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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草薰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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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幻靈異] [埃德加·賴斯·伯勒斯]泰山之子[全文完]  關閉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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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領養代替購買 以結紮代替撲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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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5-17 19:03:58 |只看該作者
第十一篇 情思悠悠

  克拉克打獵歸來,聽見猴子激動得吱吱喳喳亂叫,心裡明白一定發生了很嚴重的事情。也許是哪個粗心大意的猴子——馬努落入毒蛇黑斯塔的「圈套」。小伙子不由得加快速度,把巨猿阿卡特甩到了身後。猴子是梅瑞姆的朋友,應該盡力幫助它們。他沿著「中間通道」飛快地奔跑,不一會兒便回到梅瑞姆棲身的那棵大樹上。他放下捕獲的獵物,大聲喊姑娘的名字。沒有人回答。克拉克連忙跳到一個比較低的樹杈上,尋思一定是海瑞姆和他開玩笑。
  在梅瑞姆經常蕩著玩的一棵祖樹枝上,克拉克看見吉卡背靠粗壯的樹幹「坐在」大樹下面。這意味著什麼呢?梅瑞姆和她的小吉卡可是形影不離。克拉克揀起「洋娃娃」,別在腰帶上,又喊了起來,聲音比先前還大。依舊沒人回答。那群猴子雖然還在吱吱喳喳叫個不停,聲音卻越來越遠,漸漸地聽不太清楚了。
  它們如此激動不安,會不會和梅瑞姆的失蹤有什麼關係呢?這個想法像一道閃電從腦海裡閃過,克拉克急不可耐,沒有等阿卡特,逕自朝叫喊聲漸漸遠去的方向飛奔而去,沒過幾分鐘便追上了那群猴子。猴子看見克拉克立刻大叫起來,還比比劃劃直指前面那條林中小路。克拉克順著它們的手指望去,立刻明白了這群猴子之所以如此惱怒的原因。
  看見梅瑞姆軟綿綿地伏在一隻巨猿毛乎乎的肩膀上,克拉克的心彷彿停止了跳動。毫無疑問,她已經死了。一種莫可名狀的悲哀與痛苦在他的心中油然而生。剎那間,整個世界都消失了,只剩下巨猿高高隆起的肩膀之上扛著的那個線條優美、弱不經風的姑娘。
  哦!小海瑞姆就是他的世界,他的太陽,他的月亮,他的星星。現在,隨著她的遠去,所有的光明、溫暖和幸福都如落花流水,永遠消逝了。他痛苦地呻吟著,然後,仰天長嘯,發出比野獸還要凶殘的吼叫,縱身跳下大樹,向那只犯下滔天大罪的巨猿猛撲過去。
  巨猿聽見這聲充滿敵意的怒吼立刻回轉身來。「殺手」克拉克看見那張凶狠丑陋的臉,越發怒火萬丈。原來這傢伙正是把他從「競技場」趕走的那個猿王。他曾經滿懷熱望,到它那兒尋找友誼和庇護。
  猿王把姑娘放到草地上,又重新投入戰鬥,爭奪這個它已經為之付出昂貴代價的「戰利品」。不過這一次它可是碰上一個不堪一擊的對手——它也認出了克拉克。它不是曾經不費吹灰之力就把他從「競技場」趕跑了嗎?於是它低頭彎腰,朝這個竟敢對它的權威挑戰的白皮膚野獸猛衝過去。
  他們像兩隻頂架的公牛,向對方猛撲過去,相互撕打著,跌倒在地上。克拉克忘了腰間掛著的短刀。他太憤怒也太想痛飲仇敵的鮮血了,似乎只有緊緊咬住那熱乎乎的皮肉,只有讓對手如注的鮮血噴射到他赤裸著的皮膚之上,才能解心頭之恨。因為雖然沒有意識到,實際上「殺手」克拉克是為一種遠比仇恨與報復更強烈的感情而搏鬥——他是作為一隻雄性巨獸和另外一隻雄性巨獸為爭奪同類裡的一個「她」而進行殊死搏鬥。
  人猿克拉克的進攻十分兇猛,猿王連招架之功也沒有。他那有力的牙齒咬住巨猿的頸靜脈,眼睛一閉,狠狠地咬了下去,十根手指緊緊掐著它那毛乎乎的喉嚨。
  這時,梅瑞姆慢慢睜開一雙眼睛,看見眼前的情景,大聲叫喊起來:
  「克拉克!克拉克!我的克拉克!我知道你會來的。殺死它,克拉克!殺死它!」她的胸脯急促地起伏, 目光像閃電一樣閃爍, 跳起來向克拉克跑過去給他助威。「殺手」克拉克向巨猿撲過去的時候,把長矛順手扔在地上。姑娘看見,一把抓起來。眼前這場可怕的人與獸的殊死搏鬥沒有嚇倒梅瑞姆。剛才與猿王的邂逅也沒有使得她神經緊張到歇斯底里的地步。她很激動,但同時又很冷靜,毫不畏懼。她的克拉克正和一隻企圖把她搶走的瑪干尼浴血奮戰,而她絕不像一隻母瑪干尼,自個兒躲到大樹上『坐山觀虎鬥」。相反,她舉起克拉克鋒利的長矛,對準猿王的心口窩兒刺了進去。其實沒有她的幫助,克拉克也能得勝。因為他咬斷了猿王的頸靜脈,那傢伙噴灑著鮮血,已經一命嗚呼。但克拉克還是微笑著站起來,熱情地誇讚了她幾句。
  她長得多高、長得多美啊!是他不在「家」的這幾個小時梅瑞姆身上突然發生了某種奇妙的變化,還是與猿王的搏鬥使他產生了某種幻覺?都不是。是一種全新的眼光,使得他那凝神細看的雙眸發現了這種令人吃驚的變化。克拉克自個兒也不知道從打由酋長的毒手之下救出這個阿拉伯小姑娘到底已經過了多長時間。在叢林裡,歲月的流逝是無關緊要的事情,克拉克對此就沒有格外留意。可是現在他彷彿第一次驚訝地發現梅瑞姆已經不再是那個在柵欄裡面和小吉卡玩的小姑娘了。這種變化一定來得很慢,到此刻為止一直沒有引起他的注意。那麼,到底是什麼使得他在突然之間發現了這秤變化?他那神情專注的目光從姑娘的身上移到死猿的身上。突然間,他明白了巨猿劫持姑娘的原因,不由得睜大了一雙眼睛,然後憤怒地瞇細雙眼直盯盯地望著腳下那只似乎不可捉摸的巨猿。他又瞥了梅瑞姆一眼,兩頰漲得通紅。現在,他確實是用一種全新的眼光——一個男人看一個少女的目光——看梅瑞姆了。
  阿卡特來的時候,梅瑞姆正巧舉起長矛刺穿猿王的胸膛。老猿看了欣喜若狂。它邁開兩條僵直的腿,神氣活現而又十分殘忍地繞著那個倒下去的敵人轉了一圈。它毛髮倒豎,只能攝起肥厚、柔軟的嘴唇襖嗷叫,沒有注意到此刻梅瑞姆和克拉克神情的變化。在它那不發達的小腦袋瓜兒的最底層,有一種慾望在衝動。這是看見巨猿、聞見自己同類的氣味而引起的。這種衝動的表現形式是野獸式的憤怒,實際上它十分快活。巨猿的氣味和它那毛乎乎的龐大的身軀在阿卡特的心裡又喚起對於「夥伴情誼」的渴望。可見,此時此刻並不是克拉克一個人在經歷某種變化。而這種渴望,只有同類才能滿足。
  梅瑞姆呢?她是女人,而愛是一個女人天賜的權利。她一向愛克拉克,他是她的大哥哥。因此,此刻似乎只有她一個人不曾發生什麼變化。和克拉克在一起她還是那樣快活、幸福。她依然愛他,就像一個小妹妹愛嬌慣自己的大哥哥,因為有這樣一個哥哥而非常驕傲。在整個叢林裡,沒有誰比他更強壯、更漂亮、更勇敢。
  克拉克走到她的身邊。她抬起頭望著他,看見他那雙清澈明亮的眼睛裡迸射著異樣的光彩,卻不明白其中的含義。
  「梅瑞姆,」他輕聲說,聲音有點沙啞,伸出一隻深棕色的手,擱在她赤裸著的肩膀上。「梅瑞姆!」他突然把她緊緊摟在胸前。她望著他的臉快活地笑著,他俯下身,熱烈地吻著她那豐潤的唇。就是此刻,梅瑞姆也還是沒有意識到他心中奔湧著一種什麼樣的感情。她不記得有誰曾經親吻過她。但是克拉克的吻讓她身心愉悅。她喜歡讓他吻,以為這是克拉克表達喜悅的一種方式。她也非常快活,伸出雙臂摟住「殺手」的脖子,親了又親。後來她發現吉卡別在克拉克的腰帶上,便拿過來像吻克拉克一樣,吻了又吻。
  克拉克想說點什麼,想告訴她,他是多麼愛她!可是那強烈的愛的激情竟使他一時語塞,而且猿語的詞彙又那樣有限!
  這情意纏綿的愛的場面被突然打斷。阿卡特發出一陣低沉的嗷叫。那聲音並不比它繞著那只死猿轉圈子時的叫聲大。事實上連那叫聲的一半大也沒有。但是感覺靈敏的克拉克一下就聽出這聲調包含著新的內容——它是在警告他們。克拉克連忙從那張緊貼著他的十分甜美的面龐上抬起頭。現在別的感覺器官都活躍起來。他豎起耳朵,張開鼻翼,緊張地聽著。有什麼東西正向他們走來。
  「殺手」走到阿卡特身邊,梅瑞姆緊跟在他們身後。三個夥伴像雕塑一樣站在一起,凝視著枝葉濃密的叢林。吸引他們注意力的聲音越來越大。不一會兒一隻巨猿從離他們幾步遠的灌木叢鑽了出來。這隻猛獸看見他們停下腳步,回轉頭嚎叫一聲,向走在後面的夥伴們發出警告。過了一會兒,灌木叢中又小心翼翼地走出一隻猿。後面緊跟著大約四十隻渾身是毛的怪物。有公猿、有母猿,也有未成年的小猿,都直盯盯地望著眼前這三個「陌生人」。原來這正是被克拉克打死的那只猿王的部落。阿卡特首先打破沉默。它朝地上躺著的那只死猿指了指。
  「偉大的『殺手』克拉克殺了你們的王,」他甕聲甕氣地說。「整個叢林裡沒有誰比克拉克——泰山的兒子更偉大。現在克拉克就是猿王。誰敢和克拉克爭高低?」這是對任何一隻敢於對克拉克的「王位」表示懷疑的猿發出的挑戰。巨猿唧唧喳喳議論了一會兒。後來一隻年輕力壯的猿邁開兩條小短腿,搖搖晃晃走了過來。它毛發倒豎,發出可怕的嗷叫。
  這只猿,正值壯年,屬於類人猿那個行將滅絕的種族。在更為原始、更為荒僻的叢林裡居住的土人曾經向白人提供有關它們的信息,白人雖然尋找它們多時,卻未能一睹「芳容」。事實上,就連土人也很少看到這種碩大無朋、粗毛滿身的類人猿。
  克拉克抖擻精神,大吼一聲,準備迎戰這隻猛獸。他心裡明白,自己剛和猿王拚死搏鬥了一場,現在再憑蠻勁兒和這只力大無比的巨猿拚搏很難取勝。因此,只能智取,不能強攻。他半蹲下身子,準備迎接巨猿立刻就要發起的猛攻。巨猿稍稍停頓了一下,大概是重新回想了一遍同夥的「教誨」,回想了一下它以前的赫赫戰功,盤算了一下,到底應該如何征服這只不堪一擊的「塔瑪干尼」,然後,猛撲過來。
  它緊握十指,張開血盆大口,像一列特別快車向正在等待它的克拉克猛衝過來。克拉克一動不動,直到那兩條粗壯的胳膊要抓住他的時候才彎下腰一閃身跳到一邊,就勢伸出左拳朝那傢伙的嘴巴打了過去。巨猿跌了一個大馬爬,在地上又滾又爬,克拉克回轉身,一腳踏在它的身上。
  巨猿大吃一驚,掙扎著想從地上爬起來。醜陋的嘴唇上粘著唾沫,一雙小眼血一樣地紅,胸腔裡迸發出讓人毛骨悚然的怒吼。可是它一次也沒能站起身來。「殺手」克拉克站在那兒從容不迫地等待著,巨猿毛乎乎的下巴頦剛從地上抬起來,他便飛起一腳,又把它仰面朝天踢倒在地上。
  巨猿一次又一次掙扎著想從地上爬起來,但每一次都被這位力大無比的塔瑪干尼拳打腳踢,打翻在地。巨猿的勁兒越來越小了,胸口和面頰沾滿鮮血,一股殷紅的血從它的鼻子和嘴巴泉湧般地流出。那群圍觀的猿起初還手舞足蹈發出野蠻的叫喊為它加油,現在卻對它們的夥伴大加嘲弄,全都站到了塔瑪干尼這邊。
  「投降嗎?」克拉克問,又一次把這個龐然大物打倒在地。
  固執的巨猿掙扎著又要往起爬,「殺手」又向他猛擊一拳。「投降嗎?」他問。「你還沒嘗夠克拉克的厲害?」
  有一會兒,巨猿躺在地上一動不動。後來,被克拉克打得稀爛的嘴唇裡迸出兩個字:「投降!」
  「那麼,站起來,到你的臣民那兒去,」克拉克說。「我並不想在曾經把我趕跑的猿群中為王。大路朝天,各走半邊。我跟你們井水不犯河水。碰到一塊兒可以友好相待,但我不和你們一起生活。」
  一隻老猿慢慢走到「殺手」面前。
  「你已經殺了我們的王,」它說。「又打敗了這位可能繼承王位的弟兄。要是願意,你還可以把它殺死。那麼,讓誰來給我們當王呢?」
  克拉克轉過臉,目光落在阿卡特的身上。
  「這就是你們的王,」他說。阿卡特不願意離開克拉克,儘管它也很願意和自己的同類呆在一起。它想讓克拉克也與猿群為伍,便說了一大堆理由。
  小伙子一心為梅瑞姆著想,為她的安全著想。如果阿卡特跟猿群走了,就只剩下他一個人保護她,關照她了。如果他們倆也加人這個部落,自己出去打獵的時候,梅瑞姆就完全處於巨猿的控制之下,恐怕更無安全可言。因為類人猿喜怒無常,很難把握住它們自己。甚至一隻母猿也會對這位亭亭玉立的白人姑娘突然發起瘋,在他不在家的時候,把她置於死地。
  「我和梅瑞姆就住在離你們不遠的地方,」克拉克終於說。「等你們轉移到別的地方打獵,我們也跟你們一起轉移。這樣,咱們就總能在相距不遠的地方各過各的日子了。總而言之,我不打算和你們生活在一起。」
  阿卡特反對卡拉克的計劃,不想和他分開。猿群就要走了,它依然和克拉克站在一起,不願意為了和自己的同類做伴兒,就離開它的人類朋友。可是當它看見猿群漸漸在叢林裡消失,看見已故猴王年輕「美麗」的妻子回過頭向它投來讚賞的一瞥時,它再也不能無動於衷了。它向親愛的克拉克深情地瞥了一眼,算是道別,回轉身追上那隻母猿,一起鑽進迷宮似的大森林。
  克拉克搶了黑人的東西,離開那座小小的村莊之後,婦女兒童又哭又叫,森林裡和小河邊的武士們聽見都匆匆趕了回來。他們聽說那個白人魔鬼又闖進他們的家園,嚇唬他們的妻子兒女,還偷了毒箭、裝飾品和食物之後,一個個氣得火冒三丈。
  這些黑人都很迷信,對這個和一隻兇猛的巨猿一起狩獵的魔鬼充滿了恐懼。可是現在他們決心向他報仇,要把他永遠除掉,從他所造成的威脅之下解脫。
  因此,克拉克和阿卡特離開那個被他們劫掠過的村莊沒多久,二十名跑得最快、最勇猛的武土便追他們去了。
  小伙子和老猿一直慢悠悠地走著,而且頗有點漫不經心,倘若有人跟蹤難能成功。他們不把黑人放在眼裡似乎也在情理之中。以前他們曾經多次襲擊他們的村莊而沒有受到懲罰,兩位朋友便對這些土著居民十分輕蔑。再加上他們回來的時候正好頂風,那群黑人的氣味沒法兒吹到他們的鼻孔裡。結果兩位對森林如此黯熟的朋友這一次對身後那條小路上窮追不捨的黑人竟一無所知。
  帶領那群武士的黑人是酋長康哇杜。這傢伙十分狡猾也非常勇敢.他們憑著近乎神秘的觀察能力、嗅覺,乃至直感,一直跟蹤克拉克好幾個小時,後來是康哇壯最先發現他們要捕捉的獵物。
  康哇杜和他的武士們剛好在猿王被打死之後追上了克拉克、阿卡特和梅瑞姆— —他們搏鬥的吶喊聲把黑人武士引了過來。看見這個身材苗條的白人姑娘,酋長大吃一驚。他站在那兒呆呆地望著這個奇怪的「組合」,半晌才想起該下命令讓武士們衝上去消滅他們的敵人。恰在此時,那群巨猿從灌木叢裡鑽了出來。黑人武士們嚇得目瞪口呆,親耳聽見了他們剛才那場談判,親眼看見了克拉克和那隻身強力壯的巨猿的搏鬥。
  現在巨猿都走了。叢林裡只剩下白人小伙子和白人少女。康哇杜的一位隨從趴到他的耳朵跟前悄聲說:「瞧,」他朝姑娘身邊掛著的一樣東西指了指。「我的哥哥和我一起給阿拉伯酋長當奴隸的時候,哥哥給酋長的小女兒做了那個玩意兒。她總跟它一塊玩兒,還按我哥哥的名字稱呼它為吉卡。就在我們從那個村子裡逃出之前,有人打昏酋長,搶走他的女兒。如果這個姑娘真是她,你把她帶回去,酋長肯定給你許多賞錢。」
  克拉克又摟住梅瑞姆的肩膀。愛的火焰在他心中燃燒。文明社會的生活早已淡忘,倫敦像古羅馬一樣遙遠。整個世界只有他們倆——「殺手」克拉克和他的愛人梅瑞姆。他又把她緊緊摟在懷裡熱烈地吻著她那豐潤的唇。這時身後突然爆發出一陣充滿野性的呼喊,二十個兇猛的黑人武士向他們衝了過來。
  克拉克回轉身準備迎戰這群彷彿從天而降的敵人,梅瑞姆手裡握著長矛十分鎮定地站在他的身邊。長矛像驟雨向他們的潑灑過來。有一支刺中了克拉克的肩膀,另一支刺中他的小腿,他倒了下去。
  梅瑞姆沒有受傷,因為黑人有意放過了她。現在他們一窩蜂衝過來要結果克拉克的性命,搶走梅瑞姆。就在這千鈞一髮之際,阿卡特突然出現在他們面前,身後緊跟著那群已經是它的「臣民」的巨猿。
  看到黑人武士打倒了克拉克,它們義憤填膺,齊聲吶喊,張牙舞爪,猛撲過來。康哇杜明白很難與這群力大無比的巨猿匹敵,連忙抓住梅瑞姆,召呼武士們撤退。巨猿追了一會兒,有幾個黑人受了重傷,還有一個傢伙沒來得及逃跑,就被咬死了。要不是阿卡特惦記著克拉克的傷勢,它們很難這樣輕而易舉地逃走。這位新上台的猿王對梅瑞姆姑娘的命運可不怎麼關心,它一直把她看作一位「不速之客」,一個額外的負擔。
  阿卡特跑到克拉克身邊時,他已經流著血失去了知覺。老猿從他的身上拔出沉重的長矛,舔乾淨傷口,然後背過他先前給梅瑞姆搭的那個窩棚。除此而外,巨猿「愛莫能助」,一切只得聽天由命,要麼慢慢恢復健康,要麼因傷勢過重而死去。
  不過克拉克沒有死,他在窩棚裡躺了好幾天,一直發高燒。阿卡特和猿群在附近狩獵,這樣可以保護他不受叢林中飛禽走獸的襲擊。阿卡特經常給他帶回肉厚汁多的野果,他以此充飢解渴,漸漸恢復了體力,傷口也慢慢地癒合了。這當兒,克拉克躺在梅瑞姆曾經睡過的柔軟的獸皮之上,因思念愛人而遭受的痛苦遠比肉體上的疼痛更難忍受。為了她,他必須活下去。為了她,他必須盡快恢復體力,好去尋找她。他心裡充滿了疑問:那些黑人對她下了怎樣的毒手?她是否還活在世上?黑人為了滿足折磨別人的慾望,為了食肉,是否已經把她送上「祭壇」?克拉克對康哇杜部落的習慣略有所知,因此對梅瑞姆可能遭受的折磨有所估計,想到可怕處,他不由得渾身顫抖起來。
  漫長的日子似乎永遠沒有盡頭。克拉克熬過一天又一天,終於恢復了體力,能夠一個人從樹上爬下來,在草地上慢慢地散步了。現在他主要靠吃生肉維持生命。他自個兒不能行動,只能吃阿卡特送來的東西。肉食使他更快地恢復了健康,沒多久他便覺得可以到黑人的村莊報仇雪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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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發表於 2010-5-17 19:04:25 |只看該作者
第十二篇 克拉克大戰康哇杜

  一條很寬的大河旁邊有一片小小的宿營地。兩個鬍子老長的大個子白人從那兒走出來,小心翼翼地穿過密密的叢林。這倆位先生便是卡爾·詹森和斯文·馬爾賓。克拉克曾經滿懷希望從他們那裡尋求友誼和庇蔭,他們都以為小伙子是酋長派來的追兵,一個個嚇得要命。從那以後,許多年過去了,不過著外表他們沒有多大的變化。
  他們每年都要到叢林裡與當地的土著居民做買賣,或者到黑人的村在搶劫。有時候也打獵,還在這塊他們十分熟悉的土地上給別的白人當導遊。從打上次和酋長發生爭執,差點兒送了命,他們一直遠遠地避開營長,不敢再踏上他的領地。
  這一次,他們離阿拉伯酋長的村莊很近了,不過還不至於被那個老頭發覺。周圍的叢林荒無人跡,即使偶然碰上康哇杜部落的人也沒有關係。因為他們對酋長又怕又恨,即使看見這兩個白人也不會向他報告——那傢伙燒殺搶掠無惡不作,差一點兒滅絕了他們的部落。
  這年,他們為歐洲一家動物園收集活的動物標本。為了捕捉附近經常出沒的狒狒,他們在叢林裡安了一個捕捉機。今天來看看有沒有狒狒上當受騙,進入他們布下的迷魂陣。走到離捕捉機不遠的地方,卡爾·詹森和斯文·馬爾賓便聽見周圍響起一片嘈雜的聲音,心裡明白這次行動成功了。因為幾百隻沸沸如此激動地吠叫只能說明有一隻或者更多只狒狒已經自投「羅網」,中了他們的詭計。
  兩位白人根據以往和這種聰明的、狗一樣機靈的動物打交道的經驗,越發小心翼翼起來。要說狒狒這種東西也怪,有時候,盛怒之下它們會毫不猶豫地向布下羅網的獵人猛撲過去,不止一位獵手因此而喪生;可是有時候,一聲槍響便能把上百只狒狒嚇得四散而逃。
