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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力寶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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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言情] 十三弦聲 -【這屆和親的公主不行】《全文完》  關閉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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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2-7-27 00:03:19 |只看該作者
第十章 北海情落 阿史那奕和他的射鵰手姐姐

  阿史那奕第一次見到白檀的時候,很沒出息地流了鼻血。

  一

  他是去北海尋找弟弟阿史那默的,如今距離阿史那家族分崩離析已經過去了近三年,他受中原第一軍城城主李稷的庇護,安穩地過了三年,姐姐星辰公主也於半年前被李稷尋回,與李稷琴瑟和鳴,很是幸福,如今更是有了身孕,不便外出流離。

  只有滿打滿算還不到十歲的小弟阿史那默依然飄零在外,不知所蹤,近日得到線報,在這北海邊上似乎有阿史那默一行人的行跡,於是他便帶著一隊親兵來了北海。

  北海不是海,是一片大湖,當地人把它叫做白亭湖。

  時值盛夏,水草豐茂,有南來的野鵝在深藍的湖水裡嬉戲,阿史那奕站在水邊,擰眉沉思,忽聽嘩啦一聲,下意識抬眼一看,頓時僵在當場。

  是個姑娘,不知道在水下憋了多久,此刻忽然鑽了出來,一身小麥色的肌膚在陽光下泛出了健康的色澤,長長的頭髮垂至腰間,水珠順著腰窩滾落下去,隱入水面。

  他驀地覺得一陣天旋地轉,下意識咕咚一聲嚥了口口水,而後鼻尖一熱,他伸手抹了一把,一手猩紅。

  撲通一聲,摔進了湖裡。

  最後看見的,是那個光著身子美得發光的姑娘甩著一雙修長的臂膀,一邊緊張地呼喚著什麼,一邊奮力朝他游了過來。

  二

  白檀是個善良大度的姑娘,絲毫沒介意自己洗澡的時候被阿史那奕看光了,事實上阿史那奕自幼身子骨弱,如今雖然已經滿了十六歲,身量較之從前躥了不少,卻依然偏於瘦弱,加上唇邊那點明顯剛剛冒出來的細細密密的鬍鬚,白檀心裡下意識便拿他當了小孩。

  她不厭其煩地開導著因為羞愧而不願意把臉從毯子裡鑽出來的阿史那奕:「你身子虛,最近暑氣太盛,氣候乾燥,所以才會流鼻血,快出來吃點東西,補補身子才會好。」

  怎麼說呢,一個正值青春期、敏感又要強的少年,被這句身子虛,把個自尊心戳成了篩子。

  阿史那奕又氣又難過,毯子裡還悶熱得厲害,一個沒緩過來,又暈過去了。

  再次醒來的時候已經是後半夜,白檀守著他沒闔眼,不知這姑娘咋修煉的,一雙眸子點漆似的,半點睏倦之色都沒有,見到他醒了,溫柔一笑,面頰上的酒窩似乎盛滿了星光。

  她有些無奈地在他頭上輕輕戳了戳:「真是個小孩子。」

  咕嚕嚕——

  一燈如豆,只照個巴掌大的地方,沒照到阿史那奕的臉上,於是他放心大膽地摸著肚子臉紅了。

  白檀噗嗤一聲笑了起來,拍拍他的頭:「起來,我給你溫了羊奶。」

  羊奶香濃,飢腸轆轆的阿史那奕抱著羊奶一連喝了兩碗,覺得渾身熨帖,他捏著空碗想了想,又看了看一臉笑意的白檀,或許是白檀的酒窩太美,又或許是一天之內在白檀面前丟臉丟多了,總之一向對人存著七分戒備的阿史那奕非常不要臉地伸出碗去:「再來一碗。」

  三

  其實已經不餓了,阿史那奕抱著羊奶掀開氈房門簾走了出去,漫天星光燦爛,遠處有風聲嗚嗚作響,阿史那奕蹲在門外,驀地覺得心情開闊起來。

  白檀也出來了,坐在他身旁的大石頭上,望著遠處看不到頭的黑暗,小巧的下巴支在自己的膝蓋上,眼睛濕漉漉的,像一隻驚惶的小鹿。

  「你怎麼還不休息?」阿史那默突然很想跟她聊聊天,他不喜歡聊天,但這個明顯比自己大好幾歲,一雙眼睛卻比他見過的所有人都要清澈乾淨的姑娘讓他起了點交流的興致。

  「我在等人。」白檀垂下眼瞼,臉色有些黯然。

  「等誰?」

  「我的兄弟和族人。」

  她伸出手指,遙遙指著遠方:「那裡,白亭部落與哲西部落正在進行一場混亂的戰爭,自從統一草原的蒼狼王隕落,草原上就全亂了。蒙脫將軍撤到了西邊,成立了西汗國,阿木將軍居東,名義上以蒼狼王的正統自居,但其實大家都知道,他並不是。我們這樣的小部落原本安居一隅,可是因為某些人的野心,卻不得不捲入了這場混戰。」

  她扭過頭,看著阿史那奕,好看的眼眸裡不知道是星光還是眼淚:「太多人死在了這場混戰之中,如今的白亭部落裡,只剩下一群老弱婦孺,我不知道哪一天,就會傳來我的兄弟族人全部戰死的消息,不知道哪一天,殺紅了眼的敵人就會殺到我的氈房外,所以我不敢睡,我整夜整夜地等著……」

  她的聲音低下去,最後甚至帶了些哭腔,不得不說,她和他見過的任何一個草原女人都不一樣,她柔弱得像一支南方的柳枝,纖細敏感,豐沛的眼淚如同南方的雨水一般,絲毫沒有草原女人的彪悍爽朗。

  阿史那奕驀地有些生氣,他覺得她這個樣子,不應該待在這裡,不應該被戰爭的恐慌所籠罩,他想帶她走。

  「你呢?你來這裡做什麼?」白檀吸了吸鼻子,調整了一下情緒,換了個話題。

  阿史那奕搖了搖頭,沒說話,他並不想過多地暴露自己的身份,白檀見他沉默,也便沒再多問。

  四

  白亭部落依著白亭湖而生,白亭湖給了他們良好的生存環境和豐沛的食物,在捲入這場戰亂之前,人們一直過著與世無爭的日子。

  阿史那奕和白亭部落的人相處得不錯,因為他瘦弱的外表,這些健碩的婦女們總是用憐愛的態度對待他。

  他也不是不知好歹的別扭小孩,對牧民們的善意照單全收,見人就叫姐姐,嘴巴甜得很。

  唯獨對白檀,總是梗著脖子連名帶姓地叫。

  有時候白檀故意生氣:「是我帶你回來的,怎麼你對她們比對我還好?」

  阿史那奕別過臉,神色冷硬:「沒有。」

  白檀磨著一把鋒利的小刀子:「沒有什麼呀?我可聽見了,你叫她們叫姐姐叫得可甜,怎麼到我這就連名帶姓叫得這麼生疏呢?」

  阿史那奕別過臉不說話,冷不丁臉頰上一涼,他下意識一個激靈,卻被白檀一隻手輕輕鬆鬆地按住動彈不得。

  白檀拿塊布巾子給他擦臉:「小奕長大了,該剃鬍子了。」

  阿史那奕閉上眼,涼涼的刀鋒在他臉上輕柔地移動,男孩子的第一茬鬍鬚,細細軟軟的,覆在唇上和腮邊,白皙的皮膚一點點地在刀鋒下顯露出本來的模樣。

  阿史那奕心裡彷彿有湖風吹過,吹開那些屬於少年的迷惘,顯露出最本真的心意來。

  白檀看著他白白淨淨的模樣心裡高興,忍不住伸手在他下巴上撓了撓:「我們小奕真好看。」

  白皙的皮膚一點點泛起血色,連耳朵都燒得通紅。

  白檀又忍不住逗他:「我比你大八歲,你怎麼就不肯叫我一聲姐姐呢?」

  阿史那奕猛地站了起來,白檀躲閃不及,鋒利的刀鋒在他的臉頰上劃開一道淺淺的傷口。

  殷紅的血滲出來,襯得他臉色煞白,屬於十六七歲男孩的戾氣從他的眼裡迸射出來。

  白檀嚇了一跳,看著足有拇指長的傷口,她又忍不住眼圈發紅。

  這姑娘眼淚可真夠多的,阿史那奕隨手抹了一把血漬想道,殷紅的血痕在他線條柔和的臉上留下一道野性的印記。

  「對不起……」白檀一臉自責。

  阿史那奕神色陰晴不定,盯了她半晌,似乎想說什麼,最終還是一個字沒說,咬著牙掀開門氈走了出去。

  五

  相處久了,阿史那奕發現白檀不僅眼淚多,還是個徹頭徹尾的聖母心。

  小羊羔被狼咬死了,她能哭半天,小狼崽子被牧民打死了,她還是能哭半天……

  除此之外,她還常撿回來一些莫名其妙的東西,比如被母親遺棄的小旱獺,受傷的野鵝,掉進湖裡的阿史那奕什麼的……

  這天她又撿回來一個孩子。

  那孩子不過十歲的樣子,腿上受了傷,畏畏縮縮的,看著很可憐,白檀正準備幫他處理傷口,阿史那奕手裡拿了把刀走了進來。

  「你不是白亭部落的人,說,你來自哪裡。」他皺著眉,毫不掩飾渾身的戾氣,刀鋒閃著寒光,輕輕落在那孩子的胸口。

  那孩子瑟瑟發抖,含著眼淚看了白檀一眼:「我……我的族人都死了……」

  白檀伸手推開阿史那奕:「你做什麼?你嚇到他了。」

  阿史那奕梗著脖子不肯讓開:「來歷不明!我怎麼知道你不是別處的奸細?」

  那孩子哭得抽抽噎噎,卻是不再說話,白檀急了:「小奕!你別鬧了!」

  阿史那奕冷笑一聲:「我鬧?他的傷口是箭鏃造成的,這種帶倒刺還帶血槽的箭鏃只有戰場上才會用,離這裡最近的部落有三天的馬程,你撿到他的時候見到他的馬了嗎?那你告訴我,他是如何帶著戰場上留下來的傷口一個人走到這裡的?」

  他死死盯著白檀,臉色近乎猙獰。

  白檀氣急:「我知道你很聰明,可是小奕,你不能不善良,他還是個孩子,他來歷不明,你不也來歷不明嗎?」

  「白檀!」阿史那奕猛地一手扣住她的肩膀,卻被她伸手一帶一抹,輕描淡寫地脫開身。

  「出去!」白檀背對著他,幫那孩子擦乾淨了眼淚,溫聲細語地哄著。

  阿史那奕丟下刀,鏗然一聲響,獨自走了出去。

  七

  白檀好幾日不曾看見阿史那奕了。

  那孩子的腿傷總不見好,竟然還有了潰爛的趨勢,白檀想盡了辦法也止不住傷口的惡化。

  她心裡又忍不住地責怪阿史那奕,這樣可憐的一個孩子,他居然要來懷疑他,可是想著想著她又禁不住一驚,她已經好幾日沒見著阿史那奕了。

  晚上又溫了羊奶,白檀忍不住想起阿史那奕喝奶的樣子,明明經常擺出一副聰明老成的模樣,喝起奶來卻像個孩子,總喝得嘴唇上一層白。

  門氈忽然被人掀開,多日不見的阿史那奕一身風塵,臉上鬍茬冒出了淺淺一層,不過幾天時間,居然瘦了一大圈。
他二話不說一把將白檀推了出去,怒聲道:「別進來!」

  塌上的孩子瑟縮了一下,無意識地抱緊了雙臂,其實他已經不甚清醒了,連日的高燒讓他奄奄一息,阿史那奕掀開毯子,一把扯開那孩子的衣服。

  白檀正好進來,阿史那奕猛然回頭,正好對上她震驚的眼神。

  阿史那奕拔出刀:「我去了哲西部落,他們感染了瘟疫,這孩子是他們送過來的,你們的族人在戰場上苦苦支撐,很多人死於瘟疫,但是剩下的人一步也不敢退,他們生怕多退一步,你們的家園就離瘟疫近了一步。」

  白檀摀住嘴,眼淚撲簌簌落了下來。

  用人為的方法傳播瘟疫,這是草原上最令人膽寒的手段,非滅族之恨不會動用。

  原來草原上的戰亂,已經到了這種程度。

  白檀看著那孩子胸口大片的水泡,那顯然是疫病的症狀,難怪他腿傷總不見好,難怪他越來越虛弱……

  她沉默了片刻,忽然抬起頭來。

  「小奕,你出去。」

  八

  「白檀!都到這個時候了你還要聖母心嗎?你看清楚,他已經救不活了,甚至還有可能把瘟疫傳播給你的族人們!」阿史那奕快要瘋了,他馬不停蹄地趕了六天,終於查探到了確切的消息,回來的路上他一直在擔心,擔心來不及救白檀。

  「你出去。」白檀又重復了一遍,阿史那奕突然愣住了,就在這一瞬間,他覺得白檀似乎變了。

  下意識地,他遵從了她的話。

  半晌後,一陣大火沖天而起,白檀的帳篷在火舌中發出吱吱嘎嘎的響聲,搖搖欲墜。

  「白檀!」

  阿史那奕失聲衝進火海,卻被一股大力猛地推了出去。

  白檀一身披掛自火海中走了出來,她背著一把大弓,渾身散發出一股殺氣凜冽的氣息,可她的神情是那麼悲傷,彷彿下一刻就會墜入火海,親赴死亡。

  阿史那奕從來沒見過白檀這個樣子。

  他一直以為,白檀是柔弱的、需要人保護的,他不止一次想要把她帶回去,讓她永遠不要遇見不幸,她的眼睛太過清澈,不應該總是被眼淚擋住。

  可直到這一刻他才發現,白檀她並不柔弱,為了族人,她同樣可以變成一個戰士。

  「他——」阿史那奕張了張嘴,不知道該說什麼。

  白檀低下頭:「我動作很快,他走得沒有痛苦。」

  「你——」

  白檀看著他,牽了牽嘴角,眼神卻如死水一般平靜:「我是白亭部落這一代的射鵰手。」

  射鵰手,傳說中白亭部落每隔二十年才會決出一位射鵰手,每一個射鵰手都是部落的保護神。

  阿史那奕後知後覺地想起白檀可以輕而易舉地把和她身高差不多的自己從湖邊背回來,她一隻手就能讓他動彈不得,她本能地動作能輕而易舉地化解他的攻勢……

  他想起那一夜,她坐在帳篷外,目光清澈,望著遠方。

  她其實不是在等兄弟族人歸來,她等的是需要她拿起武器上戰場的時刻。

  是她表現得太過多愁善感,以至於讓阿史那奕忽略了這一切。

  白檀伸出手,習慣性地想在阿史那奕的臉上掐一把,卻半途縮了回去:「小奕,我和那孩子接觸太多,不能再留在這裡了,我懇求你,幫我照顧我的族人,好嗎?」

  「我知道你來這裡只是為了找人,你的隨從總會不時出現,向你匯報消息,他們個個都是高手,動作非常隱秘,可是你知道的,這些逃不過一個射鵰手的眼睛。我明白你不可能一直留在這裡,我只求你,庇護一下白亭部落的婦孺,直到我的族人們回來,若是他們一個都回不來了,我求你庇護白亭部落十年,只要十年,這裡的孩子就能長大成人,就能有自保之力,可以嗎?」

  她小心翼翼地保持著距離,近乎哀求地看著阿史那奕。

  「你休想。」阿史那奕一臉戾氣,猛地伸手一把抱住了她。

  白檀渾身僵住,本能地掙扎起來,可阿史那奕抱得那麼緊,他並不強壯的臂膀像兩道鐵箍,緊緊地將他們捆在了一起。

  阿史那奕獰笑著:「白檀,現在我們距離夠近了嗎?你若是感染了瘟疫,我也逃不掉,你休想把白亭部落丟給我,自己去戰場上送死!」

  「小奕你瘋了!」白檀幾乎帶了哭腔,她嚇壞了,她真的害怕阿史那奕因為自己感染上瘟疫,可是掙扎著掙扎著,她卻有些捨不得了。

  這個比自己小了整整八歲的男孩,用屬於少年的暴戾和霸道,將她牢牢圈在自己單薄的懷抱裡,他那麼聰明,輕而易舉就猜到了她的意圖,他不允許她去戰場。

  「小奕。」白檀終於哭出來,為了白亭部落,她必須殺了他,她沒辦法原諒自己,只有去戰場上,把自己的生命留在那裡,或許能緩解一二。

  眼淚流下來,淌過嘴唇,可是很快,她的嘴唇被另一個人的唇霸道地攫取,她瞪大了眼睛。

  阿史那奕的面容近在咫尺,他閉著眼睛,渾身都在發抖,長長的睫毛垂落下來,蓋住了他滿是怒氣的雙眼。

  直到唇上傳來一陣刺痛,她才回過神來,阿史那奕喘著粗氣,眼睛裡全是不顧一切的瘋狂,臉上帶著一絲得逞的笑容,他稍稍鬆開了手,舔了舔唇上的血跡:「白檀,你不是總問我為什麼不肯叫你姐姐嗎?我現在告訴你,因為在我心裡,你和她們不一樣,你和所有人都不一樣。」

  九

  啪——

  白檀一巴掌打在阿史那奕的臉上:「你會死的!」

  阿史那奕深深地望著她的眼睛,半晌,一字一頓道:「同生共死。」

  白檀終於說不出話來,方才的氣勢一瞬間消彌殆盡,她怔楞了許久,火勢沖天,燒焦的皮革味道刺鼻得很,熏得人幾乎落下淚來。

  她背著那把巨弓,雙目無神,雙手徒勞地在身側握緊,墨色的蒼穹亙古渺遠,把寧靜的星光灑落下來。

  阿史那奕臉上的瘋狂之色緩緩褪去,彷彿是大夢初醒,他終於意識到自己剛才做了多麼瘋狂的事情。

  他無意識地舔了舔唇,柔軟的觸感還殘留著,可白檀失神的模樣卻像火一樣順著他的唇舌灼燒起來。

  是了,他想起來,在這個世界上,並不是所有的愛戀都會得到回報,白檀對他很好,非常好,跟星辰姐姐一樣好,但也僅限於此。

  不知道過了多久,似乎是終於承受不住,白檀緩緩蹲下身,把臉埋在掌心裡,發出壓抑的嗚咽聲。

  後悔嗎?不後悔。

  少年是沒有後悔的資格的,但是他恐懼,他深深地恐懼著。

  他幾乎不敢上前,又幾乎想要衝進火海徒勞地把那個孩子的屍體搶出來。

  但這些都沒用。

  他蹲在白檀身邊,呼吸著混合有可怕氣味的渾濁空氣,不知所措。

  他所有的才智加起來,也解不出面前的難題,他覺得自己似乎把事情弄得更糟了。

  阿史那奕一瞬間覺得非常地累,他已經六天沒有睡過一個好覺了,他的心在懊悔和悲傷之間煎熬,可饒是如此,他也不敢閉眼,他幾乎是機械地瞪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盯著白檀,生怕她會突然離去。

  不知道過了多久,只記得風吹得他骨頭都冷了,他於半睡半醒之間,感受到了一股無法反抗的力量,他拚命掙扎著想要站起來,卻身不由己地軟軟倒下。

  白檀重又站了起來,她不知道什麼時候繞道了阿史那奕的身後,一記掌刀落在他的脖頸上。

  昏迷前的最後印象,是遠方晨光初露,給那個離他遠去的背影鍍上了一層淡淡的光。

  那背影纖細、脆弱,像一支紅柳,在風裡搖搖欲墜。

  他拚命喊了一句什麼,事實上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喊了什麼,只是徒勞地想要發出點什麼聲音,徒勞地想留住她。

  十

  半年後,哲西族敗退,瘟疫耗盡了他們最後的力量,苟延殘喘的白亭部落戰士在熬過一個冬天之後,終於確定自己沒有染上瘟疫,重新回到了白亭湖畔。

  除了白檀,她再也沒有回來。

  而對阿史那默的尋找又陷入僵局,阿史那奕終於決定離開,離開前,他又去了白亭湖邊。

  天寒地凍,湖上已經沒有了野鵝,更沒有沐浴的姑娘。

  阿史那奕終於想起來,那天,他昏迷之前對著白檀的背影說了什麼。

  他說:「白檀,我一定會找到你,我們一起活,一起死,你休想丟下我。」

  阿史那奕閉了閉眼睛,遠處天闊雲垂,這世界大得無邊無際。

  但我總會找到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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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2-7-27 00:03:48 |只看該作者
第十一章 保護射鵰手的熊孩子 熊孩子阿史那默的故事

