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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言情] [琳達.霍華]致命危情(全文完)  關閉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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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0-13 11:49:53 |只看該作者 |倒序瀏覽
致命危情 作者:琳達.霍華

莫百麗的人生一片美好。
她美麗而自信,擁有一家生意興隆的健身房。
可是成功終究有其陰暗面,健身房的一個會員詭異地盯上她,
模仿她的風格與打扮。當這個外型與她十分類似的女人遭到槍殺,
一切急轉直下,她跟以前曾經約會的警局隊長白懷德針鋒相對。
然而,日益增多的威脅逐漸向百麗逼近,
懷德開始揣測:這件兇殺案有無可能是認錯人造成的誤殺,
兇手真正的目標其實是百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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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0-13 11:50:10 |只看該作者
第一章

  多數人都不把啦啦隊當一回事,那是因為他們不知道……

  我是個標準的美國女孩。翻開我的高中畢業紀念冊,你會看到一個金髮長長、膚色金黃的女孩,開心地展示一口花過大錢美白、並戴過好幾年牙套矯正的雪白貝齒。我有美國中上家庭寶貝女兒那種與生俱來的自信,相信任何壞事都輪不到我。畢竟,我是啦啦隊的一員,不是嗎?

  我承認,對於自己能進入啦啦隊,我是非常驕傲的。很多人認為啦啦隊員有波無腦又傲慢自大,那是因為這些人沒有當過啦啦隊。我原諒他們的無知。擔任啦啦隊是一項辛苦的工作,必須是技巧與體力的完美結合,而且相當危險。我們經常受傷,甚至丟掉一條小命。受傷的通常是女孩;男生負責把我們丟來丟去,女生則被丟來丟去。技術上,我們被稱為「飛人」,這個名詞很蠢,因為我們當然不會飛,只是被丟出去又接回來。因此,我們常常一頭撞地,脖子就斷了。

  哎,我從來沒有跌斷脖子,不過我的左手和鎖骨都斷過,右邊膝蓋曾經脫臼,扭傷和瘀青更是不計其數。但是,換來的結果是超好的平衡感和強壯的雙腿,我到現在都還能做劈腿和後空翻。更棒的是,我拿啦啦隊獎學金進了大學。好酷的國家,對不對?

  好吧,言歸正傳,我的名字叫莫百麗。我知道,這名字有點傻氣,但是跟金髮啦啦隊員其實還滿搭調的。何況,名字是父母取的,我也無能為力。我爸的大名就叫莫百力,他們沒有加掛一個「二世」給我,我就該謝天謝地了。想想看,莫百力二世這種名字能選上畢業舞會的皇后嗎?莫百麗我就很滿意了,謝謝。我的意思是,那些演藝界人士既然把他們的孩子取名為「荷馬」,等他們長大了、拿槍殺掉父母,也只能算是想讓自己名實相符,對不對?

  這讓我想起我看到的槍殺案。

  其實,我是硬扯的,但至少滿合邏輯。我是指,都有個槍字嘛。

  而且,就算是百分百美國甜心啦啦隊員也會碰上倒楣事兒。例如,我就結婚了,不是嗎?

  結婚跟謀殺是大同小異的。我大學一畢業就跟柯傑森結婚了。我實在應該有點常識,不該跟姓名押了韻的人結婚(譯注:柯傑森原文Jason Carson)。然而,天下很多事就是得親身體驗,才能得到教訓。傑森很熱衷政治:學生會、爸爸的州參議員競選造勢、叔叔的市長競選造勢,沒完沒了一大串。傑森長得實在好看,女孩在他面前都忍不住結巴。問題是他也知道自己好看。他頭髮濃密,顏色仿佛受過陽光親吻(「金髮」的詩意說法),輪廓分明,深藍色的眼睛加上總保持在絕佳狀態的身材。真像小約翰甘乃迪啊。我是說,外型。

  我們就是那樣,像廣告上那種金髮貝齒的情侶。而且我的身材也挺不錯,原諒我自誇一下。所以,除了結婚我們還能怎樣?

  四年後我們離婚了,雙方都如獲大赦。說到底,除了外貌,我們沒有任何共通點,我真的不覺得這算得上婚姻的良好基礎,是吧?傑森想要成為最年輕的州議員,因此想要個孩子,好在競選的時候呈現出美國模範家庭的樣子。如果有人想知道,這件事真的讓我很火大,因為他之前一直不肯讓我生孩子,現在又突然變成為競選加分的工具?我說他不如來親我的屁股吧。他不是沒有親過,但意思不一樣,對吧?

  我在離婚時敲了傑森一大筆。也許我該覺得愧疚;我是說,那樣實在不太符合女性主義那套「靠自己的雙腳站起來、憑自己的努力成功」之類的理念。事實上我確實相信這一套;我只是想讓傑森痛不欲生,我想懲罰他。為什麼?因為我逮到他跟我的小妹小珍親嘴,那天是元旦,家裏其他人全擠在書房看美式足球大賽的轉播。珍妮那時候十七歲。

  但是,氣到抓狂可沒有讓我的反應變慢。我一看到他們在餐廳裏,立刻輕手輕腳地找出一台可拋式相機,我們那天剛好有好幾台,好為傑森的競選活動拍攝過節即景──家人聚在一起、慶祝節日、埋頭享用滿桌會讓人動脈硬化的美食、看足球轉播等。他喜歡使用我的家人的照片,因為我們家的人比他們家的人好看太多。為了競選傑森什麼都做得出來。

  無論如何,我幫傑森和小珍拍了幾張不錯的相片,而且沒有忘記打閃光燈,這樣他才知道我抓住了他的小辮子。他能怎樣?難不成還追著我跑,在我父親面前將我擒抱撲倒,扭打之後奪回相機?怎麼可能。首先他得解釋,而且他知道我不會配合他捏造的故事。其次,要是他膽敢讓名字來自我老爸的女兒受一丁點傷害,我爸肯定會一腳把他踢出窗外。我有沒有說過,我是我家老爸的寶貝女兒?

  就這樣,我提出離婚,我要什麼傑森都給,條件只有一個:我得交出他跟小珍的照片和底片。喔,當然啦,有何不可?反正我早就加洗好幾份了。

  也許傑森以為我笨到不懂得加洗。啊,絕對不要低估對手可能使出的骯髒手段。光憑這一點,就看得出傑森在政壇不會有什麼大成就。

  我也跟老媽告狀,說小珍讓傑森吻她。可別以為我會輕易饒過那個在背後捅我一刀的小蕩婦,對吧?我不是不愛小珍,她是家裏的小寶貝,自以為想要什麼都可以。偶爾也得讓她看看另一面。我還注意到珍妮的名字也有押韻(譯注:Jenni Mallory)。她的名字其實是珍妮佛,可是從來沒人那樣叫她,所以不算。我不知道這些名字押韻的人到底有什麼毛病,總之對我沒好處。差別只是我原諒小珍,因為她是家人。但我絕不可能原諒傑森。

  所以老媽負責料理小珍,她淚汪汪地道歉,保證以後會做個乖女孩,至少會改善她的品味,我大妹香娜那時在法學院念書,負責跟傑森談判。「香娜」這個名字理論上是「珍恩」的威爾斯語版,但是相信我,這個名字真正的意思是「有酒窩的食人鯊」。那就是香娜。

  莫家的女人一旦出動,離婚就以破紀錄的效率完成,老爸根本不知道我們到底為什麼那麼生傑森的氣。反正他也無所謂;要是我們都很生氣,那他一定也會為了挺我們而一起生氣。他真貼心,是吧?

  我跟傑森的離婚協議讓我拿到一筆還算可觀的小錢,多謝多謝。當然,我也拿到那輛紅色賓士敞篷車,但最重要的還是錢,因為那讓我得以施展抱負。我買下一家健身房,該說是美體中心。說到底,人應該發揮自己的強項,而保持身材是我最內行的。香娜建議取名「百麗美臀」,可是我覺得那可能會限制客源,而且搞不好會讓人以為我也做抽脂手術。老媽想出「好美力」這個名字,我們都很喜歡,就這樣「老哈健身房」有了新名字。

  我砸下大錢重新裝潢,工程完成後,整個地方都散發出「高級」的味道。鏡子光亮無比,所有器材都是市面上最好的貨色;洗手間、更衣室和淋浴間全部翻新,新增兩間蒸氣室和一個泡腳池,還有一間私人按摩室。「好美力」的會員可以選擇瑜伽、有氧、跆搏、自由搏擊等課程。要是瑜伽不能讓你放鬆,不必出門就有另一間教室讓你盡情發洩。我也堅持所有員工一定要接受心肺復蘇術訓練,因為說不定什麼時候哪個膽固醇過高的肥胖高級主管會突襲重量訓練器,企圖在一夜之間恢復少年的身材,好讓新來的秘書小姐印象深刻,結果當然是:心臟病發作。而且,放在廣告上看起來也很棒。

  所有砸下去的錢和心肺復蘇術訓練都值回票價。開張第一個月,好美力就一飛衝天。會員按月或按年收費──年繳當然有折扣,這是很聰明的作法,因為可以拉住會員,而且大部分的人會因為不想浪費錢而來使用器材。客滿的停車場帶來生意興隆的形象,大家都知道形象就是一切。總之,成功像兔子一樣飛快繁殖。我一路暢快到連暖腿套都很開心──搞不清楚的人可能會覺得暖腿套過時了,但他們根本不懂怎樣才能讓你的腿看起來很美。高跟鞋當然是第一名,但暖腿套緊跟在後。當然啦,我兩樣都穿,不過不是同時穿,這樣才上道。

  好美力從早晨六點開到晚上九點,方便所有人的行程。瑜伽課一開始不太受歡迎,只有幾位女會員參加,所以我花錢找了幾個帥氣的大學猛男足球員來上一星期的瑜伽課。那群連牙齒都充滿男人味、只做舉重和跆搏的會員一窩蜂跑來有樣學樣,想擁有跟年輕帥哥一樣的身材,而女會員也都搶著要跟年輕猛男上一同上課。一星期過去後,報名瑜伽課的人暴增四倍。一旦那些男會員發現瑜伽有多難,又有多少好處,多數都會留下來──女會員也是。

  我有說過,我在大學修過心理學嗎?

  幾年以後我就成了現在的樣子:三十歲、擁有成功的事業,雖然很忙但收入不錯。我把紅色敞篷車換成白的,因為我想稍微低調一點。獨居的單身女郎最好不要太引人注目。而且我也想換輛新車,我愛新車的味道。沒錯,我知道大可買輛福特之類的,可是我開著賓士敞篷車在城裏來來去去一定會讓傑森很不爽,因為他不能開這種車,那會有損競選形象。我希望這輛賓士會讓他嫉妒到死。

  無論如何,我從不把敞篷車停在前面的公用停車場,以免一直擔心。健身房後面有員工停車場和出入口;而我專用的停車位就在門口,面積特別大,避免其他車靠得太近。身為老闆的確有好處。但是身為好心的老闆,我在健身房後面停車場蓋了遮雨篷,上下車的時候也可以遮風擋雨,下雨的時候大家便特別感激。

  我是老闆,但是我不相信對員工作威作福那一套。除了停車位,我並沒有特權。嗯,我想簽發他們的薪資的確讓我有很大的優勢,而且我確實也掌控所有財務、做最終決定,但是我很照顧他們。我提供很好的醫療保險,包括牙醫保險,我給的薪水也很不錯──而且准他們假日自行授課賺外快,此外我給的假日也很多。因為這樣,我的員工很少變動。一些來去是免不了的,因為人生會變、人會搬家,這類事情一定有,但是我的員工從來沒有被同業挖走。相同的員工對生意有幫助,客人喜歡覺得他們跟教練、老師很熟。

  打烊的時間是晚上九點,我通常會留下來鎖門,讓員工可以先回家照顧家庭生活,或社交生活或隨便什麼事。可別以為我沒有社交生活。的確,我現在不像剛離婚的時候那麼常約會,但是好美力佔據我很多時間,而且對我很重要,所以我都在照顧生意。我現在約會有創意得多:我們吃午餐。這樣比較好,萬一對方不如我的期望,「午餐」是有限的。兩個人見面、吃飯、離開。如此就算我不喜歡約會對象,也用不著刻意保持距離,或編些爛理由不讓他進門。就約會而言,午餐是個好想法。要是我真的喜歡他,就開放其他機會,幾個小時後再來個真正的約會,或是星期天一起出去玩,總之要等好美力不營業的時候。

  無論如何,事情發生那天──我的確說過我目擊一樁槍殺案,對吧?──我像平常一樣鎖門。我比較晚離開,因為花了點時間練習體操動作,你永遠不知道什麼時候會需要來個後空翻。我很暢快地流了不少汗,所以得先沖澡洗頭,然後才拿了東西往員工出入口走去。我關上燈,打開後門,走到外面的遮雨篷下麵。

  噢,等等,我說太快了。我還沒解釋妮可的事。

  顧妮可,她總是說「叫我妮妮」,是我背上的芒刺。她大約一年前加入好美力,立刻想把我逼瘋,只是我過了好幾個月才發現。妮可說話有那種輕輕的氣音,會讓男人融化。也讓我想勒死她。男人為什麼會喜歡那種假冒瑪麗蓮夢露的聲音呢?至少一些男人喜歡。妮可也搞這套假甜美,我一直在想,她說話的時候,四周的人怎麼沒有因為血糖過高而發狂去撞牆。幸好她沒有用手指扭頭髮的動作。

  但是因為「我」也不扭頭髮,除非我想開人玩笑。但一般說來,我都很專業。

  懂了吧,妮可是個模仿狂,而我就是她模仿的對象。

  起先是頭髮。她天然的髮色只略帶金色,但是加入好美力兩個星期之後就變成純金髮,帶著淺色的光澤。反正,就是跟我的一樣。我一開始沒注意到,因為她的頭髮比較短;是後來一些細部逐漸就位,我才發現她的髮色跟我一樣。接著她開始梳起高高的馬尾,免得運動的時候礙事。猜猜誰在運動的時候也梳這種髮型?

  我工作的時候不太化妝,女人若由內在展現,化妝根本不必要。此外,我皮膚很好,眉毛與睫毛都又美又黑,我不擔心素臉見人。但是,我的確很喜歡晶亮乳液,那讓我的肌膚顯出似有若無的光澤。妮可問我用的是哪種乳液,我竟然白癡到告訴她。第二天,妮可的肌膚也多了層光澤。

  她開始穿跟我相像的韻律服:豹紋加暖腿套,我在健身的時候都這麼穿,而巡視營業狀況的時候會加上瑜伽褲。妮可也開始穿豹紋韻律服加暖腿套,不然就是穿著瑜伽褲跳來跳去;真的跳。我想她可能一件胸罩也沒有。不幸的是,她其實該穿胸罩。我的男會員(我很愛這麼說)似乎都很喜歡看她表演,但太多的又扭又搖讓我覺得頭暈,所以跟她說話的時候,我都努力只看著她的眼睛。

  接著她弄了輛白色敞篷車。

  雖然那輛車不是賓士而是野馬,但還是白色的,而且敞篷。她還能做得多明顯呢?

  也許我該覺得很得意,但我一點也不。妮可不是因為喜歡我、出於崇拜而模仿我。我想她恨我入骨。她跟我說話的時候會刻意加重甜蜜的假聲假氣,懂吧?當妮可說:「喔,親愛的,那對耳環真是美呆了!」她其實是說:「我想把那對耳環從你耳朵上扯下來,讓你血流不止,賤貨。」另外一位女會員有一次看著妮可全身彈跳、扭動著走開後,竟然說:「那個女人超想割斷你的喉嚨、澆上汽油、點上火、扔在水溝裏等死。然後等火熄了再回來在你的骨灰上跳舞。」

  看到了吧?我可沒亂說。

  因為我開門招收會員,所以想加入的人我大致上都得接受,一般說來沒什麼問題,只是也許我該強迫一些太多毛的會員先去除毛,也會在所有會員都得簽的同意書上加一條但書:若一年內有三位以上的會員對某位會員的行為、更衣室禮儀,或其他侵權行為提出申訴,則遭到申訴的會員在資格過期後不得繼續加入。

  像我這麼專業的人,不會因為妮可讓我覺得討厭就踢她出去。必須這麼有專業精神,讓我很痛苦,可是我控制得住。但妮可卻經常騷擾、侮辱跟她來往的女人,不然就是惹她們火大。她把更衣室弄得一團亂,丟給人整理。她會惡毒地批評一些身材不夠完美的女會員,而且經常霸佔健身器材,完全不理會每人每次三十分鐘的限制。

  大多數的抱怨都只是說說算了,但的確有幾位女會員眼中冒火,堅持正式提出申訴。感謝老天。

  當妮可的資格到期的時候,檔案裏的申訴案早就不只三個了,我終於可以告訴她(當然是很溫和地)她的會員資格不能繼續,請把寄物櫃清空。

  她聽到這些要求後的尖叫聲,應該把在鄰郡吃草的母牛都嚇壞了。她罵我賤人、婊子、爛貨,這還只是暖身而已。尖叫謾駡的聲音越來越大,好美力所有的人都過來關心,我知道她很想揍我,可是她知道我的體格比她好,而且一定會回手,而且更用力。她把櫃檯上的幾個盆栽、會員申請書、幾枝筆全部掃到地上、轉頭離去的時候,還嚷著會讓律師跟我聯絡。

  儘管來啊,我隨時歡迎她的律師來跟我的一較高下。香娜也許年輕,可是超級厲害,而且勇於耍弄骯髒手段。這種個性是來自我們的老媽。

  那些過來看妮可發飆的女人在大門關上的同時開始鼓掌,男人則一臉茫然。我很火大,因為妮可沒有清空寄物櫃,這下我得讓她再進來拿東西。我考慮去問香娜可不可以強制妮可定下時間來清理東西,同時找個員警到場監督她帶走個人物品,同時預防她再度發飆。

  那天接下來的時間都在光輝中度過。我終於擺脫妮可了!我甚至不在意必須清理她留下來的混亂,因為她走了、走了、走了。

  好了,妮可就是這麼回事。

  繼續說我那晚離開後門,等等、等等的事。

  角落的街燈照亮了停車場,可是夜色還是很深。毛毛雨不斷落下,讓我忍不住罵了句粗話,因為街上的泥水會弄髒我的車,而且晚上的霧氣會很重。雨跟霧不是好組合。感謝老天我不是鬈發,從來不用擔心氣候造成的毛躁問題。

  要是你有機會目擊足以上電視的新聞事件,一定也希望自己的外表美美的。

  我鎖上門轉過身才注意到停車場角落有一輛車,一輛白色野馬。妮可在堵我,該死。

  我馬上打起精神,而且有點緊張,畢竟她早先的確有些暴力。我向後退,背貼著牆,預防她從背後抓住我。我四下看了看,等著她從暗影裏跳出來攻擊,可是什麼也沒有發生,我又看看那輛野馬,猜想她會不會坐在車裏等我離開。她想怎麼做,跟蹤我?把我撞到路邊?把車停在我旁邊然後開槍射殺我?她什麼都做得出來。

  雨水和霧氣讓我看不出車裏有沒有人,可是我看見在車子遠端有個人影,而且我看到金色的頭髮。我伸手從皮包裏拿出手機,要是她朝我過來,我馬上打九一一報警。

  接著那輛野馬遠端的人影搖晃一下移動了,一個比較高大、黑暗的身影從妮可身後出來。噢,糟糕,她帶了打手來揍我。

  我按了九跟第一個一。

  一個巨大的聲響讓我跳了足足一英呎高,我的第一個念頭是有雷打到附近。可是現場並沒有讓人盲目的閃光,地面也沒有震動。我接著想到那個聲音也許是槍聲,而且目標或許就是我,我驚慌地吱吱叫著,連忙趴下來躲在車後。我其實很想尖叫,可是卻只能發出像米妮老鼠一樣的聲音,要不是我怕得要死,一定會覺得很丟臉。妮可帶來的不是打手,是殺手。

  我一定是弄掉了手機,在黑暗中看不到掉在哪裡。我盡力眼觀四面,所以也沒時間找手機。我只能用手在地上亂摸,希望能摸到。噢,完了,要是那個殺手過來察看第一槍有沒有打死我,該怎麼辦?我是說,因為我趴在地上,他合該覺得我被打中了。我該躺在地上裝死嗎?還是爬到車子底下,或是回到屋子裏把門鎖起來?

