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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Cardea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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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小說] 穿越時空之[柳暗花溟]二手閨女[全書完]  關閉 [複製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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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實自己,愛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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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13 19:48:33 |只看該作者
第六十章節 你一口我一口

    也不知道是老天的意思,還是張揚的烏鴉嘴給刺激的,早上還晴朗的天空在黃昏時分果然徹底地陰沉了下來,氣溫驟降,北風也似乎從平地卷起似的,呼嘯著斥過低低的山岡。

    方初晴期期艾艾地跟著沈瀾身後,在天才擦黑兒的時候進了一個山洞。沿路不宜行馬之時,沈瀾已經順便撿了不秒枯柴松脂負在馬背上,北時將馬拴在洞口背風處,直接進了洞。

    山洞不大,但入口處九曲十八彎的,僅容一人通過,倒真有一夫當關,萬夫莫開的意思。洞中寬敞平整,即干且冷,大概是因為朝向的關系,北風並吹不進來。

   沈瀾熟練地點燃枯枝松脂,把幾根兒臂粗的干柴架了起來,再把水囊中的水倒在一個鋼盔大小的鐵盆子裡,水沸後倒入小布袋中的干糧,用只木勺輕輕攪動著。那軍糧像臘八粥一樣混雜著各種谷類還有一些干脯和脫水的蔬菜,當吞吐的火苗使食物半熟時,香氣就已經彌漫在整個山洞中。尤其是饑腸轆轆的人聞起來,簡直覺得人間極致美味也不過如此。

    這時,方初晴的肚子咕叫了一聲。

   為了掩飾尷尬,她連忙沒話找話,“怎麼不把馬兒也帶進洞來呢?反正這裡面也夠大嘛。”有那兩匹在場的話,沈瀾應該不會獸性大發吧?

    所謂月黑殺人夜,風高放火地。此情此景,天寒地凍,四野茫茫,可山洞中卻字根表溫暖,火堆散發著無盡的熱力,光影幢幢,伴隨著那誘人的香氣,仿佛這山洞是怒海中的孤島,讓人沒來由的感覺安全,真的是孕育那啥、滋生那啥的溫床。可是偷眼看沈瀾,卻見他神色如常,反襯得她想得太多了。

    “拴馬的地方有突巖,能遮風擋雨。”沈瀾看了方初晴一眼,心道你愛馬,難道我不愛嗎?當兵的不愛馬,一定不能打勝仗的。

   “再說,馬兒很能擔當警戒的任務。萬一有野獸,它們會示警。”他又瞄了方初晴一眼發現火光映得她特別好看,苗條又豐滿的身段被蒙上了一層光暈,臉蛋兒紅撲撲的。

    “不愧是長勝將軍。”方初晴拍馬屁,把趙雲趙子龍的外號安在了沈瀾身上,“看你生火煮飯的手法就知道了。那樣架柴的方式非長年的軍旅生涯是培養不出來的。

    千穿萬穿,馬屁不穿。聽到方初晴這話,沈瀾第三度瞄了她一眼,贊賞她有眼光。不過他馬上又看到她咽了咽口水,不是不知該氣還是該笑,無奈地打了一塊一尺來高的平整大石,搬到火堆邊,再把熟了的熱粥話石頭上,招了招手。

   最後,他還沒忘把行軍和斗篷等物堆在身邊,方便方初晴坐上去,以免著涼。這些行為。他都很自然地做了,絲毫沒想到自己也能這樣體貼入微,因為之前沒對任何人這樣做過。

    方初晴很是知情識趣,沒等沈瀾開口,看到他的手勢就快速移動過來。乖巧地伸出手,諂媚地道,”碗哩,我先給二爺盛一碗。“唉,吃人家嘴短哪!

    沈瀾搖了搖頭,表示就這麼一個鐵盆子。

     “那吃飯的家伙哩?”方初晴一愣。

    “有嘴不就行嗎?”沈瀾不耐煩地說,好像兩人湊在一堆兒吃飯天經地意的事。

    行軍嘛,哪裡來這麼多講究。

    方初晴目登口呆。這情況……這情況已經很危險了,難道還要用一只勺子在一只盆裡吃飯?

    “難道你還嫌我髒?“見方初晴猶豫著沒有動手,沈瀾很快就想到了什麼眉頭皺成了一個大疙瘩,”本王還沒嫌你髒呢!愛吃不吃,不吃的話,一邊去!”

     “唉唉唉,又提代的爵位。什麼本王呀,這兒也沒別人,別端架子啦,我也沒說不吃,是覺得同碗食不夠尊敬你罷了。你既然不介意,我怕什麼呢?”

     天大地大,肚子最大。眼見沈瀾要發飆,方初晴連忙帶過話來,她可不想在寒冷的冬夜餓肚子。還暖冬哩,這天說變就變,但願不要下雪才好,不然還會更冷的。而雖然這親吃法會交換唾液,有間接接吻的嫌疑,但這麼熱的粥,應該有殺菌作用。再者,別說間接了,真槍實彈的親,他們倆也做過不止一次了。

    怕啥!

    想到這兒,她搶過勺子,舀了一口粥放進嘴裡,結果燙得她跳起來,囫圇吞了下去,但就算如此,還是覺得美味異常。

    “好吃。”她含含糊糊地說。

    熱乎乎的食物進入饑腸,令人舒服得想歎氣,不過也更餓了,可是她才想再吃第二口,沈瀾卻一把奪過勺子說,“該我了。”說著,他吃了一口,那姿態,實在文雅極了,一看就是受過高等教育的,不像剛才方初晴,吃得像惡狗搶食似的,實在沒有美感。

    不過都這時候了,誰還顧得美與丑?何況,方初晴在所有人面前都會偽裝一點半點,唯獨對沈瀾根本懶得裝,於是她撲過去,緊挨著沈瀾坐下,等她放下勺子就立即拿起來,舀得滿滿的,吹了幾吹,這才放入口中,然後,歎息著閉上眼。

   啥也別說了,食物是最能慰藉人的心靈的。

     沈瀾望著方初晴,覺得她特別可笑,但是也……特別特別可愛。有一種說不清的風情……直率、自然、引誘著別人卻茫然不知。此刻她緊挨著他,差不多是倚在他身上了,令他半邊身子都熱乎乎的,隨即連心也融化開來,好像他這一生都是等這一刻,等這樣一俱,能跟他在最簡陋的環境中享受最平凡的幸福。這時,他從小到大都盤亙在心頭的被排斥感,那種格格不入的感覺也沒有了。仿佛這個山洞就是全的家,他真正的家,他一直渴望的歸宿。

    就這樣,兩人你一口,我一口,相親相愛的把這盆健康美味都吃下了肚,再加上勾火的烘烤,身子慢慢熱乎了起來,再也感覺不到寒冷了。

    “可惜我買的東西都在張揚和王強那兒,不然我可以請二爺喝酒,聽說哦,那個百安燒刀子酒很夠勁兒的。”吃飲了肚子,方初晴心情愉快,自然就口頭上大方起來。

   不過她隨即想到兩句諺語:一、飽暖思淫欲。二、酒是色媒人。現在洞內溫暖如春,兩個成年男女吃飽了沒事做,而且互相早有暖昧情緒,再來點酒的話……那不是自動送羊入虎口嗎?不行,要轉移某些沖動動物的注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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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13 19:49:04 |只看該作者
第六十一章節 公平精神

    她轉著心思,連看也不敢看沈瀾,支吾道,“怪無聊的,不然你給我講講你帶兵打仗的故事吧?”

    “那有什麼好講的?”沈瀾對這個提議嗤之以鼻。

    “講嘛講嘛,我從小就崇拜英雄,一直無緣得見,今天好不容易有機會了。”她再度大拍馬屁。

    沈瀾沒辦法,又喜歡她挨著他的感覺,怕如果不同意,她立即坐到別處去,只得磕磕巴巴地講了些他覺得還算有趣的故事。不過他實在不怎麼會講,通常就是起因,過程,結果,講過程時還特別簡練,所以他哪是講故事呀,純粹是做軍事學術報告。

    方初晴聽得哈欠連天,不過她又不敢睡,怕萬一被非禮怎麼辦?倒沒想想從和政城到北境的路上,她和沈瀾兩人一直住在一個帳篷裡,她什麼不像話的睡姿都被人看過了。

    “算了我還是給你講吧。”她想到一個主意,就講“一千零一夜”好了,反正那故事是神魔鬼怪,還一段段的,特別適合孤身男女之間。只是千萬不要講“十日談”,否則她立即就會被吃掉。

    她很怕沈瀾今晚對她有興趣,因為她不想拒絕她,可是又不願意接受。在這種矛盾的心態下,真出點什麼事難免傷人傷已。

     “倒不如給我講講,這麼久了,你真的一點也記不起以前的事嗎?”沈瀾突然插口道。

    方初晴一愣。

     這身體不是沒有殘留意識,而且她個人感覺,桑青的身體留下太多記憶痕跡,只是她一直想不起來什麼,除非遇到刺激的事,才會在腦海中閃回些破碎的片段。但,那太抽象了。她抓不住。

    為此她覺得,桑青肯定不是一個普通的女人,不然靈魂都仙去了,肉身中哪會暗藏著那麼多秘密呢?甚至,她懷疑桑青臨死時對這肉身做過些什麼。她沒有證據但就是有這種強烈的感覺。而這感覺讓她時常不安,但由於她鴕鳥且大大咧咧的性格,令她把這一切自動忽略掉了,總認為車到山前前必有路,船到橋頭自然直。每天活在尋找過去的煩惱裡,重生還有什麼意義呢?還是走一步算一步,哪兒黑哪兒住店吧。

   “玩真心話和大冒險呀。”她假裝無所謂地搖搖頭,借機道,“但是我確實沒回想起什麼。不過……二爺應該多帶我出來走走,尤其是靠近圖國那邊。你們不都說我是圖國人嗎?也許熟悉的環境會令我想起些什麼。說不定,會有人認識我呢。哦,對,肯定有人認識我這張臉,不然怎麼會追殺我,雖然我絕對不是他們要殺的人。關於這一點,我很清楚地知道。”

    “去年憋了一年,今年圖國很不安生。現在邊境到處在打仗,不是鬧著玩的。”沈瀾目光一閃,拒絕了。

    “那我想不起什麼,也不打算想破腦袋。”方初晴聳聳肩,“很多事都是有定數的,多想無宜。”

    你就不想知道你前面 的男人是誰?孩子又在哪裡嗎?沈瀾想問,但終究沒說出口。

    而他的沉默,令氣氛一時尷尬,方初晴連忙轉話題到沈瀾身上道“別總說我,二爺呢?跟我講講你的奶娘和蘇味,這兩人貌似是你唯一動過真感情的。”

    話一出口,她就感覺沈瀾的身子一僵,似乎被戳到了痛處了似的。她有點害怕這樣,於是想向旁邊靠近一點,不要離火山口那麼近。哪成想才一動,沈瀾就伸出手,把她按在原位置上,兩人仍是肩碰著肩,甚至感覺肋骨都蹭 到了一處。

    她心裡怦怦亂跳,不敢稍動,卻聽沈瀾幽幽地道,“你說這話,真該打你一頓,說得我好像是個沒心的人。難道我不愛我的大哥嗎?難道我不是把太太當親娘看?難道我和皇上之間是沒有感情的嗎?”