  白檀其實不是白亭部落的人,她是白亭部落上一代的射鵰手從狼群裡撿回來的孩子。

  狼孩本來是部族裡的大忌,人們認為,這種小孩的天性裡藏著野獸,總有一天會給身邊的人帶來不幸,所以部落裡許多人從一開始就對她指指點點。

  但白檀和別的小孩不一樣。

  她從剛剛學會說話就乖巧得不像個草原上野蠻生長的小孩,有見識的部落長老說,她這樣子秀秀氣氣的,倒是很像南方那些漢人家的大小姐。

  於是她被部落裡的人陰陽怪氣地叫了十六年的大小姐。

  後來這位大小姐打敗了部落裡所有的孩子,奪得了這一代射鵰手的稱號,震驚了所有人。

  但沒有人知道,狼孩、以及陰陽怪氣的「大小姐」這些稱呼給她帶來的影響。

  她從小就活得小心翼翼,連一隻螞蚱也不敢殺死,她害怕別人說她是野獸的孩子,身上帶著野獸的天性。

  但她的養父不在乎,他教她練武,並且鼓勵她去參加射鵰手的比賽,她的養父對她說,人都是很蠢的,他們之所以敢奚落你背後罵你,只是因為你看上去太好欺了,如果你更強一點,比他們所有人都強,他們就再不敢罵你了。

  後來,她成了射鵰手,部族裡的人果然沒有人再罵她,她過了好些年平靜的日子。

  直到她親手殺死了那個孩子。

  二

  說起來,雖然部族裡的人對她不甚友好,但也沒真的把她怎麼樣,就連她剛抱回來,養父粗枝大葉的,連羊奶都沒準備,部族裡剛生完孩子的大嬸一邊嫌棄狼孩不詳,一邊給她餵了好些日子的奶。

  所以不管如何,白檀始終覺得自己是屬於白亭部落的人,成為射鵰手之後,她更是覺得自己有保護部族的責任。

  那個孩子誠然是無辜的,他不過是戰亂的犧牲品,他染上瘟疫,被族人拋棄,都不是他自願的,可他的存在威脅到了整個白亭部族,她不得不親手殺了他。

  白檀抱著那把屬於射鵰手的強弓已經在荒原上走了很久了。

  戰爭已經結束了,她沒能如願死在戰場上,瘟疫也過去了,她很幸運,並沒有被那個孩子傳染。

  可她的心裡一片荒涼,她一遍又一遍地提醒自己,她親手殺了一個無辜的小孩子,她因為練箭而布滿繭子的手是一副殺人的凶器。

  這雙手,大概這一生都不配擁有一些美好的東西。

  比如說,那個如月光一般清冷固執的少年拼盡全力想要展露給她的一顆心。

  三

  白檀遇到那個熊孩子的時候,正是她滿心絕望一門心思想死的時候。

  她沿著草原上最凶險的路線走,殺死了不少臭名昭著的匪盜,但她其實更希望自己能在某個瞬間被人殺死。
然後她在某個黑店遇到了那個泥猴一般的熊孩子。

  店主是一對夫妻,據說會對落單的旅客下手,甚至有人說他們店裡的包子是人肉餡兒的。

  白檀見到那個泥猴兒的時候,他抱著傳說中的人肉包子正躲在角落裡啃。

  那包子且不論餡兒是什麼肉,大約是別人丟棄的,表皮上沾了不少泥,白檀不忍,走過去輕聲細語道:「別吃這個了,來吃姐姐的麵。」

  那孩子黑白分明的眼睛看了她一眼,低頭用力咬了一口包子。

  白檀見他吃的滿嘴都是泥,伸手去搶,誰知道這泥猴兒居然迅速偏開頭,一口咬在了她的手背上。

  不及反應,白檀本能地甩了出去。

  這泥猴哪兒經得起一個射鵰手的一甩,頓時飛了出去。

  白檀急著衝過去接,泥猴就地一滾,躲開了她的手,落在她面前,抬起眼來惡狠狠地盯著她。

  「對不起……對不起……我……」

  她一瞬間幾乎失去理智,那個無辜被她殺死的孩子彷彿一瞬間又在她的手下活了過來,睜著茫然的眼睛,似乎在問她為什麼要殺他。她無意識地嗚咽一聲,一把拔出腰間匕首,刺在右手臂上,殷紅的血滴落下來,在傷口附近,還有幾道深淺不一的傷口。

  那泥猴鼻子裡發出一聲嗤笑,慢慢爬起來,繞過發怔的白檀,大搖大擺地捧起她的麵碗,呼嚕呼嚕扒了個乾淨。

  吃完發現白檀還是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樣,他人小鬼大地嘆了口氣,從凳子上蹭下來,走到白檀面前。

  白檀乍然醒悟過來,有些侷促地問道:「你……吃飽沒?還要吃什麼嗎?」

  泥猴不說話,解開衣服,伸手拿過白檀的匕首,從相對乾淨的裡衣上割了一塊,細細地纏在她的傷口上。

  白檀眼淚刷一下就下來了。

  正在這時,那凶神惡煞的店老闆娘走出來,砰一下丟給泥猴一包烤得熱乎乎的餅,惡聲惡氣道:「小崽子命好,趕緊走吧!別耽誤老娘做生意。」

  白檀望著她粗壯的腰肢慢慢扭回屋裡,忽然間淡了殺心。

  四

  白檀掏光了身上所有的錢,塞給這泥猴,然後打算離開。

  她自己一腔求死之心,若非是身為射鵰手不可輕生的誓言在,她早就死了八百回了,這樣的她,說不得還不如這泥猴過得安穩,她怎麼能帶他走?

  但泥猴顯然不這麼認為。

  等到天色漸晚,身無分文的白檀尋了個避風擋雨的山洞打算將就一宿的時候,這泥猴吭哧吭哧背著一個不小的包袱來了。

  他也不說話,離得遠遠的坐在另一邊。

  白檀無語片刻,只得說:「你坐過來一些,這裡有火堆。」

  那熊孩子掀了掀眼皮:「我怕你再把我甩出去。」

  白檀一愣,熊孩子卻接著說:「到時候你再割自己一刀,不劃算。」

  白檀:……

  熊孩子你有點會撩。

  白檀離火堆遠了點,熊孩子慢吞吞地挪過去,從包袱皮裡掏出兩個餅,找了兩根乾淨的樹枝,串了放在火上烤得金黃,遞給白檀一個。

  啃到一半,熊孩子又掏出一個竹筒遞過去,白檀嗅了嗅,是清水,難為他想得周到。

  吃完東西,他自己找了個乾爽的角落,脫下外衣蓋在身上睡了。

  白檀慢慢啃著烤餅,驚奇地發現自己居然淪為被一個熊孩子照顧的地步。

  五

  次日清晨,白檀醒來的時候發現熊孩子已經不在了,她心裡莫名鬆了一口氣,剛走出山洞,就見他一身水汽從外面走了回來,手上還拎著一條不大的魚。

  熊孩子不知道在哪裡洗乾淨了手和臉,身上也乾淨了不少,連一頭長髮都用手仔細梳過,看起來像個講究的小公子,跟昨天的泥猴兒判若兩人。

  不等她開口,熊孩子道:「出門左拐,有一處小水塘,可以洗漱,等下記得回來吃飯。」

  等她洗漱完畢回來,發現小鬼用鐵鍋燉了一鍋魚湯,鐵鍋壁上貼了幾塊撕開的餅子,餅子一半浸在魚湯裡,另一半被鐵鍋烤得金黃,有些誘人。

  白檀:……

  這小鬼是哪來的妖怪?

  吃飽喝足,小鬼自顧自地收拾起他的鐵鍋竹筒一應用品,白檀訥訥地站在一旁不知道該幹嘛,竟然莫名覺出一種羞愧來。

  「你——」

  「我跟你走。」小鬼單刀直入。

  「我可能會死。」白檀認真道,她這一路本就是去赴死的,能走多遠走多遠,怎麼可能帶上一個孩子。

  熊孩子理所當然地看了她一眼,回道:「我知道,所以我得跟著你。」

  白檀心頭一跳。

  熊孩子補充道:「我會照顧你,不讓你死。」

  幾個月前,那個少年咬牙切齒地抱著她,跟她說同生共死,可這會兒,卻有個看起來不到十歲的熊孩子跟她說,我會照顧你,不讓你死。

  她驀地生出一股荒謬來,她戰戰兢兢活了二十多年,習慣了遷就別人委屈自己,從來沒想過有一天,會有個少年凶狠地抱住她要與他同生共死,更沒想過還有個不到十歲的小鬼會信誓旦旦地說要照顧自己。

  她忍不住多看了小鬼兩眼,不知道是不是錯覺,她覺得這小鬼和小奕有幾分相像。

  六

  小鬼說他叫阿瓊,白檀對這無名無姓的稱呼有些茫然,小鬼便解釋道:「一個老乞丐撿到我,說本來以為逮到了一隻肥羊,結果發現我比他還窮,所以給我取名叫阿瓊。」

  白檀:……

  阿瓊果然言出必踐,說跟著白檀就跟著白檀,行囊自己背,一日三餐全靠他動手,下河摸魚,打洞捉旱獺,簡直無所不精。

  白檀與他同行了幾日,頗有些過意不去,見雨後草原上冒出不少蘑菇,便自告奮勇幫他採了一兜蘑菇。

  阿瓊拿到蘑菇,嘆了口氣,遠遠扔開。

  白檀疑惑:「為什麼?」

  阿瓊燃起火堆:「沒什麼,那兜子蘑菇,也就夠毒死七八十個我們吧?」

  白檀驚出一身冷汗,她倒是無所謂,但一想到可能會害了阿瓊,又忍不住一陣後怕。

  正胡思亂想,阿瓊忽然站了起來,迎著風吹來的方向仔細分辨了一會兒,扭頭迅速踩滅火堆蓋上沙土,拉著白檀藏到某個土丘之後。

  「應該是這一帶的馬賊,大約七八個人,如果你想殺他們,現在就可以開始佈置了。」阿瓊人小鬼大。

  「佈置?」白檀有些茫然,她一向都是單槍匹馬上,先放箭,再近身搏鬥,僅有的武器是那把屬於射鵰手的骨靈弓和一把匕首。

  「那你能活到現在可真是長生天眷顧。」

  ……被熊孩子嘲諷了。

  阿瓊是個行動派,自顧自從他的包袱裡掏出一根絆馬索,又摸出幾枚鐵蒺藜,還有一小瓶不知道什麼東西。

  七

  來人被絆馬索絆得人仰馬翻的時候,白檀下意識摸出了弓箭,卻被阿瓊伸手攔住。

  七八個馬賊就地一滾,一邊喝罵一邊巡視周圍。

  一個人伸手去灰燼裡摸了一把,道:「還熱著,肯定在附近。」

  話剛說完,他覺得指尖一痛,很快,半個身子都麻了,砰一聲倒在地上,同伴大驚,挑開灰燼才發現,裡面埋了幾枚鐵蒺藜。

  他罵了一聲,伸手想要扶起同伴,卻發現原本躺在地上的同伴驟然坐起,抬刀向他劈來。

  不及細想,他的刀已經楔入了同伴的脖頸。

  鮮血刺激了其他人,靠近灰燼的幾人也不知道各自看見了什麼,舉刀就砍,上一刻的同伴,這一刻變成了不死不休的敵人。

  白檀渾身冷汗涔涔,阿瓊靠著那一會兒功夫布下的東西,轉眼這個看起來頗有戰力的馬賊團伙就只剩下兩個離火堆比較遠的還站著。

  阿瓊拍拍她的肩膀:「到你了。」

  張弓搭箭,兩箭齊發,兩人聽到風聲的時候,脖頸已經沉重的鐵木箭射穿。

  「這些……是什麼?」

  阿瓊伸出手:「你教我武功,我就告訴你。」

  白檀:……

  熊孩子還挺精。

  八

  絆馬索比一般的絆馬索更細更韌,鐵蒺藜上塗了毒藥,火堆上撒了一些粉末,隨著熱氣上升,靠近火堆的人吸入之後一段時間就會產生幻覺。

  絆馬索設置的地方離火堆不遠,摔下去剛好能看見被掩蓋的灰燼,摸灰燼溫度來探查敵人的距離是常識,於是把鐵蒺藜埋在灰燼裡。

  中毒的人只有一個,但他躺下了勢必會有人來查看,只要能停留一段時間,就會吸入足夠的粉末產生幻覺自相殘殺。

  這就是熊孩子在不到一盞茶的時間內佈置出來的粗糙陷阱。

  白檀真心覺得這孩子如果想殺人,沒必要學什麼見了鬼的武藝。

  「那個粉末……到底是什麼……」

  阿瓊眼也不眨:「和你剛才採的東西差不多,毒蘑菇而已。」

  而已……

  這回不等臉色發僵的白檀問,阿瓊主動坦白:「一個神經病給我的,說是江湖上人保命常用的東西,我只有這一點點,用完就沒了。」

  他頓了頓,繼續道:「所以你得趕緊教我武藝,否則,我的東西用完了就保護不了你了。」

  白檀:……

  這個徒弟我現在退貨還來得及嗎?

  九

  當然來不及。

  白檀沒想到這個無所不能的熊孩子也會生病。

  熊孩子話不算多,但也絕對不算少,且經常語出驚人,有事沒事還喜歡逗這位便宜師父,著實熊得一言難盡。

  又是一日野外露宿,晨起的時候,白檀沒有聞到熟悉的早飯香味,四下打量發現熊孩子蜷著身子,縮在乾草堆裡發抖,她湊過去一看,才知道熊孩子發了高燒。

  「阿瓊!」白檀其實並不太會照顧人,阿瓊燒得不輕,渾身都在發抖,白檀背著他跑了一天,才找到一家破舊的醫館。

  醫館老闆不是什麼良善之輩,白檀幾乎花光了二人身上的錢,才換來一碗退燒藥。

  是夜,破落的氈房四面漏風,白檀守著阿瓊,面對著眼前沉沉如海的黑暗,她心底裡生出一個可怕的念頭來,或許沒有她,阿瓊就不用受這份兒顛沛流離,或許那些傳說是真的,她生來就是會給人帶來不幸的。

  她伸手撫上手臂上的傷疤,一道又一道,那是她一輩子也解不開的心結。

  在這一片令人絕望的死寂和黑暗裡,白檀幾乎被自己的念頭壓垮。

  忽然阿瓊翻了個身,顯然還沒清醒,迷迷糊糊碰到了她的手臂,伸手抱緊了,白檀渾身一僵。

  「娘。」阿瓊帶著哭腔委委屈屈地喊了一聲。

  像一道閃電撕開濃黑的夜,白檀被他這一聲叫得心顫,她從來沒想過熊孩子也有這樣脆弱的時候。

  直至此刻,她才想到,阿瓊小小年紀獨自流浪,他到底有過怎樣的身世呢?他跟著自己,到底是為什麼?

  他總是人小鬼大,開口閉口我照顧你,我不讓你死,事實上他也是這麼做的,但他一個小孩子,為什麼要這樣對一個萍水相逢的陌生人?

  白檀伸手攬緊了阿瓊,挺直了脊背。

  相依為命。

  她的心裡冒出了這幾個字。

  「你想活,我就陪你活下去。」在被鋪天蓋地的疲憊打倒之前,白檀心裡閃過這樣的念頭。

  好在熊孩子就是熊孩子,皮實得很,那一夜淒風苦雨之後,他靠著一碗粗劣的草藥退了燒,重新活蹦亂跳起來,睜開眼睛發現自己乖巧地窩在白檀懷裡,頗為不自在。

  而在得知白檀幾乎花光了兩人所有的盤纏之後,他又老神在在地嘆了口氣:「師父,人說窮養兒富養女,想必您的長輩在這方面做得很是周到。」

  白檀一巴掌抽在他後腦勺上:「沒禮貌,叫師祖。」

  十

  白檀與阿瓊走走停停,一路向東,走過乾旱的沙地,也走過人煙稀少的城鎮。

  熊孩子彷彿是天生的射鵰手,他天生神力,五感清明,他能根據風裡的氣味遠遠判斷來人的數量,能靠一點點細微的聲音確定數十丈之外敵人的位置,白檀已經算是天賦異稟,但和熊孩子比起來,簡直平庸得令人喪氣。

  熊孩子安慰她:「別氣餒,我有個姐姐,和你差不多大,她比我還厲害,可惜她不喜歡學箭,卻喜歡學南方人用長劍,後來還喜歡上了一個南方的紈絝,不知道她怎麼想的,你起碼沒嫁給一個沒用的紈絝不是?」

  白檀氣得想教他一番何為尊師重道,但是熊孩子眉眼彎彎,眉目間跟那個不顧一切表白心意的少年越發相像,她一顆心又忍不住沉沉落下來,低頭不語,專注地做手中那把完成了一半的弓。

  她的骨靈弓熊孩子還拉不開,一路走過的窮鄉僻壤也找不到什麼好弓賣,她便決定自己動手做一把。

  弓做好的那天,熊孩子罕見地露出了一絲孩子氣的笑容,白檀望著他的模樣,陡然發現,自己已經很久沒想過死亡的問題了。

  她習慣了一日三餐有熊孩子打理,習慣了一路上熊孩子層出不迭的小手段,也習慣了把自己畢生所學一點點教授給熊孩子。

  她已經很久沒記起那個無辜被她殺死的孩子了,她的手臂上也很久沒有多出傷痕了,甚至在熊孩子第一次射出連珠箭的時候,她下意識伸手摸了摸他軟軟的頭髮。

  就像她的養父從前對她做的那樣。

  熊孩子大呼小叫地試著自己的新武器,不遠處樹後似乎有隻鹿,他沒多想一支箭射了過去。

  射中了,他跳起來跑過去,半路蹭蹭幾聲,腳底下一軟,頓時被一張網吊了起來。

  白檀嚇了一跳,見沒有後續動作,忙安慰道:「別怕,應該是獵人的陷阱,沒關係。」

  說罷將匕首甩出去割斷繩索。

  「別割!」熊孩子只來得及說了兩個字就一陣失重,被白檀接在了懷裡。

  「閃開!」熊孩子猛一用力,將白檀撲倒。

  嗖一聲,一支足有拇指粗的黑羽箭不知道從哪裡射了出來,勁風擦過白檀的耳畔,釘在枯葉堆裡。

  白檀一身冷汗:「有弓箭手。」

  下意識摟著熊孩子就要滾向一旁。

  熊孩子幾乎咬牙切齒了:「別動!」

  白檀沒動,果真沒了下文,風聲寂寂,一絲異常也沒有。

  熊孩子爬起來,小心翼翼伸手在旁邊扒拉了幾把,找出了幾枚閃著幽藍色澤的鐵蒺藜,跟他之前用的如出一轍。

  他又去檢查那隻鹿,發現它被用堅韌的細線拴住了蹄子,難怪躲在樹後沒地兒跑。

  先用鹿的動靜引人前去查看,再用看似普通獵人的繩網陷阱讓人放鬆警惕,割斷繩索,就會牽動遠處擺好的弩箭,如果能躲開,人下意識會靠滾動來躲避接下來的箭,旁邊帶毒的鐵蒺藜等著你。

  熊孩子咬牙冷笑:「才四重嗎?你是老了還是懶了?」

  一樣的連環陷阱,一樣的鐵蒺藜,白檀再遲鈍也意識到了點什麼:「是誰?」

  熊孩子伸手解開鹿的繩索:「一個神經病。」

  剛說完,手指一痛,仔細一看,繩索上居然有幾根細若牛毫的刺,麻木感順著手指頓時侵佔了半邊身子。

  熊孩子終於氣急敗壞:「五重,阿史那奕我要殺了你!」

  白檀整個人都僵住了。

  十一

  好在最後只有麻藥,且量很少,估計這最後一環是打算用來留活口審訊的,熊孩子灰心喪氣地靠著樹,等待麻藥的勁兒過去,神情沮喪得很。

  好一會兒,才發現白檀眼神復雜地望著自己:「你剛才說,他是誰?」

  熊孩子僵了一下,這才意識到剛剛氣急敗壞口不擇言把那人名字說了出來。

  他盯著白檀的眼睛:「你是阿木的人?」

  白檀搖搖頭。

  「那你是蒙脫的人?」

  白檀再搖頭。

  熊孩子舒了口氣,只要不是這兩尊大神的人就行。

  好歹做了快一年的師徒,熊孩子決定坦白從寬,當然,主要他覺得自己這個便宜師傅實在是個爛好人,告訴她無妨。

  「師父,我叫阿史那默,是蒼狼王最小的兒子,我有個哥哥,叫阿史那奕,比我大七歲,是個陰險狡詐的神經病,他不能練武,就喜歡折騰毒藥陷阱這些破爛東西,還死不要臉非要傳授給我,這陷阱是他布的,不過不是針對我們,這裡是阿木可汗的地界兒,他八成是被人盯上了。」