  我聽到汽車引擎發動,抬起頭看到一輛深色的四門轎車開上窄窄的街道,沿著房子開出視線。我聽見那輛車放慢速度,停在四線道交叉口,就是前面那條派克街,然後開進沒什麼車的路上。我聽不出往哪個方向去了。

  離開的是那個殺手嗎?要是有別人在停車場,一定也有聽到槍聲,絕不會這麼鎮定的開車走掉。能這麼冷靜開車的一定就是那個殺手了,對吧?其他人一定會跟我一樣只想逃跑。

  只有妮可會雇用這種爛殺手;他甚至沒有過來確認我死了沒。但是,就算殺手走了,那妮可呢?我等著、聽著,可是一點腳步聲都沒有,也沒有聽到野馬發動的聲音。

  我趴在地上躲在前車胎後面偷看,白色野馬車還在停車場裏,可是到處都沒看到妮可。

  也沒有任何路過的人趕來察看剛才的槍響是怎麼回事,或有沒有人受傷。好美力開在一個治安良好的街區,附近有一些小店和餐廳,可是沒有住家,而那些店鋪跟餐廳主要是做附近公司的生意,所以餐廳六點就都打烊了,店鋪沒多久也收了。要是有人比較晚離開好美力又剛好想吃三明治,最近的地方是在五條街外。直到現在我才發現,員工停車場在下班時刻有多冷清。

  沒有人聽見槍響,我只能靠自己了。

  我有兩個選擇。我的車鑰匙在口袋裏。我有兩串鑰匙,因為光是健身房用的鑰匙就多到沒辦法帶著去逛街或購物。我可以馬上拿出車鑰匙,用遙控器打開車門,趁妮可襲擊我之前躲進車裏──除非她就站在車子的另一邊。應該不會,但什麼都有可能發生。可是一輛敞篷車,感覺上抵擋不了一個神經病模仿狂。萬一手上有槍的人是她呢?車篷是擋不住子彈的。

  另外一個選擇是從皮包裏挖出健身房那一大串鑰匙,憑感覺找出後門鑰匙,打開門、躲進去。這樣比較花時間,可是在鎖起來的門後會比較安全。

  好吧,我想的確是有第三個選擇,那就是找出妮可,撲到她身上,前提是必須知道她有沒有槍。可是我不知道,所以不可以逞英雄。我雖然是金髮,可是我不笨。

  更何況,那樣的打鬥至少會折斷兩根指甲。那是一定的。

  因此我在皮包裏摸索著找出鑰匙。鑰匙圈中間有個叫不出名字的東西卡著,鑰匙才不會整個溜到另一邊去。大門鑰匙在中間那個東西左邊第一支。我先把它找出來,接著保持低姿勢蹲著走向門口。這個動作實在很醜,但是可以運動到大腿與臀部。

  沒有人跳出來攻擊我。四周完全沒有聲音,只有派克街上偶爾經過的車聲,這樣的感覺比她跳出來站在車頂上對我狂叫,更加恐怖。我想妮可也跳不了那麼高,除非她有我不知道的體操技巧,不過我很清楚不可能,因為她是個愛現的人。她甚至沒辦法劈腿,要是她想做後空翻,那對大奶的重量一定會讓她跌個狗吃屎。

  天啊,真希望她試過後空翻,一次也好。

  我的手有點抖,好啦,不只一點,但我還是一次就打開門鎖。我立刻閃進門縫裏,說真的,我希望曾把門多打開一、兩吋,因為我的右臂撞到門框而瘀血。但我總算在屋裏了,我用力把門甩上,從裏面反鎖,匍匐離開,以防她對著門開槍。

  在晚間我一向會點著兩盞小燈,但是都在前面。後面走廊燈光的開關就在後門邊,可是我絕對不會靠近那扇門。因為看不見前進的方向,我繼續沿著走廊匍匐前行,摸索著經過女員工廁所,接著是休息室,終於摸到了第三道門,也就是我的辦公室。

  我覺得像個滑向本壘的跑者。安全上壘!

  現在有牆壁和上鎖的門擋住那個瘋婆子,我站起來打開大燈,拿起電話憤怒地按下九一一。要是她以為我不會叫人逮捕她,那她必定是低估了我有多火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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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0-13 11:50:37 |只看該作者
第二章

  過了整整四分二十七秒,一輛黑白警車閃著燈、鳴著笛停在正門停車場。我會這麼清楚是因為我在計時。我告訴報案專線的接線生說本人遭到槍擊,希望警方能盡速提供服務,到底我也繳了稅在養他們,我認定只要不超過五分鐘就算合理。我有點大小姐脾氣,但我一直努力控制,因為面對想把人家的頭咬下來的人(自己想像一下),誰也不願配合;另外我一向留意待人要儘量好一點,雖然我的前夫除外,但當我有生命危險的時候,實在顧不得這麼多。

  但我可沒有歇斯底里,也沒有衝出大門奔進那些藍制服弟兄的懷中──我很想衝過去,但他們下巡邏車的時候,手都放在槍上,我擔心要是衝過去,他們會本能地拔槍。我今天晚上已經受夠開槍這回事了,所以雖然我點亮燈光、打開大門,卻還是一直待在門後,站在他們可以看見我、而那個神經病賤貨如果偷襲我也有得躲的地方。何況雨勢變大了,我可不想淋成落湯雞。

  我很冷靜,絕對沒有跳上跳下或尖叫,只是腎上腺素與壓力仍使我從頭到腳都在發抖。我真的很想打電話給我媽,可是我仔細想了想,還是連眼淚都沒流。

  「女士,我們獲報這裏傳出槍擊。」一位員警說,我退後、開門讓他們進來。他警覺的眼光四下檢查著空蕩蕩的接待區,可能想找出武裝份子。他看來不到三十歲,理個小平頭,粗壯的脖子看得出來有在健身。但他不是我的會員,因為我認識所有會員。也許我可以趁他人在這裏時帶他參觀一下器材,可是要等他們先逮住妮可,把她綁到瘋人院。嘿,絕不能放過任何擴張客源的機會,對吧?

  「只開了一槍,」我說。我伸出手。「我是莫百麗,好美力的老闆。」

  我想大部分的人面對員警時可能都不曾做好自我介紹,所以他們兩個似乎有點嚇到。比較年輕的員警先恢復鎮定,真的和我握了手。「女士,」他很有禮貌地說,從口袋裏拿出筆記本寫上我的名字。「我是白警員,這位是施警員。」

  「謝謝你們趕來。」我說,給他們最美的笑容。沒錯,我還在發抖,可是禮貌還是要顧。

  他們比較不緊張了,因為我顯然沒有帶武器。我身上穿的是粉紅色露臍船領上衣和黑色瑜伽褲,連個可以藏東西的口袋都沒有。施警員的手從槍袋上移開。「發生什麼事了?」他問。

  「今天下午我跟一位元客戶有些爭執,對方叫顧妮可,」白警員盡責地在小筆記本裏抄下她的名字。「因為其他會員對她提出多次申訴,我不肯讓她重新入會,她突然變得很暴力,把東西從桌上掃下來,用髒話罵我,諸如此類──」

  「她有攻擊你嗎?」

  「沒有,可是今天晚上鎖門的時候,她在外面等我。她的車就停在後面的停車場,那是員工停車的地方。我打電話報警的時候車還在那裏,但她可能已經跑了吧。我看到有人跟她在一起,我想是個男的,就在她的車子旁邊。我聽到槍聲趕緊撲倒在地上,躲在我的車子後面,然後有個人,我想是那個男的,隨即開車走掉了,可是妮可還在這裏,至少她的車還在。我蹲下來回到室內打電話報警。」

  「你確定聽到的是槍聲嗎?」

  「當然確定。」拜託,這裏可是南方,尤其在北卡羅萊納州這裏。我自己都射過點二二來福槍。我以前到鄉下看我的外祖父時,他們都會帶我一起去獵松鼠。我十歲的時候他心臟病發過世,但那個聲音沒那麼容易忘掉,何況電視上每隔幾秒鐘就會提醒你一次。

  現在,那些員警不敢漫不經心晃到車子那裏去,因為可能有個瘋女人坐在裏面等著。白警員和施警員確認過白色野馬還停在後面,就對黏在肩膀上的可愛小對講機說了幾句話──不知怎麼黏上去的,可能是用魔術貼吧──很快又有一輛黑白車來到,華警員和魏警員從車上下來。我跟華警員是高中同學,他對我微微一笑就又公事公辦地繃起黝黑的臉。魏警員又矮又壯,幾乎全禿了,而且他「不是在地人」,南方人都這樣叫北方來的人。對南方人來說,這句話就解釋了從口味、衣著到儀態的一切。

  他們叫我待在屋裏,當然沒問題;然後四個人一起走到又黑又下雨的外面,去問清楚妮可到底在搞什麼鬼。

  我很聽話,也可見我有多驚慌,甚至當魏警員從外面進來,銳利地掃了我一眼的時候,我還站在原地沒有動。我有點嚇到了。這可不是眉來眼去的時候,懂吧?

  「女士,」他很有禮貌地說。「可以請你坐下嗎?」

  「沒問題。」我同樣彬彬有禮地回答,坐在訪客座椅上。我開始猜想,外面發生了什麼事,還要多久才能解決?

  過了幾分鐘,外面又來了幾輛車,燈光閃個不停。我的停車場簡直像警察局了。老天啊,難道四個員警都搞不定妮可嗎?居然還要請求支援?她一定比我的想像更瘋狂,我聽說人抓狂的時候會有超人的力量。我腦中浮起她把員警甩向左右,一步步向我逼近的畫面,忍不住考慮是不是該把自己鎖在辦公室裏。

  看來魏警員不會讓我把自己鎖起來,而且我開始覺得魏警員並不是在保護我,而是在「看守」我。像是要確定我不會做出……什麼事。

  情況不妙。

  我的腦中飛快閃過幾種可能。如果他是在這裏預防我做什麼,那會是什麼?尿尿?處理文件?我的確需要做這兩件事,所以它們才會最先出現在我的清單上,可是我很懷疑警方會對這兩件事有任何興趣。至少我希望魏警員不會有興趣,尤其是第一件。

  我不願意往那方面多想,所以強迫自己的思緒回到正軌。

  他們更不可能擔心我會突然發狂衝出去,使得他們來不及阻止我襲擊妮可。除非真的被惹火,我從不使用暴力;此外,要是他們有稍稍注意我一下,就會發現我剛修過指甲,而且指甲油還是我新寵的顏色:冰亮罌粟。我敢說我的手實在美呆了。妮可不值得我折斷指甲,所以不用他們真的擔心。

  現在大家應該很清楚,當我不願意去想一件事情的時候,我的腦子會在天差地遠的話題上跳來跳去。

  我實在不願意去想魏警員為什麼要站在這裏看守著我。我真的,真的不願想。

  很不幸,有些事情實在大到讓人無法不想,真相一下子切進我舞步換來換去的思路中。那種震驚的感覺簡直像挨了一拳,我也真的在座位上跳了一下。

  「噢,我的天。那顆子彈不是朝我射的,對不對?」我結巴著。「妮可──那個人開槍打她,是不是?他開槍打──」我正要說出「她」這個字,噁心的感覺又燙又急地湧上來,我很用力才吞回去。我開始耳鳴,而且意識到自己就要做出很不優美的事,例如從椅子上跌下來摔個狗吃屎之類,所以我連忙彎身,把頭埋在雙膝之間,不停地深呼吸。

  「你沒事吧?」魏警員問,我耳鳴太大聲幾乎聽不見他的聲音。我揮了揮手讓他知道我沒昏倒,而且專心在呼吸。吸氣,吐氣。吸氣,吐氣。我假裝自己在上瑜伽課。

  耳鳴漸漸消失了。我聽到大門打開,還有好幾個人的腳步聲。

  「她還好吧?」有人問。

  我又揮了揮手。「給我幾分鐘。」我努力說出口,雖然是對著地板說的。我繼續控制呼吸約三十秒,噁心的感覺降低,我小心地坐起來。

  新來的人有兩個,身上穿著便服,正在脫塑膠手套。他們的衣服被雨打濕了,濕答答的鞋子在我閃亮的美麗地板上留下水漬。我瞄到其中一隻手套上有紅色的濕印,整個房間立刻旋轉了起來。我馬上又彎下腰。

  好吧,我平常並不是溫室裏的柔弱小花,可是我午餐之後就什麼也沒下肚,現在時間一定超過十點了,可能還更晚,我的血糖可能降得太低了。

  「你需要看醫生嗎?」一個男的問。

  我搖頭。「我很快就會沒事,但要是有人願意幫我去後面房間從冰箱裏拿點喝的,我會非常感激。」我比了個大致的方向。「就在那裏,我辦公室過去一點。那兒應該有瓶汽水或是甜茶。」

  魏警員往那裏走去,可是另外幾個人之一說:「等一下,我想先檢查那個出入口。」

  他走過去,魏警員留在原地。另一個新來的人在我身邊坐下。我不喜歡他的鞋。我看得很清楚,因為我還彎著腰。那是雙黑色的翻領男鞋,這樣的鞋等於特多龍衣服。我相信世界上一定有高品質的黑色翻領男鞋,可是那種款式醜斃了。搞不懂男人怎會喜歡這種鞋。無論如何,那人的鞋是濕的,鞋面上還掛著水滴,褲腳也濕淋淋的。

  「我是傅警官。」他開口。

  我小心翼翼地稍微抬起頭,伸出右手。「我是莫百麗。」我差點脫口說出「很高興認識你」,當然我一點也不高興,至少不是在這種狀況下。

  跟白警員一樣,他握著我的手輕輕搖了搖。我也許不喜歡他的鞋,可是他握手的感覺不錯,不太緊也不太松。從一個人握手的方式可以看出很多事。「女士,可以告訴我,今晚這裏出了什麼事嗎?」

  他也很有禮貌。我慢慢坐直。沾到紅色痕跡的塑膠手套已經不見了,我如釋重負地歎了一口氣。我開始把已經跟白警員和施警員說過的話再說一次,另外一個人帶著一瓶甜茶回來,先幫我把蓋子打開才遞給我。我跟他道謝,喝了一大口冰涼的茶,才重新接著講。

  我說完以後,傅警官介紹另一個人給我認識,馬警官,我們也照舊客套了一番。馬警官拉了張訪客座椅過來坐在我斜對面。他比傅警官年紀稍微大一點,身材也比較胖,頭髮有些花白,胡渣很大一片。雖然矮矮胖胖的,但我感覺這個人其實很硬。

  「你打開後門走到外面去的時候,那個跟顧小姐在一起的人怎會沒有看見你?」他問。

  「我先關了走廊的燈才開門。」

  「如果你把燈關了,怎麼看得見?」

  「那應該是一種餘光吧,」我說。「我想有時我開門的時候燈還會亮著一下,有時不會。今天晚上,最後一位員工離開以後,我把門從裏面反鎖,因為我留得比較晚,不想讓人隨便進來。所以我右手拿著鑰匙,左手開門,同時用手掌關燈。」我用右手做了個向下的動作,讓他知道我是怎麼做的。手裏拿著東西的時候就會這麼做。每個人都這麼做。如果你有兩隻手,大家都有吧?有些人沒有,我想他們也只能將就一下了,可是我顯然有兩隻手──算了。我的腦子又開始亂跳了。我深呼吸,重新整理思緒。「這完全要看時間,奇怪的是,有一半的機會當我開門的時候是完全沒有光的。要我做給你看嗎?」

  「晚一點吧,」馬警官說。「你開門之後發生了什麼事?」

  「我走出去,把門鎖上,接著轉身。就在這時候我看到那輛野馬。」

  「你之前沒看到?」

  「沒有。我的車就停在門口,加上我一出門就轉身準備鎖門。」

  他的問題一個接著一個,不停地反覆詢問細節,我耐著性子回答。我告訴他聽到槍聲的時候怎樣趴在地上,還給他看我衣服上的泥痕。這時候我才注意到左手掌擦破皮了。真希望有人能解釋一下,為什麼之前一直沒注意到的傷口,一旦注意到就馬上痛起來?「我得去洗個手。」我打斷他無止盡的問題。

  兩位警官都用員警的眼神看著我。「等一下,」馬警官終於說。「我要把話先問完。」

  好吧,沒問題。我瞭解。妮可死了,我們今天才剛有過爭執,而且這裏只有我一個人。他們得考量所有方向,從表面上看來,我就是第一個方向,所以他們得偵訊我。

  我突然想起我的手機。「噢,我早該告訴你的;我聽到槍聲撲倒在地上前正打電話報警,我的手機掉了。我到處摸過都找不到。能不能派個人去我車子附近找找?一定就在那兒。」

  馬警官對魏警員點點頭,他帶著手電筒出去了。過了幾分鐘,他帶著我的手機回來,把它交給馬警官。「它掉在車底。」他說。

  警官看了看手機上的小螢幕。每次開機的時候螢幕上的光就會亮起,三十秒左右吧就會變暗──我隨便猜的,我雖曾計算警方抵達的時間,倒還沒無聊到計算手機螢幕亮著的時間,但只要有按下號碼就一定會留在螢幕上。坐在照明完備的接待區裏,上面的數字不用螢幕的光也看得見。

  我累了,嚇壞了,而且想到妮可等於在我面前被殺,就覺得噁心想吐。我希望他們加快速度,儘快跑過第一壘(也就是我),往前進行,我才能找個隱密的地方哭一場。所以我說:「我知道這裏只有我,你們也只能憑我的說詞決定事情到底是不是我說的那樣,可是難道沒有辦法快點解決嗎?也許可以進行測謊?」這可能不是太高明的點子,因為我覺得心跳像在賽馬,絕對通不過測謊。我試著想找出別的建議轉移警官的注意力,就怕他們決定在現場進行測謊。我不知道他們會不會這樣做,但我不想冒險。而且,我在電視上看過員警影集,我知道他們有辦法判斷一個人是不是剛開過槍。「或是做那個什麼來著的測試?」

  馬警官吸著一邊臉頰,臉看起來歪歪的。「什麼測試?」他口氣謹慎地問。

  「你知道的啊。在我手上做,這樣你們就會知道我有沒有開過槍。」

  「喔──」他會意地點了點頭,用眼神飛快地警惕著他的夥伴,後者剛發出一陣悶悶的聲音。「你是說火藥殘跡測試?」

  「就是那個。」我知道他們努力忍著不笑,可是無腦金髮妞的刻板印象有時還是有好處的。我最好儘量表現出沒有任何威脅性的樣子。

  總之,馬警官還是照我說的做了。一名鑒識人員帶著裝滿東西的箱子過來,做了射擊辨識測試,用玻璃纖維棉棒在我手心抹了抹,然後把棉棒放進化學藥劑裏,要是我手上有火藥殘跡,那個藥劑就會變色。可是我沒有。我還以為他們會在我手上噴東西然後用紫外線來照,我問鑒識員,他說那種作法已經過時了。果然每天都可以學到新知啊。

  測試作完,兩位元警官在程式上仍沒有放鬆。他們不停地問話:我有沒看到那個男人的臉,說說他開哪種車,諸如此類;同時我的車、整棟建築、建築旁的空地都被徹底搜索過,直到他們確定找不到濕衣物才終於結束問話,甚至沒有告訴我不准出城。

  我知道妮可在近距離被槍殺,因為我看到那個男的站在她身邊。由於她倒在車旁,車又在停車場另一頭,外面下著雨,而我是現場唯一沒有淋濕的人,所以證明我沒有跑到外面冒雨幹下這件案子,所以他們到處找濕衣物,好確認我沒有換過衣服。除了前門在警方進來的時候弄濕了一點,到處都沒有水漬,整個後門都是乾的。我的手機在車子下面,螢幕上明顯地有著報案電話的頭兩個號碼,證明我的確打算報警。總而言之,他們找到的證據符合我說的話,這絕對是件好事。

  我奔向洗手間,解決了壓抑已久的問題,洗了手。我手上擦傷的地方很痛,所以我到辦公室拿出急救箱,先在傷口上塗了點抗菌軟膏,再用特大號OK繃貼起來。

  我考慮要不要打電話給我媽,萬一有人在警用頻道上聽到什麼消息打電話給她,那她跟我爸一定會被嚇死,但仔細想想,還是先去問一下警官比較好。我走到辦公室門口四下看了看,他們都在忙,我就沒有打擾了。

  說真的,我快癱了。我累死了。雨一直下個不停,雨聲讓我覺得更累,外面閃個不停的光讓我頭痛。那些員警看起來也很累了,雖然穿著雨衣還是淋得慘兮兮的。看來,我能幫上的最大的忙就是煮咖啡。哪個員警不愛咖啡呢?

