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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事晚上還是不要喝咖啡的好。
我喜歡喝咖啡,尤其在甯靜而有點涼涼的早晨。 一杯婆婆泡的、熱騰騰的、加了練奶的咖啡,配上脆脆的油條,散發出滿滿幸福地味道。喜歡咖啡的香,卻不喜歡咖啡的苦。我堅持喝咖啡是種享受,所以心情不好時不會喝,也鮮少為了熬夜而喝咖啡。
昨夜,我卻違背了我的原則。
因為還有沒做完的作業,心裏又有那麽一點點地愧疚整個假期都在混,所以下定決心利用咖啡保持清醒,好讓我做作業。晚餐時就狠狠地喝了兩杯滿滿的咖啡。咖啡味道沒有很好,也沒有徐徐熱氣模糊鏡片,應該算不上享受。單純的在“利用”咖啡。有人告訴我喝咖啡一樣會愛睡,我不相信,因為它確確實實曾讓我睡不著。
可悲的是,咖啡起了作用,不過該做的還是沒做。翻了一下筆記,腦袋空空如也、心不在焉。我應該算得上是個隨性的人,不會因為定下了目標而勉強自己完成。沒心情就不做好了,睡不著就幹脆不睡算了。抛下一點都不可愛的筆記,興奮的拿起誘人的小說--《孔雀森林》。在椅子上看了好一陣子,一點睡意也沒有,時針指著“1”。已經淩晨一點鍾了。跟在Line的媽媽說了聲晚安,不舍的按下播放器的停止鍵,林俊傑的歌聲瞬間從耳際消失。嘀嗒嘀嗒,只剩鬧鍾規律的心跳和我的呼吸聲。
把電源拔掉,拿著《孔雀森林》,我開心地跳上床去,繼續享受閱讀。一面一面的翻閱,一次一次的翻身,意圖尋找最舒服的姿勢。躺在床上看小說是本人的愛好,可謂人生一大樂事。由于喝了咖啡的關系,眼皮沒有下垂的現象,小說看得很過瘾。書簽一直躺著,沒有發揮作用的機會。不知看了多久,望了望鬧鍾。
哇,四點多了。
誰管啊!
轉個身,背向鬧鍾,繼續沈浸在小說世界裏。終于,在六點左右,我把小說看完了。一口氣看完的感覺很是痛快,有種說不出的滿足。雖然結局不是我想象的完美,不過卻留給了讀者想象的空間。而我,正正是個很愛幻想的讀者。空想了一陣子我希望有的快樂浪漫結局後,就把書放到一旁去。
是時候睡覺了。
關上燈,嗅了嗅遺失了的家味道,努力讓自己進入夢鄉。
過了感覺上很久的幾分鍾,宣告失敗。
身體累到不行了,但是腦子卻清醒到不行。痛苦。
算!既然不能睡,就不要睡好了。
亮了燈,跑到桌上拿了之前被遺棄的筆記,回到床上開始用功。眼睛掃過一行一行的字、一個一個的方程式,可是腦袋卻像打不開的城門,來者統統被拒于門外。
哎,歎了口氣。
又把燈關了,筆記躺在被單上,手無力的垂放在筆記上。累。
開始有點後悔喝了咖啡。
開始無聊。
開始希望有人陪我說話。
升長了身體,把電話拿了過來,發出兩封無厘頭的早安給兩位朋友,時間是六點鍾。明知道他們一定還沒醒,但是心裏卻抱著一絲希望,希望電話會響起。
後來“登”的一聲,竟然還真的有簡訊。哈!心裏暗爽了一下。
哈拉了一下,催促他去睡覺,因為隔天還有課。自己又鑽回被窩,試著睡。
昏昏沈沈的,不知不覺就睡著了。一覺到天亮,直到被電話吵醒時已是中午十二點。
伸了伸懶腰,又接近開學多一天了。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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