方稱心如意。泰溫大人巴不得在他選擇的地點與我們決戰,他希望我們朝赫倫堡進軍。”

  “赫倫堡。”三河流域的每位孩童都聽過赫倫堡的故事。這是三百年前由“黑心”赫倫王在神眼湖邊建造的巨大堡壘。那個時代,七國境內真是七國分立,而河間地區由鐵群島的“鐵民”所統治。驕傲的赫倫想擁有全維斯特洛最大的殿堂和最高的塔樓,所以他前後耗費四十年修建此城。巨大的陰影在湖邊不斷拔高,赫倫王的軍隊則四處劫掠,從鄰國搶來石頭、木材、黃金和工人。在采石場中,在拖木橇上,在修建那五座巨人般的高塔時,成千上萬的奴工力竭而死。人們冬天挨餓受凍,夏天汗流浹背,風風雨雨,勞作不息。為籌備足夠的梁柱和椽木,生長三千年的魚梁木橫遭砍伐,赫倫竭盡河間全境和鐵群島的一切資源,只為達成一己迷夢。最後赫倫堡終告竣工,然而就在赫倫王進駐城中的當日,征服者伊耿也率軍登陸君臨。

  凱特琳還記得以前在臨冬城,老奶媽是怎麼把這個故事說給她的孩子們聽的。“赫倫王發現厚墻和高塔無法對抗巨龍,”故事總在這裡結束,“因為龍會飛。”龍焰吞噬了這座怪物般的堡壘,赫倫全族盡死其間。而從此之後,獲得赫倫堡的每位家族都會遭遇不幸。赫倫堡雖然固若金湯,卻是個陰暗而遭詛咒的地方。

  “我決不會讓羅柏在那座堡壘的陰影下作戰,”凱特琳承諾,“可是叔叔,我們總得採取行動,扭轉局面啊。”

  “而且要快,”叔叔同意,“孩子,我還沒把最壞的消息告訴你。據我派往西方的探子回報,一支新軍正在凱岩城集結。”

  一隻蘭尼斯特新軍,她惶惶不安。“這個消息必須立刻報告羅柏。這支部隊由誰帶領?”

  “據說是史戴佛·蘭尼斯特爵士。”他將視線轉往雙河匯流處,紅藍相間的斗篷在微風中輕擺。

  “又是他侄子?”凱岩城的蘭尼斯特家族實在枝葉茂盛,盤根錯節。

  “是他堂哥,”布林登爵士糾正,“泰溫大人亡妻的哥哥,所以是親上加親。但此人已老,腦袋又向來不太好使。可他有個兒子達馮爵士,據說驍勇善戰。”

  “就讓我們祈禱領軍的是父親,而非兒子吧。”

  “不管怎樣,他們暫時不構成威脅。這支軍隊由流浪武士、自由騎手和蘭尼斯港的小巷裡召募的新手組成,史戴佛爵士必須首先武裝他們,訓練他們,之後才敢出兵……然而我們別心存幻想,泰溫大人不是弒君者,他決不會沒頭沒腦地出擊,他一定會耐心等候,直到史戴佛爵士進軍後,方才離開赫倫堡。”

  “除非……”凱特琳道。

  “怎樣?”布林登爵士詢問。

  “除非他迫不得已,必須離開赫倫堡,”她說,“去應付其他威脅。”

  叔叔若有所思地看著她,“藍禮大人。”

  “藍禮‘陛下’。”既然要求他幫忙,便得用他自封的頭銜相稱。

  “這倒有可能,”黑魚露出一抹危險的微笑,“不過,他會要求回報。”

  “國王要的東西都一樣,”她說,“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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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2-20 22:45:32 |只看該作者
第08章 提利昂



  傑諾斯·史林特的父親是個殺豬匠,他笑起來也活像個切肉的屠夫。“再來點兒?”提利昂問他。
  “我不反對,”傑諾斯伯爵說著遞出酒杯,他的體型像個大酒桶,酒量也比得上桶子。“當然不反對。這真是紅酒中的極品啊,青亭島的?”

  “多恩的,”提利昂作個手勢,僕人趨前倒酒。除了幾個僕人,小廳裡只有他和傑諾斯伯爵。桌上點著蠟燭,四周一片昏暗。“說起來真是難得一尋,多恩酒的味道通常沒這麼馥郁。”

  “馥郁。”青蛙臉的傑諾斯·史林特又猛灌一大口。此人喝酒從不小口淺酌,提利昂一見面就注意到了。“對,馥郁,我要說的就是這個詞兒,完完全全就是這個詞兒。不是我吹牛,提利昂大人,您對文字還真有一套。您說的故事更是滑稽有趣,對,就是滑稽。”

  “我很高興您這麼想……但我不是什麼大人,跟您沒法比。傑諾斯大人,您叫我提利昂便行。”

  “好啊。”他又大灌一口,酒液灑在黑色錦鍛外衣前胸。他披了一件金線織成的半披風,用一根尖端釉紅的小槍系住,此時已經喝得爛醉如泥。

  提利昂伸手捂嘴,輕聲打了個嗝。他的酒量遠不及傑諾斯伯爵,只是吃得很飽。搬進首相塔後,他頭一件事便是尋找城中第一名廚,並將她收進門下。這天他們的晚餐是牛尾湯;核桃、葡萄、赤茴香和碎乳酪拌夏蔬;熱騰騰的螃蟹派、香料煮南瓜,還有奶油鵪鶉,每道菜都有相應的美酒搭配。傑諾斯伯爵說他這輩子從沒吃過如此美味的一餐。“等您進駐赫倫堡之後,想必這種菜色就是家常便飯了。”提利昂說。

  “那是。或許我該把你這位廚子拐去幫我燒菜,你怎麼說?”

  膽子倒是不小咧

  “比這更微不足道的芝麻小事,都有人拿來當開戰的藉口呢。”說完兩人哈哈大笑。“選赫倫堡當根據地,您可真有膽量。那地方既陰森,又龐大……維護起來可得花不少錢哪。更別提有人謠傳那裡受詛咒了。”

  “一堆石頭有什麼好怕?”他吹聲口哨,“你說我有膽量?沒錯,一個人非得有膽量,才能爬到我今天的地位。赫倫堡有什麼不好?好得很咧!依我看,你也是個有膽量的傢伙,個子雖然小了點,膽子倒是不小咧!”

  “您實在太客氣了。再來一杯?”

  “喔,不不,不行了,我……哎,他媽的,就再來一杯吧。有膽的人要喝個痛快!”

  “一點兒沒錯,”提利昂把史林特伯爵的杯子倒得滿溢,“先前,我看了一下您對都城守備隊司令接任人的推舉名單。”

  “他們六個都很合適,隨便挑哪個都行,不過換了我,我會選亞拉爾·狄姆,他是我的左右臂,一等一的好手,忠心耿耿,選他你絕不會後悔。當然嘍,還得先經陛下同意才行。”

  “是啊,”提利昂自飲了一小口。“我倒考慮過傑斯林·拜瓦特爵士,他擔任爛泥門守衛隊長已經三年,從前在平定巴隆·葛雷喬伊之亂中也表現英勇,勞勃國王親自在派克城封他為騎士。可惜,他的名字卻不在您這張單子上。”

  傑諾斯·史林特伯爵灌了口酒,在嘴裡漱了半天才吞下去。“拜瓦特?嗨,他是很勇敢,這我沒話說,可是……這傢伙是個老古板,脾氣怪得緊,下邊的人都不喜歡他。他還是個殘廢,在派克打仗的時候少了隻手,他就因這個被封為騎士。拿手換個爵士頭銜,我說呢,划不來得緊哪。”他笑笑,“依我看,傑斯林爵士太關心自己的名聲啦,您還是讓他呆在原來的位子上得了,大--提利昂。亞拉爾·狄姆才是你要的人。”

  “可我聽說,城裡老百姓不怎麼喜歡他。”

  “別人怕他,這才好辦事麼。”

  “我還聽說什麼來著?說他在妓院裡闖了禍?”

  “那個啊,那不是他的錯,大--提利昂,不是他的錯。他根本沒打算殺那女人,是她自找的,他早警告過她,叫她站一邊去,讓他履行公務。”

  “話是這麼說……但畢竟母子情深,他早該料到她割捨不下孩子嘛。”提利昂微笑,“來,再嘗嘗這乳酪,下酒真是沒得比。跟我說說,你當初為何挑狄姆去辦這件倒楣差事?”

  “提利昂,一個好指揮官必定要知人善任。有些人適合做這個,有些人適合做那個。殺一個還沒斷奶的小嬰兒,可不像看上去那麼輕鬆。雖說對方只是一個爛婊子和她的野種,也不是每個人都能辦成的。”

  “我想也是。”提利昂回答,耳中卻只聽見“一個爛婊子”,腦海里想起雪伊,想起好久好久以前的泰莎,以及所有拿了他的錢,讓他在體內留下種子的女人。

  史林特渾然不覺地續道:“凡是苦差,就要交給狄姆這種渾人去幹。他麼,叫做什麼,就聽話照辦,事後一個字也不問。”他切下一塊乳酪。“這的確是好東西,味道夠嗆。嗨,給我一把夠利的匕首,一塊夠嗆的乳酪,我就心滿意足啦。”

  提利昂聳聳肩,“請您盡量享用,這會兒河間地區戰火不斷,藍禮又在高庭稱王,好乳酪只怕很快就吃不到了。究竟是誰派你去殺那爛婊子的野種?”

  傑諾斯伯爵有些警覺地看了提利昂一眼,接著笑了,拿著一塊乳酪朝他揮舞。“提利昂,你這狡猾的傢伙,想套我話,是嗎?我告訴你,要我傑諾斯·史林特說出不該說的話,靠美酒和乳酪還不夠咧。我這人啊,接了命令什麼也不問,事後半個字也不說,這是我最引以為傲的地方。”

  “和狄姆一樣?”

  “完全正確。等我去了赫倫堡,你就讓他接我的班,包你滿意。”

  提利昂咬了一小口乳酪,這乳酪摻雜良酒,確是極品,味道的確夠嗆。“不管陛下讓誰接班,恐怕都比不上您喲。話說回來,莫爾蒙大人也面臨著同樣的難題啊。”

  傑諾斯伯爵一臉疑惑。“我還以為她是女的,這莫爾蒙,不就是那個找熊當情人的傢伙嗎?”

  “我說的是她哥哥,現任守夜人軍團總司令傑奧·莫爾蒙。前陣子我去長城拜訪時,他正愁找不到合適人選接替自己的位子。這年頭,黑衫軍是越來越難找到人才了。”提利昂嘿嘿一笑,“假如他有個像您這樣的厲害角色,或是咱們英勇的亞拉爾·狄姆,想必會睡得安穩一點。”

  傑諾斯伯爵大喝一聲:“嘿,他想得倒美!”

  “可不是嘛?”提利昂道,“不過世事難料啊,大人,就拿艾德·史塔克來說吧,恐怕他作夢都料不到自己會死在貝勒大聖堂前的講壇上呀。”

  “誰能料到呢?”傑諾斯伯爵呵呵笑著贊同。

  提利昂也跟著笑了,“只可惜我人不在這兒,錯過一場好戲。我聽說,連瓦里斯都嚇了一跳。”

  傑諾斯伯爵捧腹大笑,笑得渾身顫抖。“那八爪蜘蛛,”他道,“人家不說他什麼都知道嗎?嘿嘿,可他偏不知道這事兒!”

  “他從何知道呢?”提利昂的語氣裡滲進了第一絲寒意,“當初不是別人,正是瓦里斯說服我老姐赦免史塔克,只逼他穿上黑衣。”

  “嗄?”傑諾斯·史林特有些茫然地朝提利昂眨眨眼。

  “我老姐瑟曦啊,”提利昂重複了一遍,略微加重語氣,免得這蠢才搞不清狀況,“當今的攝政太后。”

  “啊,”史林特吞吞口水,“這個嘛,呃……是國王親自下的令,大人,是陛下他本人的意思。”

  這傢伙想收買我

  “陛下才十三歲。”提利昂提醒他。

  “是啊,但他到底還是國王嘛,”史林特皺起眉頭,肥厚的兩頰跟著晃動不休,“是堂堂的七國之君呢。”

  “哎,七大王國裡總有一兩個歸他管,”提利昂露出一抹酸酸的微笑,“可否將您的長槍借我一看?”

  “我的長槍?”傑諾斯伯爵困惑地眨眼。

  提利昂指指,“你披風的鉤子。”

  傑諾斯伯爵猶豫地解下雕飾華麗的鉤扣,交給提利昂。

  “我們蘭尼斯港金匠的做工比這好,”他表示,“您別介意,我覺得槍上血跡的釉涂得太紅了點。大人,請您告訴我,是您親手把長槍刺進他們後背,還是說,您只負責下令?”

  “我只負責下令,就算再來一次,我還是會這麼做。史塔克公爵是個叛國賊,”史林特頭頂正中光禿的地方一片通紅,他的金縷半披風從肩膀滑落到地,“這傢伙想收買我!”

  “但他作夢也沒想到,你早被人收買了。”

  史林特將酒杯往桌上一砸,“你喝醉了不成?你以為我會乖乖地坐在這裡任你糟蹋我的名譽……”

  “這算哪門子名譽?我不得不承認,你的確比傑斯林爵士厲害。連背後殺人都不必親自操刀,就換來貴族封號和一座城堡。”他把金扣丟還給傑諾斯·史林特。對方霍地站起,鉤扣當啷一聲,從胸前滾落地面。

  “我不喜歡你說話的態度,大人--不,‘小惡魔’。我乃堂堂赫倫堡伯爵兼朝廷重臣,你是什麼東西,有什麼資格評判我?”

  提利昂歪歪頭,“你很清楚我是什麼東西。你有幾個兒子?”

  “我有幾個兒子幹你這侏儒屁事?”

  “什麼?”他的怒火陡地上揚,“你敢叫我小惡魔,已經夠不知好歹了。我是蘭尼斯特家族的提利昂,你這豬腦袋要是能開竅,早該跪在地上感謝諸神,因為你碰上的是我,不是我父親。我再問你一次,你到底有幾個兒子?”

  傑諾斯·史林特的眼裡頓時有了懼色,“三……三個,大人,還有一個女兒。大人,求求你--”

  “不用求我。”他滑下椅子,“我向你保證,他們不會有事。你的兩個小兒子會被送到外地當侍從,倘若他們表現優異,忠貞不二,或許某天會受封騎士,蘭尼斯特家決不忘恩負義。至於你的長子,他將繼承史林特伯爵的頭銜,還有你那可怕的家徽。”他踢了那根小金槍一腳,讓它滾過地面,“我們會幫他找塊領地,他可以在那裡蓋城堡,雖然比不上赫倫堡,但對付著過生活卻也綽綽有餘。你女兒的婚事就由他安排。”

  傑諾斯·史林特的臉色由紅轉白,“那-那……那您打算怎麼……?”他的臉頰像牛油塊般晃動不停。

  “打算怎麼處置你?”提利昂讓那粗漢兀自顫抖了一會兒,方才答話,“有艘商船叫‘夏日之夢’,明天一早漲潮時分就要出海,船長告訴我,這船將途經海鷗鎮、三姐妹群島和史卡格斯島,前往東海望。等你見到莫爾蒙司令,替我向他問好,告訴他,我一直惦記著守夜人軍團的需求。大人,祝你長命百歲,軍旅順遂。”

  等傑諾斯·史林特明白過來,發現自己保住一條命,臉上便慢慢回覆了氣色。他下巴一翹,“咱們走著瞧,小惡魔,侏儒!搞不好該上船的是你呢!你覺得怎麼樣啊?搞不好是你要去長城咧!”他幹笑兩聲,“你很會嚇人嘛,咱們走著瞧。告訴你,我可是國王陛下的好朋友,你等著,瞧瞧喬佛裡聽了會怎麼辦,還有小指頭和太后陛下的反應,讓我告訴你:沒錯,傑諾斯·史林特有很多有權有勢的朋友,我們瞧瞧是誰要搭船去長城,我跟你保證,咱們走著瞧!”

  史林特像他以前當衛兵時那樣扭腳旋身,大跨步穿過小廳,皮靴在石地板上踏出清響。他喀啦喀啦地步上台階,猛地摔開門……迎面碰上一個身穿黑胸甲和金披風的人。來人身軀高大,下巴瘦長,右腕接了一隻鐵手。“傑諾斯,”他眼窩深陷,額頭突出,一頭棕灰頭髮,兩眼炯炯有神。六名金袍衛士隨著他沉默地走進小廳,傑諾斯·史林特慌忙後退。

  “史林特大人,”提利昂叫道,“我想您和傑斯林·拜瓦特爵士--咱們新任都城守備隊司令--應該是老交情了。”

  “大人,轎子正在外面等您。”傑斯林爵士對史林特說:“請您見諒,去碼頭的路又遠又黑,這陣子街上又不大安全。來人!”

  於是六名金袍衛士架走了他們昔日的總司令,提利昂把傑斯林爵士叫到身邊,交給他一張羊皮紙。“旅途遙遠,史林特大人想必需人作陪。就讓這六個人和他一起搭乘‘夏日之夢號’出海。”

  拜瓦特瞄了名單一眼,笑道:“遵命。”

  “這一個,”提利昂輕聲道,“叫狄姆,你去跟船長說:倘若此人在抵達東海望之前,不慎被海浪卷走,斷不會有人見怪。”

  “是,大人,聽說最近北方洋面時有雷暴發生。”傑斯林爵士鞠躬後轉身離去,披風在身後獵獵抖動。他踩在史林特的金絲披風上。

  提利昂獨坐桌邊,淺酌剩下的冬恩佳釀。僕人來來去去,清理碟碗餐盤。他吩咐他們把酒留下。等一切收拾妥當後,瓦里斯輕步滑了進來,一身淡紫長袍,散髮出薰衣草的香味。“親愛的大人,您乾得可真漂亮喲!”

  “那我為何滿嘴苦澀?”他伸手揉揉太陽穴,“我叫他們把亞拉爾·狄姆扔進海里,真想把你也丟進去!”

  “這樣做,只怕您會失望喲。”瓦里斯答道,“暴風來了又走,巨浪衝刷過頭,大魚吃掉小魚,可我依舊好端端地在海里劃水呢。讓我也嘗嘗這酒?我瞧史林特大人挺喜歡哪。”

  知道再多有什麼用

  提利昂皺緊眉頭,朝酒瓶揮揮手。

  瓦里斯倒了一杯,“哎呀,像夏天一樣甜美。”他又啜一口,“葡萄在我舌尖歌唱呢。”

  “我還在想到底是什麼噪音。叫葡萄給我安靜,我的頭快裂了。原來是我老姐。就算那位‘忠心耿耿’的傑諾斯大人不肯直說,我也明白,是瑟曦派金袍子去了妓院。”

  瓦里斯有些緊張地吃吃竊笑。沒錯,他早就知道。

  “為什麼不早說?”提利昂語帶控訴地問。

  “因為她是您親姐姐嘛,”瓦里斯彷彿受了極大的委屈,泫然欲泣,“大人,這種事本來就很難啟齒,我就是害怕您聽了不知會有何反應。您願意原諒我嗎?”

  “不願意!”提利昂斥道,“你這傢伙該死,她更該死!”他知道自己動不了瑟曦,起碼現在動不了--即便他有這種想法,而他可是一點也不確定自己究竟想不想。然而坐在這裡,只拿到傑諾斯·史林特和亞拉爾·狄姆這種聽命行事的走狗,演一出主持正義、懲奸除惡的假戲,自己老姐卻繼續專權亂政,真是想了就有氣。“瓦里斯大人,以後你知道什麼,務必通通告訴我,不準有任何隱瞞。”

  太監露出狡黠的微笑,“親愛的大人啊,那恐怕得花老長一段時間喲。我知道的事可實在不少呢。”

  “知道再多有什麼用,可惜救不了這孩子。”

  “哎呀,可不是嘛?其實還有另一個私生子,是個男孩,年紀稍微大一點。我已經打點過,確保他不會碰上麻煩……但我承認,我作夢也想不到連小嬰兒都會遭殃。不過是出身低賤的小女孩,未滿周歲,她娘又是個妓女,這哪能構成什麼威脅嘛,你說是不?”