  我喜歡加味咖啡,辦公室裏總有很多種供我享用,可是經驗告訴我,男人在咖啡這件事上沒什麼冒險精神,至少南方硬漢是這樣。西雅圖的男人可能對巧克力杏仁咖啡或木莓巧克力咖啡司空見慣,可是南方男人希望咖啡喝起來就像咖啡,沒有其他味道。我正好有適合那些Y染色體的好東西,香醇順口的早餐用咖啡,我從櫃子裏拿出存貨,舀出來放到濾紙上。我加了一點鹽減低咖啡的天然苦味,再加上一小匙巧克力杏仁粉。這樣的量他們嘗不出來,但咖啡會顯得格外醇厚。

  我的咖啡機是有兩個壺的機種,只要兩分鐘就可以煮出滿滿一壺。不,我沒有計過時,但我要是在煮咖啡的時候去上廁所,等我出來咖啡也好了,也就實在有夠快。

  我把一個壺放在噴嘴下面,用另外一個壺倒水進去。趁咖啡在煮的時候,我找出塑膠咖啡杯、奶油球、糖包、紅色的塑膠攪拌棒,把這些東西擺在咖啡機旁。

  傅警官很快就循著香氣來到我的辦公室,他一進來銳利的眼光就注意到咖啡機。

  「我剛煮好一壺咖啡,」我邊說邊端起自己的杯子啜了一口,我的杯子是活潑的鮮黃色,杯口上印著一圈紫色的字:「原諒你的敵人:他們會因而困惑到發狂」。塑膠杯會吃口紅,所以我一向只用真正的陶杯,並不是說我當時有塗口紅,但這不是重點。「你想要喝一點嗎?」

  「貓有尾巴嗎?」他說著往咖啡壺走去。

  「要看那是不是海曼島貓。」

  「不是。」

  「那麼,是啊,貓有尾巴。除去發生過意外的倒楣貓。」

  他笑著倒了咖啡。員警一定是用心電感應彼此通知附近有剛煮好的咖啡,因為不消幾分鐘,所有人民保母,不管是穿制服的或便衣的都來了。我把第一壺咖啡放到頂上的保溫板上,開始煮第二壺。很快我就又換了一次壺,開始煮第三壺。

  煮咖啡讓我有事可忙,也略微減輕那些員警今晚的辛苦。甚至連我自己都喝了第二杯,反正我是沒辦法睡了。

  我問馬警官可不可以打電話給我媽,他沒說不準,只說如果我能多等一下他會很感激,因為他很瞭解母親的天性,她一定會立刻衝過來,而他想先把犯罪現場處理好。既然他這樣瞭解母親,我只好坐在辦公桌後面喝著咖啡,盡力阻止不時湧上來的顫抖。

  我其實應該不顧一切打電話給我媽,讓她趕過來照顧我。這一夜已經夠慘了,是吧?唉,誰知更慘的還在後面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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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0-13 11:50:45 |只看該作者
第三章

  我早該想到他一定會出現。他到底是警局的隊長,而我們這種只有六萬多居民的小地方可不會每天發生謀殺案。搞不好所有值班的警員都來了,甚至連沒值班的都來了一大堆。

  我還沒看到人就先聽到他的聲音,就算過了兩年我還是認得出那低沉的音色,些微的鏗鏘有調聽得出不是一輩子都住在南方的人。上一次見到他是兩年前,我看著他的後腦遠去,甚至沒有回頭說聲「祝你一切順利」。我還是有那種整個心飄起來的感覺,就像坐雲霄飛車從急速彎道衝下來。都過了該死的兩年──我依然心跳加速。

  幸好,聽見他聲音的時候我在辦公室裏,他在門外跟一群員警說話,所以在見到他之前我還有一點時間準備。

  沒錯,我們交往過,白懷德隊長跟我。兩年前我們約會過──準確說來,三次。他是最近才升上隊長的,不超過一年吧,當時他還是組長。

  不知大家有沒有那種經驗,當你認識某個人,全身的直覺、所有的荷爾蒙都猛然驚醒,對著耳邊偷偷說:「噢,我的天,就是他,他就是真命天子,趕快逮住他,現在就上!」從第一次見面打招呼的時候,我就有這種感覺。我們之間的化學作用實在不可思議。從我們第一次見面──是他母親介紹我們認識的,她那時是好美力的會員──只要看到他,我的心就會小鹿亂撞,也許他的小鹿沒有亂撞吧,可是他看我的專注神情,就是男人看到非常、非常想要的東西(可能是女人或寬螢幕電漿電視)時的眼神,我們之間急速升高的感覺,讓我覺得有點像被電到。

  現在回想起來,我很肯定蟲子飛進捕蚊燈的時候,一定也有類似的感覺。

  我們的第一次約會在騷亂的期盼中度過。我們第一次接吻就充滿爆炸性。我沒有在第一次約會就跟他上床是因為(一)那實在太隨便,(二)我沒有吃避孕藥。我不想這麼說,但原因(一)比原因(二)作用更大,因為我躁動的荷爾蒙早就全在尖叫:「沒錯!我就是要他的孩子!」

  愚蠢的荷爾蒙。它們至少該稍微等一下,看看事情的發展,再來跳求偶之舞。

  我們的第二次約會就更火辣了。接吻變成彼此上下其手,兩個人的衣服幾乎都脫光了。我喊停的原因請見上述原因(二),雖然他有保險套。但我不信任保險套,因為我跟傑森還是未婚夫妻的時候有一次套子竟然裂開,害我膽戰心驚地等了兩個星期,直到大姨媽如期到訪。我的結婚禮服已經做好最後修改,要是我的肚子開始變大,老媽一定會把我轟死。通常我不太擔心挨老媽的轟炸,因為她一定可以把一切都搞定,可是策劃那麼盛大的婚禮,會讓神經最堅強的女人也抓狂。

  所以,我是不用保險套的。偶爾用也只是拿來玩而已,大家都知道我在說啥啦。我誠心誠意打算從那次的經期一過就開始吃避孕藥,因為我可以預見赤裸裸的白懷德會在我的未來占很大、「很大」的一部分。我只希望撐得夠久,讓避孕藥有時間發揮藥效。

  我們第三次約會的時候,他卻像得了焦慮症,很不專心、一直動來動去、不停地看表,好像等不及想從我身邊逃開。約會結束的時候他勉強在我唇上一點,接著就頭也不回地走了,甚至沒有說「再聯絡」或跟我在一起很開心之類的客套話,總之啥也沒說。那就是我最後一次見到他,那個混蛋。

  我氣炸了,兩年下來怒火還沒有熄滅。他怎麼可以就這樣跑掉,放棄這麼特別的好事?要是他對我沒有同樣的感覺,就不該脫我的衣服。沒錯,我知道男人就是會做這種事,老天保佑他們,然而青春期都過了,他們處理情欲的方式應該有所提升,少年時代的淺薄至少可以……不那麼淺薄吧,我想。要是他離開我,只是因為我兩次都沒有讓他得手,那我還是忘了他比較好。我後來也從沒打電話問他到底怎麼回事,因為我實在太生氣,怕控制不了自己。我本來想等冷靜一點再打給他。

  兩年的時間飛也似地過去了,我還是沒有打。

  這就是當那六呎二吋的龐大身軀走進我在好美力的辦公室時,我的心理狀態。他的黑髮稍微長了一點,但那雙綠眼睛一點也沒變;觀察入微、聰明而犀利、絕對的堅持與強悍,那種當員警必須具備、而如果沒有最好趕緊另覓高就的堅持與強悍。他堅定的員警眼光掃過我,變得更加銳利。

  見到他我很不爽。我想踹他的小腿,要不是知道他一定會以攻擊警員逮捕我,我早就出腳了。於是像所有自尊自重的女人一樣,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假裝不認識他。

  「百麗,」他走過來站在靠我太近的地方。「你還好吧?」

  關他什麼事?我做出驚訝又有點防備的表情,就是女人發現陌生男子太接近、太親密時的那種表情,暗中把椅子稍稍挪開一點。「呃……沒事,我很好。」我淡淡地說,一面悄悄換上一臉困惑的表情望著他,就好像我似乎記得他的臉、可是無法從腦海中找出這張臉的名字。

  我沒想到會在他的綠眼中看到一閃而過的盛怒。「懷德。」他簡短地說。

  我又往後退了一點。「你說什麼?」(譯注:懷德之原文Wyatt,聲音類似What)我靠向旁邊看了看他身後,像是要確認還有其他員警在場,萬一他突然動粗我只要叫一聲就會趕來保護我──說真的,他看起來一副真會動手的樣子。

  「我是白懷德。」這幾個字像鉛球一樣從他緊繃的嘴裏落下。他可能覺得我的小小猜謎遊戲一點也不好玩,但我可開心得很。

  我無聲地重複著這個名字,嘴唇輕輕動一下,臉上接著出現恍然大悟的表情。「喔!喔!我想起來了。真抱歉,我就是記不住名字。你母親好嗎?」

  白太太騎腳踏車摔在家門口的人行道上,摔斷了左鎖骨還有幾根肋骨。她的會員資格在休養時過期了,後來她沒再繼續參加。

  聽到我想起來的第一件事竟然是他母親,他顯然沒有更高興。不然要怎樣,難道我會撲進他的懷中,歇斯底里地大哭或求他與我複合?等著吧。莫家的女人才不會這麼沒用。

  「她好得差不多了。我想最讓她難過的不是摔斷了骨頭,而是她不能像以前那樣跳起來就沒事了。」

  「見到她的時候,請幫我問候她。我很想念她。」接著,我看到他腰上的警徽,輕輕拍了拍前額。「真傻!要是我早些注意到你的警徽,就會更早回想起來,可是我現在很難專心。馬警官之前不要我打電話給我母親,可是我發現全市一半的人都擠在外面的停車場了,你覺得他還會介意我打電話回家嗎?」

  他的樣子還是不太高興。噢,老天,難道我傷了他小小的自尊嗎?我真是太壞了。「在初步調查結束之前,民眾不能進入現場,」他回答。「連媒體也被擋在外面。希望你能配合,在調查結束前不要跟任何人說話。」

  「我瞭解。」我真的瞭解。謀殺是嚴肅的事。我只希望沒有嚴重到需要出動白隊長的大駕。我站起來繞過他身邊,保持像經過一般陌生人一樣的距離,過去再倒一杯咖啡。「還要等多久?」

  「很難說。」

  說了等於沒說。我發現他正看著咖啡壺便說:「請自行取用。」我拿起用來加水的塑膠水壺,因為現在兩個咖啡壺都在用。「我去裝水再煮一壺。」我快速離開辦公室,到洗手間裝一壺水,還有滿心的得意。

  發現自己原來那麼無足輕重,我甚至沒有認出他,他一定很不高興。如果他曾認為過去兩年我都在想他、哀悼那些可能發生的事情,他現在可以修正那些想法了。何況,他到底期望什麼?破鏡重圓大和解?

  不,在這種狀況下當然不可能,畢竟這是他工作的時候。專業如他,不會有這種想法。但他一定多少期望我會用那種不自覺的親密態度對待他,就是那種兩個人交往過、就算關係結束了感覺也還在的態度。算他倒楣,我自覺得很。

  我從洗手間出來的時候,馬警官及傅警官站在走廊上跟懷德說話,三個人的聲音都壓得很低。他背對著我,忙著說話,讓我有機會可好好看看他,這次小鹿沒有亂撞才怪。我停下腳步,看著他。

  他不是帥哥型的男人,不是我的前夫那種帥。傑森的俊美很模特兒典型,有雕像般的骨架;懷德看起來則挨過很多打,這也難怪,他打過幾年職業美式足球,擔任底線防守,就算沒有踢過美式足球,他的五官基本上也是粗獷那一型。他的下巴剛硬,斷過的鼻樑中間有一塊突起而且稍微有點歪,濃黑的眉毛直直地劃過眼睛上方。他依舊保持同時注重速度跟力量的運動員結實體型,傑森的身體是流線型的,像游泳選手一樣強壯而優雅,而懷德的身體則是訓練來當人肉武器。

  最重要的是,他身上的雄性激素多到會滴出來。當一個男人有性感魅力的時候,外表根本不重要,白懷德很有性感魅力,多得不得了,至少這是我的想法。我們之間就是有化學作用,沒別的解釋了。

  我痛恨化學。愚蠢的化學作用害我兩年來一直無法跟任何人認真交往。

  跟其他警官一樣,他穿著休閒褲和運動外套,領帶松松地掛著。我揣測他怎會這麼晚才到,他該不會在約會,所以把手機跟呼叫器都關了吧?不,他太勤奮,不會那樣做,不然就是他在很遠的地方,花了將近兩小時才趕到。他也在外面淋過雨,因為他的鞋子是濕的,褲腳也濕了快六吋,顯然進來之前已去看過現場。

  兩位警官都比他矮,馬警官很謹慎地不做出任何表情。我想,一個小夥子升得那麼快,那些老傢伙應該很不高興吧。懷德像彗星一樣衝過好幾級,其實不只因為他是好員警,也因為他是個名人,一個出了頭的鄰家男孩。他進職業隊第一年就進入國家職業聯賽,在職業隊沒幾年就退下來回老家當員警。他在媒體上說過,執法一向是他的最愛。

  鎮上每個人都知道他進入職業賽的原因:錢。白家是老世家,也就是說他們曾經很有錢,但現在落魄了。他的母親住在四千平方英呎、有百年歷史的維多利亞式大宅裏,她很愛那棟房子,但維修費用把她榨乾了。他姊姊麗莎有兩個孩子,雖然她和丈夫的婚姻很美滿,日常開銷也過得去,但負擔不起孩子上大學的費用。於是懷德非常務實地決定,恢復家族財產是他必須扛起的責任,於是他把計畫中的執法志向放在一邊,改去打職業賽。一年幾百萬的收入對修復家中經濟有長遠的幫助,也讓他可以照顧母親、送兩個外甥上大學等等。

  那些老員警應該有點怨恨他,多少有一點吧。可是同時他們也很高興有他加入,因為他的確是個好員警,而且不愛出風頭。他只在對警方有好處的時候才利用他的名氣,而不是為了個人利益。所有該認識的大人物他都認識,這也是他步步高升的另一個原因。懷德可以直接拿起電話打給議員,警察局長和市長不會笨到看不出其中的好處。

  我在那裏站得夠久了。我朝他們走去,馬警官看到我,突然停下只說了一半的句子,我不禁懷疑他們到底在說什麼不能讓我聽到。三位男士都回頭看我,用力盯著我。「借過。」我低聲說著,溜過他們身邊走回辦公室。我忙著動手煮咖啡,一邊猜想我幾時又變回頭號嫌疑犯了。

  也許我不需要打電話給我媽,也許我該找的是香娜。她不是刑事辯護律師,但是不要緊,因為她聰明又不擇手段,而且她是我妹妹。這樣就夠了。

  我大步走到辦公室門口,雙手抱胸瞪著馬警官。「如果你要逮捕我,我想打電話給我的律師,還有我媽。」

  他搔搔下巴看了懷德一眼,像是在說「交給你了」。「白隊長會負責回答你的問題,女士。」

  懷德伸手握住我的右手手肘,順勢把我轉過來推進辦公室。「你先坐下,」他一邊幫自己又倒一杯咖啡一邊說。第一杯一定被他一口喝光了。

  「我想打電話──」

  「你不需要找律師,」他打斷我。「請先坐下。」

  讓我乖乖坐下的是他聲音裏的某種東西,而不是他平直的官腔。

  他拉過訪客座椅坐在我對面,我們距離那麼近,膝蓋幾乎碰在一起。我向後縮,有人太過接近時的自然反應。他沒有權利侵入我的私人空間,現在沒有。

  他注意到我的動作,抿緊了雙唇。不管他到底怎麼想,他開口的時候還是公事公辦。「百麗,你有沒有惹上什麼該讓我們知道的麻煩?」

  好吧,也許這並不那麼的官腔,而且我完全沒有料到他會這樣問,所以眨了眨眼。「你是說,除了覺得有人要對我開槍、結果是看到有人對別人開槍之外?那還不夠麻煩嗎?」

  「你在供詞裏說,今天下午你跟受害者有點爭執,因為你拒絕讓她繼續加入會員,她因此動粗──」

  「沒錯。我有證人可以證明。我已經把那些人的名字給馬警官了。」

  「是,我知道。」他耐著性子說。「她有沒有恐嚇你?」

  「沒有。她有說要找律師來告我,但我才不當一回事呢。」

  「她沒有威脅說要對你造成實質傷害?」

  「沒有,我已經跟警官報告過了。」

  「我知道,不要不耐煩。要是她沒有恐嚇你,那為什麼你在停車場看到她的車時,覺得她可能會對你造成實質的傷害?」

  「因為她是──生前是──一個瘋婆子。她什麼都模仿我。她把頭髮染成跟我一樣的顏色,跟我穿一樣的衣服;梳一樣的髮型、戴一樣的耳環。她甚至因為我有一輛白色敞篷車就跟著買了一輛。她讓我覺得毛骨悚然。」

  「也就是說她很崇拜你嘍?」

  「我可不這麼想,我覺得她恨死我了。還有好幾個會員也有這種感覺。」

  「那她為什麼要模仿你?」

  「天知道?也許她沒辦法自己做造型,就乾脆抄襲別人吧。她不太聰明。有些奸詐,但一點都不聰明。」

  「我懂了。有沒有別人威脅過你?」

  「我離婚之後就沒有了。」我很不耐煩地看看表。「隊長,我累死了。我還得在這裏待多久?」肯定要先等員警全都離開,因為我得鎖門。他們會在後停車場拉黃色封鎖線,可是應該會先讓我把車開出去吧──

  這時候我才突然想到,他們可能會封鎖整棟建築還有兩個停車場。我明天不能營業了,也許接下來好幾天都得關門!也說不定不會太久。

  「再一下就好,」他說,讓我重新把注意力放回他身上。「你多久以前離婚的?」

  「五年前。幹麼要問?」

  「你的前夫曾找你麻煩嗎?」

  「傑森?天啊,沒有。離婚以後我沒有再見過他。」

  「他那時候曾威脅你什麼嗎?」

  「離婚不就是這麼回事。他威脅要砸爛我的車。當然,他沒有真的下手。」事實上,他的威脅是,我若膽敢把「特定消息」走漏出去,他就會砸爛我的車。可是我反過去威脅他,要是不把我要的東西吐出來,我絕對會把消息放出去──至少香娜如此威脅過他。不過我並不認為懷德需要知道詳情,那些事情絕對算是「過度資訊」。

  「你有沒有任何理由認為他懷恨在心?」

  噢,我真希望他懷恨在心,那就是我開白色賓士敞篷車的用意。可是我搖頭。「應該不會,他幾年前再婚了,聽說生活很幸福。」

  「沒有其他人曾經對你做過任何威脅了嗎?」

  「沒有。你幹麼問我這些?」

  我看不懂他的表情。「受害者的打扮跟你幾乎一模一樣,而且坐在白色敞篷車裏。我看到你本人跟死者有多像的時候,忽然想到,也許你才是預定的目標。」

  我目瞪口呆地看著他。「不可能。我是說,我覺得有人要對我開槍,只是因為我知道妮可是個瘋婆子。會找我麻煩的人只有她。」

  「有沒有發生過你覺得沒什麼、但對方可能覺得很嚴重的事?」

  「沒有,連吵架都沒有。」因為我一個人住,生活相當平靜。

  「你的員工會不會對你有什麼不滿?」

  「據我所知,沒有,何況他們都跟我很熟──也都認識妮可,不可能把我跟她認錯。而且,他們都知道我的車位,絕對不會在停車場那麼後面的地方。我覺得這件事跟我一點關係也沒有,我只是碰巧遇上。我沒辦法幫你指認誰會想殺我。而且妮可讓許多人很不爽。」

  「你認識那些人嗎?」

  「她惹毛了好美力所有的女性會員,可是男人都很喜歡她,因為她那種甜死人的性感小貓把戲。可是開槍的絕對是個男人,雖然好像不太合理。但說不定是因為爭風吃醋。妮可是──生前是──那種會故意讓男人吃醋的人。」

  「你認識她的任何一位元男友嗎?還是說她有固定的對象?」

  「不,我對她的私生活毫無瞭解。我們不是朋友,從來不談私人的事。」

  他一直看著我,這讓我開始有點緊張。要知道,他的眼睛是綠色的,那種會對著人跳出來的綠色,配上深色的頭髮與眉毛顯得尤其特別。他若是金髮,眼睛就不會那麼引人注意,除非他用黑色睫毛膏──當我沒說,懷德不是會用睫毛膏的人。重點是,他的眼神有種穿透力。他盯著我看的時候,我覺得像被釘子釘住。

  我不喜歡他靠我那麼近。要是他坐遠一點,我的表現會正常很多。我們若是情侶,事情會很不一樣,但我們不是,而且根據之前的經驗,我才不想跟這種忽冷忽熱的傢伙有感情牽扯。可是他靠得太近,我甚至可以感覺到他腿上傳來的體溫,所以我又向後退了一、兩吋。好多了。不是很完美,但好多了。

  該死的,為什麼他不在外面淋雨?馬警官已經處理好這裏的事情了啊。要是懷德待在外面,我就不會那麼精確地想起他肌膚的氣味,他嘗起來的味道,還有他興奮時的聲音──

  嘿,不准再想下去。因為他興奮的時候,我也相差無幾。

  「百麗!」他有點大聲地說。

  我嚇一跳,重新集中注意力,暗中希望他不知道我剛才在想什麼。「什麼事?」

  「我問你,有沒有看清楚那個男人的臉。」

  「沒有,我已經跟馬警官說過。」我重複。他到底還要問多少我早就回答過的問題?「外面很黑,又在下雨。我只能看出他是男性。車是深色的四門房車,我不知道廠牌或車款。很抱歉,但就算他現在走進這間辦公室,我也認不出來。」

  他凝視了我一會兒,站起來說:「我會跟你保持聯絡。」

  「為什麼?」我滿臉疑惑地問。他貴為警局隊長呢,底下的警官會負責這個案子;他只要負責全面策劃、分派人手、核准行動,諸如此類的事。

  他站起來低頭看著我,嘴唇又抿了起來。我毫不懷疑,他今天晚上一定被我煩死了,但我很滿意。

  「不要出城。」他終於說出這句話,只是其實他比較像用吼的,而不是用說的。

  「那我是嫌疑犯嘍!」我瞪著他,把手伸向電話。「我要打電話給我的律師。」

  我還來不及拿起話筒,手就被他按在電話上。「你不是嫌疑犯。」他還是用吼的,而且他實在太靠近了,彎著上身淩駕在我頭上,綠色的眼睛閃著怒火瞪著我。

  等著瞧,看我能不能自己擺平。

  「那麼,只要我想出城,誰也不能阻止我!」我抽回我的手,雙臂抱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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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0-13 11:51:16 |只看該作者
第四章

  這就是我會在三更半夜被一個暴怒的警察局隊長押進警局的原因。

  他把我拉進他的辦公室,扔進一張椅子裏,吼著:「你給我待在這裏!」然後就大搖大擺地走了。

  我也很火大。到警局來的一路上,我吵著問他為什麼,當然我很小心不出言侮辱或威脅,避免他真有理由逮捕我。他一定做得出來,因為他實在太生氣——但現在我找不到話說了,不管說什麼都會扯到私人關係,而我真的不想扯到那裏去,所以我除了生氣,還覺得很嘔。

  他一關上門我立刻跳起來,為了給他點顏色瞧瞧,我繞到辦公桌後面坐在「他的」椅子上。哈!

