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論壇
  登入   註冊   找回密碼
發表人: 小黑明融
列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歷史軍事] [蔡東藩]民國通俗演義(全文完)  關閉 [複製連結]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經典文章之星勳章

狀態︰ 離線
41
發表於 2015-9-5 09:38:09 |只看該作者
第三十九回     逞陰謀毒死趙智庵 改約法進相徐東海



  卻說暴病身亡的大員,並非別人,乃是現任直隸都督趙秉鈞。秉鈞本袁氏心腹,自袁氏出山後,一切規畫,多仗秉鈞參議,及晉任國務總理,第一大功,便是謀刺宋教仁一案,回應第二○回。他嘗指示洪述祖,勾結應夔丞,實為宋案中的要犯。至贑、寧失敗,民黨中人,統已航海亡命,把這一樁天大的案件,無形打消,應夔丞也從上海監獄中,乘機脫逃。應在上海圂跡數月,不便出頭,自思刺宋一案,有功袁氏,不如就此北上,謁見老袁,料老袁記念前功,定必給畀優差,還我富貴。但自己與老袁未曾相識,究不便直接往見,湊巧趙秉鈞調任直隸總督,正好浼他介紹,作為進身地步。一函密達,旋得好音,趙秉鈞已替他轉達老袁,召使北上,於是這鑽營奔走的應桂馨,遂放心安膽,整備行裝,乘津浦火車北上。既至天津,與秉鈞相見,秉鈞很是優待,一住數日,賓主言歡,彼此莫逆。應欲進謁總統,當由趙用電話,先向總統府接洽,然後送應出署,且派衛隊送至車站,待應上車北駛,衛隊方回署消差。
  不到半日,忽由京津路線的車站,傳達緊急電話,到了直督署中,報稱應夔丞被刺死了。趙秉鈞得此消息,吃一大驚,急忙覆電,問系何人大膽,敢爾行兇?現在曾否拿住凶手?不料回電又來,說系兇手勢大,不便拿訊。趙秉鈞聞到此語,已瞧料了十分之九,只因良心上忍不過去,乃復傳電話至總統府,向袁總統直接問話。袁總統直捷答復,但有「總統殺他」四字。秉鈞又向電話中傳聲道:「自此以後,何人肯為總統府盡力。」連呼數聲,簡直是沒人答應,秉鈞亦只好擲下電筒,咨嗟不已。並非歎惜應夔丞,實是歎惜自己。原來袁總統慣使陰謀,彷彿當年曹阿瞞,有寧我負人,毋人負我的意思。他想應果來京,如何位置?不如殺死了他,既免為難,又可滅口,遂陰遣刺客王滋圃,乘了京津火車,直至津門,與應在車中相見,但說是奉總統命,特來歡迎。應夔丞快慰得很,那裡還去防備。不料到了中途,拍的一聲,竟送應一顆衛生丸,結果了他的性命,車中人夫相率驚惶,王滋圃竟抬出「總統」二字,作為護盾。
  當時京畿一帶,聽得袁總統大名,彷彿與神聖一般,那個敢去多嘴?惟應夔丞貪慕榮利,害得這般收場,徒落得橫屍道上,貽臭人間。漁父有知,應在泉下自慰曰:「應該如此」。趙秉鈞自應被刺後,免不得暗暗悔恨,抑鬱成疾,好幾日不能視事,便電向總統府中,去請病假。袁總統自然照准,且飭遣一個名醫,來津視疾。秉鈞總道他奉命來前,定是高手,便令他悉心診治,依方服藥,誰知藥才入口,便覺胸前脹悶﹔過了半時,藥性發作,滿身覺痛,腹中更覺難熬,好似絞腸痧染著,忽起忽僕,帶哭帶號,急思詰問來醫,那醫生已出署回京。