  這兩個瑞典人熟知狒狒的脾氣,總是躲在捕捉機附近先看個究竟,才採取行動。按照一般規律,被捕捉機捉住的都是身強力壯的狒狒。它們貪婪,不讓比較弱小的夥伴走近放了誘餌的捕捉機。如果獵人只是隨隨便便挖個陷阱,上面胡亂搭些樹枝,掉進去的狒狒在夥伴們的幫助之下總能搗毀「地獄」,逃之夭夭。卡爾·詹森他們用的則是一種特製的鐵籠,再有勁兒、再狡猾的狒狒也拿它沒有辦法。因此,只需趕跑鐵籠四周那群狒狒,耐心等待正在後面走著的僕人們來抬走鐵籠就行了。
  果然不出所料,他們看見一隻很大的公狒狒正在鐵籠裡發瘋似地揪扯著鐵欄杆。籠子外面,幾百隻狒狒也扯開嗓子叫喊著,幫助它搗毀鐵籠。
  這當兒,瑞典人和狒狒都沒有看見有一個半裸體的小伙子正藏在附近一棵枝葉繁茂的大樹上。他和詹森、馬爾賓幾乎同時來到這片叢林,正津津有味地看著這群大吵大鬧的狒狒。
  克過克和這群狒狒談不上友好。偶然相遇只能做到相安無事。阿卡特和狒狒碰到一起,雙方都要咋咋唬唬吠叫幾聲,克拉克只能齜牙咧嘴保持中立。因此,現在看見他們的王被關到鐵籠裡面,他也無動於衷。他只是在好奇心的驅使之下,在大樹上多停留了一會兒。這時,他發現離他不遠的灌木叢裡有兩個人。他們都穿著衣服,那顏色對他來說已經很陌生了。克拉克一下子警覺起來。這兩個膽敢闖入密林深處的傢伙是誰呢?他們來瑪干尼的叢林裡有何員干?克拉克在樹上攀援著,悄無聲息地繞到一株可以聞見他們的氣味、看見他們的面孔的大樹上。他剛在一根樹杈上站穩,便認出那兩個傢伙正是幾年前朝他開槍的白人。克拉克的眼睛立刻迸射出仇恨的光芒。他毛髮倒豎,眼巴巴地望著詹森和馬爾賓,活像一隻準備猛撲過去的豹子。
  他看見他們從灌木叢中站了起來,一邊向鐵籠子走過去,一邊大聲叫喊著,想把狒狒嚇跑。然後兩個傢伙中的一個舉起步槍,朝那群驚訝、憤怒的狒狒開了一槍。克拉克以為狒狒總會立刻向他們撲過去。可是白人又連著放了兩槍之後,狒狒都四散而逃,藏到大樹上。白人趁機向鐵籠子走了過去。克拉克以為他們要殺狒狒王。他對王雖然沒有什麼特殊的感情,但對那兩個白人只有仇恨。王從來沒有想過要殺他,白人卻向他開火。王是他可愛的叢林裡的居民,白人卻是「異己分子」。因此,此時此刻他和狒狒是「同一條戰壕的戰友」,矛頭直指那兩個瑞典人。他會說狒狒的話——那是一種與猿語大同小異的語言。克拉克還看見那群狒狒正在林中空地那面吱吱喳喳地叫嚷著看這面的動靜。
  於是克拉克扯開嗓門兒朝它們大聲叫喊。兩個白人以為是繞到他們身後的一隻狒狒,連忙回轉頭四處搜尋。可是克拉克藏在濃密的枝葉裡,他們連一個人影兒也沒有看見。克拉克又喊了起來。
  「我是『殺手』,」他大聲叫喊著。「那兩個傢伙是我和你們的共同敵人。我向他們衝過去的時候你們都學我的樣子來,向前衝。我們齊心協力就能把他們趕跑,救出你們的王!」
  狒狒異口同聲叫喊著:「克拉克,我們按你說的辦。」
  克拉克從樹上跳下來,向那兩個瑞典人飛跑過去。三百隻狒狒學著他的樣子,一聲吶喊蜂擁而上。馬爾賓和詹森看見這個半裸體的白人武土高舉長矛向他們沖了過來,連忙開槍,慌亂中沒有打中。眨眼間,狒狒已經撲到他們眼前。它們有的爬到兩個瑞典人的背上,有的咬住他們的腿。兩個傢伙和狒佛撕打著,揪扯著,向叢林跑去。他們在離鐵籠二百碼遠的地方碰到走在後面的隨行人員,要不然只有死路一條。
  克拉克看見那兩個白人向叢林逃去,便沒再理會他們,而是回轉身去看那只被關在籠子裡的狒狒。 狒狒光憑蠻勁兒攻不破的「暗道機關」 ,一下子便被聰明的「殺手」識破「天機」,只幾下便打開鐵籠,放出佛拂。它沒有向克拉克表示什麼謝意,小伙子壓根兒也沒指望它會對他的大恩大德致謝。不過,他知道這群狒狒誰也不會忘記他的善舉,雖然他自己並非施恩國報。他只不過想對那兩個白人報復一下罷了。 狒狒對他並無用處。 現在瑞典人的隨從和那群狒狒正在進行一場激烈的「戰鬥」,狒狒王也朝那個方向飛奔而去。吵鬧聲漸漸遠去,克拉克回轉身繼續向康哇杜的村莊走去。
  半路上,克拉克在一片林中空地碰見一群大象。這裡樹木稀疏,克拉克沒法兒再穿枝過葉,走樹上那條「通道」。他之所以願意從樹上走不僅因為林間小路經常直插稠密的灌木叢,走起來十分困難,還因為他很為自己在樹上攀援的能力而驕傲。能從一株樹蕩到另一株樹上,能檢驗一下自己結實的肌肉到底有多大的力量,能感受經過艱苦磨練練出的絕技實在是一件快樂的事情。在大森林的「上層通道」穿行時,克拉克更是欣喜若狂。這裡暢通無阻,站在高高的樹頂,眼看著那些永遠無法離開陰冷、潮濕、散發著霉味的上地的巨獸們,他哈哈大獎,充滿了輕蔑。
  可是,在這片林中空地,情形就完全不同了。這裡的主人是大象坦特。它們扇動著碩大無朋的耳朵,搖晃著肥胖的身子,悠閒地走來走去。人猿克拉克要想穿過這片空地,就必須「腳踏實地」從象群中走過——就像一個侏儒走進了「大人國」。一隻巨象發覺有人走近空地,舉起長長的鼻子,向夥伴們發出警告。它那視力很弱的眼睛四處搜尋也沒有看見克拉克的影子。倒是敏銳的聽覺和嗅覺幫助它確定了人猿的位置。像群中引起一陣不安和騷動,都準備和敢於來犯之敵拚個你死我活。老像已經聞出人的氣味。
  「不要動武,坦特,」「殺手」克拉克大聲說。「是我,克拉克,塔瑪干尼。」
  大象垂下長鼻子,像群又陷入被打斷了的沉思默想之中。克拉克從它們身邊走過,離那頭巨象只一尺遠。巨象的長鼻子「蜿蜒曲折」,向他伸過來,親切地撫摸著他那棕色的皮膚。克拉克也伸出手深情地拍著它的肩膀。已經好多年了,克拉克和坦特以及它的「臣民」一直保持著十分友好的關係。在叢林所有的居民裡,克拉克最喜歡力大無比的大象。它們特別文靜,但發起火來也非常可怕。溫文爾雅的瞪羚跟它們十分親暱,「叢林之王」努瑪對它們卻敬而遠之。克拉克對小象、母象,格外尊重,從象群中走過的時候,總是盡量避開它們。不時有一隻大象伸出長鼻子撫摸他。有一次一隻淘氣的小像甚至用鼻子纏住他的腿,把他絆了個跟頭。
  克拉克趕到康哇林的村莊時天已黃昏,不少黑人在圓錐形的茅屋四周以及柵欄裡那幾株大樹下面閒逛。顯然武士們都在家,一個人單槍匹馬進村搜尋梅瑞姆是不可能的。充拉克決定天黑之後再動手。他一個人可以對付好多武士,可是在沒有幫助的情況下跟整整一個部落作對,即使為了親愛的梅瑞姆,也難取勝。他藏在村莊附近一株大樹繁茂的枝葉裡,一雙目光銳利的眼睛把小村莊掃視了兩遍。微風徐徐地吹著,風向不定,一會兒向東,一會兒向西。人猿克拉克嗅覺靈敏的鼻子終於從土人村莊特有的氣味之中嗅出一種淡淡的芳香。這說明梅瑞姆就在村兒裡。但是不經過進一步的觀察還無法確定她到底在哪座茅屋。他只好蜷縮在樹上耐心地等待夜幕降臨。
  黑人生起一堆堆篝火。星星點點的火苗在夜幕下燃燒,微弱的光環閃閃爍爍,給躺在或者蹲在四周的赤身露體的土人們帶來溫暖和慰籍。克拉克就在這時,趁著夜色悄無聲息地從樹上跳下來,溜進小村莊。
  他躲在茅屋投下來的陰影下面,開始對小村莊進行有條不紊的搜查,而且充分調動了耳朵、鼻子、眼睛的「積極性」,密切注意梅瑞姆的動靜。黑人養的狗鼻子也很靈,它們完全可能聞出有生人闖進了柵門。因此必須小心翼翼,盡量不讓它們發覺。有好幾次克拉克離那些看家狗已經很近了。這一點,他從幾條狗不安的吠叫聲中便可聽出。
  克拉克一直走到村街盡頭一座茅屋後面,才又聞見梅瑞姆身上那股特有的溫馨。他把鼻子緊緊貼在木頭和柴草搭成的牆壁上面,像一條緊張、激動的獵狗,急切地嗅著。一旦斷定梅瑞姆就在這間小屋,克拉克便悄悄地爬到茅屋前頭。他看見茅屋門口蹲著一個手握長矛的身強力壯的黑人,顯然是看守梅瑞姆的「獄卒」。這傢伙背朝克拉克,大街那頭閃閃爍爍的篝火映出他的輪廓。離他大約六七十英尺遠,有一堆篝火,周圍坐著幾個黑人。要想救出梅瑞姆,就必須掐死這個看守,或者趁他不注意悄悄溜進去。第一種選擇不切實際,那傢伙一掙扎肯定會驚動火堆旁邊那幾個黑人以及村兒裡別的武士,結果只能是竹籃打水一場空。第二種選擇看起來也幾乎是完全不可能的事。不過對於「殺手」克拉克,簡直沒有能難倒他的事情。
  黑人看守寬厚的脊背距離屋門只有十二英吋。克拉克能不能從這個空隙中間鑽進去而不被崗哨發現呢?照耀皮膚黝黑的看守的火光同樣能照到克拉克的身上。村街上的人如果碰巧朝這個方向張望,肯定能看見一個膚色較淺的大個子男人正無聲無息地朝屋門口挪動。現在克拉克只能碰運氣了。他看見那些人正在津津有味地談論著什麼,便把「賭注」押在這上面,指望他們只顧聊天兒,別朝這邊瞅。此外,那些人坐在簧火旁邊,從明亮處往黑暗處看,一般來說是看不清楚什麼的。
  克拉克緊貼茅屋一點一點地挪動著。牆壁雖然用乾枯的茅草和樹枝綁紮而成,但沒有發出一點點響聲。「殺手」離看守越來越近,現在已經快挨著他的肩膀了。他像一條蛇,從那人身後蜿蜒而過,兩隻膝蓋甚至感覺到那個裸體的熱氣兒,連他的呼吸也聽得清清楚楚。黑人看守卻蒙在鼓裡,做夢也沒有想到背後有個人正在一點一點地挪動。
  克拉克每次只挪動一英吋,然後就停下來一動不動地貼著牆壁站一會兒。就這樣他在崗哨身後一點一點地移動著。突然,那傢伙兩手舉過頭頂伸了個懶腰,打了個呵欠。克拉克像一塊石頭,一動不動地貼牆站著。再有一步,就可以進屋了。黑人放下胳膊,放鬆了渾身生鐵一樣結實的肌肉。身後便是茅屋的門框,以前他經常把腦袋靠在那兒舒舒服服地打盹。
  可是這一次他的腦袋和肩膀沒有靠住門框,而是靠到了兩條熱乎乎的小腿上面。崗哨大吃一驚差點兒喊出聲來。克拉克手疾眼快,兩隻鐵鉗似的大手已經緊緊掐住他的喉嚨。黑人掙扎著想站起來,從那「鐵鉗」之下掙脫,與這個從天而降的怪物搏鬥,可是毫無用處。他想喊,喊不出來,想動,動彈不得,只覺得手指越掐越緊。他臉色青紫,一雙眼睛彷彿要從眼眶裡迸出來。不一會兒,身子一軟,便命歸黃泉了。克拉克把他的屍體靠在門框上。夜色朦朧,他還像一個活人好端端地坐在那兒看守這座茅屋。人猿克拉克急忙鑽進茅屋,裡面一片漆黑。
  「梅瑞姆!」他壓低嗓門兒喊了一聲。
  「克拉克!我的克拉克!」梅瑞姆又驚又喜,哽咽著喊了一聲。她怕驚動抓她來的那些黑人,自然不敢大聲說話。
  克拉克連忙跪下,割斷了捆在姑娘手上和腳上的繩索。然後把她扶起來,拉著她的手向門口走去。茅屋外面,已經死去的看守還坐在那兒,盡心竭力履行他的職責。一條癩皮狗嗅著他的腳,發出充滿哀怨的叫聲。這條惡狗看見克拉克和梅瑞姆從茅屋裡出來,惡狠狠地吠叫了兩聲。後來聞出克拉克是個陌生的白人越發大叫特叫起來。火堆旁邊的黑人武士一起把頭轉了過來,將兩位逃亡者盡收眼底。
  克拉克拉著梅瑞姆急忙躲到屋蔭下面,可是太遲了。黑人們已經感覺到其中必有蹊蹺,都匆匆忙忙跑過來想把事情弄個水落石出。那條狗汪汪汪地吠叫著,在克拉克身邊亂串,黑人們沒費多大勁兒便徑直追了過來。克拉克舉起長矛朝癩皮狗一頓猛打,可是這個敏捷狡猾的傢伙早就習慣了迎頭打過來的棒子,東躲西藏很難打中。
  這幾個黑人的叫喊聲、奔跑聲,驚動了別人。全村的男女老少一起出動,幫助他們尋找克拉克。頃刻之間,他們先發現了看守的屍體,過了一會兒,一個最勇敢的武士大著膽子鑽進茅屋,看到梅瑞姆已經不翼而飛。這個驚人的發現使得黑人們又氣又怕。不過因為眼前沒有敵人的蹤影,他們一個個膽子都大了起來,憤怒壓倒恐懼佔了上風。於是領頭的幾個武士在夥伴們的鼓動之下,朝癩皮狗吠叫的方向飛快地跑去,發現一個白人武士帶著他們的俘虜正拚命逃奔,而且認出小伙子正是多次襲擾他們的那個罪魁禍首。他們確信這一次他可是自投羅網,於是一聲吶喊,發瘋似地向他衝了過去。
  梅瑞姆的腳脖子被繩子捆了好長時間,血液停止了循環,腳趾已經麻痺,兩條腿剛支撐得起身體的重量,自然無法奔跑。克拉克看到他們已經被人發現,連忙把她扛到肩上,向那棵通往村外的大樹跑去。克拉克雖然力大無比,但肩上扛著這樣一個大姑娘奔跑,速度還是受到了影響。
  要不是這種情況,他們倆一定很快就能從黑人手裡逃脫。因為梅瑞姆幾乎和克拉克一樣地敏捷,在樹上奔跑起來絕不比他遜色。現在,肩上背著梅瑞姆,克拉克只能且戰且退,結果還沒跑出一半遠,二十條惡狗在主人的叫喊聲和夥伴們的吠叫聲的鼓舞之下一起出動,向正在逃奔的白人猛撲過來。它們張牙舞爪,咬住克拉克的腿,終於把他咬倒在地。克拉克倒下去的時候,那群惡狗像兇猛的鬣狗一樣一湧而上,克拉克掙扎著剛剛從地上爬起來,黑人已經圍了上來。
  兩個武士抓住梅瑞姆。她又抓又咬,毫不示弱。他們便當頭一棒,姑娘一下子失去了知覺。對付人猿可就不那麼容易了。克拉克雖然被惡狗和武士團團圍住,但還是設法從地上爬了起來。他甩開鐵拳左右開弓朝武士們的臉上猛打。至於惡狗,他並不以為意,只是抓住前面最「積極」的幾條,昨嗓一聲擰斷它們的脖子。
  一位渾身墨黑的大力士舉起一根大頭棒向克拉克打了過來。克拉克從容不迫,抓住那根棒子,只輕輕一擰,便從敵人手裡奪了過來。黑人們立刻發現這個陌生的白人光滑的皮膚之下蘊藏著無窮的力量。他像一頭發瘋的大象揮舞著大棒,左衝右突,那些膽敢跟他交手的武士都被他打得頭破血流。顯然,如果沒有一支長矛碰巧刺中要害,他肯定會把所有武士都打個落花流水,然後再把梅瑞姆搶走。不過老康哇杜不會輕易放棄把梅瑞姆獻給阿拉伯酋長得到的那筆酬金。他看出直到此刻為止,他的武士和這個白人都是單個兒較量,缺乏統一的意志,便下令讓大夥兒在姑娘四周築起一道人牆。看管梅瑞姆的兩個武士一個勁兒地請求他們務必打退人猿克拉克的進攻。
  克拉克一次又一次地向那道長矛林立的人牆衝過去,可是一次又一次敗下陣來,而且每次都要被長矛刺傷。他從頭到腳被自己的鮮血染紅,後來因為失血過多,覺得體力不支,痛苦地意識到光憑自己一個人的力量很難救出梅瑞姆。
  就在這千鈞一友之際,他的腦子裡突然閃過一個念頭,便向梅瑞姆喊了起來。這時,梅瑞姆也已恢復知覺。
  「克拉克走了,」他大聲喊道。「不過他一會兒就回來把你從岡瑪干尼手裡救出去。再見,我的梅瑞姆!克拉克一定再回來救你!」
  「再見!」姑娘喊道。「梅瑞姆等著你!」
  克拉克像一道閃電,沒等黑人們弄清怎麼回事,便飛也似地跑過村莊,一縱身跳上那棵枝葉繁茂的大樹。長矛像一陣驟雨,尾隨克拉克而去。不過黑人武士唯一的收穫是漆黑的叢林裡傳來一陣輕蔑的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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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5-17 19:04:45 |只看該作者
第十三篇 巧遇馬爾賓

  梅瑞姆又被捆起來關到康哇杜的茅屋裡,而且派人嚴加看守。漫漫的長夜過去了,新的一天來到了,但是克拉克還沒有出現在她的眼前。她堅信他一定會回來,一定會把她從康哇社的手裡救出去。在她看來,克拉克無所不能。他是她所生活的那個野蠻的世界裡美好、勇敢勸縣的化身與象徵。她為他的英勇而驕傲,她崇拜他對她一貫的體貼和滿腔的柔情。在她的記憶之中不曾有任何人給過她一點點愛和溫柔,而他每時每刻都在用這無限鎮受之情慰籍她年輕的心。為了生存,充滿神秘色彩的大森林的習慣與法則強迫克拉克去廝殺,去拚搏,孩提時代的溫文爾雅早已忘到腦後。他更多的時候是野蠻、凶狠,而不是溫柔、善良。叢林裡的朋友們並不期望在他身上看到什麼柔情。他能跟它們一起打獵,為它們搏鬥就足夠了。如果對他打回來的獵物它們有非分之想,他就嗷叫著,朝它們齜開滿嘴利齒。它們對此並不氣惱,相反,對他愈發尊重,因為他不但能夠狩獵,還能保護自己的獵物不受別人侵犯。
  但是對梅瑞姆他總是表現出強烈的人性與人情。他為她去搏鬥、去拚殺。他勞動的果實首先奉獻於她。他常常是為梅瑞姆而不是為自己守在打回來的獵物旁邊,對那些膽敢湊過來嗅一嗅的夥伴們惡狠狠地咆哮幾聲。逢著淫雨綿綿、渾身冰冷的日子,逢著旱季口渴難忍的時候,他首先想到的是梅瑞姆。只有她身上暖和了,不再口渴了,他才回過頭想辦法滿足自己的需要。
  最柔軟的獸皮從梅瑞姆線條優美的肩頭垂下來,十分瀟灑;最芬芳的野草長在她的「閨房」四周,清香撲鼻。綿軟的皮子為她搭成整個叢林最舒服的床鋪。
  因此,梅瑞姆愛克拉克是順理成章的事情。不過她的愛完全是一個小妹妹對關心她、愛護她的大哥哥的愛。對於男女之間的性愛她還一無所知。
  就這樣,她躺在茅屋裡等他的時候,又夢見了他。她拿他和尊長做比較。一想到那個嚴厲的、滿頭白髮的阿拉伯老頭,她就嚇得發抖。就連這些野蠻的黑人待她也不像他那樣冷酷。因為聽不懂他們的話,她不知道這些黑人為什麼要把她關在這兒。她知道這些野人吃人肉,尋思他們或許會把她也吃掉。可是她已經被他們抓來一段時間了,他們還沒有加害於她。她不知道,為了得到一筆贖金,康哇杜已經派人到酋長的村莊談判去了。她不知道,康哇杜也不知道,那人壓根兒就沒能到達目的地——他碰上了詹森和馬爾賓的「遠征隊」。黑人見了黑人總是喋喋不休說個沒完。那人不一會兒就把他奉命去找酋長的事情原原本本跟瑞典人的僕人們講了一遍。僕人很快就把這件事報告了主人。結果,那人離開詹森和馬爾賓的營地,繼續踏上旅途時,沒走多遠,有人便朝他打了一槍,他應聲倒在灌木叢,到上帝那兒報到去了。
  過了一會兒,馬爾賓溜溜躂達又回到營地,他煞費苦心讓人們都知道他剛才碰到一頭極好的公鹿,開了一槍,沒有打中。這兩個瑞典人知道,手下的隨從都恨他們。一遇機會,他們就會把主子公開對抗康哇杜部落以至於殺死送信人的事情報告酋長。他們更清楚,一旦反目為仇,他們絕不是詭計多端的老酋長的對手。
  這段插曲之後,就發生了「狒狒事件」,以及那個白種野人與野獸為伍和他們作對的事情。這兩個瑞典人費了好大的氣力才擺脫那群憤怒的狒拂的糾纏。那以後有好長一段時間狒狒王領著它的「臣民」經常來他的營地大吵大鬧,搞得他們不得安寧。
  瑞典人靠手裡的步槍擊退了狒狒群無數次野蠻的進攻。這些狒狒僅僅因為缺乏組織和領導才被他們打敗。這兩個瑞典人好像多次看見那個皮膚光滑的野小子跟森林裡的狒狒混在一起東遊西逛。他們覺得這小子可能帶領狒佛來攻打他們,心裡十分不安,很想乾脆利索一槍把他打死。他們之所以丟了那個活標本,之所以被狒狒這樣騷擾,都是因為他的緣故。
  「這傢伙一定是幾年前我們開槍射擊的那只人猿,」馬爾賓說。「那一次他跟一隻大猩猩呆在一塊兒。你當時看沒看清他的模樣?卡爾。」
  「看清了,」詹森說。「我開搶時離他不到五步遠。他看起來像個很聰明的歐洲人,論年紀還是個小伙子。他的相貌或者表情既不顯得愚笨又不是那種退化了的低能兒。一般情況下,我們在大森林裡碰到的都是那號人。有些神經病患者跑到森林裡,赤身露體過著非人的生活,周圍的農民都管他們叫『野人』。可是這個小伙子跟他們全然不同。他簡直太可怕了。我雖然也願意一槍把他打死,可我更希望他遠遠地離開我們,井水不犯河水。假如他真的領一群狒狒來襲擊我們,我們又不能在他衝過來之前把他打死,恐怕就很難逃脫他的魔掌了。」
  不過白種人猿並沒有領狒狒來襲擊他們。後來那群憤怒的狒狒到叢林別的地方轉悠去了,嚇壞了的「遠征隊」才不再提心吊膽。
  第二天,瑞典人領著「遠征隊」向康哇杜的村莊進發,目的是把康哇杜的「信使」講的那個被他們捕獲的白人姑娘弄到手。如何實現這個目的,眼下卡爾·詹森和斯文·馬爾賓心裡還沒底。訴諸於武力似乎不在考慮之列。自然,如果真有這樣一支「武力」,使用起來他們也絕不會手軟。早些年,他們的鐵蹄曾經蹂躪過許多地區,即使施以「仁政」或者通過「外交」途徑可以取得更大的成果,他們也還是喜歡動武。可是現在,瑞典人的處境十分窘迫。一年裡大概也只有三兩次可以抖一下威風。前提是碰到偏僻的小村莊,村民人數不多,膽子不大。
  康哇杜則不屬此列。僅管他的村莊與北邊那些人口較為稠密的地區相比可以說很偏僻。但他對周圍的村莊擁有人們公認的『宗主權」,並且通過這些村莊和北部地區野蠻的「領主」們保持著密切的聯繫。瑞典人倘敢和他作對絕沒有好下場。那就意味著, 他們將永遠不能通過北邊那條路回到文明世界。 如果從西邊走也將是「此路不通」。阿拉伯酋長的村莊正好在那條路上,對於他們將是無法逾越的障礙。往東去的路他們不認識,往南乾脆就沒路。因此,這兩個瑞典人去康哇杜的村莊時將採取典型的「口蜜腹劍」的策略。