  熊孩子倒豆子一般倒了個底兒掉,白檀一陣暈眩。

  時隔一年,她終於知道了那個少年的身份,並且是從她的徒弟,他的親弟弟口中知道的。

  這感覺,略有些微妙。

  感嘆之後白檀第一反應就是快跑。

  熊孩子端詳著她的神色變化,敏銳地覺察到一些問題,小心翼翼問道:「我哥他……做了對不起你的事兒?」

  不等白檀回答,他一本正經補充:「師父,罪不連九族,我哥是個混蛋,但我是無辜的,如果你恨他我可以幫你對付他,反正他打不過我。」

  「對了還有,如果你不想見他,我們得趕緊走,順著來時的方向走,他肯定會回來查看獵物的。」

  白檀悚然而驚,背起熊孩子就走。

  熊孩子在她背上眨眨眼睛,看了看白檀略有些發紅的耳朵,心想:「那混蛋……到底幹了啥?」

  十二

  順著來時的路走確實沒遇上阿史那奕,但是遇上了阿木的追兵。

  阿史那默一巴掌拍在自個兒腦門上,恨不得抹脖子自殺。

  早該想到的,阿史那奕設下陷阱,就是為了這群人,陷阱沒觸動,這群人肯定是還沒到,自己還一頭撞了回去。

  偏偏領頭那人眼神兒好,一眼看見了背著孩子的白檀是個頗有姿色的姑娘。

  「站住。」那人馬鞭一揮,凌空抽出一聲尖銳的嘯鳴之聲。

  白檀低眉順眼地站住,阿史那默耷拉著眼皮,趴在白檀背上默默罵他哥。

  「你們從那邊過來的?」

  白檀不卑不亢:「是的。」

  「有沒有見過一個少年帶著七八個人騎馬從那邊走過?」

  「沒有。」

  那人問路本來就不是目的,見白檀始終不肯抬頭,有些急躁,一打眼看見蔫不拉幾的熊孩子。

  「這孩子是誰?他怎麼了?」

  「是我兒子,大人,他在林子裡貪玩,摔傷了腿。」

  那人明顯臉色一僵,這麼年輕的姑娘,居然有個這麼大的兒子?嘖。

  熊孩子趴在白檀背上,拚命憋笑,沒想到白檀看著生活不能自理,關鍵時刻還是挺機靈的。

  就是不知道阿史那奕知道了會是什麼反應,不過無所謂,反正他打不過我。阿史那默很自信。

  前面林子上空忽然炸出一片飛鳥來,有眼尖地道:「大人,前面有動靜,肯定是他們!」

  那人終於遺憾地放棄了繼續問話的打算,手一揮:「走!」

  白檀背著阿史那默走了一段路,腳步慢了下來。

  阿史那默嘆了口氣:「師父。」

  白檀站住了,半晌才開口:「剛才那人說,他帶了七八個人。」

  「嗯。」

  「那群人有——」

  「連為首那個色狼,一共二十一騎。」阿史那默悶悶道。

  「我們破壞了他的陷阱。」

  「也不一定……我哥那麼壞,應該還有別的佈置。」阿史那默的聲音越來越小。

  白檀忽然輕輕舒了一口氣:「你也不確定是吧?那就是沒有了。」

  「師父……」

  十三

  阿史那奕的確遇上了麻煩。

  原本追著他跑的只有三四個人,沿路陷阱便佈置得簡單了些,他不知道是哪裡出了問題洩露了他的身份,還想抓個活口來問問的,結果沒想到,他的陷阱不知道被哪個缺了大德的王八蛋破壞了,毛都沒給他剩下一根走了。

  阿史那奕鐵青著臉查看現場的時候,聽見了馬蹄聲。

  很多。

  要死。

  跑!

  倉促間回頭看了一眼,阿史那奕頓時眼前發黑,是灰隼的人。

  灰隼是阿木手底下的一個情報組織,迅疾如風,侵略如火,專幹些殺人放火的勾當。

  一但被他們盯上,便如跗骨之蛆,不死也得脫層皮。

  阿史那奕作為一個戰五渣,所能仰仗的不過是敵明我暗,有充足的時間和空間來佈置足夠的陷阱,但現在他的陷阱被缺了大德的王八蛋破壞了,還騙得他回來查看,一頭跟追兵撞上了!

  阿史那奕覺得今日出門大抵是忘了看黃曆。

  護衛都是姐夫李稷的親兵,個個武功高強,但後面的追兵有二十一個,每個人的身手都不弱,不過一會兒工夫,護衛已經折了三個,追兵卻開始放肆大笑提前慶祝。

  阿史那奕悶頭狂奔,不時被林子裡垂下來的枝枝蔓蔓抽在身上臉上,生疼生疼的,十分狼狽,且憋屈。

  這狼狽中竟然還有一絲詭異的慶幸,他慶幸自己這幅德行沒被那姑娘看見,可是轉念一想,自己當初那麼狼狽的模樣都被她見過了,在她面前維持臉面似乎並沒有必要。

  如果這回逃不掉,那死前能見她一面,不管多狼狽我也願意啊……

  有破空之聲傳來,一支粗大的鐵木箭穿過莽莽林海,落在一名追兵的背心,又自前胸冒出森寒的箭鏃來。

  白羽箭去勢不止,在追兵胸口震蕩出一個拳頭大的血洞,裹挾著鮮血紮進前面一個人的心臟。

  阿史那奕愣了愣神,扭頭望著那支紮在追兵身上的鐵木箭,頓時有些移不開眼。

  「快走!」一名親兵咆哮一聲,將騎在馬上搖搖欲墜的阿史那奕一把扯了過來,揚手一把匕首紮在馬屁股上,瘋了一般向前躥去。

  「白——」阿史那奕徒勞地伸出手,到底還是沒能把那個名字喊出口。

  她怎麼可能出現在這裡呢?阿史那奕苦笑了一下,她躲自己還來不及,怎麼會上趕著過來。

  十四

  白檀想過很多次自己會怎麼死,是被草原上窮凶極惡的匪盜砍死,還是因為困厄而死,抑或是遇上抵擋不住的天災無奈赴死。

  無論是哪一種,她都願意接受。

  但她沒想到自己有一天會被人抓進幽暗的地牢裡被刑訊至死。

  作為一個射鵰手,這種死法大約有些不夠體面。

  阿史那奕應該逃走了吧?他應該沒發現我,這樣就好。

  便宜徒弟麻藥解了吧,這熊孩子當小乞丐都能活得風生水起,應該不用為他操心。

  白檀耳邊聒噪得很,灰隼的人一直在問些不知所謂的問題,她一個字都沒聽進去,任由腦子裡亂七八糟的念頭跑馬燈似得轉。

  又一鞭子落在她的背上,外衣被抽爛了,露出白皙的背部,殷紅的血珠滾下來,白檀悶哼了一聲,想起熊孩子那天給她包紮的模樣。

  而熊孩子此刻正和阿史那奕蹲在城外。

  「這三年,你死哪兒去了?」阿史那奕語氣硬邦邦的。

  阿史那默冷著臉,針鋒相對:「反正沒死,倒是你,廢材一個,怎麼活下來的?」

  阿史那奕不說話,哼了一聲:「跟我回去。」

  「回?回哪兒?咱家就在這兒,你回一個我看看?」熊孩子皺著眉,眼裡迸出戾氣,跟白檀面前人小鬼大的模樣判若兩人。

  阿史那奕不說話,半晌扭頭看過去,才發現這熊孩子低著頭啪嗒啪嗒掉眼淚。

  到底才十歲,一個人流浪了兩三年,從錦衣玉食的小公子變成小乞丐,他被送走的時候身邊有十來個護衛,如今卻一個都不見,可想而知這一路的艱難險阻。

  阿史那奕想起三年前自己被星辰送到軍城的時候,怕是比阿史那默還不如,換了他一個人流落草原,他不一定能活下去。

  很難得的,這對打小不對付的兄弟有了片刻的平和。

  阿史那奕伸手摸了摸熊孩子軟軟的頭髮:「別哭了,難看。」

  熊孩子一巴掌打掉他的手,瞪了他一眼。

  「驢脾氣,」阿史那奕揪了一把他的頭髮,「跟我回軍城,咱們不能再留在這裡了,回去跟姐姐姐夫商量一下吧!」

  阿史那默難以置信道:「姐真嫁給那個廢物了?」

  阿史那奕給了他後腦勺一巴掌:「狗嘴裡吐不出象牙。」

  「你吐一個我看看?」熊孩子斜眼看他,滿臉都寫得不服來打一架。

  見阿史那奕不搭理他,他又悶悶道:「我不回去。」

  「不想回去你幹嘛來找我?」阿史那奕覺得這孩子腦子怕是有病,其又熊又蠢的特質簡直讓同一母胎的他感覺到了連坐的羞辱。

  「我不能回去,我要去救我師父。」熊孩子突然抬起頭,「你難道不問問是誰救了你們嗎?」

  阿史那奕心頭一跳。

  十五

  阿史那默不笨,他其實很聰明,他看得出來誰是好人誰對他有惡意,他流浪了兩年,跟野狗爭食,跟蒼鷹爭食,吃過有毒的果子,也吃過發餿的飯菜,中途還被人拐賣了兩回。

  他遇見白檀的時候就知道她和別人不一樣,別人都是不擇手段地求生,只有她一心求死,他想一個求死的人總不會是什麼壞人,更何況他認識射鵰手的弓。

  他才十歲,他迫切的需要保護,他一個人快支撐不下去了,所以他追了過去,跟她說:「我保護你,不讓你死。」

  其實不是他保護她,是他需要她的保護。

  「我得去救她。」阿史那奕眼睛都紅了,什麼計謀安排全都不管,他恨不得直接衝進城裡去把人搶回來。

  熊孩子沉吟良久,還是忍不住問道:「你老實說,你對我那便宜師傅做了什麼?」

  阿史那奕像被施了定身術一樣,頓時沉默了下來。

  「我親了她。」

  熊孩子:……

  牛逼還是老哥你牛逼。

  「那麼我只有一個疑問,憑你這個戰五渣的廢柴身板,是怎麼親到一位射鵰手的?」阿史那默虛心請教。

  阿史那奕老臉一紅,惱羞成怒地一把揪住熊孩子的衣領:「我要去救她!你跟不跟我一起幹!」

  「不跟。」熊孩子嘆了口氣,「哥,算上我咱們只剩下六個人,六個人去闖灰隼的監牢救人?」

  十六

  白檀不知道自己流了多少血,身上傷痕纍纍,疼到麻木,連沾著鹽水的鞭子抽在背上也沒了太大知覺。

  她努力回想著自己被養父訓練成射鵰手的日子,她能在冰天雪地裡一動不動地潛伏三天,只為了找到最佳的射擊時機,她的身體從溫暖變得冰冷,雪水融化,浸透她的衣服,又很快帶來更加冰冷的觸感,渾身的每一寸肌膚都像在被針刺,她咬著牙,一聲不吭,直到渾身麻木。

  但她的手是靈活地,她小心翼翼地不停地舒展手臂和手指的肌肉,努力讓它們不受到一點傷害,確保她在拉開弓弦的那一剎那,是最完美的狀態。

  她小心翼翼地調整著呼吸,減慢自己的心跳,減緩自己流血的速度,她不怕死,她甚至是期待著死亡,但是此刻她還不能死,憑著對自家便宜徒弟的瞭解,那熊孩子只要發現她被抓走了,一定不會善罷罷休。

  外頭喧囂聲響起的時候,她睜開了眼睛。

  濃煙滾滾,不知道從何而來,遠處隱隱約約傳來「走水」的聲音,圍著白檀的幾個人慌不擇路想要離開。

  就在此時,有人大聲道:「別慌!小心中計!我留下來看管犯人,你們出去查探一下!」

  眾人感激地應了一聲,一邊咳嗽一邊匆匆跑了出去。

  白檀咬牙不吭聲,心裡有些失望,若是這些人趁機大亂,自己還有一搏的機會,卻沒想到……

  哢嚓一聲,吊著手腕的繩子被人割開,不及細想,白檀閃電般伸手,一雙手牢牢扣住了來人的咽喉。

  「我是瓊少爺派來的!」正是先前趁亂大吼的人。

  白檀一愣,手上已經被塞了一把弓和一袋鐵木箭。

  「快出去,瓊少爺和其他人在外面放火。」

  白檀一把扣住他的肩頭:「你是阿史那奕的人。」

  想也知道,阿瓊一個熊孩子,到哪兒找幫手,肯定是找了阿史那奕。

  那人不說話。

  「小奕在哪裡?」

  白檀心念電轉,忽然醒悟:「他去找阿木了?」

  阿史那奕總共不過四五個人,別說救她,連進來都是問題,唯一能進來的方式就是阿史那奕的身份。

  十七

  阿史那默在王庭之中生活了七年,他生性好動,熟知這裡的每一個角落,放火放得得心應手。而阿史那奕就不一樣了,他被暴怒的阿木一聲令下,脖子上架了數把長刀。

  白檀衝出濃煙滾滾的監牢,旁邊冷不丁伸處一隻手,熊孩子阿瓊緊繃著小臉,背上背著她送他的弓:「跟我走。」

  白檀心頭又酸又澀,這地方對阿史那兄弟來說無異於龍潭虎穴,他們冒冒失失闖進來,就為了救她這麼一個有心求死的人。

  「阿瓊,」她的聲音微微發抖,熊孩子不理他。

  「阿瓊……」白檀伸手扯了扯他的手臂,熊孩子咬著牙悶頭往前。

  白檀停了下來。

  熊孩子扭過頭,眼睛通紅。

  「你和小奕,感情很好吧!」白檀笑了笑,伸手摸了摸他頭髮。

  熊孩子別別扭扭地偏頭躲開,硬邦邦道:「沒有。」

  白檀趁勢揉了兩把:「真是個小孩子,小奕也是,你倆挺像的。」

  阿瓊脫口而出:「誰跟他像了!我說了我會保護你,而他只會佔你便宜!」

  白檀:……

  小奕你是瘋了麼,怎麼什麼都告訴熊孩子?

  阿瓊咬著牙:「他是個混蛋,廢柴,連我的弓都拉不開……」

  白檀蹲下來,溫柔地看著他:「這一年,我基本把我會的都教給你了。」

  阿瓊震驚地抬起頭,以他的腦子不難發現,這句話的遺言味道有些重。

  「但還有一樣,最重要的,我從來沒有機會教你,今天,我教給你。」

  十八

  「在這個世界上,飛得最高最快的,是草原上的海東青,每一個射鵰手都以能射中一隻雄健的成年海東青為榮。

  但是海東青飛得太高了,所以我們只能爬上最陡峭的山崖上,海東青飛得很快,我們必須拉開最強的弓,才能比它更快。

  但這些其實都不是最重要的是,最重要的,是要有一顆射鵰手的心。

  不能恐懼,不能後退,不能遲疑,從你看見目標的那一刻,你就必須堅信,自己一定能射中它。」

  白檀站在高高的角樓上,鐵灰色的角樓在烈風裡穩穩矗立,這裡沒有守衛。王庭的守衛多在甕城,這處角樓早已廢棄,若不是熊孩子帶路,很難繞過重重守衛走到這裡來。

  「這裡距離他們所在的地方有百丈之遠,幾乎是我手中這把骨靈弓的極限距離,今日風大,會影響箭的角度,你必須與去感受風,與風融為一體,讓它成為這支箭的助力……」

  從角樓上俯視而下,遠處廣場上劍拔弩張,阿史那奕被重重包圍,阿木可汗一張臉因為盛怒而漲紅,大聲咆哮著什麼,阿史那奕被數把刀壓在脖子上,笑得好整以暇。

  白檀的箭對準了盛怒的阿木:「在他們反應過來之前,我只有一箭的機會,你看好了。」

  忽然,阿瓊冰涼的小手搭上了她的手腕。

  「不要殺他。」

  阿瓊皺著眉頭,眉頭緊擰:「他不能死——」

  白檀忽然明白過來,阿木死了,阿史那奕也別想活。

  嗡一聲,弓弦發出低沉的震動,鐵木箭乘風而出,越過重重阻礙,劃過長空,在阿木身前的護衛胸口開出一朵鮮豔的血色花朵來。

  十九

  阿木驚出一身白毛汗,眾護衛再也顧不上阿史那奕,紛紛以身為盾,攔在了阿木身前,忽然間嘶鳴四起,不知道從哪裡跑來了大量的駿馬,這些事馬房裡的戰馬,方才馬房著火,被人驅趕到了此處。

  阿史那奕哈哈一笑,翻身上馬,狠命一踢馬肚子:「走!」

  幾名親兵隨著馬匹衝出來,為阿史那奕斷後,煙塵四起,人仰馬嘶,好一齣熱鬧景象。

  一路衝至甕城,白檀帶著阿瓊共乘一騎從側面衝過來,阿史那奕又驚又喜,一時不知該說什麼。

  阿瓊坐在白檀身後,瞥了阿史那奕一眼,無聲地翻了個白眼,伸手親暱地抱住白檀的腰。

  白檀一僵,這熊孩子一向人小鬼大,鮮少有親暱的舉動,只有生病了才會露出小孩的留戀之態,怎麼這會兒——

  還沒想完就感覺到了旁邊火辣辣的目光,扭頭一看,阿史那奕死死盯著熊孩子。

  白檀一時又好氣又好笑,這對兄弟真是天生的冤家,都什麼時候了還鬥氣。

  白檀收回目光,臉色重新凝重起來,他們靠著混亂和大量的馬匹阻攔了追兵,但是甕城的守衛還在,他們要想逃出去,還有一重生死關卡。

  咯吱咯吱——

  令人牙酸的聲音從四周紛紛響起,這個聲音阿瓊再熟悉不過,是弓箭的聲音。

  果不其然,甕城裡安排了大量的弓箭手。

  白檀咬咬牙,正要伸手拿骨靈弓,卻碰到了身後的熊孩子。

  熊孩子用力抱了她一下:「我說過,我會照顧你,不讓你死。」

  白檀心頭一跳。

  阿史那奕神情一變:「混小子,你要做什麼!」

  阿史那默恨鐵不成鋼地看了一眼自家兄弟:「保護好我師傅。」

  二十

  在箭雨落下來之前,阿史那默一把扯掉了上衣,又將一把小小的匕首紮在馬屁股上,而後身子一扭,從馬背上滾了下來。

  他皮膚呈小麥色,才十歲出頭的身體已經出落得頗為健壯,在他的肋下,蒼狼王嫡系血脈獨有的狼頭刺身在陽光下很是扎眼。

  他咧唇一笑,從地上爬起來,面朝阿木可汗的滾滾追兵。

  在他的身後,猝不及防的白檀被發狂的駿馬狂奔著帶走,阿史那奕目眥欲裂,卻最終重重揮鞭,緊隨其後。

  在他的面前,阿木可汗喝止了弓箭手,狂亂的駿馬從他的身側擦肩而過,阿木帶著一眾護衛眼睜睜看著白檀一行人離開,卻沒有追擊。

  阿史那默站在那裡,微微一笑,挺直了胸膛。

  「阿木將軍,我是阿史那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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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阿布和後媽 小正太可汗的故事

  一

  阿布的母親生下阿布就去世了,留下阿布他爹老阿木帶著三個兒子囫圇過日子。

  老阿木是東邊汗國的可汗,當時東邊汗國連年戰敗,牧場被西邊汗國吞併了大半,人口只剩下幾萬人,老弱病殘佔了一大半,老阿木天天打仗,因為形勢緊張,老阿木不放心別人照顧阿布,便自己親自動手。

  阿布沒奶吃,老阿木找來一隻剛生完小羊的母羊,把阿布往羊肚子下面一扔,說:「喝!」阿布嗷嗷哭,哭累了自己摸到母羊的乳房,喝得吧唧吧唧。

  阿布沒衣服穿,老阿木找來狼皮,剪了幾個洞就往阿布身上套,粗硬的狼毛紮得阿布嗷嗷哭,哭累了自己掙掉狼皮襖子,光著身子縮在母羊奶媽肚皮下抱著小羊羔取暖。

  牧雲被老阿木帶回來的時候,看見的就是一個光屁股的小孩縮在母羊的肚皮下和一隻小羊羔頭拱頭的一起喝奶,喝一會兒還停下來對著小羊羔笑笑,一人一羊換個位置繼續喝。

  老阿木臉上掛不住,一把把阿布拖了起來,對著屁股啪啪就是兩下。

  阿布瞪著眼睛,氣鼓鼓地,又委屈又可愛,肚子還咕嚕嚕地叫了一下,顯然沒吃飽。

  牧雲一把把阿布摟過來,沖老阿木吼道:「你幹什麼呢?把孩子打壞了怎麼辦?」

  二

  老阿木和東邊一個大部落達成了合作,一起對抗西邊汗國,為表誠意,老阿木娶了部落頭領的女兒,也就是牧雲。

  牧雲成了阿布的後媽。

  牧雲把阿布洗得乾乾淨淨地,穿上柔軟的小棉衣,給他喝煮得熱乎乎的乾淨羊奶,阿布仍然瞪著眼睛氣鼓鼓的,一個勁兒想爬回去和小羊羔一起睡。

  阿布一歲了,還不會說話,牧雲拖他去洗澡,他大叫:「啊——」

  牧雲淡定地把他扛上肩頭:「小崽子,叫媽。」

  阿布憤怒地蹬腿兒:「啊——」

  牧雲捏了捏他臉蛋:「小崽子咋這麼笨?」

  阿布就這麼兵荒馬亂地長到了8歲。

  牧雲24歲了,整天笑瞇瞇的,每天就想著怎麼騙阿布叫她一聲媽。

  老阿木說:「想有人叫媽還不簡單,你生一個唄。」

  牧雲一雙眼睛把他從頭到腳剮一遍:「男人年紀大了,生出來的孩子比較蠢,我不要蠢兒子。」

  老阿木囧囧有神地走了,牧雲繼續逗阿布:「叫媽,叫一聲我給你做奶糕吃。」

  阿布扭過頭,對著老阿木給他的地圖擰著眉頭不說話。

  牧雲伸手擋住地圖:「叫媽,我教你看地圖。」

  阿布撥開她的手:「我看得懂。」

  牧雲眼珠子轉了轉:「叫媽,我教你認漢字。」

  漢字,阿布知道的,在南邊,有一個強大的王朝,他們的文字叫做漢字,傳說他們有很厲害的兵法,靠著那些兵法,那些吃大米和蔬菜的南方人,把他們這些吃肉騎馬的北方人攆得遠遠地。

