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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一:
這部份其實在上回釣魚台出事之時,己經有無數大大討論過.大大可以找一找舊帖.
在下拙見是,單純釣魚台周邊開戰,咱們仗著地利,至少在六四間佔到六成優勢.
問題是,日本戰艦戰機被轟掉,只要他們有錢,立刻可以跟老美買新的回來;
咱們可沒這般方便了.
問題二:
其實不用討論了,前幾天老共一發狠,老日立刻放人便可知答案矣.
問題三:
論壇親日派大大,總聲稱[美日安保條約]是攻守同盟,
該約條文在下無緣拜讀,不敢妄.
如果是,老美不挺也得挺,否則以後沒人和他結盟了.
如不是,那爭議性領土是否包括在安全保障的範圍之中?
如果包括,當然還是得挺.
但是,直到今天,老美從未承認過,誰擁有釣魚台的主權,
固然,據親日派諸公所說,老美當日把釣魚台交予老日,
便等同承認其主權.
或許吧,不過,等同承認和親口承認到底不同.
總之,要挺老日於法無據(前文那兩個如果是之外),
理不夠直氣不夠壯.
不過,表面不挺可以私下挺,把太平洋艦隊拉部份過來唬人,
展示實力後再逼雙方談判,
倒是很可能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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