  他們的計劃安排得很周密,不準備提白人俘虜的事。他們將裝作對康哇杜抓了個白人俘虜的事一無所知。他們和老酋長交換禮物,並且和他的「全權大使」就相互之間禮品價值最否對等爭論不休。因為如果來客不是別有用心,只有這樣才顯得恰如其分,同時也合乎禮儀。過分慷慨很容易引起主人的懷疑。
  隨後進行的談話過程中,他們就把沿路聽來的傳聞講給酋長聽。作為交換,康哇杜也把自己知道的新聞和盤托出與客人們分享。這種談話又臭又長,索然無味,因為土著居民不過拿這種儀式作為對付歐洲人的手段。康哇杜一直沒提梅瑞姆的事兒。但他積極提供嚮導,禮物也送得慷慨大方,看樣子很希望客人盡快離開他的領地。「會談」快要結束的時候,馬爾賓好像漫不經心地提了一句阿拉伯酋長已經去世的事兒。康哇杜聽了大吃一驚。
  「你莫非不知道這個消息?」馬爾賓問。「這可太奇怪了。老頭子上個月就死了。他的坐騎踩在一個窟窿上摔了個跟頭,他摔下來正好被馬壓在下面。等村兒裡的人跑來救他,酋長早就斷氣兒了。」
  康哇杜搔了搔頭,十分失望。酋長死了就意味著沒有人花錢贖那個白人姑娘了。現在她已經一錢不值,除非拿她擺一次「筵席」,或者給她找個男人賣幾文小錢。後面這個想法倒是提醒了他。有一隻小甲蟲在他面前的塵土裡爬行,他朝它吐了一口唾沫,敘睨了馬爾賓一眼。這些白人很特別。他們遠離家鄉,到很遠的地方旅行,從來不帶女人。而實際上他們又很喜歡女人。當然究竟喜歡到什麼程度康哇杜就說不上了。
  「我這兒有個白人姑娘,」他冷不防說。「如果你們想買她,價錢可以便宜點兒。」
  馬爾賓聳了聳肩。「我們自己的麻煩事兒就夠多了,康哇杜,」他說。哪有心思再弄個老女人增加負擔呢?至於錢嘛……」馬爾賓捻了一下手指。
  「她還年輕呢,」康哇杜忙說,「而且長得也不錯。」
  瑞典人笑了起來,「叢林裡沒有好看的白種女人,康哇杜,」詹森說。「你跟老朋友開玩笑不害臊嗎?」
  康哇杜跳了起來。「跟我走,」他說,「我會讓你明白,我的話一點兒也不假。」
  馬爾賓和詹森站起來會心地看了一眼,跟在康哇杜身後向他的茅屋走去。屋裡光線昏暗,他們看見一個女人捆著手腳,躺在草蓆上。
  馬爾賓瞥了一眼,扭頭就走。「她准有一千歲了,康哇杜,」他邊往茅屋外面走邊說。
  「她還很年輕呢!」康哇杜大聲說。「屋裡太黑,你看不清楚。等一下,我讓人把她抬到外面,你們就看清楚了。」他命令看守姑娘的衛兵割斷她腳腕上的繩索,讓她出來「亮相」。
  馬爾賓和詹森故意裝作漫不經心的樣子,實際上兩個傢伙都急得要命,不但急於看到她,而且急於得到她。至於她是個醜八怪,還是像康哇杜那樣是個大肚皮,倒無所謂。他們只想弄清楚她是不是幾年前被人從阿拉伯酋長那兒搶走的那個姑娘。這兩個瑞典人都相信,如果她確實是那個女孩子,他們肯定能認出她來。其實康哇杜派去給酋長送信的「信使」已經把事情說清楚了。她肯定是那個他們曾經夢寐以求的姑娘。
  海瑞姆被武士們從昏暗的茅屋中帶出來之後,詹森和馬爾賓都裝模作樣,朝她漫不經心地瞥了一眼。這一眼看呆了兩個瑞典人。馬爾賓好不容易才克制著沒有叫出聲來,詹森也差點兒沒喘過氣來——這姑娘簡直太美了,可是他們馬上裝出一副無所謂的樣子,朝康哇杜轉過臉來。
  「『就是她嗎?」馬爾賓問老酋長。
  「她難道不是既年輕又美麗嗎?」康哇杜問。
  「她不算老,」乃爾賓回答道。「不過,即使這樣,仍然是個負擔。我們從北面來可不是為了討老婆。那邊,女人有的是。」
  梅瑞姆站在那兒直盯盯地望著兩個白人。對他們她並不抱什麼希望。他們跟黑人一樣,都是她的敵人。她既怕他們又恨他們。馬爾賓用阿拉伯語跟她講話。
  「我們是你的朋友,」他說。「你願意讓我們把你從這兒帶走嗎?」
  慢慢地,彷彿從遙遠的記憶中,梅瑞姐又想起她曾經熟悉的語言。
  「我希望獲得自由,」她說,「希望回到克拉克那兒去。」
  「你願意跟我們走嗎?」馬爾賓又問了一遍。
  「不願意,」梅瑞姆說。
  馬爾賓轉過臉對康哇杜說:「她不願意跟我們走。」
  「你們也算是男人,」黑人說,「難道就不能用武力把她康哇杜,我們不想要她。不過,為了我們的友誼,如果你想除掉她,我們可以替你把她領走。」
  康哇杜也不是傻瓜,他明白他們其實很想要她。最後,經過一番討價還價,梅瑞姆便從黑人酋長手裡倒賣到兩個瑞典人手裡。價錢是六碼彩色防水布、三個銅彈殼兒,一把新澤西1產的亮閃閃的折刀。對於這筆買賣,除了梅瑞姆,可謂皆大歡喜。
  1新澤西[New Jersey]:美國州名。
  不過康哇杜還向他們提出一個要求,那就是這幾位歐洲人第二天清早必須離開他的村莊。這筆「買賣」成交之後,他便毫不猶豫地把提出這個要求的原因告訴了詹森和馬爾賓。他說,這個姑娘的男朋友是個野人,他正想辦法把她救走。他還建議他們盡早離開這塊土地,否則很難保證花錢弄到手的姑娘不被搶走。
  梅瑞姆又被綁住,看管起來。不過這一次是在瑞典人的帳篷裡。馬爾賓勸她乖乖地跟他們走。他對她說,要把她送回到她過去生活過的那個村莊。可是梅瑞姆寧願死也不願意回老酋長的村莊。馬爾賓又連忙向她保證,即使原先有過這種想法,現在也已經完全打消了,總而言之,不管怎麼樣,他絕不讓梅瑞姆姑娘為難。馬爾賓和她談話的當兒,一雙眼睛一直貪婪地盯著她那可愛的面龐,美麗的線條。幾年前他在老酋長的村子裡曾經見過她。那時候她還是個孩子,可是現在小梅瑞姆已經亭亭玉立,長成一個大姑娘了。對於馬爾賓,這簡直是命運給予他的最大的饋贈。在他看來,梅瑞姆是許許多多金法郎才能換來的快樂與享受的具體體現。現在這樣一個水靈靈的漂亮姑娘站在眼前,充滿活力也充滿魅力,馬爾賓不由得走過去,把一隻手放在她的肩上。梅瑞姆向後退了兩步。馬爾賓摟住她就要吻,梅瑞姆朝他的嘴巴狠狠打了一拳。就在這時,詹森走進帳篷。
  「馬爾賓!」他大聲叫喊著。「你這個傻瓜!」
  斯文·馬爾賓放開姑娘,回頭望著他的同伴,一張臉羞得通紅。
  「你他媽的要幹什麼?」詹森怒氣沖沖地說。「你難道不想要那筆賞錢了嗎?如果我們虐待了她,將來不但連一個蘇1也撈不著,還得蹲監獄。馬爾賓,我還以為你挺有理智呢!」
  1蘇[Sou]從前法國一種低值錢幣,合五生丁。
  「我不是個木頭人兒,」馬爾賓惡狠狠地說。
  「你最好當個木頭人兒吧,」詹森說。「至少要等我們把她平平安安交給她的父母,撈到那筆賞錢。」
  「哦,真見鬼!」馬爾賓大聲說。「這怎麼成!我們把她找回來,他們就感激不盡了。再說,這種事兒,她巴不得大夥兒都守口如瓶呢!」
  「我已經說過了,」詹森咆哮著說。「你不能這麼幹!過去你總是對我指手畫腳,斯文。可是這件事你必須依我。因為找對,你錯。這一點其實我們倆心裡都明白。」
  「你怎麼突然變得一本正經起來了?」馬爾賓也咆哮起來。「也許你以為我已經忘了你和旅館老闆的女兒小賽麗拉的風流事兒了,還有那個黑鬼……」
  「住嘴!」詹森氣得暴跳如雷。「你跟我一樣,心裡都知道這壓根兒就不是什麼正經不正經的事兒。我不想跟你吵架,不過我得把話說清楚,斯文,你絕不能加害於這個姑娘,否則,我就要殺了你。在過去的九年或者十年中,為了命運之神最終的恩賜,我受夠了苦,差點兒送了命。現在,總算找到了這個能給我們帶來金錢和地位的姑娘,我絕不能因為你為了滿足自己的獸慾,丟了這棵搖錢樹。我再一次警告你,斯文……」他邊說邊拍了拍掛在腰間的手槍。
  馬爾賓惡狠狠地瞪了詹森一眼,聳了聳肩,走出帳篷。詹森轉過臉望著梅瑞姆。
  「他要是再欺侮你,喊我就是了,」他說。「我不會離你太遠的。」
  馬爾賓和詹森剛才的談話梅瑞姆沒有聽懂。因為他們說的是瑞典話。可是詹森跟她說的是阿拉伯話,她不但聽得懂,而且猜出了他們談話的內容。他們臉上的表情,那副要鬥架似的樣子,馬爾賓離開帳篷之前詹森拍了拍手槍的動作都足以說明他們倆爭吵得很厲害。出於少女的天真,她指望詹森能大發慈悲,給她以友誼和幫助。她求他把她放了,讓她再回到原始森林,再回到克拉克的身邊。但是她大失所望。詹森非常粗野地大笑著,警告她如果膽敢逃跑,他就用剛才嚇跑馬爾賓的玩意兒來懲罰她。
  這天夜裡,她躺在帳篷裡難以入睡,一直盼望聽到克拉克給她發來的信號。叢林生活像往常一樣在黑暗之中繼續著。各種別人聽不見的聲音,震動著她那十分靈敏的耳鼓。這些聲音對於她就像朋友們的說話聲對於我們一樣地親切。可是她一直聽不到克拉克到來的聲音。但她知道。他一定會來救她。除了死亡,沒有任何力量可以阻擋克拉克回到她的身邊。那麼,到底是什麼原因使他遲遲未歸呢?
  天亮了,克拉克還是沒能來救她。梅瑞姆對他的忠誠仍然沒有絲毫的懷疑。她只是為朋友的安全而焦灼不安。她無法相信,她的克拉克也會遇到什麼不幸。他差不多每天都要經歷叢林中的種種凶險,但從來連一根毫毛也沒有損失過。但是,早晨畢竟降臨了,早飯也吃過了。帳篷已經拆除,瑞典人這支雜七雜八、破破爛爛的「遠征隊」開始向北移動了,姑娘望眼欲穿的克拉克還沒有到來。
  他們走了整整一天。第二天、第三天也仍然這樣沒完沒了地走著。耐心的梅瑞姆滿懷希望默默地、神情嚴肅地走在瑞典人身旁,克拉克一直沒有出現在她的眼前。
  馬爾賓還是怒氣沖沖,對於詹森友好的勸告他總是嗤之以鼻。他不和梅瑞姆說話,不過有幾次她發現他正瞇細一雙眼睛貪婪地盯著她。看見這種眼神她不由得打了一個寒戰。她把吉卡緊緊抱在胸前,十分懊惱自己那把短刀被康哇杜手下的人給搜走了。
  第四天,梅瑞姆放棄了最後一線希望。她想,克拉克一定出事兒了。他再也不會來救她了。這些人將把她帶到很遠很遠的地方,最後把她殺了。她再也見不到親愛的克拉克了。
  這天,瑞典人下令休息。因為他們一直走得很快,手下的人都已經疲憊不堪。馬爾賓和詹森離開宿營地,各奔東西打獵去了。他們剛走了一個小時,梅瑞姆帳篷的門突然被人推開。馬爾賓帶著滿臉的淫蕩和殺氣走了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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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5-17 19:05:04 |只看該作者
第十四篇 得救

  梅瑞姆像一隻落人陷阱的小動物,被一條狠毒的巨蟒牢牢地盯著。她渾身顫抖,眼巴巴地望著這個步步緊逼的畜牲。她的手是自由的。瑞典人用一根古老的奴隸索鎖著她的脖子。鐵索的另一頭掛在一根針到地裡的木楔子上面。
  梅瑞姆慢慢地、一英吋一英吋地退到帳篷對面,馬爾賓還是步步緊逼。他伸開兩隻魔爪,半張著嘴,急促地喘息著。
  姑娘想起,詹森曾經對她說過,如果馬爾賓膽敢騷擾,就趕快喊他。可是這一次詹森打獵去了,馬爾賓選擇了一個好時機。不過梅瑞姆還是扯開嗓門兒,大聲叫喊起來,一聲,兩聲,三聲,直到馬爾賓從帳篷那頭撲過來掐住她的脖子。梅瑞姆立刻和他撕打起來。就像任何一個叢林裡的猛獸一樣,她的武器是牙齒和手指。馬爾賓這才發現,她並不是一個可以輕易征服的姑娘。在她那軟玉般美麗的肌膚下面,蘊藏著一隻年輕的母獅子才會有的力量.可是馬爾賓也不是個軟蛋,他的性格和外表都很凶殘,而且臂力過人,身高體壯。他慢慢地把姑娘按倒在地上,對著她的臉頰猛擊。梅瑞姆又咬又打。馬爾賓掐著她的脖子,姑娘漸漸地體力不支了。
  詹森在森林裡打了兩隻公鹿。他沒走多遠,也不想走遠。因為他對馬爾賓總是信不過。他不跟他一起打獵,而是自個兒朝另外一個方向尋覓獵物,在正常的情況下本來也無可非議。可是現在有梅瑞姆在宿營地,情況就不同了。詹森對馬爾賓十分瞭解。因此,他讓僕人們抬著公鹿在後面慢慢走,自個兒馬上返回了宿營地。
  他走了一半遠,隱隱約約聽見宿營地那面傳來一聲尖叫。他停下腳步,側耳靜聽,聽見那叫聲又重複了兩次,然後歸於沉寂。詹森一邊罵罵咧咧,一邊拔腿就跑。他生怕回去太晚,自個兒的前程被馬爾賓的醜行攪了。
  另外一個方向,比詹森距離宿營地稍遠一點,還有一個人也聽見梅瑞姆的叫喊.對於這片叢林,他是個陌生人。他做夢也沒有想到這片原始森林裡除了他還有別的白人。他正帶著十幾個皮膚光滑的黑人武士在這一帶打獵。他也停下腳步側耳靜聽了好一陣子,聽出這是一個陷入困境的女人絕望的叫喊,便立刻向那聲音傳來的方向跑去。不過他離宿營地要比詹森遠一些,因此是詹森先闖進那頂帳篷。眼前的情景並沒有在這位不知道同情為何物的瑞典人心中喚起一點點憐憫。他只是對他的同夥無視自己的勸告十分惱怒。梅瑞姆還在奮力搏鬥,馬爾賓的拳頭雨點般地向她打去。詹森惡狠狠地咒罵著衝進帳篷。馬爾賓放下梅瑞姆,向猛撲過來的詹森迎了上去,還拔出腰間的手槍。詹森看見馬爾賓拔槍的動作,幾乎同時掏出手槍,兩個人都開了火。那一刻,詹森還在往前衝。可是隨著火光中的巨響,他突然停下腳步,手槍從驟然失去知覺的手裡跌落下來。他像喝醉了酒,踉蹌了幾步。馬爾賓小心翼翼地走過去,朝他的朋友身上開了兩槍。梅瑞姆雖然嚇得要命,可還是注意到那個被打中了的瑞典人表現出頑強的生命力。他閉著一雙眼睛,腦袋耷拉在胸前,兩隻手像一雙空手套懸垂在袖口下面。但他仍然直挺挺地站著,儘管渾身不住地顫抖。直到馬爾賓開了第三槍,他才面朝下撲倒在地上。馬爾賓走過去一邊駕一邊惡狠狠地踢著他。然後他又回轉身,一把抓住梅瑞姆。就在這時,門簾無聲無息地掀開了,一個大個子白人悄悄地走了進來。梅瑞姆和馬爾賓都沒看見這個新來的人——馬爾賓背朝門簾,寵大的身軀正好擋住了梅瑞姆的一雙眼睛。
  那人從詹森的屍體上面邁過去,只幾步便走到馬爾賓身後。一隻大手重重地按在他的肩上。馬爾賓明白要想不被干擾就實現自己的計劃已經辦不到了。他回過頭,看見一位大個子陌生人站在眼前。這人黑頭髮,灰眼睛,身穿卡其布制服,頭戴一頂軟木頭盔。馬爾賓又去掏槍。可是那人手疾眼快,已經穿過他的手槍扔到帳篷那面誰也夠不著的地方。
  「這是怎麼回事兒?」陌生人用一種梅瑞姆聽不懂的語言問她。梅瑞姆搖了搖頭,說了幾句阿拉伯話,那人立刻用阿拉伯語重複了一遍剛才的問題。
  「這些人把我從克拉克那兒搶走,」姑娘解釋道。「這個傢伙要欺侮我。被他打死的那個人想阻止他。他們都是壞蛋。不過這個更壞。如果我的克拉克在這兒,一定會打死他。我想,你跟他們都是一丘之貉,所以你不殺他。」
  陌生人笑了笑。「他該殺嗎?」他說。「當然,這是毫無疑問的。再撞到我的槍口上,或許會殺了他。現在先留他一條活命。不過,我要親眼看著他不敢再動你一根毫毛。」
  他緊緊抓著馬爾賓。這位膀大腰圓、健壯如牛的瑞典人掙扎著想從他的手裡掙脫,可是一點兒用處也沒有。陌生了抓著他,就像抓著一個吃奶的小孩兒。馬爾賓惱羞成怒,罵罵咧咧,舉起拳頭向陌生人打了過去.陌生人把他提起來,像玩流星一樣,旋轉起來。馬爾賓大聲嚷嚷著叫他的僕人趕快進來殺死這個陌生人。十幾位他從來沒有見過的黑人武士應聲走進帳篷,他們一個個身強力壯,四肢勻稱,和瑞典人那些衣衫襤褸、神情很瑣的隨從真有天淵之別。
  「不必再開玩笑了,」陌生人對馬爾賓說。「你罪該萬死,不過,我不能代替法律。我知道你是何許人也,以前就聽說過閣下的尊姓大名。你跟你的朋友在這一帶臭名昭著,我們不想讓你的一雙臭腳踏上我的領地。這次我給你留一條活命。假如你膽敢再回到這兒,我可要代表法律親手把你處死,明白嗎?」
  馬爾賓咆哮著,極其惡毒地咒罵著陌生人。作為報應,他被狠狠地揍了一頓,直揍得皮開肉綻,渾身打顫。
  「現在,滾吧!」陌生人說。「下一次再看見我,記住我是誰,」他對著馬爾賓的耳朵說出一個名字。這條惡棍聽見這個名字真是「如雷貫耳」,差點兒嚇昏過去。陌生人一把把他推出帳篷,馬爾賓踉蹌著跌倒在草地上。
  他轉過臉問梅瑞姆:「你脖子上這玩意兒的鑰匙在哪兒?」
  姑娘朝詹森指了指。「他拿著,」她說。
  陌生人在詹森的屍體上搜了一遍,找到鑰匙。梅瑞姆很快就明白了他的意思。
  「你能讓我回我的克拉克那兒嗎?」她問道。
  「我會把你送回到你的親人那兒去的,」他說。「他們叫什麼名字?你們的村莊在哪兒?」
  他一直十分驚奇地看著她那身野蠻而原始的穿戴。從她能講阿拉伯語言看,這姑娘顯然是個阿拉伯人。可是阿拉伯人從來沒有這種打扮。
  「你的親人是誰?誰是克拉克?」他又問了一遍。
  「克拉克就是克拉克!他是一隻猿。我沒有別的親人。自從阿赫特去當猿王,只有我和克拉克一起住在叢林裡。」從打遇到克拉克和老猿,她一直把阿卡特叫成阿赫特。「克拉克本來可以去當猿王,但他自個兒不願意。」
  陌生人的一雙眼睛裡充滿了疑問,直盯盯地望著姑娘。
  「這麼說,克拉克是一隻猿?」他問道。「那麼,你呢?」
  「我叫梅瑞姆。我也是猿。」
  「唔——」對於梅端姆這種讓人大惑不解的聲明陌生人只輕輕地哼了一聲鼻子。他的一雙眼睛充滿了憐憫和同情,也許這才是他內心深處奔湧著的真實感情的反映。他走到姑娘身邊,把一隻手放在她的額頭上。梅瑞姆像一隻野獸嗷叫一聲,向後倒退了幾步。陌生人的嘴角現出一絲微笑。
  「你不必怕我,」他說。「我不會加害於你。我只是想知道你是不是在發高燒,說胡話。如果你健健康康,什麼毛病也沒有,我們就一塊兒去找克拉克。」
  梅瑞姆直盯盯地望著那雙坦誠、熱情的灰眼睛。她一定發現這雙眼睛的主人是一個高尚的、不容置疑的好人。因為她乖乖地讓他摸她的腦門兒和脈膊。她沒發高燒。
  「你是從什麼時候起把自己看作一隻猿的?」陌生人問。
  「許多許多年以前,我還是個小女孩兒,克拉克在父親毒打我的時候,把我救了出來。從那以後,我一直和克拉克還有阿赫特一起生活在樹上,我便把自己看作一隻猿。」
  「克拉克在哪一片叢林?」陌生人問。
  梅瑞姆伸出手比劃了一下。她倒挺慷慨,這一比劃足足包括了半個非洲大陸。
  「你認識去他那兒的路嗎?」
  「不認識,」她回答道。「不過他總能找著我的。」
  「如果這樣,我倒有個好主意,」陌生人說。「我住的地方離這兒不太遠。我把你帶回家,我的妻子可以照顧你,直到我們找到克拉克,或者克拉克找到我們。他要是能找到這兒,就一定能找到我的村莊,你說不是嗎?」
  梅瑞姆尋思是這個理兒,可她還是想馬上就去找克拉克。陌生人壓根兒就不想讓這個可憐的、天真無邪、想入非非的女孩子繼續在充滿危險的原始森林裡轉悠。她從哪兒來,有過怎樣的經歷,他都無從得知。可是有一點他似乎可以斷定,那就是她的克拉克以及他們在猿群中的生活都是她因為神經失常而產生的幻覺。他熟知原始森林,也認識幾個曾經赤身露體與野獸為伍多年的男人。可是這樣一個弱不經風的小女子絕不可能有過那樣的經歷。
  他們一起走出帳篷。馬爾賓的僕人們正在收拾東西,準備離開此地。陌生人的黑人武士跟他們聊天兒。馬爾賓在遠處站著,怒目而視。陌生人走到他的一位武士跟前。
  「去弄清楚他們是從哪兒弄到這個姑娘的,」他命令道。
  黑人武士去問馬爾賓的一位僕人,不一會兒又回到主人面前。
  「是從老康哇杜那兒買來的,」他說。「那傢伙就告訴我這麼點兒情況。他說別的事情他就不知道了。我估計他確實不知道。這兩個白人非常壞。他們幹的許多事情,僕人們都不知底細。您應當把那個傢伙殺了,先生。」
  「我倒也想把他殺了。可是這片叢林已經有了新的法律。現在不是從前那副樣子了,馬維瑞。」
  陌生人站在那兒,一直等到馬爾賓和他的「遠征隊」消失在北邊的叢林。梅瑞姆現在對他已經很信任了。她站在他的身邊,一隻纖細的皮膚黝黑的手裡拿著吉卡。他們一塊兒談話。梅瑞姆的阿拉伯語說得結結巴巴。陌生人聽了很是納悶。後來,他把這一點歸結為姑娘在精神上受到了損傷。如果他知道,碰到瑞典人以前她已經好多年不講阿拉伯語了,便不會這樣大驚小怪了。當然這位姑娘之所以這樣快就忘了老酋長的語言還有一個原因。不過這個原因無論姑娘自己還是這位陌生人都無從得知。
  他勸梅瑞姆跟他一起回他的村在。梅瑞姆卻堅持馬上去找克拉克。陌生人沒有辦法,又不願意讓她因神經錯亂引起幻覺,而在叢林裡白白地送命,只好強迫她服從自己的意志。不過他是個聰明人,決定先遷就一下,然後慢慢地把她引上到他那兒去的「正路」。因此,他們剛上路時朝南走,儘管他的農莊在東邊。