  “她是勞勃的孩子,”提利昂忿忿地說,“對瑟曦而言,光這一點就夠了。”

  “是啊,真教人心痛。說起來,都是我不好,才會讓這可憐的好孩子和她媽媽遭遇不幸。她媽媽年紀輕輕就香消玉殞,她可是深愛著我們的先王啊。”

  “是麼?”提利昂不知那女孩長什麼樣,但在他心目中的她是雪伊和泰莎的合體,“我在想,到底妓女能不能真心愛一個人?不,不要回答,有些事還是別知道的好。”他把雪伊安頓在一棟寬廣的木石大宅裡,擁有獨立的馬廄、水井和花園。他給了她眾多僕人以供使喚,還買來一隻盛夏群島的白鳥與她為伴。她有了綾羅綢緞、金銀珠寶,還有專門保護她的守衛,但她依舊不滿足。照她說,她只想和他在一起,服侍他,幫他的忙。“你最能幫我忙的地方,就是在床上。”某天夜裡,激情過後,他躺在她身邊,頭枕著柔軟的乳房,下體有甜蜜的酸疼,對她這麼說。她沒有回答,但他從她的眼神裡看得出,這並非她期待的答案。

  提利昂嘆口氣,伸手要拿酒,卻想起傑諾斯伯爵的事,便又把酒瓶推開去,“看來我老姐說的是實話,史塔克之死完完全全是我外甥的餿主意。”

  “喬佛裡國王下達命令,傑諾斯·史林特和伊林·派恩爵士負責執行,他們行動果斷,毫不遲疑……”

  “……好似早已知情。沒錯,我們已經討論過這個可能,但現在也拿不出證據。但總而言之,整件事情根本就是亂來。”

  “那麼大人,既然您現在掌握了都城守備隊,想必就可以預防陛下他……亂來了?當然啦,還有太后的貼身護衛要考慮……”

  “紅袍衛士?”提利昂聳聳肩,“放心,維拉爾是聰明人,他知道自己效忠的對象是凱岩城,而我來這裡是家父的意思,所以瑟曦不太可能拿他們來對付我……再說,他們總共也不過一百人,光我自己的手下就是他們的一倍半。如果拜瓦特如你所言般可靠,那我還有六千金袍軍可用。”

  “您會發現傑斯林爵士是個勇敢、正直、聽話……知恩圖報的人。”

  “對誰知恩圖報?”提利昂不信任瓦里斯,卻不能否認他的利用價值。別的不說,他的確知道很多事。“倒是你,瓦里斯大人,你為何對我這麼好?”他問,一邊審視著對方那雙柔嫩的手,那張無毛粉面,那抹諂媚淺笑。

  “您是御前首相啊,我服侍的對象不就是國家、國王和您嘛?”

  “你當初也是這麼服侍瓊恩·艾林和艾德·史塔克?”

  “我盡我所能地服侍艾林大人和史塔克大人,對於他們的英年早逝,我也是哀慟欲絕啊。”

  “想想我是什麼感覺吧,我弄不好就要步上他們的後塵了。”

  “哎,我看不會,”瓦里斯邊說邊晃杯中酒,“大人,力量這東西很奇妙。您可曾想過我那天在旅店給您猜的謎語?”

  “想過一兩次,”提利昂承認,“國王、僧侶和富翁--誰死?誰活?傭兵聽誰的?這是個沒有答案的謎語,或者說,有太多的答案,一切端視於手握利劍的那個人。”

  “然而他卻什麼也不是,”瓦里斯道,“他沒有王冠,沒有金銀珠寶,更沒有諸神的眷顧,只有手裡那把利劍。”

  “那把劍具有決定生死的力量。”

  “是啊……但既然真正決定我們生死的是手握刀劍之人,我們又為何假裝承認國王握有力量?比如這個身強力壯、手握利劍的人,他為何必須服從喬佛裡那樣的小毛頭,或者他老爸那種酒鬼粗漢呢?”

  “因為小毛頭和酒鬼可以動員其他身強力壯的人,他們也有劍。”

  “既然如此,真正的力量就是這些人囉?果真如此嗎?他們的劍又是從哪兒來的?他們又聽誰的話呢?”瓦里斯微微一笑,“有人說知識即力量,也有人說力量源於天神,更有人說力量來自律法。然而那天,在貝勒大聖堂的台階上,我們信仰虔誠的大主教、合法的攝政太后,以及您眼前這位見多識廣的公僕卻和下面隨便一個鞋匠桶匠一般無能為力。您覺得到底是誰殺了艾德·史塔克?是下達命令的喬佛裡?執行死刑的伊林·派恩爵士?還是……另有其人?”

  你真正的身份又是什麼

  提利昂歪歪頭,“你是要揭開這天殺的謎底,還是想讓我頭痛得更厲害?”

  瓦里斯微笑道:“我這不就說了嗎?力量存在於人心,人相信什麼是力量,什麼就是力量,不多也不少。”

  “這麼說來,力量不過是騙人的把戲?”

  “力量就像墻上的影子,”瓦里斯喃喃道,“但影子卻能殺人。而且,即便是矮小人物,也能投射出碩大的影子。”

  提利昂微笑道:“瓦里斯大人,說來奇怪,我發現自己越來越喜歡你了。我可能還是會殺你,不過我想自己會因此而難過。”

  “我把這當作至高的讚美。”

  “那你又是什麼,瓦里斯?”這才是提利昂真正想知道的答案,“有些人說你是蜘蛛。”

  “大人哪,蜘蛛和密探鮮少受人喜愛,我只想當個忠勤於國的臣僕罷了。”

  “也是個太監,我們別忘了這點。”

  “我不敢忘。”

  “人們說我是個半人,但我想天上諸神對我還算仁慈。我個子小,兩腳發育不良,女人對我沒興趣……但好歹還是個男人。雪伊並非第一個跟我上床的人,有朝一日我說不定還會娶妻生子。假如諸神眷顧,我兒子會有他大伯的外表和他老爸的頭腦。而你呢,沒有這樣的願景作支撐。侏儒是諸神的惡作劇……太監卻是凡人造的孽。瓦里斯,是誰閹了你?什麼時候的事?他為什麼這樣做?你真正的身份又是什麼?”

  太監的笑容絲毫未變,但眼中卻閃過某種毫無笑意的神色,“大人,您這麼問真是太客氣了,可我的故事既漫長又悲傷,而我們眼下還有叛國之事要討論呢。”他從長袍袖子裡抽出一張羊皮紙,“王家戰艦‘白鹿號’的船長打算三天后拔錨啟航,帶船投效史坦尼斯大人。”

  提利昂嘆口氣,“所以,我們該拿他殺雞儆猴?”

  “傑斯林爵士自有辦法讓他消失,不過若是在國王面前公開審判,想必更能確保其他船長誓死效忠。”

  同時也讓我那好外甥無暇他顧?“就照你說的,讓他見識一下喬佛裡的‘公義’好了。”

  瓦里斯在紙上做了個記號,“雷德溫家的霍拉斯和霍柏爵士賄賂了某個邊門守衛,打算後天晚上溜出城,偽裝成槳手,搭乘潘托斯船‘逐月者號’離開。”

  “那就讓他們劃上兩三年,瞧他們喜不喜歡?”他笑道,“不妥,老姐若是失去這兩位稀客,只怕會發狂。通知傑斯林爵士,逮捕收賄的守衛,並跟他解釋加入守夜人軍團服役的光榮。此外,在逐月者號四周加強警備,以防雷德溫兄弟找到其他缺錢的門衛。”

  “一切照您吩咐。”羊皮紙上又多了個記號,“您的手下提魅今天在銀兩街上的賭場殺了一個酒商的兒子,他指控對方作弊。”

  “真的作弊?”

  “噢,那還用說。”

  “這樣的話,城裡的老實人應該感謝提魅才對。我一定讓他得到國王的賞賜。”

  太監略有不安地咯咯笑了兩聲,又在紙上做個記號,“最近各種宗教人士人滿為患,天上的那顆慧星,似乎把各式各樣的怪僧侶、傳教士和假先知都引進了城。他們在酒館商鋪裡乞討,對路人大談世界末日與毀滅之說。”

  提利昂聳聳肩,“我瞧唯一能預期的就是伊耿登陸的三百周年紀念日快到了。哼,隨他們去吧。”

  “大人,他們在散播恐懼啊。”

  “我以為這是你的工作。”

  瓦里斯伸手遮嘴,“您這麼說真是太狠心了。最後還有一件事,坦妲伯爵夫人昨晚小宴賓客,我這裡有菜單和列席人名供您參考。倒酒的時候,蓋爾斯大人舉杯敬國王陛下,有人聽到巴隆·史文爵士說:‘那我們需要三個杯子。’很多人笑了……”

  提利昂舉起手,“夠了,巴隆爵士不過開開玩笑。瓦里斯大人,我對宴會席間的閒話沒興趣。”

  “大人,您不但睿智,更有度量。”那張紙消失在太監袖子裡,“我們都還有很多事要忙,我就先告辭了。”

  太監離開之後,提利昂靜坐良久,望著眼前燭光。不知姐姐對傑諾斯·史林特遭遣一事有何反應,當然,她絕不會高興,這可以想見,然而除了向遠在赫倫堡的泰溫公爵遞交憤怒的控訴,估計她也沒什麼辦法。如今提利昂不但掌握了都城守備隊,一百五十個剽悍的高山族民,還要加上波隆招募的、人數正不斷增加的傭兵,怎麼看他都應該安全無虞。

  想必當初艾德·史塔克也是這麼以為。

  提利昂離開小廳時,紅堡一片寂靜,四下漆黑。波隆正在他的書房裡等他。“史林特呢?”他問。

  “傑諾斯大人明兒起早搭船去長城。瓦里斯要我相信,我把喬佛裡的爪牙換成了自己的手下,可在我看來,是把小指頭的人換成了瓦里斯的人,不過暫時就這樣吧。”

  “有個消息,提魅今天殺了--”

  “瓦里斯跟我說了。”

  傭兵似乎並不意外,“那笨蛋以為獨眼龍比較好騙,結果提魅用匕首把他手腕釘在桌上,空手撕開了他的喉嚨。他這一招很靈,把指頭--”

  “省省細節,一肚子美餐還在我肚子裡呢。”提利昂說,“你的人,找得怎樣?”

  “還不錯,今晚又找到三個。”

  “你都是怎麼找的?”

  “先觀察,後盤問,弄清他們作戰經驗的多少和說謊技巧的高低。”波隆微笑,“最後,我給他們一個殺我的機會,他們也得給我同樣的機會。”

  “你真的殺了人?”

  “只有不中用的傢伙。”

  “那要有人殺了你呢?”

  “他就是你需要的人。”

  提利昂有點醉意,身子疲累至極。“告訴我,波隆,假如我要你去殺個小嬰兒……一個才出世沒多久的女孩,而且呢,哎,正在母親懷中吃奶……你會幹嗎?並且什麼也不問?”

  我得先問價碼多少

  “什麼也不問?那不行,”傭兵搓搓食指和拇指,“我得先問價碼多少。”

  史林特大人,我要你的亞拉爾·狄姆做什麼?提利昂心想,我手下這樣的人還少麼?他忽然既想笑,又想哭,但他最最想要的,是雪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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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2-20 22:46:03 |只看該作者
第09章 艾莉亞



  與其說這是路,不如說是穿過雜草叢的兩道車轍。
  好處在於,由於往來人少,就沒有人能指出他們的去向。國王大道上人潮洶涌,這裡只有涓滴細流。

  壞處呢,這路像蛇一般前後蜿蜒,有時和荒僻小徑交雜纏繞,有時則幾乎完全消失,等他們快放棄希望,才在一兩裡外又復出現。艾莉亞討厭這樣的狀況。附近地勢並不崎嶇,丘陵和梯田高低起伏,草地、樹林和小溪谷點綴其間;溪谷中,水流緩慢,柳樹夾岸。風景雖美,路徑卻非常狹窄,左彎右拐,使他們前進的速度幾與爬行無異。

  拖慢速度的是馬車,它們載重很多,車軸嘎吱作響,隆隆行進。一天裡,必須停下十幾次,把卡在車轍裡的輪子拉出來;要麼就是臨時增加拉車的牲口,以助其爬上泥濘斜坡。還有一次,在一片濃密的橡樹林中,他們迎面碰上一部三人合拉的牛車,上面堆滿了柴薪,雙方都無路可讓,最後只好等那幾個樵夫解開韁繩,把牛牽進林子,掉轉車頭,再把牛重新拴上,原路返回。那頭牛比馬車還慢,所以那天等於就這麼浪費掉了。

  艾莉亞忍不住頻頻回首,不知金袍衛士何時追來。到了晚上,一有風吹草動,她便會立刻驚醒,抓緊縫衣針的劍柄。事發至今,他們每次紮營一定會派人值守,但艾莉亞卻不信任他們,尤其是那幾個孤兒。他們在君臨的暗巷裡或許有點用,但到這地方肯定沒輒。連她自己只要“靜如影”,都可以悄悄摸過他們所有人,就著星光溜進漆黑的林子裡小解。有一次,正好輪到綠手羅米站崗,她便躡手躡腳地爬上一棵橡樹,然後一樹一樹靠近,最後摸到他頭頂上,他卻毫無知覺。她本可就此一躍而下,可她知道他的尖叫會吵醒整座營地,更別提會挨尤倫一頓痛打了。

  自從知道太后要大牛的腦袋之後,羅米這群孤兒便把他當特殊人物看待,他一點也不喜歡。“我沒招惹什麼太后!”他生氣地說,“我從來就只管做好分內的活,吹風爐、打鐵、搬東西、作雜務,我想當個武器匠,可有天莫特師父要我加入守夜人,我知道的就這麼多。”說完他就擦頭盔去了。他那頂頭盔的確漂亮,渾圓有致,面罩上留有眼縫,此外還有兩大根金屬牛角。艾莉亞瞧他拿著油布仔細擦拭,擦得崢亮無比,映照出熊熊營火。但他從不把頭盔戴上。

  “我敢跟你賭,他一定是那個叛徒的私生子。”有天晚上,羅米小聲說,故意不讓詹德利聽見。“他是那個狼大人--在貝勒大聖堂被砍頭的傢伙--的種。”

  “他才不是!”艾莉亞駁道。我爸只有一個私生子,那就是瓊恩。她鬱悶地衝進樹林,真想就這麼跳上馬背,一路騎回家。她的坐騎是匹慄子色的母馬,額上有道白斑。眼下她不僅有匹好馬,自己騎術也一向高明,大可策馬飛奔,再也不要看見他們--除非她願意。可這樣一來,就沒有人趨前偵察,沒有人殿後警戒,更沒有人在她瞌睡時站崗守衛了,等金袍子來逮她,她便只有孤身一人,所以還是和尤倫一行人待在一塊兒比較安全。

  “咱們離神眼湖不遠了,”黑衣兄弟某天早上說,“但只有過了三叉戟河,國王大道才會安全,所以咱們繞湖,沿著西岸走,金袍子應該不會搜到那邊。”於是在下一個車轍交會的地方,他將馬車轉向西行。

  從此農地換為森林,村落和莊園變得更小也更分散,丘陵更高,山谷更深,食物也越來越難取得。出城前,尤倫把馬車塞滿了鹹魚、硬麵包、豬油、蕪菁、一袋袋的青豆和大麥,還有大輪的黃奶酪,到如今卻全吃完了。他們只好自立更生。尤倫派前盜獵者寇斯和庫茲到隊伍前方,深入林區,到黃昏時分,他們準能在肩上用樹枝扛起一頭鹿,或是腰上晃蕩著一票鵪鶉回歸隊伍。年紀較小的男孩被派去撿拾沿路的黑莓,若經過果園,則得偷偷爬過籬笆,背一袋蘋果回來。

  艾莉亞既擅長爬樹,采東西也快。她喜歡獨自行動。某天她運氣好,正巧撞見一隻兔子。兔子褐色絨毛,生得又肥又大,一對長耳朵,鼻子掀個不停。兔子雖然跑得比貓快,但它們不會爬樹,所以她用棍子把它敲了下來,拎起雙耳,交給尤倫用蘑菇和野洋蔥燉湯。由於艾莉亞抓兔有功,所以得了一整隻腿,她便和詹德利分著吃。其他人一人一湯匙,甚至那三個死囚也有分。賈昆·赫加爾彬彬有禮地向她道謝,尖牙舔舔髒手指上的油漬,露出幸福的表情,沒鼻子的羅爾傑笑道:“喲,這會兒又變成獵人啦?癩痢頭癩痢臉殺兔仔喲。”

  後來他們在一個名叫白荊莊的莊園田裡采了幾穗玉米,結果一群莊稼漢把他們團團圍住,要他們付錢。尤倫瞄瞄對方手中的鐮刀,丟了幾個銅板出去。“要是以前啊,咱們黑衫軍不論在多恩還是臨冬城都會受到盛情款待,有黑衣弟兄來家中投宿,達官貴人都覺得榮幸。”他悻悻地說,“現在這些癟三連咬兩口爛蘋果也要錢。”他啐了一口

  嚇唬你的烏鴉同胞

  “咱們種的是甜玉米,你這臭死人的老黑鳥還不配吃咧!”一個莊漢粗聲粗氣地回嘴,“還不快從咱們田裡滾出去!順便把你這群人渣雜碎帶走,否則咱們把你叉起來嚇唬你的烏鴉同胞!”

  當天晚上,他們連皮帶谷烤了那些甜玉米,用幾根分叉的長樹枝穿過穗心,架在火上翻烤,熟了以後就直接吃。艾莉亞覺得美味極了,但尤倫卻氣得吃不下。他頭上似乎罩著一片烏雲,像他的斗篷一樣襤褸烏黑。他在營地裡走來走去,口中念念有詞。

  隔天,寇斯在前方發現軍營,便趕回來警告尤倫。“大概二三十個人,穿著鎖甲和半罩盔。”他說,“有些人傷得很重,還有一個聽起來快死了。他聲音很吵,我就大著膽子湊過去看,只見他們身邊有矛有盾,但只有一匹馬,還是跛的。我看他們待在那兒好一陣子啦,臭死人了。”

  “看到旗子沒?”

  “花斑樹貓,黑黃相間,背景是泥褐色。”

  尤倫折了張酸草葉,放進嘴裡咀嚼。“沒見過,”他承認,“不知是哪邊的,兩邊都有可能。傷得那麼重,管他是哪家,大概都會搶咱們牲口,說不定還不只如此。我看咱們還是繞路避開。”結果他們繞了好遠的路,前後至少花了兩天時間,但老人說這代價很划算。“等到了長城,你們有的是時間,下半輩子都得待在那兒咧,所以我看不用著急。”

  再往北行,艾莉亞發現巡守農地的人員逐漸增多,有些只是靜靜地站在路邊,對往來行人冷眼旁觀;有些則騎馬沿籬笆巡邏,鞍上系著斧頭。還有一次,她瞥見一人蹲倨於一株死樹上,手握長弓,箭袋則掛在旁邊的樹幹。一見他們出現,他立刻彎弓搭箭,瞄準他們,直到最後一輛馬車離開視線方才鬆手。尤倫邊走邊罵:“樹上那傢伙,你就等著異鬼來抓你好了,看你會不會哭爹喊娘叫守夜人救命,咱們走著瞧!”

