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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loo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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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情倫理] 親愛的,我們的財產結不結婚?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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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2-31 21:49:48 |只看該作者
〔迎接2007年〕

活到像在 都沒交過能女朋友
但是看過一些演藝圈的情侶 離婚
感覺都鬧的方常不愉快
就最近布蘭妮的離婚 感覺男的吃軟飯就算了
離婚還使出這種下三爛的手段阿
感覺婚前訂契約 世事難預料阿
尤其現在離婚率這麼高 加上雙薪家庭
不一定都是男性當家 現在非常多女強人了
男性也可以當賢內助了
這樣對雙方都好
不會覺得只麼做都不公平之類的

提外話 覺得既然都結婚了 就不要輕易離婚了


《 本帖最後由 男得糊塗 於 2007-1-1 22:2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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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2-31 21:56:29 |只看該作者
〔迎接2007年〕
其實如果兩個人有默契甚至連談都不用談
例如我們家日常開銷都是我在負責,老婆負責存錢
前陣子家裡裝修,就都是老婆負責了
同時老婆也比較有理財頭腦,基金債券股票都有小有收穫
我也樂的輕鬆
我的想法是我的投資是在家庭,這個報酬我覺得是最甜美實在的

《 本帖最後由 jamesyclin 於 2007-1-1 01:3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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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天使(三級)

回億是魔鬼 記得與不記得 打成一片 亂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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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6-12-31 23:37:31 |只看該作者
〔迎接2007年〕
看過喬治克隆尼與凱瑟林麗塔瓊絲
主演的真情假愛嗎???
夫妻財產制
完全是開放的兩性社會產物
開放的社會~
意指  你家的私事
若是違反憲法保障的人權
可以經由法庭解決
相對的就是有家暴法等
妨害家庭等的法條處置
但是
可應回頭檢視
是為了相愛而結婚
或是其他千千萬萬個理由
愛她(他)  就是愛他的一切
包含分開後  一味要求財產財產
真成了  夫妻才慘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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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褲零去 + 2 新年快樂! 要常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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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的是雜念,不要經常放在心里;
未來的是妄想,也不要想那麼多!
現在是虛無,煙價調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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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1 03:50:24 |只看該作者
迎接2007年
這個問題是相當重要的
我覺得這種事情必須要在結婚前兩個人先把財產的事情說清楚
這樣以後就比較不會有這方面的紛爭
因為有太多這樣的例子了.
錢的問題最傷感情.事前做好溝通免得不必要的分爭
當然結婚後夫妻就是一家人了.為了家庭要共同付出
如果兩人能真心在一起
那就沒財產ㄉ問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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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得糊塗 + 2 大家新年快樂!!! 新年新氣象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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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奇寶貝家族☆編號:9696號寶貝→【occ9696】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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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1 15:40:03 |只看該作者
〔迎接2007年〕
人與人之間的關係愈來愈淺薄,先小人後君子,
在婚前先訂明規則。你情我願才結婚,
看來相方都對婚秵沒有信心,早就預算維持的關係不會長久。
為免以後爭執還可到律師處簽定協議書。
不過在法律立場,這倒是一個好方法,
但愛情大於一切時,說什麼都可以。
是否公平就見人見智了。金錢只是一種補償,
對於失去的青春和人生最美好的時光,損失的還是很多。

《 本帖最後由 男得糊塗 於 2007-1-1 22:2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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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1 19:22:18 |只看該作者
我覺得要分3份比較好
夫妻財產分開
但是美月要拿固定錢出來當家用
就是"薪水1/5自己存"
            4/5家用
     
家用就是家裡所有的開銷例如:房貸.水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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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1 22:31:23 |只看該作者
〔迎接2007年〕  親愛的,我們的財產結不結婚?
說真的在這個離婚率相當高的時代,我不太建議這麼做,因為很多的問題會在結婚後發生出來,結婚前結婚後的兩個人是會改變的,因此就可能會發生離婚,到時候要分清楚這是你的那是我的,真的很麻煩,且還是有各自的理財方式比較好,不會被對方而有所限制,且財產若不結婚還是一樣可以互相的幫助才是呀,還可以互相建議一些理財方式等等的觀念,其實最重要的是兩人之間的感情互動,只要兩人相愛其實財產不一定要結婚,因為兩人一定會相互的扶持及幫助呀,不然結婚幹麻!!若是降都做不到的話我真是有些納悶說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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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1 22:48:41 |只看該作者

〔迎接2007年〕

現在的女生已經是獨立自主了,
說不定還賺的比男的多,所以,
個人覺得在結婚前雙方應該對於,
以後的財產如何規劃做一個討論,
避免日後結婚後產生金錢上的糾紛。
個人覺得應該可以有某種程度上的
隱瞞,不然為了錢而搞的雞飛狗跳
實在是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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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1 23:55:02 |只看該作者
[迎接2007年]
會想要結婚共同生活一定是經過一段時間的磨合與了解
那些所謂的法律根本就是廢紙一堆
如果神聖的愛情無法凌駕金錢之上
結婚就可以視為一種金錢交易
一方出錢買一方拿肉體換
法律定的再詳細也都會有不足之處
當男女雙方濃情密意時
根本不會去想到財產分配的問題
會理性到結婚時就將財產劃分的一清二楚的人實在少之又少
這些人一旦結合那也只是"相敬如冰"徒有夫妻之名
蛋是男女雙方一旦走到愛情盡頭時
那就是翻臉變仇人的時候
能平平靜靜收尾的都可以算是有修養的人
真的為財產告上法院那也算是"人之常情"
現在許多年輕人都有不婚的念頭
或許是大家都太理性也太懂的法律了
也或許是因為太會算計不肯在表面上有任何損失吧
這些法律的制定是得是失那就仁智互見了
不過奉勸已結婚或正準備結婚的人
不管法律規定如何
既然選擇互許終生了
那就該好好善待對方
如果心理面存在這種亂七八糟的自我保護主義
乾脆趁大家還有理智之前先結束雙方的關係吧
免的日後得惡臉相向那就非常划不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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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2 00:06:48 |只看該作者
錢!錢!錢!
努力賺錢就對了!
經濟能力是結婚重要的條件,單方或雙方努力賺錢的同時,共同決議開支更為重要!
所謂開源節流,只要有積蓄一切好辦事!
如果感情不夠堅定,怎麼分都是將來的話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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