  他把「航向」一點一點地向東偏。讓他十分高興的是,姑娘竟一點兒也沒有發現這種「方向性」的變化。她對他越來越信任了。起初,她只是覺得這個大個子塔瑪干尼並不加害於她。隨著時間的流逝,她越來越覺得他是那樣善良,那樣無微不至地關心她,愛護她。她非常喜歡他,不由得拿他和克拉克做比較。但是對於克拉克的忠貞和思念沒有絲毫的減退。
  第五天,他們突然來到一片寬闊的平原。站在叢林邊兒上,梅瑞姆看見一塊塊用籬笆圍起來的農田和許多建築物。這情景使她不由得倒退了幾步。
  「我們到哪兒了?」她指著眼前那一幢幢建築物問道。
  「我們眼下還找不到克拉克,」陌生人回答道,「因為這條路離我的莊園已經不遠,我就先把你帶到這兒了。你先和我的妻子住在一塊兒休息幾天,讓我的僕人們去找你的猿,或者等他來找你。我想這樣更好一些,小姑娘。跟我們在一起你會更安全,也更快活。」
  「我怕,先生,」姑娘說。「你們村裡的人會像我的父親老酋長那樣打我。還是讓我回到叢林裡去吧。在那兒,克拉克遲早能找著我。他做夢也想不到我會住到白人的村子裡,因此,絕對不會來這兒找我。」
  「誰也不會打你,孩子,」陌生人回答道。「我沒打過你,對吧?這地方的一切都歸我管,人們會很好地待你。我們這兒沒有人挨打受氣。我的妻子對你一定很好。克拉克遲早會找到這兒的,因為我要派人四處找他。」
  姑娘搖了搖頭。「他們沒法兒把他帶到這兒。克拉克會把他們都殺了。因為所有的人都想殺他。我害怕,讓我走吧,先生。」
  「你不認識路,一個人到叢林裡只能白白送死。豹子和獅子第一個夜晚就能把你吃了。結果,你還是找不到你的克拉克。你最好還是跟我們呆在一起。我不是從壞人手裡救過你嗎?為了這一點,你也該聽我一句話。聽我說,至少跟我們一起住上幾個星期,讓我們再好好想想怎樣做更好。你還是個小姑娘,讓你一個人到叢林裡實在是太殘酷了!」
  梅瑞姆哈哈大笑。她說:「叢林是我的父親,我的母親。比起人,它對我可善良多了。我並不害怕叢林。也不怕豹子或者獅子。倘若在劫難逃,該死的時候,也就死了。或許讓豹子吃了,或許讓比小拇指還小的什麼甲蟲蜇死。雄獅向我撲過來,或者甲蟲蜇我的時候,我會害怕。哦,大概會非常害怕!這我知道。但是如果當這種種可怕的事情還沒有發生就總在驚恐之中度日,那生活可太悲慘了。如果是獅子吃我,雖然可怕,不過是十分短暫的事情。可是如果被甲蟲蜇了,就得受好些天的痛苦,才能最後解脫。因此,我一點兒也不怕獅子。它個頭大,響動也大。我能聽見它,看見它,或者聞見它,總可以及時逃走。可是我的手腳隨時都可能在不知不覺中便被甲蟲叮上一口,然後置我於死地。不,我不怕叢林。我愛它。我寧願死也不願意永遠離開它。不過,您的莊園離叢林很近,您對我又一直很好,我就依著您的願望,在這兒住些日子,等我的克拉克到來。」
  「好!」陌生人說。他領著她走過幾座鮮花掩映的平房,平房後面是一座有條不紊的非洲農莊。那裡有糧倉,還有農莊附設的一間間小屋。
  他們走近農莊的時候,十二條狗汪汪汪地吠叫著跑了過來。有瘦削的獵狗,有一隻很大的丹麥種大狗,一隻非常敏捷的長毛牧羊犬,其餘的都是些愛大驚小怪、汪汪亂叫的獵狐的小狗。起初它們兇猛至極,可是認出走在最前面的黑人武士和他們身後的白人之後,態度發生了明顯的變化。那條牧羊犬和獵狐的小狗簡直欣喜若狂。那幾條獵狗和丹麥種大狗見到主人雖然也十分快活,但表情冷淡,不失尊嚴。它們都跑到這位陌生姑娘身邊嗅了又嗅,梅瑞姆一點兒也不覺得害怕。
  那幾隻獵狗聞到她那身「衣服」上散發出一股野獸的氣味。都汪汪汪地叫了起來。梅瑞姆伸出一隻手輕輕撫摸著它們的腦袋,喃喃地說著些愛撫的話,獵狗聽了都咪著眼睛,撅起上嘴唇,滿意地「笑」了。陌生人看著這情景,臉上現出一絲微笑。因為這幾條兇猛的獵狗平日裡對陌生人從來沒有這樣友好過。好像這位姑娘用一種極其微妙的方式傳遞給它們一種信息。讓它們明白,他們都屬於一個野蠻的世界,具有某種親緣關係。
  梅瑞姆夾在兩條獵狗中間,纖細的手指抓著它們脖子上的頸圈,向那幢帶遊廊的平房走去。門廊下站著一個女人。她身穿白色長裙,招著手歡迎狩獵歸來的丈夫。姑娘害怕地眨著一雙眼睛。見到這個女人,她似乎比見到陌生的男人或者兇猛的野獸還要害怕。她踟躇不前,掉轉頭望著那位已經是她的保護者的陌生人,目光中閃爍著恐懼和乞求。
  「這是我的妻子,」他說。「她會非常高興地歡迎你。」
  女人沿著小路走過來迎接他們。男人吻了吻她,然後轉過身用姑娘聽得懂的阿拉伯語把梅瑞姆介紹給妻子。
  「這是梅瑞姆,親愛的,」他說。接著把怎樣在叢林裡遇見這位無家可歸的流浪兒的過程講了一遍。
  梅瑞姆看到這個女人很漂亮,而且面目慈祥,惹人喜愛,便不再局候不安了。聽完她的經歷之後, 女人走過來伸出雙臂緊緊地摟住她, 吻了又吻,喃喃地說:「可憐的小寶貝兒。」一種從未有過的溫暖的感情驟然間湧上梅瑞姆的心頭。她把頭伏在這位新朋友的胸前。已經許多年了,她沒有聽見過這種充滿母愛的聲音,以至忘了它的存在。她把臉貼在那個奔湧著偉大母愛的胸口,無聲地啜泣著,好像有生以來從沒有這樣哭泣過,快樂與充滿慰籍的淚水清清流下……
  就這樣,瑪干尼梅瑞姆離開親愛的叢林,來到一個有文化、有教養的家庭。她先前稱之為「先生」與「太太」的陌生人,對於她已經像親生的父母一樣可親、可信。一旦那種野獸般的恐懼消失,她便走向另外一個極端——無限的信任與熾熱的愛戀。現在她安下心來,在這裡等他們找到克拉克,或者克拉克來這兒找她。她並沒有忘記克拉克。克拉克在她的心中永遠是第一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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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5-17 19:05:23 |只看該作者
第十五篇 三千狒狒鬧叢林

  在那遙遠的叢林,克拉克遍體鱗傷躺在草地上,血凝在一起,動一下都很困難。他義憤填膺,怒火中燒,為了報仇,只得踏上狒狒走過的那條小路,到上次跟它們相遇的地方尋求幫助。可是連狒狒的影子也沒有找著。不過它們留下了明顯的蹤跡,克拉克「順籐摸瓜」,終於追上了它們。他跟這群狒狒相遇時,它們正慢慢地向南移動,進行週期性的遷徙。這種遷徙的原因只有狒狒自己才能解釋。克拉克從「下風頭」過來,狒狒群的「尖兵」看見他,連忙發出警告。跟在後畫的大隊「人馬」聽見「尖兵」的叫聲一起停下腳步。它們有的竊竊私語,有的大聲降叫。公狒狒邁開僵直的小腿直轉圈子,母狒狒也都緊張起來,尖著嗓子把「孩子們」叫到身邊,一家人擠作一團,跟在「丈夫」身後慢慢地走著。
  克拉克大聲喊狒狒王。狒狒王聽到這個聲音很熟悉便慢慢地、小心翼翼地走了過來。在所有感覺器官中,狒狒王似乎更相信鼻子,對耳朵聽到的、眼睛看到的反倒持懷疑態度。克拉克一動不動站在那兒。如果一直走過去,完全可能馬上陷入一場混戰。因為叢林裡的野獸都十分敏感。它們特別容易歇斯底里大發作,也特別容易變成膽小鬼。值得考慮的是,野生動物實質上到底是不是膽小鬼?
  狒狒王向克拉克走了過來,一邊咆哮一邊用鼻子嗅來嗅去。它繞著圈子走,圈子越轉越小,離克拉克自然越來越近。克拉克先開口說話。
  「我是克拉克,」他說。「是我打開籠子救出了你。我是『殺手』克拉克,是你的朋友。」
  「嗚,」狒狒王哼著鼻子說。「是的,你是克拉克。剛才,我的耳朵告訴我,你是克拉克;我的眼睛也告訴我,你是克拉克。現在,我的鼻子又告訴我,你確實是克拉克。我的鼻子從來不會出錯。我是你的朋友。來吧,我們可以一起打獵。」
  「克拉克現在不能去打獵,」人猿回答道。「岡瑪干尼偷走了梅瑞姆。他們把她關在村子裡,不讓她走克拉克一個人救不出她。克拉克曾經救過你,現在你能不能帶上你的兵馬把克拉克的梅瑞姆救出來?」
  「岡瑪干尼有許多尖尖的棍子,能穿透我的孩子們的身體。他們殺我們。這些岡瑪干尼是壞人。如果我們進了他們的村莊,會被他們都殺光的。」
  「塔瑪干尼有一種能發出很大的響聲、老遠就可以殺死人的『棍子』,」克拉克回答道。「克拉克救你時,他們手裡就拿著這種『棍子』。如果克拉克那時候因為害怕拔腿就跑,你早成了塔瑪干尼的階下囚。」
  狒狒搔了搔後腦勺。它和人猿四周蹲著許多公狒狒。它們眨巴著小眼睛,摩肩擦背,爭先恐後,都想佔據一個更有利的位置。有的翻著地上的枯枝敗葉尋找可口的蟲子吃,有的懶洋洋地看著他們的王和這個奇怪的瑪干尼。這傢伙自稱「瑪干尼」,其實他更像那些戴帽子的塔瑪干尼。狒狒王看了看幾位年紀較長的「大臣」,好像是徵求它們的意見。
  「我們的兵馬太少了,」一個老狒狒嘟噥著說。
  「山裡有的是,」另外一個建議道。「那兒的狒狒像樹葉一樣多。它們也恨那些岡瑪干尼。它們喜歡打架,而且非常兇猛。我們去找它們幫忙,一定能把叢林裡所有的岡瑪干尼都殺死。」它跳起來發出可怕的叫聲,渾身的毛髮都像倒豎的鋼針。
  「這才像討論問題的樣子,」「殺手」克拉克大聲說。「不過用不著山上的狒狒。我們這些兵馬就足夠了。要去找它們得花費好長時間,等兵馬集合齊,梅瑞姆早讓他們給殺了,或者吃了。我們應當馬上出發到岡瑪干尼的村莊。走快一點很快就能到那兒。然後我們一起向他們的村子衝過去,大伙都大喊大叫,肯定能把村子裡的岡瑪干尼都嚇跑。他們逃走以後我們就可以把梅瑞姆救出米。我們用不著殺人,也沒必要找死,克拉克只想把梅瑞姆救出來。」
  「我們的兵馬太少了,」那隻老狒狒還在發牢騷。
  「是的,兵馬太少了!」別的狒狒也跟著它吵吵起來。
  克拉克勸也沒用。它們雖然願意幫忙,但是必須按照它們自己的方式,那就是把大山裡的狒狒都發動起來,一起和康哇杜部落的黑人鬥。克拉克只好屈從於它們的意志。眼下他能夠辦到的只有催促它們快點兒行動。狒狒王最後接受了克拉克的建議,帶領十二名身強力壯的公狒狒進山「發動群眾」,其餘的兵馬繼續在後面逛蕩。
  一旦形成決議,狒狒們對這件事表現得都很積極。被選中的狒狒馬上出發,而且個個如腳底生風,走得很快。不過克拉克還是輕而易舉就能跟上它們。狒狒群在森林裡攀援的時候總是咋咋唬唬,發出很大的喧鬧聲,目的是嚇跑在前頭行走的野獸,告訴它們有一大群狒狒來了。因為為數眾多的狒狒在一起活動的時候,叢林裡沒有誰敢來打擾它們。有時候樹木之間的距離很遠,它們就在地上行走,動作輕巧得幾乎連一點響聲也沒有。因為它們都知道,很難瞞過獅子和豹子的眼睛。倘若它們看見只有「一小撮」狒狒在小路上行走,肯定會撲過來殘殺一番。
  他們在這塊荒蠻的土地上整整走了兩天,穿過稠密的森林,進入廣闊的平原,爬過一道道山坡。以前克拉克從來沒有來過這地方。從大森林走出來看見眼前這寬闊關麗的原野本來是一件令人快慰的事情。可是此刻,克拉克卻無心欣賞田園風光。梅瑞姆,他的梅瑞姆正在危難之中。在她得救之前,他什麼都不願意想,什麼都不願意幹。
  走進覆蓋山坡的森林之後,狒狒放慢了速度。它們不時發一聲淒婉的呼喚,然後屏聲斂息,側耳靜聽。終於,彷彿從很遠很遠的地方傳來一聲表示應和的長嘯。
  狒狒朝傳來這聲長嘯的方向繼續進發。就這樣,它們一邊大聲呼喚,一邊側耳靜聽,漸漸地離山地裡的「親屬」越來越近了。克拉克聽出,前來迎接他們的是一支浩浩蕩蕩的隊伍。不過,人猿對此雖然有所估計,山地裡的狒狒真的出現在眼前時,他還是大吃一驚。
  這群狒狒簡直是鋪天蓋地而來,從能經得起它們身體重量的樹梢,到濃密的枝葉之間,密密麻麻到處都是狒狒。它們慢慢地向前移動,扯開嗓門兒,發出那種古怪、淒婉的長嘯。它們身後,克拉克目光所及的地方,一道狒狒組成的「高牆」,穩穩當當地向前推進。這是成千上萬隻狒狒。人猿克拉克暗自思忖,如果這數以萬計的狒狒裡面有一隻突然發起瘋,向他們這支隊伍進攻,後果簡直不堪設想。
  不過沒有發生此類事情。兩位狒狒王從各自的隊伍裡面走了出來。它們毛髮倒堅,按照部落的習慣,把對方嗅了又嗅。等到確信雙方具有親緣關係之後,便心滿意足、互相搔起背來。過了一會兒,兩位王開始「會談」。克拉克的朋友向它說明了遠道而來的目的。克拉克一直藏在一片灌木叢裡,直到這時才在大夥兒面前露了面兒。山地裡的狒狒看見他都十分激動。有一剎,克拉克真怕被它們撕成碎片。可不是他怕死,他只是為梅瑞姆擔心,要是他死了,誰來救她呢?
  兩位王費了九牛二虎之力,又是好言相勸,又是厲聲呵斥,大夥兒才安靜下來。克拉克被允許走了過去。山地裡的狒狒從不同角度把他聞了又聞。它們聽到克拉克會講它們的話,都又興奮又驚奇。他和它們講話時,大夥兒都靜悄悄地聽著。他給它們講了梅瑞姆的事兒,講了他們在叢林裡過的生活。還對它們說,他和梅瑞姆是從猴子瑪努到巨猿瑪干尼整個猿猴家族的朋友。
  「那些從我那兒搶走梅瑞姆的岡瑪干尼不是你們的朋友,」他說。「他們殺你們。平原和森林裡的狒狒想跟他們搏鬥,可是兵馬太少。它們對我說,你們不但兵強馬壯,而且非常勇敢。你們的兵馬像平原上的青草,森林裡的樹葉一樣地多。你們那麼勇敢,連大象坦特見了也害怕。它們還對我說,你們很樂意跟我們一起走岡瑪干尼的村子裡懲罰那些壞人,幫我把梅瑞姆救出來。」
  狒狒王胸脯挺得老高,神氣活現地踱來踱去。還有一些身高體壯的狒佛也沾沾自喜趾高氣揚,都被這位陌生人的讚譽之詞搞得飄飄然。
  「是的,」有一隻狒狒說,「我們這些山地裡的沸沸都是勇猛的鬥士。大象坦特怕我們,雄獅努瑪怕我們,豹子席塔怕我們。就連山地裡的岡瑪干尼見了我們也敬而遠之。我是王的大兒子,我單槍匹馬就能殺死平原地區的岡瑪干尼。」它挺著胸,十分驕傲地走來走去。後來有個夥伴脊背發癢,在它身上起勁兒地蹭了起未,它這才停下腳步。
  「我是古布,」另外一隻狒狒大聲說。「我的牙齒又尖又長,而且非常結實、有力,曾經多次咬爛過岡瑪干尼軟乎乎的皮肉。我還殺死過席塔的妹妹。古布願意跟你到平原去,把岡瑪干尼殺個片甲不留。」慷慨陳詞之後,它也昂首挺胸在母狒狒和小狒狒的面前踱起步來,一副目空一切的樣子。
  克拉克帶著詢問的神色,瞥了狒狒王一眼。
  「您的鬥士都很勇敢,」他說,「不過最勇敢的還是陛下您。」
  粗毛滿身、正值壯年——如果已經老邁,它早就隱退了——的狒狒王發出可怕的咆哮。森林裡迴盪著讓人毛骨悚然的叫聲,小狒狒緊緊摟著母親毛乎乎的脖子,公狒狒像觸了電一蹦老高,都跟著它們的王叫喊起來。山林裡驟然間鬧哄哄吵成一片。
  克拉克走到狒狒王身邊,對著它的耳朵大聲喊道:「跟我走!」然後穿過森林,跨過平原,向岡瑪干尼康哇杜的村莊進發。狒狒王跟在他的身後仍然又跳又叫。他們身後是那十幾名平原地區的狒狒以及成千上萬隻野蠻、凶殘、嗜血成性的「山林之王」。
  就這樣,他們第二天便來到康哇杜的村莊。正是中午,赤日炎炎,人們都在茅屋裡休息,村子裡死一樣地寂靜,這支勢不可擋的狒狒大軍現在變得相當安靜,成千上萬隻光腳丫走過林中小路,就像一陣微風從大樹繁茂的枝葉間吹過。
  克拉克和兩位王打頭。他們在村子跟前停下,後面的大部隊跟上來,把小村莊圍了個水洩不通。村子裡依然死一樣地寂靜。克拉克輕手輕腳爬上柵欄上方那棵參天大樹,朝四周瞥了一眼,猿群已經進入「陣地」,進攻的時機到了。長途跋涉的時候,他曾經不止一次告訴狒狒們,絕不能傷害關在茅屋裡的那個白人婦女。至於別人,怎樣處置,他都無所謂。他仰面朝天,發出一聲長嘯——這是他跟狒狒約定的信號。
  隨著這聲長嘯,三千隻公狒狒怒吼著、狂吠著衝進嚇傻了的黑人們的村莊。武士們衝出茅屋,女人們看見這樣可怕的猛獸沿著村街蜂擁而至,都抱著孩子向柵門跑去。康哇杜把他的「戰鬥部隊」召集起來,又跳又叫,鼓舞大夥兒的士氣。他們手執長矛一字排開,準備迎戰敵人。
  克拉克就像帶領大夥兒跋山涉水一樣,又帶領他們攻打這群黑人武士。黑人們看見竟是那位白皮膚小伙子帶領這群可怕的狒狒,都嚇得目瞪口呆。他們一開始還能堅守陣地,把手裡的長矛朝猛衝過來的狒狒投擲過去,可是還沒來得及拈弓搭箭,狒狒已經一擁而上,黑人武士嚇得拔腿就跑。狒狒撲到他們的背上,張開血盆大口,鋒利的牙齒咬著他們的脖頸。而最勇猛、最可怕的是「殺手」克拉克。
  克拉克看到黑人武士已經衝到柵門口,便把他們留給他的「同盟軍」狒狒發落去了。他回轉身急不可耐地向先前關梅瑞姆的那間茅屋跑去。屋子裡空無一人。克拉克心裡涼了半截,又連忙搜查每一間茅屋,結果都大失所望。黑人們倉皇逃奔時沒有帶梅瑞姆,這是肯定的。因為克拉克銳利的目光曾經在那群逃命的人裡十分仔細地搜索,連梅瑞姆的影子也沒有看見。
  克拉克深知這些野人的惡習,覺得這件事只能有一種解釋,那就是梅瑞姆被殺死而且被它們吃掉了。克拉克相信梅瑞姆必死無疑,一股怒火頓時熊熊燃起,煎熬著他滿腔的熱血。他聽到遠處傳來狒狒的咆哮,咆哮聲中還夾雜著黑人的尖叫。他循聲而去,趕到鮮血染紅的戰場,發現狒狒已經對戰鬥表現出厭倦,還倖存的一小群黑人堅守著一塊新開闢的陣地,揮舞著大頭棒朝幾隻猛撲過來的公狒狒劈頭蓋臉地打了過去。
  克拉克從他們頭頂的一棵大樹上跳下來,猶如一股可怕的、毫不留情的颶風向康哇杜的武士們席捲過去。他氣昏了頭,忘記了敵我力量對比的懸殊。不過他的凶猛也保護了他。他像一隻受了傷的獅子揮動鐵拳四面進攻,八方出擊,打得又狠又准,一看便是一位久經沙場的鬥士。他那鋒利的牙齒一次又一次地陷入敵人的皮肉之中。他一會兒撲向這個武土,沒等大頭棒打過來,一閃身又撲向另外一個武士。不過,儘管他力大無比,凶狠異常,決定這場搏鬥勝負的一個重要因素還是他在這些頭腦簡單又很迷信的黑人心中造成的恐懼。對於他們來說,這個與巨猿以及兇惡的狒狒為伍、像野獸一樣又叫又咬的白人武士不是人,而是住在森林裡的一個魔鬼,一個他們得罪了的凶神,現在從他幽居獨處的密林深處出來懲罰他們來了。他們認為跟他對打,簡直是以卵擊石,因此很多人不戰而退。
  克拉克氣喘吁吁,渾身沾滿鮮血,停下腳步尋找新的對手。沸沸聚集在他的四周,因為大開殺戒,痛飲鮮血而心滿意足。
  遠處,康哇杜把他的殘兵敗將集中起來,清點死傷人數。村民們都嚇得要命,說什麼也不敢再在這裡呆下去了。他們甚至連回村裡拿東西的勇氣也沒有。他們堅持繼續逃奔,直到高被那個兇惡的魔鬼夷為平地的家鄉很遠很遠的地方。就這樣,克拉克趕走了唯一能夠向他提供線索、幫助他尋找梅瑞姆的黑人,同時完全切斷了他與她之間可能接上的線頭。因為那位收養了梅瑞姆的先生已經派出人馬尋找他。如果他們找到康哇杜部落,就有希望找到他。
  第二天早晨,傷心已極、苦不堪言的克拉克告別了佛拂王。狒狒們都希望他能跟它們在一起。可是人猿克拉克已經無心再與任何人或者獸打交道了。叢林生活使他變得沉默寡言,。已中的痛苦越發使他鬱悶,就連這群曾經與他並肩戰鬥的狒狒,他也懶得再交往了。
  克拉克痛苦萬分,神情沮喪,獨自向密林深處走去。他明知這時正是雄獅努瑪腹中空空出來捕捉獵物的時候,還在林間小路滿不在乎地走著,甚至故意走進豹子藏身的樹叢。他早已將生死置之度外,心裡只想著梅瑞姆,想著他們在一起度過的快樂時光。現在他已經徹底認識到梅瑞姆對他意味著什麼。每逢狩獵歸來,迎接他的總是她那美麗的面容,明朗的微笑以及亭亭玉立的身姿。
  如果不做點兒什麼,他簡直要發瘋!他必須在叢林裡這樣走下去,走下去;他必須用艱苦的勞動填充每一天的空內,只有這樣才能在暫時的忘卻中聊以生存。等到夜晚,他會因精疲力竭而立刻進入夢鄉,像死人一樣睡到第二天黎明。
  如果梅瑞姆還活在世上,至少還有一線希望。他可以不分晝夜地去尋找她。可是他確信,她是死了。
  就這樣,他四處漂泊,在寂寞中度過漫長的一年。有時候偶然碰到阿卡特的部落,就和它們一起打上一兩天獵。要麼就跑到綠蔭覆蓋的山地去找狒狒。它們自然把他奉若神明,好吃好喝款待。不過,大多數時間他跟大象坦特呆在一起。在茫茫林海之中坦特猶如一艘灰色的戰艦,所向無敵,一往無前。
  克拉克喜歡公象的溫靜,母象的謹慎,更喜歡小象憨態可掬。笨頭笨腦的樣子。這群龐然大物有趣的生活暫且沖淡了他心中的悲哀。他喜歡它們甚至勝過喜歡巨猿。特別是有一頭公象——大象之王,幾乎佔據了他的全部心靈。這頭巨象對別的動物非常蠻橫,不管是誰,稍有不慎,它都大發雷霆。可是在克拉克面前,它溫順得像一條哈巴狗。