  一天后,道柏發現傍晚天際有片紅光,“除非是這路又轉了彎,不然就是太陽在北邊落坡了。”

  尤倫爬到坡頂眺望,“那是火,”他對眾人宣布,接著舔舔拇指,舉到空中。“照現在的風頭,應該會把火吹離咱們這邊,不過還是注意一點。”

  他們無法不注意。天色漸暗,火光卻越來越盛,到最後,彷彿整個北方全部起火燃燒。他們不時聞到煙味,然而風向一直固定,火勢終究沒有逼近。翌日天明,火光已熄,但那天晚上誰都沒有睡好。

  恰近正午時分,他們抵達了村落的廢墟。方圓數裡的田地一片焦土,房舍只剩焦黑殘軀。被燒焦或屠殺的畜屍散布各處,身上蓋滿爭食腐肉的鴉群,彷如游動的毛毯。它們一被驚擾便振翅飛起,嘎嘎怒叫。濃煙仍舊從遠處的莊園裡冒出,從這裡看來,環繞莊園的柵欄頗為堅固,但事實證明根本不夠。

  艾莉亞踢踢馬,跑到貨車前面,發現墻壘的削尖木樁上插著一具具燒焦的屍體,他們雙手高舉掩面,似乎要揮去焚身烈焰。未到莊園,尤倫便令眾人停下,囑咐艾莉亞和其他男孩守著馬車,自己帶慕奇和凱傑克徒步趨前探查。他們翻過破敗的大門,驚起墻內群鴉,馬車裡,籠內的烏鴉朝著同類嘎嘎怪叫。

  “我們要不要跟著去?”眼看尤倫等人進去了好長一段時間,艾莉亞忍不住問詹德利。

  “尤倫叫我們等。”詹德利的聲音顯得空洞,艾莉亞轉過頭,發現他已經戴上了那頂閃亮的精鋼牛角盔。

  最後他們總算回來了。尤倫懷抱一個小女孩,慕奇和凱傑克則抬著一個破舊棉被做的擔架,上面躺著一個女人。女孩不到兩歲,哭個不停,發出一種近似嗚咽的聲響,彷彿有什麼東西卡在喉嚨裡出不來。她可能還不會說話,或者忘記了該怎麼說。女人右手自肘部齊齊斷裂,傷口血肉模糊,她眼神渙散,對周遭事物毫無反應。她可以說話,但只會一句:“求求你!”她大聲地、反覆地喊,“求求你!求求你!”羅爾傑覺得很滑稽,便縱聲大笑,笑聲從原本是鼻子的凹洞內傳出,不多久尖牙也跟著笑起來,直到慕奇一陣咒罵,叫他們閉嘴。

  尤倫要他們在馬車上騰地方給那女人,“動作快!”他說,“天一黑,狼群就要來了,說不定還有更糟的東西咧!”

  “我好怕。”熱派看著獨臂女在車上抽搐,不禁喃喃自語。

  “我也是。”艾莉亞承認。

  他捏捏她肩膀,“阿利,我跟你說,我沒踢死小男生啦。我只幫我媽賣派而已。”

  艾莉亞壯起膽子,盡量騎在馬車前方,遠離小女孩的啜泣,遠離那女人的低語:“求求你”。她想起老奶媽說的故事:從前有個英雄被邪惡的巨人囚禁在一座陰森的城堡裡,他智勇雙全,用計騙過巨人,逃了出去……可一出城堡,就被異鬼抓去,全身的鮮血都給喝個乾淨。艾莉亞現在可以體會他的感受了。

  獨臂女死於當日黃昏,詹德利和凱傑克在山坡上幫她掘了個墳,正在一棵柳樹下。寒風吹起,艾莉亞彷彿聽見長長的柳枝低語著:“求求你!求求你!求求你!”,聽得她頸背汗毛直豎,差點沒拔腿就跑。

  “今晚不許生火。”尤倫對他們說。當天的晚餐是寇斯找到的一把野蘿蔔,一杯乾豆,以及附近小溪的水。溪水有股怪味,羅米說上游一定有腐爛的屍體,才會是這種味道。若不是老雷森把他倆拉開,熱派差點就跟他大打出手。

  為填飽肚皮,艾莉亞喝了很多水。她以為自己一定沒法入睡,沒想到還是睡著了。待她醒來,四周一片漆黑,膀胱脹得要命。四周都是擠在一起,裹緊毛毯和斗篷,陷入沉睡的人。艾莉亞找出縫衣針,站了起來,凝神傾聽。她聽見一名守衛的輕微腳步,睡不安穩的人翻身的響動,羅爾傑呼嚕呼嚕的鼾聲,還有尖牙睡覺時發出的怪異嘶聲。從另一輛馬車上傳來石頭和鋼鐵有節律的摩擦,尤倫正坐在車上,一邊嚼酸草葉,一邊磨利他的短刀。

  一定會惹尤倫生氣

  熱派是守夜的男孩之一,“你要去哪裡?”他見艾莉亞朝林子走去,便出聲問。

  艾莉亞朝樹林含糊地揮揮手。

  “不行,不準去!”熱派說。自從得了那把真劍,他膽子又大了起來。雖然那劍很短,而且他用起來像是拿菜刀。“老頭子說今晚大家要靠在一起。”

  “我去小解,”艾莉亞解釋。

  “哎,到那棵樹下解就好啦!”他指指,“阿利,天知道森林裡有什麼東西,我之前還聽到狼叫呢。”

  若是跟他打架,一定會惹尤倫生氣。她裝出害怕的模樣,“有狼?真的嗎?”

  “我親耳聽見的,”他再三保證。

  “那我不要解了。”她回去拉起毯子,假裝入睡,等聽見熱派腳步漸遠,方才翻身起來,溜進營地另一邊的森林,靜如影。為保險起見,她走得比往常更遠,待確定四下無人之後,才解開褲子,蹲下辦事。

  她尿到一半,褲子落在腳踝上,卻聽樹下傳來沙沙聲。熱派!她驚慌地想,他偷偷跟蹤我!接著,她看到樹林裡有眼睛映著月光,閃閃發亮。她肚子一緊,伸手握住縫衣針,也顧不上尿在自己身上,數起了眼睛:二隻、四隻、八隻、十二隻,一整群……

  其中一隻從樹下朝她走來,露出牙齒盯著她看。她滿腦子都在埋怨自己有多蠢,心想等明早大家發現她被吃了一半的屍體,熱派一定會幸災樂禍。可那隻狼卻突然轉身,快步跑進黑暗,所有的眼睛都跟著消失。她顫抖著上完廁所,穿上褲子,循著遠處模糊的磨刀聲回到營地,找到尤倫。艾莉亞爬上馬車,坐在他身旁,渾身發抖。“有狼,”她啞著嗓子小聲說,“林子裡有狼。”

  “是啊,那還用說。”他瞧都沒瞧她一眼。

  “把我嚇死了。”

  “是嗎?”他啐了一口,“我還以為你家挺喜歡狼咧。”

  “娜梅莉亞是冰原狼啦,”艾莉亞環抱身體,“和普通狼不一樣的。而且她早就不見了,我和喬裡拼命丟石頭把它趕跑,否則它會被太后殺掉。”說起往事,她又難過起來。“要是當初它也在城裡,我敢打賭,它一定不會讓他們砍掉父親的頭。”

  “孤兒沒有爹,”尤倫說,“你可別忘了。”因為酸草葉的關係,他的嘴巴看起來在流血。“不過,最可怕的狼是披著人皮的狼,比如毀村子的那些人。”

  “我好想回家。”她可憐兮兮地說。她一直很努力地要表現勇敢,猛如狼,但有時候,她覺得自己終究只是個小女孩。

  黑衣弟兄從馬車上的那捆酸草葉裡扒下一片,塞進嘴裡。“小鬼,看來當初我該把你,還有其他人留在城裡,城裡似乎更安全。”

  “我不管,我想回家。”

  “我替長城守軍收羅人手快三十年了,”尤倫嘴裡閃著唾沫,像是血紅的泡泡。“前後總共只死過三人。一個老頭是生熱病死的,有個城裡的小鬼拉屎時給蛇咬了一口,還有個蠢貨想趁我睡覺時殺我,結果這兒開了個洞。”他拿起短刀往喉嚨作勢一劃,“三十年中死了三個。”他吐出嚼爛的酸草葉,“現在想來,坐船或許比較明智。當初,只想一路上多招人,唉……換個聰明人,就搭船走了,可我呢……三十年來我都走這條國王大道。”他收起短刀,“去睡吧,小鬼,聽見沒?”

  她努力去睡,可她躺在薄毯下時,卻聽見了狼嚎……還有另一個聲音,比較模糊,像是風中的囈語,似乎是幾聲慘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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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2-20 23:04:40 |只看該作者
第10章 戴佛斯



  諸神燃燒的濃煙,將晨空染得灰暗。
  少女與聖母,戰士與鐵匠,珍珠眼瞳的老嫗,鍍金鬍鬚的天父,就連被雕刻得近似動物而非人的陌客,皆已置身火海。雕像的陳年乾木和其上無數層的顏料油漆發出熾烈而饑渴的紅光。熱氣裊裊騰升,穿透冰冷空氣,後方,城墻上的石像鬼和石雕龍朦朧不清,彷彿隔了一層淚珠織成的帷幕。在戴佛斯看來,那些怪物似乎正在顫抖、蠢蠢欲動……

  “真是造孽。”阿拉德表示,幸好他還知道放低聲音。戴爾聽了也低聲贊同。

  “別作聲!”戴佛斯道,“在這裡不要亂講話。”他的兩個兒子都是好人,但年紀還輕,阿拉德尤其衝動。倘若我當年沒有洗手不幹,如今阿拉德大概會淪落到流放長城的下場,是史坦尼斯,使他免糟這種命運,我欠他的情……

  城門口聚集了數百群眾,觀睹焚燒七神的場面。空中的氣味十分難聞。對多數人敬拜了一生的諸神做出如此大不敬的行為,即便維持秩序的士兵也深覺不安。

  紅袍女環行火堆三次,一次以亞夏語祈禱,一次使用高等瓦雷利亞語,最後一次則用普通話。戴佛斯只能聽懂末一次。“拉赫洛啊!吾人身處黑暗之中,請降臨於此!”她高喊,“真主光之王,我們將這些虛偽諸神奉獻於您,這些七面一體的諸神,是您的仇敵。請取走他們,將您的光明賜予我們,因為長夜黑暗,處處險惡。”賽麗絲王后跟著復誦禱文。史坦尼斯站在她身旁,面無表情地觀看。他的鬍子修得極短,黑藍色陰影下是堅硬如石的下巴。他的衣著較平時華麗,彷彿準備上聖堂膜拜。

  龍石島的聖堂,是當年征服者伊耿揚帆起航,征服維斯特洛大地的前夜跪地祈禱的地方,然而它沒能倖免於難。後黨人士推翻祭壇,拉倒神像,以戰錘擊碎彩繪玻璃。巴爾修士無能阻止,只有不停咒罵,然而赫柏·藍布頓爵士領著三個兒子,前往聖堂捍衛信仰的諸神。藍布頓一家斬殺了四名後黨人士,最後才被眾多士兵制服。事後,諸侯中平日性情最溫和、信仰也最虔誠的岡瑟·桑格拉斯伯爵向史坦尼斯表示自己無法再支持他,於是被捕入獄,和修士以及赫柏爵士兩個倖存的兒子一同坐牢。其餘諸侯很快從中學到了教訓。

  並不只是濃煙的緣故

  對走私者戴佛斯而言,諸神沒有特別意義,但他和多數人一樣,每次出征前總會供奉戰士;有船下水會敬拜鐵匠;妻子有了身孕,則會向聖母祈禱。眼見諸神被焚,他覺得很不舒服,這並不只是濃煙的緣故。

  如果克禮森師傅健在,一定會阻止此事。謠傳老人公然挑戰光之王,結果因褻瀆而遭天譴。然而戴佛斯知道真相,因為他親眼見到老學士往酒杯裡放了東西。一定是毒藥,除此之外別無可能。他自願喝下死亡毒酒,想為史坦尼斯除掉梅麗珊卓,但不知為何,她的神顯靈庇佑。為此,他本想動手殺了紅袍女,可連出身學城的學士都力有未逮,他又怎麼可能成功?他不過是出身跳蚤窩的走私者戴佛斯,被拔擢至高位的洋蔥騎士啊。

  燃燒中的諸神彷彿穿著顏色多變的烈焰長袍,由紅轉橙再變黃,放射出漂亮的光芒。巴爾修士曾對戴佛斯說,神像都是用船桅雕刻而成,而這些船乃是坦格利安一族的先祖從瓦雷利亞渡海逃來時搭乘的工具。幾世紀來,它們被涂上層層彩漆、鍍金、燙銀、鑲嵌珠寶。“它們越是美麗,便越能討拉赫洛歡心。”梅麗珊卓囑咐史坦尼斯拉倒神像,並將之拖到城堡大門時,曾這麼說。

  少女張開雙臂,橫躺於戰士之上,彷彿是和他擁抱。烈焰舔舐著聖母的面頰,她彷彿為之顫抖,一把長劍將她穿心而過,皮革握把上火焰躍動。天父頭一個被推倒,所以壓在最底層。戴佛斯看著陌客的手指糾結纏繞,逐漸焦黑,終至剝落,成瞭亮紅的炭火。賽提加伯爵離火堆較近,正劇烈咳嗽,拿著一條繡有紅蟹的亞麻方巾,遮掩布滿皺紋的臉龐;密爾人一邊在火邊取暖,一邊談笑風生;年輕的巴爾艾蒙伯爵卻是面如死灰;瓦列利安伯爵則是眼看國王,不瞧那堆熊熊烈焰。

  戴佛斯很想知道他心裡在盤算什麼。但瓦列利安這樣身份地位的人,怎麼會對他吐露心聲?瓦列利安家族別號“潮汐之王”,身負古老瓦雷利亞血統,並曾三度與坦格利安家結親,而戴佛斯·席渥斯呢?渾身都是魚腥和洋蔥味。其他貴族對他也是一樣態度,他無法信任他們,他們也絕不會與他推心置腹,甚至連他的孩子都瞧不起。將來我的孫子們會在比武大會上與他們的後代相互較勁,有朝一日,說不定他們的後代會和我的子孫結親。總有一天,我的小黑船旗會如瓦列利安家的海馬旗或賽提加家的紅蟹旗一般高高飄揚……

  一切的前提,都是史坦尼斯贏得王位。否則……

  我所擁有的一切,都是他賜予的。史坦尼封他為騎士,讓他與其他貴族並肩而坐,令他放棄走私小艇、指揮戰船。到如今,戴爾和阿拉德也已各有船艦,馬利克當上了“怒火號”的槳官,馬索斯在“黑貝莎號”上為父親效力,國王更將戴馮收作王家侍從,有朝一日定能受封騎士,他的兩個小兒子將來也會走上同樣的道路。妻子瑪瑞亞成了位於風怒角的小城堡的女主人,僕人都得稱她為“夫人”,戴佛斯還可以在屬於自己的森林裡獵紅鹿。這些全拜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所賜,他付出的代價僅是幾個指節。他對我的懲罰很公正,我過去一向蔑視王法,而他卻贏得了我的忠誠。戴佛斯摸摸懸掛頸間的小皮袋,被砍下的指節是他的幸運符,而他眼下正需要好運。是啊,我們每個人都需要好運,尤其是史坦尼斯大人。

  黯淡的火焰舐著灰暗的天空,黑煙升起,翻騰扭動。風向轉變,觀者紛紛眨眼、流淚、揉眼。阿拉德轉過頭去,一邊咳嗽,一邊咒罵。這是後事的先兆,戴佛斯暗想,在這場戰爭中,還會有更多、更多的東西付之一炬吧。

  梅麗珊卓一身緋紅錦緞,披著血色天鵝絨長袍,眼睛和她喉際的大寶石一樣紅艷,彷彿起火燃燒。“據亞夏古書預言,長夏之後,星辰泣血,冰冷的黑暗將籠罩世界,在這個恐怖的時刻,將有一位戰士自烈火中拔出燃燒之劍,那把劍是‘光明使者’,英雄之紅劍,持有該劍者便是亞梭爾·亞亥轉世,而他將驅離黑暗。”她提高音量,使在場群眾都能聽見,“受拉赫洛寵愛的亞梭爾·亞亥啊!光明的戰士!聖焰之子!來吧!你的劍正等著你!拔起屬於你的劍吧!”

  史坦尼斯·拜拉席恩像士兵上戰場一樣大步前進,他的兩位侍從連忙跟隨。戴佛斯看著兒子戴馮為國王右手戴上一隻又長又厚的手套。男孩穿著乳白色上衣,胸前繡了一顆烈焰紅心。拜蘭·法林的衣著與之相仿,他為陛下在頸間圍上一襲僵硬的皮革斗篷。戴佛斯聽見身後隱約傳來鈴聲叮噹。“海底下,冒煙就是冒泡泡,火有綠有藍還有黑!”補丁臉的歌聲從遠方傳來,“我知道!我知道!噢噢噢!”

  國王咬緊牙關,舉起皮革斗篷阻擋烈焰,大跨步衝進火堆。他直接走向聖母,用戴了手套的右手握住寶劍,用力一拔,將之從燃燒中的木雕上抽出,接著便快步退開。他將寶劍高舉,劍身櫻紅,周圍纏繞著碧綠如玉的火舌。衛士急忙上前,拍去國王衣上的火星。

  “燃燒之劍!”賽麗絲王后高叫,亞賽爾·佛羅倫爵士等後黨人士也跟著吶喊,“燃燒之劍!燃燒啊!燃燒啊!燃燒之劍!”

  梅麗珊卓將雙手高舉過頭,“看!許諾之兆,今已實現!看,那就是光明使者!亞梭爾·亞亥已經重臨人世!歡呼吧!為光明的戰士!歡呼吧!為聖焰之子!”

  一陣雜亂的喝彩此起彼落,此時史坦尼斯的手套卻燒了起來。國王咒罵一聲,把劍朝濕泥地裡一插,朝大腿拍手,以熄滅火焰。

  請將您的光明賜給我們

  “真主啊,請將您的光明賜給我們!”梅麗珊卓高喊。

  “因為長夜黑暗,處處險惡!”賽麗絲和她那一黨應道。我該不該跟著喊?戴佛斯暗想,我真的欠史坦尼斯這麼多?難道這個火神真成了他的信仰?他削短的手指不禁抽搐。

  史坦尼斯脫去手套,任其掉落地面。火堆上的神像已經模糊難辨,鐵匠的頭在一陣灰燼和火星中斷裂紛飛。梅麗珊卓用亞夏語高聲吟唱,聲音如海潮般高低起伏。史坦尼斯解開灼燒的皮斗篷,靜立聆聽。“光明使者”插在地上,依舊閃著紅光,但纏繞劍身的火舌正迅速減滅。

  待咒語唱完,諸神衹余焦炭,而國王的耐性也完全耗盡。他抓住王后的手肘,送她回龍石城堡,把光明使者留在原地。紅袍女留了下來,監督戴馮和拜蘭·法林拿起國王的皮革斗篷,跪地包住那柄早已焦黑的長劍。好個英雄之紅劍,看起來可真是一塊廢鐵,戴佛斯心想。

  只有幾位貴族逗留了片刻,站在火堆的上風處低聲交談。他們一見戴佛斯望向自己,便都保持沉默。倘若史坦尼斯失勢,他們勢必立刻把我推翻。從另一方面講,他與後黨那群野心勃勃的騎士和小貴族也格格不入,他們皈依了光之王,因而獲得賽麗絲夫人--不,是王后,你忘了嗎?--的寵信和保護。

  等梅麗珊卓和侍從帶著寶劍離去,火堆已幾乎焚盡。戴佛斯和兒子加入人群,朝海岸和船隊走去。“戴馮表現不錯,”他邊走邊說。

  “沒錯,他取手套時很沉著,沒把它弄掉。”戴爾說。

  阿拉德點頭,“戴馮衣服上的徽章是怎麼回事?就是那個冒火的心。拜拉席恩家的標誌不是寶冠雄鹿嗎?”

  “領主有權使用多種徽章。”戴佛斯說。

  戴爾微微一笑,“父親,就像一艘黑船和一顆洋蔥?”

  阿拉德則踢踢卵石,“管他洋蔥還是紅心……都叫異鬼給抓去吧!把七神這樣燒掉是大不敬啊。”

  “你什麼時候變得這麼虔誠?”戴佛斯說,“走私者之子懂什麼敬神之事?”