    “我不是這個意思。”方初晴否認道,“不然你都給我講講,我們彼此了解一下,說不定以後不會吵了。”

    不吵嗎?那倒好。沈瀾想著,而且他想對她說心裡話,好像她全能明白似的。這各親切又親近的感覺很奇怪,莫名其妙就出現了,令他非常納悶。他一向喜歡什麼事都埋在心裡,對大哥和皇上也不講,但他願意對方初晴傾述,仿佛對她說說,就能把心頭的重擔卸下來似的。

    就像今年的除夕夜,他無緣無故就把小時候聽太太講畫的事說了,還有自己那無時無刻不在的格格不入感。說完,他感覺輕松極了,又感覺似乎和她共同擁有了秘密,實在話,兩人的關系因為這些而接近了不少。

    現在,他對她是親密朋友的感覺嗎?還是……

    “一人說自己的一件事。”沈瀾很理解“公平”精神。

    方初晴暗翻了一下白眼,沒想到異時空古人是那麼不好糊弄的。

    “我小時候在沈府裡受盡欺凌,是我的奶娘拼上自己的性命保護了我,寧願自己挨打受罵,也努力讓我感到快樂,最後更因救我而死。所以我說,她才是我的親娘,可惜她走得太早,看不到我的今天,也不能享受我能給她的幸福。”他說到這裡時哽咽了一下,然後繼續平靜地道,“至於生我的那個女人,我幾乎沒什麼印象了。只記得,她長得很美,不然老爺怎麼會看上她?”

    他不稱沈之道為爹,可見心裡的隔閡有多深,但他提起奶娘時,眼神中卻閃過痛楚和溫柔的神色,顯然奶母之間的感情是很深的。想來也是,對一人處處被敵視的小孩子來說,那個偉大的女人給了他最初的保護。而如今子欲養而親不在,他心裡一定很痛吧。

   “你的奶娘來生會有福報的。”方初晴情不自禁地握住沈瀾的手安慰,“來世你見到她,一定要努力還她的恩情。相信我,有機會的。”

    “是嗎?”沈瀾反手握住方初晴的手,一瞬間有些不知所措,童年記憶的酸楚立即湧上心頭,還有不能報答奶娘的遺憾,那心中永遠的傷痛,每當想起這樣,他總是不能自持,還好現在他身邊有她,從她柔軟溫暖的手掌中,他感到了安寧。

    “至於蘇味……她不是我第一個女人,但卻是我第一個真心喜歡的。當年我在鬼門關前徘徊,是她救了我。每天我睜開眼睛都能看到她,要我如何能不傾心?可惜,最後她卻離開我,因為我不能給她想要的東西,她注定是要高高在上的。”沈瀾直言不諱,而且聲音直白,顯然對這段情已經釋懷了。

    “原來,你喜歡護士型的人物。”

    “什麼護士型?別胡扯,現在輪到你回答問題了。你喜歡皇上嗎?”他突然問,話題轉變之快,令人無法反應。

   “誰能不喜歡?”方初晴故意氣沈瀾,“他又英俊又文雅,地位高,可沒什麼架子,心眼兒也還算好。”

    “你喜歡景鸞嗎?”他又問,跟得很快,方初晴甚至沒想到現在應該輪到她來問了。

    “他也是萬人迷。那麼溫柔,那麼聰明……”

    “那……你喜歡我嗎?”

    天,重磅炸彈藏在這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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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13 19:49:26 |只看該作者
第六十二章節 舊疾發作

    方初晴脫掉了衣服。

    雖然只是外面的罩衫,但卻令沈瀾又驚又喜。驚的是方初晴這種大膽的行為,喜的是她居然用這種方式對他表達感情。他惦記她不是一天半天了,可是卻不敢太隨便。不知何時,他開始尊重她的人格,把她同其他女人區別對待,平等地顧忌到她的感受,雖然她只是個奶娘出身的人。

   不過現在她這樣主動,那當然無須再忍……

    可他等了會兒,方初晴卻沒有另外的舉動,只是表情略有尷尬。

    “我忽然記起了一點事。”方初晴抓了抓頭發,“在我家鄉,大家玩一個游戲叫真心話和大冒險,就是這種一問一答的形式,如果有人不想回答對方的問題,基本上就要脫掉一件衣服。”這游戲她在現代時經常玩,習慣了這種方式,所以下意識的就這麼做了。

    沈瀾一聽,頓時又是失望又是開心 。失望的他剛才想得太美,結果滿不是那麼回事。開心的是,方初晴不肯回答這個問題,就說明她肯定是喜歡他的,不然為什麼不干脆直說?他不禁有點得意,倒沒想過也許人家是討厭他,怕說出來比較傷心呢?

   “現在輪到我了。”方初晴摩拳擦掌,“你喜歡梁竹月嗎?”

    沈瀾皺了下眉頭,不明白為什麼方初晴問起這個,不過他這人一向公平,因而老實回答道,“她與我們兄弟,還有皇上是青梅竹馬,不能說沒有感情,皇上甚至還喜歡過她。而我大哥與她成親,固然有政治與利益的成分,並非兩情相悅,但婚後對她很不薄。可惜她後來就得刻薄寡情,還做了很多錯事,但我們仍然不願意懲罰她。說到底,她是個看不開的可憐人,而今死者為大,既然她已經去了,過去種種,不提也罷。”

    方初晴只是隨口問問,而且設置的問題有報復的成分,沒想到沈瀾回答得這樣詳細,令她覺得自己實在很不君子。不過事已至此,她的好奇心已經被吊了起來,於是問,“你喜歡蘇味嗎?”

   “不喜歡了。”對這個問題,沈瀾想了幾秒鍾,忽然覺得之前橫亙在心頭的被背感,不知何時已經消散了。當年,蘇味傷他不可謂不深,以至他決定終於不娶。這倒不是因為對蘇味不能忘懷,而是再也不能相信男女之情。可曾經以為胸口的那道傷永遠也不能消逝,結果它卻如春夢,一去了無痕。

   這似乎是在方初晴出現後才轉變的,難道在兩人不斷的互別苗頭中,他所有的孤涼都得到了慰藉?方初晴那並不溫柔的手,扶平了他所有的創痛嗎?

    “你喜歡花羅嗎?”方初晴再問,,有點點不自在。       這回沈瀾毫不猶豫地搖搖頭,甚至多一句解釋也不願意說。本來麼,花羅只是他的床伴而已,其實花羅也未必喜歡他。在那女人的觀念之中,男人是要換來換去才是真正的人生。

    “這就是人與人之間的差別呀。”方初晴歎了口氣。

    沈瀾問他喜不喜歡某人時,她的答應全是肯定的。而反過來。他的回答卻都是否定的。所以說她的內心陽光燦爛,沈瀾則大陰人,因為他心中無愛,看問題總是看壞的一面。不過……

   “你喜歡我嗎?”這個問題不反問,就實在太笨了。
   
   沈瀾望著方初晴,漆黑的眸子被火光映得發紫,似乎有火苗在眼神的深處跳動,害得方初晴從頭到腳流過一陣不明電流,也形容不出是冷是熱,總之是汗毛眼兒全縮緊了似的。

    半晌,沈瀾才動了一下,但並沒有直接回答問題,而是也脫掉了一悠揚衣服。不過她沒有罩衫,脫掉外面的薄棉衣後,就剩下雪白的中衣了。

   於是方初晴也產生了剛才沈瀾心中的那種想法,認為這行為是默認他喜歡她。

   她心裡甜絲絲的,不知道他們這樣互相問話,算不算一種另類的表白。那麼接下來要怎麼辦?激情迸發,繼而……野合?不,她不想這樣,她要情色,這是有根本區別的。情,一定要在前面,而且還有一個重大的問題困擾著她,那就是沈瀾把她當成什麼女人。

   有好感,喜歡,都沒什麼了不起的。她需要真正的愛,而證明有愛存在的行為,就是他肯不肯娶她。

   照理說,沈瀾是 不會娶她的,因為兩人之間的身份地位差異懸殊。而且沈瀾除了表示了些對她的好感外,並沒有其他更深層次的表達。在這種情況下,她怎麼可能將身輕許?如果她隨便就跟他上床,那麼她和花羅、晴翠又有什麼區別?

    愛,也是需要自尊的。

    正猶豫著,就聽到沈瀾呻吟了一聲,令她登時面紅過耳。他不是自己YY,然後受不了了吧?男人較之女人本來就沖動很多,何況他是個在私生活上不怎麼檢點的男人。

    不過再細聽……那呻吟不像是動情……倒像是受刑。

    轉頭一看,見沈瀾捂著肩膀,臉色有點發白,挺直的鼻梁上還掛了幾滴汗珠,在這種天氣不太可能出汗的,除非是痛的。

    “我的天,你舊疾發作了嗎?”一瞬間,方初晴心中的綺念一掃而空,湊過去,板過沈瀾的臉,焦急地問,“景鸞說過,每逢下雪,你骨子裡的寒毒就會發作,在和政城還好些。北境寒冷,你的疼痛會加重。”

   該死的圖國!雖然她十之八九是圖國人,但她現在真的好恨那個國家。如果不是他們趁著今冬氣候溫暖,沒有大雪封山,結果四處侵擾他國,她和沈瀾早就回京了,他也不用受這份累。本來,前些日子一直逼著他泡藥浴,按理說病況應該改善了,可最近他常常要帶兵打游擊戰,恐怕傷勢又加重了。

   “很疼嗎?”她再問。景鸞說過,如果冬陰之日,沈瀾舊疾發作的可能性加大。今天就是陰天,不過她之前並沒有聯想到這一層。他這麼強大,令人很難想象也會有虛弱的時候。

   “可能下雪了。”沈瀾答非所問,又搖搖表示不礙事,可方初晴的心就那麼揪著。

   她跑到洞口去看,見沈瀾的舊疾比氣象預報還准,陰沉發作的天空中果然飄起了雪花。

    怎麼辦?怎麼辦?這是她第一次看到他舊傷發作,要怎麼處理呢?景鸞之前並沒有告訴她,也許這就意味著,沈瀾必須自己挨痛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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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13 19:50:03 |只看該作者
第六十三章節 沈氏馬場

    她返回洞中,看沈瀾筆直地坐在那兒,才片刻功夫,冷汗已經浸濕了衣衫。

   一定是他脫掉衣服造成的!方初晴立即判斷。山洞中不冷,但只是相對野外而言,她只脫掉罩衫就覺得有些起雞皮疾瘩了,何況沈瀾只著中衣?剛才兩人挨坐著,守著火堆喝了熱乎乎的粥,他可能出了些汗,之後猛然脫了棉衣……可能就是因為這個才誘發了舊傷反復。

    想想他曾經差點被圖魯砍掉半個膀子,她就恨死那個圖魯了。而不知為什麼,一想到這個人名,她忽然很有感覺,厭惡的感覺,像是一下子跌 到在毛毛蟲堆裡。桑青不是和這個圖魯有什麼瓜葛吧?

