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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loo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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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情倫理] 親愛的,我們的財產結不結婚?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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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3 23:31:25 |只看該作者
[迎接2007]
其實夫妻如果要分財產制
我認為彼此雙方應該都有不少收入吧
其實以收入的角度倒是比較好計算
如果夫妻雙方對於費用支付如果存在歧異的話
到時要鬧分手時,那才比較麻煩

以我現在的情況來說
因為有二個小孩
而我和妻子都是上班族受薪階級
我負擔的是保險和房貸
而我太太則負擔平常支出及保姆費
這些費用其實已經佔掉我們收入的一大部份
如果那一天真的要談離婚的話
我倒是不知道要如何去分離財產

而且夫妻本來就要以互信為基礎
多多談談感情,少談財產可能會比較踏實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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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4 03:06:35 |只看該作者
〔迎接2007年〕
財產分配的問題,大概是新婚夫妻很難去面對的問題吧。
雖然現實,但是卻相當實際。
如果先生奮鬥了二十年,名下房子卻全歸太太所以。
如果離婚了先生的權益何在?
所以財產分配是日後每位夫妻,需要去協調的議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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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4 05:19:24 |只看該作者
〔迎接2007年〕

恩,財產分配是好重要的問題,現在

的男女一定要有的基本觀念,因為不

再是單純男生賺錢的時代,而且有些

婚姻關係也十分的不穩固,為了保障

彼此事先說好非常重要,當然沒人結

婚就是為了離婚,不過在這個紛亂誘

惑又多的社會誰能保證以後會發生蝦

米變故,所以真的愛對方就先說好吧

.畢竟親兄弟都會了錢而產生問題

《 本帖最後由 bamut 於 2007-1-4 06:5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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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天使(八級)

The Daydre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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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4 09:00:59 |只看該作者
〔迎接2007年〕#94

基本上我國民法(第一千零十七條、第一千零十八條),就已經確立以分別財產為基本架構之法定財產制,承認夫妻各對其財產享有所有權、管理權、使用權、收益權及處分權!

所以說囉...結婚前夫妻倆人對於財產的共識就要先達成了,不管是生活費,個人所得,乃至於動產與不動產,該是誰的名下大家講清楚,會比較好,免得日後大家有不必要的紛爭!!

《 本帖最後由 月光女俠 於 2007-1-4 09:0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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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4 13:26:28 |只看該作者
〔迎接2007年〕
財產的問題似乎在任何的時空背景下都會有不同的解讀
1.結婚前:通常男生會允若財產是老婆的。
2.當新婚甜蜜時:財產共有。
3.當生活中有小爭執時:多少要自己存點財產。
4.當吵架要離婚時:對不起人的一方要給贍養費。
5.當一方快要掛掉時:財產還是給快要掛掉的那一方好了。(後還沒掛所以又回到2.)
以下是我個人的親身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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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4 14:24:15 |只看該作者
結婚之前只要有約法3章說清楚寫下
說到錢是很傷感情的
2人好好協調要如何分擔家庭開銷
夫妻財產分配制度  這樣分太細也不好
如果要選我覺得法定財產制對雙方都比較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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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4 17:37:54 |只看該作者
我家是各自管自己的帳,自己賺的錢自己運用,
家裡面的一切開銷與兒子的學費由我負責,
我老婆只負責買飯,其餘就是她的零用錢!





未達75個字不予評分~

《 本帖最後由 男得糊塗 於 2007-1-4 19:5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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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4 17:48:52 |只看該作者
〔迎接2007年〕#98                                 沒有那麼複雜吧,只要夫妻不離婚,事業財政不出問題,那些制度就沒什麼用,不過話說回來,人為財死,鳥為食亡,往往為了區區的幾個小錢夫妻常常鬧的不可開交,其實每個家庭各有制度與規則,只耍双方有共同默契誰掌錢或權都一樣。

《 本帖最後由 六千 於 2007-1-4 20:3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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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4 20:29:39 |只看該作者
〔迎接2007年〕

婚前張大眼,婚後睜隻眼,有福來同享,有難來同當。
山盟與海誓,今生永不渝,錢財身外物,計較多難處。
離婚分財產,贍養費用高,不如只同居,不合各自飛。
時代在改變,愛情永不變,人人鑽石婚,財產要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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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07-1-4 22:44:46 |只看該作者

迎接2007年

原帖由 青梅竹馬 於 2006-12-29 10:37 發表
〔迎接2007年〕#9

錢非萬能 可沒錢卻是萬萬不能啊
夫妻本是同林鳥 大難來時各自飛
現代的速食愛情 結婚跟離婚一樣 家常便飯般
每十對有六對會離婚 難怪夫妻間的財產權要分清楚
不然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一夕成空
更甚是鵲佔鳳巢 只見新人笑 不見舊人哭
法律是有保障弱勢者的 不要被騙了
增進知識  夫妻還是分開稅好 ...



我也支持大大的想法
但對於婚姻和錢的看法可能就與大大不是太一樣
我和老婆也協議
怎麼吵架都可以
但是決不可說離婚兩字
任何的問題都有方法可以解決
除非你不想解決
離婚是最簡單的方法
但卻是一種逃避的方式
至於錢的問題
如果前面的前題沒有問題
那其實也就沒有財產分開或合併的問題
但是了解一下是必須的
畢竟法律是保障懂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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