秉鈞自知中毒,不由的恨恨道:「罷了罷了。」說到兩個「罷」字,已是支持不住,兩眼一翻,嗚呼畢命。好至閻王殿前,與宋教仁、應夔丞、武士英等一同對簿。死後的情形,甚是可怕,四肢青黑,七孔流血,比上年林述慶死狀,還要加重三分。當下電訃中央,袁總統談笑自若,只形式上發了一道命令,說他如何忠勤,給金治喪,算作了事。看官不必細問,便可知秉鈞中毒,仍與應夔丞被刺一樣的遭人暗算,不過夔丞被刺,是完全為宋案關係,殺死滅口,秉鈞中毒,一半是為著宋案,一半是為著帝制。先是秉鈞在京,嘗恨東南黨人,迭加詰責,曾語袁總統道:「名為元首,常受南人牽制,正足令人懊恨,不如前時統領北洋,尚得自由行動呢。」袁總統點首無言。袁大公子克定,疑他言外有意,隱諷老袁為帝,所以密謀禪襲,首先示意秉鈞,不料秉鈞竟不贊成。克定亦從此挾嫌,至夔丞刺死,遂向老袁前進讒,說他怨望。袁信以為真,適秉鈞命數該絕,生起病來,遂暗囑醫生,赴津治病,投藥一劑,即將秉鈞活活治死,真個是殺人猛劑,賽過刀鋸呢,話休煩敘。
  且說約法會議,組織告成,於三月十八日開會,推孫毓筠為議長,施愚為副議長,把民國元年的《臨時約法》,逐條修改,壹意的尊重主權,剗除民意,一面設平政院及肅政廳,規復前朝御史台規制,並組織海陸軍大元帥統率辦事處,將全國海陸兵柄,一古腦兒收集中央,於是召段祺瑞回京供職,另遣段芝貴署理湖北都督。是時白狼正馳突楚、豫,擾均州,竄淅川,勾結餘黨孫玉章、時家全、王成敬等,攻破荊紫關,意圖西向。回顧第二十五回。袁總統既召祺瑞回京,復令他沿途緝匪,助剿白狼,這明是忌他督鄂,迫令交卸,又不願他速回陸軍本任,特令逗留京外,免來作梗。至護軍使趙倜等,已將白狼逼入西北,陣斃悍匪千餘人,白狼勢燄已衰,然後段祺瑞返入京師,再任陸軍總長。這時候的約法會議,已經修正約法,由袁總統核定,照例公佈了。新約法共計十章,分列六十八條,就中所有文字,實是袁氏潛圖帝制的先聲,小子不能不錄,約法如下:
  [[第一章 國家]]
  第一條 中華民國,由中華人民組織之。 第二條 中華民國之主權,本於國民之全體。 第三條 中華民國之領土,依從前帝國所有之疆域。
  [[第二章 人民]]
  第四條 中華民國人民,無種族階級宗教之區別,法律上均為平等。 第五條 人民享有下列各款之自由權:
  (一)人民之身體,非依法律,不得逮捕拘禁審問處罰﹔(二)人民之住宅,非依法律,不得侵入或搜索﹔(三)人民於法律範圍內,有保有財產及營業之自由﹔(四)人民於法律範圍內,有言論著作刊行,及集會結社之自由﹔
  (五)人民於法律範圍內,有居住遷徙之自由﹔(六)人民於法律範圍內,有信教之自由。 第六條 人民依法律所定,有請願於立法院之權。 第七條 人民依法律所定,有訴訟於法院之權。 第八條 人民依法律所定,有訴願於行政官署,及陳訴於平政院之權。 第九條 人民依法律所定,有願任官考試及從事公務之權。 第十條 人民依法律所定,有選舉及被選舉之權。 第十一條 人民依法律所定,有納稅之義務。 第十二條 人民依法律所定,有服兵役之義務。 第十三條 本章之規定,與海陸軍法令,及紀律不相抵觸者,軍人適用之。以上數條,多用法律二字,其時國會已廢,即下文所定之立法院,後且未聞建設,徒以命令為法律,朝三暮四,民無適從,何民權之足言?