   不過現在不是想這些的時候,方初晴迅速跑過去,拉沈瀾坐得離火堆近一些,督促他把棉衣穿上,然後再把什麼行軍毯、斗篷、她的罩衫,全披在他身上。

    “寒毒是內裡的,這樣不管用。”沈瀾平靜地道,似乎此時痛基的不是他。

    “自己知道,剛才就不要脫衣服嘛。”方初晴急了。眼淚汪汪。

    看著她真切地關心自己,沈瀾心頭軟軟,感覺再痛也是值得的,其實這次的發作已經不很嚴懲了,大概是藥浴的功效,可就這種程度她就受不了了,他很慶幸好沒讓她看到他以前發病的模樣。每次,都像死過一回那樣。

   “不關衣服的事。”他輕描淡寫的說,其實在喝粥時就有痛感了,但他忍著沒說。

   “可你的手很冰呀。”方初晴摸了摸沈瀾的手,然後又撫在他的臉上,感覺他像是冰雕的男人,又冷又僵硬。

   環顧左右,再沒有取暖的東西了。一咬牙,忽然坐在沈瀾的膝邊,緊緊抱住了他,武俠小說裡都有這樣的橋段,男主發病,女主脫光衣服為男主取暖,第二天早上男主就會奇跡般的病愈,她一直不能理解女主為為什麼一定要脫光,難道穿著衣服就不能取暖了。她不信,她今天就要試試!

    而沈瀾,沒料到她會有這樣的舉動,先是嚇了一跳,然後立即就覺得那滲透入四肢百骸痛感減輕了很多。原來,心窩暖和,身上就會難受了。

    他沒說話,只輕輕環住方初晴,有人跟他一起抵擋那一波波的痛苦,是他從沒想到過的事情,就連當年的蘇味也不曾這樣做過。現在,極致的痛楚和懷中極柔溫暖的感覺交織在一起,令他腦子裡一片混亂難明,唯一清晰的想法卻又嚇了他一跳。

   他在想,既然捨不得放方初晴離開,既然知道不能隨便把她收進屋裡,既然她是個自尊的女人,想收也收不到,既然不想讓她和晴翠、花羅,還有他之前的其他女人劃等號,那麼……也許……他必須想別的辦法把她留在身邊,讓她徹底屬於他,比如……娶她。

    給她個名分,肯定要解決很多困難,畢竟他們看似是兩路人。不過,他會有辦法解決的,現在的關鍵是怎麼開口?還有名分究竟是什麼?正妻?似乎不太可能。不過他也不打算再娶別人,只她一個的話,這些小節應該沒關系吧?

   他胡思亂想著,心情很不穩定,但方初晴卻是一心一意把自己當成熱水袋、為他療傷。在這雪夜,寒冬,穿蕩的山洞,兩人就這麼沉默地擁抱著,有一咱難以言表的溫馨感覺。

    也不知過了多久,方初晴漸漸睡了過去,醒來時發現兩人就躺在一起的。她整個身子都蜷縮在沈瀾的胸前,沈瀾側身懷抱著她,腳壓在她的腳上,兩人之間似乎有一根無形的鎖鏈相連,也不知是誰溫暖的誰 。

    一瞬間,她有些貪圖這種奇妙的感覺,但很快就清醒了過來,趁著沈瀾還沒醒,躡手躡腳地逃出了他的懷抱。回過頭來再細看他的臉,發現他長得真是很好看,就算現在睡著,那超人的氣質看不出來,單只五官就已經很帥了。何況,昨夜的折磨令他有點點憔悴,還有那蹙著的眉頭,無不讓人的心湧上陣陣溫柔。

   這個男人,無論是誰得到,都值得好好去愛。只是,她有那個福氣嗎?看來是沒有的吧,以他的地位而言是不能要娶一個失夫喪子、來歷不明的女人的。而她,絕不會委身於一個娶不了自己的男人。

   不禁,她看著他,想得癡了。

    良久,沈瀾才動了一下,於是方初晴好像做賊快被抓到一樣地跑了出去。而當沈瀾也走出洞外時,只見到大亮的天光,心中異常驚訝。他多年少眠,怎麼昨夜睡得那樣踏實?難道是疼痛消耗了太多體力?又或者是因為軟玉溫香抱滿懷?

    可是他身邊睡著的女人少過嗎?卻從嚴沒有這樣過。但那樣睡的感覺實在很好,看得他昨晚想的那事要好好計劃一下。

    兩個各懷心思,可誰也不說,吃了早飯後就繼續回馬場前進。昨夜的雪不大,地面上只鋪一薄薄的一層,也正因為如此,路才特別滑。好在沈瀾的馬神駿,方初晴又騎術超群,雖然這是桑青的身體遺留給她的超群,但足夠她使喚了。不過盡管如此,他們趕了一天路,本計劃黃昏時分到在馬場的,可實際上卻在天都黑透了後才到。

    沈氏馬場占地非常大,但是在外圍居然用石頭少木柵混雜成了綿延圍牆,只這一項就可以看出經營馬場的功夫來。而方初晴才一進馬場的范圍,就似乎感覺到了馬群的躁動,立即興奮莫名,很有回家的感覺。

   看來桑青很愛馬呀,這感覺完全遺留給了她,左右了她的行為,其實她在重生前連寵物也不養,這讓她有點怕怕,怕桑青的殘留總識在冥冥中決定她的新人生,那樣還不如不重活這一次。比如,桑青左右她的感情,讓她愛上江無憂可怎麼辦?

    “王爺您不定期巡查,怎麼不提前派人說一聲,讓卑下好准備准備。現在這……還好您的房間是時常打掃的,倒不怕耽誤了您休息。”馬場的管家姓氏不明,但名叫銀子,是個三十來歲精明強干的男子,看行動做派倒像是從軍隊中退下的。

   “不必忙碌,本王是偶角經過,過幾天就走。”沈瀾下馬,順手把方初晴也抱了下來。其實方初晴馬術很棒,用不著別人幫忙,可他這舉動卻給了旁人一種暗示:這是他的女人,他是帶新情人來逛逛的。

    銀子一臉了然地道,“那正好,反正您很久沒來了,只當是休息休息。明天我給您用新借的肉燉山菌子吃,就用山上的松木為柴,上回您還誇那味道香呢。還有,最近我又得了幾匹好馬,王爺給相相?您要看帳也成,不過現在天晚了,不如吃點熱乎的,喝點帶勁兒,完了就先睡下吧?”他一邊說一邊走,看來很高興沈瀾能來,說到最後一句時,還有意無意中瞄了方初晴一眼,神態有些暖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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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13 19:50:17 |只看該作者
第六十四章節 道具的作用

    “這是皇上的秘密信使,就安排她住我那間房,你在隔壁再給我收拾一間來就是了。”沈瀾說得一本正經,“還有,信使大人愛吃菜和水果,你多備下點。我知道這日子新鮮的水果蔬菜不多,不過總會有些吧?”

    “王爺放心,卑下絕不會怠慢了信使大人。”銀子回答得恭敬,但看樣子並不相信方初晴的身份。她認定她是王爺的女人,不過也許出身高貴,要耍點花樣,擺擺架子罷了。只是王爺從沒帶過女人來馬場,因為這份特殊的原因在,他決定 他決定要好好侍候著。

    走了很久,一行人才來到一座巨大的木屋前,這木屋僕實無華,看起來又堅固無比,不管外表還是屋內,都頗具有北境的粗獷之美。方初晴被帶到的房間裡布置得簡單大方,有歐式的壁爐,四周還盤著漆成白色的鐵管,類似於暖氣。拿手一摸,卻是冷的。床墊、椅墊,腳凳,全是華麗的獸皮,與家具擺設的原始沉重感一對稱,不得不說,品味超群。

   幸好她不是野動物保護者,不然非得掐死沈瀾不可。

    銀子在一邊熱情地道,“王爺和信使大人來得突然,現在那邊才起火,很快就暖和了。”

    所謂客隨主便,方初晴雖然是染黃“皇上親封”的信使大人,卻沒有表現出頤指氣使的態度,吃了頓熱乎乎的農家飯後,立即就鑽進暖和的被窩裡。不過她惦記著沈瀾的傷,一時沒有睡著,想去看看,又沒有借口。人家賈寶玉想林黛玉了,還要拿兩條舊帕子送過去呢,她需要一些道具呀。

   輾轉反側中,突然有東西硌了她們脖子,順手一摸,不禁心喜地自言自語,,“這不就是道具嗎?”說著就起身穿衣服。

    她手中握著的,是沈瀾曾借用給她的那塊能試百毒的寶貝,自上回給了她,一直也沒有要回去,現在她成天待在要塞中,生命安全完全有保障,這東西就用不著了。反倒是沈瀾,經常在外作戰,風餐露宿,這寶貝對他來說更有用些。

    這麼想著,她悄悄開門進屋。不過她還沒走到沈瀾的房間,就從走廊一側玻璃窗看到有一個人站在雪地中。那身景她太熟悉了,不是沈瀾又是誰?

    她立即沖出屋子,責怪道,“你昨天才發作了舊疾,今天怎麼就跑到雪地裡站著,還是大半夜的。”

   沈瀾低下頭來,微微一笑。

    他很少笑的,要笑也是潮笑和冷笑,可今天這一瞬,他的眼神中卻暴發出無比的溫柔,是方初晴從沒見過的。雪地、滿月、視線良好,有一名絕世帥哥對她展顏,害得她小心肝不住的撲通撲通跳,身子忽冷急熱,心底也升起一股犯罪的欲望。希望明天 北境早報的頭版頭長的大字標題上寫著:女流氓逆襲,雪地推倒北境之王!

    “笑什麼笑!快跟我回屋。”她呆了幾秒,之後連忙打碎那不正常且不正經的幻想,順便握起沈瀾的大手,小小緩解一下渴望,“景鸞說過,你這病是由傷重而來,卻被寒氣逼仄,必須保暖。不然讓你在和政城過冬怎麼就沒事?”