  阿布眼也不眨地盯著牧雲:「教我。」

  「叫媽。」

  阿布梗著脖子:「不用你教。」

  牧雲一跺腳:「嘿你個壞小子,我偏要教你,教到你慚愧,教到你覺得欠著我,教到你肯叫我媽!」

  阿布學會了漢字,讀了許多漢人的兵書。

  還是沒肯叫媽。

  三

  阿布十歲那年,同已經身強力壯的哥哥們打了一架,哥哥們罵他是東邊來的妖女養大的災星,說他害死了母親。

  東邊來的妖女,這是他們對牧雲的稱呼。

  哥哥們像父親,脾氣暴烈,一言不合就操傢伙上。

  阿布被打得鼻青臉腫,被牧雲養得白白嫩嫩的臉蛋上掛了好幾道口子。

  「災星!害死母親的災星!呸!」二哥沖阿布吐吐沫。

  牧雲不知道從哪裡衝過來,像護崽的母狼一樣擋在阿布身前,惡狠狠地盯著阿布的兩個哥哥。

  「妖女!妖女和災星!」哥哥們繼續罵。

  阿布衝上去打架,被牧雲死死抱住,阿布掙不脫,喉嚨裡發出狼一樣的哀嚎聲。

  兩個哥哥罵罵咧咧地走了,牧雲站起來,一巴掌拍在阿布腦袋上:「小崽子,會打架了啊!」

  「啊——」阿布大吼一聲,將牧雲推倒在地,沒頭沒腦地跑了出去。

  牧雲坐在地上,垂下眼瞼,耷拉著肩膀,像是沒有了力氣站起來。

  她苦笑著望著阿布的背影自言自語:「我能怎麼辦?他們又不是我生的,我總不能打他們吧!哦差點忘了小崽子你也不是我生的……哎,做後媽真難啊!」

  阿布一口氣跑到了一個山谷裡,這裡牧草及腰,鬱鬱蔥蔥地一大片,阿布一頭紮進草叢裡,發洩一般地大吼大叫。

  他也不知道自己在生氣什麼。

  山谷深處有個山洞,乾燥避風,阿布發洩夠了,就坐在山洞裡發呆,半晌,他撿起一塊尖利的石頭,在山洞壁上刻了一行歪歪扭扭的漢字:

  今天和哥哥打架打輸了,不開心。

  四

  阿布回去的時候看見兩個哥哥小雞崽子一樣跪在帳篷裡,老阿木凶神惡煞地在旁邊數落著,牧雲在旁邊面無表情地喝茶。

  等到老阿木終於說夠了,大手一揮道:「你們快向她道歉!」

  牧雲悠悠開了口:「說完了吧?說完了出去吧!」

  老阿木一愣,還是依言走了出去。

  牧雲放下茶杯,直視著跪著的兩人,年少氣盛的少年,目光像狼一樣狠厲。

  「起來吧,不用道歉。」

  兩人一愣,下意識地站了起來。

  「我知道你們仇視我,是我佔了你們娘的位置,可是沒辦法,你父親他需要我娘家的幫助,我不比你們大幾歲,我也不指望你們能當我是長輩,可是做人得講道理,我和阿布沒對不起你們,你們也不該來欺負阿布,你們說是不是這個道理?」

  兩人咬著牙不吭聲。

  「行了,你們回去吧,自己擦點藥,阿布這小子下手也挺黑,回頭我教訓他。」

  阿布扭頭就往外走。

  「回來!跪下!」牧雲手中茶杯重重一頓。

  阿布梗著脖子走回來,就是不肯跪。

  「向哥哥們道歉!」

  「憑什麼?」阿布粗著嗓子吼道。

  「憑他們是你的哥哥!」

  「我不!」

  「道歉!」牧雲一巴掌打在阿布的臉上,五個指印清晰可見。

  阿布愣了很久,眼睛裡眼淚都快憋不住了,才一字一頓道:「對、不、起。」

  哥哥們走了,牧雲伸手摸上阿布的臉頰,眼淚突然撲簌簌掉下來。

  阿布一把掙開他,扭頭就往外走。

  「回來,聽說我。」牧雲的聲音不大,卻牢牢黏住了阿布的腳步。

  「你聽我說,阿布。」牧雲深吸一口氣,「他們是你的哥哥,你父親早年受傷太多,現在身體已經不行了,將來登上汗位的肯定是他們兩個的其中一個,你還太小,沒有能力和他們爭。我不信草原上的兄弟親情,所以,你一定一定、不能和他們交惡,你得先活下去,才有機會變得強大,你知道嗎?」

  「可是你打我。」阿布從牙縫裡擠出幾個字。

  牧雲一愣:「還疼嗎?」

  「可是你打我。」阿布抬頭盯著牧雲,又說了一遍。

  「我……」

  「可是你打我!」阿布大吼了一聲,眼淚流下來。

  牧雲一巴掌拍在他後腦勺上:「小崽子!我還不能打你了?你見過孩子打架做父母的打別人家孩子嗎?還不都是打自家孩子出氣!」

  五

  老阿木身體果然不行了,沒能熬過這個冬天,兩個哥哥為了汗位爭得你死我活,最終二哥被大哥一箭穿心,大哥滿心歡喜地登上了汗位,卻發現牧雲和阿布不見了蹤影。

  牧雲帶著阿布在逃命。

  目睹了阿布二哥的慘死之後,牧雲放棄了帶著阿布同大哥交好的打算,連夜帶著阿布往北逃,逃到了牧雲娘舅的部落裡。

  躲了半年,終於安穩了。

  牧雲最後給阿布做了一頓飯,笑瞇瞇地看他吃完,道:「我要走啦,你好好在這裡住著,要努力練功,努力讀書,知道不?」

  她的語氣太輕鬆了,輕鬆得像是在說「今天的飯合不合口味?」。

  阿布懷疑自己聽錯了,冷靜地喝了口水:「你說什麼?」

  牧雲嘆了口氣,目光悠悠飄向了窗外高闊的天空:「我從小就有個理想,我想去南邊看看,看看那裡的房子,那裡的街道,那裡的人和那裡的書,可惜,十六歲那年,父親把我嫁給了你爹。」

  「其實我不想嫁啊,他又老又醜,一點都不符合我心中如意郎君的形象,可是沒辦法,誰讓我是部落首領的女兒呢?結果一去就看見了你,一點點大,光著屁股和小羊羔擠在一起喝奶,又可憐又可愛。」

  「我把你當自己的孩子養大,雖然你從來沒叫過我一聲媽,雖然你脾氣又臭又硬,可是看著你一天天地長大,力氣變大了,功夫變好了,讀的書也多了,我又忍不住為你驕傲,阿布,你是我一手帶出來的孩子,媽為你驕傲。」

  「現在你安全啦,你可以安安穩穩地長大,如果你願意,將來還可以去奪回汗位,啊對了,還有啊,以後你娶媳婦我可能不在你身邊了,不過媽跟你說,娶媳婦不能娶性子太野的,你脾氣不好,要娶個脾氣軟綿綿的,笨一點最好了,也不用娶多,一個就夠了,知道不?」

  「這些我都幫不了你什麼了,你得靠自己。」

  她頓了好一會兒,才繼續道:「況且,誰還沒點自己的理想呢!我還惦記著我的理想呢,我要去南邊王朝看看,還想嫁個南邊王朝的男人,聽說那裡的男人個個溫潤如玉,還會吟詩作賦呢!等我找到了,我就回來看你……」

  阿布沒等她說完,起身走了。

  次日清晨,牧雲牽著一匹棗紅色的駿馬準備離開,卻一眼看見了站在路口的阿布。

  阿布一身白霜,不知道等了多久。

  牧雲笑了笑:「小崽子,沒白養你。」

  阿布捏著拳頭不說話。

  牧雲上前抱抱他,把他身上的霜拂掉:「回去吧,天冷。」

  阿布一動不動,說:「你走吧!」

  牧雲故作輕鬆地點了點頭:「好啊!我這就走了,等我回來看你呀!」

  走出老遠,牧雲突然聽見身後傳來一聲撕心裂肺的哭喊:

  「媽——你不要我了!」

  六

  阿布長到十八歲,沒有等到牧雲回來,倒是東汗國被大哥的窮兵黷武弄得烏煙瘴氣,牧民大批大批地向北逃亡。

  阿布默默收攏了兵馬親信,在某一個深秋的早晨奇襲了大哥的王城,奪回了汗位,花了一年時間穩住了局勢,其後兩年,打敗了西汗國,奪回一部分牧場,兩邊暫停了長達數十年的戰爭。

  又兩年,阿布派出信使南下,與南邊王朝建交,南邊王朝欣然同意,邀請阿布親往交流。

  收到信的那天,阿布去了許久不去的山洞,洞壁上是他五年前打敗哥哥的時候刻下的一句話:

  和哥哥打架打贏了,不開心。

  他捏著石塊,又刻了一行字:媽,這次去南邊,我能找到你嗎?

  看了許久,又一筆一劃地劃掉了。

  南邊王朝果然富庶非常,走在街上的人個個都光鮮亮麗的。

  媽長得漂亮,穿這些光鮮亮麗的衣服一定更漂亮。阿布想。

  南邊的君主很熱情,還想把女兒嫁給他,群臣宴的時候,他一抬頭,看見對面坐了兩個姑娘,前面那個打扮得高貴典雅,眼珠子卻滴溜溜直轉,像個野丫頭。

  一群大臣個個正襟危坐,屁股都不敢全壓在腳後跟上,吃東西一樣吃不到一口,那姑娘卻一個勁兒地大吃大嚼,不僅自己吃,還盡挑好東西往後面那姑娘手裡塞。

  後面那姑娘臉蛋圓圓的,大眼睛有點憨,嘴巴一鼓一鼓地吃東西,像個小松鼠。

  他愣了一下,伸手捅了捅身邊作陪的小白臉:「喂,那是誰?」

  「柏華公主啊!」

  「我說後面那個。」

  「柏華公主的丫鬟啊!」

  阿布笑了笑,莫名就想起來牧雲當初說的一句話。

  「媽跟你說,娶媳婦不能娶性子太野的,你脾氣不好,要娶個脾氣軟綿綿的,笨一點最好了……」

  媽,我想娶這個,看起來脾氣軟綿綿的,還有點笨,你覺得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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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牧雲掙錢記 後媽的故事

  一

  牧雲牽著那匹因為走了太遠而瘦得皮包骨頭的棗紅馬走進東市的時候,對著琳瑯滿目的商鋪和摩肩接踵的人群驚嘆了半個時辰。

  天可憐見,她一個在草原長大的姑娘,對於長安所有的認知都來源於書上有限的那點東西,還不知道是多少年前的記錄,此刻見到真實的東市,牧雲覺得過去的八百本長安見聞錄都白讀了!

  女人最大的愛好是什麼?

  買買買啊!

  這柄刀不錯,阿布小崽子肯定用得上!

  這把弓也不錯,阿布小崽子力氣大,以後用它百步穿楊沒問題!

  哎呀這套軟甲也不錯,阿布穿上肯定好看!

  謔!這個人也……等等?為什麼會有個人?

  牧雲震驚地看了看周圍,這才發現自己不知道什麼時候走到了販賣奴隸的人市……

  而對面發賣的那人,長身玉面,身材偏瘦,站在那裡面無表情一動不動。

  倒是個長相斯文的漢子,牧雲想,如果不是面頰上的刺字太惹眼的話。

  那是黥刑的痕跡,看那刺字,這人是個逃奴。

  真是可惜了,看這人面相端正,不像是個奸邪之輩,可是臉上被刺字,一輩子算是毀了。

  發賣人口的牙婆見她停了半天,以為她是有心要買,笑瞇瞇地揮著手帕走了過來:「這位大小姐,我跟你講,你別看他這樣,其實啊,他老實著呢,又孝順了,為了安葬母親才做了逃奴,後來被抓回來,不得已才被發賣。他力氣大,脾氣好,聽說還懂管賬,要不是……咳咳,那可就是做管家的一把好手。不過就算不能當管家,當個得力家丁也是好的……」

  牧雲認真考慮了一下,自己帶著全部的積蓄來長安,就是為了做生意的,以後小崽子肯定要回去搶奪東汗國的汗位的,沒錢沒兵馬怎麼行,所以她得賺錢!賺大錢!

  也好,那便先買個管賬的人吧!

  「多少錢?」牧雲問道。

  牙婆掩唇一笑,拋了個媚眼兒:「五百金。」

  牧雲咬唇、猶豫、糾結、心疼。

  媽的好貴。

  媽的長安物價怎麼這麼貴。

  媽的我那點錢做本錢都不夠,怎麼給小崽子掙家底?

  「你開價太高了,這樣是賣不出去的。」

  牧雲震驚地抬起頭,發現那個面無表情的男人竟然開了口。

  牙婆:「哦喲!你終於肯開口啦!」

  她笑瞇瞇地走過去,在那男人下巴上輕佻地一挑:「我說小郎君,你都在這三個月了,也沒見你說過一句話,怎麼,今兒見到合意的主人了?」

  男人別開頭,聲音有點慵懶:「也不好意思老吃您白飯,所以給您提個中肯的建議,你看我也不太好賣,三個月來連個問價的都沒有,你不如便宜點賣給她,對你對我對她都好不是?」

  牙婆點點頭:「那倒是,那你說,多少錢合適?」

  男人目光隨意一掃,牧雲心裡一驚,下意識捂緊了錢袋,男人目光頓了一下,嘴角牽出一個轉瞬即逝的古怪笑容。

  「我看,就那匹馬吧!那匹馬出自極北的草原,骨骼粗大,四肢健壯,年齡也才不到五歲,就是瘦了點,好好養養就是千里馬的料子,怎麼樣?」男人對牙婆道。

  牙婆上前對著牧雲的那匹棗紅馬左瞧右瞧,嘖嘖有聲:「好像真挺像那麼回事的。」

  「怎麼樣?成交?」男人微微昂起下巴,似乎他才是主顧。

  牧雲終於反應過來開了口:「喂!這是我的馬!而且,我什麼時候說要買你了?」

  男人走到她面前,微微低下頭,漆黑的眸子對上她的,微微一笑:「選馬還是選我?」

  「選你。」牧雲老老實實道。

  二

  一個時辰後,牧雲帶著——不,是男人帶著牧雲出了東市。

  男人叫瓊海,牧雲一聽就是假名兒,不過既然男人不願意多說,她也不會多問,兩人一前一後走出老遠,瓊海開口打破了沉默:「你別心疼了,你那馬是好馬不錯,可是勞累過度,傷了根骨,不值多少錢的。」

  牧雲點點頭:「哦。」

  瓊海回頭看她:「買我虧了?」

  「啊?」牧雲有些慌亂地抬起頭,對上瓊海那雙漆黑的眼睛,有些慫:「沒,我想我家小崽子呢?」

  瓊海卻不移開目光,直勾勾地盯著她的眼睛,伸手在自己臉上指了指:「你也介意這個?」

  牧雲瞪大了眼睛:「這麼有個性的紋身我為什麼要嫌棄?」

  瓊海一愣:「你不認識漢字?」

  牧雲無辜地點點頭。

  瓊海盯著她看了半天,這才挪開眼睛:「沒事,放心,我會證明我比那匹馬有用。」

  牧雲躲在他背後拍了拍胸口:媽的,幸好老娘反應快。

  「你說……你家小——你有孩子?」出乎意料,瓊海似乎很樂意跟牧雲聊天。

  牧雲一聽就笑了:「那當然了,我家小崽子可帥呢,三歲會騎馬,五歲會射箭,百步穿楊不成問題……」

  瓊海面無表情聽她吹了半天:「那你怎麼不帶他來中原?」

  牧雲擺擺手:「誰知道中原是什麼樣的啊?我帶他來多危險,我一個人來掙錢就好了,回家給他娶媳婦。」

  然後牧雲突然反應過來:「哎你怎麼知道我不是中原人?」

  瓊海頭疼地在額頭上敲了敲:「我連你的馬來自哪裡都能看出來,能看不出來你來自哪裡?」

  「哦,也對。」

  牧雲和瓊海就在京城租了個小院子住下了。

  既然要做生意,首先要選個行當,牧雲合計了半天,鹽鐵?不可能,朝廷控制著呢!綢緞?老娘自己都沒見過幾種綢緞,不被人坑死才怪!茶葉?算了,我喝啥都是一股子樹葉子味……

  牧雲愁,然後就見到瓊海丟過來一串鑰匙。

  「這啥?」

  天熱,瓊海在外面走了一身汗,臉上不知道什麼時候多了半張面具,擋住了刺字。他擦了擦汗,不緊不慢道:「你的本錢太少了,我們先做點沒本錢的買賣。」

  牧雲震驚:「大哥我們是遵紀守法的良民!不能幹違法的事!」

  瓊海瞥了他一眼:「我說相馬。」

  牧雲縮了縮頭:「哦。」

  京中這兩年颳起了一股騎射之風,達官顯貴們都以擁有一匹絕世好馬為榮,瓊海是相馬的高手,牧雲來自草原,自然也不會差,於是瓊海花了一點錢租了個小小的鋪面,掛了個招牌就開始做生意了。

  三

  生意做得不錯,瓊海是個生意高手。

  一年後,瓊海的相馬之術在京中頗有盛名,而牧雲精於騎射,自從一次偶然的機會出手幫一位顯貴降服了一匹烈馬之後,於是請牧雲降馬也成了千金難求的事。

  牧雲數著大把的錢樂得合不攏嘴。

  這天她正在店裡數錢,突然闖進來幾十號人,把小小的鋪面塞得滿滿當當。

  牧雲吞了吞口水:「好漢有事好說。」

  「主家好!」幾十號大漢齊聲吼道,嚇得牧雲差點沒趴地上。

  瓊海從人群後面走過來,目光淡淡地在眾人臉上掃了一圈:「情況你們都知道了,這一趟生意,只許成功不許失敗,三個月後,我希望你們一個不少地回來,銀錢上主家絕不會虧待你們!」