  “父親,我是騎士之子。這點假如您都不在意,其他人又怎麼會在意呢?”

  “你爹是騎士,你卻不是。”戴佛斯說,“你要是繼續多管閒事,就一輩子都當不成騎士。史坦尼斯是咱們合法的國王,他做什麼決策,輪不到我們來指手畫腳。我們幫他駕船,照他的命令行事,這樣就夠了。”

  “說起這個,父親,”戴爾說,“我不喜歡他們為‘海靈號’準備的水桶,都是未經乾燥的松木,一出海就會泄漏。”

  “我的‘瑪瑞亞夫人號’也一樣,”阿拉德道,“後黨的人搜去了所有幹燥木料。”

  “這事我會跟陛下談。”戴佛斯安撫他們。話由他說,總比讓阿拉德去講好。他的兒子都是優秀的戰士,出色的水手,卻不懂得與貴族溝通之道。他們和我一樣出身低賤,只是他們刻意不願去想。在他們眼裡,我們的旗幟只有一艘隨風飛揚的大黑船,他們裝作看不到那顆洋蔥。

  戴佛斯從未見港口如此擁擠過,每座碼頭均有大批水手在搬運補給,每間酒店都擠滿了士兵,賭骰子、喝酒或搜尋妓女……可惜是白費功夫,因為史坦尼斯禁止在島上嫖妓。戰艦、漁船、結實的武裝商船和寬底的貨船排列岸邊,最好的泊位被大型艦艇所占據:史坦尼斯的旗艦“怒火號”在“史蒂芬公爵號”和“海鹿號”之間搖晃,旁邊有瓦列利安伯爵銀色船殼的“潮頭島之榮光號”和她的三艘姐妹艦,賽提加伯爵裝飾華麗的“紅鉗號”和有著長長鐵撞錘、笨重的“劍魚號”。在外海下錨的是薩拉多·桑恩的巨型旗艦“瓦雷利亞人號”及其他二十多艘體型較小,船身彩繪的里斯艦艇。

  在“黑貝莎號”、“海靈號”、“瑪瑞亞夫人號”以及其他五六艘百槳等級船艦所停泊的石碼頭盡處,有一間飽經風霜的小酒館。戴佛斯略感口渴,便支開兒子,獨自走向酒館。酒館門外蹲著一隻及腰高的石像鬼,由於長年受風雨海水侵蝕,容貌早已不復辨認。它和戴佛斯是老朋友。他拍拍石像的頭,喃喃自語:“好運”,方才步入酒館。

  眾聲喧嘩的廳堂盡頭,薩拉多·桑恩坐著吃盛在木碗裡的葡萄。他一見到戴佛斯,便揮手示意對方過去。“騎士先生,來跟我坐坐,吃幾顆葡萄如何?甜得很喲。”這名里斯人向來油嘴滑舌,笑容滿面,他的服飾更是誇張特異,聞名狹海兩岸。今天他穿著銀線織成的亮麗外衣,懸袖子長得拖地,鈕扣則用翡翠雕成猴子形狀。在他一頭纖細亮白的卷髮上,戴了頂扇形的漂亮綠帽,上面飾著孔雀羽毛。

  戴佛斯穿過桌凳,拉了張椅子坐下。他未封騎士之前,常跟薩拉多·桑恩打交道。里斯人自己也走私,同時他也經商、放貸,還是個惡名昭彰的海盜,自詡為“狹海親王”。海盜只要有錢有勢,照樣被捧為親王。後來正是戴佛斯親自前往里斯,才將這個老滑頭招來為史坦尼斯公爵效力。

  “大人,您沒去看他們燒神像?”他問。

  “紅袍僧在里斯就有座大神廟,成天燒個沒完,嘴裡唱著那個拉赫洛。他們的火我早看膩啦,希望咱們史坦尼斯陛下沒多久也會深有同感。”他彷彿完全不關心被人聽到,只自顧自地吃葡萄,把子吐脣上,再用指頭彈掉。“親愛的爵士先生,我的‘千色鳥號’昨兒個進港啦,她可不是戰艦哦,呵呵,是商船呢,而且才應召去了君臨一趟。你真不嘗嘗這葡萄?聽說城裡的小孩都在餓肚子哪。”他拿起葡萄串,在戴佛斯面前晃了晃,微笑著說。

  光明使者的故事

  “我要的是麥酒,還有新聞。”

  “我說你們維斯特洛人啊,就是性子急。”薩拉多·桑恩抱怨,“你倒是告訴我,幹嗎非得這麼急?越是急著過日子,就是越早進墳墓喲。”他打個嗝,“凱岩城的頭子派他侏儒兒子到君臨管事啦。弄不好他想利用那張醜臉嚇走敵人,嗄?或者想讓‘小惡魔’在城墻上跳舞,害咱們活活笑死,誰知道呢?不過哪,記得嗎,金袍子的頭頭原本是個大老粗,侏儒把他趕跑了,換了個鐵手騎士。”他拔起一顆葡萄,用拇指和食指捏破果皮,把果肉送進嘴裡,汁液濺了一手。

  一名女侍推開人群走過來,邊走邊摑開偷摸的手。戴佛斯點了杯麥酒,轉身追問桑恩:“城裡防禦怎樣?”

  對方聳聳肩,“城墻嘛,又高又厚,但是誰來守呢?他們正忙著建造投石機和噴火弩,噢,可是金袍子人少又都是菜鳥,除了他們又沒別人了。只要迅速出擊,像老鷹俯衝兔子一樣,偉大的都城就是咱們的啦。如果風勢順暢,你們家國王明兒傍晚就可以坐上鐵王座。咱們還可以把那侏儒打扮成小丑,拿槍戳他屁股,叫他替我們跳舞呢,說不定你們好心的國王還會恩准我跟美麗的瑟曦太后共度春宵喲!為了他,我可是拋下家裡的妻子們好久了哪。”

  “海盜,”戴佛斯說,“你哪有什麼妻子,通通是姘婦,何況你出的每一分力氣都有重酬。”

  “我得到的只有承諾,”薩拉多·桑恩哀怨地說,“親愛的爵士先生,我想要的是金子,並非白紙黑字啊。”他又丟顆葡萄進嘴巴。

  “等我們奪下君臨的國庫,你就會拿到金子。史坦尼斯·拜拉席恩是七國上下最講信用的人,他會履行諾言。”戴佛斯一邊說,心裡一邊想:這個世界真是顛倒失序了,竟要出身低賤的走私者來為國王的信用作保。

  “這話我聽他說過好多次啦,所以我跟他講:咱們幹脆馬上就來大幹一場。我的老友啊,時機已經成熟,比這葡萄還成熟呢。”

  女侍把麥酒送了過來,戴佛斯給她一枚銅板。“就算如你所言,我們拿下君臨,”他邊說邊舉起酒杯,“又能守多久呢?泰溫·蘭尼斯特大人手握重兵,駐守在赫倫堡,而藍禮大人……”

  “噢,對了,說起這個弟弟嘛,”薩拉多·桑恩道,“可就不太妙嘍,我的朋友。藍禮陛下他已經動身,噢,不,在這裡要說藍禮‘大人’,真對不住,這年頭國王一堆,連我的舌頭都講累了。總之這個藍禮弟弟呢,已經帶著他年輕貌美的王后,那群花草諸侯和閃亮騎士,以及大批步兵,從高庭出發啦。他正沿著玫瑰大道朝咱們剛說的這座大城而去呢。”

  “他帶著他的新娘一起?”

  桑恩聳聳肩,“他沒跟我解釋原因,或許他一夜也舍不得她兩腿間溫暖的小穴吧,又或者他認為自己勝券在握。”

  “這事一定要讓陛下知道。”

  “我的好爵士,我早報上去啦。雖然陛下他每次見了我就皺眉頭,害我想起要見他,就忍不住發愁。如果我改穿乞丐幫的粗衣,臉上不帶笑容,你覺得他會不會喜歡我?算啦,反正我也不會那麼做,我這個人言行一致,恐怕他得忍受我這身綾羅綢緞囉,否則我就帶著船跑到我比較受歡迎的地方去。我的朋友,那把劍可不是‘光明使者’。”

  突如其來的話題轉變令戴佛斯覺得不適,“什麼劍?”

  “噢,就是從火裡面拔出來的那把劍囉。我向來笑容可掬,所以人人都願意把事情告訴我。我說一把燒爛的劍,對史坦尼斯有什麼用呢?”

  “那是燃燒之劍。”戴佛斯糾正。

  “燒爛的劍,”薩拉多·桑恩說,“我的朋友,對此你該感到慶幸才對。你可知真正的‘光明使者’如何鑄成?讓我來說給你聽。那是一個黑暗籠罩世界的時代,為了抵抗黑暗,英雄自然要有一把英雄專用的武器,噢,而且要是前所未見。於是呢,亞梭爾·亞亥在神殿裡不眠不休地勞動了三十天三十夜,用聖火鍛造寶劍,加熱、敲打、疊層,加熱、敲打、疊層,噢,直到寶劍鑄造完畢。可當他把劍插入水中冷卻時,劍卻轟地一聲碎了。”

  “身為英雄,他當然不能和我一樣,聳聳肩膀,去找這種甜葡萄吃,所以他重頭再來。這次他花了五十天五十夜,最後的成品比上次更精良。亞梭爾·亞亥抓了一頭雄獅,準備把劍插進野獸的紅心,藉此冷卻劍身,沒想到劍還是斷裂粉碎。他不僅難過,更加悲傷,因為他終於知道該怎麼做了。”

  “第三次,他總共花了百日百夜鑄劍,最後當聖火洗滌下,劍身成白熱狀時,他喚來了妻子。‘妮莎·妮莎,’他對她說,‘敞開你的胸膛,記住,世上我最愛的就是你。’我不知道她為什麼那麼聽話,總之她照辦了,然後亞梭爾·亞亥將冒煙的劍插進了她仍在跳動的心臟。據說就是她混雜痛楚和狂喜的吶喊,使月亮裂開了一道凹痕,但她的血液、靈魂、力量和勇氣全部注入了那把劍。這就是英雄之紅劍,‘光明使者’的故事。”

  “你聽懂了沒?你應該慶幸,因為陛下從火中拔出的是一把燒爛的劍。太亮會傷害眼睛,我的朋友,火焰會四處延燒。”薩拉多·桑恩吃完最後一顆葡萄,咂了咂嘴。“親愛的爵士先生,你覺得陛下他什麼時候會下令出航呢?”

  “我想應該很快,”戴佛斯說,“如果他的神這麼希望的話。”

  “他的神?爵士老兄,難道不是你的神嗎?請問洋蔥騎士戴佛斯·席渥斯爵士的神是誰啊?”

  戴佛斯啜了口酒,為自己爭取時間。酒館裡人很多,而你可不等於薩拉多·桑恩,他提醒自己,你一定要小心回答。“史坦尼斯陛下是我的神,他造就了我,他用信任來榮寵我。”

  我今早上注意到您了

  “我記住了。”薩拉多·桑恩起身,“不好意思,這些葡萄我是越吃越餓,而晚餐正在‘瓦雷利亞人號’上等著我呢,今天有胡椒碎羊肉和裝了蘑菇、茴香與洋蔥的烤海鷗。哈,過不了多久,咱哥倆便能在君臨同桌用飯了吧?就讓咱們在紅堡大快朵頤,然後叫侏儒唱一曲歡樂小調。你面見史坦尼斯陛下時,麻煩幫我提醒他:等到下次新月,他欠我的又得添上二萬三千金龍。他該把那些雕像給我才對,那麼漂亮,燒了多可惜,運到潘托斯或密爾沒準能賣個好價錢。哎,如果他讓我和瑟曦太后睡一晚,我就打點折。”里斯海盜拍拍戴佛斯的背,大搖大擺地走出旅店,彷彿店是他開的。

  戴佛斯·席渥斯爵士在酒館裡繼續坐了一會兒,一邊喝酒,一邊想起了一年前的往事。當時他和史坦尼斯都在君臨,勞勃國王為慶祝喬佛裡王子的命名日,特別舉辦了一場比武大會。他記得密爾的紅袍僧索羅斯在團體比武時,便是揮舞著一把冒火的劍。那人的裝束可真是五彩繽紛,紅袍在風中抖動,手中長劍則纏繞著淡綠的火焰,但每個人都清楚那並非魔法所致。最後他的火焰果真熄滅,而他也被青銅約恩·羅伊斯手中的釘頭錘敲中頭顱,摔下馬背。

  若今天這把是真的火焰劍,可稱得上足以倚賴的奇物了,但付出的代價未免也太……他想到妮莎·妮莎,腦中浮現的卻是妻子瑪瑞亞。她是個好心腸的女人,有些胖,乳房下垂,笑容和藹,是全世界最好的女人。他試圖想像自己把寶劍刺進她心口的畫面,不禁渾身顫抖。我果然不是做英雄的料啊,他下了結論。倘若欲得魔劍必須付出如此高昂的代價,那他可辦不到。戴佛斯喝乾麥酒,推開酒杯,離開旅店。途中他又拍拍石像鬼的頭,喃喃自語:“好運。”我們都需要。

  入夜後,戴馮牽著一頭備好鞍的雪白駿馬前來黑貝莎號,“父親大人,”他宣布,“陛下命令您到圖桌廳去見他,請您騎上這匹馬,即刻出發。”

  雖然看到戴馮一身漂亮的侍從裝束很令他歡喜,但對這個召喚本身,戴佛斯卻頗感不安。莫非他要下令出航?他暗忖。其實除了薩拉多·桑恩,還有很多船長認為時機已然成熟,應該立刻出兵攻打君臨,但做走私者的首先必須具備耐心。回龍石島的當天我便對克禮森師傅說過,我們勝利無望,而情況至今毫無改變,我們兵力太少,而敵人則太多,一旦划槳入水,便必死無疑。唉,不管怎樣,還是上馬去了再說。

  戴佛斯抵達石鼓樓時,十幾位諸侯和騎士正要離開。賽提加和瓦列利安伯爵唐突地向他點了個頭,其他人則完全置之不理,倒是亞賽爾·佛羅倫爵士停步跟他說話。

  賽麗絲王后的伯伯簡直像個大酒桶,他雙臂粗壯,腿腳彎曲,生著佛羅倫家著名的招風耳,比他侄女的更大,但那粗密的耳毛並不妨礙城中大小事情紛紛傳進他耳中。從前,當史坦尼斯在君臨擔任勞勃的朝廷重臣時,亞賽爾爵士便擔任龍石島的代理城主,長達十年之久,近來則成了後黨首腦人物。“戴佛斯爵士,和從前一樣,真高興見到您。”他說。

  “大人,我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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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2-20 23:05:13 |只看該作者
“我今早上注意到您了,虛偽的諸神燒起來可真令人愉悅,您說是不?”

  “燒起來的確明亮耀眼。”對方固然多禮,戴佛斯卻不信任他,更何況佛羅倫家族早已投靠藍禮。

  “據梅麗珊卓夫人說,有時拉赫洛會容許他虔誠的僕人自聖火中瞥見未來。今天早上,看著火堆,我似乎看到十來個身穿黃絲衣裳的美麗少女在一個偉大君王周圍翩翩起舞。爵士先生,我覺得這個預兆假不了,這是我們收復君臨,為陛下取回應得的王座之後,將得到的諸多榮耀之一。”

  史坦尼斯對舞蹈可沒興趣,戴佛斯心想,但他不敢冒犯王后的伯伯。“我只見到火焰,”他說,“煙薰得我一直流淚。爵士先生,請您原諒,陛下還在等我。”他擠向前去,心中納悶亞賽爾爵士為何如此大費周章。他是後黨的人,可我屬於國王啊。

  史坦尼斯坐在地圖桌前,派洛斯學士隨侍在旁,兩人面前堆了厚厚一疊紙。“爵士,”國王一見他進來便說,“過來看看信。”

  他恭敬地任意揀起一封,“陛下,這信看起來很好,只可惜我不識字。”地圖和海圖對戴佛斯來說不成問題,但信札和其他文件他就無能為力了。但我兒戴馮識字,他的小弟弟史蒂芬和史坦尼斯亦然。

  “我忘了。”國王眉露不悅之色。“派洛斯,念給他聽。”

  “遵命。”學士拿起一張羊皮紙,清清喉嚨,“眾人皆知吾乃風息堡公爵史蒂芬·拜拉席恩與其妻伊斯蒙家族的卡珊娜夫人所生之嫡子,吾在此以家族之榮譽起誓,吾所深深敬愛之兄長勞勃,亦即吾人故王,過世後並未留下嫡系後裔。蓋男童喬佛裡、男童托曼與女童彌賽拉實乃瑟曦·蘭尼斯特與其弟‘弒君者’詹姆亂倫所生之孽種。根據繼承與血統的律法,吾於今日聲明,吾乃維斯特洛七大王國鐵王座之所有人。勤王者應立刻宣誓效忠。奉承真主明光照耀,安達爾人、洛伊拿人與先民的國王,七國統治者,拜拉席恩家族的史坦尼斯一世封印手書。”念完後派洛斯擱下信,羊皮紙輕聲作響。

  “改成弒君者詹姆‘爵士’,”史坦尼斯皺眉道,“不論此人行徑為何,他終究是個騎士。除此之外,我也不明白為何要把勞勃說成‘吾所深深敬愛之兄長’,我跟他之間沒什麼感情。”

  “陛下,這不過是表示敬意,無傷大雅。”派洛斯說。

  我隨時任您差遣

  “這是撒謊,把這段去掉。”史坦尼斯轉向戴佛斯,“學士跟我說了,我們手上共有一百一十七隻信鴉,我準備把它們全部用光。一百一十七隻信鴉能把一百一十七封抄本帶到全國各個角落,從青亭島直到長城。我想,總有一百只可以穿越暴風、獵鷹和弓箭的襲擊。這樣的話,便會有一百位學士將我的信帶進書房和寢室,念給他們的主子聽……然後不是信被燒掉,就是聽者守口如瓶。諸侯們愛的是喬佛裡、藍禮,或者羅柏·史塔克,我雖是他們合法的國王,他們卻會裝聾作啞。所以我需要你。”

  “陛下,我隨時任您差遣。”

  史坦尼斯點點頭,“我要你駕駛黑貝莎號往北走,途經海鷗鎮、五指半島、三姐妹群島,甚至遠達白港。你兒子戴爾則開著海靈號向南,越過風怒角和斷臂角,沿著多恩海岸,直到青亭島。你們各帶一箱信,每座港口,每間莊園和每個漁村都發上一封,把信釘在聖堂和旅店的門上,讓識字的人都能看到。”

  戴佛斯說:“恐怕沒幾個人。”

  “陛下,戴佛斯爵士說得沒錯,”派洛斯學士道,“把信念出來效果更好。”

  “好是好,卻也更危險。”史坦尼斯說,“我這都是些不中聽的話。”

  “請派騎士給我,讓他們來念,”戴佛斯說,“這樣比我說什麼都有份量。”

  史坦尼斯對這建議似乎很滿意,“好,我就給你幾個人。反正我手下有的是寧願念信不想打仗的騎士。安全的地方就公開行事,危險的時刻則掩人耳目,用上你所知的一切走私伎倆:黑帆、隱密海灣,等等。如果缺信,就抓幾個修士,叫他們多抄幾份。你二兒子我也有用,我要他駕著瑪瑞亞夫人號橫渡狹海,抵達布拉佛斯及其他自由貿易城邦,將這些信帶給那裡的統治者。我要讓全世界知道我的宣言,以及瑟曦的惡行。”

  你當然可以告訴他們,戴佛斯心想,但他們會信嗎?他若有所思地瞥了派洛斯學士一眼。國王察覺到他的目光。“學士,去寫信吧,時間緊迫,我們還需要很多信。”

  “遵命。”派洛斯鞠躬離開。

  國王等他離開之後方才開口,“戴佛斯,你有什麼話不願在學士面前說?”

