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有載:
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聖人不仁,以百姓為芻狗.......
是故,執政者之所為,應以轄下全體為考量,而非就一人或一群人來考量;這種情形,在專制國家尤以為甚(如當時之中共當局)。
六四天安門事件,其原出發點是為改革、為開放;其立意不錯,但是演變到最後卻逐漸變質;變成了社會動盪不安,甚至是國家分裂的導火索;六四事件如是、二二八事件如是,就連藏區暴亂亦如是;在此情況下,若您是執政當局,您該做何處置?是為了這部分人,而讓整個國家動盪?或者是壯士斷脕??
老怪我不是說六四事件這些學生不對,而是學生被利用了,不曉得見好就收,到最後只能悲劇收場,這不是中共執政當局的錯,也不是那些學生的錯,而是利用那群學生的人,他們才該背負這項罪。
學生運動,向來就是最容易擦槍走火的,因為學生年輕、有熱血、敢拼鬥,但是年輕正表示閱歷不足,有熱血正表示做事衝動,敢拼鬥表示容易被當成槍桿子耍;六四如是,台灣的野百合運動亦如是。
故,六四事件之功過,不應侷限於學生或者執政當局立場來看待,而是應站在至高點,以整個民族利益來看待才對。
就像二二八事件,以受害者立場來看待分民就是國民黨軍隊屠殺民眾,但以政府立場,則是鎮壓暴亂;其中孰是孰非,誰能定論?
換句話說,倘若當時沒政府鎮壓,有現在的台灣嗎?
所以阿,六四事件,百年內的人事沒資格論斷對錯的,因為百年內,誰都無法站在至高點,以客觀的立場來評判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