  克拉克一喊它,它就規規矩矩走過來。克拉克打個手勢它就用長鼻子把他捲起來,放到背上,克拉克躺在它的身上,用坦特專門折下的樹枝,給它轟耳朵周圍的蒼蠅,還十分親暱地給它搔癢癢。
  這期間,梅瑞姆離他還不到一百英里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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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5-17 19:05:48 |只看該作者
第十六篇 新生活

  梅瑞姆在新家裡覺得日子過得很快。起初,她急於到叢林裡尋找克拉克。先生 ——她堅持這樣稱呼她的救命恩人——為了打消她這個念頭,立刻派一名工頭帶領一群黑人到康哇杜的村子裡打聽他到底是怎樣把這個白人姑娘弄到手的,還希望老酋長能告訴他們一點有關梅瑞姆過去的情況。先生還特別囑咐工頭向康哇杜打聽與姑娘說的那個奇怪的人物——克拉克有關的事情。只要發現線索,發現那怕是一點點能夠證明確實有克拉克這樣一個人的證據,也要竭盡全力去尋找他。不過,先生似乎更相信克拉克只是梅瑞姆在神志失常時想像出來的一個人物。他認為,在經歷了被黑人劫持,瑞典人欺凌的種種磨難與恐懼之後,她一定在心理上失去平衡,生出了種種幻覺。可是隨著時光的流逝,也隨著他和梅瑞姆越來越熟悉,他開始改變了先前的看法,不得不承認,梅瑞姆那個離奇的故事既非杜撰,又非幻覺,而是她生活中一段親身經歷。因為眼卜在寧靜的非洲莊園,在極其正常的生活條件之下,姑娘心清氣爽,思維正常,但她依然念念不忘她的克拉克。
  先生的妻子——梅瑞姆稱作「My Dear」 ,因為她第一次聽到先生喊她,用的就是這個稱呼——對這位叢林裡的「流浪兒」不但因為她無依無靠而十分關心,而且因為她像太陽一樣明朗的性格,像大自然一樣素樸的美麗向深深地愛她。梅瑞姆也為這位溫柔的、有文化、有教養的婦人所吸引,報之以同樣的尊敬與熱情。
  就這樣,日子一天天過去了,梅瑞姆望眼欲穿,等待工頭和他的人馬從康哇杜的領地歸來。每一個白天似乎都很短,因為先生的妻子——那位寂寞中的婦人總是把時間安排得很緊,在不知不覺中教給姑娘一些知識和技能。她很快就著手教梅瑞姆學英語,但又不使她感覺到這是必須完成的任務。她用學習女紅來調節英語課,而且做的恰如其分,連梅瑞姆也猜不出這是婦人的刻意安排。這樁事進展順利,因為姑娘自己的求知慾就很強。婦人還用漂亮的衣裙換下梅瑞姆那張只能遮羞的豹子皮。她發現,這孩子像她認識的那些文明社會的女孩子一樣,對花花綠綠的衣裳也表現出極大的興趣。
  一個月過去了,工頭還沒有回來。在這一個月裡,先前那個野蠻的、半裸體的「塔瑪干尼」已經變成一位衣著講究。舉止文雅的漂亮姑娘。梅瑞姆的英語也進步很快。她來到這個家庭一兩天之後,先生和「My Dear」就決定必須讓她學習英語。為了給她創造一個良好的語言環境,他們一直拒絕跟她講阿拉伯語。
  工頭匯報的情況使梅瑞姆陷入深深的痛苦之中。他發現康哇杜的村莊已經空無一人,他雖然四處搜尋,還是連一個黑人也沒有找著。工頭在村莊附近紮下營盤,組織人馬在周圍的叢林裡尋找和克拉克有關的線索,可是一直找了好多天,還是一無所獲。他既沒有看見猿群,也沒有看見人猿。起初,梅瑞姆非要自個兒去找克拉克。先生苦口婆心勸了好半天,還向她保證,一有時間他就親自出馬去找,梅瑞姆這才勉強同意等一等再說。可是她一直沉湎於對克拉克痛苦的思念之中,好幾個月打不起精神。
  「My Dear」 和這位沉湎在痛苦之中不能自拔的姑娘一起黯然傷神,而且盡最大的努力安慰她,鼓勵她。她對梅瑞姆說,只要克拉克還活在世上,就一定能夠找到。不過這當兒她一直認為,克拉克不過是姑娘夢幻中的人物,實際上並不存在。她安排種種娛樂活動,沖淡梅瑞姆的痛苦,還千方百計給她造成一種印象——文明人的生活與習慣才是最合乎人情世故的。 「My Dear」對梅瑞姆的改造並不艱難。事實證明,在姑娘野蠻與粗陋的『補衣」下面,有一種先天的典雅與高潔。她的趣味和氣質比起她的「導師」並不遜色。
  「My Dear」 很是快活。她膝下無子,百無聊賴,便將所有的母愛都傾注到這個陌生姑娘的身上。 那股親熱勁兒真比對親生的兒女還要親。由於「My Dear」無微不至的關懷,到這年年底,誰見了梅瑞姆也不會想到她曾經遠離文化與文明,在原始森林度過少年時代。
  現在她已經十六歲了,可是看起來像個十九歲的大姑娘。她長得非常漂亮,漆黑的頭髮,棕色的皮膚,健美,無邪,充滿活力。但內心深處她依然萬分憂傷,盡管不再在「My Dear」 面前提起自己的傷心事。她幾乎沒有一個鐘頭不在思念她的克拉克,沒有一個鐘頭不在祈求上帝讓他們早日相見。
  梅瑞姆現在不但可以十分流利地說英語, 讀和寫也很不錯。 有一天, 「My Dear」跟她開玩笑,說了句法語。結果出乎意料,梅瑞姆也說了一句法語。她說得很慢,結結巴巴,有點兒像小孩子學活,這倒是真的,可確實是地地道道的法語。從那以後,她們每天都要學點兒法語。「MyDear」常常感到十分驚訝,梅瑞姆姑娘在這種語言上表現出來的天賦簡直讓人難以置信。起初梅瑞姆總是眉頭緊皺好像極力回憶被這些新學的法文勾起的往事。後來,她和她的老師都十分驚訝地發現,她居然可以說不少課本之外的法語,不但用得恰如其分,發音比這位英國女人還準確。不過梅瑞姆的法語雖然講得很好,讀、寫卻一竅不通。「MyDear」考慮學好英詔畢竟是頭等重要的事情,便不再苛求他非要一下子把法文也學得那麼精通。
  「你在父親的村子裡, 肯定聽人說過法語。」「My Dear」說。這種解釋似乎合情合理。
  梅瑞姆搖了搖頭。
  「也許,」她說。「不過在找的記憶之中,從來沒有在父親的村子裡見過法國人。他非常恨他們,和他們素無交往。我相信以前從來沒有聽人說過這種語言。可是聽起來又覺得非常耳熟。真不明白這是怎麼回事。」
  「我也不明白,」「My Dear」說。
  大約這個時候,有人送來一封信。梅瑞姆聽到這封信的內容之後十分高興。原來有客人要來! 幾位來自英格蘭的夫人與紳士應「My Dear」之邀,將和他們一起打獵、遊玩整整一個月。梅瑞姆聽到這個消息之後,一直納悶,這些陌生人會是什麼樣子呢? 他們像先生和「My Dear」那樣和藹可親,還是像她以前見過的那些白人一樣地凶殘狠毒?
  「My Dear」向她保證,他們都是些彬彬有禮,溫文爾雅的人,既能體貼別人,又很體面。
  「My Dear」 驚呀地發現,梅瑞姆對這些陌生人來訪的期待,沒有一點點羞澀與膽怯。
  一旦確信這些客人不會妨害她,梅瑞姆便懷著強烈的好奇心迫不及待地盼望他們快快到來。她的這種熱望與別的漂亮姑娘對社交活動的渴望沒有絲毫差異。
  克拉克的形象還經常浮現在她的腦海之中,不過這個形象只能激起一種失去親人之後的惆悵與寂寥。一想起他,梅瑞姆的心中就湧起無限的憂傷,只是這種痛苦與憂傷已經不再使她陷入絕望。她對他仍然忠貞不渝,她仍然希望克拉克有朝一日能夠找到這兒。她毫不懷疑只要他還活在世上,就一定正在崇山峻林,莽原林海之中尋覓她的蹤跡。讓她焦躁不安的是克拉克會不會真的離開了人世?很難想像像克拉克這樣一個無論遇到什麼緊急情況都能應付自如的「林莽英雄」,這樣年輕就夭折。可是梅瑞姆最後一眼看見克拉克的時候,他正被一群「武裝到牙齒」的黑人武士圍攻。後來雖然突破了重圍,但梅瑞姆相信,為了救她,他肯定會重返康哇社的村莊。寡不敵眾,克拉克單槍匹馬,完全有可能被敵人殺死。
  客人們終於來了。一共三位男士兩位婦人——她們是那兩個年紀大一點的先生的妻子。這一行五人中最年輕的成員名叫莫裡森·貝尼斯——貴族子弟,一個相當有錢的小伙子。他厭倦了歐洲大城市的繁華與奢侈,想趁這個機會到另外一塊大陸尋求快樂與刺激。
  那些與歐洲迥然不同的習俗風情,他看了覺得難以置信,但這並不影響他對於異國風情所感到的新奇與讚美,也不影響和當地上人的交往——如果在家裡,這種事情他一定連想都不敢想。他和藹可親,對誰都一視同仁,禮貌周全。對於那些他認為品格低下的人,也只不過言談舉止稍稍謹慎一點罷了。
  他體格健壯,儀表堂堂,而且頭腦清晰,每逢沾沾自喜,自以為是的時候,總能約束自己,以普通民眾自居。為此,他博得了一個「平民化」的好名聲,很受人們的擁戴。當然,有時候,他那種以自我為中心的弱點也很明顯,最突出的表現就是從來不願意成為別人的負擔。這便是莫裡森·貝尼斯在歐洲奢華的文明社會裡的一個寫照。不過這位莫裡森·貝尼斯在中非地區會是個什麼樣子就很難說了。
  起初,梅瑞姆在這些陌生人面前總是侷促不安,沉默寡言。她的兩位恩人覺得對於她充滿傳奇色彩的過去還是不提為好,因此,對客人們說,他們是姑娘的監護人。至於她的父母雙親因為不便細問,誰也沒有深究。客人們都覺得她文靜秀美,天真無邪,活潑可愛,從不裝腔作勢,而且對離奇、有趣的叢林生活十分熟悉。
  這一年裡, 她和先生以及「My Dear」經常到從林裡騎馬、打獵。她知道野牛在河岸的灌木和蘆葦叢裡最喜歡藏身的地方,知道獅子「下榻」之地,還知道離河岸二十五英里之外較為乾旱的地區,野獸飲水的地方。叢林裡無論最大的還是最小的動物,她都能「順籐摸瓜」,準確無誤地找到它們的老窩。而最讓人吃驚的是,她對食肉動物具有特殊的敏感。別人調動起所有感覺器官都無法發現野獸的蹤跡,她一下子就能準確無誤地辨別出它們的方位。
  莫裡森·貝尼斯覺得梅瑞姆是一位最漂亮、最迷人的好夥伴,從一開始就非常願意和她呆在一起。他一點兒也沒有想到能在這座黑非洲的莊園裡找到如此純真的友誼。也許就因為這個緣故,他對她越發產生了好感。他們倆經常呆在一塊兒,因為在這個小圈子裡,只有他們二位尚未婚配。梅瑞姆對於貝尼斯給予她的這種友誼很不習慣。不過對於她,這位年輕人還是有強烈的吸引力。他給梅瑞姆講了許多關於那些燈紅酒綠,車水馬龍的大城市的故事,她聽了之後十分驚奇,讚美之情油然而生。莫裡森這些娓娓動聽的敘述,無形中給自己增添了光彩,梅瑞姆自然而然得出一個結論:莫裡森不管到那兒,都會是位英雄。
  有位活生生的英國青年相伴,克拉克的存在似乎顯得不那麼真實了。先前那些實實在在的東西,現在都變得飄飄渺渺,成為遙遠的記憶。對於記憶中的克拉克,她依然保待著忠貞與依戀。但是與迷人的現實相比,即使是最美好的記憶又算得了什麼?
  自從客人們大駕光臨,梅瑞姆一直沒有陪伴他們出去打獵。對於這種流血的運動,她並無特殊愛好。她喜歡跟蹤野獸,但是她看不出僅僅以殺戮為目的的狩獵有什麼樂趣。這也許因為她曾經是個小「野人」,現在從某種意上講,身上也還潛藏著某種「野性」。先生出去打獵是為了吃肉,她總是快快樂樂與他相伴。可是從打倫敦的客人光臨此地,打獵就被歪曲成一種屠殺。儘管主人也不允許「濫殺無辜」,可他們出去狩獵確實不是為了填飽肚皮,而是為了要那些動物的腦袋和皮子。對於這種活動, 梅瑞姆不屑一顧。逢著這樣的日子,她要麼和「My Dear」一起坐在門廊下消磨時間,要嘛騎著她那匹心愛的馬兒,從平平展展的田野疾馳而過,一直跑到大森林的邊緣。在那兒,她讓馬兒自由自在地啃食青草,自個兒爬上大樹,在恬靜的小憩中回味童年時代叢林生活的快樂與自由。
  這時,克拉克彷彿又回到她的身邊。她在樹上攀援,跳躍,蕩來蕩去,終於精疲力竭,便舒舒服服躺在一棵大樹的樹杈上做起夢來。夢鄉之中,她看到克拉克的面孔慢慢地變幻成另外一個人的面孔,他那半裸著的塔瑪干尼的身影,變幻成一個穿卡其布的縱馬疾馳的英國青年。
  睡夢中她突然隱隱約約聽到遠處傳來一聲羚羊驚恐的哀叫。悔瑞姆立刻警惕起來。一般人即使能聽到遠處傳來這樣一聲衷叫,也不解其意。可是梅瑞姆聽出羚羊遇上了猛獸,正處於無法逃走的危難之中。
  以前,克拉克把從雄師努瑪的利爪之下搶走獵物,當作一種運動,也當作一種娛樂。梅瑞姆也把從「獸中之王」的血盆大口裡,奪得一分「佳餚」,看作最大的快樂。現在,聽見羚羊悲悲切切的叫聲,那令人振奮的往事驟然間又出現在眼前。於是,她又和死神玩起「捉迷藏」的遊戲。
  她很快就脫下騎裝,扔到一邊兒——在樹木之間穿行穿著衣服自然礙手礙腳。她還脫了鞋襪。因為光腳丫不論在乾燥的樹幹,還是潮濕的樹幹上面爬都不滑,可是皮靴的硬底就完全是兩碼事了。她甚至想把馬褲也脫掉。可是「My foear」母親般的關懷與教導,已經使梅瑞姆深信,赤身露體座光天化日之下跑米跑去,是樁不成體統的事情。
  她屁股後面掛著一把獵刀。步槍還裝在槍衣裡面,掛在坐騎的脖子上,手槍扔在家裡沒有帶。
  羚羊還在慘叫,梅瑞姆朝那叫聲傳來的方向飛快地跑去。她知道那兒有一個水坑,曾經是獅子經常聚集的地方。最近一個時期這個水坑附近一直沒有發現吃人的猛獸。不過梅瑞姆斷定,這只羚羊之所以這樣慘叫,不是被獅子捕捉,就是被豹子追蹤。
  到底怎麼回事,很快就會弄清了,因為她正向這只嚇壞了的羚羊飛快地跑去。讓梅瑞姆納悶的是為什麼羚羊的叫聲只是從一個地方傳來?它為什麼不跑?眨眼之間她已經看見了那隻小動物,於是真相大白——可憐的小羚羊被拴在水坑旁邊的一根木樁上。
  這顯然是獵人為了打獵,設下的圈套。那麼,獵手在哪兒呢?梅瑞姆趴在一棵大樹的樹權上,一雙敏銳的彷彿能穿透一切的眼睛向那片林中空地掃視著。先生和他的下人是不這樣打獵的。那麼是誰把羚羊當作誘餌拴在這兒的呢?先生不允許這種行為在他的領地發生,而方園百里,他的話就是法律。
  梅瑞姆心裡想,一定是流落到這一帶的野人,可他們到底在哪兒呢?就連她那雙銳利的眼睛也沒有發現他們的蹤影。還有那位「獸中之王」努瑪呢?為什麼它還不向這只味道鮮美而又毫無抵抗能力的羚羊撲過來呢?它就在附近,這是毫無疑問的,羚羊充滿恐懼的叫聲就是最好的證明。啊!現在她看見它了!正臥在離她右面幾碼遠的荊棘叢中。羚羊在它的「下風頭」,所以清清楚楚地聞見了它那可怕的氣味。而梅瑞姆棲身的大樹正好在「上風頭」,努瑪的氣味自然很難來她的鼻翼間盤桓。
  林中空地對面那幾株大樹離羚羊比較近。從那兒跳下去,跑到它的身邊,割斷拴在木樁上面的繩子,只不過是眨眼之間的事情。然而,就在這眨眼之間,雄獅努瑪就可以撲過來,讓你躲避不及。但是事已至此,只好破釜沉舟,何況以前,比這更危險的場合梅瑞姆也經歷過。
  讓梅瑞姆踟躇不前的是對於那些還沒有看見的獵人的戒備之心,而不是對雄獅努瑪的恐懼。如果這些獵人是黑人武士,他們手中準備向努瑪投過去的長矛完全可能毫不猶豫地投向膽敢放跑他們設下的誘餌的人。羚羊又一次掙扎著想要獲得自由,它那淒婉的哀叫又一次撼動了梅瑞姆善良的心。她不再猶豫,悄悄地繞到空地那面,只想著避開努瑪的視線。她攀援到對面的大樹上,稍稍停了一下,向雄獅努瑪瞥了一眼,看見那隻巨獸慢慢地站了起來,一聲低沉的怒吼說明它已經「準備就緒」。
  梅瑞姆拔出短刀,一縱身從樹上跳下來,飛也似地向羚羊跑去。努瑪看見她,尾巴像鋼鞭一樣豎起,抽打著黃褐色的肚子。它發出可怕的吼叫,可是剎那間一動不動地站在原地,顯然是被這位不速之客的突然出現給鎮住了。
  此刻,還有一雙眼睛凝視著梅瑞姆,目光中的驚訝並不比雄獅努瑪黃綠色的瞳孔中反射出來的驚愕少。這是一個白人。他藏在荊棘堆成的鹿砦裡,姑娘從大樹上跳下,向羚羊衝過去的時候,他正半蹲著身子,悄悄地站了起來。他看見努瑪踟躇不前,舉起手中的步槍,瞄準了它的胸口。姑娘衝到羚羊身邊,手起刀落,寒光一閃,割斷了拴在木樁上的繩索。獲得了自由的羚羊彷彿向它的恩人道別,嘯叫一聲,眨眼之間在叢林裡消失得無影無蹤。姑娘回轉身向大樹跑去,剛才她就是從那兒飛身而下,突然出現在獅子、羚羊和獵人面前的。
  姑娘轉過身的時候,正好臉朝獵手。看見她的相貌,那人瞪大一雙眼睛,驚奇得幾乎連氣也喘不過來。不過,現在獅子吸引了他的注意力——這個困惑不解而又怒氣沖沖的龐然大物已經問姑娘撲了過去,但它的胸口依然正對那個無聲的槍口。獵手本來可以立刻扣動扳機、打死努瑪,可是不知道因為什麼,自從看見姑娘那張臉,他就猶豫了。是他不想救她,還是不願意在姑娘面前暴露自己,就很難說了。也許是後面這個原因使得他沒有扣動扳機,倘若那樣,雄獅努瑪至少可以暫時停止它的猛撲。
  那個白人像一隻老雕,冷眼旁觀姑娘為生存而進行的拚搏。情況萬分緊急。獅子在獵手的右側,槍口一直對著它那寬闊的胸膛或者棕黃色的肚子。有一剎,姑娘似乎已經無法逃脫雄獅的利爪。獵人的手指不由得扣緊了扳機。不過,幾乎就在同時,姑娘飛身躍起,抓住了懸垂在頭頂的一根樹枝。獅子也跳了起來,但是梅瑞姆已經脫離險境。努瑪失之分毫,只能望樹興歎。
  獵人放下步槍,舒了一口氣。他看見姑娘朝那只咆哮著的獅子做了一個鬼臉,哈哈大笑著,「飛」進密林深處。獅子在水坑四周轉悠了足足一個小時,獵人本來有好多次機會向它開槍,可是他一直「按兵不動」。這到底是什麼原因呢?是害怕梅瑞姆聽見槍聲再重返「沙場」嗎?
  努瑪終於一邊憤怒地咆哮,一邊昂首闊步,威風凜凜地向叢林深處走去。獵人從他的鹿砦裡面爬出來,半個小時之後、走進隱藏在密林深處的宿營地。幾個黑人奴僕拉著臉,很冷淡地迎接他。這個人走進帳篷時還是一個滿臉黃鬍子的「巨人」,可是半個小時之後再從帳篷裡面鑽出來時,已經把臉刮得溜光。
  黑人奴僕驚訝地望著他。
  「你們還能認出我嗎?」他問道。
  「就連生您的鬣狗也認不出來,先生,」有一個黑人回答道。
  獵人舉起拳頭,朝黑人猛打過去。不過因為挨打多了,早就學會應付這種突然襲擊的辦法。那位放肆的黑奴一閃身,躲過了這重重的一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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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5-17 19:06:08 |只看該作者
第十七篇 愛的領悟

  梅瑞姆慢慢地向她脫掉裙子、鞋和襪子的那棵大樹蕩過去。她快樂地唱著,可是看見那棵大樹,歌聲嘎然而止。原來有一群狒狒正吵吵嚷嚷揪扯著她的衣裙玩耍。看見她,它們一點也不害怕。相反都齜牙咧嘴,朝她狺狺吠叫。當然了,一個母塔瑪干尼,算得了什麼,它們才不怕呢!
  森林那邊寬闊的原野,獵歸的人們縱馬疾馳。他們相互之間離得都很遠,希望在回家的路上驚起一隻在什麼地方藏身的獅子。莫裡森·貝尼斯離森林最近。他的一雙眼睛在灌木叢星羅棋布、綠草地波浪般起伏的曠野搜索著,看見遠處密林裡有什麼東西在移動。
  他撥轉馬頭向那個可疑的目標馳去。離得很遠,他的眼睛沒有經過訓練,從遠處看不出那個綽綽黑影到底是什麼,直到走近了才發現原來是一匹馬。莫裡森·貝尼斯正要勒轉馬頭,從原路返回莊園,隱隱約約覺得馬背上備著鞍子。他又走近一點兒,看清馬背上確實有鞍子,而且十分高興地認出那是梅瑞姆心愛的坐騎。
  他縱馬疾馳向那匹馬跑去,心想梅瑞姆一定在森林裡。想到一個無人保護的姑娘獨自呆在寂靜、可怕、死神隨時可能光臨的原始森林,莫裡森不由得打了一個寒戰。他翻身下馬,讓自己的坐騎和梅瑞姆的坐騎一起啃食青草,自己徒步走進森林。他知道,她也許平安無事,很想突然出現在她的眼前,讓她大吃一驚。
  莫裡森沒走幾步遠,就聽見不遠處的一棵大樹下面傳來一陣吱吱喳喳的喧鬧聲。他又往前走了幾步,發現一群狒狒正揪扯著什麼東西。莫裡森定睛細看,只見一隻狒狒拿著一件文式騎裝,另外幾隻拿著靴子和長襪。對於莫裡森,這情景只能有一種解釋——狒狒不但殺死了梅瑞姆,還從她的身上剝下了衣服。莫裡森渾身顫抖著,心臟幾乎停止了跳動。
  他懷著最後一線希望,剛想喊梅瑞姆的名宇,看見姑娘趴在拂拂佔領了的那株人樹旁邊的一株樹上,狒佛正對著她狺狺地吠叫著。讓他迷惑不解的是,梅瑞姆姑娘像一隻猿,蕩到那群狒狒上下攀援的大樹,在一根樹杈上面坐了下來,離最近的一隻狒狒只幾英尺遠。莫裡森舉起步槍,剛想向那只似乎要朝梅瑞姆撲過去的沸沸開槍,聽見姑娘開口說話了。他驚訝得差點扔下手裡的步槍。因為朱唇微啟的梅瑞姆說出未的竟是一連串吱吱喳喳,讓人莫名其妙的猿語!