  「是!」又是一聲齊吼。

  牧雲哆哆嗦嗦,牽了牽瓊海的袖子:「瓊海啊,你還是決定要去做沒本錢的買賣了嗎?」

  瓊海頭疼地揉了揉額頭:「咱們本錢賺了不少,我給你組了個商隊,咱們接下來往西域跑生意,以後咱們就不用去相馬了。」

  牧雲在自己大腿上掐了一把:「這波賺了。」

  果然是賺大了,兩年後牧雲已經數不清自己有多少錢了。

  牧雲算算時間,三年了,阿布十四歲了。

  是時候了,牧雲下定了決心。

  這天,瓊海又帶了一隊人回來。

  牧雲已經習慣了自己不斷擴張的商隊,揮了揮手:「瓊海你看著辦就好。」

  瓊海淡淡地瞥了她一眼:「這支商隊跟你去草原。」

  噗——

  牧雲一口水噴了出來。

  「兄弟你是住在我腦子裡嗎?你連我打算去草原了都知道?」

  瓊海把人安排下去,依然是三年前那副有點慵懶的面癱模樣:「該回去給你兒子娶媳婦了。」

  牧雲尷尬地咳了咳:「沒……我兒子還小……」

  瓊海深深地看了她一眼,沒說話,走了。

  四

  牧雲帶著大量的布匹茶葉鐵器回到了草原,瓊海早已給商隊安排好了商路,帶隊的管家也是做生意的好手,一路打點一路賺錢。

  走到一半,牧雲找來管家:「改變路線,我們去木西部落。」

  管家笑瞇瞇點頭:「好的,一切聽從主家吩咐。」

  牧雲震驚了:「你都不反對一下的嗎?我擅自改變路線,前期的打點全部白費,不知道會遇到什麼,萬一虧錢怎麼辦?」

  管家依然是那副笑面佛樣子:「瓊海先生吩咐過,主家說什麼就是什麼,不賺錢也沒關係,主家您想做什麼就做,瓊海先生說了,主家您如今的身家,經得起任何折騰。」

  牧雲:「……」

  牧雲帶著商隊放飛了自我。

  她挨個兒拜訪了老阿木可汗的舊部,許以重利,布匹不成那就鐵器,鐵器還不夠那就暗中從中原走私上好的武器藥品,她是草原長大的女子,對於草原上的人缺什麼最清楚不過。

  一切都只為了一個目的,這些舊部能夠站到阿布那邊去,將來能幫阿布奪下汗位。

  阿布這小崽子一定回去奪汗位的,沒幾年了,他一定會出手的,那是她養大的小崽子,沒有人比她更瞭解他。

  而她能做的,就是在那之前,幫他把路鋪平了墊穩了,不過,她看了看遠方,小崽子,媽並不打算讓你知道這些,所以啊,媽現在還不能回去見你。

  這一趟虧得牧雲心直抽抽。

  回去之後瓊海翻著賬本面無表情,跟翻那些西域商隊一本萬利的賬本一樣的表情。

  牧雲有些心虛:「對不起,我可能不適合做生意。」

  瓊海淡淡道:「娶媳婦麼,總是需要錢的,沒關係,西域那邊行情好,這點虧空不算事。」

  牧雲咬了咬牙:「其實,我一直想問你——」

  瓊海看著她:「什麼?」

  牧雲又慫了:「沒什麼,我就是想問,你老戴著半邊面具,臉不會被曬得一邊白一邊黑麼?」

  瓊海第一次露出了一副難以言喻的表情。

  媽的,好尷尬。牧雲想。

  半晌,瓊海忽然道:「你希望我摘下它?」

  牧雲點點頭又搖搖頭:「隨你啊,反正你又不醜。」

  「那我要是變醜了呢?你還要我不?」

  「哈哈……怎麼會,我還指望你幫我賺錢呢!說起來,我這輩子做得最成功的一筆生意就是買了你……」牧雲笑得心虛,不知道在心虛啥。

  五

  牧雲在深夜裡聽到了一聲沉悶的低吼,她心中奇怪,便穿上衣服循著聲音出了門。

  是瓊海。

  瓊海手中拿著一塊燒紅的烙鐵,臉上是一塊血肉模糊的傷口,烙在了刺字上。

  牧雲吃了一驚,可她到底是經歷過大風浪的,還不至於被這點傷口嚇壞,熟練地上了藥,包紮好,開始數落。

  「你說說你,你這是幹什麼?不就是刺字麼,不就是黥刑麼?別人在乎,我又不在乎這些,你愛戴著面具也好,不戴面具也罷,對我來說有什麼區別?」

  牧雲覺得自己操心得像個更年期的媽。

  「你知道是黥刑?」瓊海冷靜地開口。

  牧雲心想,要死,說漏嘴了,尷尬。

  「你什麼時候知道的?」

  「你一開始就知道?」

  「你認識漢字。」瓊海最終輕描淡寫地下了結論。

  牧雲沒好氣地白了他一眼:「哎呀好啦好啦,我認識字啦,我是不是很棒棒?」

  瓊海毫無預兆地猛然站了起來,不知道是不是錯覺,牧雲發現他眼睛有點紅。

  大概是疼的。

  這事兒就這麼過去了,瓊海不再戴著面具,頂著一塊有些猙獰的傷痕又開始做生意。

  又過了兩年,草原上的事基本定了,從她得知的情報知道,阿布這兩年已經開始秘密接觸老阿木的舊部了,當然,接觸的結果非常順利。

  能不順利麼,那些個部落不響應牧雲能直接斷了他們武器藥材糧食布匹等一切的供應,七寸都被人掐住了,不老實點那就不是一條兩條人命的事了。

  牧雲心滿意足地垂手而治,當了個威名遠揚的女財神。

  哦對了,牧雲在道上有個諢名,叫商路財神。

  六

  俗話說,飽暖思淫慾。

  牧雲單身了許多年,如今錢也賺夠了,兒子那邊也一切順利,牧雲有點蠢蠢欲動想談個戀愛。

  其實這麼些年她身邊一直不缺少俊,雖說她已年過三旬,可她天生一張娃娃臉,一派天真,青春靚麗較之二八年華的小姑娘也不匡多讓,更加上這些年的沉浮,自成一派氣度。

  只是從前沒這念想,現在有了這個念想之後,倒覺得不妨一試。

  少俊們很給力,鮮花一車一車地送,為了出門約個會親手佈置畫舫,還能順手準備一大片的煙花。

  倒是挺有幾分戀愛的感覺。

  就是完事兒了少俊們都會來這麼一句:「家父此次西域之行還望牧雲姑娘照拂一二……」

  呸!騙子!

  騙我的人可以!騙我的錢不行!

  這可是我給我家小崽子掙的家底,憑你們也想染指?!

  第N次約會失敗,對面的少俊有些氣急敗壞,抬腳踹爛了一車鮮花:「你以為你是個什麼東西?不過就是個有幾分姿色的女商人,你有錢了不起啊?你長得漂亮了不起啊?也不看看自己多大年紀了,我看得上你是你的福氣!」

  牧雲冷冷一笑:「老娘長得美就是了不起,老娘錢多就是了不起,你有什麼意見?」

  少俊拔腿就走。

  牧雲獨自一人坐在漆黑的畫舫中,也不點燈,望著星星點點的水面微光發了好久的呆。

  直到有人在她肩上披了件大氅。

  牧雲感動得眼淚汪汪:「瓊海,還是你對我最好。」

  瓊海淡淡地遞過來一沓賬本:「北邊有消息了,你的買賣賺了。」

  是阿布贏了,阿布奪回了汗位,將他大哥流放到了北海。

  牧雲嗷地一聲抱著瓊海嚎啕大哭。

  瓊海無奈地杵著,任由她把眼淚鼻涕糊了自己一身,有點尷尬。

  七

  女人最大的愛好是什麼?

  買買買啊!

  比如說雲珠可敦最愛的事就是買買買。

  此刻,她帶著一群甲士正在新來的商隊裡挑揀貨品。

  「這是長安新出的精鋼軟甲,輕便結實,能擋三石弓。」

  雲珠伸手掂量了一下:「吹吧你就,這個最多能擋一石弓,不過也比以前的強多了……哎你這價格高了,一套一百金頂了天了……不行?不行那我走了……哎我就說嘛,早說不就行了,來五百套!」

  商人搓著手:「好說好說,您是行家。」

  「這是西域新款的匕首,您看這寶石,是用得最純淨的寶石鑲嵌的,沒有一絲雜質。」

  雲珠手都懶得伸:「我是買匕首還是買寶石哪?」

  商人無語。

  雲珠翻了個白眼:「樣子貨,不要。」

  雲珠一路走一路看,武器甲冑軍械機關之類的東西買了不知道多少車,她眼光毒辣,砍起價來毫不手軟,一眾賣家唯唯諾諾心有餘悸目送她遠去……

  媽的,比我們主家還會砍價的女人不多見啊!

  「這位姑娘,我賣的脂粉可是在南方很有名的,我看你皮膚很好,五官也長得周正,哎呀呀這脂粉簡直是為你來的!」一個看不出年歲的漂亮女人將雲珠攔了下來。

  雲珠停了下來:「您好,我不買脂粉。」

  女人笑靨如花:「不買脂粉也沒關係,我這還有首飾,包你喜歡。」

  嘩啦一聲,女人抖出了一大包各式珠寶首飾,亮閃閃的晃瞎了一眾狗眼。

  雲珠禮貌地擺擺手:「不好意思,我趕時間,我不需要首飾,我還要去看點別的東西。」

  女人伸長脖子看了看雲珠身後甲士們拖著的戰利品:「喔,喜歡武器呀!早說呀,我這也有!」

  哐當一聲,後面兩個光膀子大漢抬了一個大箱子過來。

  「看看,這是長安最新的精鋼短刀,削鐵如泥,絕不卷刃。」

  雲珠伸手拿起一把,細細看了看,又敲了敲,側耳聽了聽音色,搖搖頭:「不對,這個短刀不是精鋼的,雖然鋒利但是很脆,非常容易斷,恕我直言,也就適合用來切菜。」

  女人下巴一抬:「你這可不講理,我做這行好幾年了,你能有我懂?我說它是精鋼的,它就是精鋼的,騙你我是你媽。」

  雲珠好脾氣地嘆口氣,搖搖頭放下短刀打算離開。

  女人倒是不依不饒了:「站住,你誣蔑我的好刀,現在我的刀賣不出去了,你要對它們負責。」

  「怎麼負責?」

  「全部買下。」

  雲珠搖搖頭:「這不行,我只買有用的,況且我沒有誣蔑你,你的刀真的不好。」

  「你怎麼證明我的刀不好?」

  「很簡單啊,隨便拿一把正常的刀對砍一下就知道了。」雲珠無奈,從身後叫了個甲士來試刀。

  女人哼哼兩聲:「哼,小女娃娃不知天高地厚,這就是好刀,我說了,騙你我是你媽!」

  哢嚓一聲。

  刀斷了。

  「媽!」

  雲珠愣了一下,這是……

  她扭頭,身後是阿布可汗,八尺大漢虎目含淚,剛那一聲媽就是他喊的。

  女人笑盈盈地站在那裡看著他。

  阿布走過來,撲通一聲跪下:「媽!」

  他拉拉雲珠,雲珠連忙也跪下,可汗抹了把眼淚才道:「雲珠,這是我媽,媽,這是我媳婦雲珠。」

  女人撿起那把斷掉的刀,對著雲珠努努嘴:「怎麼樣,我說的吧,騙你我就是你媽。」

  雲珠:「………………媽。」

  八

  阿布:「媽,你不是說要找個南邊的男人的麼?」

  牧雲:「男人算什麼?錢!賺錢才是王道!」

  阿布:「…………」

  牧雲:「對了,你挺有眼光啊,你媳婦真會持家,眼睛毒,會砍價,還不亂花錢,不錯。」

  阿布:「那你還欺負她。」

  牧雲:「你懂個屁啊小崽子!自古婆媳勢不兩立,你知道為啥嗎?那都是婆婆的良苦用心啊,我欺負她,她才能知道這個家裡只有你才是她的依靠,這樣她就會對你更好懂不懂?」

  阿布:「…………不是很懂。」

  帳篷外。

  雲珠:「我都聽說了,這些年,多謝你照顧媽了。」

  瓊海搖搖頭。

  雲珠:「說起來……你喜歡她吧?幹嘛不在一起呢?阿布不介意的。」

  瓊海搖搖頭。

  雲珠:「你不喜歡她?還是你只把她當主人?」

  瓊海沉默了很久,才說:「我把她當我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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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2-7-27 00:04:35 |只看該作者
第十四章 好閨蜜,一被子 後媽和她的小閨蜜

  一

  京城物價很貴,而牧雲很窮。

  窮得她開始認真地考慮是不是跑到山溝溝裡去幹點沒本錢的買賣。

  可是新買來的掌櫃瓊海冷嗖嗖地瞥了她一眼,讓她把那點欲言又止徹底嚥回了肚子裡。

  和諧友善愛崗敬業自由平等……

  可是還是窮。

  想她牧雲來中原是為了什麼?不就是為了賺錢嗎?

  她受夠了草原上的貧瘠,她想吃香的喝辣的把從長安見聞錄上看到的一切都體驗一遍,最主要的是,她要給她家小崽子阿布攢家底。

  牧雲吃不香睡不好,走路都在想怎麼賺錢。

  街邊有人蓬頭垢面,腳邊放了個牌子:「沒錢回家,求助車費二兩銀子。」

  牧雲呵呵一笑:「老梗。」

  她心情不好,於是便上前打算教訓一下這位騙子。

  「年輕人,我跟你講,詐騙是不道德的,你這種把戲我見多了。你說你手腳俱全,幹點什麼不好?非要幹這行?」

  那人抬起頭來,一隻手撩開頭髮,露出另一隻空蕩蕩的袖管,邪魅一笑:「誰說我手腳俱全?」

  牧雲震驚:「這年頭騙子入行門坎這麼高了?」

  二

  阿黛不是騙子,她是躲在商隊的草料車裡來中原的。

  阿黛跟著牧雲回了她臨時住的小院落。

  哦對了,阿黛她金髮碧眼,一看就不是中原人,牧雲詢問之下才知道,原來她來自一個叫羅斯之地的國家,據說離這兒非常遠。

  有多遠,比草原還遠。

  牧雲一時有點同病相憐。

  但是她還不忘循循善誘:「姑娘,我跟你說,流落異鄉不要緊,你看我不也是?但我有一顆想要賺錢的心,你說你天天在那騙人能賺幾個錢?」

  阿黛嘩啦一聲將衣服撕了下來,露出潔白的胴體。

  牧雲摀住眼睛:「啊喲男女授受不親!」

  阿黛冷哼一聲:「你是男的?」

  牧雲一想,哦。

  欣然上前幫忙。

  阿黛的一條手臂被斬了,也不知道傷了多久,包紮得很糊弄,傷口癒合得很不好。

  牧雲瞅著心驚肉跳,忙不迭翻出了自己珍藏的傷藥。

  阿黛嗤啦一聲將黏在傷口上的衣服撕下來,眉頭都沒皺一下,牧雲眼睛一跳:鐵血真漢子!

  重新包紮了傷口,換下髒得看不出顏色的衣服,阿黛丟下一個錢袋。

  「這啥?」

  「錢。」

  「你騙來的?」

  「走江湖的事,怎麼能叫騙?」阿黛擲地有聲。

  牧雲打開一看,亮閃閃的黃金晃瞎了她的眼。

  她一把抓住阿黛那隻完好的手臂:「你那牌子呢?借我用用!」

  阿黛慢條斯理地用一隻手扣好扣子:「你不說騙人賺不了幾個錢的嗎?」

 牧雲振振有詞:「走江湖的事,怎麼能叫騙?」

  三

  牧雲到底沒拉下臉去騙錢。

  她買來的便宜掌櫃瓊海用她剩下的一點錢租了個鋪面,倆人做起了相馬的生意,阿黛留在家裡養傷兼職看家。

  生意很難做。

  因為牧雲是個拋頭露面的單身女人。

  中原不比草原民風粗獷,流行的都是些什麼套馬的姑娘你威武雄壯,這裡流行烈女傳、三從四德、大門不出二門不邁……

  哦還流行士農工商的排行。

  牧雲作為一個女商人,出門一趟收獲的白眼如果能按斤賣,她覺得自己早就發財了。

  阿黛的傷慢慢好了,她是個樂觀的性子,少了一條手臂也不覺得有啥大不了的,除了不能紮頭髮,幹啥都沒問題,於是她就天天纏著牧雲紮頭髮。

  院子太小了,只有兩間臥室,瓊海住了一間,她自然只能和牧雲住一間。

  阿黛每天晚上都要興致勃勃地給牧雲表演單手解胸衣。

  當然是解她自己的。

  牧雲冷哼一聲:「胸大了不起哦!」

  阿黛好看的藍眼睛翻出一個清新脫俗的白眼:「不服比比?」

  牧雲氣得吃了好幾天的木瓜。

  吃得看誰都像木瓜,尤其是看那些對著自己翻白眼的傢伙,恨不得拿把鉋刀刷刷削過去。

  四

  這天有人來店裡找瓊海去府上相馬,瓊海不在,只有牧雲一個人,那管家陰陽怪氣地「喲」了一聲:「女人開的店,靠譜麼?」

  牧雲是個有氣性的,一聲不吭扭過身去,給對方一個堅貞不屈的背影,半晌,數完了錢袋裡的餘額轉過身來,字字鏗鏘:

  「這位爺,我不是中原人,我相馬的技術好著呢,看您面善,打個八折,但凡有一點差錯,我都不要錢,您看如何?」

  管家目光狎暱地在她身上逡巡了兩圈,似乎在尋思著什麼,突然間眼睛一亮,滿臉堆笑地點了點頭:「那跟我走吧!」

  近兩年京中流行騎射,但凡有點小錢的都喜歡四處淘買好馬,趕上個踏春秋獵啥的,哪家拿不出一兩匹上相的馬,那京城X少排行榜鐵定是沒戲了。

  這是個不大不小的權貴家族,沒啥權勢,靠著祖蔭養了一堆紈褲子弟,牧雲進了門就開始暗暗驚嘆。

  瞧這大門上的黃銅鉚釘,拆下來得賣不少錢吧?

  瞧這大魚缸子外面這層鍍金,這得多少金子啊?

  見識少的牧雲不知道那楠木大門比黃銅更值錢,也不知道那魚缸子裡面養的魚每一條都比她全部身家還要貴。

  這就是權貴啊!

  牧雲嘖嘖驚嘆著,被帶進了馬場。

  一匹神俊異常的烈馬在馬場裡桀驁地嘶鳴著。

  「管家,這還要我相啊?不瞎的都知道這是匹千金易得的好馬啊!」牧雲覺得這家人是不是腦子有點拎不清。

  管家嘿嘿一笑,伸手拉過牧雲的袖子,牧雲只覺得手心一沉,多了一錠黃澄澄的金錠子。

  「姑娘有所不知,我家少爺他啊,愛烈馬,更愛看人降烈馬,我看姑娘氣度不凡,又是草原出身,想必降服這匹烈馬不在話下。」

  牧雲雖然腦子有些慢,但是絕對不傻,一看這管家前後不一的態度就知道自己這是被誆了。

  媽的,這家的少爺是變態吧?

  牧雲神色凝重,這馬脾氣暴烈,肯定是匹還未被人降服過的野馬,且看這個頭,怕是個馬王都不奇怪,自己騎射技術是打小練的,但是降馬這種事,誰也說不準的。

  管家見她猶豫,二話不說,又塞了一枚金錠。

  牧雲當機立斷:「成,我上!」

  五

  這是匹鬃毛如火的棗紅馬,身量比普通馬足足高出半頭,骨骼粗壯,身材勻稱,每一分肌肉都恰到好處。

  最重要的是,這馬的眼神裡透著一股子睥睨天下的味道。

  馬中極品啊!

  牧雲倒是被激起了好勝心,一個輕盈地翻身進了馬場。

  她的步子很輕,肢體動作也很圓融,避免了任何一點可能激怒烈馬的動作,輕手輕腳地靠了過去。

  馬背上沒有馬鞍,也沒有帶馬嚼子,牧雲伸手抓住馬鬃,足尖一點,上了馬背。

  「好!有賞!」

  冷不丁傳來一聲喝彩,牧雲眼角一瞥,發現西北角的角樓裡有個渾身金光閃閃的年輕人,饒有興味地看著馬場,他身邊赫然是點頭哈腰的管家。

  他這一聲喝彩來得突然,再加上背上突然增加的壓力,烈馬瞬間暴怒,長嘶一聲人立而起,而後箭一般竄了出去。

  牧雲死死貼在它的背上,臉色發白,凜冽的風聲刮過她的臉頰,她纖細的手指幾乎要扣進烈馬的皮膚中去。

  「媽的,這馬超凶。」牧雲欲哭無淚。

  不停地蹦跳、奔跑、急停,烈馬似乎有著無窮無盡的精力,拚命想把背上的牧雲甩下來,這馬鬼得很,有幾次甚至蹭上了馬場的圍牆,想把牧雲撞下來,得虧牧雲身量嬌小靈活,才沒被撞到。

  折騰了足足有一炷香的時間,烈馬終於累了,鼻孔裡呼哧呼哧噴著白汽,牧雲手腳發軟,抱著馬脖子開始嘀咕:「馬兄,馬大爺,馬祖宗,你行行好,我就想賺點錢而已,你給個面子,別鬧騰了,成不?」

  烈馬長嘶一聲,竟然似乎聽懂了,安靜下來,慢慢踱著步子,牧雲長出一口氣。

  六

  遠處觀看的那位少爺正在興頭上,此時有些意猶未盡,想了想,對那管家招呼了一聲,管家應了一聲就走了。

  不多時,馬場的一道門忽然打開了,又一匹野性難馴的烈馬進入了馬場。

  那少爺撫掌大笑:「哈哈哈哈兩雄爭霸,美女與野獸,這才夠勁!」

  牧雲臉都白了,身下的烈馬卻彷彿一瞬間恢復了氣力,不管不顧就衝了過去。

  兩匹暴烈的兒馬相遇是什麼光景?