  “陛下,派洛斯人很好,但每當我看見他脖子上的頸鏈,就忍不住為克禮森師傅哀悼。”

  “老頭的死難道是他的錯?”史坦尼斯望進爐火,“我根本沒打算讓克禮森參加宴會。沒錯,他是惹惱了我,給我一堆糟糕的建言,但我沒要他死的意思。我本想讓他安養天年,那也是他應得的補償,結果”--他牙齒一咬--“結果他死了。派洛斯很能幹。”

  “派洛斯不是重點,這封信……我很好奇,您的諸侯對此有什麼看法?”

  史坦尼斯哼了一聲,“賽提加斷言信寫得好,即使我讓他去瞧我的便池,他也照樣會說好。其他人只會像鵝一樣點頭。瓦列利安例外,他說事態要靠武力解決,而不是白紙黑字。這還用得著他來告訴我?他們全叫異鬼給抓走吧,我要聽聽你的意見。”

  “您這封信話直截了當,措辭激烈。”

  “我說的可是實話。”

  “沒錯,但您和去年一樣,沒有找到亂倫的證據,。”

  “也不是沒有,但人證在風息堡,就是勞勃的私生子,那個他在我結婚之夜,在我的喜床上搞出來的私生子。狄麗娜是佛羅倫家的人,被他臨幸時還是處女,所以後來勞勃公開承認了那孩子。大家叫他艾德瑞克·風暴,據說和我哥長得一模一樣。我想,只要讓百姓們看看他,再看看喬佛裡和托曼,真相就不辯自明了。”

  “可是,倘若他人在風息堡,又怎麼能讓全國百姓看到呢?”

  史坦尼斯用手指敲打地圖桌,“這是個難題,眾多難題中的一個。”他抬起眼,“關於這封信,我知道你還有看法,快說。我封你為騎士,可不是要你學花言巧語的道道兒,我手下那批諸侯難道還不夠嗎?戴佛斯,有話直說。”

  戴佛斯微微鞠躬,“信的末尾,有一句話,怎麼念的?奉承上主明光照耀……”

  “是。”國王咬緊牙關。

  “您的子民恐怕不會喜歡這句。”

  “都像你一樣?”史坦尼斯尖刻地問。

  “您或許可以改成‘以天上諸神與地上凡人為見證’或者‘以新舊諸神之名’……”

  “走私者,你倒虔誠起來了?”

  “陛下,這正是我想問您的。”

  “是嗎?聽起來你不但不喜歡我的新學士,連我新信仰的神也不喜歡。”

  “我對這個光之王所知不多,”戴佛斯承認,“但對我們早上燒掉的諸神卻是很熟悉。鐵匠長年保佑我船隻平安,而聖母給了我七個身強力壯的兒子。”

  “是你妻子給了你七個身強力壯的兒子,你可有向她祈禱?我們今早上燒掉的不過是些木頭。”

  “或許如此,”戴佛斯道,“我小時候,在跳蚤窩沿街乞討,修士們偶爾會給我東西吃。”

  “如今給你東西吃的人不就是我?”

  “您讓我身居高位,而我給您的回報便是實事求是、實話實說。假如您把百姓長久以來信奉的諸神全部推翻,硬塞給他們一個連名字都念不好的神,恐怕他們是不會愛戴您的。”

  史坦尼斯倏地起身,“‘拉赫洛’念起來有這麼難?百姓不會愛戴我?你倒是說說看,他們什麼時候愛過我了?既然如此,他們愛不愛我又有什麼差別?”他走到面南的窗戶,遠眺月夜裡的海洋。“從我親眼目睹‘傲風號’觸礁沉沒的那天起,我便不再信神。我指天發誓,絕不敬拜任何淹死我雙親的殘酷神衹。在君臨時,總主教成天對我嘮叨世間一切公理正義均來自於七神,但我見到的種種‘公理正義’,卻都是人力所為。”

  那為何又找個新神

  “既然您不信神--”

  “--那為何又找個新神?”史坦尼斯打斷他,“這話我也問過自己。我對神靈所知不多,更不想理會,但我知道,這個紅袍女祭司握有力量。”

  是啊,然而是何種力量呢?“從前,克禮森有智慧。”

  “走私者,我相信他的智慧,也相信你的機靈,可這有什麼用呢?風息堡下屬的諸侯對你不理不睬,我低聲下氣向他們請求,得到的卻是嘲笑。總之我再也不會如此窩囊,誰也別想再嘲笑我。鐵王座於法應屬於我,但我要如何奪得?國內有四個王,其他三個都比我有錢,兵力也比我多,我手中只有船……還有她。紅袍女。你知道嗎?我手下一半以上的騎士連她的名字都不敢念,就算她除此之外別無所長,僅僅作為一個散播恐慌的女巫便已很有價值。人一膽寒便先輸了一半。更何況她說不定真有其他本領,我打算查個清楚。”

  “我告訴你,我年輕時,曾在野外發現一隻受傷的蒼鷹。我為它細心療養,替它取名‘傲翼’。它會停在我肩上,會跟著我來來去去,還會吃我手上的食物,但它從不肯展翅遨翔。我多次帶它外出打獵,然而它始終飛不到樹梢之上。勞勃笑話它是‘衰翼’。他自己有隻矛隼叫‘響雷’,從未漏失一隻獵物。某天我們的叔公哈伯特爵士要我換只鳥養,他說,繼續養傲翼會讓我變成笑柄,這話沒錯。”史坦尼斯·拜拉席恩轉身背離窗戶,背離南海的幽影。“既然七神連只麻雀都不曾給我,現在是我換只獵鷹的時候了,戴佛斯,換一隻紅色的獵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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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席恩



  派克城周圍雖無停泊之處,席恩仍想從海上看看父親的城堡,一如十年之前。當年勞勃·拜拉席恩的戰船載他遠離家園,去作艾德·史塔克的養子。那天他站在船欄邊,聽著船槳劃水和槳官的鼓聲,望著派克城在遠方逐漸縮小。現在,他想看著它從眼前的海平線上升起,慢慢變大。
  於是“密拉罕號”順著他的意思駛過陸岬。船帆抖動,船長咒罵著強風、船員和貴族少爺的愚蠢想法。席恩拉起兜帽,遮擋飛濺的層層浪花,引頸望鄉。

  岸邊全是尖石絕壁,整個城堡彷彿與之結為一體,塔樓、城墻、橋梁和懸壁有著同樣灰黑石材,同樣惡浪侵襲,同樣暗苔攀附,同樣鳥糞遍布。葛雷喬伊家族堡壘所在的角岬,曾經如劍一般地刺進海中,然而歷經浪濤日夜拍打,早在千年前這塊土地便已支離破碎,如今只剩三座貧瘠荒島,以及十二根高聳巨岩,彷彿祭祀某個無名海神的聖殿支柱,怒濤則繼續肆虐其間。

  派克城高聳於三島與海柱之上,與它們渾然一體,其勢陰沉而不可侵犯。通往最大島的石橋所在陸岬被高墻所阻隔,巨大的主堡便位於該島,遠處則是“廚堡”和“血堡”,各自占據一座小島。海柱上有高塔和外屋,倘若彼此距離近,便以封閉的拱形通道相連,若是距離較遠,則用長而搖晃的木繩吊橋銜接。

  圓形的“海中塔”自最外島如斷劍般的裂口處拔高竄起,這是城堡最古老的建築,其下的陡峭海柱被無數浪花摧殘,幾被腐蝕殆盡。高塔底部有幾世紀以來累積的白色鹽晶,上方的樓層則爬滿綠色地衣,像是蓋了一層厚厚的毯子;尖銳的塔頂色呈煙黑,守夜篝火長年不絕。

  父親的旗幟在海中塔頂飄動。密拉罕號距離太遠,因此席恩只看到旗幟本身,但他很清楚上面的圖案:葛雷喬伊家族的金色海怪,手腳蠕動,背景墨黑。旗幟高懸於鐵桿,在勁風中顫動,宛如掙扎欲飛的鳥。此地沒有史塔克家冰原狼飛揚跋扈的餘地,葛雷喬伊家的海怪不需寄居其陰影之下。

  席恩從未見過如此懾人的景象:城堡後方天際薄雲疾走,隱約可見彗星的紅尾巴。從奔流城走到海疆城,梅利斯特家的人一路爭論彗星的意義。這是我的彗星,席恩對自己說,把手伸進絨毛披風的口兜,摸摸油布小袋。這裡有羅柏·史塔克給他的信,雖是薄紙一張,卻與王冠等價。

  “大人,城堡還和您印象中的一模一樣嗎?”船長的女兒靠著他的臂膀問。

  “小了些,”席恩坦承,“大概是距離的關係。”密拉罕號是一艘來自舊鎮的南方大肚子商船,載運著葡萄酒、布料和種子,準備前去交換鐵礦。船長同樣是個來自南方的大肚子商人,他一見到城堡下方的崎嶇岩岸,便噘起厚厚的嘴脣,遠遠避開灘頭,對此席恩頗感不悅。換做是鐵島出身的船長駕駛長船,一定會沿著峭壁,穿過橫跨主堡與城門樓之間的橋梁,然而這個肥胖的舊鎮佬既無那種技術,也沒有夠格的船員,更沒有勇氣嘗試這樣的行為。於是他們保持在安全距離之外航經派克城,席恩只能遠遠眺望。即便如此,密拉罕號還費了好一番功夫才沒撞上礁石。

  “這裡一定常刮大風。”船長的女兒說。

  他笑道:“豈止風大,還濕冷得緊。老實講,這是個很艱苦的地方……但我父親大人曾說,艱苦的地方才養得出堅毅的人,而堅毅的人將統治世界。”

  過了一會兒,臉色變得像海水一樣青的船長走過來向席恩打躬作揖,問道:“大人,我們可否立即入港?”

  “可以。”一抹淺笑拂過席恩嘴脣。他不過靠點黃金,便使這舊鎮佬厚顏無恥地卑躬屈膝。若當初在海疆城等他的是艘鐵島長船,這趟旅途肯定大不相同。只是鐵島船長個個心高氣傲,難以使喚,見了貴族也不會大驚小怪。鐵群島是個小地方,沒有什麼大世面,長船則比島更小。俗諺雲“每個船長都是自己船上的國王”,也難怪這裡被稱為“萬王之地”。一旦你看過自己的王在船欄邊拉屎,或在暴風雨中面色發青,便說什麼也沒法向他們下跪了,遑論奉若神明,所以每個船長都必須強硬。幾千年前,“血手”烏倫王說過:淹神造人,人造王冠。

  您離家有幾年了

  如果他乘坐長船,橫跨大洋的時間也會減半。老實說,密拉罕號根本是個行動困難的大澡盆。若是碰上暴風雨,他可不想待在這艘船上。不過話說回來,席恩也沒什麼好抱怨的,起碼他到了家,也沒淹死,何況旅途中還有其他“娛樂”。他伸手摟住船長的女兒,“抵達君王港再通知我,”他對她父親說,“我們回房去。”他領著女孩朝船尾走去,留下她敢怒不敢言的父親。

  其實這原本是船長的房間,但他們自海疆城啟航之後,便交由席恩使用。船長的女兒並沒有一併交他“使用”,而是自己聽話地上了他的床。一杯酒,幾句甜言蜜語,她便乖乖就範。對他來說,這女孩嫌胖了點,皮膚和燕麥一樣斑斑點點,不過她的乳房握在手裡很舒服,況且本來還是個處女。照說以她的年齡不應如此,席恩稍覺奇怪。他相信船長對此一定大為不滿,可眼看那傢伙一邊強忍怒火,一邊對他卑躬屈膝,腦子裡總打著事成後高額賞金的算盤,卻也是妙事一樁。

  席恩脫掉濕斗篷,女孩說:“大人,回故鄉一定很高興吧?您離家有幾年了?”

  “差不多十年。”他告訴她,“當初我被送到臨冬城當艾德·史塔克養子時,只有十歲。”名義上是養子,實際則是人質。他當了半輩子人質……如今總算重獲自由,再度掌握自己的生命,再也不需被史塔克家頤指氣使。他把船長的女兒拉近,親親她耳朵,“把斗篷脫了吧。”

  她垂下眼睛,突然害羞起來,但還是照辦了。被海水浸濕的外套從她肩頭滑落到甲板,她對他微微一鞠躬,露出不安的微笑。她笑的時候看起來實在有些苯,但他本不指望女人聰明。“過來,”他對她說。

  她靠過去,“我還從未去過鐵群島呢。”

  “那是你運氣好。”席恩撫弄著她的頭髮,頭髮又黑又滑,只可惜飽經風吹雨打,有些打結。“鐵群島環境嚴苛,地形崎嶇,既無舒適生活,也無前途可言。活著的時候日子很難過,死亡與你形影不離。人們晚上喝酒尋樂之際,都是在比誰過得凄慘,是和大海搏鬥的漁夫呢,還是想從貧瘠土地裡挖出一點作物的農人。老實講,最可憐的要數礦工,他們成天在黑暗中賣命,到頭來都為了什麼?鐵、鉛還有錫。難怪古代鐵民要外出劫掠。”

  笨女孩似乎沒聽進去,“我可以跟您一同上岸,”她說,“如果您要我的話……”

  “你是可以上岸,”席恩搓揉她的乳房,“但恐怕不能跟我一起。”

  “大人,我可以在您的城堡裡做事。我會洗魚、烤麵包和攪奶油,父親說我的胡椒螃蟹湯沒人比得上。您可以安排我在廚房做事,我可以煮胡椒螃蟹湯給您喝。”

  “晚上就幫我暖床?”他伸手去解她胸衣的蕾絲,動作熟練而靈巧。“要在以前,我是有可能抓你回家,逼你作我老婆,無論你願不願意。這對古代鐵民而言真是家常便飯。所謂男子漢,既要有和他同為鐵島人的‘岩妻’,也要有‘鹽妾’,就是從外面搶回來的女人。”

  女孩睜大雙眼,卻不是因為他裸露了她的胸部。“大人,我願當您的鹽妾。”

  “恐怕那都是過去的事囉,”席恩的手指繞著她的乳房轉,慢慢地朝那顆肥大的棕色乳頭靠近。“如今我們再不能拿火把提長劍,乘風破浪隨心所欲。現在我們得安心翻地,和其他人一樣撒網捕魚,有點醃鱈魚和燕麥粥撐過嚴冬,就算好年生啦。”他張口含住她的乳頭,咬得她顫聲吸氣。

  “如果您要的話,可以再把東西放進去。”他一邊吸,她一邊在他耳際細語。

  等他吸完抬頭,剛才含住的地方已成暗紅。“我要教你一點新東西。把我褲子解開,用嘴巴取悅我。”

  “用嘴巴?”

  他伸出拇指,輕輕拂過她厚實的雙脣,“小寶貝,這張嘴巴生來就是要這麼用的。如果你想當我的鹽妾,就該乖乖聽話。”

  她起先有些羞怯,但以一個如此蠢笨的女孩來說,進步得很快,令他十分滿意。她的口腔和小穴一樣又濕又軟,而且這樣一來他便不需聽她無聊的蠢話。要生在從前,我大概真會收她做鹽妾吧,他一邊想,一邊伸手撥弄她糾結纏繞的頭髮。但那都是過去的事了,那時我們仍然遵循古道,以戰斧而非鋤頭謀生,不論財寶、女人或光榮,一律強取豪奪。挖礦是外地抓來的俘虜該做的事,種田捕魚這些窩囊勾當亦然,鐵島人絕不親自動手。戰爭才是鐵民的正當職業,淹神造人,便是要他們姦淫擄掠,用鮮血、烈焰和歡歌開創新天新地,並用之鏤刻名姓。

  然而龍王伊耿燒死了“黑心”赫倫,斷絕古道,並將赫倫的王國交給軟弱的河間人,把鐵群島變成大一統國度中毫不起眼的一灘死水。然而故往那些腥紅色的故事依舊在群島各處的流木篝火和冒煙壁爐邊流傳,尤其在派克城高大的石砌廳堂裡。席恩父親的名號之一便是“掠奪者之首”,而葛雷喬伊家族的族語則傲然宣稱“強取勝於苦耕”。

  巴隆大王之所以舉兵叛亂,實為恢復古道,而不只是出於稱王虛榮。勞勃·拜拉席恩在好友艾德·史塔克助陣之下,為重現古道的希望畫下一個血淋淋的句點。如今兩人均已不在人世,取而代之的是毛頭小鬼,而當年征服者伊耿所創建的國度,業已分崩離析,殘破不堪。時機已然成熟,席恩心想,一邊任船長的女兒忙著上下吸吮,就在今季,就在今年,就在今天,而我就是最佳人選。他不懷好意地暗笑,心想待會父親聽了不知會是什麼表情:他是家中的老么,多年的人質,可巴隆大王做不到的事,卻被他辦成了。

  我絕不再遠離大海

  高潮如暴風驟雨般突如其來,精液噴得女孩滿嘴都是。她驚慌地想抽開,卻被席恩抓頭髮按住。事後她爬到他身邊,“大人可還滿意?”

  “還不錯。”他對她說。

  “嘗起來鹹鹹的,”她低聲道。

  “像海?”

  她點頭,“大人,我一直很喜歡海。”

  “我也是。”他邊說邊漫不經心地搓揉她的乳頭。此話不假,對鐵群島的子民而言,海洋象徵著自由。他本已忘記這些感覺,直等密拉罕號揚帆駛離海疆城,又不自禁地重複憶起。是那些聲音,讓他想了起來:木材和繩索的嘎吱,船長的吆喝,風吹船帆的繃緊聲響,每一種都如自己心跳那麼熟悉,那麼令人安心。我要記住它們,席恩暗自發誓,我絕不再遠離大海。

  “大人,就帶我一起走吧。”船長的女兒哀求,“我不求進您的城堡,我可以留在附近的鎮上,做您的鹽妾。”她伸手去撫摸他臉頰。

  席恩·葛雷喬伊揮開她的手,爬下臥鋪。“我屬於派克城,你屬於這裡。”

  “這裡我沒法待了。”

  他系上褲帶,“為什麼?”

