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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 [吃炸雞.織毛衣]
做負責扔錢的人有一個好處,扔完錢可以做甩手掌柜。
老歪開始忙碌,用他自己的話說:「哥們我拖著一副殘軀都在拚命,許庭生你個混蛋,卻過上了沒羞沒臊,日以繼夜鬼混的無恥生活。」
老歪說的沒錯,許庭生最近確實在鬼混,日以繼夜的出現在岩州市內的各種酒吧、夜店,帶著臨近學校的幾個貪玩愛混的女生到處廝混。
和他一起的還有付誠和黃亞明。
其實對於許庭生和付誠來說,這都不是他們的本意,兩個人對於酒吧、夜店也好,對於形形色.色的女人也好,
本身都沒有太大的興趣,但是人一輩子就這麼幾個兄弟,他們得陪著黃亞明,哪怕明知道他做的是錯的。
黃亞明失戀了,這件事對於許庭生來說早有預見,但是對於黃亞明自己來說,毫無徵兆,突如其來……難以接受。
幾天前譚青靈很難得的主動給黃亞明打了電話,他很開心,但是,就在那天,譚青靈在電話里說了分手。
就簡簡單單的一句:我們分手吧。什麼解釋都沒給。
事實上,黃亞明在大概一個月前從譚青靈的室友那裡知道了一件事,入冬以來,譚青靈課餘時間一直在織一件毛衣……
寒冬里溫暖的毛衣,心愛的人親手編織……多麼甜蜜幸福的一件事啊,黃亞明沒有說破,懷抱幸福默默的期待著。
然後,毛衣織好了,卻穿在了別人身上。
譚青靈的室友告訴黃亞明,別回來找她了,那個男的不是學生,
是外地來做生意的年輕老闆,長得好,也有錢,每個周末會開車來接譚青靈……你爭不過。
黃亞明開始每天在外面鬼混,跟各種各樣的女人開房過夜,搞不定的女人就拿錢砸,
結果砸下了一群天天跟著他吃喝玩樂的女人……缺錢了,就向許庭生要。
許庭生可以不在乎錢,但是他在乎黃亞明的頹廢、墮落,還有安全。
所以,他和付誠只好陪著黃亞明一起混,有些事你既然勸不了,解不開,那就只能陪著守著。
夜店的射燈在一張張麻木蒼白的臉上掃過,迷離的音樂挑動著情.欲,畫著濃妝的女人扭動腰肢,笑聲里有曖昧和誘惑在蕩漾,……
黃亞明醉了,他把酒杯狠狠砸在吧台上,對許庭生和付誠說:「臭娘們,傻逼……你們說她傻不傻逼?
……我這麼愛她……他-媽-的,她居然給別人織毛衣?我草……傻逼。」
許庭生愣了愣,過了一會,把付誠拉過來扎堆,然後對黃亞明說:「哥給你換個發泄方式好不好?……
我們那個輪迴樂隊也好久沒出新歌了,你明天陪我們去錄首新歌。」
「我又……不會唱。」黃亞明晃著腦袋說。
「你負責喊就行。」許庭生說。
「什麼歌?」付誠好奇的問道。
「你給傻逼織毛衣。」許庭生說。
「你才給傻逼織毛衣。」付誠說。
「我說的是歌名,你給傻逼織毛衣」,許庭生說完不理付誠,
對黃亞明說:「黃亞明,這話是你自己剛剛說的……你明天就負責喊這一句,怎麼爽怎麼喊,其他交給我和付誠。」
因為剛剛黃亞明的一句話,許庭生想起了一首歌,原名叫《織毛衣》,這是一首大概2010年左右才在網路上火起來的另類歌曲,
但是事實上,這首歌在80年代就已經出現了。
所以,不存在抄不抄歌的問題,許庭生也不打算拿它賺錢,畢竟那樣侵犯了別人的版權。
他只是想帶著黃亞明玩個票,給他一個宣洩的窗口,或者說得簡單些,哥們被人欺負了,許庭生打算幫著罵人。
對,就是罵人,就是沒素質不文明,就是護短不講理,你怎麼著吧?!