  牧雲以前沒見過,現在也不想見。

  因為這倆兒馬中間還隔著她。

  她在馬背上拚命閃躲,既要避免碰擦,又要避免被甩下馬背,兩匹烈馬受到對方的刺激,動作更是大開大闔,牧雲脫力地伏在馬背上,手指已經沒有了知覺,掌心也因為用力過猛被鬃毛劃破,鮮血淋漓。

  可她知道自己不能放手,一旦放手,等待她的就是被鐵蹄踩踏致死的命運。

  牧雲嗚嗚哭了起來:「快停下啊,我還不想死,嗚嗚嗚我還有小崽子要養,嗚嗚還有個胸大無腦的賠錢貨在家等我投餵……瓊海救命啊……」

  她的眼前開始模糊不清,腦子裡轟轟作響,只有遠處那少爺刺耳的叫好聲還在耳邊兀自不休地回響。

  七

  忽然,她覺得身下的烈馬動作慢了下來,她茫然地抬起頭,卻發現有一人不知道從哪裡翻進了馬場,吸引了另一匹烈馬的注意。

  那人身量高挑,身材纖瘦,一頭金髮胡亂披散著,被風吹起,逆著光,像個菩薩。

  她微微弓步,一條手臂向後屈起,那烈馬嘶吼一聲衝到她面前,她不退不動,猛地一拳砸過去,正砸在烈馬巨大的前額上。

  烈馬晃了一晃,轟然倒下。

  身下這匹馬似乎被嚇呆了,徹底安靜了下來。

  阿黛晃了晃拳頭,長髮一甩,大步走了過來

  「你怎麼來了?」牧雲一臉呆滯,還沒緩過勁兒來。

  「沒人幫我紮頭髮,我去找你沒找到,聽隔壁的說你來這兒了。」

  「哦……」

  阿黛皺了皺眉:「你剛說誰是胸大無腦的賠錢貨?」

  牧雲有些呆:「說我自己……」

  阿黛丟她一個白眼:「呸,你也好意思說自己胸大?」

  遠處的少爺嗷嗷叫著撲過來,看了看自己壯烈倒下的愛馬,氣勢洶洶地走了過來。

  阿黛晃了晃拳頭:「幹什麼?想打架?我讓你一隻手!」

  少爺一縮脖子,慫了。

  管家見狀忙打發兩人離開,阿黛卻站著不動,一手把剩下的那匹馬也拉到了跟前。

  管家快哭了:「姑娘,您還想怎麼?這馬老貴呢,死一匹老心疼了,不用你賠。」

  阿黛梗著脖子:「賠?誰說不用賠?」

  管家:「啊?」

  阿黛冷笑一聲:「說好來相馬的,怎麼就變成降馬了?降馬也就算了,還上來兩匹馬,你不覺得應該賠償我們點精神損失費嗎?」

  管家愣了愣,見少爺沖他拚命使眼色,這才忙不迭地拿出錢袋伸手掏錢。

  阿黛一把拽過錢袋,管家臉色一白。

  阿黛伸手從鼓鼓囔囔的錢袋裡掏出一塊碎銀子,管家臉色一喜。

  阿黛把碎銀子塞進了管家手裡,把錢袋往牧雲懷裡一揣,拉著她揚長而去。

  牧雲震驚:「你就這麼把他的錢全搶來了?」

  阿黛振振有詞:「江湖人的事,怎麼能叫搶?」

  牧雲:「可是做生意得講……」

  阿黛:「囉嗦,回家給我紮頭髮。」

  牧雲忍了半晌,還是把話說完:「你最後給他留點幹啥,一兩銀子也是錢啊!」

  阿黛:「……」

  八

  牧雲的生意越來越好,阿黛卻開始常常往外跑,不知道在幹啥。

  這天晚上,阿黛回到家,半個肩膀都是血。

  「個賠錢貨你又去打架!」牧雲急的直嘮叨,忙不迭幫她處理傷口。

  阿黛卻嘿嘿傻笑,像是不知道疼似的。

  「傻了啊你?被那個妖精把魂勾走了?」牧雲手上加了點力,有點氣。

  阿黛哼了一聲,瞇著眼睛笑道:「一個威武雄壯的妖精。」

  牧雲腦補了一下,畫面太美,打了個哆嗦。

  阿黛絮絮叨叨地開始說,說今天出於某種不可描述的原因,她去了南山佛寺,結果正遇上一場刺殺,那個威武雄壯的妖精眼看就要被人捅死了,她當時腦子一熱就撲了過去,一拳砸飛了三個刺客,就是妖精長得太好看了,自己有點晃神,這才被刺傷了肩膀。

  牧雲目光閃閃發亮:「有多好看?」

  阿黛哼了一聲:「你這麼八卦幹啥?我看上的男人,你不許跟我搶,再說了,你家瓊海護你護得跟眼珠子似的,你還敢喜歡別人?」

  牧雲乾笑了一聲:「不八卦,還當什麼女人?」

  阿黛思考了一下:「有道理。」

  倆人呱唧呱唧聊了一夜,連阿黛以後和那個妖精生個女兒叫啥名兒都想好了,還約定要把阿黛家的女兒嫁給牧雲家的小崽子做媳婦,以後老了倆人一起帶孫子……

  九

  過了幾天,牧雲後知後覺地發現,那天在南山佛寺禮佛的只有一撥人,那就是當今聖上和他媽!而全京城無人不知,那天皇帝遭遇了刺殺,有一獨臂女俠救了皇帝一命。

  牧雲覺得自己要昏厥,阿黛看上的妖精是皇帝啊!

  阿西吧!

  阿黛知道之後倒是毫不在意:「管他是誰,長得好看就行,不說了,我約會去了。」

  牧雲:「啥?」

  阿黛無辜地眨眨眼睛:「南山佛寺呀,他上次約了我今天南山佛寺再見的,我走啦~」

  牧雲悵然若失地坐在屋子裡,眼睜睜看著阿黛挺著傲然的胸圍去征服她看上的妖精了,心情有些復雜。

  女人真是奇怪的動物,有時候對閨中密友的佔有欲比對男人還強,自己明明知道阿黛找到了喜歡的人應該替她高興,可是一想到以後阿黛就不能天天和自己睡一張床,每天晚上給自己表演單手解胸衣,天天早上起來纏著自己幫忙紮頭髮,她心裡又說不出的失落。

  還有不能晚上呱唧呱唧聊一夜的八卦,從剛看上的男人聊到以後定個娃娃親孫子一起帶了……好失落……

  十

  阿黛被皇帝抓起來關進了天牢!

  晴天霹靂!

  牧雲被這個消息震得半頭沒緩過神來。

  瓊海已經在走動關係,奈何天牢守衛嚴密,又被人下了死命令,除了有皇帝的令牌,誰也不能進。

  牧雲眼睛都紅了:「給我砸錢!買通能買通的所有人!我要見皇帝一面!」

  瓊海瞭然,走了。

  牧雲掙了大半年的家當砸進去一大半,終於成功混進了宮裡,在御書房旁邊的茅廁邊堵住了皇帝。

  果然是個威武雄壯的妖精。

  牧雲瞇著眼睛,目露殺機。

  「站住!死渣男!」

  皇帝一驚:「叫我?你誰?」

  牧雲二話不說一把劍就架到了皇帝脖子上:「你別管我是誰,你只要知道,阿黛不是你想泡就泡,想甩就甩的!」

  「阿黛?」皇帝扭過頭打量了她一眼,目露欣喜,「你就是阿黛說的好姐妹牧雲吧?」

  「呸!阿黛是你叫的嗎?你憑什麼把她抓起來?她救了你的命,你居然恩將仇報,你什麼居心?死渣男!」

  牧雲氣得直哆嗦。

  皇帝急忙安撫:「別急別急,我可以解釋!」

  「我不聽我不聽!」

  「那我不說了。」皇帝無奈。

  「不說我殺了你!」

  「……」皇帝想起某位先賢曾說過,這世上最難對付的是女朋友的媽,第二難對付的是女朋友的閨蜜。

  先賢誠不欺我。

  十一

  「所以,你是羅斯之地的王儲?你被你叔叔奪了皇位,還被一路追殺?」

  三人盤膝坐在天牢裡,終於從皇帝的解釋中明白過來的牧雲有些難以置信地望著阿黛。

  阿黛點點頭,伸手去抓牧雲的手:「牧雲,我不是有意瞞你的,實在是……」

  牧雲嘆了口氣:「我知道,我沒啥本事保護你,你說了更危險。」

  皇帝點點頭,訕笑道:「阿黛決定嫁給我,不回羅斯之地了,彈丸小國,誰愛當國王誰當去,不過還有幾批人馬在京城不安分,他們就躲在南山佛寺,阿黛去了幾趟都沒能全部揪出來,於是我和阿黛商量了一下,乾脆利用這次機會,把他們引出來一網打盡。」

  牧雲低著頭,半晌不說話。

  阿黛討好地晃晃她的手:「別生氣啦……」

  牧雲又嘆了口氣,忽然扭頭看向皇帝:「你知道我為了見到你花了多少錢嗎?」

  皇帝立刻拍板:「我賠!不,雙倍!」

  牧雲把阿黛的手放到皇帝手裡:「啥也不說了!阿黛交給你,我放心!」

  尾聲

  阿黛大婚那日,是牧雲親手梳的頭髮,宮裡規矩多,髮髻樣式繁雜,牧雲為了這天特地找宮裡的老嬤嬤學了好幾天。

  阿黛生得好看,嫁衣如火,眉目如畫,牧雲幫她蓋上蓋頭的時候,莫名覺得有些鼻子發酸。

  「賠錢貨,以後你就不能常常見我了。」

  阿黛忽然一把抱住了牧雲的腰。

  「喂喂,別把妝弄花了,脂粉也很貴的!」

  「牧雲……」阿黛的聲音有點嗡嗡的,「我捨不得你。」

  牧雲抬起頭,深吸一口氣,止住了眼淚,「有啥捨不得的啊,我又不走,想見我差人來說一聲我就進宮,咱倆還睡一張床,把你那妖精趕到書房去睡,你記得給我表演單手解胸衣,咱倆還可以聊一夜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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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牧雲相親記 後媽也要談戀愛嘛

  有人說:男人四十一朵花,女人四十那啥啥。

  這個人現在被打斷了腿躺在牆外嚎。

  一

  牧雲今年四十歲,前十六年不識愁滋味,之後用十年的時間把小崽子阿布拉扯大,後來又為了阿布能夠奪回東汗國的汗位,一個人來到中原,一路披荊斬棘,掙下了富可敵國的財富。

  終於人至中年,該吃得苦吃完了,想做的事情也做完了,猛然想起來,自己還沒正兒八經談場戀愛。

  當年她嫁給老阿木可汗,純粹是政治聯姻,還沒來得及培養什麼感情,就成了老阿木家小兒子阿布的便宜後媽,這就直接跳過了戀愛生子的環節。

  前不久回了趟草原,被阿布兩口子餵了滿嘴狗糧,牧雲心中不忿,下定決心要好好談場戀愛。是以這次回到京城,她就大宴賓客,委婉地表達了自己想找個可靠的男子攜手一生的美好願望。

  作為西域商路上當之無愧的霸主,無數商賈唯牧雲馬首是瞻,這一聲令下,個個都來了精神。

  好傢伙,要是能娶了西域商路上的女財神,那就賺瘋了!

  什麼?女財神今年已經四十歲了?

  請你看著白花花的銀子誠懇地告訴我,年齡重要嗎?

  三

  牧雲要招婿的話傳出去後,門外多了無數鬼鬼祟祟的目光,還有人直接帶著彩禮上門,大言不慚地放話:「男人四十一朵花,女人四十那啥啥,你一個四十歲的老女人,就不要挑了……」

  然後就被瓊海打斷了腿連人帶彩禮扔了出去。

  「你不該如此草率。」牧雲家的大掌櫃瓊海冷著臉關上大門,涼颼颼地瞟了一眼牧雲,無奈道。

  牧雲哼了一聲,她看見瓊海那張性冷淡的臉就來氣。

  瓊海是她初到中原那年從人市上買回來的,這樁生意純屬是個意外,但是牧雲如今所擁有的萬貫家財證明了那一樁生意的正確性——因為這些錢全是瓊海掙的。

  瓊海是個說少做多的性格,牧雲說要掙錢,他便為她開商鋪組商隊;牧雲說要去草原,他便幫她打點好一切;牧雲暗中幫助阿布奪汗位,他便幫她運送物資聯繫舊部……

  然而就是這樣一個各方面堪稱完美的男人,與牧雲孤男寡女朝夕相處了十四年,他居然!一點踰越的舉動都沒有!

  牧雲的容貌自忖不說美豔絕倫吧,起碼也是中上之選,就是柳下惠也不能坐懷不亂十四年吧?

  要說他不喜歡牧雲,可這麼多年也沒見他對別的女人多看一眼。

  想到這牧雲就覺得一陣牙疼,任誰十四年如一日地對你好,還只對你好,你不會多想?

  可是牧雲多想了十四年了,也沒見瓊海有啥稍微明顯一點的表示。

  牧雲是個有氣性的,瓊海既然對自己沒興趣,自己哪裡有上趕著倒貼的道理?

  她咬咬牙,決定今年一定要把自己嫁出去。

  四

  豪商們開始處心積慮地用各種由頭邀請她宴遊,就為了席間能狀似不經意地引薦一下自家子侄,若是有機會玩些騎射類的項目,那自家子侄就更要往死裡好好表現,女人嘛,哪有不崇拜英雄的?

  這天一名胡商請牧雲前往一處園子宴遊,正值夏日炎炎,園子裡卻清涼一片,更有一大片荷花池子,菡萏盛開,幽香浮動。

  宴席就設在池子邊的一個亭子裡。

  酒過三巡,菜過五味,聊過些商路上的趣聞軼事,氣氛逐漸熱絡起來,聊得話題也越來越放得開。

  「牧掌櫃,您是一代奇女子,這世上,能入你眼的男子恐怕不多吧?」

  牧雲悄悄瞥了瓊海一眼,發現他像個木頭樁子似得立在自己身旁,連眼珠子都不動一下。

  真是個石頭。牧雲心裡忿忿地罵。

  臉上卻笑靨如花:「哪裡話,只要緣分到了,他便是路邊乞丐,我也願意隨他去要飯。」

  「哦?不知牧掌櫃喜歡怎樣的緣分呢?老夫或許能幫你參詳一二。」

  老王八蛋真不要臉面,不就是想把自己兒子介紹給我麼?你兒子又醜又蠢也不去荷花池裡照照先……

  牧雲心裡罵得一瀉千里,臉上卻不能表露出分毫:「我這半輩子呀,活得就不像個女人,我希望我的夫君,能夠成熟穩重一些,會照顧人,我也能好好地過上幾年平靜的日子,不用再出去拋頭露面。」

  胡商心裡狂喜,心道果然只要娶了這個婆娘就能得到她偌大的家業啊!

  胡商的兒子操著半生不熟的官話上來斟酒,牧雲笑瞇瞇地一口飲乾,已經有了幾分醉意,此刻臉上浮著一層薄薄的紅,媚眼如絲地看了這人一眼,頓時那人手一抖,酒撒了一下身。

  胡商氣得鼻子都歪了,低聲喝罵了一句,讓他兒子下去換衣服,牧雲笑得更加放肆。

  一時無話,她便把目光投向了荷花池。

  巨大的蓮葉層層迭迭遮住了水面,無數支荷花自葉間鑽出來,或盛開或含苞,有蜻蜓悠悠飛過,顫巍巍地立在荷花瓣上,雅趣盎然。

  忽然間蜻蜓匆匆振翅而起,狼狽飛遠,遠處葉動水面開,一葉小小的扁舟分開蓮葉,在水面上劃出柔和的水波,慢慢行至近前。

  船上有一人,一身黑衣破破爛爛,滿是血跡,身下積了一小灘血,不知是死是活,亂髮遮面,只隱隱露出一張黑黢黢的鐵質面具。

  倉啷一聲,牧雲猛然起身,案上酒杯被碰倒,撒了一地。

  瓊海下意識站到她面前,腰間彎刀已然出鞘。

  卻聽牧雲喘息了兩口,死死盯著那人,聲音發抖:「救他。」

  五

  知道那人死不掉之後,牧雲就把自己關在了屋子裡,兩天兩夜不吃不喝。

  第三日清晨,瓊海站在牧雲門外,肩上落了一層露水,正打算把門撞開的時候,牧雲把門打開了。

  出乎意料,牧雲精神很好,看見瓊海滿眼的血絲,笑笑道:「我睡了兩天而已,你緊張什麼?」

  瓊海沉默片刻,說了聲沒有,就走了。

  那人醒了,身上傷口都處理過,見到牧雲的時候,目光閃了閃。

  牧雲不說話,上去一把扯了被子,又很不客氣地扯下了白色中衣。

  「果然是你。」牧雲冷笑一聲。

  他的肋下有一隻蒼色的狼頭刺青,不甚明顯。

  那人閉著眼睛,胸膛劇烈起伏,良久,才道:「對不起。」

  牧雲一拳砸在他肩頭的傷口上,那人悶哼一聲,白色紗布慢慢暈染出血跡來。

  牧雲咬牙切齒:「阿史那默,你們蒼狼王一脈早就死絕了,當初我讓你留下你不肯留下,你現在為什麼又要出現?」

  那人看了她許久,目光慢慢變得柔軟,他伸手覆上自己的鐵質面具:「這次可以摘下來。」

  牧雲一把打掉他的手:「我不想看了。」

  阿史那默卻反手攥住她:「當初你不是這麼說的。」

  牧雲神色平靜:「那是當初。」

  六

  牧雲一個人在喝酒,瓊海一聲不吭送來了一鍋咕嘟冒泡的小米粥。

  瓊海又送來了一碟子小菜……

  瓊海又送來了一碟子涼拌豆腐……

  牧雲嘆了口氣:「坐下吧,有話就說。」

  瓊海坐下了,卻只是看著她,一句話不說。

  瓊海長得英俊,卻被臉上一道猙獰的傷疤破壞了。原本那裡是一塊刺字,上面有逃奴的字樣,被牧雲買下後,他一直戴著半張面具,後來牧雲提了一句不想看他戴著面具,他二話不說就把烙鐵摁在了刺字上。

  此刻這張臉上卻透出寒氣來,直勾勾地盯著牧雲。

  「我給你講個故事吧,」牧雲嘆了口氣。

  「十五歲那年,我遇到過一個人,他說他叫阿史那默,是蒼狼王的嫡系後代。蒼狼王是東西汗國共同的祖先,……」

  那年夏天,草原上的草長得齊腰深,牧雲騎著她最喜歡的棗紅馬驅趕著羊群,在一汪碧藍色的海子邊上,她撿到了受傷的阿史那默。

  阿史那默戴著一方鐵質面具,總也不肯摘下來,哪怕是昏迷著的時候,只要牧雲試圖摘下他的面具,他總會及時醒來阻止她。

  他說:「我的臉會給你的部族帶來災禍,你不能看。」

  牧雲不服:「難道你是魔王莽古斯麼?看了臉就會有災禍,我才不信。」

  阿史那默卻很認真:「我帶來的災禍比莽古斯還要可怕。」

  阿史那默總是冷冰冰的,可他卻會在遇到狼群的時候把牧雲死死護在身後,他不會唱草原上悠揚的情歌,卻會在牧雲睡不著的時候守在她的帳篷外用草葉子吹一支曲子給她聽……

  草原上的愛情向來熱烈而堅決,牧雲站在夏日刺目的陽光下告訴他,自己要嫁給他。

  她滿心以為阿史那默會答應,因為阿爸告訴她,她是部族裡最美的姑娘,沒有人會拒絕她的愛情。

  可是阿史那默冷冰冰地看著她,一句話都沒說,她生氣地想要摘下他的面具,卻被他在脖子上重重一擊暈了過去。

  等到醒來的時候,阿史那默已經離開了,只留下了一行字:我的命現在不屬於我自己,如果有一天,我能掌控自己的命,我會把他交給你。

  「我沒等到他把他的命交給我就嫁了人,是我自己要求阿爸把我嫁過去的,我當時對他滿心的怨恨,我期待著有一天他回來,跪在我面前說要娶我,我會冷冰冰地告訴他,我已經是別人的妻子了……」

  牧雲低下頭,把臉埋進掌心,聲音嗚咽不清:「我就是這麼想的,我要報復他,報復他拒絕了我的愛情……」

  瓊海一語不發,臉色鐵青。

  牧雲又抬起頭來,擦掉眼淚,露出一絲笑:「可是真的再遇到他,我發現我根本沒有報復他的想法,我把自己關在屋子裡,做了兩天的夢,我在夢裡把十五歲重新過了一遍,我在夢裡和他說,我不再愛他了……」