    “我只是在天氣惡劣時才會舊疾發作,今天已經晴天了。”沈瀾有一搭無一搭的辯解著,全部的心神都集中在他掌心中的那只溫軟小手上。

    她真暖和呀。不知為什麼,最近他總是有這種感覺,似乎她在身邊,他就從裡到外都不會感覺寒冷。剛才他站在雪地裡,是想冷靜想想要怎麼跟她提求娶之事,只是還沒想好,她就又闖過來攏亂他了。好吧,明天再想也行,反正日子還長遠,他何必急於一時呢?

   兩人手挽手地進了房間,方初晴立即把沈瀾按坐在床上,然後拉開衣領,露出那顆解毒丹。

    這就是現代人和古代人的區別了,重生或者穿越人士不是穿件古裝,說點古語就變成了古代人,真正洩露身份的往往是最小的細節,所謂魔鬼藏身於細節之中麼。對於方初晴來說,她和某人熟悉後,經常會忘記糾正自己的一些動作為,比方:隨意拉領口。

    這在現代也許不算什麼,低胸裝都能穿著四處跑,何況只是拉拉領子呢?但在異時空的大江國,雖然民風開放,但畢竟民情等同於另國明清時期的大江國,這舉動很的挑逗意義。特別是,她面對的是一個對她抱了心思的男人,對她志在必得,現在只是考慮怎麼“得”的男人 。

   “我剛想起來,這個要還你了。”她什麼也沒意識到,認真地說。

   “你拿著吧。”沈瀾瞄著她脖子下面的一片瑩白,“它不僅能試百毒、解百毒,浸在酒水中,還能麻痺敵人。”

    “可是我現在很安全哪,倒是你,應該防備有人刺殺。”方初晴繼續很認真地說,還順手把解毒丹拉了出來。

    沈瀾站起身,握住那個寶物,感覺上面還殘留著方初晴的體溫和體香,不禁一陣心神搖蕩,輕聲道,“早晚我會收回的,但不是現在,等到威脅你生命的那件事徹底解決……”他小心地把解毒丹放回到方初晴的衣領中,無意中,指尖碰到了她的皮膚。立即,一股熱辣又激烈的電流從他的的指尖,順著血管急速轉遍全身,心跳加速。

    他俯下頭,似乎是看拴著解毒丹的繩子有沒有扣好,嘴唇卻有意無意的觸碰著方初晴的耳朵,然後向下,灼熱的唇印在她雪白頸側的血管上。

   他的舉動太突然,方初晴沒有防備之下,自然溢出一聲低吟。而沈瀾的嘴唇貪戀著她皮膚的溫暖與滑膩,一經挨上就沒有離開,輕輕啃噬著,慢慢向下,在那隆起的邊緣磨蹭著,然後轉過那醉人的深溝,從另一側返回到頸邊、耳朵。

    方初晴身子後仰,雙腿酥軟,若不是沈瀾緊緊扼著她的纖腰,她肯定會摔在地上。而因為兩人緊抱著,她清晰地感覺到他身體上強烈的變化,腦海中一陣迷糊。

    這一刻,什麼必須要娶她才能跟他在一起,什麼要得到她的允許才會碰她,全被兩人扔到九農雲外去了,彼此忠實的身體都自然而然回應著對方的試探,強烈的渴望得到愛撫與慰藉。理智在這時候沒有用武之地,心靈的真實超越了一切表象。

   他們,其實早就已經相愛,只是兩人還都不明白。

    沈瀾輕輕用力,反身把方初晴按在床上,可是當他才把她的衣領全部拉開,門外,卻在這最關鍵的時刻,傳來了敲門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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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13 19:50:29 |只看該作者
第六十五章節 向左走,向右走
  
   “王爺,您要的酒,給您送來了。”銀子的聲音適時響起。

    沈瀾皺緊眉頭,別過頭去,恨不得給自己一刀。大晚上的,為什麼叫人傳酒?而這個可惡的銀子早不來、晚不來,偏偏在最緊要的時候出現。現在情緒全破壞了,重要的是方初晴的理智全回來了。她一骨碌坐起,臉兒紅紅的,隨便掩了一下衣服就跑掉了。

   “酒……給您放在哪裡?”方初晴闖出去時,銀子也嚇了一跳,隨後悔恨不已。信使大人衣衫鬃發凌亂,王爺氣息不穩,看來自己攪了人家的好事啊。真是該死,雖然她是奉命而行,但恐怕難免被遷怒。大家都是男人,很明白從溫柔鄉被人潑一盆冷水的滋味,那可是要人命的。

    但是,畢竟他沒猜錯,什麼皇上的秘密信使,根本就是王爺還沒上手的新歡。只是王爺從沒有帶女人來過馬場,這說明這位信使大人對王爺來說是特別的。那麼,只要他以後小心侍候,努力拍馬屁,哄得方姑娘說句好話,頂得上他在王爺面前賣力表現一年。這就叫干得好,不如干得巧。

   “放下吧。”沈瀾陰沉沉地道,身子還是朝向床,並沒有轉過來。

    銀子瑟縮了一下,似乎感到了無形的刀氣架到自己的脖子後面。他連忙把酒放到離門最近的桌上,然後極快的退出來,撒丫子就跑。好家伙,王爺這是動了真怒,如果他還不麻利的,腦袋掉了就沒機會巴結方姑娘,讓她為他美言幾句了。

    銀子飛奔如兔,而木屋內某欲求不滿男人也很想到雪地上撒點野。好涼快涼快,不然體內的一團火非把他燒死不可。不過這種急切的感覺也促使他下定了婚娶一事的決心,打算明天就跟方初晴明說。他曾決定終身不娶,現在他為了她做出了重大的妥協,那麼是不是正妻,她應該不介意吧?

     只要她點了頭,那麼揀日不如撞日,明天晚上就把婚事辦了,直接洞房花燭!

    他盤算得挺好,但這世界上就是有很多意外,而且有一種東西叫錯過。第二天早上他還沒見到方初晴的面,他的三個親兵就都到了,和約好了似的。張揚和王強是從長物鎮上來,把方初晴買的東西都押送來了,那些五花八門、花花綠綠的東西足足有一馬車之多。而林海濤則是因緊急軍務從要塞過來的,報告說在邊境巡邏的北軍游騎兵受到了多隊圖國部隊的襲擊,全軍都等著他回去主持大局、率兵圍剿。

    在這麼吃緊的情況下,自然國事為生,私事靠邊站。沈瀾決定立即啟程回要塞,因為怕方初晴回去無聊,干脆准許她在馬場多玩些日子,臨行前鄭重囑咐了銀子要讓她過得舒心,但也一定要保證她的安全。

    “小林怎麼知道到馬場來找你?”方初晴有些依依不捨的,但心中又有三分竊喜,因為她又可以繼續當鴕鳥了,等昨晚的事淡化一點再面對沈瀾。

    “他們之間可以用焰火通訊,好方便得知我的行蹤。”沈瀾看著方初晴,心裡滿滿的,似乎有很多功能話要說,可結果卻半個字也沒說出來。

    方初晴也支吾著,但她的情況好一些,畢竟吐出了三個字,“你小心。”然後,兩人拿著愛的號碼版向左走,向右走了。

    因為心中有牽掛,沈瀾走後,方初晴在木屋裡悶了兩天,銀子也不敢打擾,只找了馬場中兩個懂事機靈的丫頭來小心侍候著。第三天上,見到方初晴終於出了門,立即親自帶她四處逛逛。

   呼吸著冬天干冷的空氣,望著群山包圍中的廣闊平原,看到幾萬馬匹奔騰的場面,方初晴心中的郁悶才一舒而飛。桑青本身是圖國人,對馬匹的熱愛遺留在了骨子裡,所以方初晴到了馬場也有如魚得水的感覺。

    開始時,銀子對她評點馬兒、參與馬匹的喂養訓練,還存了輕視之心,但隨著她調教了幾匹性格頑劣的名駒,又以專業的眼光相出幾匹好馬來,銀子就開始對她從刮目相看到五體投地了。

   “方姑娘才應該來管這個馬場呢。”他由衷地道。

   方初晴笑瞇瞇的,但沒說話。她倒是想,可是她若點頭,不是砸人飯碗了嗎?再說,馬場是沈瀾的經濟命脈,銀子能坐到這個位置,必須是極得他信任的,她何必得罪他身邊的人?

    馬場的歲月簡單、忙碌又充實,方初晴在不知不覺中過了五、六天。從銀子那裡得知,沈瀾已經帶兵出發,估計沒有十天半個月是回不來的。於是她把思念壓抑在心頭,專心應付起馬兒來。

   在馬場眾多的馬匹中,她看上了一匹白色帶黑斑的馬,跑起來一跳跳的,遠遠看去像一只放大版的斑點狗。銀子知道這是匹好馬,一直精心喂養,可方初晴卻一眼看出這斑點狗欠溜,所以每天都騎著它繞著馬場跑。

    開始時,它跑幾步就喘,但不到三天就健步如飛了,神駿之氣立顯。

   銀子很高興 ,因為又為王爺弄到了一匹好馬,方初晴也很高興 ,因為她發現她非常喜歡縱馬馳騁的感覺。而又因為溜馬時並沒出馬場的范圍,且很少有馬跑得過斑點狗,所以在方初晴的強烈要求下,銀子也沒派人跟著她。

   這天,天氣相當好,晴朗溫暖得像開春似的,方初晴讓斑點狗跑了會兒,就信馬由韁地欣賞那總也看不夠的蒼茫景色來。可不久,她看到遠方有一小支馬隊行來,跑近一段距離看,居然發現領頭人是齊山。

    “齊大官人,你怎麼來了?”方初晴策馬迎上,笑問。能在這裡遇到認識的人,她多少有幾分高興。

   “原來是方姑娘!”齊山很驚訝,“我是作筆生意,路過此地,怎麼方姑娘在沈氏馬場住嗎?”

   “暫住幾日而已。”方初晴說得含糊,見馬隊後面跟著一輛馬車,不禁偷瞄了幾眼。

    齊山見狀笑道,“姑娘和小女真是有緣。我平時出門是不帶雪兒的,這次她哭鬧著一定要來,哪成想就遇到了姑娘呢?”

    一聽雪兒在馬隊中,方初晴大為高興,笑道,“叫我初晴就行了,既然已是第三次見面了,好歹算是朋友了吧?除非齊大官人嫌我身份低微,不願意讓我高攀。”

   “那哪能呢,初晴。不過你也別叫我大官人了,我倒寧願聽你叫一聲大哥。”齊山就坡下驢,同時身子下馬,親自牽著斑點狗的韁繩到隊伍後面的馬車邊,欣簾一看,雪兒正伏在一個媽媽懷裡,睡得香甜。

   一看到這小姑娘,方初晴的心立即就軟化了,而雪兒似乎有感覺,忽然醒了過來,見了方初晴就小嘴一扁,哭著抱住她的脖子,奶聲奶氣地道,“姐姐騙人,一直也沒來看我。”

    “沒有啊,咱們這才分別不到一周嘛,本想過兩天就去找你玩的。”方初晴額頭冷汗直冒。

   不能騙小孩子的,可是這幾天因為沈瀾她差點忘了這個約定。方初晴啊方初晴,你個重色輕諾的壞女人!