  “我父親,”她對他說,“大人,等您一走,他便會處罰我,他會打我罵我。”

  席恩從架上取回斗篷,旋身披上。“作父親的都是這副德行。”他用銀鉤扣上披風,“你去跟他說,他應該高興才對。我幹了你那麼多次,你不懷孕也難。能生下國王的私生子,這可不是人人都有的榮幸。”她一臉蠢樣地看著他,於是他丟下她走出去。

  密拉罕號正緩緩繞過一個林木茂盛的陸岬。長滿松樹的峭壁之下,十幾隻漁船正忙著收網。大商船離它們遠遠的,作之字形移動。席恩走到船首,以求更好的視野。他首先看到波特利家族的城堡,小時候這座堡壘是木材和籬笆搭建而成,但勞勃·拜拉席恩一把火將城堡燒了個乾淨,沙汶伯爵後來用石頭重建。如今這座小小的方形堡壘座落在山丘上,淡綠色旗幟懸掛在矮胖塔樓的頂端,上面繡著成群銀魚。

  在小城堡看起來不太可靠的保護之下是名為君王港的漁村,碼頭停滿船隻。他上回見到的君王港是濃煙密布的廢墟,崎嶇岩岸邊布滿長船餘燼和艦艇殘骸,宛如死去海怪的屍身,房舍也僅存斷垣殘壁和冷卻煙灰。十年過後,戰爭的痕跡幾不復見。村民用舊石築起新屋,割下草皮搭建屋頂。碼頭邊蓋了一間新旅店,足足有舊時的兩倍大,一樓用石磚砌成,二三樓則是木頭材質。旁邊的聖堂始終沒有重建,只剩當初的七角基底,看來勞勃·拜拉席恩的怒火已經徹底壞了鐵島人對新神的胃口。

  席恩對船的興致遠勝過對神。在不計其數的漁船桅桿中,他瞥見一艘泰洛西的商船正在卸貨,旁邊停靠著一艘笨拙的伊班小船,船殼全用瀝青涂成黑色。除此之外,還有為數甚多的長船,至少五六十艘,停在港外的海中,或是擱在北邊的鵝卵石岸上。部分船上的標誌來自附近島嶼,像是溫奇家族的血月旗,古柏勒頭領的條紋黑號角,還有哈爾洛家族的銀色鐮刀。席恩在其中找尋叔叔攸倫的“寧靜號”,卻沒看到那艘狹長紅船的恐怖帆影。父親的“泓洋巨怪號”倒是停在碼頭,船首前方有一根海怪形狀的巨大灰色鐵撞錘。

  難不成巴隆大王早已料到他的來歷,所以早早召集葛雷喬伊家族下屬的諸侯?他不禁再度伸手探進披風,摸摸油布袋。除了羅柏·史塔克,沒人知道這封信的內容。他們非常謹慎,不敢將此等要事交給信鴉。然而巴隆大王也不是省油的燈,兒子多年在外,偏選此刻歸家,他很可能猜到此行意圖,並預做準備。

  想到此處他有些不悅,父親的戰爭早已結束,而且徒勞無功。現在該是席恩出頭的時候了--這是他的計劃,也將是他的榮耀,未來的王冠也該是他的。可是,假如長船艦隊已開始集結……

  他轉念一想,這或許只是防患於未然,預先採取防禦行動,以免戰火蔓延至此。人一老,本就容易提心吊膽,父親的確老了,指揮鐵島艦隊的二叔維克塔利昂也是。大叔攸倫另當別論,可“寧靜號”此刻似乎不在港中。這樣最好,席恩對自己說,如此一來,我便可以盡早出兵。

  密拉罕號逐漸朝陸地靠近,席恩在甲板上焦躁不安地來回踱步,頻頻掃視岸邊。他原本便不期望巴隆大王親自駕臨,但父親總會派人來接他吧。總管“臭嘴”西拉斯,波特利頭領,甚至“裂顎”達格摩。如果能再看到達格摩那張猙獰的老臉一定很棒。再怎麼說,他們總不至於對他此行一無所知啊。羅柏自奔流城送出了七隻信鴉,後來他們發現沒有長船來海疆城迎接,傑森·梅利斯特判定羅柏的信鴉沒把消息帶到,便又派出自己的。

  然而他卻不見任何熟悉面孔,沒有前來護送他從君王港進駐派克城的榮譽護衛,只有老百姓來來往往。碼頭工人從泰洛西商船上推酒桶下船,漁民叫賣當日的魚貨,小孩則奔跑嬉鬧。一名穿著海藍色長袍的淹神僧侶領著兩匹馬,沿碎石海岸緩緩而行,在他上方,一個妓女自旅店窗戶探頭出來,朝路過的伊班水手招呼。

  好些君王港的商人已經聚集在碼頭上等船進港,密拉罕號剛綁纜繩,他們便高聲叫問起來。“咱們從舊鎮來!”船長朝下喊,“帶了蘋果、橘子,青亭島的葡萄酒,盛夏群島的羽披風,一匹密爾蕾絲,小姐們用的鏡子,還有一對舊鎮造的木豎琴,貨真價實!”船板嘎吱嘎吱地降下,轟的一聲壓上碼頭。“我還把你們的少主給帶回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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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2-20 23:06:20 |只看該作者
我是真心愛著您啊

  君王港商人一臉茫然,呆頭呆腦地瞪著席恩,他這才明白他們根本不知道自己是誰。他頗覺惱怒,塞了一枚金龍幣到船長手裡。“叫你的人把我的行李搬下去。”不等對方回話,他便大步跨下船板。“旅店老闆!”他高聲道,“我要馬!”

  “是的,大人。”那人答道,卻連個躬也沒鞠。他已經忘了鐵島人有多麼膽大包天。“我這兒剛好有一匹可用。大人,您去哪兒?”

  “派克城。”這蠢才竟然還沒認出他。早知道他該穿那件胸前繡了海怪家徽的上好外衣才對。

  “那您得趕緊上路,才能在天黑前到派克城喲。”旅店主人說,“我讓我家小鬼跟您一道去,幫您帶路。”

  “不用麻煩你兒子。”一個低沉的聲音喊道,“你的馬也免了。我來帶侄子回去。”

  說話的人正是他剛才看到牽馬沿岸行走的僧侶。此人一靠近,四周百姓紛紛屈膝跪下,席恩聽見店主人低聲說:“‘濕發’來了。”

  僧侶生得高瘦,一雙銳利的黑眼睛,還有個鷹鉤鼻,身上穿著灰藍綠三色相間的袍子,正是大海的顏色,象徵著淹神。他腋下用皮帶綁了一個水袋,及腰的黑色長髮和從不修剪的鬍子中綴滿了乾海草。

  席恩似乎想起了什麼。巴隆大王向來少給兒子寫信,偶有幾封也語氣唐突,但有次他的確提及自己幼弟在暴風雨中被捲入海里,後來被安然衝回岸上,接著便投身神職。“伊倫叔叔?”他不敢確定。

  “席恩侄兒,”僧侶回答,“你父親大人吩咐我來接你。走吧。”

  “叔叔,稍等。”他朝密拉罕號轉身,“我的行李!”他命令船長。

  一名水手取來他那把紫杉木長弓和箭筒,提著他上好衣服的則是船長的女兒。“大人,”她紅了眼眶。他接過衣袋,她作勢抱他,當著她自己的父親、他的僧侶叔叔和島上居民的面!

  席恩技巧地避開去,“謝謝你。”

  “求求您,”她說,“大人,我是真心愛著您啊。”

  “我得走了。”叔父已沿碼頭走開老遠,席恩連忙三步並作兩步跟上。“叔叔,我沒想到是您。經過這十年,我本以為父親母親會親自來接我,或者派達格摩率榮譽護衛來。”

  “你沒資格質疑派克島掠奪者之首的命令。”僧侶的語氣冷冷冰冰,完全不像席恩印象中那個人。伊倫·葛雷喬伊本是他最親切的叔叔,個性玩世不恭,開朗愛笑,喜好音樂、美酒和女人。“至於達格摩,‘裂顎’奉你父親之命前往老威克島,召喚斯通浩斯和卓鼓兩家。”

  “這是為什麼?長船為什麼在此集結?”

  “長船集結還會為什麼?”先前叔叔把兩匹馬栓在岸邊的旅店前。他們一走到那裡,他便轉身面對席恩。“好侄兒,你跟我說實話,你是不是信了狼仔們的神?”

  事實上席恩很少祈禱,但這種事可不能在僧侶面前談,即使是親叔叔。“奈德·史塔克信的是棵樹。不,我才不屑史塔克的神。”

  “很好。跪下。”

  地上滿是石頭和泥濘,“叔叔,我--”

  “我叫你跪下!怎麼,你該不會成了個綠地少爺吧,太尊貴了?”

  席恩跪下來。他此行有更重要的目標,說不定還需要伊倫助他一臂之力。為了王冠,褲子上多點泥巴和馬糞也值得,他心想。

  “低頭。”叔叔舉起水袋,打開塞子,將裡面的海水朝席恩當頭倒下。海水浸濕了他的頭髮,從額頭流進眼睛,自雙頰淋下,滲進他的披風和外衣,淌到背上,宛如一條冰冷小河直下背脊。海鹽刺痛了他的眼睛,他只能拚命忍住不叫出聲。脣上,他嘗到海洋的味道。“讓您的僕人席恩如您一般自海中重生!”伊倫·葛雷喬伊吟誦,“給予他海鹽的祝福,給予他堅石的祝福,給予他鋼鐵的祝福。侄兒,你可還記得禱詞?”

  “逝者不死。”席恩想了起來。

  “逝者不死,”叔叔應道,“必將再起,其勢更烈。起來吧。”

  席恩站起身,眨眼忍住淚水。叔叔一言不發地塞上水袋,解開馬韁,騎了上去。席恩也跟著做。兩人離開旅店和碼頭,經過波特利頭領的城堡,進入岩石丘陵。僧侶一句話也沒再說過。

  “我半輩子遠離家園,”最後席恩忍不住了,“島上是不是變了很多?”

  “男人從大海捕魚在土地耕作然後死掉,女人躺在鮮血與苦痛的床鋪上擠出短命的孩子。日升月落,風潮依舊,諸島便是神所創造的模樣。”

  我的老天,他真是變了一個人,席恩心想。“姐姐和母親還住在派克?”

  “不。你母親現在跟她妹妹住在哈爾洛島,她為咳嗽所苦,而那裡的氣候不那麼惡劣。你姐姐則奉你父親之命,乘‘黑風號’到大威克島傳信去了。不過你放心,不用多久她就會回來。”

  席恩一聽便知黑風號是阿莎的長船,他已有十年不見姐姐,但對她至少還有這點了解。想來真有趣,她為自己的座艦取了這樣的名字,而羅柏·史塔克則有隻叫“灰風”的狼。“史塔克家是灰色,葛雷喬伊家是黑色,”他微笑著喃喃自語,“但兩家似乎都喜歡風。”

  對此僧侶沒有表示意見。

  “叔叔,那您呢?”席恩問,“當年我離開派克城時,您還沒出家。我常常想起您站在桌子上,手拿裝麥酒的角杯,放聲高唱古代掠奪戰歌的樣子。”

  “那時我還年輕,愛慕虛榮。”伊倫·葛雷喬伊道,“大海洗去了我的愚昧和虛妄。侄兒,過去的我已經淹死了,他的肺裡灌滿海水,魚兒吃掉了他眼睛上的鱗。當我再次站起,眼睛便看得清楚了。”

  他不只是性情乖張,簡直是瘋了!席恩比較喜歡記憶中那個伊倫·葛雷喬伊。“叔叔,父親他為何集結軍隊和艦船?”

  我們奉命絕不可說與外人

  “等你到了派克城,他自然會告訴你。”

  “我現在就想知道他的計劃為何。”

  “從我這裡,你不可能知道。我們奉命絕不可說與外人。”

  “連我也不行?”席恩勃然大怒。他帶過兵打過仗,曾與國王一同捕獵,在比武大會中贏得優勝,並和黑魚布林登、安柏家的大瓊恩並肩作戰,參與囈語森林大捷,睡過的女人多到記不清,小叔竟然還把他當成十歲小孩!“如果父親有意出兵,我一定要知道。我可不是‘外人’,我是派克和鐵群島的繼承人!”

  “這個嘛,”叔叔說,“還不一定。”

  這句話像是一記火辣辣的巴掌。“還不一定?我的哥哥們全死了,父親大人就剩我這一個兒子!”

  “還有你姐姐。”

  阿莎!他有些不知所措,她比席恩大三歲,但是……“除非男性直系血親斷絕,否則女人沒有繼承權!”他大聲強調,“我警告你,誰也別想搶走我的權利!”

  叔叔哼了一聲,“小子,你膽敢‘警告’侍奉淹神的人?我看你忘本忘得可真徹底。如果你以為你父親會把鐵群島拱手讓給史塔克,那就大錯特錯。現在給我閉嘴,路還很長,沒工夫聽你像鳥鵲一樣嘰嘰喳喳!”

  席恩強自按捺怒火,閉起嘴巴。原來如此,他心想,他們以為我在臨冬城住了十年,就變成史塔克家的人了嗎?艾德公爵雖讓他和自己的兒女一起成長,但席恩始終不是他們的一份子。全城上下,從史塔剋夫人到最低賤的廚房小弟,都知道他是用來確保他父親“表現良好”的人質,並都如此待他。就連那私生子瓊恩·雪諾所受的待遇都比他好。

  艾德公爵每每試圖扮演父親的角色,然而席恩總提醒自己,對方正是為派克城帶來血腥殺戮,並迫使他遠離家園的人。小的時候,他一直活在史塔克的嚴峻面容和那把恐怖巨劍的陰影中,他的妻子則更是疏離而猜疑。

  至於他們的兒女,年紀小的幾與嬰兒無異,只有羅柏和他的異母弟弟瓊恩·雪諾稍長,能引起他注意。那私生子性情陰沉,對任何奚落均十分敏感,尤其嫉妒席恩的高貴出身和羅柏對他的重視。對羅柏本人,席恩倒有幾分感情,一種對弟弟的感情……不過這話最好別說出口。看來在派克城裡,戰爭的傷痛仍未止息。他不該感到意外,諸島活在過去,因為現實太嚴苛也太痛苦,令人難以承受。更何況父親和叔叔們都老了,年老貴族就是這副德行,至死牢記陳年舊帳,不忘記任何糾葛,更無原恕可能。

  梅利斯特家正是如此。從奔流城到海疆城的路上,他與他們為伴。派崔克·梅利斯特是個還不錯的夥伴,兩人對女孩、美酒和放鷹狩獵有相同的興趣,可老傑森伯爵眼見自己繼承人和席恩越來越要好,便把派崔克拉到一邊,提醒他不要忘本。他們的家堡海疆城正是為防守海岸,抵禦鐵民劫掠而建--尤其是提防派克島的葛雷喬伊。城中的“洪鐘塔”因塔上的巨大青銅鐘而得名,古時每當長船出現在西方洋面,他們便會敲響警鐘,呼告村鎮居民和田裡農人速速入城避難。

  “也不想想三百年來總共就敲過一次。”翌日,派崔克拿一罐青蘋果酒來找席恩,一邊喝一邊把父親的教誨告訴他。

  “就我老哥突襲海疆城那次。”席恩說。此役傑森伯爵在城下斬殺了羅德利克·葛雷喬伊,並將鐵島掠奪者趕回海里,“如果你父親認為我因此而對他懷有敵意,那他顯然不認識羅德利克。”

  說完兩人哈哈大笑,然後快馬加鞭去找一個和派崔克相好的磨坊少婦。現在和我同行的是派崔克就好了。管他是不是梅利斯特家的人,跟他作伴總比眼前這個曾是伊倫叔叔的怪老僧有趣得多。

  他們越行越高,進入荒脊的岩石丘陵。很快大海便消失在視線之外,但潮濕的空氣中鹽味依然強烈。他們以穩定的速度緩緩前進,經過一塊牧羊人的地,以及一座廢棄的礦坑。眼前這個伊倫·葛雷喬伊信仰虔誠,不愛說話,所以兩人幾乎一語不發。席恩實在按捺不住。“臨冬城現在由羅柏·史塔克當家,”他開口。

  伊倫繼續騎,“新狼換舊狼,有何差別?”

  “羅柏已與鐵王座決裂,自封北境之王。島外到處都在打仗。”

  “學士的信鴉飛過鹹水汪洋,迅如飛石。這是又冰又冷的舊聞。”

  “叔叔,這意味著新日子即將來臨。”

  “每天太陽升起,都是新日子的來臨,和舊日子卻也差不多。”

  “我在奔流城聽到的可不是這樣,人人都說紅彗星象徵新紀元到來,它是諸神的信使。”

  “是預兆沒錯,”僧侶表示同意,“不過是來自我們的神,而非他們的諸神。那是一個燃燒中的火炬,與我族古時所持者無異。那是淹神自海中帶來的火炬,預示著即將高漲的海潮。此刻我們自當集結船隊,讓刀劍和烈火降臨人世,一如他過去所作所為。”

  席恩微微一笑,“完全同意。”

  “對神而言,你的意見就如暴風中的一滴雨。”

  老頭子,這滴雨有朝一日會成為一方霸主。席恩已經受夠了叔叔的陰郁,於是他腳踢馬刺,快步前驅,臉上掛著微笑。

  接近日落時分,他們抵達派克城下,城墻如一道黑石新月連綴兩邊峭壁,中間是城門樓,兩邊各有三座方形高塔。席恩仍舊能辨認出當年勞勃·拜拉席恩的投石機所炸出的傷痕。被毀的南塔業已重建,用了淡灰石材,尚未被地衣覆蓋。當年勞勃便從這裡攻破城堡,揮舞著手中戰錘,跨越亂石和屍體,殺將進來,奈德·史塔克跟在他身旁。那時席恩遠遠從海中塔望著這一切,至今仍時時夢見火炬熊熊,聽到城樓崩塌的轟然巨響。

  大人,他五年前就死了

  城門大開,生鏽的鐵閘早已升起,城墻上的衛兵用陌生的眼光打量著回家的席恩·葛雷喬伊。

  過了外圍石墻,便是廣達五十畝的陸岬,連亙海天。馬廄和狗舍都位於此,還有一些外屋。成群豬羊各自擠在圈裡,城裡的狗則四處奔跑。南邊是懸崖,以及通往主堡的寬闊石橋。席恩翻身下馬,聽見熟悉的浪濤拍岸聲。一名馬廄小廝過來牽走他的坐騎。兩個骨瘦如柴的小孩和幾名農奴呆呆地望著他,但完全不見父親蹤影,也沒有任何他兒時記憶裡的人物。回家竟是碰上這樣的場面,真是既黯然又辛酸啊,他心想。

  僧侶沒有下馬,“叔叔,您不留下來過夜,和我們共進晚餐嗎?”

  “我的任務是把你帶來,現在你來了,我便要回去為淹神服務。”伊倫·葛雷喬伊調轉馬頭,緩緩從鐵閘門滿是泥濘的尖刺之下穿過,騎了出去。

  一名身穿平凡灰布裙服的駝背老嫗小心翼翼朝他走來,“大人,我奉命帶您到房間休息。”

  “誰的命令?”

  “是您父親大人的命令,大人。”

  席恩脫下手套,“所以你還真認得我。為什麼我父親沒有來迎接我?”

  “大人,他在海中塔裡等您。請您先稍事休息。”

  我還嫌奈德·史塔克冷漠呢。“你又是誰?”

  “海莉亞,我為您父親大人管理城堡。”

  “總管是西拉斯才對吧?大家叫他‘臭嘴’。”即便現在,席恩都還記得老頭口中的酒臭。

  “大人,他五年前就死了。”

  “魁倫學士呢?他人在哪兒?”

  “長眠於海底。現在照顧信鴉的是溫達米爾。”

  我好像成了這裡的陌生人啊,席恩心想,明明什麼都沒變,卻又好像什麼都不一樣了。“那就帶我去房間吧,女人。”他命令。她僵硬地鞠個躬,領著他穿過陸岬,走到橋邊。這裡總算和記憶中相符:老舊的石橋因浪花而滑溜,爬滿地衣,腳下的怒濤有如凶猛巨獸,帶著鹽味的海風貼緊衣服。

  過去他想像自己回家的情景,腦中浮現的總是海中塔裡他以前那間舒適臥房,沒想到老婦卻帶他進了“血堡”。這裡的廳堂較為寬敞,裝潢也較佳,但還是一樣濕冷。分給席恩的套房屋頂極高,竟因陰暗的關係看不到天花板,裡面寒氣襲人。倘若他不知“血堡”正因這組套房而得名,對此的印象可能會好些。千年以前,某個河流王所有的兒子全部在此慘遭屠殺,他們熟睡時被活活砍成碎片,再送回大陸給他們父親。

  至於葛雷喬伊家的人,雖從未在自家城中遭他人謀害,但兄弟鬩墻是常有的事,好在他的哥哥們全都死了。他嫌惡地環顧四周,並非因為怕鬼,只因墻上的壁氈長滿青黴,床墊凹陷、聞起來有霉味,燈心草席則老舊而開裂。這些房間已有多年不曾使用,透著徹骨的濕意。“給我弄缸熱水,趕緊給爐子生火。”他吩咐老嫗,“記得把其他房間的火盆也點燃,多少能驅走寒意。還有,看在諸神的份上,趕快找個人把這些破草席都清掉。”

  “是,大人,就照您的意思。”她連忙逃走。

  過了一會,他們果真照他的要求弄來熱水。雖然水溫不高,很快就變涼了,而且還是海水,但洗去旅途風塵已然足夠。他一邊看著兩名奴工燃起火盆,一邊脫去沾滿塵土的衣裳,準備換裝去見父親。他挑了柔韌的黑皮靴,銀灰色的羊毛軟褲,胸前繡有葛雷喬伊家金色海怪的黑天鵝絨外衣,又在脖子上戴了一串細金鏈,腰間系上一條漂白的皮帶,再配上一把短刀和黑金劍鞘的長劍。他抽出短刀,用拇指測試刀鋒,又從腰袋裡拿出磨刀石擦了幾下。他對自己保養武器的習慣頗感自豪。“在我回來以前,把房間弄暖和,鋪好新席。”他取出一雙有金線渦形裝飾的黑絲手套戴上,同時警告奴工。

  席恩經由一條封頂石砌走廊回到主堡,腳步回音應著下方不休的怒濤。海中塔位於一座歪曲的海柱上,欲達該處,需經三座橋梁,且一橋比一橋窄。最後一座橋僅以木材與繩索做成,在海風吹拂下搖晃不止,彷若活物。席恩才走到一半,心便似跳了出來。遙遠的下方惡浪襲岸,激起層層水花。小時候他可以快步跑過此橋,即使夜半時分也行。小孩子天不怕地不怕,他的懷疑悄聲說,成年人則不然。

  門是灰色的木料,上面鑲了鐵釘。席恩發覺它從內拴上,便握拳敲門,誰知木屑竟刺穿手套,扎得他忍不住咒罵。木頭潮濕長霉,鐵釘早已鏽蝕。

  過了半晌,有個身穿黑鐵胸甲和圓形頭盔的衛兵開了門,“你就是那個兒子?”