  狒狒不再吠叫,都側耳靜聽。顯然它們和莫裡森·貝尼斯一樣感到大惑不解。它們一個挨一個慢慢走到姑娘身邊。梅瑞姆一點兒也不怕。現在它們已經把她團團圍住,貝尼斯如果開槍,很可能傷著梅瑞姆。不過,他此時只感到奇怪,早已無心開槍。
  姑娘又和那群狒狒談了幾分鐘話,狒狒便痛痛快快把衣服、鞋襪還給了她。她穿衣服的時候,狒狒都爭先恐後地圍攏過來,好奇地看著。它們吱吱喳喳跟她講著什麼,她也同樣吱吱喳喳跟它們說話。莫裡森·貝尼斯坐在一株大樹下面,擦著腦門上沁出的汗水,過了一會兒便站起來,向他的坐騎走去。
  幾分鐘之後,梅瑞姆從森林裡走出,看見他手裡牽著馬在樹下站著,一雙大睜著的眼睛直盯盯地望著她,充滿驚疑甚至恐懼。
  「我看見你的馬,」他解釋道,「便想在這兒等你一塊回家,你不會見怪吧?」
  「當然不會,」她回答道。「我們一塊兒走太妙了!」
  他們並轡而行,從平展展的田野走過。莫裡森望著姑娘美麗的面容,不知道剛才是眼睛欺騙了自己還是真的看見她和那群狒狒十分流利地對話。這件事實在不可思議,但又確確實實是他親眼所見。
  他這樣瞅著她的時候,一個念頭不時在他腦海裡閃現。她非常漂亮,非常吸引人。可是他對她究竟有多少瞭解呢?她難道不是一個怪物嗎?剛才親眼看到的一切,還不足以說明她與正常人有天淵之別嗎?一個女人能在樹上攀援,還能和叢林裡的狒狒說話,這簡直太可怕了!
  莫裡森又擦了擦額頭。梅瑞姆瞥了他一眼。
  「你一定很熱,」她說。「太陽已經落了,我覺得很涼快,你為什麼直冒汗?」
  莫裡森並不想讓梅瑞姆知道他已經看見她和狒狒說話的事情。可是鬼使神差,他竟突然提起這個話題。
  「因為激動,」他說。「我看見你的馬,就走進樹林,想讓你大吃一驚。可是吃驚的是我。我看見你跟一群狒狒呆在樹上。
  「是嗎?」她淡淡地說,就好像一個年輕姑娘和莽林中的飛禽走獸友好相處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太可怕了,」莫裡森脫口而出。
  「可怕?」梅瑞姆大惑不解。「這有什麼可怕的?它們是我的朋友,難道和自己的朋友聊天兒也可怕嗎?」
  「你真是和它們聊天兒?」莫裡森不由得提高了嗓門兒。「你聽得懂它們的話,它們也聽得懂你的話?」
  「當然了。」
  「可它們是可怕的野獸,是低級動物。你怎麼能說它們的語言?」
  「它們既不可怕,也不低級,」梅瑞姆回答道。「朋友,沒有高低貴賤之分。先生把我帶回他的莊園之前,我在它們中間生活過許多年。那時候,我只會說猿語,別的話都一竅不通。現在,難道僅僅因為我暫時生活在人類之中,就不認兒時的朋友了嗎?」
  「暫時!」莫裡森驚訝地說。「你難道有朝一日還要回到叢林裡嗎?哦,得了,別說傻話了!虧你想得出、別騙我了,梅瑞姆小姐。你以前一定對這些狒狒很友好,所以它們不傷害你。至於你曾經與它們為伍,完全是騙人的鬼話。」
  「不過,我確實曾經與它們為伍,」姑娘十分認真地說。看到這位年輕的紳土神色、語氣都流露出一種恐懼,她很是得意,便想繼續戲弄他,拿他開心。「是的,我幾乎赤身露體在巨猿和比較小一點的猿中間生活。我在大樹上棲身,抓住小一點的動物,就生吞活剝。我還和克拉克、阿赫特一起去打羚羊、黑熊。我敢坐在樹枝上,朝雄獅努瑪做鬼臉,扔樹枝,氣得它大吼大叫,把地都震得亂顫。
  「克拉克在一株參天大樹上給我搭了一座窩棚,他給我帶回野果、鮮肉。他為我而戰鬥, 待我如兄長。在我碰到先生和『My Dear』之前,不知道還有誰像克拉克那樣關心我。愛護我。」梅瑞姆的聲音裡充滿了思念與渴望,幾乎忘記了她是在逗莫裡森。她只想著克拉克。最近一個時期,她似乎不常想起他了。
  有一會兒他們都沉默著,各想各的心事。姑娘想著那個神一樣英俊勇敢的青年,一張豹子皮半遮著他那光滑的棕色皮膚。每次獵歸,他都樂樂呵呵,十分敏捷地穿枝過葉,把好吃的東西送到她的面前。在他的身後,是那只粗毛滿身、力大無比的巨猿。她——一梅瑞姆又笑又叫,蕩著那座綠蔭覆蓋的「閨房」前頭的樹枝,歡迎他們凱旋而歸。記憶之中,這是一幅多麼美麗的圖畫!叢林生活的另外一個側面,卻很少闖入她記憶的屏幕——那陰森可怖的漫漫長夜,那潮濕、寒冷、極不舒服的雨季,漆黑的夜幕下野蠻的食肉動物發出的令人毛骨悚然的嗷叫,豹子席塔、毒蛇黑斯塔防不勝防的襲擊,蚊蟲的叮咬,還有讓人討厭的爬蟲……因為,明媚的陽光,快樂的嬉戲,自由的叢林生活,最主要的是克拉克的友情把這一切都沖淡了。
  莫裡森的思想一片混亂。他突然意識到自己一定是愛上了這個姑娘。可是在她剛才主動講出她的身世之前,他幾乎對她一無所知。他越想這件事,越清楚地感覺到自己是愛上這個梅瑞姆了,而且差一點向她求愛,把家族高貴的門第和她聯繫到一起。他不由得打了一個寒戰,暗自慶幸沒有莽撞行事。不過,他還愛她。按照尊貴的莫裡森·貝尼斯先生的處世哲學,沒有必要因為她出身卑賤而小瞧她。可是,他絕不可能和她結婚,就像不可能和她的狒狒朋友結婚一樣。對於梅瑞姆,能夠得到他的愛已經是一種極大的榮幸。至於婚姻,他當然要到他那個上流社會的社交圈子裡締結。
  一個曾經與猿猴為伍的姑娘——她自己「供認不諱」,幾乎赤身露體跟它們生活在一起——不可能有什麼貞操觀念。倘若給她性愛恐怕不但不會惹她生氣,還足以滿足她的全部希望和要求。
  莫裡森·貝尼斯越想越覺得這將是充滿騎士精神的、毫無自私自利之心的舉動。歐洲人要比愚昧無私的美國人更能理解他的這種觀點。那些美國佬沒有什麼等級觀念,也不相信「國王永遠沒錯兒」這樣一個事實。在歐洲,他甚至無需辯解,世人就會相信,梅瑞姆倘能生活在他倫敦府邸的奢華之中,擁有他這樣一位年輕士紳的厚愛和金額巨大的銀行支票,遠比和一個跟她社會地位相同的人正式結婚幸福。不過在走這步之前,有一樁事情他希望得到明確的答覆。
  「誰是克拉克和阿赫特?」他問道。
  「阿赫特是一隻瑪干尼,」梅瑞姆回答道。「克拉克是一隻塔瑪干尼。」
  「哦……可什麼是瑪干尼?什麼是塔瑪干尼?」
  姑娘咯咯咯地笑了起來。
  「你是塔瑪干尼,」她回答道。「瑪干尼渾身長毛,你們管它叫猿。」
  「這麼說,克拉克是個白人?」他問道。
  「是的。」
  「他是你的……哦……是你的……」他吱吱晤晤,半晌說不明白要表達的意思。因為姑娘那雙清澈明亮的眼睛正直盯盯地望著他的眼睛,他簡直難以啟齒。
  「我的什麼?」梅瑞姆追問道。她實在是太天真了,猜不出這位尊貴的莫裡森先生說的到底是什麼意思。
  「哦,他是你的哥哥?」他結結巴巴地說。
  「不,克拉克不是我的哥哥,」她回答說。
  「那麼,他是你的丈夫?」他終於鼓起勇氣問道。
  梅瑞姆沒有生氣,反倒快活地笑了起來。
  「我的丈夫!」她叫了起來。「你以為我多大年紀了?我還小著呢,不到嫁人的年齡。我還從來沒想過這種事兒。克拉克是我的,哦……」她也有點兒結結巴巴了。因為以前她還從來沒有想過她和克拉克到底是什麼關係。「克拉克就是克拉克,」想到她這個模稜兩可而又十分聰明的回答,她又快活地笑了起來。
  看著眼前這個天真無邪的漂亮姑娘,聽著她那銀鈴般的笑聲。莫裡森無法想像這個姑娘曾經有過什麼墮落的行為。可是他想讓自己相信,梅瑞姆姑娘已經失去了童貞,否則,他的「騎士精神」便失去了浪漫色彩——這位尊貴的莫裡森先生並非沒有道德之心的寡廉鮮恥之徒。
  好幾天莫裡森沒有採取什麼措施去實現他的計劃。有時候他幾乎想放棄這個計劃,因為他不止一次意識到如果任憑自己的感情發展下去,他很可能誠心誠意、鄭重其事地向梅瑞姆求婚了。很難天天看著她而不愛她。她身上有一種莫裡森不曾理解的東西——一種先天的純潔和美好。而這種氣質是一位好姑娠最堅固的屏障與堡壘。在這堅不可摧的屏障面前,只有喪盡天良的壞蛋才敢動惻隱之心。而尊貴的莫裡森·貝尼斯畢竟還算正人君子。
  有一天傍晚,別人都進屋休息之後,他和梅瑞姆還坐在門廊下面。這之前他們一直打網球。就像玩所有男人們玩的遊戲一樣,莫裡森打網球也是身手不凡。現在他正給梅瑞姆講倫敦和巴黎,舞會和宴會,漂亮的婦人和美麗的衣裙,以及有權有勢的闊人們的消遣與娛樂。莫裡森頗有點在不知不覺中炫耀自己的本領。他雖然也喜歡以自我為中心,但從不讓人覺得討厭,從不顯得那樣粗俗。因為粗俗淺薄是莫裡森極力避免的所謂「平民特點」。而他給別人留下的印象對貝尼斯家族的光榮絕不會有絲毫的損害。
  梅瑞姆簡直被莫裡森迷住了。對於這位叢林裡長大的少女,他的故事簡直像美麗的神話。在她的心目中,莫裡森驟然間變得那樣高大,那樣奇妙,那樣動人。他強烈地吸引著她。一陣短暫的沉默之後,他向她俯過身,握住她的手。海瑞姆興奮地顫慄著,就好像是萬能的神撫摸她那軟玉般的肌膚。
  他把嘴湊到她的耳邊。
  「梅瑞姆!」他輕聲說。「我的小梅瑞姆!你能允許我這樣稱呼你嗎?我的小梅瑞姆!」
  姑娘抬起頭,大睜著一雙眼睛望著他的臉,但是暮色漸濃,只看清那張俊臉的輪廓。她顫抖著,並沒有從他身邊走開。莫裡森伸出一隻胳膊緊緊地摟著她。
  「我愛你!」他輕聲說。
  她沒有回答,不知道該說什麼才好。她對愛情還一無所知,從來沒有想過這等事情,但是有一點她似乎很清楚:不管怎麼說,被人愛是一樁好事,有人待你和藹可親是一樁好事。對於善良和溫情她實在是「知之甚少」。
  「告訴我,」他說,「你也同樣地愛我。」
  他的唇毫不猶豫地向她那豐潤的唇湊過去。就在他們要接吻的一刻,彷彿克拉克突然出現在梅瑞姆的眼前。她看見克拉克的臉緊貼著她的臉,她覺得他那滾燙的唇熱烈地吻著她。就在這剎那之間,她有生以來第一次明白了愛的含義,輕輕地從他的手臂裡掙開。
  「我還說不清楚是否愛你,」她說。「等一等再說吧。時間有的是。我還太小,木到結婚的時候。再說,在倫敦或者巴黎那樣的大城市,我未必就快活。我總覺得那樣的地方怪嚇人的。」
  她就是這樣自然而然地把他關於愛情的宣稱和結婚聯繫到了一起。莫裡森敢打保票,他壓根兒沒提起結婚的事兒——在這樁事情上他是特別謹慎的。此外,她居然說不清是否愛他!對於莫裡森的虛榮。已這可實在是一個沉重的打擊。簡直令人難以置信,像梅瑞姆這樣一個微不足道的「小野人」會對尊貴的莫裡森·貝尼斯先生的求愛提出異議。
  第一陣感情的衝動漸漸平息了,莫裡森開始更冷靜地分析這件事情。一開始,他就全錯了!現在看起來只好耐心地等待了,等待有朝一日他把他繼承的遺產全部奉獻給她。他要慢慢來。他向眼前這位美麗的姑娘瞥了一眼。熱帶地區那輪碩大的月亮灑下銀輝。籠罩著這位絕代佳人。莫裡森·貝尼斯吃不準「慢慢來」是否就一定能成功。她簡直太迷人了。
  梅瑞姆站起身來,克拉克好像還在眼前。
  「晚安,」她說。「這夜色太美了,真不忍心離開。」她揮動了一下手臂,望著滿天的繁星, 玉盤似的, 明月,遼闊的原野,以及遠處大森林剪影似的輪廓。「啊,我多愛這一切!」
  「你會更愛倫敦,」莫裡森急切地說。「倫敦也會愛你。在歐洲任何一個國家的首都,你都會成為出名的美人兒。你將使整個世界拜倒在你的腳下,梅瑞姆!」
  「晚安!」她又說了一句,便離他而去。
  莫裡森摸出一支香煙,點著抽了一口。一縷青煙向月亮飄散而去。莫裡森臉上露出一絲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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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5-17 19:06:33 |只看該作者
第十八篇 叢林遇險

  第二天,梅瑞姆正和先生在遊廊裡坐著閒聊,遠處出現了一個騎馬的人,跨過平展展的田野,逕直向這幢房子奔馳而來。先生手搭涼篷望著那位騎手,心裡十分納悶。中非地區很少合他不認識的人,就連方圓百里的黑人都跟他很熟。如果有白人踏上這塊土地,他在百里之外的一舉一動都會有人及時通報給先生:他都殺了些什麼動物,每一種殺了多少,用的是什麼方法。因為先生嚴禁用氫氰酸或者馬錢子鹼毒殺動物。人們還向他報告,這位白人對他的黑人奴僕態度如何。
  有幾個從歐洲來的獵人因為虐待黑人隨從被先生趕回到了濱海地區。有一位在文明社會遠近聞名的著名獵手被先生驅逐出境,而且嚴令他永遠不能再踏上非洲的土地。因為先生發現他運走的十四頭獅子都是用吃了毒藥的小動物做誘餌捕殺的。
  這樣做的結果是所有正正派派的獵人和土著居民都尊敬他、愛戴他。在這塊不曾有法律的地方,他的話就是法律。就連所有濱海地區被獵人們僱傭的黑人工頭也都願意聽命于先生。因此,對付那些不肯「遵紀守法」的獵人就很容易了。先生只需威脅他們如果不「照章辦事」,就讓他僱傭的夥計們都撤走,扔下他不管就夠了。
  可是眼前這個陌生人顯然是避開土著居民的耳目,溜進了他的莊園。先生想不出這位不速之客到底是誰。依照這塊蠻荒之地的習俗,他在大門口迎接客人,不等他翻身下馬,就向他表示了歡迎。客人是一位三十多歲的壯漢,亞麻色的頭髮,臉刮得溜光。先生覺得很面熟,簡直可以叫出他的名字,可是又想不出到底在哪兒見過。這位不速之客無論看長相還是聽口音,都是個斯堪的納維亞人。他雖然舉止粗魯但很爽朗,給先生留下了不壞的印象。在這蠻荒之地,先生願意接待任何一位不請自來的客人。他不刨根問底,也總是把他們想得很好,直到事實證明他們壓根兒就不配得到他的友誼與款待。
  「一位白人先生未經通報就來我這兒可並不常見,」先生說。他們一起向一塊莊稼地走去,他建議那位先生把他的坐騎拴到地邊兒吃草。「我的土人朋友們總是把情況及時報告給我,可以說是我最好的『信使』。」
  「也許因為我是從南邊來的, 所以你沒聽到我來的消息, 」陌生人解釋道。「這一路上我連一個村莊也沒有看見。」
  「可不是,我們南面好遠都沒有人家,」先生回答道。「自從康哇杜遺棄了他的村莊,往南二三百英里恐怕找不到一個土人。」
  先生納悶這位不速之客怎麼能單人獨馬,在荒無人跡的叢林裡走這麼遠的路。陌生人好像猜透了先生的心思,連忙做了一番解釋。
  「我是到北面來做點小生意的,還想順便打打獵,」他說。「這也算是打破常規吧。我雇的工頭是商隊唯一來過這一帶的人,可惜得病死了。我們找不到土人當嚮導,只好硬著頭皮向北走。已經一個月了,我們只靠打野味充飢,以為千里之內再也不會有第二個白人了。昨天夜晚,我們在離這塊平原不太遠的一個水坑旁邊宿營。今天早晨我出來打獵,看見從你的煙囪升起的炊煙,便打發給我扛槍的夥計回宿營地告訴大夥兒這個好消息,我騎著馬徑直來府上拜望。當然,您的大名我已久仰——凡是來中非的人沒有一個不知道您的尊姓大名。如果您能允許我們在這兒休養兩個星期,再打打獵,我將榮幸之至。」
  「當然可以,」先生回答說。「把你的宿營地搬到河邊緊靠我的下人居住的村落就行了。不要客氣,就像在您自己家裡一樣。」
  這時他們已經走進遊廊,先生把這位陌生人介紹給剛好從屋裡出來的梅瑞姆和「My Dear」。
  「這位是漢森先生,」他說——客人自我介紹時說的就是這個名字。「是位商人,在南面的叢林裡迷了路。」
  「My Dear」 和梅瑞姆也都曲膝行禮,自報家門。陌生人在她們面前似乎侷促不安。男主人以為客人不習慣與有文化的婦女交往,便找了個借口把他從這種尷尬的境地「解放」出來,領他到書房喝白蘭地、蘇打水。漢森先生對這兩樣東西顯然並不陌生。
  兩個男人走了以後,梅瑞姆轉過臉望著「My Dear」。
  「真奇怪,」她說,「我總覺得以前在什麼地方見過位漢森先生,可是又絕不可能。」說完之後,她又皺著眉頭苦苦思索起來。
  漢森沒有接受先生的邀請,營盤還紮在原先的地方。他說他的夥計們愛吵架,還是離莊園遠一點兒好。他自己也不常過來,即使來了,也總是盡量迴避兩位女主人。大夥兒對這位見了女人就害羞的彪形大漢自然只能置之一笑。他跟莊園裡的男人們出去打了幾次獵。於這差事他可是行家裡手。特別是打大一點的野獸更是輕車熟路。晚上他經常跟大莊園的白人工頭在一塊兒閒聊,顯然,他跟這位「粗人」遠比眼先生那幾位有文化的客人有更多的共同語言。就這樣,他來去自由,成了大莊園晚上的常客, 他還經常一個人到花園裡溜躂。那兒是「My Dear」和梅瑞姆最喜歡去的地方,也是她們倆的驕傲。他第一次跟她們在這裡邂逅時,兩位婦人大吃一驚。 漢森連連道歉,解釋說他非常喜歡北歐老家的鮮花,現在「My Dear」把它們成功地移植到非洲的土地上,他感到非常高興。
  究竟是迎風怒放的蜀葵和福祿考散發出來的香氣,還是花前月下徐徐獨行,遠比盛開的蜀葵更美麗的梅瑞姆把他吸引到這裡,就不得而知了。
  漢森呆了三個星期。這期間他一直說,經過叢林裡艱苦跋涉的隨從正在休息,恢復體力。可是實際上他並不像表面上那樣自在輕鬆。他把他那一小伙隨從分成兩撥,每一撥炎都由他的心腹帶領。對這幾個心腹他公開了他的秘密,並且向他們許願,只要能幫助他完成計劃,就一定重金酬謝。他讓一部分隨從沿著與撒哈拉大沙漠相連的那條小路向北慢慢地移動,另外一部分人馬向正西前進。他命令他們在大河那邊停下,並且安營紮寨,做比較長遠的打算。因為據他所知,一過那條大河就出了這位富翁領地的邊界。
  他對先生解釋說,他的商隊正在緩慢地向北進發,至於向西去的那支人馬,他隻字未提。可是有一天,他突然宣佈,他的隨從有一半兒落荒而逃了。因為莊園裡打獵的人碰巧遇上了向北去的那夥人,而且看見他他正在大河那邊建造營盤,漢森生怕有人注意到人數不對,便大造這種輿論。
  日子就這樣一天天地過去了。在一個悶熱的夜晚,梅瑞姆難以入睡,便披衣而起,走進花園。這天,莫裡森又向她求愛,姑娘心裡很亂,躺在床上展轉反側,無法安眠。頭頂廣闊的蒼穹似乎向她許願那裡有更大的自由,可以使她從疑慮與苦惱中解脫。貝尼斯急不可耐,想從她的嘴裡聽到她愛他。她也多次想過,應該老老實實答應他的要求。克拉克已經變成遙遠的記憶。她相信,他確實已經死了,否則一定能找到她。她一點兒也不知道,克拉克有更為充足的理由相信親愛的梅瑞姆早已不在人世。因此,自從襲擊康哇杜的村莊之後,他一直沒有做這方面的努力。
  這時,漢森躺在一叢枝葉繁茂的鮮花後面,凝望著滿大的繁星,等待著。他已經在這兒躺了好幾個晚上。他是等什麼,或者等誰?聽見姑娘漸漸走近的腳步聲,他用肘子撐起半個身子。十幾步開外,籬笆柱子上掛著他的坐騎。
  梅瑞姆慢慢地走到花叢前面,漢森從口袋裡掏出一塊印花大手帕,躡手躡腳跪在地上。這時,馬廄裡響起一聲馬嘶。遠處,有一隻獅子在吼叫。漢森換了一個姿勢,半蹲著,準備站起身來。
  那匹馬又叫了一聲,這次似乎離他近了許多,還傳來馬兒從花叢中走過的響聲。漢森聽了不由得大吃一驚。剛才他以為那嘶叫聲是他的坐騎所為。他抬起頭,朝馬走過來的方向瞥了一眼,連忙藏到花叢下面——來了一個人,手裡牽著兩匹馬。
  梅瑞姆也聽見有人走進花園,連忙停下腳步。不一會兒,就看出來人是莫裡森 ·貝尼斯,身後還牽著兩匹已經備好鞍子的馬。
  梅瑞姆驚訝地望著他。莫裡森朝她笑了笑,顯得侷促不安。
  「我睡不著,」他解釋說,「想騎馬出去走走,正好看見你在這兒,尋思你一定願意跟我一塊兒去兜兜風。你知道,夜裡騎馬可是妙極了。走吧。」
  梅瑞姆笑了起來。這種冒險很對她的胃口。
  「好吧,」她說。
  漢森在心裡惡狠狠地罵了幾句。他們倆牽著馬從花叢中走過,走到門口時,看見漢森那匹馬。
  「商人的馬怎麼在這兒?」貝尼斯說。
  「他也許和工頭聊天兒還沒走呢!」梅瑞姆說。
  「那不是太晚了嗎?」莫裡森說。「我要是他可不願意走這麼遠的夜路回宿營地去。」
  好像故意加重他的思想負擔,遠處那隻獅子又吼叫起來。尊貴的莫裡森先生顫抖著朝姑娘瞥了一眼,希望看到姑娘對於這可怕的叫聲會做出什麼樣的反應。梅瑞姆神情自若,似乎壓根兒就沒注意到獅子的咆哮。
  不一會兒,他們倆便跨上馬背,慢慢地向月光溶溶的田野跑去。姑娘的馬頭直指漆黑的叢林—一那頭飢餓的獅子的咆哮就是從那兒傳來的。
  「我們是不是離這個傢伙遠一點兒?」莫裡森說道。「我想,你大概還沒聽見它的怒吼。」
  「聽到了,」梅瑞姆笑著說。「我們去拜訪拜訪它。」