    她一把抱過雪兒,不住的甜蜜語,哄騙小孩子,典型怪阿姨的嘴臉。而齊山在一邊微笑不語,看著一大一小兩個女人吱吱喳喳地說著話,和睦得不行,更加重了要娶到方初晴的決心。

   他當然不是做生意偶然路過這裡,而是打聽到方初晴在沈氏馬場逗留,才假裝成商隊過來的。也只有方初晴這樣不熟悉北境的人,才會相信他的話。他齊山是什麼人,做趟生意還用自己跟著馬隊嗎?經過這麼多年的經營,他早就建議了自己的情報和關系網,可這次他卻費了好大的力氣才得到這一消息,因為沈氏馬場是半軍事化的管理,不容易滲透。

    而男女之間有時是很奇怪的,當合適的人站在面前,自然就知道她是命定的人。對他而言,那天當他看到方初晴溫柔的哼著歌,喂雪兒吃飯、哄雪兒睡覺,他就有了這種感覺。他立即決定娶她為妻,只是當他聽說她失夫喪子的身體,不禁又產生了動搖。

    幾天來他也曾問自己,為一個這樣的女人得罪了北境之王值得嗎?很明顯,姓沈的對方初晴也抱有與他同樣的心思,倘若在這場女人爭奪中,他贏了,那麼他在北境的生意就到頭了,必須挪到其他國家進行。這,也值得嗎?

    於是他想再見方初晴一面,所以稍偽裝了一下就來了。結果現在他明白了,為了方初晴,一切都是值得的。不是完壁之身有什麼關系?他也是個鰥夫嘛。相反,以右師王之地位,自然不能娶這類女人,因此他很自信會得到方初晴的垂青,雖然在外貌和權勢上他比不過沈瀾,但好在,他很有幾個錢。  

    “雪兒,快放開方姐姐,咱們還要趕路哪。”他看時機差不多了,催促道。

   雪兒一聽哪裡願意,一把抱住方初晴的脖子,死也不放開,嘴裡一直求著爹爹,要帶姐姐一起走。

   “雪兒,你是個大姑娘了,不能這麼不懂事。爹早跟你說這一趟路難走,你跟著爹要受苦的,可你非得跟著,現在還想拉方姐姐一起受罪嗎?”他板起臉。

    他雖然對女兒如珠如寶,但家教卻嚴格,也不會縱著女兒胡來任性,因此雪兒小小年紀便懂得這個道理。此時見他嚴肅起來,也不敢再說話了,只抽抽答答哭了起來。

    方初晴看著不忍,從齊山的話音中又聽出他這趟生意比較辛苦,不禁對雪兒起了憐愛之心,插嘴道,“聽齊大哥的意思,路途上會很辛苦,雪兒還那麼小……不然我幫大哥帶幾天,你回來時,再把雪兒帶家去?”

    說完,又有點後悔。畢竟泛泛之交,人家這麼寶貝的女兒,怎麼放心交給她?

    可沒想到齊竟一口答應了下來,於是彼此間囑咐客氣了幾句,她就帶著雪兒和那個媽媽回了馬場。

    望著她遠的背影,齊山很高興自己達到了目的。女兒在她的身份,他就有機會常來常往了。這樣無論對生意還是感情,都是大好事一樁。而他很有把握,雪兒在馬場只會過得更好,不會受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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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13 19:50:41 |只看該作者
第六十六章節 求婚

    銀子對雪兒的出現比較納悶和意外,不過經方初晴解釋過後,他也沒怎麼放在心上。但兩天後就不 同了,因為齊山“做生意”歸來,特意來探望女兒和方姑娘,還帶了大批的禮物。

    銀子也是生意場上的人,自然認識大名鼎鼎的齊大官人,立即就覺得他親自跟馬隊,並把女兒托付給才認識不久的人的這件事,實在是不太合情理,因而加了小心。不過一連十幾天下來,齊山並沒有做出什麼特殊的舉動,只是因為雪兒賴在方初晴身邊不走,齊山就又把女兒放在馬場了,還天天來看望。

    然後,慢慢的,他發現齊山的醉翁之意不在酒了。這姓齊的這番做作,不是為了生意,也不是為了女兒,明顯是為了某個女人。

    這下子,他可緊張了,偏偏沈瀾帶兵在外,他有消息也通知不到,對方初晴又不能說得太甚,只有在一邊干著急。而且他發現,齊山追求女人的手段比可比王爺高明多了,態度溫和、不疾不徐、絕不會讓人緊張。送的禮物也是那種有趣、但不太貴重的,這樣就不會引起人的戒心,也不容易被拒絕,一來二去,方姑娘貌和齊大官人越走越近,而他則越來越急。

    如果王爺回來,發現還沒到手的新歡在他這兒被別的男人撬走了,他就是把自己剁吧剁吧當成飼料喂了馬,也難辭其
咎。想來想去,也只有先把主姑娘送回要塞這一招了。畢竟那邊是軍事管理,齊山本事再大,也不可能輕易混進去的。

   可是,有道是請神容易送神難,要怎以才能送走那位女煞神呢?

    正不知如何是好,這天齊山又來找方初晴,說是附近的小山上有一片松林,寒冬季節,山幽松香,人跡罕至,最是好時光,因而要帶著方家妹子和自家女兒去欣賞冬日美景。

   方初晴當然立即就同意了,一邊的銀子忍無可忍,不僅加派了八名身手利落的長隨跟著,聲稱怕山中有猛獸,要保護方姑娘的安全。然後,還逮個機會對落了單的她說,“其實咱們馬場邊上有好多地方風景不錯,可惜這次方姑娘沒時間了,否則卑下倒是很願意親自帶您去看看。”因為方初晴好歹掛了個無職無權的皇家信使虛銜,所以銀子也以下級自居。

    方初晴事後,立即抓住了這句話的重點。她沒時間了。可是為什麼時間了?她有什麼急事要離開馬場嗎?她怎麼不知道?

    看到方初晴疑惑的眼神,銀子硬著頭皮道,“卑下聽說,王爺在邊境打了勝仗,不久就要回來了。卑下想,王爺必是先回要塞,這人困馬乏的,又國事繁重,自然暫不能來接姑娘。這樣一來……萬一王爺有急事要與姑娘商談呢?豈不是找不到人?而我身為屬下,王爺有事,自然要代服其勞,所以想明天就把姑娘先送回要塞,免得王爺回來見不到人,也免得王爺掛心不是?唉,說句僭越的,多日來與姑娘相處,姑娘的馭馬之道,實在令卑下佩服,現在姑娘要走,還真真是捨不得哪。好在以後日子還長遠,下回王爺再帶姑娘來,卑下一定讓姑娘玩得盡興。”

    “勝了嗎?”方初晴面露欣喜。其實想想,他贏了不是正常的嗎?這引起日子她所放不下心的,不過是怕戰場上刀劍無眼,他會不會受傷的事。多少次,她夢到他渾身鮮血淋漓的,醒來後一身冷汗。

    “王爺是長勝將軍,戰無不勝。”銀子這話說得含糊,因為他雖聽說戰事順利,但並不知道王爺何時回來。這麼說,不過為了哄著方姑娘走。

    方初晴敏感地感覺到了銀子的不對勁兒。她看了後者一眼,見他目光閃爍,似乎另有別情似的,還有有意無意地還瞄著她身後不遠處的齊氏父女,立即就有些明白了,不禁臉上一紅。

    銀子是看到那天她和沈瀾在一起的狼狽樣兒,明白了些事情,因此不想齊山跟她走得太近,這才打發她離開吧?那一晚的事她一直努力淡化印象,可現在想起來,沈瀾輕蹭在她的耳朵,啃噬著她的脖子,親吻著她的胸口,這一切的一切都還無比清晰,好像他剛剛還抱著她。

    可她能怎麼辦呢?現在心裡完全是一團亂麻,不知道 下一步要怎麼做。都說愛情讓人的智商為零,她以前不信,現在……她只難說事實勝於雄辯。而齊山……她之前從未把他往某些方面想過,因為他雖然殷勤,卻總不過分,如果想多了,倒顯得自作之情似的。現在經銀子一說,雖然刀子不能確實齊山的目的,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她干脆還是回要塞得了,免得害人害已。某些情感,她暫時已經給不了別人了。

    “好吧,一切就聽從銀大管事的安排。”她點了點頭,想著今天要找機會和齊山告個別。雪兒,她雖然很喜歡,但畢竟不是自己的孩子,就連無思無我她也不能擁有,那麼不如斬斷牽掛。再說雪兒也確實需要跟她親爹拉近關系,而不是她。

    銀子看她痛快的應下了,暗中長舒了一口氣,近乎歡天喜地去准備明天送表面上皇上信使,實際上的王爺新歡回要塞的事宜,而這邊的方初晴一行人則直奔那片松林而去。

    齊山沒有說謊,那的確是一片難得的美景之地。北境之冬,萬物蕭瑟,到處都光禿禿的,唯這片山坡滿目清翠,背風向陽,配合著冬日特有的干爽凜冽的空氣、陣陣松濤清香,還有遠處幾名家丁丫頭和雪兒的追逐笑鬧聲,鬧中有靜,散中有鬧,實在和人間仙境似的。

    唯一煞風景的,是那八名大漢就站在不遠處,看似心不在焉,其實是監視著方初晴和齊山。盡管以彼此之間的距離看,他們是聽不到這邊的說話聲的,但那十六道目光卻牢牢籠罩在這一對男女的身上。

    “銀大總管很不放心呢。”齊山笑道。

    “他是個盡忠職守的好下屬。”方初晴由衷贊美,但略有些尷尬,努力想著要怎麼開口和齊山道別。
   
    “初晴,你願意嫁與我為妻嗎?”哪想到,她還沒開口,齊山就先道。

   方初晴一開始沒聽明白是怎麼回事,只是出於禮貌,保持著微笑,但當她意識到了什麼,不禁驚得目瞪口呆,還以為自己的耳朵出毛病了。

    齊山一笑,目光溫柔地道,“初晴,我知道我這樣說很冒昧,可是我再不想瞞你。長物鎮上,我對你一見傾心,後來種種,不管是偶遇,還是我把雪兒放在你這兒,都是為了接近你。”齊山直言不諱,雖然他不想這麼早就說了心裡話,但看今天銀子的安排,他很明白以後他很難再接近方初晴,那不如干脆什麼都說出來,包括自己的“詭計”,這也反而會贏得好感,讓對方體會他一片真心。

   變被動為主動,偶爾突然襲擊,在生意場上很管用,在情場上當然也一樣。

   方初晴眨巴了兩下眼睛,嘴唇動了動,但什麼音節也沒發出。老天,這可是第一次有人向她求婚,不管是在重生前還是重生後,她實在太震驚、太不知所措了。

    而她不說話,齊山就耐心地等,兩人之間的沉默張力巨大,令她感覺頭上壓著一座山似的,知道自己必須說些什麼。可說什麼呢?她心裡有人,自然要拒絕齊山,但是要用什麼措詞才不傷人呢?