另外還有一點,許庭生並不打算完全翻唱原詞原曲,他找了另一首歌,把兩首歌毫不講理的拼湊,混搭在一起,要玩,就玩瘋點。
付誠提前聯繫了錄音室,許庭生連夜改了歌詞。
第二天,兩個人拖著依然在宿醉狀態的黃亞明去了錄音室。
付誠:「我深深的愛著你
你卻愛著一個傻逼
傻逼沒我愛你
你比傻逼還傻逼
哦……」
黃亞明醉醺醺的唱:「你還給傻逼織毛衣。」
合:「你比傻逼還傻逼。」
許庭生:「我在人民廣場吃著炸雞
而此時此刻你在哪裡?
哦,原來……」
黃亞明用最大的聲音嘶吼出來:「你在給傻逼織毛衣。」
合:「你比傻逼還傻逼。」
重複。
……
沒有做太多後期處理,這首極端粗製濫造,加不連貫,加髒話連篇,加瞎幾把吼,
加……的《你給傻逼織毛衣》在當天晚上被付誠上傳了音樂小站。
因為版權的問題,許庭生讓付誠跟彩鈴公司說明了一下,這首歌不進入收費運營和任何商業渠道。
那些依然在「因為太丑而不肯露臉的輪迴樂隊」的音樂小站里徘徊的人們。
或依然在對醜人樂隊循循善誘,開導勸解,或跟人干架,或趁機勾搭不嫌男人丑的少女……的真粉假粉們,
他們其實可能只是習慣了每天點開這個小站,跟人探討一番,或泡個妞,撕個逼……畢竟,
連出五首好歌之後,輪迴樂隊已經沉默很久了,不說話,不出歌。
然後他們今天登陸小站,突然就發現:輪迴樂隊出新歌了。
這首新歌……呃,讓粉們怎麼說呢?……它絕對不可能出現在任何正式的排行榜上,
甚至不能出現在任何太過正式的場合,但是,它會火,它一定會火。
它特別,怪異,但是簡明有趣,朗朗上口,這才聽了兩遍,
已經有很多人不自覺的跟著哼起來了,而且,他們哼得痛快,哼得解氣,哼得爽。
輪迴樂隊的新歌,火了……短短兩天,這首被樂評人唾棄,被家長列入屏蔽名單的《你給傻逼織毛衣》火遍了整個網路。
許庭生偶爾走在路上,開始聽到有路人不自覺的哼唱:「我在人民廣場吃著炸雞,而此時此刻你在哪裡?哦,原來……你在給傻逼織毛衣。」
回到寢室,老歪氣呼呼的跟許庭生抱怨:「老子要是知道那個輪迴樂隊是誰,一定去砍死他們……許哥你知道嗎?
琳琳最近不做家教了,空下來正準備給我織一件毛衣,這下……沒了。她說織了我就成傻逼了,……」
「該砍,該砍。」
許庭生心虛的應了幾句,這一把估計坑了不少人啊,還好,項凝小丫頭長大也不會織毛衣,坑不到自己頭上。
另一邊,付誠接到了方雲瑤的電話。
「付誠,我記得你上回跟我說過,那個輪迴樂隊是你和許庭生在玩的對吧?」
方雲瑤在電話里問,這事許庭生和付誠要瞞很多人,但是肯定不包括方雲瑤,付誠早先已經跟她提過。
「恩恩,是埃」因為上次方雲瑤誇了幾句,說她喜歡其中兩首歌,此時再提起樂隊的事,付誠還有些得意。
「我想跟你說個事,是這樣的……我前段時間閑著沒事的時候,
給我爸織了件毛衣,織完以後發現給我爸穿可能大了……本來想著要不就給你算了,你看現在……怎麼辦?」
女兒給父親織毛衣的話,怎麼可能織大了?很顯然,這件毛衣是方雲瑤專門給付誠織的,這是她第一次這麼直接的甜蜜的表達。
付誠握著手機:「這……我,我……你等等,我去砍死許庭生先……我必須砍死他。」
方雲瑤在電話另一頭笑。
付誠想了想說:「那個,方老師……不對,雲瑤,瑤瑤……其實,我願意當傻逼。」
「哦,可是……我不願意比傻那啥還傻那啥呀。」方雲瑤不好意思把髒話說出口。
「我……,我不活了,我必須去砍死許庭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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