  莫裡森勉強笑了幾聲。 在這個姑娘面前, 他不甘示弱,可也不想半夜三更去「訪問」什麼獅子。他把步槍橫擱在馬鞍橋上。不過,月光下打槍,很難百發百中,而且,他還從來沒有一個人見過一頭獅子,就是大白天也沒有。就連想起這種事兒,他都心慌得難受。獅子可叫了。莫裡森也隨之增加了幾分勇氣。他們順風騎著馬輕快地跑著。那隻獅子躺在右邊一片小窪地裡。這是一隻已經兩天沒吃東西、飢腸轆轆的老獅子。它現在力氣小了,動作不敏捷了,威震四方的黃金時代早已成為過去。
  莫裡森在叢林邊上勒住馬疆,不想再走了。老獅子努瑪已經偷偷摸摸在前面的樹木間藏了起來。風兒在它和它要捕捉的獵物之間徐徐地吹著。為了找個可以填飽肚皮的人,它已經走了很遠。年輕時候它就吃過人肉。論味道,這種「兩腳首」和旋角大羚羊或者斑馬無法比擬。不過要殺死他們比較容易。在努瑪看來。他們不但反應遲鈍,而且動作遲緩,如果沒有能發出震耳欲聾的響聲,並且,噴出火焰的步槍,他們簡直不值一提。
  這天夜晚,它聞見了步槍特有的那股火藥昧兒,不過它餓得發瘋,為了填飽肚皮,就是有十二支步槍正對胸口,它也不在乎了。它繞了一個大圈,又繞到莫裡森和梅瑞姆的「下風頭」。因為他們如果聞見它的氣味,它便沒有希望把他們抓到手了。努瑪雖然飢不擇食,但因為老,還是很狡猾。
  密林深處,還有一個人同時聞見了人和獅的氣味。他抬起頭,抽了抽鼻子,又偏著腦袋,仔細地聽了起來。
  「快點兒,」梅瑞姆說。「放開韁繩跑它一程。夜間的大森林美極了。天高地闊,任我們自由馳聘。」
  莫裡森踟躇不前,他不願意在姑娘面前表現得那樣膽小,一個比他更勇敢的人,是不會為了顧及自己的面子,而讓一位姑娘做出無謂的犧牲。他壓根兒就不應該想到自己。可是尊貴的莫裡森先生是個「私」字當頭的人,他總是首先想到自己的利益。他早就計劃好要把梅瑞姆哄出來,並且在離那幢房子比較遠的地方跟她單獨談話。這樣,如果梅瑞姆聽了他的建議生氣的話,還能有足夠的時間,向她賠禮道歉,挽回自己的面子。當然,他覺得成功的把握很大,不過有備無患。謹慎一點總不會出什麼差子。
  「你用不著怕什麼獅子,」梅瑞姆看見他有點兒猶豫不決,笑著說。「先生說,這一帶已經兩年沒有發生過獅子吃人的事兒了。野味有的是,努瑪用不著非得拿人肉充飢。再說,獵獅子的人很多,見了人,它們寧願躲得遠遠的。」
  「哦,我不是怕獅子,」莫裡森回答道。「我只是想,在森林裡騎馬,可是太不舒服了。下面有灌木叢,頭頂有樹枝,在這兒兜風可是太沒有意思了。」
  「那麼我們徒步走,」說著梅瑞姆就要翻身下馬。
  「啊,別!」莫裡森嚇了一跳。「還是騎馬走吧。」他抖了一下韁繩,馬兒向黑乎乎的森林走去。他的後面緊跟著梅瑞姆;前面,老獅子努瑪躲在樹叢裡,正伺機猛撲過來。
  在那遼闊的原野之上,一個孤零零的騎手——漢森,看見梅瑞姆和莫裡森漸漸消失在暮色之中,惡狠狠地罵了幾句。他一直從莊園跟蹤到這兒。兩個年輕人走的那條路正好通往他的宿營地,因此,萬一被他們發現,漢森可以從容不迫地加以解釋,而不露出半點兒破綻。不過,莫裡森只想著談情說愛,一直沒有回頭張望,自然無法發現這位漢森先生。
  現在漢森撥轉馬頭,逕直朝莫裡森·貝尼斯和梅瑞姆剛鑽進去的叢林馳去,已經全然不顧是否會被他們發現。他之所以這樣做有兩個原因。一是看到貝尼斯行動詭密,和自己劫持姑娘的計劃極為相似。他企圖通過某種辦法,「扭轉乾坤」,達到自己的目的。至少和他們有所接觸,弄明白貝尼斯有沒有把梅瑞姆姑娘弄到手。另外一個原因是,他知道有一件事情頭天晚上已經在他的宿營地洩露了出去。這件事他沒有在先生的莊園裡提起過,生怕對他的行為引起不必要的懷疑,更怕先生的黑人朋友們跟他的奴僕聊起這件事,露出馬腳。他在莊園謊稱,他們一半人馬已經落荒而逃。如果先生手下的人和他的隨從相互信任了,這種謠言很快就會擴散出去。
  頭天晚上他不在宿營地的時候還發生過一件事情,他也沒有在莊園裡提起。那就是,他的人馬正在篝火四周坐著,連一點兒先兆也沒有,一隻很大的獅子突然翻過很高的鹿砦,跳到人群中,咬倒他的一個夥計。僅僅因為大夥兒對這位倒霉的朋友相當忠誠,同時個個勇氣十足,才使他「獅口脫險」,倖免於難。後來。大家用燃燒的樹枝、長矛、步槍,一頓猛打,才趕跑了那只飢餓的猛獸。
  漢森由此得知,有一隻吃人的獅子跑到了這一帶,而且是一隻已經年邁的老獅子。它夜晚出沒在平原和山嶺之中,到了白天就藏在涼爽的大森林裡。半個小時之前,他聽見一隻餓獅怒吼,現在他毫不懷疑,這位食人者正潛步追蹤梅瑞姆和貝尼斯。他一邊咒罵那個英國人是個地道的傻瓜,一邊用刺馬針頂著馬的兩脅,向他們飛馳而去。
  梅瑞姆和貝尼斯來到一塊面積不大的林中空地。那隻老獅子臥在離他們一百碼遠的灌木叢裡,一雙黃綠色的眼睛緊緊盯著這兩個年輕人,尾巴尖兒激動得發抖。它估算了一下它與獵物之間的距離,拿不定主意是該現在就撲過去,還是等他們一直走到嘴邊兒,再一口把他們咬死。他非常餓,但也非常狡猾,不敢輕舉妄動,丟掉這塊已經到了嘴邊的肥肉。如果昨天晚上,再耐心地等一會兒,到黑人們都睡覺之後再下手,也不至於又餓了整整二十四個小時。
  獅子身後不遠的一棵大橋上,還有一個人聞見了努瑪和人的氣味。他在樹枝上打了一個盹,現在懶洋洋地坐了起來。樹下,有一個笨重的巨大的身影在黑暗中慢慢地走過來走過去。樹上的人發出一個喉音很重、聲音不高的信號,然後跳到那個寵然大物的脊背上。他對著那個蒲扇大耳說了句什麼,大象坦特便抬起長鼻子上下左右地晃動著,嗅瀰漫在枝外間的那種氣味。騎手又對它說了句什麼—一也許是命令?坦特轉過笨重的身子,向努瑪和騎手發現的那個陌生人——塔瑪干尼慢慢地走了過去。
  他們向前走著,獅子和它的獵物的氣味越來越濃、努瑪這時候已經很不耐煩了,還得等多長時間才能吃到這塊已經到嘴邊的肥肉呢?它凶狠地抽著尾巴,幾乎要嗷叫起來。可是莫裡森·貝尼斯和梅瑞姆還騎在馬背上在那塊林中空地聊天兒,對已經近在眼前的危險一點也沒有察覺。
  他們的馬並肩站在樹下。貝尼斯坐在馬背上撫摸著梅瑞姆的手,情話綿綿。
  「跟我到倫敦去吧,」莫裡森·貝尼斯極力勸說。「我可以找人護送我們。用不了一天咱們就能神不知鬼不覺趕到海岸。」
  「為什麼非要走這條路呢?」姑娘問。「先生和『MyDear』不會反對我們結婚。」
  「我還不能跟你結婚呢,」莫裡森先生解釋道。「你不明白,得首先履行一些手續……,不過,一切都會辦好的。我們先到倫敦,我不能再等了。如果你愛我,就該跟我一起走。你原來與之為伍的猿是怎樣看待這種事兒的?它們難道也非要明媒正娶不成?它們像我們一樣地相愛。如果你還和猿生活在一起,不是也要像它們那樣成雙配對過日子嗎?這是自然法則。人類主觀臆想的法律是不能取代上帝創造的法則的。婚姻不過是一種形式,只要真誠相愛,結婚與否並無區別。在這個、世界上,除了我們自己。別的還有什麼可考慮的?我願意把生命獻給你,你難道就不能為我做出一點小小的犧牲?」
  「你愛我?」姑娘問。「到了倫敦之後,你就跟我結婚?」
  「我發誓!」他大聲說。
  「我跟你走,」她輕聲說。「儘管我不明白有什麼必要非走這條路。」她情不自禁地向他靠了過去。他把她緊緊摟在懷裡,熱烈地吻著她那豐潤的唇。
  就在這時,大象坦特的長鼻子撥開了空地邊贛大樹濃密的枝葉。莫裡森先生和梅瑞姆只顧卿卿我我,纏纏綿綿,既沒有看到也沒有聽到一個籠然大物已經近在眼前,倒是老獅子努瑪把這一切看得清清楚楚。坦特寬闊的脊背上坐著的那個男人— 一克拉克,看見了偎倚在莫裡森懷裡的那個女人。不過這個女人衣著華貴,體態瀟灑,克拉克做夢也不會想到她就是自己日思夜想的梅瑞姆。在他的眼裡,這對情侶不過是一個塔瑪干尼和他的配偶罷了。然後,努瑪發起了進攻。
  老獅子生怕坦特嚇跑它的獵物,大吼一聲,從它的藏身之地跳了出來。大地為之震顫,兩匹馬剎那間呆若木雞。莫裡森·貝尼斯嚇得臉色煞白,渾身冰冷。皎潔的月光下,獅子已經張開血盆大口向他們猛撲過來。尊貴的莫裡森先生控制不住酥軟的肌肉,屈從了他那個「自然法則」或曰求生本能的意志。刺馬針猛踢坐騎的兩脅,韁繩勒轉了馬頭,眨眼間他已經向那一片開闊地飛馳而去。
  姑娘的坐騎驚恐地嘶叫著,驀地舉起兩隻前蹄,然後跟在莫裡森先生的坐騎後面狂奔起來。獅子窮追不捨,姑娘十分鎮靜。不過還有一個人也鎮定自若,就是騎在大象脊背上的克拉克。看到這場似乎專門供他取樂的「喜劇」,小伙子忍不住笑了起來。
  對於克拉克,這幕「喜劇」的主角不過是被努瑪追趕的兩個塔瑪干尼。努瑪肚子餓了,它完全有權利捕殺他們。不過這兩個人裡有一位是婦女,克拉克心中奔湧著一種想要保護她的衝動。究竟為什麼。他也說不上。現在,所確的塔瑪干尼都是他的敵人。他作為一個野獸已經在叢林中生活了很長時間,感覺不到那種與生俱來的博愛與人道的衝動。可是在這個姑娘面前,仁愛之心又驀地爆發出明亮的火花。
  他喝令坦特快跑,同時舉起手中沉重的長矛,向已經騰空而起的獅子扔了過去。這時姑娘胯下的駿馬已經跑到空地對面的樹木之間。在這兒,獅子顯然更容易捕捉到它。可是這頭憤怒的老獅子似乎更想吃馬背上的姑娘。它就是為了把她咬下馬,才撲過去的。
  努瑪一雙利爪抓到馬的臀上,姑娘像一道閃電,從馬背上飛身躍起。攀上頭頂的樹枝。克拉克驚喜地叫了一聲。
  努瑪的肩膀被克拉克的長矛刺中,從拚命掙扎的駿馬身上滾落下來。馬兒因為甩掉了姑娘和獅子這樣兩個「包袱」,「輕裝前進」,飛奔而去。努瑪掙扎著想把肩膀上的長矛弄掉,可是無濟於事,只得身帶長矛,繼續追趕它的獵物。
  克拉克騎著坦特又回到叢林偏靜幽深之處。他不願意讓別人看見,也確實沒有人看見他。
  漢森快要走進森林的時候。聽見獅子可怕的怒吼,心裡明白,進攻開始了。不一會兒便看見尊貴的莫裡森先生從森林裡發瘋似地跑了出來。他伏在馬背上,兩條胳膊緊緊摟著馬脖子。靴子上的刺馬針不停地踢著馬肚。眨眼之間,另一匹馬也跑了出未。不過馬背空空,不見了騎手的蹤影。
  漢森呻吟了一聲,斷定梅瑞姆她已經被獅子從馬背上拉了下去。他惡狠狠地咒罵了一聲,兩腿一夾馬肚,向大森林衝去;希望能把獅子從它的獵物旁邊趕走—一他手裡的步槍已經壓滿了子彈。不成想,那隻獅子像一陣旋風。緊跟在姑娘的坐騎後面竄了出來,漢森十分納悶。他知道,如果努瑪已經抓到姑娘,就不會再追趕馬兒或者別的什麼玩意了。
  他勒往馬韁,瞄準獅子開了一槍。獅子驀地在小路上停下,回轉腦袋在肚子上面的傷口上蹭了一下,便倒在地上死了。漢森跑進森林,大聲叫喊姑娘的名字。
  「我在這兒呢!」前面一株大樹繁茂的枝葉間傳來梅瑞姆的聲音。「你把它打死了嗎?」
  「打死了,」漢森回答道。「你在哪兒呢?你可是差點兒送了命。這一次教訓,夜裡再也不要到森林裡閒逛了。」
  他們一起向莊園走去。路上碰到莫裡森先生騎著馬慢慢地走了過來。他解釋說,他的馬驚了,他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它勒住。漢森笑了笑,想起這位莫裡森先生剛才用刺馬針踢著馬肚,拚命逃奔的狼狽相。不過他什麼也沒說。他讓梅瑞姆坐在他的身後,三個人騎著馬,默默地向莊園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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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5-17 19:06:53 |只看該作者
第十九篇 陰謀

  克拉克從叢林裡鑽出來。拔出紮在努瑪身上的長矛。他仍然微笑著,很以剛才目睹的場面為快。但是有一件事情搞得他心煩意亂——那個女人怎麼會那麼敏捷地從馬背上一縱身便跳到頭頂的大樹上。這個動作更像瑪干尼所為——更像他死去多年的梅瑞姆。他深深地歎了一口氣。啊!死去的梅瑞姆!他的親愛的小梅瑞姆!他很想知道這個陌生的姑娘在別的方面是否也像他的海瑞姆。一種急切的、想見到她的感情在他的心底激盪。他直盯盯地望著那三個從原野裡走過的騎馬人,心底閃過一個跟蹤他們的念頭。可他沒有動,只是站在那兒,眼巴巴地望著,直到夜色完全籠罩了他們的身影。這位來自文明社會的姑娘。和那個身著卡其布制服的衣冠楚楚的英國青年,喚醒了克拉克蟄伏多年的記憶。
  幾年前他還夢想著再回到文明世界。可是梅瑞姆的死,帶走了他所有的希望和理想。現在他只想在寂寥中苦度餘生,離人類越遠越好。他深深地歎了一口氣,掉轉頭向叢林走去。
  大象坦特生性敏感。離那三個陌生的白人如此之近很不放心,再加上漢森開了一槍,更覺得無安全可言,早已掉轉頭,邁著方步搖搖晃晃地走了。克拉克回來找它時,早就沒了蹤影。不過克拉克對此並不在意。坦特經常這樣不打招呼就溜之乎也。他們經常一個月也不見一次面。因為克拉克很少自找麻煩專門去找這位大塊頭朋友,今天他也不想。相反,他在一棵大樹上找到一個樹杈,舒舒服服地躺下,睡起覺來。
  莊園裡,先生在門廊下碰到三位「冒險家」。他半夜醒來,聽見曠野裡傳來一聲槍響,很是奇怪。後來他突然想到那位他一直當作客人看待的漢森先生,或許在回宿營地的路上碰到了意外,連忙爬起來去找工頭。工頭說,這天下午漢森是在他這兒來著,可是幾個小時以前就已經走了。從工頭屋子裡回來,先生發現馬廄的門開著,他察看了一下,發現梅瑞姆平時最喜歡的坐騎不見了,貝尼斯經常騎的那匹馬也沒了蹤影。先生立交想到那槍是莫裡森·貝尼斯打的,忙又把工頭叫起,正准備到叢林裡找他們,看見那一行三人,穿過曠野,搬冊而來。
  先生聽完莫裡森·貝尼斯的解釋臉上像掛了一層霜。梅瑞姆一言不發。她看見先生對她生氣,心像碎了一樣地難受—一這還是她第一次惹得先生發火。
  「回你的房間去,梅瑞姆,」他說。「貝尼斯,請你到我的書房一趟,我想和你說幾句話。」
  那一雙男女青年按照他的吩咐,乖乖地走了之後,先生走到漢森面前。他身上有一種很特殊的氣質,說出話來,即使語氣十分柔和,別人也覺得是無法抗拒的命令。
  「你怎麼就跟它們碰到一塊兒了?漢森。」他問道。
  「從工頭傑維斯那兒出來之後,」漢森回答道,「我一直在花園裡坐著。這幾乎成了我的習慣,您的太太或許知道。今天晚上,月光如水,風清氣爽,我竟在花叢裡睡著了,後來被那兩個談情說愛的年輕人給吵醒了。我當然沒聽清他們說話。可是不一會兒,貝尼斯牽來兩匹馬。兩個人便翻身上馬,揚長而去了。我本來不想干涉人家,這又不關我的事兒。可是我總覺得他們不該半夜三更到叢林裡去,尤其是那位姑娘,這樣做既不安全,又不得體。於是我就跟上了他們。沒成想我竟跟對了。碰到獅子之後,貝尼斯把姑娘扔在後面不管,只顧自己逃命。幸虧我趕到現場。朝獅子肩膀上開了一槍,才救出他們。
  漢森停下話頭,兩個人都沉默著。過了一會兒,這位膀大腰圓的商人乾咳了幾聲,似乎有話要說。但又難於啟齒。
  「怎麼了?漢森。」先生問。「你還有話要說,是嗎?」
  「哦……您瞧,事情是這樣的,」漢森壯了壯膽子說道。「我因為晚上愛到花園裡散步,經常看見這一對年輕人呆在一起。恕我直言,先生,我覺得這位貝尼斯先生對姑娘沒安好心。我聽到的談話雖然隻言片語但足以說明,他想把梅瑞姆姑娘拐跑。」漢森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信口胡謅起來,可惜竟叫他言中了。他生怕貝尼斯干擾了他的計劃。 於是想出個一箭雙鵰的辦法, 既利用這位英國小伙子,又「借刀殺人」,把他除掉。
  「我想,」漢斯繼續說,「鑒於我已經決定很快離開此地,您可以建議貝尼斯先生跟我一起走,為了報答您的好意。我情願把他送到通往北方的那條商隊常走的大路。」
  先生沉思良久,半晌才抬起頭來。
  「當然了,漢森,貝尼斯先生是我的客人,」他說,目光閃閃,沒有一絲溫情。「眼下我還沒有足夠的證據,指責他要與梅瑞姆私奔。因為他是我的客人,我也不能把事情做得那麼絕,非得趕他走。不過,如果我沒有記錯的話。他好像說過最近想回家。倘若如此,我想能與你結伴同行一定是他求之不得的事情。你剛才說明天就走?我想,貝尼斯先生會跟你一塊兒走的。那麼,如果你願意,明天早晨來吧。晚安!謝謝你對梅瑞姆的關照。」
  漢森掉轉頭,翻身上馬,偷偷地笑了。先生回到書房。看見莫裡森正踱來踱去,顯得侷促不安。
  「貝尼斯,」先生開門見山地說。「漢森明天到北方去,他很喜歡你,想讓我告訴你,願意和你結伴同行。晚安,貝尼斯!」
  第二天早晨,梅瑞姆按照先生的吩咐一直呆在屋子裡,直到莫裡森·貝尼斯先生離開莊園。漢森一早就來找他——事實上,他那天夜裡壓根兒就沒走,一直和工頭傑維斯呆在一塊兒,以便第二天早早了結這樁心事。
  莫裡森和主人的告別極其拘謹而又合乎禮儀。等客人終於勒轉馬頭,揚長而去。先生才長長地舒了一口氣。這可真是一樁不愉快的事,早早了結了他很高興,對於自己的做法也不感到後梅。貝尼斯對梅瑞姆大獻慇勤,他並不是沒有察覺。不過他看出這個小伙子因為自己出身高貴,驕氣十足,絕不可能和這位沒名沒姓的阿拉伯姑娘真的結婚。雖然作為阿拉伯姑娘,梅瑞姆的膚色太白了一些,先生還是相信她是個血統地道的阿拉伯人。
  他沒有再向梅瑞姆提起這樁事情。在這一點上他犯了一個錯誤。因為這位年輕姑娘雖然覺得先生和「My Dear」 對自己恩重如山。但骨子裡她還是個心高氣傲,同時十分敏感的姑娘。先生沒有讓她做任何解釋,便打發走了貝尼斯,嚴重地傷害了她的自尊心。而且也許是逆反心理作怪,在梅瑞姆的眼裡,貝尼斯一下子成了受害者,一種強烈的要忠實於他的感情油然而生。
  現在,她把原先朦朦朧朧意識到的與貝尼斯之間的兒女之情。完全誤解為愛情了。 先生和「My Dear」本應該將貝尼斯明明知道的存在於他與梅瑞姆之間無法逾越的障礙告訴她,可是因為怕傷害這位單純、善良的姑娘,他們一直猶豫不決。如果他們早一點把世人信奉的這種門第觀念向她講清,她雖然會感到暫時的痛苦,但是可以免除因為無知而將經受的苦難。
  漢森和貝尼斯騎著馬向宿營地;走去的時候,英國小伙兒一直悶悶不樂,一言不發。漢森想繼續引他上鉤,便極力尋找一個突破口。他與貝尼斯並轡而行,看到小伙子那張貴族氣十足的面孔此時籠罩著陰雲,得意地笑了。
  「他對你太無禮了,是吧?」他終於大著膽子說。貝尼斯抬起頭瞥了他一眼,看見漢森回轉頭朝莊園努了努嘴。「他對這個姑娘也未免太關心了,」漢森繼續說。」不願意讓任何人跟她結婚,把她帶走。依我看,他把你這樣打發走,其實對那姑娘一點兒好處也沒有。她遲早得結婚,可是再找一個像你這樣的英俊青年就難了。」
  貝尼斯起初聽到這個俗不可耐的傢伙提起自己的私事兒很不高興。可是漢森最後這句話使他怒氣全消,立刻對他另眼看待。
  「這小子純粹是個混帳,」莫裡森先生忿忿不平地說。「在中非,他是天王老子,可以把我趕來趕去。可是在倫敦,我的家族和他同樣顯赫。他一到倫敦就會明白的。」
  「我要是你,」漢森說,「絕不讓任何人把我和我想得到的姑娘拆散了。你想讓我幫什麼忙,儘管講,我會盡力而為的。」
  「你真是太好了,漢森,」貝尼斯說,臉上露出喜色。「可是在這個鬼地方,我們能拿他怎麼辦呢?」
  「我知道該怎麼辦,」漢森說。「我能把那個姑娘叫出來。她要是愛你,就會乖乖地跟你一起走。」
  「恐怕很難辦到。」貝尼斯說。「方圓幾百英里都是他的天下,他肯定能抓住我們。」
  「不,他不會。只要有我,就不會,」漢森說。「我在這一帶做買賣、打獵已經整整十年了。對這兒的一草一木十分熟悉。如果你想帶走這個姑娘;我幫助你。我可以向你保證,到達海岸之前。誰也抓不到我們。我告訴你怎麼辦。你可以給她寫個字條,我派我的工頭給她送去。讓她來跟你見一面,道個別。她不會拒絕的。這當兒,我們把宿營地向北挪一挪,你和她做一些準備,再跟她約定好哪天夜晚會面。告訴她,到時候我來接她,你在宿營地等著。這樣做更安全一些,因為我熟悉這一帶的地形,比你走得更快。你可以領著我的人馬向北慢慢走,我和梅瑞姆姑娘很快就會追上。」
  「她要是不來呢,」貝尼斯問。
  「再和她約定一個最後告別的日期,」漢森說。「到時候我替你見她,總能把她帶來。那時候,就是我漢森說了算,她不走也得走。事情過後恐伯進她自個兒也不會覺得這樣做有什麼不好。再說在我們到達海岸之前,你們倆得在一起親親熱過兩個月,生米做成了熟飯,她還有什麼不依的!」