   “那個我……我的條件……我是說我是成過親……”好半天,她才結結巴巴說出幾個字。

   “我知道你是失夫喪子的女子,可那有什麼關系呢?”齊山接過話來,“你是天下少有的好女子,我齊山何德何能遇到了你,說起來,倒是我配不起你。而且我娶你,不是為妾,是為正妻填房,你將來就是齊家的當家主母,我還答應你這一生不會有娶其他女人進門。雖然當後娘是委屈了你,好在雪兒還乖巧,你們處得也不錯是不是?”

    方初晴繼續目瞪口呆。

    自從她重生到這個世界,就不斷有人提醒她,她非完壁之身,就是低等人類,不有過孩子,那是低等中的低等。如果想成親,頂多嫁個條件不怎麼樣的男人,還得是人家心胸寬廣,不計較她不清白的。愛情啊、浪漫呀這些事都與她絕緣,她什麼也不能奢望。

   這也就是她明明喜歡上了沈瀾,卻一直別別扭扭,不肯不顧一切的原因。她生於現代,本來對貞潔看得沒有古代女人這麼重,但她有自尊,不想被當成玩物,更不想作為廉價品被別人勉強接受,好像愛上她也是恩賜。當然,激情上來的時候,她時常喪失理智,但一冷靜下來,她就會產生自尊受傷的悲哀和想要自強自立的決心。

    現在有一個男人,條件相當好的男人明言不介意她的身份,而且那麼看重她,叫她如何不感動呢?可惜,說這番話的人,不是她心裡的那個人。

   “齊大哥,你能看中我,我很榮幸,可是……可是……”

    齊山握住了方初晴的手,無比誠懇地道,“初晴,我知道你是個心胸坦蕩的女子,雖然連日來我們彼此親近,但你並沒有往那方面想。如今我提出婚約,你一時難以決斷是正常的。我不逼你,但你要答應我好好想想。別人能給你的,我都可以給你,別人不能給你的,我也可以給你。這不是炫耀我的能力,而且表達我的真心。初晴,我是真的喜歡你,定然會讓你得到幸福。你……認真考慮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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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13 19:51:18 |只看該作者
第六十七章節 公主是哪位?

    “那個,我……”

    “就算你心有所屬,或者覺得還需要更長時間考慮,也沒有關系。”齊山再度打斷她,“我期望你能答應我,但倘若不能,今後我仍然是你的齊大哥,你也還是我的方家妹子,但凡有事,只要吱一聲,水裡水裡去,火裡火裡去,沒半個不字。”

   他說得誠懇,方初晴又亂感動了一把。不過她感覺十六道激光一起射在了她的手上,害她無緣無敵地覺得手背上著火,連忙把手從齊山那裡收了回來,局促地道,“明天我就要回要塞了,不知什麼時候才能再和齊大哥見面,所以這件事吧……”

    “五天後我要到圖國去走一趟,談一筆大生意,恐怕要一、兩個月,初晴你有的是時間慢慢想。”齊山碰了碰她的頭發,“你若有事,盡可到長物鎮上齊氏的商號去,我把話吩咐下來,你提出任何要求,我的伙計們都盡力為你辦到的。若你希望……我也可以帶你到圖國轉轉。要知道可不是人人都能到圖國的,那裡的風土民情和外面人傳的不一樣呢。”

    方初晴聞言眼睛一亮,但隨即又黯淡了下去。她不能隨處亂跑,除非是跟著沈瀾,沒跟他商量過,她什麼決定也做不了。表面上,她一直頂撞著他,跟他爭吵,其實現在看來,她實在是很順從的。

    唉,她是圖國女,去圖國的話,應該有助於了解身世。之前 她不想知道這身體的本主是誰?究竟是做什麼的?有什麼社會關系?她想隱藏起來,以新面目對待這重生的機會,可現在,她卻很想知道了,因
為她的生活不可避免地受到了她前身本主的左右,而且她也想明白了,糊裡糊塗的過不好日子,就好像一顆定時炸彈安放在身邊,隨時會引爆,把她炸得屍骨無存。

   那樣的話,還不如死個明白。

    還有,齊山為什麼總打斷她,不讓她把話說完?

    “謝謝齊大哥這番心意,我一定會慎重考慮的。就算婚姻事不成功,我們也還是好朋友。雖然我人微力淺,但若需要我幫忙的,我也不遺余力。”略鎮定了下,方初晴爽朗一笑,也拋出幾句場面話。

    齊山聞言不由得有幾分緊張,聽方初晴的話音,似乎這樁婚事不能成就的可能性不小。還是他太急切了吧?可是有什麼辦法呢?再不表明心跡,右師王及手下就會斬斷他與方初晴的一切聯系,那他就更加沒有機會了。

   當然,他看得出初晴和右師王之間的暖昧情形,和右師王相比,他在外貌和氣質上難以匹敵。但是他手中也有右師王沒有的底牌……他可以娶初晴為正妻,他不介意身體地位,而右師王坐在那個位置上,有很多事是不能做的。這是他的優勢,也是唯一可以打動初晴的地方,難道她沒有一絲動心嗎?

   不,他有家有業有真心,初晴對右師王不過是一時迷戀罷了。她是個聰明的女子,一定會明白什麼才對她是最好的選擇。況且,他看得出初晴是真喜歡雪兒,這小丫頭也是他的重要籌碼呀。

   想到這一層,他心境放松不少,負度極好的與方初晴說說笑笑,帶領著一大群人度過了愉快的半天是光,對求婚的事再絕口不提半個字。要知道能令女人輕松、沒有壓力、感覺舒服,也是得到女人心的技巧的方法呀。   

    過了晌午,天氣轉為陰寒,一行人回到了馬場。這邊廂,銀子已經把明天送方初晴回要塞的准備工作做好了,積極得有些過分。雪兒得知要跟父親離開,哭哭啼啼得捨不得。她小小的心裡就是不明白,為什麼姐姐和爹爹不能與她生活在一起?他們又不吵架,能一起回家不是很好嗎?最後方初晴千哄萬哄,再加上雪兒也不願意拋下齊山,這才一步一回頭的走了,害得方初晴也難過了一陣。

    第二天一早,銀子親自護送方初晴回了要塞。從馬場到要塞距離較近,他帶的東西雖然多,迤迤邐邐有兩大車,但多半天時間也就到了。

    眼看著燙手山芋回到原住處安置妥當,忙忙碌碌地收拾出門時沒有,回家時超多的行李,又打聽到王爺雖然近日不會回來,但十天內必到的消息,銀子這顆心才算落了地,鄭重去告了辭,輕松地回了馬場。

    這邊的方初晴足收拾了一天才把東西歸整好,又想起桃桃和萌萌來,轉天中午還沒吃飯就去了專門安置軍馬的馬廄。因為正是午餐時間,兵丁們都在飯堂吃飯,馬廄中一個人也沒有,靜悄悄的。這是方初晴特意找的時間,不然她身邊總會有幾個小兵侍候著,礙手礙腳,這都是沈瀾保護過度的後遺症。

   不過她才走到馬廄深處,忽然看到前方坐著一個人,因為沒提防,著實嚇了一跳。那人被綁在馬栓上,身上的衣服骯髒破爛不已,須發蓬亂,眉毛胡子都分不清,大冬天的,走近些都能聞到他身上散發出來的怪味道。

    “你是誰?”她往後退了幾步,防止這囚犯暴起傷人。但隨即她就放松了,因為看到綁住那人的是一條臂兒粗的鐵鏈,在他腳上還加了鐐銬。

    在要塞中,倒是有把敵國俘虜當奴隸使喚的傳統,不過都會選些身形矮小,有不太嚴重的殘疾,或者是性格溫順的人。可眼見這位身材高大,看樣子比沈瀾還要高些,胖了至少四五圍,黑熊也似的,當奴隸不是太危險了嗎?正因為危險,才把他拴得這麼緊吧?但這樣的話,他也沒法干活了。

    咦,這是什麼路數?

    “你爺爺貝卓。”那人頭也不抬地哼道,口氣輕蔑,態度傲慢粗魯,說出的話氣得方初晴差點背過氣去。

    “王八蛋,你是狗屁的爺爺!”她踢了一下地上的草,怒道。他令堂的,還沒人這麼跟她說過話呢,這人回到現代中國給狗熊當爺爺,狗熊都不樂意。

    “哦,你就是那個被我們右師王生擒的圖國副帥。敗軍之將,得意什麼呀你!”方初晴想起來了此人的身體,“你不在牢裡,跑這兒裡來干嗎?”

    “我們圖國的貴族最會侍弄馬匹,大江國的南狗可沒這本事。現在要寒裡有好幾匹好馬出了問題,叫我來幫忙醫治的。只要爺爺我做得好,他們就給酒肉。”

    “臭要飯的,給點酒肉就叛國了。”方初晴鄙夷地說。如果沒弄錯,她是圖國人,有權利這麼罵貝卓。

   “切,你懂什麼,爺爺是為了馬。圖國人要是不愛馬,就根本和畜牧等同。”貝卓也同樣鄙夷方初晴。

   方初晴氣不過,心想論斗嘴連常勝將軍沈瀾都不會對手,老子能輸給個失敗者?於是惡意道,“就您那行為,就算愛馬,也不能歸在人類裡。是人的話,哪有你那麼臭不要臉的。聽說我們偉大的右師王在馬上不過三回合就捉到了你,你還不服,說什麼是右師王贏在出奇不意,偷襲的不是好漢。結果我們右師王放了你,等您老人家磨磨蹭蹭地准備好再開打。結果哩,你瘋子似的連扎了我們右師王一百多槍,卻連人家的戰甲都沒碰到,自己累得氣喘吁吁,後來右師王隨便一刀,你就屁股向後,自動掉下馬了。像您這樣專門落馬的英雄,現在在這兒逞得什麼威風?怎麼不去死算了。”

    她這話不可謂不刻薄,偏偏她說的沒有半個字是假的,貝卓本來一直閉目與方初晴對答的,此時氣得跳了起來,掙得鐵鏈和腳鐐嘩啦啦響,還真怪嚇人的。

    “賤人,你懂什麼?爺爺我雖敗猶榮,也不想想對手是誰?就算我們的主帥,當年也是在車傳輸線戰下才傷沈瀾,爺爺我以一已之力保得半數圖軍安然撤退,已經很了不起了!”因為這時空的軍隊中也有女兵女將出沒,所以聽到方初晴的女人聲音,貝卓並沒有感到意外。

   而方初晴,就恨他爺爺長、爺爺短的,所以盡管打不過,還是隨手撿起地上的石子丟過去。喵的,他要是她的爺爺,她得丑成什麼樣啊,只怕比重前的樣子還丑。那還得了,不活了不活了!