  瓊海豁然站起來,大步離開,牧雲愣在當場,她的話還沒有說完,她其實想說……

  七

  阿史那默傷已經好了,但他卻沒有半點離開的意思,每天牧雲走到哪他就跟到哪。

  牧雲不搭理他,他也不說話,像一個普通的護衛那樣緊緊跟著她,時不時出手幫她解決一些小麻煩。

  很快大家都知道了牧雲從荷花池救回一個陌生男人並帶回了內宅,一時間各種難聽的流言到處亂飛,嫉妒者有之,不齒者有之,甚至有腐儒上門大罵她門風敗壞,是京城之恥。

  阿史那默把這些人統統打傷了丟出去。

  這本來是瓊海幹的活,可是最近卻不知道為什麼,瓊海總在有意無意地避開牧雲,連往常從來不避嫌的後宅都不去了。

  又過了幾日,聽說當日宴請牧雲的胡商被官府拿了,不知是什麼罪名,牧雲聽到這個消息的時候本能地想到了瓊海,卻發現瓊海和阿史那默都不見了。

  她皺了皺眉,從隱蔽的小路去了阿史那默住的院子。

  「你的同伴已經暴露了,你如果還不離開的話,我不介意把你也弄進大理寺。」瓊海的聲音透著濃濃的殺氣。

  「什麼同伴?你是說牧雲嗎?我在中原只認識她一個人。」阿史那默的聲音甚至還帶著一絲志在必得的笑意。

  瓊海冷笑了一聲:「你裝的不累嗎?就算別人看不出來,牧雲看不出來,你以為我也看不出來?」

  「看出來什麼?難道你這個低賤的下人也對牧雲有著那種心思?你也太——」

  聲音戛然而止,牧雲聽見了一聲沉悶的響聲,緊接著是阿史那默的痛哼聲和瓊海壓低的聲線。

  室內,瓊海像一匹孤狼一般凶狠地盯著對面的人,慢慢將自己的衣服一件件褪下。

  他的聲音很低,低得牧雲幾乎聽不清:「看好了,這才是蒼狼王後代的刺青。」

  「不可能,你——」

  瓊海根本沒有給他說話的機會,暴怒的一拳過去,鐵質面具被打到了一邊。

  牧雲一腳踢開門,怔楞地望著瓊海。

  瓊海的肋下,有一隻蒼色的狼頭刺青,隨著光線的明暗變化,那猙獰的狼頭幾乎要躍出皮膚。

  蒼狼王後代的刺青與別的刺青不同,平日裡是見不著的,只有當情緒激動血液流速加快的時候,才能顯露出來,兩相對比,孰真孰假,一目瞭然。

  八

  牧雲走了,沒跟瓊海說一聲就一人一馬去了草原,相比於這裡烏糟糟的一切,她覺得還是兒子兒媳的狗糧吃起來容易一點。

  京城的事情很清楚了,胡商和那個假冒的阿史那默是西汗國的探子,他們知道牧雲和東汗國的關係,打的主意無非是先謀財再害命。

  可惜啊,雖然他們不知道從哪裡知道了牧雲和阿史那默的過去,找了個演技足夠好的人來冒充,卻萬萬沒想到,真正的阿史那默一直就在牧雲的身邊。

  想到這個就氣,這些年生生死死什麼沒經歷過,牧雲沒把這事兒當回事,她就是氣瓊海,十四年的朝夕相對,他硬是對過去隻字不提。

  媽的。

  到草原的時候已經是秋天了,正趕上那達慕大會,阿布和雲珠每年這天都會與大家一起狂歡,今年牧雲回來了,阿布更是高興。

  牧雲到場的時候所有人都愣住了,她梳了個高高的髮髻,這是老婦人才會梳的髮式,牧雲雖然已經四十歲了,但從來沒人覺得她老了,阿布和雲珠更是沒事就鼓勵她找個喜歡的男人嫁了。

  雲珠憋著笑湊上去:「媽,這個髮髻太醜了,哪裡配得上您?」

  牧雲木著臉,努力端出一副四平八穩的老婦人模樣:「媽老了,不梳這個髮髻梳什麼?」

  「您哪裡就老了,您看看您這皮膚,比我都好,連一絲皺紋都沒有。」

  「我就是老了,要不我看中的男人怎麼寧願給我當管家也不願意娶我?」牧雲終於憋不住氣急敗壞道。

  雲珠和阿布面面相覷,這話沒法接。

  牧雲發了一通脾氣,看著那達慕大會已經開始了,一群年輕小夥子騎著馬飛馳而過,衝到心儀的姑娘身邊,一把攬起來放上馬背,姑娘們假裝掙扎兩下,就笑嘻嘻地一起跑遠了。

  「一群小王八蛋,老身偏要給你們添添堵,要是抓錯了,哼哼,我看你們今晚怎麼入洞房!」

  牧雲咬著牙頂著一頭礙眼的髮髻鑽進了姑娘堆裡,姑娘們一個個敢怒不敢言,這位是他們老太后,惹得起麼?

  牧雲看著一群小夥子跑過她面前,想抓她身邊的姑娘,又怕誤傷了她,縮手縮腳地不敢動作,身邊的姑娘一個個嘴上不說,臉都急紅了,牧雲心裡暗搓搓地高興。

  給人添堵的感覺真不錯,瞧前面那個傻小子,已經跑過去三趟了,就是沒敢下手哈哈哈哈——

  牧雲眼前一黑,天旋地轉。

  握草,哪個王八蛋這麼膽大!

  牧雲還沒來得及罵出口,就聽見一個熟悉的聲音在耳邊炸響。

 「牧雲,對不起,我一直以為……」

  牧雲一口咬在他的肩膀上,止住了他的話。

  他還能以為什麼,這個悶聲不吭的石頭,當然是以為牧雲一直恨著當初的阿史那默,他寧願守著她十四年也不願意暴露自己的身份,就怕連守在她身邊的資格都沒有。

  瓊海對著身後向他歡呼的姑娘小夥子們打了個呼哨,將牧雲緊緊攬在身前,還順手拆了她那個礙眼的髮髻。

  長髮如墨,在草原的長風中恣意飛揚,髮梢打在瓊海的臉上,有些疼,他笑了笑,想起了很多年前的那一天。

  那天他打暈了牧雲,不是怕她摘下自己的面具,而是怕自己控制不住想要答應她,當時他的身份被西汗國的人發現了,身後吊著不少探子,再停留下去,勢必給牧雲的部落帶來滅族之禍。

  他抱著牧雲走了很遠,牧雲依偎在他的懷裡,長髮被風掀起來,打在他的臉上,隔著面具感受不到疼痛,只聞見絲絲幽香。

  他把牧雲送回帳篷,輕輕摘下面具,他捉住牧雲的手,一寸寸地拂過自己的臉:「記好了,等我回來。」

  他又想起重逢那天,站在吵鬧的東市裡,她牽著一匹疲憊的棗紅馬,走了很遠的路,像是來赴一個命中注定的約會。

  思緒回到此刻,兩顆心走過了無數的荊棘坎坷,終於在這一刻緊緊相貼,連彼此跳動的頻率都是一樣地熱烈,瓊海微微側過頭,在牧雲頭髮上吻了一下。

  「當年我答應過你,等我能掌控自己的命,我就把他給你,十四年前,我就把命給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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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2-7-27 00:05:10 |只看該作者
第十六章 成君的新征程 收尾中篇(1)

  成君坐在君來客棧二樓靠窗的地方愁眉苦臉,怎麼都沒想到自己堂堂南朝公主、草原將軍,竟然淪落到被一個土匪攆出門的境地。

  實在是略有些淒慘。

  幸好這客棧的老闆娘還頗為養眼。

  成君嘆口氣,又喝了一杯枸杞茶,客棧老闆娘送的。

  事情是這樣的,東汗國與西汗國慘烈一戰,成君力挽狂瀾,阻止了王城之中的一場陰謀,事後阿布可汗仔細思慮一番,斷定西汗國如今黔驢技窮,怕是要狗急跳牆,重新幹起幾十年前的勾當,想靠蒼狼王的聲望來重振旗鼓。

  蒼狼王覆滅已經是四十多年前的事情,當時的舊臣老的老死的死叛的叛,後來東西汗國就蒼狼王正統有過一段爭鬥,但雙雙鎩羽,原本阿木可汗手中還有蒼狼王璽綬可以勉強一用,後來這璽綬也沒了,最後一位蒼狼王留下的兩個嫡子更是不知所蹤。

  東西汗國當時鬥得頭破血流,元氣大傷,最後一想,兩邊誰也沒討著好,璽綬嫡子缺一不可,現在一個都沒有,那乾脆歇火吧,大家好生休養幾年,來日再戰。

  後來的幾十年間,東西汗國摩擦不斷,但默契地誰也沒提過蒼狼王正統這事兒,如今東汗國如日中天,西汗國日薄西山,只好寄希望於傳說中的蒼狼王傳承。

  蒼狼王傳承並不是說說而已,事實上,蒼狼王作為草原上最尊貴的血脈,有許多古老的氏族擁護,若是真能找回璽綬和蒼狼王嫡子,那麼這些氏族便會成為其中堅力量,反敗為勝也未嘗不可。

  阿布可汗在上一戰之中意外抓到了一名細作,審出了西汗國正在派人尋找璽綬的消息,阿布可汗無奈,只能捲入亂局。

  可朝中剛剛大亂,國師一黨狼子野心,剩下的要麼身居要職無法脫身,要麼是能力平庸不足勝任,阿布可汗掐指一算,手下竟無人可用。

  最後還是正在哄孩子的雲珠可敦點醒了他。

  雲珠說:「可汗啊,您給成君找點事兒做吧,她不耐煩帶孩子,天天把孩子往我這送,昨天還說自己產後抑鬱去城門口禍禍了一通守城將士,再這麼下去我看王城都得被她拆了。」

  可汗:……我有一個大膽的想法!

  如此這般計劃之後,次日朝會,成君將軍不在,留下一句話,說幹將軍這行性別歧視嚴重,自己要去創業當馬賊去了。

  眾臣面面相覷。

  可汗:……

  我讓你隨便找個藉口你就是這麼找的?本汗這張老臉何在?

  可汗面無表情,慢悠悠地掀起眼皮環視一週:「准了。」

  眾臣:……

  成君是和墨涵一起走的,把閨女乾淨俐落地直接丟給了雲珠可敦,可汗家兩歲的兒子剛剛學會說話,口齒不清地喊妹妹,可汗聞言認真地教導兒子:「這個不是你妹妹,你想要妹妹嗎?」

  兒子一臉懵懂:想。

  可汗心滿意足地抬起頭,瞥向雲珠:兒子說他想要個妹妹。

  雲珠:……

  說回成君墨涵二人,他們查到當年蒼狼王的璽綬從阿木可汗手中失落之後,偷竊之人一路向南,最後線索斷在了曾經的軍城裡。

  那軍城本是中原的一座戰爭堡壘,盤踞在邊境,與蒼狼王交戰數十年,不分勝負,後來蒼狼王覆滅,此後短短十年,城主和妻子雙雙失蹤,軍城成為了中原的棄子,邊境線回遷八百里,軍城人口流失大半,沙漠逐年侵襲,最後成了一座廢城。

  說起來令人唏噓,軍城和蒼狼王對峙多年,到最後,沒敗在彼此手下,卻全部敗在了朝廷的內鬥之中。

  軍城的最後一任城主李稷娶了蒼狼王的長女星辰公主,有傳言他和蒼狼王的次子阿史那奕也關係匪淺,如果璽綬是他命人所竊,倒也合理,只是李稷一門消失之後,軍城衰落,當時的東西汗國都派過不少人來此試圖尋找璽綬,這軍城怕是被犁了不下百遍,愣是沒找到。

  但不管如何,這裡到底是最後的線索,成君還是來了。

  一來才發現,這地方荒廢多年,不曾想如今竟然重新繁華起來。

  墨涵四下打探一番,才知道這裡如今是個三不管地帶,不知道從哪兒來的一位神人把這荒城拾掇拾掇,添置一應場地,包括習武、機關、排兵布陣等項目,又招攬了無數能人異士前來教授文武藝,依然沿用了軍城的名頭,幾年過去,這荒城逐漸又繁榮了起來。

  他們來的時候正值招生季節,兩人合計一番,一致認為這位現任的城主有古怪,索性一起報名參加了考試,墨涵選了機關院,誰曾想剛通過考試,就被關進了城北的機關城,據看守說在他憑一己之力破解機關城之前是沒法出來了。

  成君捂額嘆息,又只能靠自己了。

  成君在騎射和排兵布陣兩項之間猶豫,她活了二十多年,論騎射倒是沒怕過誰,不過她領軍多年,對排兵布陣也是頗有心得,這一下子有點選擇恐懼症。

  不過很快她就有了選擇,因為排兵布陣的招生名單上寫著僅限男子。

  成君騎著馬一拉韁繩直接從報名處的頭頂上躍了過去,將自己的銘牌硬生生地拍進了排兵布陣的報名欄裡。

  眾人目瞪口呆。

  然後她就被一柄狼牙棒轟了出來。

  那狼牙棒長逾五尺,重逾百斤,裹挾著一股血腥氣當頭砸來,成君胯下駿馬原本神俊異常,跟著她也算是出生入死,見慣了大場面,然而在那狼牙棒之威面前,直接慫成了一隻兔子。

  於是嚇得臉色煞白的成君就騎著兔子連滾帶爬地離開了報名處,連銘牌都沒來得及拿。

  成君欲哭無淚,覺得自己與這鬼地方怕是八字不合,一進城先丟了相公再丟了銘牌,最重要的是還丟了人。

  這都得算在那個沒露面的悍匪身上。

  當時沒瞧著,那狼牙棒來勢洶洶,但是距離不遠,她匆匆掃了一眼,可惜胯下兔子四蹄撒開跑得飛快,她也沒來得及看明白。

  不管怎麼說,這個仇算是結下了。

  君來客棧是這城裡唯一的客棧。

  說唯一也不太準確,這城雖然不大,但是來往旅客不少,一家客棧是顯然不夠的,只不過這城裡東南西北的客棧,都掛著同一個牌子,都屬於同一個老闆娘。

  老闆娘年逾三旬,膚白貌美,最喜歡穿一身素色的對襟褂子,俗話說要得俏,一身孝,老闆娘這一身美則美矣,就是不大吉利。

  成君與熱情好客的老闆娘喝了兩回酒之後,終於忍不住委婉地提出了這個問題。

  老闆娘桃花眼瀲灩一閃,冷笑道:「我答應了要給那個殺千刀的守喪十年!」

  成君:……

  您這神色不像是守喪十年,倒像是君子報仇十年不晚。

  老闆娘喜歡喝酒,酒量又不太好,兩杯米酒就能醉,醉了就唱歌。

  這都沒啥,問題是這大姐五音不全,聲起則鬼哭神嚎,魔音貫耳,方圓十步之內寸草不生。

  成君那天被狼牙棒攆出來,到這客棧喝了一壺枸杞茶剛緩過勁兒來,兜頭就撞上了老闆娘的魔音。

  但成君扛住了,成君成為了老闆娘方圓十步之內唯一的活物。

  老闆娘熱淚盈眶,畢竟知音難求。

  殊不知,成君那位工科狗相公,一天天地窩在軍械處鋸木頭,兩人連約會都帶著鋸木頭的背景音,成君對此早已習以為常,甚至在這舉步維艱的破城裡,她竟然活生生從老闆娘的歌聲裡聽出了幾分親切感來。

  老闆娘名叫宋琢,沒喝醉的時候矜持大氣,不像個走江湖的女子,倒像是大家族的主母,舉手投足都是手起刀落的利索感,成君向來欣賞這樣的女子,老闆娘趁著醉意一邀請,她就欣然住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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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2-7-27 00:05:24 |只看該作者
第十七章 花轎的故事 收尾中篇(2)

  住了十來日,成君已經把軍城大大小小的角落摸了個遍,混進武學館被當值的學生一路飛簷走壁往死裡攆過;溜進算學館聽了兩節課結果學渣本質暴露一不小心睡著從樑上掉下來被人圍觀過;試圖跑進機關城把相公救出來,結果門口的木流牛馬就讓她折戟沉沙過……

  非常悲慘。

  唯一值得安慰的是隔壁有個跟她差不多悲慘的兄弟,名叫宋預,生得眉清目秀,卻是個死心眼,一門心思想要往城主府闖,回回被打得遍體鱗傷回來。

  成君心想做人怎麼能這麼膨脹呢,我連混進學館都做不到,你居然還想混進城主府,那城主府是什麼地方?

  年紀輕輕地就這麼眼高手低,真是令人扼腕。

  再有就是跟老闆娘成了莫逆之交。

  老闆娘說,她曾經是南邊王朝的官家小姐,十六歲那年被許給了門戶相當一家少爺。

  彼時宋琢還是個大家閨秀,三從四德非常聽話,一門心思地給自己繡嫁衣,坐等出嫁。

  結果出嫁那天,有個孫子把花轎給截胡了。

  宋小姐沒見過世面,但是天生的膽子大,加上父親是言官,打小接受的教育是以理服人,於是氣呼呼地下了轎打算理論一番。

  來人是個斯斯文文的年輕人,就是手裡那根狼牙棒不怎麼斯文。

  年輕人下手還挺有分寸,轎夫媒婆侍女家丁統統打暈了,男的堆成一堆女的堆成一堆,整整齊齊,倒是沒傷性命。

  宋琢拿出新上任當家主母的威嚴,正打算斥責,那年輕人吭吭走近,狼牙棒一杵,納頭就拜:「屬下第六任守十四,懇請李家主人回城!」

  宋琢:???守什麼玩意兒?

  但是表面威嚴其實內心慌成狗的宋小姐並沒有敢細問,只是鎮定著開口:「你莫要傷人性命。」

  年輕人泰然自若:「蒙汗藥而已,都活著,一個時辰就能醒。」

  宋琢愣愣地「哦」了一聲,頓了頓,繼續道:「那就要誤了吉時了。」

  年輕人濃眉一皺:「您是李家人,豈能嫁給姓吳的草包,他父親靠著溜鬚拍馬才混上從三品,他自己更是文不成武不就,如何配得上李家人?更何況,如今軍城百廢待興,正需要您回去安定人心,您豈能隨隨便便嫁做人婦。」

  宋琢品了品這番驢頭不對馬嘴的話,小心開口:「別的咱先不說,首先,我姓宋。」

  守十四:……

  宋琢小心商量:「其次,我覺得嫁人挺好的,人各有志,好漢你不能價值觀太單一,歧視職業選擇。」

  守十四:……

  守十四打死沒想到宋家的小姐是這麼個畫風,預料中嚶嚶哭泣或者是潑辣斥責的畫面一個都沒出現,十七八歲的小姑娘一身喜服,端莊典雅,站在自己的花轎旁溫聲細語,字字堅定。

  半晌,他憋出一句:「吳家不會保你的。」

  宋小姐表示願聞其詳。

  但是守十四算了算時間,估計快誤了吉時,吳家那邊怕是要派人來催了,然而這一時半會兒又說不通,於是想了想,猝然站起來,說了聲「得罪了」,就順手把宋小姐也用蒙汗藥撂倒了,而後抱著人幾個兔起鶻落,消失了。

  宋琢是在城外的農家小茅屋醒過來的,隔著簾子,她隱隱看見那個有些愣的年輕人在外間忙忙碌碌,她下了床,掀簾一瞧,原來是在煮飯。

  滿屋子的焦糊味。

  做的個什麼鬼飯。

  眼看著宋琢洗手擇菜,乾淨俐落地把魚缸裡的魚拍暈殺洗,守十四一陣迷茫:「李小姐您……」

  宋琢淡定地望著他:「我姓宋。」

  守十四倒是沒堅持:「我知道的,您可能一時改不過來,不過沒關係,慢慢您就懂了,您是李家人,做飯這些瑣碎事兒,不是您應該幹的事兒。」

  宋琢瞧了一眼這貨煮的那鍋焦黑糊糊,由衷道:「我只是想活下去而已。」

  吃過飯,宋琢躺在唯一的臥房裡望著簡陋的床頂發呆,自己這婚事算是黃了,就是不知道吳家人會如何為難她的父母,就算自己現在回去,新娘子無故消失這麼久,名節也算是毀了。

  她摸不透外間打地鋪的年輕人到底想做什麼,也不敢輕舉妄動。

  次日,宋琢換下喜服,穿上普通的農家衣衫,要求進城,守十四目光閃了閃,沒拒絕。

  城裡喧囂異常,都在說著同一樁大事,說那言官宋御史污衊先皇、結黨營私、意圖對皇家不軌,全家都被收押了。

  宋琢眼前一陣發黑,然而消息早已傳遍大街小巷,有板有眼,由不得人不信。

  這還沒完,又有人說宋家老爺預知到自己有此一劫,提前遣散了家僕,又堅持把女兒婚期提前,指望能借親家的一點薄面保住女兒,誰知道昨日宋家女兒並沒有嫁到吳家,反而半路失蹤了,吳家當天宣佈退婚,與宋家劃清了界限。