  [[第三章 大總統]]
  提大總統於立法院之前,見得行政勢力,重於立法。
  第十四條 大總統為國之元首,總攬統治權。 第十五條 大總統代表中華民國。 第十六條 大總統對國民之全體負責任。 第十七條 大總統召集立法院,宣告開會停會閉會。 第十八條 大總統提出法律案及預算案於立法院。 第十九條 大總統為增進公益,或執行法律,或基於法律之委任,發布命令,並得使發布之。但不得以命令變更法律。 第二十條 大總統為維持公安,或防禦非常災害,事機緊急,不能召集立法院時,經參政院同意,得發布與法律有同等效力之教令,但須於次期立法開會之始,請求追認。若立法院否認時,即失其效力。 第二十一條 大總統制定官制官規,並任免文武職官。 第二十二條 大總統宣告開戰媾和。 第二十三條 大總統為陸海軍大元帥,統率全國陸海軍,並定陸海軍之編製及兵額。 第二十四條 大總統接受外國大使公使。 第二十五條 大總統締結條約,但變更領土,或增加人民負擔之條款,須經立法院同意。 第二十六條 大總統依法律宣告戒嚴。 第二十七條 大總統頒給爵位勛章,並其他榮典。 第二十八條 大總統宣告大赦特赦減刑復權,但大赦須經立法院同意。
   第二十九條 大總統因故去職,或不能視事時,副總統代行其職權。
  [[第四章 立法]]
  第三十條 立法以人民選舉之議員組織立法院行之。(立法院之組織,及議員選舉方法,由約法會議議決之。)
   第三十一條 立法院之職權如下:(一)議決法律﹔
  (二)議決預算﹔(三)議決或承諾關於公債募集及國庫負擔之條件﹔(四)答復大總統諮詢事件﹔(五)收受人民請願事件﹔(六)提出法律案﹔(七)提出關於法律及其他事件之意見,建議於大總統﹔(八)提出關於政治上之疑義,要求大總統答復﹔但大總統認為須秘密者,得不答復之﹔(九)對於大總統有謀叛行為時,以總議員五分四以上之出席,出席議員四分三以上之可決,提起彈劾之訴訟於大理院。 第三十二條 立法院每年召集之會期,以四個月為限,但大總統認為必要時,得延長其會期,並得於閉會期內,召集臨時會。 第三十三條 立法院之會議,須公開之,但經大總統之要求,或出席議員過半數之可決時,得秘密之。 第三十四條 立法院議決之法律案,由大總統公佈施行。 第三十五條 立法院議長副議長,由議員互選之,以得票過投票總數之半者為當選。 第三十六條 立法院議員於院內之言論及表決,對於院外不負責任。 第三十七條 立法院議員,除現行犯及關於內亂外患之犯罪外,會期中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 第三十八條 立法院法由立法院自定之。
  [[第五章 行政]] 
    第三十九條 行政以大總統為首長,置國務卿一人贊襄之。 第四十條 行政事務,置外交、內務、財政、陸軍、海軍、司法、教育、農商、交通各部分掌之。 第四十一條 各部總長,依法律命令,執行主管行政事務。
   第四十二條 國務卿、各部總長及特派員,代表大總統出席立法院發言。 第四十三條 國務卿、各部總長,有違法行為時,受肅政廳之糾彈,及平政院之審理。
  [[第六章 司法]]
  第四十四條 司法以大總統任命之法官,組織法院行之。 第四十五條 法院依法律獨立,審判民事訴訟,刑事訴訟,但關於行政訴訟,及其他特別訴訟,各依其本法之規定行之。 第四十六條 大理院對於第三十一條第九款之彈劾事件,其審判程序,別以法律定之。 第四十七條 法院之審判,須公開之,但認為有妨害安寧秩序,或善良風俗者,得秘密之。 第四十八條 法官在任中,不得減俸或轉職,非依法律受刑罰之宣告,或應免職之懲戒處分,不得解職。
  [[第七章 參政院]]