  我知道這實在很幼稚。我也知道,不管幼不幼稚,這一定會讓他怒火攻心。惹他生氣就跟和他親熱一樣有趣。

  那張椅子很大。想必如此,因為他個子很大。而且還是我最愛的皮椅。我坐在椅子上轉了一圈。把他桌上的檔案亂翻一通,可是我動作很快,因為那可能是某種輕度罪行。我沒看到什麼有趣的東西,因為檔案裏的人我都不認識。

  我拉開他辦公桌中間的抽屜拿出一支筆,又打開另外一個抽屜找筆記本。我終於找到了,攤在那堆檔案上面就有一本,接著動筆寫下他違紀行為的清單。當然不是所有的違紀,只有那天晚上。

  他帶著一瓶健怡可樂進來,看到我坐在他的位子上,愣了一下,接著小心翼翼地關上門,然後很陰沉地壓低了聲音問:「你在搞什麼鬼?」

  「寫下你做了什麼,好跟律師一一說明。」

  他把健怡可樂重重放在桌上,搶走我的筆記本。他把本子轉過來,看到清單上的第一條,黑色的眉毛揪在一起。「對證人動粗,導致手臂瘀血,」他念著。「簡直在放——」

  我舉起左臂給他看內側的瘀血,那是他抓住我的手臂、用力強迫我上車時捏出來的。他說到一半的話停了下來。「啊,該死,」他輕聲說,火氣沒那麼大了。「對不起,我不是故意讓你受傷。」

  是嘍,當然嘍;就跟他兩年前把我當燙手山芋甩掉的時候一樣。他確實傷了我,我並不否認。而且他甚至沒種告訴我原因,這才是讓我真正生氣的地方。

  他側坐在辦公桌邊緣繼續讀著。「非法拘禁。綁架——我哪有綁架你?」

  「你強迫我離開我工作的地方,載我到我不想去的地方。我覺得這就是綁架。」

  他冷笑一聲,繼續讀那張違紀清單,裏面還有言語冒犯、態度傲慢、沒有禮貌,沒有謝謝我給他喝咖啡。噢,當然也有一些法律辭彙,像是「誘拐」、「騷擾」,還有「侵害」拒絕讓我聯絡律師,我可是一點小地方都沒放過喔。

  這個死傢伙看完清單竟然笑起來。我不想要他笑,我想讓他知道他是個大混蛋。

  「我帶了罐健怡可樂給你,」他把罐子推到我面前。「你可能不想再喝咖啡了吧。」

  「謝謝。」我說,正好表現出我的禮貌跟他有多麼不同。可是我沒有打開罐子。因為過量的咖啡因,我的胃已經在泛酸了。而且光用健怡可樂就想示好也未免太過寒酸,更別說我知道他離開辦公室其實是去透口氣,免得一時衝動失手勒死我。他一定是在最後一秒才想到要帶罐健怡可樂,裝出體貼的樣子,其實只是企圖保護自己,因為我相信勒死證人絕對會讓他的前程就此完蛋。雖然我不是多麼有用的證人,可是現在也只有我。

  「快點離開我的位子。」

  我吹開掉在眼睛上的頭髮。「我的單子還沒寫完,本子還我。」

  「百麗,離開我的位子。」

  真希望我能說我的行為像個成人,但是他逼人太甚,要求我像個成人已經來不及了,所以我反而用雙手緊緊握住椅子的扶手,瞪著他說:「你來試試看啊。」

  該死,真希望我沒說這句話。

  一陣充滿恥辱的短暫掙扎後,我又回到他原本讓我坐下的位子,而他坐在自己的位子上,看來又生氣了。

  「該死。」他用手搓著長滿胡渣的下巴,他的胡渣早就長過頭了。「你最好乖一點——你知不知道我差點想讓你坐在我的腿上,而不是那張椅子上?」

  哇噻,這句話是從哪兒蹦出來的?我警戒地向後退。「什麼?」

  「別裝得好像不懂我在說什麼,而且你剛才那一套也沒騙過我。你一定記得我,我曾剝光你的衣服。」

  「才沒有!」我很震驚。他是不是把我跟別人搞錯了?我很確定沒有那回事。沒錯,我的確脫了幾件衣服,但是絕對沒有被他剝光。

  他陰森森地笑了一下。「寶貝,相信我:當你全身只有一件小短裙,還被撩到腰上去的時候,那就是被剝光了。」

  我輕輕抖了一下,因為這的確是熟悉的情節,我還記得那一次,第二次約會的時候。他坐在沙發上,我跨坐在他身上,他的手指在我的身體裏,我差點就要說:去他的避孕,及時行樂吧。

  我臉紅了,當然不是因為尷尬,而是辦公室裏熱得難受。這棟大樓的空調應該要調低一點。我的心裏揪成一團,但並不表示我已認輸。「剝光的意思是把全部的衣物脫掉,因此根據你自己的描述,我絕對沒有被剝光。」

  「所以其實你是記得的,」他很滿意地說。「不要吹毛求疵了,那跟剝光差不多。」

  「差多了,」我頑固地堅持。「還有,就算我記得我們有過一段,那又怎樣?」

  「意思是說,你經常脫光跟男人在一起,所以這對你沒有任何意義嘍?」他眯起眼睛問。

  我懶得再裝下去了,反正他也不吃這一套。我看著他的雙眼說:「顯然那對你也沒有任何意義,不是嗎?」

  他做了個怪表情。「呃,我知道我欠你一個解釋。很抱歉——」

  「省點力氣吧,解釋的時間早就過了。」

  「是嗎?」

  「我早就不在乎了,難道你還沒忘記?」

  「我以為我忘了,」他皺著眉頭說。「可是我接到電話,聽說好美力發生兇殺案,被害者是金髮女性時,我——」他停了下來,接著說:「狗屎!」

  我眨眨眼,真的很驚訝。我想了想,他看見我的第一句話是「你還好吧?」而且他先冒著雨去現場看過妮可的屍體才進去的。想必那時候已經公佈她的名字了,但也或許還沒有,或許應該先通知她的家人。我一點都不知道她的家人是誰、又住哪裡,可是她在好美力的資料裏應該有緊急聯絡人,馬警官已經把她的資料拿走了。

  可憐的妮可。她雖然是個愛模仿的神經病,可是想到警方為了調查現場,讓她的屍體在雨中放了那麼久,我還是很難過。我知道現場搜證要花一些時間,而且警方的人也在淋雨,可是她在那兒整整躺了三小時,他們才讓人把她送走。

  他對著我的臉彈了彈手指。「你老是失神。」

  天啊,我真想咬掉他的手指。我最討厭人家這樣了,只要揮揮手就可以讓我回復注意了。「對不起,我累翻了,而且今晚才剛目擊一場謀殺,但這樣還是太失禮。你剛才說什麼?」

  他仔細看了我一陣,搖搖頭。「算了。你確實累壞了,我也還要監督凶案調查的進度。我也希望這件事跟你沒關係,但你已經扯進來了,所以不管你願不願意,以後都會常常見到我。就請你不要再逼我了好嗎?讓我好好工作。我承認,你在我面前讓我快要瘋掉,我不能專心。」

  「我才沒讓你快瘋掉呢,」我憤怒地回嘴。「你在認識我之前就瘋了。請問可以讓我回家了嗎?」

  他揉揉眼睛,顯然在控制脾氣。「再幾分鐘就好,我會送你回家。」

  「只要請人送我回好美力,我需要我的車。」

  「我說了,會送你回家。」

  「我說了,我需要我的車。」

  「我明天會把車送去給你,我不希望你在犯罪現場搗蛋。」

  「好吧。我搭計程車回家,不用麻煩你出這趟門了。」我站起來抓起皮包,準備往門口走去。雖然外面還下著大雨,但我寧願站在路邊等計程車。

  「百麗,坐下。」

  這就是他做員警的壞處。我搞不清楚什麼時候他是在行使公權力,什麼時候是私人。我不知道到底在法律上我處於什麼地位。我相當肯定我可以從這裏走出去,而他也不能拿我怎樣——至少在法律上!但我也可能想錯,而且不管合不合法,他都很可能會強迫我留下來,我可不想再跟他來一場扭打。扭打會降低我的自我控制。

  我坐下,固執地瞪著他。我有點懷疑他可能又想談起我們之間的私事,我不想再提起過去了。既然這樣,跟他的接觸越少越好。

  我的規則是:走出去者,爬回來。男人要是做了第一項,想重新回來就要做第二項。我可以忍受爭吵,至少那樣還有在溝通,但不可以一聲不響地跑掉,讓我連努力的機會都沒有——這是我的大忌。

  我知道這聽起來感覺很像我該好好振作,我也知道我把跟傑森離婚說得好像對雙方都是好事,但逮到他跟小珍接吻還是讓我受到很大的傷害。不只是因為小珍的背叛,而是因為我真的愛傑森。至少我曾經很幸福,我以為他也是。我們確實漸行漸遠,我也覺得不那麼愛他,但那並不表示我放棄了我們的婚姻。我願意努力挽回,再次跟他建立親密關係。但當我看到他吻小珍的時候,就像肚子上挨了一拳,我猜到他對我不忠應該有一段時間了。對象不是小珍,我很確定那是他第一次碰她。可是他並不愛她,也就是說,他吻她只是因為她漂亮又容易得手,意思就是,他很可能已經跟別的女人搞過了。

  他甚至不願努力延續我們的婚姻。他心裏早就拋棄我很久了,只是我沒有察覺。我一發現,就立刻將損失減到最小。我沒有去跟大家哭訴,而是另行建立讓我滿意的新生活,但這不代表我離去的時候情感上沒有受傷。

  傷口會癒合,我也不是糾纏不清的人。我從經驗中學習,然後為我的人生訂定新的方針與標準。其中一項方針,就是如果男人根本不試著挽回就跑走,那他就不值得我多費功夫,除非他能證明他真的希望有機會重來。

  懷德什麼都還沒有證明,而且他不是會爬著回來求情的那種人。也就是說我們幾乎沒有可能重修舊好,所以那又何必開始有所牽扯。

  他把健怡可樂推到我面前。「喝吧,也許會讓你冷靜一點。」

  管他的。反正我今天是不可能睡了。我扯開拉環啜了一口,然後我的思緒飄到比較現實的方向。「看來明天不能營業了。」

  「猜得對。」

  「那要等多久?一天?兩天?」

  「不一定。我會儘快安排,可是不能急就章。也許要幾天吧。很抱歉造成你的損失,可是——」

  「噢,我不會損失任何金錢。大部分的會員都是按年付費,因為這樣比按月便宜。我最短的會員期限是一個月。我只是不希望讓會員不方便,我知道跟謀殺比起來那不算什麼,可是身為負責人,我必須照顧客戶的需求,否則生意會受影響。」

  他若有所思地看了我一眼,像是沒想到我這麼務實。我很生氣,因為他跟我約會過三次,如果他曾注意我的身材之外的東西,就應該看出我不是腦袋空空的人。

  也許我該驚訝他還認得出我是誰,因為兩年前他根本沒看我胸部以上的部位。

  我不該這麼想,因為他絕對有看著我的胸部。還碰過,而且用嘴吸過。我並不是注重胸部的人,因為那只是一種刺激,而不是快感的來源,可是我卻逃不出那種親密的回憶,所以我又臉紅了。

  「我的天,」他說。「這下你又想到什麼了?」

  「幹麼?什麼意思?」我才不會告訴他我在想什麼。

  「你又臉紅了。」

  「是嗎?噢,對不起。我有早發性更年期的問題,所以有熱潮紅的毛病。」只要能收復失地,什麼藉口都行。

  他笑開了,閃出一口白牙。「熱潮紅是吧?」

  「早發性更年期可不是鬧著玩的。」

  他大聲笑了出來,靠在大皮椅上凝視著我。他看得越久,我就越不安。還記得我說過他的眼睛是怎樣的嗎?我覺得像被貓盯上的老鼠……一隻饑腸轆轆的大壞貓。在這之前我都沒多想身上穿的是什麼衣服,可是我突然間意識到那件露出肚臍的粉紅色大圓領上衣,還有非常貼身的瑜伽褲。他看我的樣子,讓我覺得衣著太暴露,而他正在回想從前看過比現在更露的樣子。更糟的是,他也許正在計畫要再次看到我更露的樣子。

  這就是他對我的影響:被他盯著看時,我會特別意識到自己是女人——而他是男人,所有該有的部分都一應俱全。大家都知道的:零件A放進凹槽B。只要太靠近他,我的腦子裏就全是零件跟凹槽。

  他拿起我之前寫字用的筆在桌面上快速地輕敲著。「我接下來要說的話可能會讓你很不高興。」

  「我一點也不驚訝,到目前為止,你也沒說過讓我高興的話。」

  「饒了我吧,」他用強硬的聲音奉勸我。「這跟我們兩個沒有關係。」

  「我想也是,而且根本沒有『我們兩個』這回事。」我絕不能讓步,也不能讓他有所懷疑,或饒了他。我不想跟他繼續說下去,我要馬警官回來辦這件事。

  顯然懷德認為跟我講理也沒用。他錯了;我通常是個很講理的人……除了跟他有關的事。不知道為什麼,他沒有理會我挑釁的話。「謀殺案發生的時候,我們會控制媒體得到的資料,但有時候不太可能。為了調查,我們得偵訊很多人,問問有沒有人看到一個男人開著深色四門房車出現在現場附近。這個動作已經在進行了。現在我們把記者擋在現場外面,可是他們一定會拿著相機與望遠鏡頭站在封鎖線外面。」

  「所以呢?」我聽不懂他要說什麼。

  「就算他們不是天才也懂得把兩件事加在一起,得出你是證人的結論。我們在你營業的地點,你跟我們在一起,你坐我的車離開——」

  「考慮到上車那一幕,他們可能會以為我是嫌疑犯。」

  他想起拉我上車時的掙扎場面,一邊的嘴角抽動了一下。「不,他們可能只會覺得發生這種事讓你很難過。」他又開始用筆敲桌子。「我不能阻止他們提起你的名字。要是有人看到嫌疑犯,很明顯一定有個證人。你的身分就是這麼明顯,而且明天一定會見報。」

  「那又怎麼——噢!」報紙上會說我是凶案的目擊證人。這下最擔心的絕對就是兇手本人。殺人犯要怎麼保護自己呢?他們會殺掉對他們有威脅的人,就這樣。

  我瞪著他,爆出一句:「噢,狗屎。」

  「是啊,」他說。「那正是我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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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0-13 11:51:23 |只看該作者
第五章

  成千上萬個念頭竄過腦中。呃,至少六、七個吧,因為成千上萬實在太多了。大家可以試著數數自己的念頭,看要多久才能數到一千。先別管那個了,總之我那千萬個念頭沒一個好的。

  「可是我甚至沒有看清楚!」我哀嚎。「就算要我的命,我也認不出來。」又來了,負面想法,因為我的命真的可能被要掉。

  「他可不知道。」

  「也許那是她的男朋友。這種事通常都是男朋友或老公幹的,不是嗎?說不定這只是情殺,殺人的根本不是兇殘的殺手,搞不好一被逮到就會認罪。」這也是有可能的,對吧?還是我想得太美?

  「可能吧。」他說,但臉上的表情不抱太多希望。

  「但如果兇手不是男朋友呢?如果動機是毒品或其他東西呢?」我站起來在他的辦公室裏踱步,那實在不是個適合踱步的地方,檔案櫃跟書架之類的障礙物太多。我在那堆東西間閃來閃去,根本算不上踱步。「我不能逃到國外。你甚至不准我離開鎮上,要知道,在這種狀況下實在是很不利。」

  我知道其實他也不能阻止我,除非他逮捕我或納入保護監視,但因為我認不出兇手,他恐怕很難讓法官同意這種安排。這樣他又何必叫我不准離開鎮上?而且時機也不對,因為現在最明智的第一選擇就是離開道奇鎮。

  他完全不理會我對他那命令的批評。「你也可能是對的,也許顧小姐確實是因為私人因素遭到殺害。運氣好的話,說不定只要一、兩天就可以破案。」

  「一、兩天,」我覆述。一、兩天就可能發生很多事。譬如說,我可能會被做掉。我才不要在這裏傻等著被殺呢。我才不管白隊長大人怎麼說,我就是要離開鎮上。誰管他准不准,反正我相信根本沒必要他核准;等他發現的時候已經來不及,我早就跑了。我會叫香娜聯絡他,如果他要找我可以透過香娜,因為我一定會告訴家人我的行蹤。反正好美力也得休業個幾天,我剛好可以乘機休個假。我好久沒讓我心中的海灘辣妹(譯注:beach bunny晾在海灘企圖吸引男人的女孩)享受一番了,現在是她登場的時候了。

  我回到家,如果睡得著就先睡個幾小時。如果睡不著,我就打包。等拿到車子,我愛上哪就上哪。

  「我沒有多餘的巡警可以負責站崗,而且也說不過去,畢竟還沒有實質威脅,更別提你根本算不上是證人,因為你根本無法指認任何人。」

  他沉進椅子裏,深思地看著我。「我會對媒體說,『多位匿名目擊證人』看到男子離開現場。這應該會把注意力從你身上轉開。」

  「對啊,這應該有用!」我開心起來。要是證人不只一個,殺了我也沒用,對吧?不過我不想留在這裏驗證這一點。想到這裏,在海灘上慵懶安逸地混上幾天也不錯。我去年買了件美呆了的土耳其玉藍色比基尼,到現在都沒機會穿。蒂芬妮——我替心中的海灘辣妹取的名字——已經等不及了。

  我站起來,趁他來不及阻止,一把抓過筆記本,撕下最上面的一頁。可別以為我會忘了這張違紀清單。我邊摺清單邊說:「我要回家了。說真的,白隊長,這些話你大可以在好美力跟我說,用不著押著我大老遠跑到這裏來證明你是個硬漢員警。」我學提姆艾倫(譯注:美國知名喜劇演員)那樣從鼻子哼了一聲,也許我不該那麼做。

  他只是一臉好笑的樣子,用手指勾了勾。「拿過來。」

  我冷笑。「別傻了。就算你把單子撕掉,難道你以為我會忘記上面寫了什麼嗎?」

  「那不是重點,拿過來。」

  我反而把單子塞進皮包裏,拉上拉鏈。「那麼重點是什麼?我實在看不出來。」

  他流暢有力而優美地站起來,那樣的姿態讓我想起他曾經是個多麼傑出的運動員。「重點是,」他繞過桌子平靜地從我手上拿走皮包。「你生命中的男人可能會因為你太可愛,就算你殺了人也會放過你。可是我不會。你在我的地盤上,當我叫你把單子拿過來,你若不照做,我就親自來拿。這就是重點。」

  我看著他打開我的皮包拿出單子,塞進長褲口袋裏。我大可以再進行另外一場會讓我斯文掃地的抗爭,但就算我贏了——這當然不太可能——要拿回單子,就得把手伸進他的口袋裏,我可不是三歲小孩。我才不會笨到跟他鬥這一場呢。「那我只好回家重寫一張了,順便提醒你,我一個小時前就說要回家了。而且你真的要改一改以為每件事都跟你私人有關的毛病,白隊長。」我一直這樣叫他而不喊他的名字,因為我知道這會讓他火大。「以你的職業,這會造成大問題。」

  「我們之間的事情絕對跟私人有關。」他嗆了這一句,同時把皮包還給我。

  「才怪。我可沒有興趣,抱歉啦!可以讓我回家了嗎,拜託?」也許我多說幾句,他終會被我煩死。我以一個大大的呵欠作為結語,我發誓那不是裝的。我用手蓋著嘴,但那是個宇宙無敵大呵欠,一開始就停不下來。終於打完的時候,我眼睛裏都是淚水。「對不起。」我又道了歉,揉揉眼睛。

  去他那雙該死的眼睛,他反而笑得很開心。「繼續說你沒有興趣吧,等你說到七老八十的時候,或許就會相信了。來吧,我最好趁你倒地前送你回家。」我還來不及反駁他前面的話,他就用手按著我的腰把我輕輕推向門口。

  終於!我實在太高興總算踏上回家的路程,根本沒注意他的手放在哪裡,也沒意識到我們看起來像什麼樣子。他向前傾身幫我開門,我一出門口,就發現上百雙眼睛朝我們看過來。穿制服的巡警、穿便衣的警官、幾個顯然是來抗議的人——雖然已經三更半夜了,警局裏跟馬蜂窩一樣忙亂。要是我有留意,一定會聽到外面說話的聲音跟電話鈴聲,可是我太專心於跟懷德鬥法。