  有人說這是吳家怕惹禍上身,暗中派人攪黃了親事,也有人說這是宋老爺布的先手,知道吳家指望不上,讓人把女兒救走。

  唯有正牌的宋家小姐低著頭捂著眼睛,連句哽咽都不敢發出來。

  「你知道些什麼?」

  宋琢不過崩潰了一會兒,又擦乾了眼淚,恢復了端莊模樣。

  守十四不敢看她,半晌道:「您知道軍城李家嗎?」

  宋琢一愣,她當然知道,理清貴族圈子裡前後二十年的八卦是當家主母的必修課之一,作為曾經聲名遠播的異姓王,軍城李家的秘聞她自然知道一些。

  「宋大人曾是李家家主的至交,當年李家家主出事,主母帶著未滿周歲的小女兒來京尋夫,把小女兒託付給宋大人,孤身入宮,再也沒有出來。」

  守十四不是個講故事的好手,沒什麼起承轉合,三言兩語就講完了,宋琢沉默了一會兒,道:「你的意思,我就是那個被託付的小女兒?」

  「是。」

  「那你怎麼知道我爹今天會出事?」

  「宋大人為人清正,當年為了李家家主曾得罪了先帝和一眾老臣,這些年他的日子過得不好想必你也知道,不過是舊怨發作,被那些人抓住了把柄而已。」

  宋琢目光灼灼盯著他:「我問的是,你怎麼知道?」

  守十四一窒:「我半年前奉師命前來京城尋您,那時候就暗中接觸了宋大人,他不同意我帶你走,一直到昨天,他還是不同意。但是他好歹鬆口說了一句,但凡吳家不願保你,我就可以帶你走。」

  「可我根本沒有到吳家,你怎知吳家不會保我。」

  守十四別過眼:「是我擅自做了一些決定,我想您是李家人,怎麼隨便嫁人生子,從此在後宅裡耗盡一生?您理應繼承父志,回到軍城……」

  「我昨天就說了,你這叫價值觀單一。」宋琢皺著眉教訓他,「後宅有後宅的追求,我的理想就是相夫教子治理家宅,我的愛好就是繡花做飯侍弄花草,你不能歧視我的個人選擇。」

  守十四:……

  宋啄嘆口氣:「算了,跟你說不通,我要救我爹。」

  守十四被她突然變化的氣勢嚇住了,喃喃道:「這也是後宅主母必修課?」

  宋啄一拍桌子站起來:「我跟你去軍城,你幫我救我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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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2-7-27 00:05:37 |只看該作者
第十八章 守喪十年 收尾中篇(3)

  成君覺得自己怕不是倒黴到一定境界了,終於開始峰迴路轉,查了半個月碰壁無數次都沒找著的路,就這麼送上了門來。

  「老闆娘你是李家後人?」她又驚又喜。

  前任軍城主李稷和星辰公主的女兒,蒼狼王的後人,雖然不是嫡系,但是蒼狼王一脈都快死絕了,能找出一個後人已經是騰格里保佑了,誰還在乎是不是嫡系。

  更何況,當初璽綬最後出現的地點是在軍城,它最後的去向也肯定與李稷和星辰有關。

  孰料宋啄嘆了口氣:「你聽我說完。」

  宋大人好歹是三朝元老,此次事發更深層次的原因在於朝中勢力的鬥爭,十來天後判決就下來了,倒是比預計的要好上不少,被一紙聖意貶到了嶺南。

  往嶺南的路遙遠又危險,沿路盜匪盤踞,宋大人是罪臣,家丁護衛加起來不到十人,還都是些對宋大人死心塌地的老僕。

  宋啄要求暗中送父親去嶺南,否則她不會跟守十四回軍城,守十四答應了。

  一路風餐露宿,折騰了兩個月才到任,結果剛剛修整完畢,西南的羈縻州就鬧起了事兒。

  那年水災嚴重,當地土人收成全泡了湯,一個個鑽出林子找官府要吃的,然而天高皇帝遠的,這地方的官員多年來中飽私囊慣了,誰會在乎土人的死活。

  數千人一怒之下揭竿而起,所過之處寸草不生,當地官員哪裡見過這陣仗,一個個帶著家財先跑為敬,最後只剩下剛剛到任的光桿知府宋大人。

  朝廷的救援遲遲不來,也不知是送信的路上耽擱了,還是壓根信就沒送得出去,除了堅守城池沒有辦法。

  宋大人一介文官,親自披甲上陣,帶著幾百個老兵和幾萬嗷嗷待哺的民眾死守城池。

  沒有糧草,就吃草根樹皮,沒有武器,就拿鋤頭菜刀,宋大人瘦成了一把骨頭,堅持了兩個月到底沒堅持住,含恨合了眼。

  宋啄接過父親那把裝飾多過實用的佩刀,沉默地披上甲冑,登上城樓。

  守十四站在她身邊,一語不發。

  「你回你的軍城去吧!我得守在這裡。」宋啄迎風而立,不復幾個月前的光彩照人。

  「不行,您是李家人,我得保護您。」守十四梗著脖子寸步不離。

  宋啄看著城外影影綽綽的餓殍,慘笑一聲:「只是因為我是李家人?」

  「是。」守十四低著頭,聲音沒有一絲猶豫。

  宋啄默然半晌:「李家已經沒有人了,我姓宋,一輩子都姓宋。」

  「但您依然是李家人。」守十四聲音硬邦邦的,固執得跟頭老黃牛似的。

  「我不是!」宋啄突然就失了控,在城牆的角落裡,她佝僂著身子,泣不成聲,「我姓宋,我爹也姓宋,他要守城,我就得幫他守,他死在這,我也只能死在這。」

  「可你……」守十四的聲音莫名有些哽,「可你不是說,你只想好好嫁個人,相夫教子,侍弄花草的嗎?」

  宋啄茫然抬起淚眼:「什麼?」

  守十四看著她,目光閃了閃:「我仔細想了想,李家人也可以一輩子只想相夫教子侍弄花草的。」

  宋啄不懂:「你在說什麼?」

  守十四卻扯開了話題說起了正事:「查清楚了,這事兒被上面的官員給捂了下來,京中一直不知道土人造反的事兒,就等著耗到差不多了來撿功勞。」

  宋啄其實猜到了這些,可是她一個罪臣之女,對上面這些蠅營狗苟毫無辦法。

  「我把那人殺了,事情已經傳去了京中,援軍和糧草過兩天就到。」守十四輕描淡寫,宋啄再天真也知道為了這幾句話守十四經歷了多少凶險。

  「你做這些,也是因為我是李家人?」

  沉默許久,守十四才道:「是。」

  又三日,第一批糧草率先抵達,全城士氣大漲。

  土人見勢不妙,想一鼓作氣趕在援軍到來之前攻城,宋啄心知這是最後一戰了,假如自己守不住,那之前的犧牲全部功虧一簣。

  「我去。」三更,守十四攔下一身披掛的宋啄。

  「為什麼?」宋啄直勾勾地盯著守十四,她不信幾個月的朝夕相處,那些藏在點點滴滴裡的曖昧情愫都是假的。

  深夜醒來的時候,他總是守在她的門外,沉默如刀;她把自己的飯菜讓給傷兵的時候,他總會把自己的飯菜偷偷塞給她;他一身刀傷地回來,她執意親手幫他上藥的時候,他會臉紅耳熱話都說不利索……

  可是守十四從來只是硬邦邦地說,因為她是李家人,他得保護她。

  「為什麼?」宋啄又問了一遍。

  守十四咬牙沉默,半天才逼出一句:「因為您是李家人。」

  「我不信。」宋啄昂著下巴望著他冷笑。

  守十四突然下跪:「城在我在,城破我死。」

  宋啄閉了閉眼,好一會兒才背過身去,聲音飄飄忽忽地聽不真切:「去吧,你要是死了,我替你守喪十年。」

  「宋啄——」守十四脫口而出,卻又猝然停住。

  宋啄扭頭微笑:「你終於肯承認,我不姓李了?」

  守十四狼狽離開。

  激戰三日,不知道死了多少人,京中的援軍好歹是到了,硬生生在城牆上坐鎮了三天三夜的宋啄渾身一鬆,昏死過去。

  再醒來的時候,收到的是守十四戰死的消息。

  據倖存的士兵說,守十四是和土人的首領同歸於盡的,兩人與激戰中落下山崖,屍骨無存。

  宋啄去了山崖下,只有幾塊被野獸撕咬過的殘破屍體,分不清誰是誰。

  恍恍惚惚地辦完宋大人的後事,朝廷給予了不少嘉獎,還追封了爵位,宋啄心想人都死了,連個繼承爵位的兒子都沒有,這些虛名又有什麼用呢?

  新任命的知府就要到了,她連自己何去何從都不知道。

  某天夜裡,她迷迷糊糊地醒來,下意識叫了一聲「守十四」,半天沒有動靜,她才終於意識到,守十四已經死了,他再也不會守在她的門外了。

  她摸出火摺子,一個人穿著單衣進了守十四從前住的房間,他留下的東西不多,幾件衣服而已,走前收拾過房間,整潔得很。

  在那迭衣服的最上面,擺著一封信。

  宋啄抖著手拆開信,有那麼一瞬間,她幾乎在想,是不是守十四騙她的,他根本沒死,他只是不想要她了。

  只要他活著,她可以不見他,不逼他,怎麼都可以。

  可是那封信是宋大人臨死前寫給宋啄的。

  信裡說,當年他和軍城城主李稷交好,李稷最後一次入京,已經料到了凶多吉少,後來果不其然,李稷有去無回,軍城也成了棄子,李稷髮妻帶著不滿周歲的小女兒前來京城,執意要孤身進宮為丈夫討個說法,走前把小女兒託付給宋大人,希望保她一命,而當時宋大人膝下也有一個差不多年歲的女兒。

  後來李稷夫婦果然出了事,宋大人也舉步維艱,李家不足周歲的女兒被他託付給家中告老還鄉的老嬤嬤照顧,指望求個平安,誰知道過了幾年去鄉下才知道,老嬤嬤幾年前就去世了,李家女兒被老嬤嬤的兒子兒媳給賣了。

  宋啄捏著信只覺得透心徹骨地冷,冷得幾乎站不住,她一直說自己姓宋,不過是為了氣守十四,可真的得知自己並非守十四要找的李家人,又覺得說不出的遺憾……

  可是,他明知道自己並不是李家人,他還……

  宋啄哭哭笑笑,擁著守十四留下的幾件衣服,一個人在房裡坐到了天亮。

  次日一早,她帶著父親的骨灰一路向北。

  姓宋也好,姓李也好,守十四死了,她總要為他守喪十年的,聽說那人還有師父,總要去拜見一下的……

  從嶺南到軍城,宋啄盤算了一路,卻在城門口迎頭撞上了正在招生的學館教頭。

  那人一身青衣,一柄狼牙棒,面目斯文,可目光卻並不斯文,一個個不服管的學生在他手下三兩招就被丟得遠遠的。

  宋啄站了一下午,守十四終於看見了她。

  守十四:「……你來做什麼?」

  宋小姐撣了撣一身素色的外衣,冷冷一笑:「看不出來?我來為我男人守喪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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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2-7-27 00:05:50 |只看該作者
第十九章 守城人 收尾中篇(4)

  帶著狼牙棒招生,遇見不服管的學生就轟出去,這配置委實熟悉,成君臉色一僵,難以自控地想起了自己報名時候的丟人事兒。

  敢情正主是老闆娘的相好。

  那就……大人大量不計較了吧,成君盤算著,而且那人跟李家關係匪淺,也是自己的重點結交對象,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大丈夫能屈能伸。

  成君心理建設了半天,又見到了那個三天兩頭來客棧喝酒的中年漢子。

  一襲青衫,一壺甜米酒,配兩碟小菜,一坐就是一下午。

  成君注意到他好幾回了,這人每回來都是孤身一人,坐在窗戶邊上,一聲不吭自斟自飲。

  「先生……是這軍城裡的人?」成君這些天沒事兒就跟來往的食客攀談,借機打聽消息,這人怎麼看都像是個有故事的,成君打算套套話。

  青衣人抿了一口酒,瞥了成君一眼,沒說話。

  成君在軍中混久了,不大講究,隨手拿過一個倒扣的乾淨杯子,給自己斟了一杯酒:「先生,我在這君來客棧中常住,今天這壺酒我請你如何?」

  青衣人皺著眉看了她一眼:「年紀輕輕的小姑娘,好好嫁人,在家裡相夫教子不好嗎?做什麼跑出來惹是生非?」

  成君:???

  「不是,這位先生,我跟你初次見面,無冤無仇,想請你喝杯酒結個善緣,你做什麼要對我說這種話?」

  成君也是被最近的磨難給活生生把脾氣磨好了,這要是擱從前軍中,當即軍法就頒下去了。

  青衣人冷哼一聲不說話。

  但是成君是個講理的:「先生,我跟你講,你這就叫價值觀單一,這世上行當眾多,做什麼都是個人自由,大家都是行走江湖的人,你不能在這裡搞性別歧視的那一套好吧?」

  青衣人拿著酒盅的手微微一僵,臉色變了幾變,愣是沒接話。

  一身素衣的老闆娘款款走出來:「喲,多稀奇哪,十年前教育我說身為李家人不能庸庸碌碌隨意嫁人,要心懷大志來這軍城一展宏圖,十年後又來教育人家小姑娘要相夫教子,安心守著後宅,這位教頭,您這個價值觀是不是改變得有些太大了?」

  成君:……守、守十四?

  不是等等,那豈不就是那天把自己轟出來的人?

  成君:……

  忍一時越想越氣,退一步越想越虧,想打架。

  人至中年的守十四氣度沉穩,八風不動,可是老闆娘一出場他一張臉就繃不住,無奈道:「宋琢。」

  宋琢笑笑:「怎麼,難道你也要教育我相夫教子才是正途?當初是誰截了我的花轎來著,想來沒有那樁意外,我應該順順當當做個後宅主母才對。」

  守十四搖了搖頭,苦笑:「宋琢,你終於肯理我了。」

  旁邊成君心裡一跳,乖乖老闆娘厲害啊,這冷戰了十年還沒完,這位兄弟也是個狠人,當初裝死離開的是他,現在巴巴貼了十年的也是他,嘖嘖。

  宋啄平日裡一派莊重典雅,手底下不知從哪兒收容了一批亡命之徒,南來北往的商客,人敬她一分,她還人十分,人若不知好歹在她的店裡耍橫鬧事,分分鐘給你打斷腿丟出城外去。

  從來沒人見過君來客棧的老闆娘如此牙尖嘴利咄咄逼人過。

  守十四狼狽離開,臨走又被宋啄叫住:「付錢了嗎你就走?」

  然後被訛了十兩銀子,店裡小二裝聾作啞沒一個敢上前,成君顛顛兒跑過去收銀子,還笑瞇瞇地揮手:「好再來。」

  守十四:……

  把人轟走,宋啄又成了平日裡的溫和模樣,成君拎了一壺米酒,陪宋啄回房間,打定主意再聊聊這位守十四。

  宋啄抿了一口米酒,半晌才嘆道:

  「那日我趕到軍城的時候已經是傍晚,迎面就遇到他,我當時委屈極了,掉頭就走。」

  守十四丟下招生的攤子,拎著狼牙棒跟上去,幾度被宋啄回頭呵斥也一語不發,就不近不遠地跟著。

  天黑透的時候,宋啄找到了一間早已荒廢的民宅,打算湊合一宿,替父守城兩個月,又一路跋涉到軍城,她早就習慣了風餐露宿,跟半年多前京中的大小姐判若兩人。

  可是好死不死,那天她來了月事。

  夜半三更,渾身發冷,肚子還疼,加上沒吃飯,整個人蜷縮在乾草堆裡幾乎想死。

  迷迷糊糊的時候,旁邊貼過來一個溫暖的身體,宋啄警惕慣了,下意識往別處縮,卻被人蠻橫地摟過來,用一件厚實的外衫捂在懷裡。

  暖和得很,宋啄一點點回了魂,睡熟了。

  次日一早,外衫還在,人不見了,宋啄下意識叫了一聲「守十四」,門外哢一聲響,又沒了聲息。

  這是在嶺南養成的習慣,至今沒有改掉。

  從嶺南到軍城,宋啄乾巴巴地叫了兩個月,這是頭一次,門外重新又有了回應。

  打開門,守十四守在門外,眉毛上掛了霜,只穿著一件單衣,兩隻手摀著懷裡的東西,見到宋啄,小心翼翼地把那東西遞過來,是不知道從哪兒弄來的兩個烤餅子。

  還熱著,宋啄紅著眼睛,粗魯地撲過去,扒開守十四的衣襟,胸膛被燙紅了一塊。

  宋啄沒說話,把還帶著體溫的外衫丟給他,一聲不吭地啃餅子,啃完拍拍手,掉頭回軍城。

  不走了,還走什麼走!

  我倒要看看你能憋到什麼時候!

  守十四就巴巴地跟著,巴巴地解釋,給她講了一個有關軍城守城人的故事。

  軍城的守城人,曾經是李家手中藏得最深的一把刀。

  第一代守城人,都是死過一回的人。

  那是李家最後一任城主李稷年輕時候的事,軍城據守雄關,舉足輕重,不僅被草原牧族視作南下的頭號障礙,也為南方王朝所猜忌。

  這份猜忌在李稷親自帶兵北上殺敵的那一年演變成了赤裸裸的殺意。

  斷糧草,延遲救援,李稷帶著殘兵在茫茫草原裡問天無門。

  身邊的人一個接一個地倒下,而他們疲於奔命,根本沒有多餘的人力物力來救人。

  有人替李稷死了,有人把口糧省給李稷自己餓死,更有人從自己的腿上割下肉來,只為了李稷能活著回去為他們所有人報仇。

  李稷命大,活了下來,那一戰後,他終於看明白了,李家想要存活,就得玩弄制衡之道,所謂狡兔死,走狗烹,草原安寧的那一天,就是他李家的滅亡之時。

  聽說李稷活著回到了軍城,那一戰裡僥幸活下來的老兵悄悄找上了城主府。

  五萬精兵出戰,只回來二十一個人。

  那是二十一個從地獄重新爬回人間的惡鬼,李稷把他們組成了第一代守城人,拋棄姓名,面對著軍城外的纍纍白骨許下諾言——他們將一生不婚娶、不生子、隱姓埋名,永遠守護軍城,不論敵人來自何方。

  守城人修建了地道,在城東的莽莽群山深處建立了隱蔽的據點,他們守在山上,瞭望著東南方向,提防著可能出現的暗箭。

  在他們心裡,南方的危險,要遠遠高於北方的牧族。

  後來,守城人不斷戰死、老去,他們秘密挑選戰場遺孤培養起來,師徒相傳,從一代到六代,雖然不過才三四十年,戰死者卻多達百人。

  可惜,李家到底沒能在南方王朝的步步緊逼之下獲得一線生機,當年,李稷進京之後杳無音信,星辰把軍城交給年僅十歲的兒子,南下尋夫,臨走前給守城人留下最後一道命令:

  守城人只效忠於軍城,不效忠於任何人。

  幾十年來,守城人隱藏在陰影裡,眼看著軍城一夕敗落,逐漸被黃沙吞沒過半,卻無能為力,他們殺得盡橫生的盜匪,卻阻擋不了軍城的敗亡。

  傳承到底還是斷了,死的人太多,卻沒有新鮮血液的補充,到如今,第六代只剩下一人。

  就是守十四。

  守十四說:「師父對我有救命之恩,我這條命是他撿回來的,過去那些年,他和師伯一直在嘗試查出城主和城主夫人最後的下落,但是南邊王朝對他們的消息嚴防死守,師父和師伯先後被人暗算至死,守城人只剩下我一個,我不能違背守城人的誓言。」

  自始至終,宋啄沒說一句話,一直到進了城,守十四忐忑不安地把她帶到了自己的住處,她才道:「不婚娶、不生子、隱姓埋名,那你以什麼身份把我帶進你的家裡?」

  守十四沒說話,當晚宋啄就知道了,守十四搬進學館裡住了,把這宅子留給了宋啄。

  宋啄怒極反笑,沒哭沒鬧,把宅子翻修了一遍,守十四不知道從哪裡尋了個話不多的小廝,整天杵在門口讓宋琢有需要就跟他說。

  宋琢不跟他客氣,找到筆墨洋洋灑灑列了幾大張,讓他送給守十四,如此過了半個月,不僅宅子翻修一新,宋琢還在街對面買下了一棟樓,又是好一番裝修,樓下做飯堂,樓上做客棧,閣樓上拾掇一新,做了宋琢自己的房間。

  而後她把守十四的房子一夜之間掛上紅綢紅燈籠,一個人搬進了即將開業的君來客棧。

  成君依稀想起來,客棧裡常有客人閒聊,說這軍城裡一大怪事,是一棟宅子,從來沒有人住,卻掛滿了紅綢子,裝扮成了新房的模樣。

  宋琢最後給守十四遞了句話:你什麼時候想通了,不做這個勞什子守城人,什麼時候回來娶我,否則,休想我與你多說一句廢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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