  “滾開,否則要你好看!”那人往旁邊站開。席恩爬上蜿蜒的樓梯來到塔頂,發現父親正坐在火盆邊,身穿發霉的海豹皮連身長袍,從下巴到腳都包在裡面。鐵島之王聽見石階上的腳步聲,便抬頭看他唯一在世的兒子。他比席恩印象中要渺小得多,瘦削不堪。巴隆·葛雷喬伊一向很瘦,如今更彷彿被神靈放進大鍋,煮乾了全身每一寸肌肉,僅余膚發。他體瘦如柴,一副硬骨架,而那張臉簡直就像用燧石鑿出,惟獨一雙黑眼十分銳利。父親的頭髮歷經歲月和海風摧殘,成了冬日大海的灰色,其間綴了幾朵白浪,未經扎理,垂下過肩。

  “九年了?”最後巴隆大王開口。

  “十年。”席恩回答,脫下被刺破的手套。

  “你被他們帶走時是個孩子,”父親說,“現在呢?”

  “我已長大成人,”席恩答道,“我是您的親生骨肉,也是您的繼承人。”

  那是好久以前的事了

  巴隆大王哼了一聲,“這我可不敢確定。”

  “我會讓您確定。”席恩向他保證。

  “你說十年?史塔克那傢伙養你的時間和我一樣長,你現在更成了他的使節。”

  “不。”席恩道,“艾德大人已死,他被蘭尼斯特家的太后斬首示眾。”

  “史塔克和那個砸破我城墻的勞勃,他們兩個都死了。我發過誓一定要親眼見他們進墳墓,現在果真如願以償。”他皺起眉頭,“可遇上濕冷天氣,我的關節還是會痛,和他們在世時沒兩樣。所以到頭來這有什麼意義呢?”

  “當然有意義,”席恩走上前,“我帶來一封信--”

  “是奈德·史塔克教你穿成這樣?”父親眯起眼睛,打斷他的話,“他喜歡你穿天鵝絨和絲衣服,當他的乖女兒?”

  席恩只覺血氣上涌,“我才不是他女兒!您不喜歡我的衣服,我換就是。”

  “非換不可。”巴隆大王甩開皮袍,站起身來。他沒有席恩印象中那麼高。“你脖子上戴的東西--用金子還是用鐵換來?”

  席恩摸摸金鏈,他竟然忘了。那是好久以前的事了啊……依照古道,女人可以花錢買裝飾品打扮自己,然而戰士所穿戴的飾品,必得從自己殺死的敵人身上奪來,所謂“付鐵錢”是也。

  “席恩,你臉紅得跟閨女一樣。我再問你一遍:你付的是金子,還是鐵錢?”

  “是金子。”席恩坦承。

  父親伸手抓住項鏈猛力一扯,差點沒把席恩的脖子扭斷,幸好鏈子先掉。“我女兒的愛人是把斧頭,”巴隆大王說,“我絕不準我兒子打扮得跟個婊子似的!”他把項鏈丟進火盆,斷鏈滑入燃燒的炭火。“果不出我所料,青綠之地上你養尊處優,史塔克家把你變成跟他們一個樣!”

  “你錯了,奈德·史塔克是囚禁我的獄卒,而我體內仍然流著海鹽與鋼鐵的血脈。”

  巴隆轉過身,伸手到火盆上取暖。“話雖如此,史塔克家那小鬼可把你當成訓練有素的信鴉,乖乖帶著他的小紙條來見我。”

  “這絕非什麼紙條,”席恩道,“他開的條件是我提議的!”

  “這麼說來,小狼很聽你話,是不是?”巴隆大王似乎頗覺有趣。

  “沒錯,他聽我的。我和他一起打獵,一起練劍,一起吃飯,一起打仗,我已經贏得了他的信賴,他把我當作哥哥一樣,他--”

  “住口!”父親指著他的臉,“不準你在這裡,在派克城中,在我的面前說你是他‘哥哥’,你真正的哥哥就是被這個人的父親殺的,難道你忘了你的親哥哥羅德利克和馬倫?”

  “我什麼也沒忘。”老實講,哥哥根本不是奈德·史塔克所殺。羅德利克在海疆城死在傑森·梅利斯特伯爵手裡,馬倫則葬身於崩塌的南塔之中……不過倘若命運使他們碰上史塔克,想必他也會毫不遲疑地殺了他們吧。“哥哥們的樣子我記得很清楚。”席恩堅持,他當然記得羅德利克酒後賞他的耳光,以及馬倫惡毒的嘲弄和無休無止的謊言。“我同時還記得,我的父親原本是個國王。”他拿出羅柏的信,向前一推。“信在這裡……陛下,請您過目。”

  巴隆大王揭去封蠟,展開羊皮紙,那雙黑眼來回掃視。“所以這小鬼想要再給我一頂王冠,”他說,“只要我幫他除掉敵人。”他的薄脣露出一抹微笑。

  “羅柏現下正準備攻打金牙城,”席恩道,“攻陷之後,他只需一天時間便可穿越丘陵。泰溫大人的軍隊目前駐於赫倫堡,完全與西部隔絕,弒君者則被關在奔流城。西境只剩史戴佛·蘭尼斯特爵士和他那群剛募集的新兵與羅柏作對。史戴佛爵士會將兵力部署在羅柏和蘭尼斯港之間,也就是說,我們若從海上進犯,蘭尼斯港將無力反抗。倘若神靈眷顧,我們很可能在蘭尼斯特軍尚未發覺前便拿下凱岩城。”

  巴隆大王哼了一聲,“從沒人能攻陷凱岩城。”

  “除了我們。”席恩微笑道。多麼美妙!

  可惜父親沒笑,“羅柏·史塔克讓你回來就為了這個?要你說服我同意他的計劃?”

  “這是我的計劃,不是羅柏的。”席恩驕傲地說。沒錯,接下來的勝利也會是我的,還有最後的王冠。“如果您同意,我將親自領軍。待我軍自蘭尼斯特手中拿下凱岩城,請您將之賜給我作為獎賞,我將在那裡建立根據地。”有了凱岩城,他便能吞併蘭尼斯港和西部富庶的黃金領地,那將是葛雷喬伊家族從未有過的財富與榮耀。

  “就憑這幾個字,你的胃口倒不小。”父親又把信讀過一遍,“這狼崽子可沒提獎賞的事,他只說你代表他,要我乖乖聽話,派出艦隊和大軍為他作戰,然後給我一頂王冠。”他抬起燧石般的眼睛,直視兒子。“他會‘給’我一頂王冠。”他復誦一遍,語氣尖銳了許多。

  “那只是措辭不佳,實際上--”

  “實際上就是這個意思。那小鬼要‘給’我一頂王冠,既然是給的,就可以再收回去。”巴隆公爵手一揮,把信丟進火盆,正好落在項鏈上。羊皮紙四角卷起,發黑,起火燃燒。

  席恩簡直不敢相信,“你瘋了嗎?”

  父親反手便是一記耳光,“注意你的言辭。這裡可不是臨冬城,我也不是羅柏那小毛頭,你沒資格對我這樣說話。我是派克島掠奪者之首,海鹽王與磐岩王,海風之子,我不需任何人施捨王冠,我付出鐵錢,親自奪取,就和五千年前的‘血手’烏倫一樣。”

  席恩後退幾步,遠離父親突如其來的暴怒口吻。“那你就去拿吧!”他吼道,臉頰隱隱作痛。“你就自封鐵島之王吧,沒人會理睬你……等戰爭結束,勝利者只會看到一個頭戴鐵冠的蠢老頭,傻笑著站在海邊!”

  他們也只有這條路可走

  巴隆大王哈哈大笑:“不錯,起碼你不是懦夫,同樣地我也不蠢。你以為我召集艦隊是為了好看?我打算用刀劍與烈焰打出一片江山……但不是從西部,更不能照著小鬼國王羅柏的意思。凱岩城太堅固,何況泰溫大人精明無比。對,我們是可能攻下蘭尼斯港,但絕對守不住。我屬意的是另一顆果實……或許沒那麼甜,可是一樣成熟番透,高掛枝頭,無人摘采。”

  是哪裡呢?席恩剛想開口,卻驀然得到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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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2-20 23:07:07 |只看該作者
第12章 丹妮莉絲



  多斯拉克人稱彗星為“西拉克·魁亞”,意為“泣血之星”。老人們竊竊私語說這是惡兆,但丹妮莉絲·坦格利安早在火葬卓戈卡奧當晚便已見到此星,她的小龍也在那時甦醒。這是真龍回歸的使節,她充滿感動地仰望夜空,一邊告訴自己,這是天上諸神為我派來的指路星。
  然而當她說出心中打算,女僕多莉亞卻畏懼地說:“卡麗熙,那裡是紅土荒原啊。騎馬民族都知道,那是個荒涼恐怖的地方。”

  “彗星所指的方向,就是我們前進的路途。”丹妮堅持……但事實上,他們也只有這條路可走。

  她不敢向北,因為那會進入有“多斯拉克海”之稱的遼闊草原,而他們遇上的頭一個卡拉薩便會將她殘破不堪的隊伍吞噬殆盡,戰士會被盡數誅殺,余人將淪為奴隸。河流以南的“羊人”之地同樣不可行,她的隊伍實在太弱,連面對那支不好戰的民族都無法抵擋,而拉札林人沒有任何理由善待他們。她考慮過沿河朝東南方的下游走,去彌林、淵凱和阿斯塔波等港口。但拉卡洛提出警告:波諾的卡拉薩正是朝著那個方向,驅趕著數千奴隸,準備去奴隸灣沿岸如膿包般滋生的奴隸市場中販售。“我何懼波諾?”丹妮反問,“他從前是卓戈的‘寇’,對我向來客氣。”

  “對您客氣的是波諾寇,”喬拉·莫爾蒙爵士說,“波諾卡奧會殺了您。當初正是他最先離棄卓戈,一萬戰士追隨於他,而您只有一百人。”

  不,丹妮心想,我只有四名戰士,其餘都是老弱婦孺和沒綁辮子的小孩。“我有龍。”她指出。

  “他們剛剛孵化,”喬拉爵士道,“亞拉克彎刀一揮,就要了他們小命。其實波諾大概會據為己有,龍蛋比紅寶石值錢,活生生的龍更是無價之寶。全世界就這麼三隻,女王陛下,任何人見了都會垂涎三尺。”

  “他們是我的。”她強硬地說。緣於她的信念和渴求,經由她夫君、她尚未出世的兒子和巫魔女彌麗·馬茲·篤爾的死,他們方才來到人世。他們誕生時,丹妮親身走入烈火,而他們自她腫脹的胸乳上吸吮奶水。“只要我活著,誰也別想搶走他們。”

  “若遇上波諾卡奧,只怕您自己都活不長。遇上賈科卡奧或其他人也一樣。您不能和他們走在一起。”

  莫爾蒙被丹妮任命為第一個“女王鐵衛”……既然他的意見和預兆相符,那她的方向也就明確了。於是她召集子民,騎上銀馬。她的頭髮已在卓戈的火葬堆裡焚盡,所以女僕為她戴上“赫拉卡”--卓戈在多斯拉克海上捕殺的白獅--的毛皮,駭人的獅首正好形成兜帽,遮蓋她的光頭,獅皮則成了天然披風,從肩頭垂下背部。那隻乳黃色的龍偎在她身邊,伸出黑色利爪,深深陷進獅鬃,尾巴則纏繞她的手臂。喬拉爵士一如往常,騎馬不離左右。

  “我們跟隨我的彗星,”丹妮對她的卡拉薩說。命令一旦下達,便不再有人反對。他們本是卓戈的子民,如今都是她的人。他們稱她為“不焚者”和“龍之母”,她的話語,便是他們的律法。

  他們夜間騎行,白晝則躲在帳篷內避開烈日。沒過多久,丹妮便領會到多莉亞所言不虛,這裡果真是不毛之地。他們不得不沿路留下已死和垂死的馬匹,因為波諾、賈科和其他人搶走了卓戈最好的牲口,只留給丹妮老瘦病弱、跛腳、虛弱和壞脾氣的畜生。留下來的人也是同樣狀況。他們並不強壯,她告訴自己,所以我必須展現力量,不能害怕,不能示弱,不能疑慮。無論我心裡有多恐懼,在他們面前,我必須以卓戈的卡麗熙之姿出現。她覺得自己比十四歲的實際年齡蒼老許多,如果說她曾經是個孩子,那段歲月已告結束。

  行至第三天,便有人倒下。一位有著矇昧藍眼,牙齒掉光的老人,力竭落馬,無法起身,一小時後斷了氣。血蠅圍繞屍體,將他的惡運傳給世人。“他的時辰已到,”女僕伊麗宣布,“任何人都不該活得比自己的牙齒更久。”余人紛紛贊同。丹妮吩咐他們殺死一匹虛弱瀕死的馬兒,好讓死者騎著進入夜晚的國度。

  兩天之後的晚上,又有一名女嬰喪命。她母親痛苦的哀嚎持續終日,而眾人無能為力。這可憐的孩子年紀太小,還不能騎馬。她不能進入夜晚的國度那無止無盡的黑色草原,她必須再度投胎。

  紅色荒原中草料難尋,飲水更少。這是一片乾枯而荒涼的土地,有低矮的丘陵和飽經風蝕、貧瘠無比的原野。他們越過乾如枯骨的河床,馬匹賴以維生的是褐黃堅韌的惡魔草,它們叢生於岩石下、枯樹底。丹妮派斥候趨前探查,但他們既沒找到水井,也未發現甘泉,唯有枯淺凝滯、曝於烈日的苦水池。而越是深入荒原,找到的池子便越來越小,池與池之間的距離越來越長。假如這片由岩塊,砂石和紅土構成的無垠荒野上也有神明,那他們必定嚴厲而無情,對祈雨之禱不聞不問。

  她的乳奶已經乾涸

  酒最先喝完,之後沒多久,馬王們喜愛尤勝蜜酒的發酵馬奶也見了底,接著是麵包和肉乾。由於派出的獵人找不到獵物,他們只好靠死馬的肉充饑。死亡接踵而至,虛弱的孩童、滿臉皺紋的老婦、病患、弱智和冒失鬼……一一被殘酷的大地奪去性命。多莉亞日漸憔悴,眼窩凹陷,原本柔順的金髮變得稻草般脆弱。

  丹妮和別人一樣忍饑受渴。她的乳奶已經乾涸,乳頭乾裂流血。她一天一天瘦下去,最後仿如一根粗短堅硬的棍子,然而她擔心的是那三條小龍。她的父親在她出生前便已遇害,英勇的哥哥雷加亦然;母親在暴風肆虐的寒夜將她帶到人間,自己則因難產而亡;溫和的威廉·戴瑞爵士以他自己的方式疼愛著她,卻在她幼時身染絕症;後來,哥哥韋賽里斯,卓戈卡奧,她的日和星,還有她那未出世的兒子,也全都被諸神奪去。我絕不讓他們搶走我的龍,丹妮發誓,絕不會。

  從前在潘托斯,她在伊利裡歐總督的宅院裡見過在墻邊潛行的小貓,骨瘦如柴,她的龍現在就和它們差不多……可是張開翅膀就不同了,他們翼展是身長的三倍,每一隻翅膀都是一片半透明的精巧皮膚,色彩斑斕,緊致地張在長長的細骨之間。倘若仔細觀察,你會發現幼龍的身軀基本由脖頸、尾巴和翅膀組成。他們好小啊,她一邊用手給他們喂食,心裡一邊想。其實應該說是“試圖”喂食,因為小龍不肯吃東西。他們一見血紅的馬肉片,便嘶叫吐氣,鼻子噴出熱氣,就是不肯進食……後來,丹妮想起小時候韋賽里斯說過的話。

  只有巨龍和人類享受熟食,他這麼說。

  於是她吩咐女僕把肉烤焦,小龍見狀立刻急切爭食,頭像蛇一般竄動搶奪。從此,只要肉是燒過的,他們便每日吞下數倍體重的份量,終於漸漸茁壯。丹妮對他們光滑的鱗片頗感驚奇,龍鱗還會散髮熱氣,到了寒冷的夜裡尤其明顯,彷彿全身都在冒煙。

  每天傍晚,當卡拉薩拔營出發時,她都會挑一隻龍騎負在肩。另外兩隻則關進一個木條籠子,掛在伊麗和姬琪的坐騎之間。她倆緊跟在後,丹妮決不容他們離開自己的視線,也唯有如此,才能令他們平靜下來。

  “伊耿的龍取了遠古瓦雷利亞神祗的名諱,”某天早上,經過整夜跋涉,她對自己的血盟衛說,“維桑尼亞的龍名叫瓦格哈爾,雷妮絲的是米拉西斯,伊耿自己騎著‘黑死神’貝勒裡恩。據說瓦格哈爾呼出的氣息溫度極高,可以融化騎士鎧甲,並把盔甲裡的人活活烤熟。米拉西斯能連人帶馬一口吞下,至於貝勒裡恩……它吐出的火焰如它的鱗片一般漆黑如夜,雙翼的陰影足可遮住繁華市鎮。”

  多斯拉克武士有些不安地看著孵化不久的小龍。其中最大的一隻渾身黑亮,黑鱗上穿插著猩紅條紋,與翅膀和角的色澤遙相呼應。“卡麗熙,”阿戈小聲說,“那就是貝勒裡恩,他投胎轉世了。”

  “吾血之血,或許如你所言,”丹妮鄭重地說,“但他既獲新生,自當有個新名。我要以被諸神奪走的親人為他們命名。綠色的那隻就叫雷哥,因為我英勇的哥哥便是死在綠叉河畔。白金相間的那隻取名韋賽利昂,韋賽里斯雖然殘酷、軟弱又膽小,但他終究是我哥哥。他的龍將為他完成心願。”

  “黑色的這隻呢?”喬拉·莫爾蒙爵士問。

  “黑色的,”她說,“叫卓耿。”

  小龍固然日漸強壯,她的卡拉薩卻不斷萎縮。大地越趨荒涼,連惡魔草都逐漸稀少,馬兒一匹匹倒下,逼使她的部分子民徒步前進。多莉亞得了熱病,病情急速惡化。她的嘴脣和手都長了血泡,頭髮大把脫落,直到某天傍晚她連上馬的力氣都沒了。喬戈說他們必須拋下她,或者把她綁在馬鞍上。然而丹妮記得那天晚上,在多斯拉克海,正是這位里斯女孩教給她性愛的奧秘,使卓戈與她水乳交融。於是她打開自己的水袋喂多莉亞喝水,用濕布為她擦額頭,握著她顫抖的雙手直到她斷氣,方才允許卡拉薩繼續前進。

  一路不見人跡。多斯拉克人開始畏懼私語,認為彗星將他們帶進不名煉獄。某天早上,眾人在飽經風蝕的黑色亂石堆中紮營,丹妮去找喬拉爵士。“我們迷路了嗎?”她問,“這片荒原到底有沒有盡頭?”