  我同時看到各種表情:好奇的、看好戲的、色迷迷的眼光。我發現唯一沒有看到的表情就是驚訝,我看到馬警官忍住笑,低頭看著桌上的文件。

  唉,我還能怎麼想呢?他們不只看到我們在大庭廣眾下爭執,最後我被他塞進車裏——我們已經不在公眾場合了,但爭執還沒結束——而且我現在發現,懷德一定跟他們說了什麼,讓他們以為我們有私人關係。這個下流的鼠輩不但完全不顧我的反對,更糟的是,他布好了局讓手下的人不會來干涉我們的爭執。

  「你自以為很聰明是吧?」一走進電梯我就低聲嘟嚷著。

  「我一定很不聰明,才笨得靠近你。」他冷靜地回答,按下電梯按鈕。

  「那你何不去設法提高你的智商,然後去追想要你的人?」

  「喔,你想要我,不會錯。你不願承認,可是你想要我。」

  「我曾經想要你,但那是過去式了。也就是說,現在不想要了。我給過你機會。」

  「我還是有機會,我們只是中場休息透口氣而已。」

  我萬分訝異,目瞪口呆地看著他。「你需要兩年的時間『透口氣』?給我聽清楚了,大男孩,我們最後一次約會之後,你的機會就沒了。」

  電梯停下來,門打開——三層樓的距離花不了太多時間——懷德又把手扶在我腰上,推著我走出小小的門廳到停車場去。雨已經停了,感謝老天,可是路樹跟高壓電線都還在滴水。他的白色福特車就停在前面第四個停車位,上面有個牌子寫著「白懷德隊長」。停車場四周有圍籬,門也鎖著,所以沒有記者會等在這個出口。其實也不會有多少記者,我們鎮上只有一家日報、一家週刊、四個電臺、一個加盟美國廣播公司的電視臺。就算所有電臺跟報社都派一位元記者來,通通加起來也才七個人,而且不可能每家都來。

  為了故意搗蛋,我伸手拉後座的門把。懷德皺著眉頭把我拉到前面,幫我打開前座的門。「你知道你是個大麻煩嗎?」

  「怎麼說?」我自己坐進去,扣上安全帶。

  「你不知道什麼時候該適可而止。」他用力關上門,繞到駕駛座那邊。他上車發動引擎,接著在座位上轉過身來面對我,一隻手臂繞在我的椅背上。「現在我們不在電梯裏了,不會有攝影機監視我們的一舉一動。再說一次我已經沒有機會了,而且你也不想要我。」

  他在挑釁,事實上他想逼我說出衝動的話,好讓他有藉口可以做同樣衝動的事,例如,吻我。停車場的燈光足以讓我看見他等我回答時眼中的光芒。我很想跟他大吵大鬧一番,可是那就落入他的遊戲中了,而且我知道自己已經太累,表現不可能太好。「能不能以後再討論?我累到兩眼發直了。」

  他冷笑一聲,轉身扣好安全帶。「膽小鬼。」

  好吧,所以他不相信。沒關係,只要他不再逼我談這件事就行。

  也好,我實際做給他看。我把頭往後一靠,閉上眼睛,雖然我那天晚上喝了一大堆咖啡,車還沒開出停車場我就睡著了。那是我的天賦,我爸都叫我「熄燈號百麗」。我從來不會在夜裏翻來覆去,我本來以為壓力及咖啡因會讓我晚上睡不著。不用擔心,熄燈號一如往常響起。

  我一路都沒醒,直到他停車開門低頭進來幫我解開安全帶。我昏沉沉地對他眨著眼睛,試著想看清楚。「我們到了嗎?」

  「到了。來吧,睡美人。」他從車底板上拿起我的皮包,把我拉出車外。

  我住在明燈丘——那片住宅區的名字叫明燈丘——區裏的街道都在各山丘間上上下下。明燈丘社區有十一棟建築,每棟有四個三層樓的單位。我住在第三棟第一戶,也就是說我家三面都有觀景窗,而不只是兩面。兩端的房子比中間的貴,可是對我而言那些觀景窗就值回票價了。另外一個好處是,旁邊有個門廊可以讓我停車。中間的住戶得把車停在路邊。沒錯,門廊也讓房價更高。那又怎樣?我才不想讓我的寶貝賓士風吹日曬呢,多花點錢也值得。懷德以前來過,所以把車直接停在門廊裏。

  我家當然有正門,但門廊旁邊有個後門,還有個小角落讓我放洗衣機跟烘乾機,然後才通往廚房。除非是約會的對象送我回家,否則我很少走正門,而且後門的燈會定時開關,一到九點就自動亮起來,這樣我就不用在黑暗中跌跌撞撞。

  我從他手上拿回皮包找出鑰匙。「謝謝你送我回家。」我很有禮貌地說。甚至沒有提起其實我比較想搭計程車回來。

  他逼近我,這下又站得太近了,我反射性地抓緊鑰匙,擔心他拿走。「我想檢查一下你門窗的鎖。」

  「我爸爸明天會來幫我檢查。我今天晚上不會怎樣,要等報紙出刊大家才會知道我目擊了一樁兇殺案。」

  「你爸爸很瞭解保全工作嗎?」

  恐怕不比我懂得更多,可是我有裝保全系統,我也可以自己檢查門窗。「白隊長,」我儘量忍住呵欠,堅定地說:「回家去吧,別煩我了。」我邊說邊開鎖進門把他擋在外面。

  他肩膀靠在門框上,低頭對我笑。「我沒有要強行進入的意思,你知道。」

  「很好。那何不假裝你是吸血鬼,沒人邀請就進不來?」

  「你已經邀請過我了,記得嗎?」

  喔。好吧,又來了。「我後來重新裝潢過了,一切從頭來過。回家去。」

  「我就要回家了,我自己也累翻了。你重新裝潢過?以前的樣子有什麼不對嗎?」

  我翻了翻白眼。「你不可能會對室內裝潢那麼有興趣。回家去,走開吧。可是要保證明天一大早就讓人把我的車送回來好嗎?我不能因為沒車就一直困在這裏。」

  「我會親自處理。」他伸手握住我的臉,拇指輕輕畫著我的唇線。我退後瞪著他,他笑起來。「我沒有要吻你,至少不是現在。晚上——或者該說一大早——這種時候不會有人看到我們,可是我一吻你,你的衣服常會掉下來,所以我們還是等到私下獨處的時候,而且我們都先睡一覺之後。」

  他說得好像只要他一碰到我,我就會開始脫衣服。我給他一個甜得膩死人的笑容。「我有更好的主意。你何不去吃——」

  「不,不,」他警告著伸一隻手指按在我嘴上。「別讓那張利嘴給你惹麻煩。進去吧,把門鎖好,然後就去睡。我稍後再來看你。」

  我從來不讓人說我不識好歹,聽不懂別人的良言。我絕對聽得懂得,只是會不會照著做是另一回事。但這時候我選擇明智的作法,聽話的鑽進屋裏把門鎖上。沒錯,他可能以為我是聽話的乖寶寶,但那只是因為他的命令符合我的求生本能。

  我打開廚房的燈,站在門口等他的車離開之後才把外面的燈關掉。我站在熟悉溫暖的廚房裏,讓那天晚上發生的所有事一股腦壓下來。

  感覺起來一切都那麼不真實,像是我跟全世界斷了線。四周的東西都是屬於我的,卻又如此陌生,像是別人的東西。我又累又緊張,這兩種感覺混在一起真的很不好受。

  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打開一樓所有的燈,檢查所有窗戶,確定全部鎖得好好的。也同樣檢查門。弧形的餐廳有兩扇落地窗,外面是有棚頂的小中庭,柱子和屋頂邊緣上有幾盞白色小燈,燈光交織著灑在幾株小梨樹上。通常晚上我在家的時候都把那些燈打開,因為我覺得很好看,但今晚大片的玻璃讓我很不安,於是把厚重的窗簾拉了起來。

  設定好保全系統之後,我終於可以做幾個小時來一直想做的事,打電話給我媽。

  接電話的是老爸,當然嘍,電話在他那一邊,因為媽不喜歡起床接電話。「喂?」他的聲音帶著濃濃睡意。

  「爸,我是百麗。今天晚上好美力發生了謀殺案,我只想告訴你,我沒事。」

  「什——什麼?你說謀殺案?」他現在清醒多了。

  「一個會員在後面的停車場被殺了!」我聽見我媽的聲音在背景響起,氣勢洶洶地說:「快把電話給我!」我早就知道電話在我爸手裏待不了幾秒鐘。「大概九點多發生的,我——嗨,媽。」

  「百麗,你沒事吧?」

  「我很好。我不該這麼晚打的,可是我怕其他人會先打,我只想讓你知道我沒事。」

  「感謝老天你沒事。」她說,我一想到要是她的孩子受傷了她會做出什麼事,就忍不住發抖。「誰被殺了?」

  「顧妮可。」

  「那個模仿狂?」

  「就是她。」我大概有跟家人抱怨過一、兩次吧。「她把車停在後面的停車場,可能想要堵我——我們今天下午有點爭執——」

  「員警該不會以為是你幹的吧?」

  「不,不。」我安慰她,雖然有一陣子我的確是頭號嫌疑犯。「我今天晚上出來鎖門的時候剛好看到一個男人開槍打她,可是對方沒看見我。他開著深色轎車離開了。」

  「噢,我的天,你是目擊證人?」

  「不算啦,」我無奈地說。「外面又黑又下雨,我根本不可能指認他。我打電話報警,員警來了,我只知道這樣。他們剛送我回家。」

  「怎麼會弄這麼久?」

  「現場搜證,他們花了超久的時間才把所有事情處理完。」更別提要不是因為某位隊長大人,我幾個小時前早該回家了。

  「嗯……他們送你回家?你怎麼沒開車?」

  「因為我的車在封鎖區裏面,他們不肯讓我回去開車。明天早上應該會有員警負責送回來。」早上的意思是說等天亮以後,因為技術上來說現在已經是早上了。我預估可以在八點到十點之間見到我的車,如果是別的員警而不是懷德送回來就太好了。「好美力必須休業兩天,也許更久一點。我想我可能會到海邊去度個假。」

  「好主意,」她肯定地說。「快點離開道奇鎮。」

  我媽跟我的想法真是像得嚇人。

  我再次跟她保證一切都很好,我很累要上床去睡了,掛上電話以後我的感覺好了很多。她沒有說什麼安慰的話,那不是我媽的風格,但我至少先告訴她了,免得一些好心人傳的八卦讓她難過。

  我考慮過打電話給香娜,但我太累了,一時想不起我那張違紀清單上到底有些什麼。等我睡醒以後會再重新寫一張。香娜一定會幫我整一整白隊長,因為她很清楚我們的過去。

  現在我除了睡覺什麼也不想做,我關掉所有的燈,只留下樓梯間的小燈,我上樓進臥室,脫光所有衣服,赤裸裸地倒在雲般柔軟的床上。我大聲哀歎著伸展全身——然後我的想像力把這美好的一刻給毀了,因為我腦中浮現出懷德赤裸裸地躺在我身上的樣子。

  那傢伙是個討厭鬼。趁我的想像力過度發展之前,我強迫自己回想我們最後一次約會的所有細節,他那時候根本是個大混蛋。

  好了,真有效。

  我平靜了下來,翻身睡去。熄燈嘍,百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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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0-13 11:51:52 |只看該作者
第六章

  他還記得我只喝健怡可樂。這是我早上八點半醒來時腦中第一個念頭。我躺在床上昏沉地看著吊扇緩緩轉動,試著判斷那罐健怡可樂是不是別有意義。我浪漫的那一面想要相信他記得與我有關的所有小事,但實際的那一面說也許他只是記性好。幹員警的記性一定要好,對吧?這應該是他們的工作專案之一吧,背誦嫌犯權利聲明之類的。

  所以那瓶健怡可樂其實沒有什麼。就我所知,他應該是猜想女人都喝健怡飲料,這種想法簡直是性別歧視,不管他是不是每次都猜對。

  我看到床就倒了,根本沒有打包,所以一大早出發的計畫泡了湯。其實也無所謂,因為我根本沒有車。但某位大名叫懷德的仁兄隨時可能開著我的車出現,所以我跳下床進浴室淋浴。我很快就洗好,因為我餓到整個人都覺得不對。我前一天晚上根本沒吃任何東西。

  是啦,是啦,我知道不該抱怨肚子餓,因為可憐的妮可永遠不會吃東西了。那又怎樣?妮可死了我還活著,而且就算她死了,我也沒法比她活著的時候多喜歡她一點。

  更糟的是,都是因為她,好美力才必須休業,天知道要休多久。要是她沒有賤到去停車場堵我想找我算帳,也不會在我的地盤上被殺。如果繼續想下去,說到底,都是妮可的錯我才會被迫再次見到白懷德。

  昨天晚上我還替妮可難過。今天我想清楚了,她就是那種人,死了還給我找麻煩。

  我把咖啡煮上,從冰箱裏抓出一盒優格,因為那是最快就能吃的東西,一邊把兩片全麥吐司放進烤麵包機裏,剝了一根香蕉。吞了一份花生醬蜂蜜香蕉三明治,加上兩杯咖啡,我覺得快樂多了。有時候要是好美力工作太忙,我會將就吃個蘋果當午餐,可是只要有時間坐下來,我喜歡好好的吃。

  確定自己不會餓到昏倒之後,我從前門的臺階上拿了報紙,就著另一杯咖啡,慢慢領會報紙把妮可被謀殺的新聞炒得多大。相關報導佔據了頭版下半頁,還有一張我跟懷德的照片,那是他把我從好美力押出來、塞進警車時拍的。他看起來高大嚴肅,我看起來身材棒透了,那件粉紅色的大圓領上衣露出我姣好的腹肌。我沒有六塊肌,可是我也不想要那種肌肉太發達的樣子,所以無所謂。我還在想著我的腹肌剛好可以幫好美力打廣告,就看到照片下面的小字:「白懷德隊長帶領目擊證人莫百麗離開現場。」

  「帶領」個鬼!「強押」還差不多。而且他們怎能在頭版的大幅彩色照片上指出我的身分?那些記者難道就不能把我的名字藏在文章後面不起眼的地方嗎?

  我讀了整篇報導,完全沒看到懷德說的那篇有多名證人的聲明。提起證人的時候都只有一個,就是可憐的我。也許當他發出聲明的時候報紙已經付印了。也許明天的報紙上會有另外一篇報導,可是我擔心傷害早已經造成。

  好死不死,我的電話就在這時候響起來。我看了看來電顯示,那是一家報社的名字。我才不會跟記者多說什麼呢,所以我讓答錄機接。

  沒錯,這的確是離開鎮上的好日子。

  我飛奔上樓吹乾頭髮,穿上粉紅色九分褲、白色背心,還有一雙超可愛的夾腳涼鞋,帶子上有黃色跟粉紅色的小貝殼。這可不是最棒的海灘裝嗎?我刷了牙,搽了點保濕乳液跟睫毛膏,為了以防萬一,又上了點腮紅跟唇蜜。以防什麼萬一?當然是萬一懷德親自送車來啊。我不想跟他舊情複燃,但是我想讓他看看,他到底錯過了怎樣的好女人。

  電話響個不停。我跟我媽講了一會兒,她只是想知道我怎樣。我跟香娜也講了一會兒,她好奇得不得了,一方面是為了謀殺案,一方面也是因為我跟懷德的那張照片,因為她兩年前聽我吐了不少苦水。除此之外我沒再接任何電話。我不想跟任何記者、好事的熟人或可能是兇手的人說話。

  我家外面的交通似乎比平常更擁擠。也許我的車沒有停在門廊下面是件好事;這使得從街上看來就像沒人在家。但無論如何,我還有事情要辦、有些地方一定得去,我需要交通工具。

  到了十點我的車還沒到,我翻電話簿找警察局電話的時候,怒火已經在醞釀。

  接電話的那個人,某位我記不得名字的警員,非常有禮貌可是連一點忙都幫不上。我找白隊長。他不在。馬警官也不在。那位警員把我轉給別人,然後又被轉給另外一個人。每次我都得從頭解釋一次。終於,終——於——我找到了傅警官,於是重新又講了一遍。

  「讓我查一下。我想隊長可能不在局裏,我會儘量去問問你的車子的事。」他說完就放下電話。

  我聽見電話那一頭很多不同聲音混在一起的噪音,我聽見電話鈴聲和紙張翻動的聲音,想必警局白天也跟晚上一樣忙。我等著,一面檢查我的指甲,狀況維持得還不錯。我想著午餐怎麼辦,如果都沒人把我的車送來,那問題可大了。我很少在家午餐,家裏的存糧都是早餐用的材料,甚至那些材料也快見底了,因為我兩個星期沒買菜了。我想大概可以叫披薩吧,可是我現在沒有心情吃披薩。我現在只想掐死某位隊長大人。

  終於傅警官回來拿起電話。「女士,白隊長會負責把車送還給你。」

  「什麼時候?」我咬緊牙問。「沒有車我就困在這裏不能動,他應該今天早上就要送回來給我的。」

  「很抱歉,女士。他今天太忙了。」

  「那為什麼不能派個巡警把車送來給我就好?不然——我想到了!——我可以搭計程車到好美力去,你們可以派人在那裏跟我碰頭,直接把車從停車場開出來就好。這樣大家都省時間也不麻煩。」

  「請等一下,」他說,於是我等著。等了又等,還在等。大概過了十分鐘,他拿起話筒說:「女士,很抱歉,可是我現在無法做任何安排。」

  好吧,不是他的錯。我儘量讓聲音平靜。「我瞭解,謝謝你幫我查。噢——你有沒有白隊長的手機號碼?我不小心搞丟了,否則我就會直接找他,不用麻煩你了。」

  「一點也不麻煩。」傅警官很有風度地說,接著慢慢念了號碼。

  嘿嘿嘿。感謝懷德昨天晚上的故弄玄虛,所有員警都以為我跟他在交往。所以傅警官怎麼會拒絕給我懷德的手機號碼?這算是懷德犯下的策略失誤。

  懷德也許正在辦什麼很要緊的事,打電話過去可能會吵到他。管他的,吵到最好。我開始撥號,撥到一半停了下來。我的電話號碼可能會顯示在他的手機上,他知道是我打的可能不會接。

  我竊笑著放下無線電話,從皮包裏拿出手機。沒錯,馬警官昨天晚上一發現我沒有殺妮可,就很好心地把手機還給我了。我開機打給懷德。

  響到第三聲他接起電話。「我是白懷德。」

  「我的車呢?」我儘量用最兇惡的口氣問。

  他歎了口氣。「百麗。我會送去給你的,我今天事情很多。」

  「我現在哪裡都去不了。要是你昨天晚上肯講點道理,我們就不用在這裏羅唆,可是你非得照你的意思!」

  他掛我電話。

  我氣得尖叫,但我沒有再打給他,因為他說不定以為我會打。好吧,既然他這麼混蛋,操他的。呃,我不是說字面上的意思。雖然我曾經差點——算了,我不想扯到那裏去。

  我敲著指頭思考還有什麼選擇。我可以打電話給爸媽,他們會很樂意載我去雜貨店,甚至可能借一輛車給我,只是這樣會給他們添麻煩。香娜也可以載我到處跑。小珍也許會,要是她沒有別的事,可是她的社交活動多到我光想就累。

  換個角度,我大可以租輛車。很多規模大的租車公司都會派人來接,然後送到他們辦公室簽文件拿車。

  我一想到該怎麼做就不再猶豫。我查計程車公司的電話,打過去,安排他們在一小時內來接我。接著我連忙給盆栽澆水,然後挑選去海邊住幾天該帶的衣服,其實只要幾件就夠了。旅行袋裏裝的保養品遠超過衣服。我多帶上幾本書,想讀的時候就有,最後站在門口著急地等著租車公司的人出現。

  交通已經舒緩一點了,也許那些看熱鬧的人和記者終於決定我應該是躲起來了,不然就是去血拼了。總之,來接我的人一出現,我就不想在大門口多逗留,那樣太容易被盯上,不管對方是搶新聞的記者或是狗急跳牆的殺手。我拿出鑰匙準備把門鎖死,我這才注意到車鑰匙還在我手上。我驚訝地笑了出來,懷德根本不可能把車送回來給我,因為我沒有把鑰匙給他,他也沒想到該找我要。

  車留在好美力很安全,等我回來再處理也行。反正車上了鎖,而且停在遮雨棚下面。最糟的狀況大不了就是懷德把它拖到市立拖吊場,不過他最好別給我這樣做,要是我的愛車有任何損傷,我絕對會告他到底。

  一輛紅色的龐迪雅克在路邊停下,車身上有個磁鐵標示說明那是租車公司的車。車上的人還來不及下車我就拎起我的旅行袋殺出門口。我只停了一下子鎖門,立刻跑下臺階找他。「趁沒人出現快走。」我打開後座車門把旅行袋扔進去,接著鑽進前座。

  駕駛座上的男子很困惑地眨著眼。「什麼人?有人在跟蹤你嗎?」

  「可能有。」他若不知道我是誰,最好。也許大家都看報紙了吧。「我的前男友一直糾纏不清,你也知道。」

  「他很暴力嗎?」那個男的警覺地看了我一眼。

  「不,他只是太愛吵。真是丟臉。」

  他鬆了一口氣,放開排檔往鎮上的小機場開去,所有租車公司都在那裏。我們稍微討論了一下要租怎樣的車——我拒絕接受基本車款,因為那些車實在太基本(其中一輛甚至還有手搖式車窗,沒想到現在還有生產這種車)——我最後決定要一輛黑色雪弗蘭小貨車。在酷熱的南方開黑車不太聰明,可是這輛車實在很炫。要是不能開我的賓士,我想開輛小貨卡趴趴走也很酷。

  我對貨車有很美好的記憶。外公就有一輛,而且我國中的時候跟一個叫做畢德泰的學長交往過兩個月,他也開小卡車。德泰會讓我開他的卡車,那是我覺得最棒的經驗。可惜我們的感情來去匆匆,德泰也開著他的卡車去找下一個女孩了。

  所有的檔都簽好了,油箱也加滿了,我把旅行袋扔進卡車客座裏,系好安全帶。海灘,我來了!