  貝尼斯不由得打了一個寒戰,真想對漢森指責一番。可是話到嘴邊又咽進了肚裡,他幾乎同時意識到,漢森的主意和自個兒的計劃實際上並沒有本質上的區別。只不過從這位「粗人」嘴裡說出來。就顯得十分殘忍,是一種犯罪。與此同時,這位年輕的英國貴族也看到,有漢森幫助,要比他單槍匹馬地幹成功的希望更大。於是,他悶悶不樂地點了點頭。
  到漢森的宿營地路還很遠,一路上他們倆都沉默不語,各想各的心事。這種心事自然不是因為相互之間有什麼敬意,更談不到忠誠與信任。就在他們這樣並轡而行,從森林裡漫不經心地走過時,另外一個叢林裡的「旅行者」聽見了馬兒的蹄聲。這就是「殺手」克拉克。自從看到那個白人姑娘十分敏捷地從馬背跳到樹上,克拉克眼前一直晃動著她那矯健的身影。後來。他拿定主意來頭天夜裡與姑娘邂逅的那塊林地,希望再次看到她的倩影。更希望在明媚的陽光下看到她的面容,看到她眼睛和頭髮的顏色。他覺得這個姑娘身上有一種和梅瑞姆十分相似的東西。可是他心裡明白,梅瑜姆早已命歸黃泉,絕不可能復生。姑娘在月光下從馬背躍上大樹的一剎、克拉克看見她和梅瑞姆的個頭相仿,只不過比梅瑞姆更豐滿,還多了幾分女人氣。
  現在,就在他懶洋洋地向那塊林中空地走去的時候,聽覺敏銳的耳朵突然聽見騎馬人走近的聲音。他在樹枝上輕手輕腳地走著,漸漸看見了那兩位騎手。他立刻認出年輕小伙兒正是昨天夜裡皎潔的月光下擁抱蚣娘的那個男人。另外那個人不知道是誰,不過克拉克覺得他的身材和舉止都十分眼熟,好像在那兒見過。
  人猿克拉克斷定,只要別放過這位年輕的英國紳士就一定能找到那個姑娘。於是他尾隨在兩位騎手身後,一直跟到漢森的宿營地。莫裡森用鉛筆寫了一個字條。漢森把這張條子交給一個僕人。僕人拿了條子立刻向南跑去。
  克拉克藏在宿營地附近,密切地注視著那個英國小伙兒的一舉一動。他原以為能在兩位騎手此行的目的地看到那位姑娘,可是宿營地沒有一點點跡象表現她與這幫烏合之眾為伍。
  貝尼斯本該好好休息一下,準備第二天的長途跋涉。可是他坐臥不安,在樹下焦躁地踱來踱去。漢森躺在帆布吊床上抽煙。兩個人很少說話。克拉克躺在他們頭頂一棵大樹濃密的枝葉裡。就這樣度過整整一個下午。克拉克又餓又渴。他尋思不到第二天早晨,這夥人是不會出發的,便離開那棵大樹,向南尋找食物去了。他之所以向南走,是因為覺得姑娘肯定還在那邊。
  花園裡,梅瑞姆在月光下心事量重地散步。她還在為先生對莫裡森·貝尼斯不公平的待遇而傷心。 誰也沒對她做任何解釋。因為先生和「My Dear」都不願意讓她因為知道貝尼斯的真實意圖而傷心、難堪。他們都明白那個年輕人壓根兒就沒有娶梅瑞姆為妻的念頭。他如果有這種想法,就會直截了當找先生求婚。因為誰都知道,只要姑娘願意,先生一家是不會提出異議的。
  梅瑞姆愛他們,感激他們為她所做的一切。可是在她那顆年輕的心裡,湧動著一種充滿野性的、對自由的熱愛。這是多年來叢林生活賦予她的一種很深蒂固的感情。 此刻,從打來到先生和「My Dear」身邊,梅瑞姆第一次覺得自己像個囚徒一樣沒有自由。
  姑娘像關在籠子裡的老虎焦急地走來走去。有一次她在籬笆旁邊停下,歪著腦袋仔細地聽著。她聽到了什麼?哦,花園外面響起一陣光腳丫走路的聲音。過了一會兒,那腳步聲似乎消失了。她又焦灼不安地踱起步來。她走到花園那頭,又順著原路慢慢地走回來。月色如水,靠近花園籬笆的草地上,扔著一個剛才還不曾看見的白信封。
  梅瑞姆停下腳步,緊張地聽著、嗅著,一下子變得那麼、機靈。籬笆外面蹲著一個赤身露體的黑人,正探頭探腦向莊園裡面張望。他看見梅瑞姆急匆匆走過去揀起那封信,便悄悄地站起來,在籬笆暗影的隱蔽之下向馬廄跑去,很快便在夜色中捎失了。
  海瑞姆訓練有素的耳朵聽見了那人發出的每個響動,不過她並不想弄清這位不速之客到底是誰。她已經猜出此人一定是莫裡森先生派來的「信使」。她撕開信封,藉著皎潔的月光,很容易便看清了那封信的內容。她猜對了,信確實最莫裡森·貝尼斯寫來的。
  信上說:
  我不能與你不辭而別,明天早晨到林中空地和我道別。你一個人來。
  下面還有幾句話,她看了以後心臟劇烈地跳動起來。臉上泛起兩朵紅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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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0-5-17 19:07:16 |只看該作者
第二十篇 愛的代價

  天還沒亮,莫裡森·貝尼斯先生就去會見梅瑞姆。他堅持讓漢森給他派個嚮導,理由是他一個人找不到那塊林中空地。實際上是因為太陽還沒有升起,叢林裡很黑,他不敢獨自前往,很希望有人結伴同行。漢森給他派了一個黑人。克拉克被宿營地的響動驚醒,緊緊地跟在他們後面。
  上午九點,貝尼斯在那片林中空地勒住韁繩。梅瑞姆還沒有到。黑人躺在草地上休息,貝尼斯懶洋洋地倚著馬鞍坐在馬背上。克拉克舒舒服服躺在一根很高的樹枝上,下面的情景「盡收眼底」。
  一個小時過去了,貝尼斯顯得焦躁不安。克拉克已經猜出這位年輕的英國紳士是來赴約,而且猜出約會的是何許人也。克拉克非常高興,因為又能看見那個和梅瑞姆如此相像的姑娘了。
  不一會兒,克拉克聽見馬兒走近的蹄聲。她來了!貝尼斯的聽覺與克拉克自然無法相比,直到梅瑞姆走到那塊空地邊兒上,他才聽見好像有什麼響動。他連忙抬起頭,樹影下已經閃出梅瑞姆和她那匹心愛的小馬。貝尼斯兩腿一夾馬肚,急忙迎了上去。克拉克伸長脖子,急不可耐地打量著馬背上的姑娘。可惜那頂帽簷寬大的帽子把她的臉擋得嚴嚴實實,克拉克好不氣惱。現在她和那位英國小伙兒並肩而行了。克拉克看見小伙子把她緊緊摟在懷裡,寬大的帽簷把她們的臉遺了起來。但他想像得出,這一對戀人正在熱烈地親吻。一種痛苦的現實與甜蜜的回憶交織而成的感情在他的心頭奔湧,他閉上眼睛,努力從那痛苦的折磨中解脫出來。
  他睜開眼睛,他們已經分開,正熱烈地談論著什麼。克拉克看出小伙子正極力說服姑娘做什麼事情,而姑娘對他的建議事無興趣。克拉克覺得她的許多動作,特別是搖晃腦袋揚起下巴的樣子都和梅瑞姆十分相似。後來他們結束了談話,年輕人又把姑娘抱在懷裡親吻,道別。她撥轉馬頭,向剛才走過的那條小路疾馳而去。小伙子在馬背上望著她。在叢林邊上,她回過頭向他招手告別。
  「今天晚上!」她大聲喊道,因為和貝尼斯漸漸拉開了距離,說話時自然而然揚起了腦袋。這一下,她那張美麗的面孔第一次暴露在「殺手』」克拉克的眼前。驟然間,彷彿萬箭穿心,克拉克像疾風中的一片樹葉,瑟瑟發抖。他兩手捂著臉,閉上一雙眼睛。再睜開眼睛的時候,她已經不見了,只有叢林邊上輕輕搖動的樹影表明她是從那兒離開這片林中空地的。克拉克覺得這絕對不可能,這絕不是真的!可剛才他親眼看見了梅瑞姆——她又長高了一點兒,顯得更豐滿也更成熟了,言談舉止有些微妙的變化,比任何時候都更漂亮,可仍然是他的小梅瑞姆!是的,他看見梅瑞姆死而復生,他看見一個活生生的梅瑞姆出現在他的眼前!她還活著!她沒有死!他看見了她,看見他的梅瑞姆,在另外一個男人的懷抱裡!這個男人此刻就在他的下面,要抓他,好比囊中取物。「殺手」克拉克在手裡惦量著他那根沉重的長矛,擺弄著掛在腰間那塊遮羞布上的草繩,撫摸著掛在屁股後面的獵刀。他下面那個男人叫醒正在打瞌睡的嚮導,抖了抖韁繩,向北去了。克拉克還獨自坐在樹上,一雙手懶洋洋地垂在兩邊。他暫且忘記了那幾樣武器,也忘記了剛才還想做的事情。他只是苦苦思索著。他已經看見梅瑞姆身上那種微妙的變化。他們最後一次見面時,她還是他的半裸著身子的小「瑪干尼」——野蠻、粗魯。那時候,他當然並不覺得她粗野。可是看過她現在身上發生的變化,他意識到從前她確實野性十足。至於他自己,無論過去還是現在,都是一個地地道道的野人。
  她的身上已經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在克拉克的眼裡,她是一朵最最可愛的文明之花。想起他曾經為她設計的未來,克拉克不由得打了一個寒戰。他想把她變成一個人猿的老婆——他的老婆,讓她一輩子生活在野蠻的叢林裡。那時候,他並不覺得這個設計有什麼錯誤。因為他愛她,在他們倆視為家鄉的叢林裡,誰都這樣為自己設計藍圖。可是現在,看到穿著文明社會華貴服裝的梅瑞姆,他意識到自己曾經那樣珍視的「藍圖」、憧憬的未來,竟是那樣可怕!感謝上帝給了梅瑞姆一個改變命運的機會,感謝康哇杜部落的黑人阻止他實現那個可怕的計劃。
  可是他仍然愛她,一想起那個衣冠楚楚的英國青年擁抱她的情景,嫉妒就可怕地烤灼著他的靈魂。他到底對她打得什麼主意?他真的愛她嗎?也許是真的,像她這樣的姑娘,誰能不愛呢?梅瑞姆愛他,克拉克倒是有足夠的證據。如果不愛,她就不會接受他的親吻。啊!他的梅瑞姆愛另外一個男人!他沉吟良久,極力迴避這個可怕的現實,希望想出一個切實可行的行動計劃。內心深處,克拉克很想跟蹤這個男人並且把他給殺了。可是,決心難下。他總是想。梅瑞姆愛他。難道自己能去殺她愛的人嗎?他悲傷地搖搖頭。不,不能。後來,他決定去找梅瑞姆,跟她把事情講個明白。可是剛想行動,瞥了一眼自己裸露著的身子,自慚形穢,只好作罷。他,一個英國貴族的兒子,就這樣毀了自己的一生,就這樣把自己降低到獸的水平。他羞於去見自己深深愛戀著的姑娘,羞於把自己火熱的愛獻給她!他不想去見這個叢林裡朝夕相伴的阿拉伯少女,因為,他不知道自己究竟能給予她什麼。
  已經有好多年了,險惡的環境阻止他回到父母身邊。
  後來,他又變得傲骨凜然,泯滅了最後一點重返文明社會的希望。兒時的冒險精神使得他把自己的命運和巨猿阿卡特聯繫到了一起。在那座海濱旅館殺死無賴康頓,又使他因為懼怕法律的懲罰而遠走叢林。以後,無論白人還是黑人不但不願意與他和睦相處,還總是刀槍相見,使得他在可塑性極強的童稚時代,心靈便受到了嚴重的損害。
  他開始相信,凡是人都跟他作對。後來碰到了梅瑞姆,她成了他唯一的朋友,他需要她的友誼,渴望她的愛情。梅瑞姆被搶走之後,他是那樣痛苦,覺得和任何人的來往都極其乏味,都是一種折磨。後來他不止一次想:木已成舟,既然自己心甘情願地成了一隻野獸;那麼就像野獸一樣生,野獸一樣死吧。
  現在,後悔也晚了。梅瑞姆還活著,而且作為一個文明社會的縮影突然出現在他的眼前。克拉克十分痛苦。死亡本身不曾把梅瑞姆從他的心中奪走,進步與文明卻使她從他的生活中完全消失了。在她的新世界裡,她又愛上一個與她同類的男人。克拉克明白,這是對的。她不是為他——個裸體的人猿而生的。是的,她不是為他才來到這個世界,但他仍然屬於她。如果不能得到她,不能給她以幸福,至少要盡最大的努力幫助她得到幸福。他準備跟蹤那個年輕的英國貴族,首先弄明白他對梅瑞姆並無惡意。這以後,儘管嫉妒折磨著他的心,為了梅瑞姆,他將暗中保護他。不過,願上帝保佑,如果這個年輕人錯待了梅瑞姆,他可絕不會有好下場!
  他慢慢地站了起來,舒腰展背,鐵拳舉過頭頂,雙臂結實的肌肉在棕色的皮膚下面像小山一樣隆起。樹下有什麼響動吸引了他的注意力,原來是一隻羚羊跑到這塊林中空地。克拉克立刻意識到自己腹中空空——他又成了一頭野獸。而剛才,心中奔湧著的愛情似乎使他變成不食人間煙火的神仙。
  羚羊正從空地走過。克拉克跳到對面那棵大樹下面。他的動作那麼輕捷,就連羚羊這樣敏感的動物也沒有聽見他已近在咫尺。克拉克解開盤在腰間的草繩——這是他最近新添的一種武器,用起來已經相當熟練。他現在出去打獵,只帶兩樣武器:獵刀和草繩。因為這兩件既輕巧又便於攜帶,長矛和弓箭比較笨重,平常他總是把它們藏在一個很秘密的地方。
  現在他右手拿著索套,左手拿著盤成一圈的長繩。羚羊離他只有幾步遠了,克拉克從藏身之地一躍而出,套索也同時從枝蔓糾纏的灌木叢中甩出。羚羊撒腿就跑,索套像一條長蛇,在它頭頂盤桓,然後不偏不倚正好套在它的脖子上。克拉克猛收長繩,拉緊索套。然後他把繩子在腰間繫好,右手輕輕一抖,那只還在拚命掙扎的羚羊便一個跟頭摔倒在地。
  克拉克不像美國西部那些玩繩技的傢伙那樣,自個兒走到倒下去的動物旁邊,而是甩開兩條粗壯的胳膊,一下一下地把獵物拖過來,然後像豹子席塔一樣,猛撲上去,鋒利的牙齒緊緊咬住它的脖子,獵刀同時刺穿它的心臟。克拉克收拾好草繩,叢羚羊身上割下幾大塊肉,爬到樹上,心平氣和地吃了起來。吃飽之後,他朝附近一個水坑蕩過去,痛飲一番,便呼呼大睡起來。
  他心裡當然明白,梅瑞姆和那個年輕的英國貴族還要幽會。因為姑娘臨走時說的那句話:「今天晚上!」他是聽見了的。
  他沒有跟蹤梅瑞姆,因為從她來去的方向判斷,她找到的那個「避難所」一定在平原那邊。他不想讓姑娘發現自己,因此,不願意在那沒遮沒擋的一馬平川尾隨在她的身後。只要和這個年輕小伙兒保持「接觸」就夠了,他現在要做的正是這件事情。
  對於一般人來說,在莫裡森·貝尼斯先生離開林中空地這麼長時間之後,再確定他在叢林裡的位置幾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可是對於克拉克,情況就不同了。他估計這個白人一定是回他的宿營地去了,而且即使他是到別的地方,也還是逃不脫克拉克的手心——要追上和一個徒步行走的黑人結伴同行的騎馬人實在易如翻掌。即使過去好幾天,克拉克電能循著他們留下的蹤跡,一直找到頭。何況他們離開此地僅僅幾個小時,對於克拉克,簡直如在眼前。
  因此,莫裡森·貝尼斯回到宿營地並且與漢森互致問候之後才幾分鐘,克拉克就已經無聲無息地溜到附近一棵大樹上。他一直等到下午,也沒見那個年輕人再離開宿營地。克拉克心裡納悶,梅瑞姆到底來不來這兒呢?過了一會兒,漢森和一位黑人奴僕騎著馬島開宿營地。克拉克只是注意到了這個事實,對除了那個英國青年之外的任何人的行動他都沒有特別留意。
  暮色降了臨,年輕人還在宿營地呆著。吃過晚餐之後,他抽了好多煙,在帳篷前頭焦急地踱來踱去。不停地吩咐黑奴往火堆裡加樹枝。有一頭獅子咳嗽了一聲,他連忙鑽進帳篷,再出來時手裡拿著一支步槍。他又讓黑奴往火堆裡扔了些樹枝。克拉克看見他神情緊張,滿臉恐懼,差點兒笑出聲來。
  難道佔據了梅瑞姆心靈的就是這樣一個人?一個聽見獅子咳嗽就渾身哆嗦的人?這樣一個膽小鬼怎麼能保護梅瑞姆免受森林中無盡的苦難呢?啊,不過他們用不著在叢林裡忍饑受凍。他們將生活在歐洲繁華的世界裡。在那兒,那些身穿制服的警察會受雇來保護他們的。一個有權有勢的歐洲闊公子難道還用得著親自出馬,保護她的妻子嗎?克拉克的嘴角又露出輕蔑的微笑。
  漢森和他的僕人徑直向林中空地跑去。他們到那兒的時候天已大黑。他把僕人留下,自個兒牽著僕人那匹馬到叢林邊兒上等梅瑞姆。大約九點,他看見一人一馬從莊園飛馳而來。不一會兒,梅瑞姆便來到他的面前。她滿臉通紅,神情緊張,認出來人是漢森,驚訝得倒退了幾步。
  「貝尼斯先生從馬背上跌下來扭傷了腳脖子,」漢森連忙解釋道。「他沒法兒來接你,只好讓我來把你領回到宿營地。」
  暮色已經很濃,姑娘看不見漢森滿臉得意的神色。
  「我們最好馬上出發,」漢森繼續說。「如果不想被他們追上,路上還得走快點兒呢!」
  「他傷得厲害嗎?」梅瑞姻問。
  「不厲害,」漢森回答道。「還能騎馬呢!不過我們倆都覺得,今天夜裡他最好躺下來好好休息休息。從明天起,他得騎著馬艱苦跋涉好幾星期呢!」
  「可不是,」姑娘表示同意。
  漢森掉轉馬頭,梅瑞姆跟在他的身後。他們沿著叢林向北走了一英里,然後鑽進從林直奔西面。梅瑞姆跟著漢森就像盲人騎瞎馬,一點兒也沒注意這種「方向路線」的變化。何況她壓根兒就不知道漢森的宿營地在哪兒,因此也談不到什麼注意不注意。整整一夜他們騎著馬向西迤儷而行。天亮之後,漢森停下來,簡單地吃了早點——離宿營地之前,他的馬褡褳裡裝了足夠的乾糧。早餐過後,他們繼續趕路,而且一直沒有再停下來休息,直到烈日當空,他才勒住馬韁,朝姑娘打了個手勢,讓她翻身下馬。
  「我們在這兒睡一會兒,讓馬也吃點兒草,」他說。
  「沒想到你的宿營地這麼遠,」梅瑞姆說。
  「我給他們留下過話,讓他們天一亮就拔營起寨,向北轉移,」漢森解釋說。「這樣我們可以有個好的開頭。我知道我這支商隊東西很多,腳夫肩背擔挑,走得很慢,咱倆很容易就能追上他們。我估計,明天你就能看見你的小情人了。」
  可是他們整整走了半夜,第二天又走了一整天,還是沒有看見商隊的蹤影。梅瑞姆因為有豐富的叢林知識,看出已經好多天沒人從這裡走過。有時候她也能看到以前人們留下的蹤跡,而且是許多人走過的痕跡。因為他們走的這條路有許多地方都是大象踩出來的,周圍的樹木也不高,很有點園林的味道,倒是一條可以自由馳騁的理想的小路。
  梅瑞姆終於起了疑心。她身邊這個男人對她的態度也漸漸地起了變化。她經常發現他正貪婪地看著她。先前那種似曾相識的感覺又在她的心中湧動起來,總覺得以前在什麼地方見過這個人。而且他顯然已經好幾天沒刮鬍子了,亞麻色的胡茬開始覆蓋地的脖頸、面頰和下巴。這鬍子一長出來,姑娘越發覺得他不是個從未見過的陌生人了。
  不過,直到第二天,梅瑞姆才勒住馬韁,說出心中的疑問。漢森向她保證,再走幾英里總能到達宿營地。
  「本來昨天就應該追上他們,」他說。「他們一定走得比我估計的快得多。」
  「他們壓根兒就沒從這兒走過,」梅瑞姆說。「我們看到的腳印兒是好幾個星期以前留下的。」
  漢森笑了起來。
  「啊,真是這樣嗎?」他大聲說。「你為啥不早說呢?我本來早就可以向你解釋清楚這樁事情的.我們跟他們走的不是同一條路,不過,即使我們今天追不上他們,也總能匯合到哪條路上。」
  梅瑞姆終於明白這個男人一直在騙她。他實在太愚蠢了,居然以為別人會相信如此荒唐的解釋。他說他們隨時都能趕卜那撥人,可是實際上,他跟他們走的壓根兒就不是一條路。
  不過她心裡自有主張,一有機會就要從這個傢伙身邊逃走。她偷偷地端詳漢森那張臉,越看越覺得眼熟。到底在哪兒見過這個人呢?與他相識在先生的莊園之前,他們在什麼樣的情況下見過面呢?她像過電影似地把見過的白人都過了一遍。有幾個白人去過阿拉伯老酋長的村莊。為數不多是真的,但確實有過那麼幾個。啊,想起來了,她是見過他,好像就要準確無誤地說出這個人是誰了,可是只那麼一剎,又從她記憶的屏幕上消失了。
  中午時分,走出叢林,眼前突然出現一條寬闊、平靜的大河。河那邊有一座荊棘堆成的高高的鹿砦,鹿砦裡面有幾頂帳篷。
  「我們終於到達目的地了,」漢森說。他掏出手槍,對著天空放了一槍。大河那邊的宿營地立刻傳來一陣喧鬧的人聲。黑人們跑到河岸邊,漢森朝他們大聲叫喊著。人群裡沒有莫裡森·貝尼斯。
  按照主人的吩咐,黑奴們把一條獨木舟放到水裡,划到岸邊,漢森先把梅瑞姆抱到船上,然後自個兒也上了船,留下兩個僕人照看坐騎,等一會兒,船再返回來把他們接到對岸。
  一到宿營地,梅瑞姆就問貝尼斯在哪兒。因為看見這座奇跡般出現在面前的宿營地,她的膽子好像一下子變大了似的。漢森朝宿營地正中的一座帳篷指了指。
  「在那兒呢,」他邊說邊領她朝那座帳篷走去,到了門口還慇勤地撩起門簾兒,「請君入甕」。梅瑞姆進了帳篷,舉目四顧,才發現裡面空空如也。她回轉頭,看見漢森正獰笑看望她。
  「貝尼斯在哪兒?」她厲聲責問。
  「他不在這兒,」漢森回答道。「至少我還沒有看見地,你看見了嗎?不過,我在這兒呢!我比那個傢伙可是強多了。你用不著再找他了。有我就足夠了,」他哈哈大笑著向梅瑞姆撲了過來。
  梅瑞姆拚命掙扎。漢森緊摟著她的腰肢,把她慢慢地向帳篷最裡面的一堆毯子上壓了過去。他的臉離她很近,一雙瞇細了的眼睛閃爍著邪惡的慾火。梅瑞姆跟漢森搏鬥的時候,直盯盯地望著他那張臉,一個十分相似的場面墓地從腦海裡閃過,而她曾經是那場面中的主角,她一下子認出了眼前這個壞蛋。他就是那個瑞典人馬爾賓。在叢林裡,他曾經企圖糟踏她,還打死想要救她的同伴。後來,先生及時趕到,才使她倖免於難。他那刮得溜光的下巴瞞過了她的一雙眼睛。可是現在,鬍子又長了出來,而且眼下的場面和幾年前那場搏鬥十分相似,她終於認出這個壞蛋的真面目。
  只是今天,再沒有先生救她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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