    貝卓被鐵鏈渙著,活動范圍不超過方圓兩米左右,此時面對方初晴毫無章法的暗器,只得跳來跳去的躲避,活像只大猩猩,其滑稽的樣子,逗得方初晴哈哈大笑。

    她這一笑,引得貝卓第一次專注於她的臉上。然後他愣住了,呆了足有十幾秒,挨了好幾顆石彈,才訝然地沖口而出道,“公主!”

   啊……他說什麼?沒聽清!

    方初晴也愣住了,左右看看,能喘氣兒的除了她和貝卓,就剩下大批的馬兒了。公主是哪位?公主在哪裡?話說,他說的是“公主”二字吧?不是“公公”?

    “圖瑪公主!”貝卓又嚎叫了一聲。 

   他不是個瘋子吧?要麼是被她氣得喪失了理智,進入了思想混亂狀態,要麼就是設計讓她過去,好勒死她的。她才不上那個當呢!

  “雞貓子喊叫什麼?哪來的公主?就你這德行,被俘了還指望有人來救,而且還是個公主來救,失心瘋了吧你?”方初晴罵道,但不知為什麼,心裡砰砰亂跳。當然這不是被貝卓威武的熊像給迷的,也不是真的相信有什麼公主出現,大概是丟石頭累的。對,一定確定以及肯定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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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13 19:51:59 |只看該作者
第六十八章節 到圖國去!

    而她這一喝,貝卓散亂的眼神重新回復清明,黑漆漆的,一把抓的眉頭胡子中,一雙犯白眸子盯著方初晴看,嘴裡卻喃喃地道,“大江國的南狗給我吃了什麼,怎麼眼睛不好使了!”

    方初晴暗呼一口氣,心想對嘛,看來是這位堂堂的圖國副帥被她氣得神智不清了陣。這裡根本沒有公主,她當然不是,桑青也絕對不是。公主都是金枝玉葉,哪有親自跑出皇宮出去暗殺敵國皇太子的。再說圖國的國主根本沒有一兒半女,這事地球人都知道,那麼公主又是從哪裡來的?  

   切!

   不過給貝卓這麼一鬧,她也沒有心情看桃桃和萌萌了,匆匆回到自己的住處,沒注意到貝卓說到最後一句話時,語氣裡帶了三分敬畏,十分恭敬。她只奇怪自己,本來應該很快放下這段與瘋子遭遇的意外,但不知為什麼,她心裡好像藏了一個梁料包,而貝卓的話就像是一根針,當這個染料包被刺破,她整顆心就被染上了一層層抹不掉的疑惑。

   為此她悶悶不樂,做什麼也不暢意,晚上老早就上床睡覺了,期望明天忘記這一切,又是美好的,等待著沈瀾最來中的一天。可是,第二天她早上很晚才起床,因為整個晚上都被稀奇古怪的夢境所纏繞。

    夢裡,宮殿和雪山峰頂交錯成影,亦虛亦幻,一個威武老者的面容混雜其中。她曾經努力想仔細看清楚,然而卻身陷迷霧之中,直到最後江無憂的身影出現,她的心裡忽然酸澀不堪,生生痛醒。

   之後再回憶,那些景象片段就更抓不住了,唯有那個老者。一想到他,她就莫名其妙的很傷心,還有些愧疚感似的,想立即回到他身邊,讓他不再痛苦。還有一個聲音在她心裡不停地叫:到圖國去!到圖國去!到圖國去!這呼喚是如此清晰,以至令她有一瞬間分不清現實與夢境,以為真的有人在催促她,而且她似乎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緒似的,夫的強烈地渴望到圖國去。

    這是怎麼回事?她試圖理發分析。如果說這是貝卓昨天胡說八道的緣故,那麼她也太容易接受心理暗示了,這擺明了是日有所思,夜有所夢。但如果這是桑青的殘留意識呢?桑青是要跟她說些什麼?是要讓她辦些什麼事?完成什麼未完成的心願?她絕對想念桑青不是個普通人,不然有誰在靈魂遠去多時,還令前身的意識迎春花右著後來人呢?不過一具皮囊罷了,卻成了桑青還留在人間的介質。那她,又算什麼呢?神的使者?這身體的奴隸?大江國的匆匆過客?還是,被請求施予幫助的人?

    那麼……公主又是怎麼一回事?難道桑青另有隱瞞的身份?

    方初晴遲疑了一下,然後從床上蹦了起來,一溜兒小跑到馬廄去。

    與其在這兒胡思亂想,還不如去審問貝卓。

    昨天是她疏忽了,或者是害怕了,沒有問個清楚。照理說貝卓是圖國的副帥,也算是個人物,可能隨便認錯人。何況回想起來,昨天他那震驚的表情如假包換,而且不像是神智不清的樣子。

    難道,圖國皇室真的有隱秘事件?還和她……不,桑青有關?這和有人要暗殺她的事有關聯嗎?她必須弄個清楚,畢竟現在籠罩在她頭頂上的殺氣遲遲不散。倘若,她只是個替代品該怎麼辦?桑青的靈魂歸來又怎麼辦?那她又算什麼?捨得下這一世的人和事嗎?

    想到這兒,她腦海中突然出現了沈瀾的影子,然後是江無憂的影子,兩人的面容交疊,揮之不去。與此同時,她的心又熱又痛,說不清的難受,也不知道那痛徹心扉的感覺是為了誰。

    “昨天你為什麼叫我公主,圖瑪公主?”她打聽到貝卓還在馬廄中,於是直接跑來,揮退了小兵問。  

   “我看錯了。”貝卓平靜地說,可在亂發的縫隙中,他不斷地瞄著方初晴,一遍又一遍,怪不得!怪不得!長得實在是太像了,但她是嗎?言談舉水差得太多,可他卻有一種感覺……

    “你撒謊!”到這時,方初晴無論如何也漢有相信這話了,說不清為什麼,就是這樣斷定,仿佛是奇准的第六感。

    這讓她感到害怕,於是湊近了貝卓,近到了足可以威脅自己生命的地步。她就是要這樣,讓她的細嫩的脖子完全暴露在貝卓的鐵爪之下。倘若她不是什麼圖瑪公主,貝卓必會傷害她。甚至以她為人質,就算逃不了,也得鬧騰一番,以抵銷在戰場上敗於沈瀾的恥辱。畢竟,他應該看得出來,她在軍中不是普通的一員。倘若她是圖國的公主,貝卓就不會傷害她,就算要這樣作,也不會理直氣壯,她一眼看得出來。

    她一只手不著痕跡地挨在腿側,那裡掛著一把匕首,其實是江無憂送的超大金沾子,萬一貝卓真的動手,她南非要有機會逃脫,可不能真的把小命交托在這個野人的身上。她知道這樣有多危險,但是她心裡強烈的渴望知道桑青的事。因為,那現在是她的事了。她不想做一具木偶,她要痛痛快快再活一場,這是老天給她的、好不容易的重生機會!

    “如果我說你是公主,你人放跑我嗎?”貝卓突然說,“如果你是,你應該這麼做,因為我圖國的公主怎麼能容忍本國的軍隊副帥被俘?”

    方初晴一愣,之後冷靜地退後幾步道,“我不是那個什麼勞什子公主,而你認為我是,因為我們有著一模一樣的外貌。”這次,她沒有忽視貝卓眼中一交而逝的殺機和隨即而來的敬畏。

    天哪,桑青是公主,而且是那種見不得光的公主!

    她感覺得到,財才貝卓明顯是想殺她,可是卻動不了手。這樣也就能解釋為什麼另一個想殺她的人那麼有能力,可以攻入戒備森嚴的沈府、可以在圍成鐵桶樣的和政城逃脫、可以調動死士襲擊十萬北軍。她的被追殺,完全是因為桑青的身體太重要。

    可究竟是什麼能令一國公主隱姓埋名,還在活得像過街老鼠似的?好不容易重生,為什麼讓她攤上這麼個復雜的前身體?而如果她不弄明白所有的細節,恐怕是永遠不會得安寧的。

    她對貝卓形容了一下她在和政城烤鴨店門口遇到的男人的形貌,她想知道那個人是誰。

    “不認識。”貝卓想也不想地答。

    於是她有了答案,“你認識那個人,而且他的地位很高。但有什麼方法可以讓他明白,我不是公主,我只是大江國一個普通女人?”她徒勞地問。

    貝卓半晌不語,看起來相當掙扎,“我什麼也不知道。”最後他似乎下定了什麼決心說,“如果你不相信我,或者還有什麼疑問,自己去圖國找答案吧。”

   去圖國!去圖國!去圖國!適時的,那個心底的聲音再度響起,以致她沉浸在這個荒唐的念頭裡,無法自撥。真的要去圖國嗎?太危險了,沈瀾知道他會大發雷霆的。

   可是她真的想知道自己的,不,是桑青的身世,有些事情逃避是沒有用的,必須發解事實真相,然後徹底解決。而沈瀾,應該是知道桑青的身份吧?但他連一點信息也不透露,所以她只能靠自己。一是為了解決她的生命威脅,二……如果桑青有什麼事沒有完成,她要替桑青完成。

   這樣桑青的意識才會遠離,她也才能隨心所欲的生活。況且這也是她應該付出的代價,她用了人家的身體,由丑女變成美女,重新獲得了生命,她就有義務盡一切力量報答。

    只是在沒有沈瀾的同意前,刀子不想輕舉妄動。一直處於被追殺的邊緣,實際上她雖然還很害怕,但感覺已經麻木很多。她之所以不願意倉促下決定,只是為了沈瀾。因為她這樣偷跑,他會擔心,如果他來追,還會危及到他的生命。而他的生命,是屬於整個大江國的,屬於萬千百姓的,不是屬於她的。

    “在我的靴子裡有一塊不值錢的玩意兒,你可以拿走。說不定……在圖國能用得上呢?”貝卓看著發呆的方初晴,又說。

    他不管這女人說的是真是假,他是軍人,照說應該奉命殺掉她,以除後患。但他終究有一絲愧疚,這令他恍惚間腦子混亂了,不知道自己要效忠的到底是誰?所以他覺得應該讓這女人去碰碰運氣,一切,還是交給老天來決定吧。反正,他已經不能再回圖國了。

    方初晴依言把東西拿出來,卻是一塊鑄鐵的牌子,方形,火柴盒大小,看著毫不起眼,而且因為被貝卓的臭腳踩著,簡直熏死人。

   她知道再問不出什麼了,干脆先回去,把那塊牌子又洗又泡,然後放到窗外去曬,腦子裡也想了一天一夜,卻還是不能做出決斷。而當她轉天中午再去找貝卓時,才聽說他已經被押解進京了。自兩國交戰以來,他是第一個被俘的帥級人物,自然要送去御審,並令江國百姓歡欣鼓舞。

    可她怎麼辦?要不要去圖國?怎麼辦?要征得沈瀾的同意嗎?她去到那兒,又要怎麼做呢?