  我承認,要是沒有預約,實在不適合在夏天去海邊。更糟的是這天是星期五,所有週末度假客都在做同樣的事。可是既然現在才中午,我想應該可以趕在度假人潮前面,而且我相信那些人中一定也有人跟我一樣,相信到海邊再找間汽車旅館一定沒問題。大家會這麼做只是因為——笨啊——本來就可能是這樣。

  從我們州的西邊開到東岸需要好幾個小時,尤其我還得停下來吃午餐。我開始愛上卡車,因為駕駛座比較高,視野好很多,特別是這輛卡車馬力很強,還有其他我喜歡的小地方。駕駛很順暢,冷氣是上吹式的,太陽很耀眼,而且白懷德不知道我在哪裡。一切都棒透了。

  三點左右,我的手機響了。我看了看小螢幕上的來電顯示,我早上才打過那個號碼,所以很清楚是誰。我讓電話轉到語音信箱,繼續我的卡車之旅。

  可以出來度個小假真是令人興奮。在海灘上休息幾天對我只有好處,而且還可以讓我遠離鎮上,等妮可的命案冷一冷。通常我都很負責,因為好美力是我的心血結晶,可是就這一次,情勢逼我不得不休個假。也許我該在好美力門口貼個告示,告訴會員我們什麼時候可以重新營業。噢,我的天,我根本沒想到我的員工!我應該打電話通知他們。

  我很氣自己,於是打電話給香娜。「真不敢相信,」她一接起電話我立刻說。「我沒有打電話告訴大家,好美力什麼時候重新開門。」

  香娜最棒的一點是,因為她跟我一起長大,她聽得懂我在說什麼,而且會自動補上我沒說的內容。她立刻知道我說的不是會員,因為他們人數太多,等我一一致電結束後,好美力也差不多可以重新開門了,所以我顯然是在說我的員工。

  「你家裏有沒有他們的名單跟電話?」她問。

  「在我的通訊錄裏有一張摺起來的列印清單,就在書桌左邊第一個抽屜裏。如果你可以去一趟的話,等我安頓好,可以抄電話的時候我再打給你。」

  「不用那麼麻煩,我會聯絡他們。反正我人就在這裏,他們的號碼也都是市內電話,這樣比較合理,不必浪費你的手機通話時數。我也會請琳恩改掉語音信箱的留言。」

  「我欠你一次,好好想一想你要我怎樣報答你吧。」我愛死這個妹妹了;有這種妹妹真好。我在她上班時間找她,她大可以說正在忙,等忙完才能幫我處理,那樣可能就要等到明天。可是香娜不會這樣,她可以從容處理所有扔到她頭上的工作。各位大概也注意到我不會這樣稱讚小珍,因為她還一直以為自己是小公主。而且,我絕對不會忘記曾經逮到她跟我老公接吻。我絕口不提這件事,也跟她好好相處,可是在心底我永遠記得這件事。

  「不要隨便說這種話喔,說不定我會借你最好的那件禮服來穿。順便提一下,有個人一直在找你,而且他似乎挺生氣的。想不想猜猜他的名字?提示:他是警局的隊長。」

  我嚇了一大跳,不是因為他在找我而且在生氣,而是因為他打電話給香娜。我跟他約會時說過有兩個妹妹,可是我很確定沒有說她們的名字或任何事情。另外一方面,驚訝成這樣其實有點傻;他是員警,找人是他們的專長。

  「哇。他沒有凶你吧,有沒有?」

  「沒有,他相當自製。但他的確說他敢打賭我一定是你的律師。這又是怎麼回事?」

  「我有一張他的違紀清單,我告訴他會把單子給我的律師看。」

  香娜嗆了一下。「那些違紀行為是什麼?」

  「噢,例如粗暴對待、綁架、態度傲慢。他把我的單子搶走了,我得重新寫一張。我相信這張清單會越來越長。」

  她大聲笑起來。「我敢說他一定愛死『態度傲慢』這一條了。呃——你真的不需要我幫忙?你有沒有什麼麻煩?」

  「應該沒有。他叫我不要出城,但既然我不是嫌疑犯,我想他沒有權力命令我不准離開,對吧?」

  「如果你不是嫌疑犯,他為什麼要那樣說?」

  「他大概又對我有意思了,但也可能只是在報復我假裝不認識他。我耍了他一下。」

  「也許兩個理由都有吧。他對你有意思,同時也想報復你。加上他想要你待在他可以找得到的地方。」

  「他失敗了。」我邊說邊開上七十四號高速公路,往威明頓方向揚長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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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0-13 11:52:00 |只看該作者
第七章

  我可以到北卡羅萊納州比較熱鬧的海邊,可是我覺得在南卡海邊比較容易找到住的地方。管他的,如果有必要,我可以一路開到最南邊的美特爾海灘。我又不是想找樂子,只想有個地方休息兩天,等事情不那麼火熱再回家。

  我在六點多開進威明頓,穿過市中心往賴維爾海灘前進。一看到大西洋,我心中的海灘辣妹便心滿意足地歎了口氣。她實在太容易滿足了。

  我決定去碰碰運氣,結果一出擊就找到一棟沙灘小屋,原本訂房的那家人臨時取消了。可不是棒透了嗎?要是有小屋可以住,我絕對不會要汽車旅館的房間,因為小屋比較有隱私。這地方實在太可愛了,一棟有藍色護牆板的小平房,門廊有紗窗,左邊有個可供烤肉的爐子。房子隔成三個房間,前半部是小小的廚房和用餐區,連接著客廳;後半部是還不錯的臥房和浴室。臥室的裝潢深得我心,床的周圍掛著紗帳。我最愛這種貼心的小地方,有點奢華的女人味。

  整理行李的時候我的手機又響了,懷德的號碼第三次出現,而我再次等它自動轉到語音信箱。電話嗶個不停,提醒我有新留言,可是我都沒聽。只要不知道他說了什麼,技術上我就不算違抗他的命令,對吧?他可能威脅要逮捕我之類的,知道了這種事只是更為不爽,所以嘍,還是別聽比較好。

  整理好行李,我出門去一家很贊的海鮮餐廳,狂吞了一堆水煮蝦,它們好吃到我停不下來。那家餐廳氣氛很隨和,上菜迅速,而且我到的時候晚餐人潮還沒進來。我只花四十五分鐘就解決了一餐。回到小屋的時候,晚霞正漸漸染上沙灘,暑氣也已消退,還有更適合散步的時間嗎?

  我實在太滿足了。散步之後就打電話回家,把我在哪裡告訴了我媽。我沒聽她說起白隊長的事,他可能沒有去煩他們吧。

  那天晚上我睡得像塊石頭,第二天一大早起床去沙灘上跑步。我前一天都沒有運動,要是再不動一動肌肉,我會坐立不安。我在細沙上快跑了三英哩,這對腿部是很好的運動,接著沖了個澡,出門去找雜貨店買麥片、牛奶跟水果。

  吃過早餐以後,我穿上土耳其玉的藍色比基尼,抹上防水防曬油,帶著一本書跟沙灘毛巾,把太陽眼鏡掛在鼻子上,拜訪沙灘去。

  我稍微看了點書;後來太陽實在太大,我就到水裏去泡一泡,然後接著讀下去。到了十一點左右,實在熱到受不了,於是穿上夾腳涼鞋,綁上沙灘裙,拎著包包購物去。我最愛海邊小鎮了,就算穿著泳裝去購物也沒人多看一眼。

  我買到一條超可愛的藍色短褲,還有搭配的藍白條上衣,外加一個用金線繡著小魚的圖案、在太陽下會閃閃發亮的草編包包,剛好用來裝所有的海灘行頭。我在看得到海景的露天餐廳吃午餐,一個帥哥過來跟我搭訕。可惜我來這裏是為了休息,不是來找露水姻緣,算他運氣不好。

  我終於漫步晃回小屋。我把手機留在屋內充電,它沒有新的未接來電,所以懷德顯然是放棄了。我重新搽上防曬油,又到海邊去。所有的動作都重複一遍,看書、泡海水、繼續看書。到了三點半,我覺得好困,眼皮都張不開了。我把書放到一邊,在沙灘毛巾上伸了個懶腰,轉頭就睡了。

  我睡到不省人事,只隱約感覺有人把我抱起來,我是說真的抱起來喔。最怪的是,我一點也不緊張,至少我敢確定不是什麼海灘狂魔來綁架我。我睜開眼睛眨了眨,直直望進一張堅定而氣憤的臉,那張臉我很熟。可是其實還沒睜開眼睛我就知道了,可能是某種皮膚上的化學作用,或是我下意識裏認出了他的味道;我的小鹿又開始亂撞了。

  他抱著我走向小屋。「白隊長。」我打了個招呼,好像他還需要我認出他。

  他低下頭對我皺起眉頭。「天啊,可不可以請你閉嘴就好。」

  我不喜歡人家叫我閉嘴。「你怎麼找到我的?」我知道我媽不會跟他說,因為我媽就是這樣,就算他找不到我的下落也不是她的問題。而且她會認為要是我想讓他知道我的行蹤,一定會自己告訴他。

  「你用信用卡付帳。」小屋到了,我沒有鎖門,因為我人就躺在門前的沙灘上,他側身帶我穿過門口。冷氣一下子讓我曬得發燙的肌膚起滿雞皮疙瘩。

  「也就是說,你把我當成罪犯追查我的刷卡紀錄——」

  他放下我的腿,可是還抱著我的上身,我抓住他的襯衫以免跌倒。緊接著他又把我抱起來,嘴唇貼上了我的。

  我想我提過,只要被他碰到,我整個人就會軟掉。整整兩年過去,這事實一點也沒變。他的嘴感覺起來跟以前一樣,嘗起來的味道也一樣,結實熱燙的身體貼著我,健壯的手臂像鐵鉗一樣抱著我。我全身的神經末梢都搶著要他的關注;像有一股電流竄過,把我整個人磁化,被他吸過去。我幾乎是抽噎著摟住他的頸項,腿勾著他的腰,同樣饑渴地回吻他。

  我有千百個好理由應該立刻阻止他,可是我完全不予理會。腦子裏只剩下一個清楚的念頭:感謝老天,我吃著避孕藥,自從上次跟他的經驗過後,我就開始固定服用。

  我的比基尼上衣在往臥房的路上就不見了。急著想要感受他的肌膚,我拽著、扯著他的上衣,他順從地先舉起一隻手臂,再舉起另一隻,最後抬起頭讓我把整件衣服從頭上拉掉。他的胸膛寬闊而多毛,肌肉堅實。我像貓一樣蹭著他,等他努力解開皮帶脫掉牛仔褲。我想我可能沒幫上忙,可是我不想停下來。

  他接著把我扔在床上剝掉我的泳褲。他的眼睛發亮,向下看著我橫陳在床上的身體。他用眼神搜遍每一寸,炙熱的眼光在胸部和下腹流連。他分開我的腿注視著我,讓我忍不住臉紅,接著他把大手的兩隻手指伸進裏面,讓我連臉紅都忘了。純然的快感穿身而過,我彎起膝蓋抬起臀部迎接。

  他用忍耐到極限的聲音說了個F開頭的字,推下牛仔褲,讓它落在地板上。我不知道他是怎麼把鞋脫掉的;就我所知,他應該是在到沙灘去找我前就把鞋脫了,因為這才是聰明的作法。他跨出牛仔褲,接著就趴到我身上,這個壞透了的惡魔邊啃著我的頸側,邊用力推進,一路到底。

  我像火箭一樣穿越九霄雲外。就算我還有一丁點自製,這下也全毀了。

  我平靜下來以後睜開沉重的眼皮,看到他眼中帶著強烈的勝利感低頭凝視我。他把頭髮從我臉上拂開,雙唇輕輕抵著我的額角。「要用保險套嗎?」

  都已經進來了還問。我勉強開口:「不用,我服著避孕藥。」

  「很好。」他又在我身上動了起來。

  以上是讓激情淩駕理智的好處,理智回來以後壞處就開始了。不管有過多少次高潮,只要你有常識,理智終究會回來的。

  天快黑的時候,我從倦極的酣睡中醒來,驚慌失措地看著身邊的裸男。我不是說他肌肉健美的身體不好看,而是我不只破壞了自己的規則,也喪失了一大塊戰略據點。沒錯,兩性之間就像打仗。要是一切順利,就可以達成雙贏。如果不順利,那也一定要做損失最輕的一方。

  現在怎麼辦?我跟一個甚至沒有在交往的男人上床了。我跟他交往過——短短一陣子。我們之間什麼也沒有說好,我就自動棄械投降。他甚至連問都不用問。

  真丟臉,他說得一點都沒錯:只要被他碰到,我就開始掉衣服。我們之間的化學反應保證一切會很好,而真的跟他做愛時經驗也確實那麼好,甚至更好。不過這一點幫助也沒有。這一切根本不該發生。這應該變成違法,這下子我知道兩個人在一起感覺多麼好,又怎能像我希望的那樣,繼續不理他?要是我之前有一點動搖,現在的感覺要差上十倍。

  我發現自己盯著他的老二看了足足十分鐘,而在這段時間裏,它漸漸從軟趴趴的放鬆狀態變得沒那麼軟。我抬頭發現他正看著我,綠色的雙眼惺忪又饑渴。

  「我們不可以再做這種事,」我趁著他解除我的抗拒之前說。「一次就太夠了。」

  「怎麼可能夠。」他懶洋洋地說,手指拂過我的乳頭。

  這讓他又占了上風。不行,我不能重蹈覆轍。

  我掃開他的手指。「我說真的,這是錯的。」

  「我不同意,我覺得很好。」他用手肘撐起上身,俯在我身上。我有點慌了,連忙趁他吻上來之前把頭轉開,可是他的目標不是我的嘴。

  他的唇落在我耳下,沿著我的頸側一路吸吮著烙下輕吻,順著經絡一路來到肩頸交接處柔軟的凹陷。熱潮席捲全身,雖然我張嘴說了「不」或類似的話,可是發出的聲音卻只是一陣呻吟。

  他又舔又咬又吸又吻,我顫抖扭動,而且整個人都快瘋了。當他再次覆在我身上時,我已經太投入而無能為力,只能抓著他迎接另一波馳騁。

  「太不公平了!」過了半小時,我邊對他吼著邊走進浴室。「你怎麼會知道?不准再那樣做!」

  他大笑著跟我一起走進淋浴間。除非他願意,我完全沒辦法踢他出去,於是我轉過身專心洗去一身的防曬油、海水,跟男人。

  「你當真以為我會沒有注意到,或竟然忘記了嗎?」他把一隻大手放在我頸背上,拇指上下撫摸。我打了個顫。

  「你裸體坐在我腿上!,

  「我穿著裙子,我沒有裸體。」

  「差不多啦。無論如何,親愛的,我什麼都注意到了。我碰你胸部的時候你幾乎沒有感覺,可是只要吻你的脖子,你幾乎就會高潮。要想出那是你的性感帶又有多難?」

  我不喜歡他知道那麼多。大部分的男人都以為只要撫弄或親吻胸部,就可以讓女人興奮,甚至可以說服我們做出其實不想要的事。在性愛方面,胸部對我無啥作用。有時候我會很羡慕那些可以從胸部得到快感的女人,可是我不行,反正,我覺得頭腦清醒總是比神魂顛倒來得好。

  可是只要吻我的脖子,我就會融化。那是我的弱點,因為男人不用脫我的衣服就可以吻到脖子,所以我不會到處跟人說這件事。懷德怎會這麼快就注意到?

  他是個員警,注意細節是他的個性,也是工作所需。這種特質用來追捕罪犯很好,可是不該准許他在性關係中利用這種技能。

  「把你的手跟你的嘴從我脖子上拿開,」我轉過頭瞪著他。「我們絕對不會再來一次。」

  「你實在太擅長視而不見了。」他一路往下磨蹭。

  「我沒有視而不見,我是下定了決心。我不會再跟你上床,這對我沒有任何好處——」

  「說謊。」

  「——除了性方面。」我把話說完,更用力瞪著他。「請回去過你的日子,讓我們當這件事沒發生過。」

  「辦不到,你為何這麼堅持不肯重新跟我在一起?」

  「我從來沒有跟你在一起。那是兩個人交往的意思,我們從來沒有走到那一步。」

  「別吹毛求疵了。我忘不了你,你也忘不了我。好吧,我投降:我不見你不行。」

  我轉過身開始洗頭,氣得說不出話來。他想忘了我?我樂得幫他個大忙。也許只要拿個重物往他頭上敲下去——

  「你不想知道原因嗎?」他的手指滑進我的頭髮中,按摩著我的頭皮。

  「不想。」我冷酷地說。

  他靠近,近到他的裸體整個貼在我身上,他搓揉著我的頭髮。「那我就不告訴你了。總有一天你會想知道,到時候我們再談。」

  他真是我見過最讓人火大的男人,我咬緊牙齒阻止自己哀求他告訴我。

  挫折感與憤怒越積越高,我終於爆出一句:「你真是個混帳王八蛋。」

  他大笑著把我的頭推到蓮蓬頭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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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0-13 11:52:18 |只看該作者
第八章

  我也不知道怎會跟他一起去吃晚餐。其實我知道啦,因為他賴著不肯走。

  我得吃飯,我餓昏了。所以我一離開淋浴間,就完全不理他,自顧自吹頭髮準備出門,其實我打扮根本不花時間,因為我只上最基本的妝,也就是睫毛膏和口紅。反正夏天這麼熱,其他化妝品一流汗也會糊掉。

  令我更生氣的是,他竟然屁股一擺把我從洗手台擠開,讓他刮鬍子。我目瞪口呆地瞪著他,他怎麼可以這樣。他從鏡子裏看著我,對我擠了一下眼睛。我氣嘟嘟地衝進臥房去隨便抓了衣服套上,這也花不了多少時間,因為我根本沒帶多少衣服,而且顏色都是配好的。現在我不再被欲望所蒙蔽,終於看到在床角地上有一個打開的黑色旅行袋;他的刮胡刀跟刮胡霜一定就是從裏面拿出來的。

  仔細想想,衣櫥好像變得比較擠……

  我連忙轉身又打開衣櫥。沒錯,邊上掛了一條牛仔褲跟一件馬球衫。我把那兩件衣服從衣架上扯下來,準備塞回旅行袋裏去,那才是它們該在的地方。他剛好從浴室走出來看到,「謝謝你幫我把衣服拿出來。」他從我手上把衣服拿走穿上。

  這時候我終於瞭解這個人完全失控了,我最好跑遠一點。

  趁他在穿牛仔褲的時候,我跑進客廳裏抓起皮包跟鑰匙準備上路。我的卡車旁邊停著一輛租來的白色釷星轎車,這又是我剛才在昏亂中沒有留意到的小細節。我打開卡車門鑽進駕駛座——而且一路鑽到乘客座,他龐大的身體硬把我推過去,搶走我的駕駛座。

  我尖叫著想把他推出去;可是他文風不動,於是我抬起雙腿一起推。以女性而言我算壯的,可是他像塊大石頭一樣坐在那裏。那個混蛋還在笑!