  “有的。”他疲憊地回答,“女王陛下,我見過商人畫的地圖。雖然少有商旅從此地通過,但在遙遠的東方,確有偉大的王國,充滿奇觀的城市,例如夷地、魁爾斯、陰影旁的亞夏……”

  “我們能活著走到嗎?”

  “我不敢對您隱瞞,這條路的艱苦實在超乎想象。”騎士臉色發灰,顯然筋疲力竭。他和卓戈卡奧的血盟衛決鬥當晚所受的臀傷始終未能全愈,她發現他每次上馬都痛得皺眉,騎在馬上也十分虛弱。“繼續前進或許會走向毀滅……但我可以確定,如果我回頭,一切就都完了。”

  丹妮輕輕吻了他的臉頰,見他露出笑容,她感到非常振奮。即便為了他,我也必須堅強起來,她沉重地想,他只是一介騎士,而我卻是真龍血脈。

  他們找到的下一個池子池水滾燙,充滿硫磺的臭味,然而他們水袋已空,別無選擇。多斯拉克人用瓶罐盛水,待水降溫後飲用。臭味並未因此而稍減,不過水就是水,而他們實在口渴難耐。丹妮絕望地看著遠方的地平線。他們的人數已經減少了三分之一,紅色荒原卻依舊無邊無際。難道這顆彗星是為了嘲笑我而生的嗎?她抬頭看著天際的傷痕,心裡想,難道我橫越半個世界,目睹巨龍重生,最後卻要與他們同葬酷熱荒漠?她不相信。

  這是可怕的惡鬼啊

  翌日清晨,他們來到一塊四處皸裂的紅土平原,方欲紮營,斥候騎馬飛奔回報。“卡麗熙!前方有一座城市!”他們大喊,“白如明月,美若少女。離此只有一個小時騎程!”

  “帶我去看。”她說。

  當那座城終於出現在眼前,白墻白塔在氣幕後閃亮,美得讓丹妮認為這只可能是海市蜃樓。“這是什麼地方?”她問喬拉爵士。

  被放逐的騎士虛弱地搖搖頭,“女王陛下,我不知道,我沒來過這麼靠東的地方。”

  遠方的白墻象徵著靜養和安全,他們可以療傷養病,重新整頓,丹妮此刻想要的莫過于飛奔向前,但她卻轉頭對血盟衛們說:“吾血之血,請你們趨前探問這座城市的名諱,以及我們將受到何種迎接。”

  “是,卡麗熙!”阿戈說。

  血盟衛們須臾便回,拉卡洛翻身下馬,他的獎章腰帶上掛著丹妮送給他的血盟之禮:一把亞拉克巨彎刀。“卡麗熙,那是一座死城。它無名無神,城門殘破,惟有狂風和蒼蠅穿梭街市。”

  姬琪顫聲道:“神靈一旦離去,惡鬼便會在夜間外出獵食,這種地方最好避開,大家都知道。”

  “大家都知道。”伊麗附和。

  “我可不知道。”丹妮一夾馬肚,當先穿越古城的殘破拱門,沿著靜默的街道跑去。喬拉爵士和她的血盟衛緊隨其後,其餘的多斯拉克人也緩緩跟上。

  不知這座城究竟荒廢了多久,但從遠處看來美麗絕倫的純白城墻,近來才發現是斷垣殘壁。城內狹小巷道錯綜複雜,建築彼此傾扎,它們的正面沒有開窗、毫無特徵,放眼望去,一片慘白。所有東西都是白色,彷彿這裡的居民對色彩毫無概念。他們踏過陽光曝曬的塌屋殘墟,到處都是褪色的燒痕。行經某個六巷交會之所,丹妮看到一個空盪的大理石基座。看來多斯拉克人來過,或許那個失落的雕像此刻正在維斯·多斯拉克,和其他搶走的神像為伍。說不定她自己便常常騎馬經過,只是漠然不知。在她肩上,韋賽利昂嘶嘶叫喚。

  他們在一座毀壞已久的宮殿遺跡裡紮營,宮殿廣場風沙肆虐,惡魔草叢生於路石之間。丹妮派人搜尋遺跡,有些人雖然不大情願,但依舊領命而去……沒過多久,一名身上有疤的老人連蹦帶跳地跑回來,臉上堆滿笑容,懷裡抱著一堆無花果。果子雖小,又有些萎縮,但她的子民個個貪婪地伸手搶奪,相互推擠,把果子塞進嘴裡,滿足地咀嚼。

  其餘搜索者陸續回報,他們在深宮的秘密花園裡找到了果樹園。阿戈帶她去到一個長滿藤蔓的庭院,藤上垂掛著粒粒小綠葡萄。喬戈則發現了一口井,井水冰涼而潔淨。除此之外,他們還找到了骨頭,未經埋葬的骷髏,慘白而破損。“鬼魂,”伊麗喃喃道,“這是可怕的惡鬼啊!卡麗熙,我們不能待在這裡,這是他們的地盤。”

  “我不怕鬼,我的龍比鬼魂更有力。”重要的是這裡有無花果,“你跟姬琪去幫我找點乾淨的沙子,我要洗澡。別再說蠢話了。”

  丹妮回到陰涼的營帳,一邊在火盆上烤馬肉,一邊思量之後的計劃。這裡的食物和飲水充足無虞,也有草料可讓馬兒回覆體力。如果每天都能在這樣的地方醒來,流連於花園樹蔭之中,品嘗無花果,啜飲清涼水,那該有多好?

  待伊麗和姬琪帶回幾瓶白沙,丹妮脫去衣服,讓她們為自己擦拭身體。“卡麗熙,您的頭髮慢慢長回來了。”姬琪邊說邊刷她背上的沙。丹妮伸手摸摸頭頂,感覺新長出的短發。多斯拉克男人將長髮結成油亮長辮,除非敗陣,絕不修剪。或許我也該這麼做,她心想,這樣才能提醒大家,卓戈的力量與我同在。卓戈卡奧到死都沒剪過頭髮,沒幾個人有這般能耐。

  營帳另一邊,雷哥展開綠色雙翼,振翅飛起半尺,然後摔落在地毯上。它一墜地,便憤怒地甩動尾巴,仰頭尖叫。如果我有翅膀,也會想飛吧,丹妮心想。古代的坦格利安王族每每騎乘巨龍遠赴沙場。她試圖想像騎在龍背上遨翔天際會是怎樣的感覺。應該就像站在高山顛峰,只是比那更好,全世界都在腳下延展。如果我飛得夠高,就能看到七大王國,還可以伸手觸摸彗星。

  伊麗打斷她的白日夢,告訴她喬拉·莫爾蒙爵士在外求見。“叫他進來。”丹妮吩咐,剛被沙擦過的皮膚還有些刺痛。她披上獅皮,赫拉卡的體型比丹妮大得多,所以毛皮遮住了所有該遮住的部位。

  “我帶了一個桃子給您。”喬拉爵士邊說邊跪下。桃子小得可以藏進她掌心,並且有些過熟,可她才咬了一口,便因甜美的果肉而差點叫出聲來。她慢慢地吃,一口一口,細嚼慢咽。喬拉爵士解釋說,這是在西面城墻附近的一個花園裡摘來的。

  “這裡有果品,有井水,還有涼蔭,”丹妮兩頰都是黏黏的桃子汁,“諸神帶我們來到這裡,真是太好了。”

  “我們應該在此休養生息,”騎士提議,“弱者在紅色荒原活不久。”

  “我的女僕說這裡有鬼魂。”

  “鬼魂,隨處可見,”喬拉爵士輕聲說,“無論走到哪裡,他們都不離不棄。”

  是啊,她想著,韋賽里斯、卓戈卡奧、我兒雷戈,他們無時無刻不和我在一起。“喬拉,你很清楚我的那些鬼,那你的呢?”

  他的面色十分平靜,“她叫琳妮絲。”

  “是你妻子?”

  “我的第二任妻子。”

  提起她來他很傷心,丹妮看得出,可她想知道真相。“就只有這些?”獅皮從她一邊肩膀滑落,她伸手拉好。“她漂亮嗎?”

  絕非您所能想像

  “漂亮極了。”喬拉爵士的視線從她肩膀抬到她的臉,“我第一次見到她,真以為是女神下凡,‘少女’現世,可我的出身遠不及她高貴。她是統轄舊鎮的雷頓·海塔爾伯爵的小女兒,指揮您父親御林鐵衛的‘白牛’是她的叔祖。海塔爾家族歷史悠久,家財萬貫,而且十分驕傲。”

  “他們忠貞不二。”丹妮說,“我想起來了,韋賽里斯說過,海塔爾家是少數一直忠於我父親的臣屬。”

  “沒錯。”他同意。

  “令尊替你求得了婚事?”

  “不,”他說,“我們的婚事……陛下,此事說來話長,而且很無趣,我還是別說的好。”

  “反正我無事可做,”她道,“就請說吧。”

  “遵命,我的女王。”喬拉爵士眉頭一皺,“我的故鄉……您必須先知道這點,才能了解其他。熊島雖然漂亮,可是地處偏遠。想像一下那種景象,盤根錯節的老橡樹和參天古松,開花的山楂林,灰石長滿青苔,小河流貫陡丘,水流清冽。莫爾蒙家族的廳堂乃是用巨大園木築成,外圍有土籬環繞。除了少數佃農,我的子民都住在海邊,以捕魚為生。卡麗熙,熊島位於遙遠的北國,那裡的冬天有多嚴酷,絕非您所能想像。”

  “雖然如此,熊島我卻也住得慣。我從不缺女人,我和許多漁婦以及農家女都有關係,不論婚前還是婚後。我成婚很早,新娘是父親挑的,她是深林堡葛洛佛家的女孩。我們結婚……大約有十年,她面貌平庸,但個性不差。我想我後來也算是愛她吧,雖然我們的關係比較像盡義務,而非真感情。為替我生下傳人,她先後三次流產,最後一次始終沒有康復,不久便去世了。”

  丹妮輕輕握住他的手,擠了擠他的指頭。“我為你感到遺憾,真的。”

  喬拉爵士點點頭,“沒多久,我父親加入黑衫軍,我便成了熊島領主。前來提親的人很多,我還沒做出最後決定,巴隆·葛雷喬伊大王便起兵與‘篡奪者’作對,而奈德·史塔克召集封臣前去助好友勞勃一臂之力。最後的決戰乃是在派克城下展開,當勞勃的投石機將巴隆國王的城墻砸開一條縫後,一個密爾來的武僧當先衝了進去,我也不落人後。為此,我受封騎士。”

  “為慶祝勝利,勞勃發布詔令,在蘭尼斯港外舉行比武大會。我就是在那裡認識了琳妮絲。她當時只有我一半年紀,偕同父親專程從舊鎮趕來觀看自己的兄弟比武。我的視線離不開她。一時衝動,我懇求她賜予我信物,讓我為她而戰。我作夢也不敢妄想她會答應,然而她卻一口同意了。”

  “卡麗熙,我的武藝不輸任何人,但我們北方人向來不擅比武競技。只是臂上綁了琳妮絲信物的我,完全變了個樣。長槍比試一場接著一場,我頻頻大勝而歸,傑森·梅利斯特大人被我挑落馬下,‘青銅’約恩·羅伊斯也非我敵手。萊曼·佛雷爵士和他的弟弟霍斯丁爵士、河安大人,‘壯豬’、就連御林鐵衛的柏洛斯·布勞恩爵士也不例外,通通被我擊敗墜馬。最後一場比試,我與詹姆·蘭尼斯特九度交手,不分勝負,最後勞勃國王把優勝桂冠判給了我。我為琳妮絲戴上愛與美的後冠,完全沉浸在美酒與榮耀中。我醉了,當天晚上便去向她父親提親。我原本擔心會遭到毫不留情的拒絕,沒想到雷頓大人卻答應了婚事。於是我們在蘭尼斯港成婚,婚後那兩周,我是全世界最幸福的男人。”

  “只有兩周?”丹妮問。連我和卓戈共度的幸福時光都比他長啊,啊,我的卓戈,我的日和星。

  “從蘭尼斯港乘船返回熊島,恰好需要兩個星期。琳妮絲對我的老家大失所望,覺得太冷太濕又太偏僻,我的居城也不過是個木造長廳。我們沒有化裝舞會,沒有默劇表演,也沒有奢華晚宴。要等上好幾年,才有一個歌手前來演唱,而且島上連一個金匠都沒有。每一餐對她都是煎熬,因為我的廚師除了烤肉煮湯,所知相當有限,而琳妮絲很快就吃膩了魚和鹿肉。”

  “我活著,只希望見她開心,所以我大老遠從舊鎮聘來一個新廚子,又從蘭尼斯港找來一位豎琴手。金匠、珠寶匠、服裝師,她要什麼我都成全,卻怎麼也不夠。熊島盛產野熊和木材,此外的資源卻相當匱乏。我造了一艘大船,與她航至蘭尼斯港和舊鎮,四處參加節慶和宴會,有一次甚至遠達布拉佛斯,我在那裡借了巨款。當初我是以比武冠軍的身份贏得了她的歡笑和芳心,因此我為了她繼續參加比武大會,然而魔力不再,我竟再也沒有贏過。每次落敗,便意味著一匹戰馬和一套盔甲的損失,必須花錢贖回,或重置新品。這樣的開銷我實在受不了,最後終於堅持回家去,但回家之後情況卻越來越糟。我付不出廚子和豎琴手的薪水,而琳妮絲一聽說我有意典當她的珠寶,便暴跳如雷。”

  “後來……我做了好些羞於啟齒的事,一切都是為了錢,以留住琳妮絲的珠寶、豎琴手和廚師。終於,我失去了一切。當我聽說艾德·史塔克正趕往熊島,已完全喪失了榮譽心,不敢留下來接受制裁,便帶著她流亡海外。我告訴自己:只要我們真心相愛,一切都不重要。我們逃往里斯,我在當地把大船賣了,換得黃金資用生活。”

  他的語氣悲痛莫名,丹妮實在不願逼他繼續,但她想知道最後的結果。“她就是在那兒去世的?”她溫柔地問。

  “對我來說是。”他說,“不到半年,我的金子就花光了,不得已當了傭兵。當我在洛恩河畔與布拉佛斯人作戰時,琳妮絲搬進了貿易王子崔格·歐莫倫的豪宅。據說她現在是他最寵幸的愛妾,連他的正室都要畏懼三分。”

  他永遠也得不到我

  丹妮駭然。“你恨她嗎?”

  “愛恨交加。”喬拉爵士回答,“女王陛下,請容我告退,我很累。”

  她準他離開,但當他掀起帳幕時,她忍不住喚他,問了最後一個問題:“你這位琳妮絲夫人長得什麼樣?”

  喬拉爵士哀傷地笑了笑,“唉,她跟您倒有幾分神似呢,丹妮莉絲。”他深深一鞠躬,“好好睡吧,我的女王。”

  丹妮渾身發抖,連忙伸手拉緊獅皮。她長得像我?這解釋了她先前莫名的預感。他想要我,她恍然大悟,他愛我就像愛她,不是騎士對女王之愛,而是男人對女人的感情。她試圖想像自己躺在喬拉爵士懷中,親吻他、取悅他,讓他進入自己體內的情景,然而徒勞無功。每當她閉上眼睛,他就變成了卓戈。

  卓戈卡奧是她的日和星,是她最初,或許也是最後的愛人。巫魔女彌麗·馬茲·篤爾信誓旦旦地聲稱她這輩子再也無法生育,誰想要這樣的妻子呢?又有哪個男人比得上至死發辮未剪,如今以群星為卡拉薩,奔馳在夜晚國度的卓戈呢?

  聽喬拉爵士說起熊島種種,她感到話中的鄉愁。他永遠也得不到我,但有朝一日我會讓他衣錦還鄉,恢復聲譽,至少這點我能做到。

  那天夜裡,沒有鬼魂擾她清夢。她夢見與卓戈結婚當晚,兩人並肩飛奔的情境。但夢中的他們騎的不是馬,而是龍。

  翌日清晨,她召來三位血盟衛。“吾血之血,”她對他們說,“我需要你們相助。請你們各挑三匹馬,要最強壯最健康的,能載多少食水,就載多少,然後出城探查。阿戈朝西南,拉卡洛往正南,喬戈則跟著西拉克·魁亞繼續向東南方走。”

  “卡麗熙,您要我們去找什麼?”喬戈問。

  “什麼都好,”丹妮回答,“去找其他的城市,活城或死城。去找商旅和人跡,去找河流、湖泊和鹹水汪洋。查出荒原的盡頭,以及荒原之外的景象。等我再次出發,我絕不再盲目前進,我不但要明確目的地,還要知道抵達該處的捷徑。”

  於是他們領命離去,髮際鈴鐺輕聲作響。丹妮則帶著她那一小群追隨者在這個他們稱為“維斯·托羅若”,意思是“枯骨之城”的地方安頓下來。日夜交替,女人在死者的花園裡採收果實,男人則喂養馬匹,修補鞍轡、馬鐙和蹄鐵。孩童在曲折的巷道中漫游,發掘出古老的青銅錢幣和紫色的玻璃片,還有手把如蛇的石瓶。曾有一名婦人被紅蝎咬傷,但除她之外無人喪命。馬兒逐漸茁壯,在丹妮的親自照料下,喬拉爵士的傷也慢慢愈合。

  拉卡洛首先歸來。據他報告,紅色荒原往南不斷延伸,盡頭是毒水之濱的貧瘠崖岸。毒水與此地間只有滾滾紅沙,飽經風蝕的岩塊,以及長滿尖刺的植物。他發誓,自己曾行經巨龍的遺骸,黑色的龍口大得可以容他騎馬穿過。除此之外,什麼也沒發現。

  隨後丹妮交給他十二名壯丁,命他們翻掘廣場地面,挖出下面的泥土。既然惡魔草能在石板夾縫間存活,那麼除去石塊後,其他植物想必也可以在此生長。他們找到了好多井,因此水源不虞匱乏,只要播下種子,便可使廣場煥然一新。

  第二個回來的是阿戈。他誓言西南地區烈日炎炎,一片荒漠。他找到了兩座城市的遺跡,和維斯·托羅若相比,除了規模較小,並無太大差異。其中一座城周圍有生鏽鐵槍環繞,槍尖掛著骷髏,所以他不敢冒進,但他仔細探索了另外一座死城。他向丹妮展示了在裡面發現的一個鐵手環,上嵌一個大如拇指的火紅蛋白石,渾然天成,未經雕琢。此外他還找到一些卷軸,不過多半乾燥脆弱,所以阿戈沒有帶回來。

  丹妮向他道謝,然後派他負責修復城門。既然古代有天敵能橫越荒漠,毀滅這些城市,他們自有可能再度來犯。“若敵人來襲,我們必須做好準備。”她宣布。

  喬戈遲遲未歸,丹妮日日擔心他的下落。就在眾人業已絕望時,他卻騎馬自東南返回。阿戈派去守城的衛兵率先看到他,立時高喊出聲。丹妮即刻親自登城。是真的,喬戈回來了,可是他並非獨自一人。三個奇裝異服的陌生人跟在他身後,騎著比任何馬都高的駝背醜物。

  他們在城門前停住,抬頭仰望城上的丹妮。“吾血之血!”喬戈喊,“我去了偉大的魁爾斯城,這三個人跟我一道回來,他們想要親眼見您。”

  丹妮注視著城門下方的陌生人,“我就在這裡,要看自便……但請先報上名來。”

  白皮膚藍嘴脣的男子用粗嘎的多斯拉克語說:“吾乃大男巫俳雅·菩厲。”

  鼻子上鑲有珠寶的禿頭男子用自由貿易城邦的瓦雷利亞方言道:“鄙號札羅·贊旺·達梭斯,身列魁爾斯十三巨子。”

  戴著木漆面具的女人用七大王國的普通話說:“我是陰影之地的魁晰,我們為尋龍奔波。”

  “遠在天邊,”丹妮莉絲·坦格利安對他們說,“近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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