    她猶豫著,掙扎著,卻不知道遠在幾百裡外,沈瀾坐在軍中腦中苦思冥想地上滿是因寫錯了而被丟棄的紙團。更不知道,一場大大的誤會再等著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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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1-12-13 19:52:10 |只看該作者
第六十九章節 史上最糟糕婚書

    回到要塞的第四天,沈瀾終於有消息為了,奇怪的是,這一次他的傳信兵是一名英姿颯爽的女將,名為王三娘,除了對鎮守要搴 主將說王爺會在一周內返回外,還給方初晴帶來一封沈瀾的私人信件。

    方初晴感到很甜蜜,因為這證明沈瀾對她是與眾不同的,不枉她思念他一場。可是當她打開信,甜蜜就變成了莫名其妙,然後不知是怒是喜,再琢磨了一下,最後徹底被氣到了。

    ……方初晴,我允許你嫁給我。十一月十一是好日子,我回要塞後,可辦喜事,順便賀我大軍大勝……

    信上就是這麼一行字,沒頭沒腦的,好像還寫糊了,墨跡暈染,上面還有一個髒兮兮的指印,顯然是某人緊張下,手指不小心碰到了墨汁。

   他什麼意思?允許她嫁給他?好大的恩典哪。他果然是自戀加大陰人,以為嫁給他是天底下最好的事嗎?往好裡說,這封信算是一紙婚書,可卻是只上最糟糕的婚書,連求婚的證據都這麼傲慢。十一月十一日?這在地球中國上是光棍節,看他選的什麼好日子!而且這婚書中的信息中為什麼透著恩賜感?還那麼篤定?她一定會答應嗎?太小看人了!

    她他媽的堂堂一個公主,怎麼也算是翻版的金枝玉葉,怎麼能這麼隨便就打發了?她有說過想嫁給他嗎?再說信上也沒說娶她是為妻還是為妾,也沒有表達愛情,她憑什麼就這樣答應下來?

   可是……可是……想到能嫁給他,永遠守在他身邊,她心頭就有一絲說不清、暖烘烘的情緒,感情上想答應他,理智上卻絕對的拒絕。

    她很茫然,以至於沒發現那封信的封口有些問題,似乎被人偷拆過,而後又再度封上的。

    “他還有什麼話要傳達嗎?”方初晴見王三娘沒走,就一直站在一邊,強壓著又羞又怒,又高興又惱火的情緒,平靜地問。

    王三娘垂下眼睛,掩飾著內心的幸災樂禍和能夠搞破壞的惡意快樂。剛才,這姓方的死女人臉上那番又紅又白的臉色變化,沒有一絲逃過她的注視。

    是的,那封信她偷拆過了,然後就知道王爺這樣寫婚書,這女人一定會發火,於是她就放了心。王爺什麼都好,只是不懂女人。可是他根本不需要懂,他那麼優秀,在戰場上光芒萬丈,有如戰神轉世,女人早該謙卑,無所求地奉獻自己,還用得著求嗎?假如能與王爺有一夜,也是前世修來的福氣。

    可是王爺回京一趟,回來時就帶來了這個女人,說是皇上的信使,可王爺看她的眼神,很明顯是看他心愛的女人。

    她妒忌的發狂,為什麼王爺從來沒看過她一眼呢?她在戰場上奮力拼殺,悍不畏死,就是為了博得他哪怕一個眼神的青睞,但卻從沒有得到過。不過沒關系,好在王爺眼裡也沒有別的女人。就算是溫柔鄉的花羅,也不過是個暖床的而已,但王爺對這個方初晴就不一樣了,全軍的男人都有粗坯,沒人注意到,只有女兵們注意到到了,還背後議論方初晴會不會令王爺違背永不娶妻的決定。

    大家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方初晴可以在王爺面前任意放肆,這在之前根本是不可想象的。

    一個強勢慣了的男人,突然可以容忍一個女人冒犯他的權威,那已經是最大的愛意表達,可惜那個女人並不明白。而他們兩人之間的眼神交流以為別人不會發現,甚至他們自己也沒發現,但她這個有心人卻見到了。

    後來當她打聽到方初晴不是清白之身,不過是個奶娘時,她的憤怒無法形容。為什麼那麼完美的右師王會喜歡上這種卑賤的女子,況且這個女子一點不知道珍惜自己的福氣。

   她痛恨得無以復加,一直想找機會教訓教訓方初晴那賤人,可一直沒有機會,王爺看護她,就像看護最珍貴的寶貝。這,那愚蠢的女人也沒感覺到吧?

    再後來她作為近衛隊員之一隨王爺出征,看到王爺除了開會和打仗外,就在帳中寫著什麼,寫一張紙就廢一張紙,顯得很煩躁,又似乎很慎重、很為難,卻又不像是送到朝中的密報。於是她就留了心,撿了撕碎的紙張看,結果發現王爺居然在寫婚書!大概是怎麼也不滿意,所以寫了很多天也未成。

   也正因為暗中了解了這件事,所以王爺要派個女兵回要塞送信時,她自告奮勇地做了傳信兵,然後偷看了信件,涼那不熟悉軍中信件來往規則的女人也看不出來。

   可這個女人真不識抬舉呀,她到底知不知道自已得到了什麼?得到的是什麼樣的男人的戀?居然真的有猜測中那樣不高興了。既然如此,就按計劃刺激她一下,最好她揚長而去,這樣就有機會宰了她,以絕後患。

   王爺不需要她這種女人,所以她這種忠心的手下要來替他解決煩惱!王爺也應該回到不娶妻的情況中來,還可以由她在心裡默默愛著,想象自己可以伴在她身邊!

   “王爺說……”王三娘沉吟了一下,似乎很同情方初晴似的,“說,反正妾室不用明媒正娶,八抬大轎抬進門,讓姑娘自行准備一下就行了。到時候全軍慶祝,洞房花燭。”

    “什麼?”方初晴感覺心上給人割了一刀。

    原來是為妾!她早該想到的不是嗎?她是什麼身份?一個殘花敗柳,一個奶娘,怎麼配得上大江國的右師王?多少名門貴女他都看不上呢,怪不得他用恩賜的語氣來寫這封賜書!原來沒把她當成通房丫頭已經是天大的臉面了!原來他只是想要個女人暖床,不是想要一份真正的、慰著心靈的感情!

    可惜,她不稀罕!

    “王爺確實是那麼說的。”王三娘露出很為難的神態,“論理作為下級我不該議論王爺的事。可是這也實在有點……怎麼說,您還是皇上的信使,把您氣‘跑’了怎麼辦?”她意有所指地說。

    其實,臨行前王爺對她說:本次你將代媒人之職,三書六禮的事你一並辦好,不可疏忽怠慢。親事成了,本王有重賞。你對方姑娘說,本王真心一片,她想要什麼,本王都會給的。回京會稟明聖上,讓她堂堂正正做沈家人。

    王爺沒說要娶方初晴為正妻,事實上依朝廷禮法和沈家那種人家的家法來說,方初晴這樣的身份當正室也是不可能的,但如果聖上恩准,再拜了宗祠,就算不是正妻,一切也成了定局。

   所以,她寧願冒殺頭的風險也要阻止這件事的發生。

    而眼時,方初晴的心混亂之極。所謂當局者迷,旁觀者清,她沈瀾付出了真心,所以身陷局裡,沒辦法冷靜淡定。王三娘所說的話,她只注意到了那個“跑”字。

   是啊,他這樣輕視她,她為什麼還要事事聽他的話?她有自己的人生,她要查明桑青之死的真相,她要解決了前身事,甚至找到自己曾經的男人,曾經的孩子,然後隱姓埋名的好好活一場。這本來就是她進沈府前的願望不是嗎?那麼為什麼要被沈瀾這樣不真誠的男人誤了她的前程?其實這樣也好,萬一她真跟沈瀾有了什麼,桑青的前夫和孩子來找她,她該怎麼辦?

    離開他吧,他們在一起就是錯誤,干脆到圖國去吧!

    “謝謝你,這是王爺的恩寵,我高興都還來不及,怎麼可能生氣?王將軍不要管了,我自然會按王爺所說的,自行安排。”

    方初晴說得平靜而認真,但在這時候,她越是這樣,王三娘越是料定她起了反抗之心。一個女人敢在平時和王爺那樣強勢的人對著干,怎麼會容忍這樣的侮辱性婚約?

    “哦,那末將出去了。如果需要幫助,請吩咐就是了。”王三娘喜悅地道,倒不用刻意壓抑這種情緒,當成為王爺高興好了。

    方初晴點了點頭,送王三娘出門,然後拿出那紙婚書,越看越看,想撕掉,終究沒有,只走到桌邊給沈瀾寫了一封回信,然後跑到隔壁他的房間,把婚書和回信夾在她平時最愛看的一本游記裡。

    那書是他的,但她常常翻閱。她把紙條放好後,故意把書擺得歪斜一點。假如他有心,就能看到。

    這就是太優秀的男人所面臨的因境,總有很多女人惦記他,其中不乏被仰幕和暗戀催化的變態者。而做為愛上這樣男人的方初晴,就不可避免的陷入了一個個陷阱。

    如果是平時,她完全可以揭破謊言,因為這種話,沈瀾怎麼可能讓一個屬下傳過來?沈瀾那樣別扭的個性,那張婚書上說話的語氣根本是掩飾羞澀的。可目前正是她的戀愛情商低下的時候,重要的是,她和沈瀾交流不夠,互相猜測對方的心思,所以輕易就上當了。

    其實沈瀾有出征的每一天裡都想著她,就像她想著他一樣。他對她的感情已經強烈到不惜改變自己不娶妻的初衷,可惜他從沒意識到對像方初晴這樣的女人只有愛是不夠的,還需要足夠的尊重。他只是很怕當面跟她提起成親的事,不知道要怎麼表達心中所想,於是他就寫信。但是他寫了無數次都感覺不好,最後干脆寫了封婚書,然後特意叫一名女將做媒人,轉達其他的話。

    他甚至翻了黃歷,雖然他並不信那些,但考慮到方初晴也許會介意的。他的意思 是全軍大賀,還有增添喜氣,也能表達他對這樁親事的重視。他心裡對方初晴有感覺,可是他不會說,但他覺得可以做到。只是沒想到那些話會另方初晴產生誤會,更沒想到他鄭重委托的女將卻是發誓破壞他和一個女人關系的人。

    於是,等於他親自逼走了自己的心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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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T+8, 2025-3-5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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