  「要出門嗎?」他一邊問一邊順暢地撿起掉在車底板上的鑰匙。

  「沒錯。」我打開客座門正要下車的時候,他抓住我兩隻手臂,把我扯回去。

  「兩條路讓你選,」他冷靜地說。「你可以乖乖坐好,或是我把你銬起來。你選哪樣?」

  「這算什麼選擇,」我氣憤地說。「你早就自己決定好了。我兩樣都不要!」

  「我只能給你這兩個選擇。換個角度看看:你害我得千里迢迢追著你跑,能有這兩個選擇算你運氣好。」

  「哈!你大可不用費事。你告訴我不准出城,因為你是個自以為是的豬頭,別裝出一副被人耍了的樣子。你也玩得很愉快不是嗎?你把我丟在床上的時候可沒嫌我麻煩。」

  他伸手替我把安全帶拉過來扣好。「這車上很愉快的人可不只我一個。玩都玩過了,事情也都發生了。這是兩個人的事。」

  「那件事根本不該發生,隨便上床是很蠢的。」

  「我同意。可是我們一點都不隨便。」

  「我一直都在告訴你,根本沒有『我們』這回事。」

  「當然有,你只是嘴硬。」

  他啟動卡車,打好排檔。「順便說一句,這輛卡車很不錯。我有些意外,我以為你是奢華型的女人。」

  我大聲清了清喉嚨,他揚起眉毛看著我。我盯著他的安全帶,他小聲咕噥著把車停下來。「我立刻扣好,女士。」他邊說邊扣上安全帶。

  他重新上路之後我繼續之前的爭執。「看到沒?你根本不知道我是怎樣的人。我喜歡開卡車。你真的一點都不瞭解我,可見我們之間只有表面的吸引力,所以我們的性是隨便的。」

  「我反對,隨便的性跟抓癢一樣。」

  「說對了!我的癢已經抓完,你可以滾了。」

  「你的感覺受到傷害的時候都會這樣嗎?」

  我繃緊下顎直視擋風玻璃。希望他沒發現傷害的背後是敵意與抗拒。你若不在乎某人根本不會被他傷到,因為不管他說或做了什麼都不會引起任何反應。我不想在乎他;我不想在乎他做了什麼或跟什麼人交往,他有沒有好好吃飯或有沒有睡飽。我不想再傷心了,要是我讓他太親近,這個男人可能會讓我受重傷。傑森已經傷我夠深,但懷德會讓我心碎。

  他伸長手臂把手放在我的頸背上,輕輕按摩著。「對不起。」他輕聲說。

  我就知道只要一扯到脖子,我跟他的麻煩就來了。他簡直像個吸血鬼,只要他想動搖我的意志就直攻那裏。就連這道歉也不公平。我要他爬回來,而光靠這個道歉,他已動搖我的決心。這個狡詐的男人。

  最好的辦法就是以毒攻毒,直接說明他的處境與問題。我撥掉他的手,因為那會讓我無法清楚思考。

  「好吧,這樣說好了,」我沉穩地說,注意力依然集中在車外。「我怎麼能相信你不會再讓我傷心?你根本不告訴我問題,只切斷並跑掉,完全不試著解決,也不給我機會解決。我的婚姻失敗,就是因為前夫不說也不跟我一起努力解決問題,只開始拈花惹草。所以我很難再跟不努力維持關係、也不想補救問題的人交往。你會這樣照顧車子,對不對?所以我的標準是,男人對我至少要像照顧車子那樣關心。你做不到。」

  他靜聽並吸收。我以為他會爭辯,解釋從他的觀點來看事情是怎樣,可是他沒有。「所以這是信任的問題,」他終於開口。「很好,我可以努力看看。」他用力地瞥了我一眼。「也就是說,你會常常看到我,不然我要怎樣贏回你的信任。所以我們從現在開始是一起的,懂了嗎?」

  我傻眼。我竟然沒有先看出來他會認為這是缺乏信任的問題,而且還變得我非得跟他在一起,好讓他贏回我的信任。我說過了,這男人是魔鬼。

  「你的腦子一定酸掉了,」我儘量溫和地說。「不信任的意思是我不想跟你在一起。」

  他嗤之以鼻。「是唷,因為這樣我們才會每次進入接觸範圍就忍不住扯光對方衣服。」

  「那只是因為化學成分不平衡,多吃點綜合維他命就會好了。」

  「我們邊吃晚餐邊說吧。你想去哪裡吃?」

  厲害,想用食物讓我分心。要不是我那麼餓,他的詭計絕對不會得逞。「找個冷氣強得不得了、而且好心的侍者會給我瑪格麗特的地方。」

  「聽起來也挺符合我的胃口。」他說。

  賴維爾海灘其實在一座小島上,所以我們開過威明頓橋,沒多久他就帶著我走進一家生意很好的墨西哥餐廳,裏面的冷氣開到最強,菜單上有各式各樣的瑪格麗特。我想不通他怎會知道這家餐廳,除非他以前來過威明頓,我想很有可能。大家像旅鼠一樣跑到海邊來——不過我不知道旅鼠到底是什麼。北卡羅來納州有很多海灘,不過他從前在大學踢球的時候應該從頭到尾走透透了吧。我從前是啦啦隊員,我當年可是跑遍了東南岸所有的沙灘,從北卡州一路下到佛羅里達州,再回到墨西哥灣海岸。

  一個年輕的拉丁裔侍者送功能表過來,站在旁邊等我們點飲料。懷德要了啤酒,給我的是打成冰沙的「金烏鴉」瑪格麗特。我不知道「金烏鴉」是什麼,反正我也不在乎。我想那大概是一種特別的龍舌蘭酒,不過也可能只是普通的龍舌蘭酒,我哪知道。

  端上來的酒杯根本不是酒杯,而是花瓶。那真的有夠大杯。那並不是真的花瓶,但絕對也不是杯子,隨便啦。我覺得那比較像個透明的玻璃大碗插在一根細細的杯腳上。

  「我的天。」懷德說。

  我懶得理他,用兩隻手捧起我的瑪格麗特。巨大的玻璃碗是冰凍的,邊緣灑著一圈鹽。兩片萊姆插在杯緣,一根鮮紅色的吸管插在飲料裏。

  「我們快點菜吧。」

  我啜著吸管喝了一大口瑪格麗特。龍舌蘭酒的味道不太重,真幸運,否則我可能喝不了一半就醉倒了。「我要家鄉烤卷餅,牛肉的。」

  他看著我點菜的樣子真的很有趣,我就著吸管又喝了一大口。

  「要是你喝醉了,」他警告。「我會拍照存證喔。」

  「喔,謝啦。大家都說我喝醉的樣子很可愛。」才怪,不過反正他也不知道。其實我從來不曾喝醉,聽來好像我念大學的時候很不正常。可是我一直忙著練習啦啦隊或體操——還有些意想不到的事情,例如考試——而且我覺得在宿醉的痛苦中進行那些活動都不太好玩,所以我會在喝醉之前就停止。

  侍者端來一籃熱騰騰的鹽味玉米脆片和兩碗又辣又順口的莎莎醬。我在半碗玉米脆片上灑上更多鹽,拿起一片沾了沾辣莎莎醬,味道棒透了而且真的很辣。三片下肚後,我開始全身汗如雨下,不得不又伸手去拿我的瑪格麗特。

  懷德伸出手拿開我的花瓶——杯子——讓我拿不到。

  「喂!」我氣憤地說。

  「我不想讓你被酒淹死。」

  「只要我想就可以。」

  「我還有些事情要問你,這就是我不要你離城的原因。」

  「少來了,隊長大人。」我向前奪回我的瑪格麗特。「我知道這個案子是由兩位警官在負責,不是你。另外,我只看到妮可跟一個男的在一起,那個男人後來開一輛深色轎車離開,其他就什麼都沒看到了,就這樣,沒了。」

  「這是你的想法,」他又搶走我的瑪格麗特,我才剛想再喝一口。「有時候一些細節過了幾天會回來。例如說,那輛車的車頭燈或尾燈。你有看到嗎?」

  「我沒有看到車頭燈,」我肯定地說,他的問題引起了我的興趣。「尾燈嘛……呃,也許吧。」我閉起眼睛重播當時的影像,一切如此驚人地清楚又生動。在我的想像中,我看到深色的車子開過去,我很驚訝地發現自己的心跳因而加速。「別忘了街道在我的右手邊,所以一切都是從側面看到的。尾燈是……長型的,不是圓形的;是那種又細又長的。」我猛地睜開眼睛。「凱迪拉克的一些車款似乎有這種形狀的尾燈。」

  「其他車也可能有。」他說,動手在小記事本上寫下我剛說的話,那個本子一定剛從他口袋裏拿出來,因為那種彎彎的樣子就像在口袋裏放過。

  「你打通電話來就行了。」我尖酸地指出。

  「沒錯,要是你肯接電話。」他用同樣的語氣回答。

  「你先掛我電話的。」

  「我在忙,昨天簡直是天昏地暗。我根本沒時間去想到你的車,順便一提,我也沒辦法移車,因為你大小姐沒給我鑰匙。」

  「我知道。我是說,我那時候不知道,但後來發現了。可是報紙上寫,證人只有我一個,我覺得很不安,而且蒂芬妮也在鬧,所以我就租了輛車到海邊來。」

  他停了一下。「蒂芬妮?」

  「我心中的海灘辣妹。我好久沒度假了。」

  他看我的樣子活像我長了兩顆頭,或我剛承認有人格分裂症,還是其他毛病。他終於開口問:「除了蒂芬妮還有其他人住在你的腦子裏嗎?」

  「呃,我沒有滑雪高手。我只滑過一次雪,或差點滑過,我試穿過雪靴,簡直難穿死了,我不敢相信大家會穿那種東西,又不是有人用槍抵著他們的頭逼他們穿。」我敲了敲指頭。「我以前還有黑巴特,可是他很久沒有出現了,所以那可能只是小時候才有的吧。」

  「黑巴特?他是你心中的……殺手?」他開始笑了起來。

  「不,他是我心中的流氓,不過你若敢欺負我的芭比,他就會生氣然後想殺掉你。」

  「你一定是遊戲場中的惡魔。」

  「你不該亂弄女生的芭比。」

  「下次我突然很想搶個芭比來踩爛時,一定會記住你的話。」

  我驚愕地瞪著他。「你真的做過這種事?」

  「很久沒做了,我大概五歲的時候就把踩芭比這種行為從我的系統排除掉了。」

  「黑巴特一定會給你好看。」

  他似乎突然注意到桌上的小記事本,臉上突然一陣困惑的表情,像是想不起來話題到底是怎麼從車燈變成芭比的。他還來不及理出頭緒,服務生就端菜上來,把盤子放在我們面前,並警告我們盤子很燙。

  雖然剛吃的玉米脆片讓我不至於餓死,但我還是超級餓,所以我一手抓起卷餅,另一手趁他分神的時候搶回我的瑪格麗特。雖然我不能用左手寫字或做其他事,但絕對可以救回我被綁票的瑪格麗特。

  我說過,這杯酒其實不烈。可是量真的很多。到我把卷餅吃完的時候也已經喝了半杯下肚,我覺得飄飄然。懷德付了帳,一隻手扶著我的腰往卡車走去。不知道為什麼,我一點都沒有腳步蹣跚或怎樣。我甚至沒有唱歌。

  他把我抱進車裏,好像我自己不能上車似的。我對他燦爛地笑著,一條腿勾住他。「想要來一下嗎,大帥哥?」

  他被笑聲嗆住。「你這想法可以保持到我們回到小屋嗎?」

  「那時候我說不定已經醒了,而且想起我為什麼不該跟你做。」

  「我願意碰碰運氣,」他的吻在我唇上徘徊著。「而且我大概知道怎麼應付。」

  喔,沒錯。我的脖子。他知道我的秘密,看來我可能得花點錢買幾件高領衫了。

  等我們過了橋回到賴維爾海灘的時候,那種飄飄然的感覺真的消失了,我只覺得想睡。但我還是自己設法下了車往小屋正門走去,這時候懷德忽然將我一把抱起來。「剛才的提議還有效嗎?」

  「抱歉啦,興頭已經過了。酒精引起的欲望是很短暫的。」他抱著我,好像完全感覺不到我的體重,順便說一下,因為我有鍛鏈肌肉,所以比看起來重得多。可是他比我高足足十寸,而且肌肉也很壯,也就是說他應該比我重八十磅以上。

  「很好。我寧願你是因為其他原因想要我,而不是因為喝醉。」

  「我的大腦重新取回控制權了,我之前的想法還是沒變。我不想跟你上床。」天啊,真是騙死人不償命。我瘋了似地想要他,可是這不代表我應該要他或者我們之間有任何可能。我們之前的談話並沒有讓我覺得比較安心,因為行動遠比言語重要,而在一起一個下午改變不了什麼。

  「我敢打賭可以改變你的心意。」他邊開門邊說,門沒有鎖,因為我早先急著逃跑,而他急著要抓我。

  一個小時之後,就在我快昏睡過去的時候,一個念頭突然浮上腦海。別管什麼高領衫了,我得穿上盔甲才能抗拒他。


第九章

  我在半夜突然醒來,覺得又冷又混亂。會冷一點也不奇怪,因為懷德把臥室裏的窗型冷氣開到「強冷」。我一定作夢了,因為一個聽起來很像槍響的聲音把我嚇醒,好一陣子我不知道自己身在何處。

  也許我有發出聲音或是因為驚嚇而抽動了一下。懷德說:「你沒事吧?」他立刻提高警覺,在床上坐起來,他的問題讓我從詭異的感覺中清醒過來。我在黑暗中看著他,因窗子略微明亮的背景,我只看得見他身體的輪廓。我伸出手,找到他露出來的溫暖腹部,就在蓋於小腹的床單稍微高一點的地方。伸手摸他是自然的動作,出於碰觸的本能需求。

  「我好冷。」我喃喃說著,他重新躺下,拉著我靠在他身上,把被單塞在我的肩膀下。我的頭窩在他肩頭,手放在他胸口,他結實溫暖的身體讓我覺得很安心,他實實在在地在我身邊。我不想跟他一起睡——我說的是字面上的意思,因為我很努力想維持我的界線——可是我一定是爭執到一半睡著了,而他一定趁我無意識的狀態占了不少便宜。我猜這一定是他的計謀:用性愛讓我累得半死,讓我糊塗。可是現在我很高興他在身邊,摟著我祛走寒意。這就是從前我想從他身上得到的,這樣的親昵、陪伴與相屬。在他懷裏,我心滿意足到令自己害怕。

  「你夢到什麼了?」他問,緩慢輕柔地搓著我的背。他低沉的聲音因為睡意而更濃重,像這樣跟他躺在一起帶來的甜蜜像張羽毛被包裏著我。

  「我不知道。我什麼都不記得了,我醒過來了,全身發毛,不知道自己在哪裡,而且我好冷。我有說夢話嗎?」

  「沒有,你只是發出一些奇怪的聲音,好像很害怕的樣子。」

  「我以為聽到一個很大的聲音,可是應該是我的夢吧。如果我有作夢。」

  「我沒有聽到,是什麼聲音?」

  「像是槍聲。」

  「沒有,絕對沒有那樣的聲音。」他的語氣非常肯定。我想是吧,既然他是員警,對這種事情應該很敏感。

  「那我一定是夢見那天的謀殺案了,我記不得了。」我打了個呵欠,往他身上挨近,就在這時候,一絲記憶飄了回來。我不是夢見妮可被殺,我是夢見自己被殺,因為在員警發現妮可的屍體前,我一直以為我才是槍擊的目標。在員警來到之前,足足十分鐘的時間,我真的嚇壞了。

  「等一下,我的確記得一點點。我夢見自己是槍擊的目標,因為我一開始以為是這樣。看來我的潛意識想通了發生的事。」

  他的手臂抱緊我。「那天晚上你如何反應?」

  「保持低姿勢,蹲著走到門口、回到屋子裏,鎖上門打電話報警。」

  「好女孩,做法完全正確。」

  「我一直沒說其實我很慌亂,我嚇死了。」

  「懂得害怕證明你不是個白癡。」

  「而且也證明開槍殺妮可的人不是我,因為我沒有跑進雨中去看怎麼回事。我一點都沒有淋濕。但我要他們做火藥殘跡測試,因為我好累,不想被帶去偵訊,可是一切都是白費工夫,你還是把我拉到警察局去了。」這依然是我的隱痛。

  「是啊,我聽說過關於『那個什麼測試』的事情。」他的聲音有點嘲弄。他一定覺得我的舉動就像個金髮笨妞,企圖轉移警方的懷疑。不知道他怎會那樣想。

  「我那時候想不起來那叫什麼嘛,」我無辜地說。「我太驚慌了。」非常驚慌。

  「是喔。」

  我覺得他八成不相信我。向右動了動,我說:「我不懂為什麼現在才夢到槍擊的事。為什麼不是第一夜,那才是我最害怕的時候。」

  「因為你太累了。你可能有夢到,可是睡得太沉,完全忘記了。」

  「那昨天晚上呢?我也沒作夢啊!」

  「一樣的理論。你開了很長一段路,而且前一天沒睡飽。你累了。」

  我嗤之以鼻。「哈!你以為我今晚不累嗎?」

  「不一樣的累法。」他有點想笑了。「前兩天是因為壓力,今天是因為快樂。」

  一點也沒錯。就連跟他吵架也一樣是件樂事,我的確樂在其中。我得提高警覺了,因為他似乎大獲全勝,可是那些爭吵還是讓我很興奮。我想飛蛾撲進火裏的時候應該也很快樂吧。要是懷德再燒傷我,我就不知道該怎麼辦了。他已經比從前進展快速太多,光看現在我跟他在床上就是證明。

  我戳他。因為我想戳他。

  他跳了一下。「噢!你幹麼戳我?」

  「因為你根本沒有追我就把我弄上床,」我很忿忿不平。「你讓我覺得自己很容易。」

  「寶貝,跟你有關的事沒有一件是容易的,相信我。」他的語調有些嘲弄。

  「我非得如此。」我努力加入一點眼淚。嘿,要是我贏不了,至少也要跟他胡鬧一番,對吧?

  「你在哭嗎?」他肯定非常懷疑。

  「沒有。」這是真的,要是我說的話有點顫抖我又能怎樣?

  他的大手摸了摸我的臉。「你沒有。」

  「我說了沒有。」該死,他難道不能聽到就相信嗎?我們絕對有信任上的問題。我什麼都瞞不過他。

  「是啊,可是你在搞把戲,想引起我的罪惡感。你很清楚,如果你真的不想要,只要隨時說『不』就可以。」

  「你一直利用我的脖子來妨礙我,那是不可以的。」

  「你打算怎麼辦?讓脖子消失不見?」

  「你不肯保證饒過我的脖子?」

  「別鬧了,我像自尋死路的人嗎?」他的聲音帶著懶洋洋的笑意。

  「我在性方面非常嚴肅。我覺得這麼快就上床是不對的。我們應該稍等,先看這關係走不走得動。」

  「『走不走得動』?」他重複我的話。「在我看來,我們已經跑過大半場了。」

  「才沒有,我們甚至尚未離開起跑線。我們根本沒有約會,我是說這一次。兩年前那次不算。」

  「我們今天一起吃晚餐了啊!」

  「那也不算。你用體力逼我去,然後又威脅我。」

  他哼了一聲。「要不是你餓了,而且覺得我該付晚餐錢,我再逼你上車或威脅你都阻止不了你繼續大吵大鬧。」

  的確是那樣,而且我根本不擔心他會真的傷害我。跟他在一起我覺得非常之安全又安心——當然他本人才是最危險的。

  「這樣吧,我跟你出去約會,就像我們要重新開始。這是你想要的,對吧?第二次機會?可是我們不上床,因為性愛會讓一切都不清不楚。」

  「才怪。」

  「好啦,會讓我不清不楚。也許當我多認識你、你也多認識我後,我們會發現其實我們沒那麼喜歡對方,也許你會發現其實你沒有像我喜歡你那麼喜歡我,因為就像我說的,性愛讓我頭腦不清楚而太喜歡。也許男人不受上床的影響,但女人不是這樣。要是你願意後退一步,放慢腳步,我心碎的機會將可以大大減少。」

  「馬都放出去了,才要求關起馬廄的門?」

  「請把你的馬圈回來放回褲子——我是說馬廄裏。」

  「那是你的想法。在我看來,不儘量跟你做愛才違反自然本能,這是男人確認這個女人屬於他的。」

  聽得出他有點暴躁。我有點想開燈看清楚他的表情,但他也會看見我的表情,所以還是這樣就好。「要是我們交往很順利,也許我會同意。」

  「根據目前的證據,我敢說我們確實很順利。」

  就算我們一起脫光躺在床上又怎樣?

  「但我們不是。我們只是在身體上彼此吸引但並不瞭解對方。例如說,我最喜歡的顏色是什麼?」

  「天啊,我跟我的前妻結婚三年都不知道她喜歡什麼顏色。男人不想顏色的事。」

  「你不用想,只要稍微注意。」我假裝不在意他結過婚這件事。我早就知道了,他母親在介紹我們認識之前跟我說過,可是我不願意多想,就好像我不願意多想我失敗的婚姻。但是對於懷德的婚姻,我只是單純的嫉妒。

  「粉紅色。」他說。

  「很接近,可是沒中獎。那是我第二喜歡的顏色。」

  「我的老天爺,你喜歡的顏色不只一種?」

  「鴨綠色。」

  「鴨綠是一種顏色?我還以為那是一種鴨。」

  「也許那種顏色是從鴨子身上來的。我不知道。重點是,要是我們花很多時間在一起,真正瞭解對方,你就會注意到我常穿鴨綠色的衣服,那你就會猜中了。可是你沒猜中,因為我們沒有花很多時間在一起。」

  「解決的方法就是多花點時間在一起。」

  「沒錯,但不能上床。」

  「我覺得自己像在用頭去撞牆。」他看著天花板說。

  「我知道那種感覺,」我有些惱怒了。「總之重點是,我害怕要是讓你太接近,你會害我心碎。我怕我會愛上你,然後你又一走了之。要是我愛上你,我希望你跟我是同步的。如果我們有性關係,我會分辨不出來。因為性對女人意義很多,而對男人卻只是發洩一下。那是一種化學作用,會讓女人的頭腦短路,跟毒品一樣,使得我們無法發現跟自己上床的男人其實是個爛人,而等到發現又來不及了。」

  他停了好久才說:「也許我已經愛上你,只是利用性來表達愛意以及跟你親近?」

  「你若說迷上我,我會比較相信。我重複一次,你並不瞭解我,所以你不可能真的愛上我。我們只有欲望沒有愛。現在還沒有,也許永遠不會有。」

  又過了好久。「我瞭解你在說什麼,可是我不同意。你有沒有聽懂我在說什麼,說我用性表示我在乎你?」

  「我懂,」我防備地說。他現在想扯到哪裡去?「而且我不同意。」

  「那我們就陷入僵局了。你不想上床,可是我想。那我們定個條件好了:只要我開始動,你只要說『不』,我保證不管怎樣都會立刻住手。就算我已經在你身上準備進入了,只要你說不,我就停。」

  「這不公平!」我嚷著。「到目前為止我說不的紀錄如何?」

  「兩年前,你二比零勝利。這一次,我四場全贏。」

  「看吧!在這方面你比我厲害三分之二,我要你讓我幾步。」

  「你要怎麼對性愛制定讓步的規則?」

  「你不准碰我的脖子。」

  「不不,你不能把你的脖子列為禁止碰觸區。」為了證明這一點,他把我的身體往上拉,跟他面對面,我還來不及阻止,他已把臉埋進頸間,開始輕輕地咬我。閃電般的快感穿身而過,我忍不住翻白眼。

  沒錯,他作弊。

  過了一陣子,他在我身上抱著我,兩個人都滿身大汗,肺部瘋狂地抽著氣,他非常滿意地說:「現在的積分是五比零。」

  幸災樂禍的男人最討厭,不是嗎?尤其他作弊在先。

  「我們搭飛機回家。」我們吃完早餐、整理東西的時候他說。

  「可是我的卡車——」

  「在這裏的分公司還就可以了。我的車在機場,我會送你去開你的車。」

  終於可以開我的車了!這是個好計畫。可是我不太喜歡飛行;我偶爾還是會搭飛機,可是我寧願開車。「我不喜歡坐飛機。」我說。

  他直起身體盯著我。「你該不是害怕吧?」

  「我才不怕呢,我不會喘不過氣之類的,但那不是我最喜歡的交通工具。以前有一次我們啦啦隊飛到西岸去幫球賽加油,遇上亂流,飛機一下落得好低,我還以為機長永遠沒辦法把機頭拉起來了呢。從此我就不太喜歡搭飛機。」

  他看著我,又過了一分鐘,然後說:「好吧,我們開車回去。先跟我到機場去把我租的車還掉。」

  喔,真意外。我還以為會被架上飛機呢;過去這幾天我跟他說了那麼多小謊,他怎會突然相信我說的是真話?可見他絕對有個百麗實話偵測器,就跟我媽一樣,而且他也發現我故意輕輕帶過,但飛行這件事真的讓我很困擾。只有一點點,因為我真的不會恐慌之類的。

  於是我跟著他到機場,還了租來的車,我在駕駛座等著他把行李拿到車後跟我的放在一起。他再次做出令我意外的事,他竟然坐上乘客座扣好安全帶,完全沒要求開車。只有對自己的男子氣概很有信心的男人才會讓女人開卡車載他……不然就是他在討我歡心。無論如何,他得逞了。回家的這一段長途中,我對他的感覺溫和了許多。

  傍晚我們才終於到了鎮上的小型機場,他的車停在那裏。我把租來的卡車還掉,把所有東西放進他的福特車裏,他載我回好美力開車。

  我很心疼的發現,我大部分的產業都還圍著黃色封鎖線。正門停車場大半都被圍住了,還有整棟建築跟後停車場。他開進前門停車場還開放的部分。「我什麼時候才能營業?」我邊問邊把車鑰匙交給他。

  「我會儘量想辦法在明天結束,那你星期二就可以營業——但我不能保證。」

  我站在他車子旁邊看著他走到後面去,過了一會兒他開著我的賓士出現。他把車開往福特的另外一邊最靠近街道的位置,然後把車停在他車子旁邊。他沒有熄掉賓士的引擎,下車來幫我把行李放進小小的後座,然後向後稍微退了一步,所以我準備上車的時候他就在旁邊很近的地方。他抓住我的手臂,大大的手溫暖著我的肌膚。

  「我今天晚上得工作,有些檔要處理。你會待在你爸媽那裏嗎?」

  這兩天我腦子裏只有跟他有關的念頭,身為妮可謀殺案目擊證人的緊張感已經平息。「我不做蠢事,可是那個人真的會想作掉我這個證人嗎?」

  「我不能低估這種可能,」他看起來很認真。「也許不會發生,但並不是絕對不可能。如果你去你爸媽家或到我家來,我會覺得比較放心。」

  「我到他們家去。」我下定決心,要是他覺得我需要擔心,那我就擔心吧。「可是我得先回家一趟多拿幾件衣服,付一些帳單,處理一下事情。」

  「我跟你一起去。把你要用的東西帶著,然後到你爸媽那裏去處理。更好的作法是,告訴我你要什麼東西,我去拿給你。」

  是喔,他難道以為我會讓他去翻我的內衣抽屜嗎?

  這個想法一出來,我就在心裏聳了聳肩。他不只看過我的內衣——至少其中幾件——他還脫過。而且,我的內衣都很美,讓他看也沒什麼不好意思。

  「你的小記事本跟筆給我。」我說。他從口袋裏拿出我要的東西,我非常清楚地描述我需要他幫我拿哪些衣服,我還沒結清的帳單又放在哪裡。反正我已經帶著化妝品和美髮用品了,他應該可以輕易達成任務。

  我把家裏的鑰匙給他,他低頭看著我的鑰匙,臉上的表情怪怪。

  「怎麼了?」我問。「我的鑰匙有什麼問題嗎?」

  「沒有,一切都很好。」他接著低下頭。這個吻溫暖而悠長,在我意識過來的時候,已經踮起了腳尖,環抱著他的頸項,興致勃勃且熱烈地回吻著他。

  他抬起頭來的時候輕輕舔著嘴唇,品嘗我的味道。我的腳趾彎了起來,差點開口要他帶我回家,可是理智在最後一刻浮現。他後退一步讓我上車。

  「噢,我得給你我爸媽家的地址。」我在最後一刻臨時想起。

  「我知道他們住哪裡。」

  「你怎麼——喔,對喔,我忘了。你是員警,你調查過了。」

  「沒錯,因為我星期五到處都找不到你。」

  我給了他一個「銳利眼」,這是香娜取的名字,每次媽覺得我們在搞鬼的時候,就會用這種眼神逼我們自首。「你占太多便宜了,而且到處濫用員警的權力。你該停止了。」

  「才不要。員警就是這樣。」他微笑轉身往他的車走去。

  「等一下!你現在就要去我家拿東西,還是要先去上班再帶過來給我?」

  「我現在就去,我不知道工作要多久才能結束。」

  「好吧,待會兒見。」我把皮包扔到乘客座,可是我扔得不夠用力,皮包打到儀錶板掉回駕駛座上。我彎身撿起皮包又丟一次,一陣銳利的爆裂聲在街上迴響。我嚇了一跳往旁邊跳開,一陣刀割般的疼痛穿透我的左手臂。

  接著我被一噸水泥撞到,砰地倒在人行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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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10-13 11:52:27 |只看該作者
第十章

  撲倒我的水泥牆結實又溫暖,穿著藍條紋上衣。我說過,他差不多有一噸重。「該死的狗雜種!」他咬著牙說,每個字都像噴發的子彈。「百麗,你沒事吧?」

  呃,我不知道。我倒在人行道上的時候很用力,而且敲到頭,另外我也被他壓得無法呼吸,加上我的手臂真是他媽的痛。我嚇得全身發軟,因為我之前聽過那種爆裂聲,而且我知道手臂受傷了。「還可以吧。」我的口氣毫無說服力。

  他左右轉頭注意殺手有沒有接近,懷德離開我身上,扶我起來坐著,背靠著前輪,接著說:「坐好別動!」好像我是條狗。無所謂。反正我哪也不能去。

  他從腰帶上拿下手機,按了個鈕。他說話的樣子像是在用對講機,他又重又急地說了一些話,我只聽懂了「發生槍擊」,然後是我們的位置。他不停咒駡著,匍匐前進靠近他的車打開後座車門,伸手進去拿出一把大型自動手槍。

  「真不敢相信我竟把武器留在袋子裏。」他皺著眉頭把自己罵了一頓,背對著我靠在後車胎上,冒險探頭往後車廂飛快的看了一眼,又重新低身蹲下。「偏偏在這種時候——」

  「你有看到他嗎?」我打斷他喃喃自語的咒駡。「我什麼都沒看見。」

  我的嘴變乾,想到槍手可能繞過車子來把我們都殺死,我的心就一陣狂跳。我們藏在兩輛車之間,看起來好像很安全,我卻覺得暴露在危險中而且無比脆弱,因為車子兩頭的空間都沒有遮蔽。

  開槍的位置在對街。那條街上的幾家商店星期天幾乎都不開門,尤其現在又那麼晚了,路上也幾乎沒有車輛。我專心聽著,沒有聽到車子離開的聲音,依我的想法這絕對不是好事。離開才好,留下來不好。我想要那個人快點走。我想哭,而且我真的覺得想吐。

  懷德轉過頭來看我,臉上的表情嚴肅又專注,而且他第一次看清楚我的狀況。他整個身體一僵。「啊,該死,寶貝,」他柔聲說。他再次飛快地看了車廂後面一眼,蹲步來到我身邊。「你怎麼都不出聲?你血流得像殺豬一樣。讓我看嚴不嚴重。」

  「應該還好,子彈只擦過我的手臂。」我應該很像西部片裏的老牛仔,對嬌美的農場少女保證自己只受了一點小傷。也許我該搶過懷德的手槍回對街幾槍,好讓這副畫面更完美。仔細想想,我還是坐在這裏就好,比較省力。

  他的大手很溫柔地轉過我的手臂檢查傷口。我自己倒是沒有看。我心中的眼睛已經看見好多血了,想到那麼多血都是從我身上流出來的,感覺實在不是很好。

  「不太嚴重。」他喃喃說。他又看了看四周,暫時把槍放下,從口袋裏拿出一條手帕,摺好之後壓在我的傷口上,立刻又拿起剛放下不到五秒鐘的槍。「儘量用力把手帕壓住傷口。」他說,我舉起右手照做。

  我儘量不動氣。不太嚴重?我本人可以假裝堅強,不把槍傷當一回事,但是他怎敢這樣說?如果今天是他的手臂覺得像著了火,如果是他的血浸透了衣服,在人行道上滴成一灘,他還會這麼輕鬆嗎?

  嗚,人行道上那灘血看起來不太妙。也許那就是我覺得頭暈腦脹、噁心想吐的原因,也許我該躺下來。

  我慢慢滑下來躺在路邊,懷德用空著的手一把抓住我。「百麗!」

  「我只是想躺下來,」我焦躁地說。「我想吐。」

  他用一隻手扶著我,幫我躺在人行道上。柏油路又燙又刺人,可是我不在乎。我專心深呼吸,雙眼望著午後藍色的天空。噁心的感覺慢慢消失。懷德對著他的手機兼對講機,管它到底是什麼,總之他說了幾句話要求醫療人員和救護車。我已經可以聽到有警車的聲音接近,各路人馬迅速回應,因為他們的隊長陷身火線。槍響之後過了多久?一分鐘?我敢肯定不超過兩分鐘。

  一部分的我覺得一切都像以慢動作進行,而另一部分的我卻覺得同時發生了太多事。結果就是一種全然不真實的感覺,可是其中又有一種明亮的通透。我不知道這到底是好還是不好。也許模糊一點比較好,因為我真的不想清楚記得這件事。

  懷德俯到我身上,左手放在我脖子。老天,他該不會在這種時候想要吧?我抬起視線看著他,可是他沒理我,因為他的頭是抬起來的、眼睛四下檢視,右手牢牢抓著他的槍。我這才後知後覺地領悟,他是在檢查我的脈搏,他的表情比之前更嚴肅。

  我該不會要死了吧?沒有人會因為手臂中槍而死掉,那簡直太蠢了。我只是因為失血太快受到驚嚇而已,我到紅十字會去捐血的時候也有這種感覺。沒什麼大不了的。可是他用對講機叫了救護車來,在我的觀念裏,只有很重的傷才會需要救護車,我懷疑他是不是看到什麼我沒看到的事情,也許某條動脈正像老忠實噴泉那樣在噴血。我其實沒有去看,因為我擔心會看到那樣。

  我拿開蓋住傷口的手帕看了看,整條手帕都浸滿了血。

  「百麗,」他嚴肅地說。「把那個放回傷口上。」

  好吧,說不定我真的會死。我把所有片段加起來——大量失血、休克、救護車——我不喜歡這幕景象。「打電話給我媽。」我說。要是我受了重傷不告訴她,她絕對會七竅生煙。

  「我會打。」他回答,這會兒他又想安撫我。

  「馬上打,我現在就需要她。」

  「你不會有事的,寶貝。我們到醫院再打給她。」我生氣了。我躺在這裏快要流血而死了,他竟然不肯打電話給我媽?!要是我有力氣一定會給他好看,可是眼前的狀況,我只能躺在那裏瞪著他,但一點用也沒有,因為他根本沒在看我。

  兩輛警車閃著燈、鳴著笛衝進停車場,兩位警員抽出槍彼此掩護。感謝老天,兩位開車的員警在停車前把警笛關掉了,否則我們都會聾掉。不過還有更多輛警車在路上,我聽到更多警笛聲,似乎正從四面八方過來。

  噢,天啊,我的生意毀了。我試著想像,要是我的健身房在四天內發生兩起槍擊案,我會作何感想。安全?一點也不。當然,要是我死了就不用擔心了,可是我的員工怎麼辦?他們會失去這份薪水高福利佳的好工作了。

  我想像著一片荒蕪的停車場,人行道上長出雜草,窗戶破了,屋頂搖搖欲墜。黃色的犯罪現場封條會永遠掛在燈柱和路樹上,小孩子經過的時候會對這棟破屋指指點點。

  「不准,」我躺在地上大聲說。「在我的停車場上多貼任何封條,一寸也不行。不要封條。」

  懷德正在對四位員警下命令,可是他低下頭看著我,我想他正努力控制不要笑出來。「我盡力。」

  我躺在這裏快流血至死,而他竟然在笑。我得重新開始寫清單了。想起來了,我得重寫被他搶走的那一張。他用性愛讓我分心,可是現在我的頭腦清醒過來了,他的違紀清單可能會加長到兩頁——要是我能活著寫完它。

  這全都是他的錯。

  「要是某位隊長大人聽了我的話,依照我的要求,把我的車在星期五送來給我,這一切都不會發生了。我在流血,我的衣服全毀,這都是你的錯。」

  我罵到一半懷德稍微停了一下,接著繼續對手下說話,好像我什麼都沒有說。

  現在他竟然還不理我。

  幾位警員似乎都有點毛病,因為他們不約而同做出咳嗽的樣子,遮住嘴——不然就是他們不想當面嘲笑隊長,我很不高興,因為我躺在這裏失血過多快死了,他們竟然還在笑。借問一下,難道只有我覺得我被槍打傷的事一點都不好笑嗎?

  「有些人,」我望著天空說。「最好學學禮貌,不要嘲笑剛被槍傷、躺在地上流著血等死的人。」

  「你才不會流血而死。」懷德聲音裏透著隱忍。

  也許會,也許不會,可是我總有懷疑的權利吧?我幾乎想現場流血而死給他看看,但這有什麼好處?而且,要是我死了,就不能繼續找他麻煩了。我會做這種事嗎?事情總要想清楚。

  更多車過來了。我聽見懷德安排捕殺行動,只是他用的字眼不一樣。他說的比較像是:「把那個王八蛋給我找出來。」可是我懂他的意思。兩名醫護人員拖著裝滿醫療用品跟器具的箱子過來蹲在我身邊,他們一個是年輕的黑人女性,頭髮燙成玉米穗頭,有著我看過最漂亮的巧克力色眼睛,另外一個是矮矮壯壯的紅發男,看起來有點像老牌演員雷得•巴頓斯。

  他們迅速進行基本動作,像是檢查我的脈搏和血壓,在我手臂綁上壓力繃帶。

  「我需要吃餅乾。」我跟他們說。

  「大家都需要。」那女的很同情地說。

  「必須提高血糖值,」我解釋。「紅十字會都會給去捐血的人餅乾,所以吃片餅乾不會錯的。巧克力脆片餅乾和一瓶可樂。」

  「我知道了。」她說,可是沒人去幫我找我要的東西。我原諒他們,因為今天是星期天,附近的商店都沒開門。我猜他們應該不會在救護車上放餅乾和飲料,說真的,他們為什麼不放呢?

  「這麼多人擠在這裏,一定有人車裏有餅乾,或是甜甜圈。說到底,員警最愛甜甜圈不是嗎?」

  她笑了笑。「說得真對,」她提高音量喊道:「喂,有沒有人車裏有什麼甜食啊?」

  「你不用吃東西。」紅發男說。雖然他有跟雷得•巴頓斯一樣俊的臉蛋,可是我不喜歡他,我喜歡那女的。

  「為什麼?該不會要動手術吧?不會吧?」那是我唯一知道不准吃東西的理由。

  「我不知道,這要由醫生決定。」

  「不會啦,你不用動手術。」她說,紅發男瞄了她一眼。

  「你不能肯定。」

  我聽得出來他認為她太不顧規則了,說真的,我知道他是怎麼想的。但是她知道我是怎麼想的。我需要安慰,一片餅乾就能改善我的心情,讓我的失血感覺起來跟去紅十字會捐血一樣。要是他們手上有甜食卻不肯給我,那就是說我的傷勢真的很嚴重。一個巡警過來,雖然槍擊已經停了,任何有一絲理智的殺手一定在支援到場時就閃人了,他還是蹲低前進,手裏拿著一包東西。「我有無花果餅乾。」他說。他看起來有點困惑,好像不懂為什麼醫護人員要找吃的東西,而且一秒都不能等。

  「也行。」她說著接過袋子打開。

  「綺紗。」紅發男警告她。

  「噢,閉嘴啦!」我說,從打開的袋子裏拿出一塊餅乾。我對綺紗笑笑。「謝謝,我想我撐得過去了。」

  又三塊無花果餅乾下肚之後我頭不暈了,我自己坐起來重新靠在輪胎上。紅發男連這個也反對,可是他也是擔心我的健康,所以我原諒他想阻止我吃餅乾的事。我注意到附近來來去去的員警現在都站直了,可見槍手應該早就消失了。

  到處都沒看到懷德。他可能加入捕殺行動還沒回來。也許這一次他們會找到更多線索,說不定可以讓他們直接找上兇手家門。

  我被抬上救護車裏。輪床的背部搖了起來,所以我是坐著的。雖然我沒辦法走來走去,可是我還可以坐起來。

  好像沒人急著在這意外或犯罪現場調查什麼。真的。到處都是人,其中大部分穿著便衣,只顧著跟其他沒事做的人說話。對講機響了,有人跟他們說了些話。顯然他們找到槍擊地點了,鑒識人員正往那裏出發。紅發男往對講機說了幾句話。綺紗把東西收拾好。大家都不慌不忙的,這讓我更安心。

  「我要我的皮包。」我說,綺紗幫我從車上拿下來放在輪床我邊上的位置。身為女人,她懂得皮包對女人多麼不可或缺。

  我從皮包裏挖出筆和記事本,翻到後面記事用的空白頁開始動筆寫。天,這張單子越來越長了。

  懷德出現在救護車敞開的門前。警徽掛在腰帶上,穿著馬球衫的肩頭掛著槍袋,手槍收在裏面。嘴邊線條緊繃。「你還好嗎?」

  「很好。」我很有禮貌地說。其實我一點都不好,因為我的手臂真的、真的抽痛得很厲害,而且失血過多讓我覺得很虛弱,可是我還在生他的氣,絕不肯失去自尊靠在他身上。懂了嗎,男人希望你靠在他身上,好滿足他們天生的保護欲,這種欲望很強,而我拒絕他的同情,就是要他知道他麻煩大了。在這種事情上要懂得察言觀色。

  他的綠眼眯了起來,顯然懂得我的意思。「我會跟救護車去醫院。」

  「謝謝,可是不麻煩你了。我會打電話給我家人。」

  綠眼睛眯得更細了。「我說了要跟你去,我會在路上打電話給你爸媽。」

  「好啊,隨便你。」也就是說,我還在生氣。

  這次他也懂了。他把手插在腰上,非常大男人,且很不高興。「什麼又讓你嘔氣了?」

  「你是說除了我被槍打傷之外嗎?」我甜膩地說。

  「我也受過槍傷,可是我從來沒有因為這樣就像個——」他制止了自己,顯然想到不該說出他沒說完的話。

  「悍婦?驕縱的小鬼?大小姐?」我自己提出了幾種選擇。前座的紅發男坐得直挺挺地聽我們吵架。綺紗站在旁邊等著關車門,同時假裝觀察天上的飛鳥。

  他苦笑了一下。「你自己選個合適的吧。」

  「沒問題。」我在單子上又添了一項。

  他的眼睛眯起來看著記事本。「你在做什麼?」

  「列清單。」

  「我的老天,又一張?」

  「其實是同一張,我只是加上幾個項目。」

  「給我。」他探進救護車裏,像是想把記事本搶走。

  我一把扯回來。「這是我的本子,不是你的,不准碰。」我轉頭對紅發男說:「開車,這場好戲該上路了。」

  「百麗,你太愛生氣了——」

  沒錯,我就是愛生氣。等我舒服一點說不定會溫柔一些,但在那之前我有權利生氣。說說看,要是被槍打傷還不能生氣,什麼時候才能生氣?

  就在綺紗關門的時候,我說:「等著瞧,看我還會不會跟你上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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