  第四十九條 參政院應大總統之諮詢審議重要政務。
  (參政院之組織,由約法會議議決之。)
  [[第八章 會計]]
  第五十條 新課租稅,及變更稅率,以法律定之。(現行租稅,未經法律變更者,仍舊征收。) 
  第五十一條 國家歲出歲入,每年度依立法院所議決之預算案行之。 
  第五十二條 因特別事件,得於預算內預定年限,設繼續費。 
  第五十三條 為備預算不足,或於預算以外之支出,須於預算內設預備費。 
  第五十四條 下列各款之支出,非經大總統同意,不得廢除或裁減之:(一)法律上屬於國家之義務者﹔(二)法律之規定所必需者﹔(三)履行條約所必需者﹔(四)海陸軍編制所必需者。 
  第五十五條 為國際戰爭或戡定內亂,及其他非常事變,不能召集立法院時,大總統經參政院之同意,得為緊急財政處分。但須於次期立法院開會之始,請求追認。
  第五十六條 預算不成立時,執行前年度預算。會計年度既開始,預算尚未議定時亦同。 
  第五十七條 國家歲出歲入之預算,每年經審計院審定後,由大總統提出報告書於立法院,請求承諾。
   第五十八條 審計院之編製,由約法會議議決之。
  [[第九章 制定憲法程序]]
  第五十九條 中華民國憲法案,由憲法起草委員會起草。(委員會以參政院所推舉之委員組織之,人數以十名為限。)
   第六十條 中華民國憲法案,由參政院審定之。
   第六十一條 中華民國憲法案,經參政院審定後,由大總統提出於國民會議議決之。(國民會議之組織,由約法會議議決之。)
   第六十二條 國民會議,由大總統召集並解散之。
   第六十三條 中華民國憲法,由大總統公佈之。
  [[第十章 附則]]
  第六十四條 中華民國憲法未施行以前,本約法之效力,與憲法等。(約法施行前之現行法令,與本約法不相抵觸者,保有其效力。)
   第六十五條 中華民國元年所宣佈之清帝辭位後優待條件,清皇族待遇條件,滿蒙回藏各族待遇條件,永不變更其效力。
   第六十六條 本約法由立法院議員三分二以上,或大總統提議增修,經立法院議員五分四以上之出席,出席議員三分二以上之可決時,由大總統召集約法會議增修之。 第六十七條 立法院未成立以前,以參政院代行其職權。 第六十八條 本約法自公佈之日施行,民國元年三月十一日公佈之臨時約法,於本約法施行之日廢止。
  舊約法既廢,新約法施行,便靠著三十九條新例,請出一位老朋友來,做了國務卿,看官道是誰人?就是清末的內閣協理徐世昌。抬出他的舊官銜,未免太刻。徐字菊人,東海人氏,世人叫他徐東海。他與袁總統系是故交,民國新造,他雖未曾登場,尚是留住都門,隱備老袁顧問,至此奉到袁總統命令,起初是上書告辭,只說是年衰力絀,難勝巨任,後經孫寶琦、段芝貴兩人,替總統代為勸駕,備極慇懃,那時這位徐菊老,幡然心動,也不暇他顧,居然來做國務卿了。當下將國務院官制,一律取消,特就總統府設一政事堂,由國務卿贊襄政務,承大總統命令,監督政事堂事務,國務卿以下,分設左右兩丞,左丞任了楊士琦,右丞任了錢能訓,並設五局法制局,機要局,銓敘局,主計局,印鑄局。一所,各置長官,又選入參議八員,與議政事,這明明是置相立輔,惟王建國的意思。正是:
  濁世復逢新魏武,泥人又見老徐娘。
  國務卿以外,還有各部總長,亦略有更動,容待下回敘明。
  應夔丞之被刺,與趙秉鈞之暴亡,雖係由老袁辣手,然亦未始非趙、應之自取。殺人,何事也?與人無讎,而甘受主使,致人於死,我殺人人亦殺我,人能使我殺人,安知不能使人殺我?相去不過一間,趙秉鈞特未之思耳。若廢止舊約法,施行新約法,實是借此過渡,接演帝制。徐東海閱世已久,應燭幾先,何苦受袁氏羈縻,甘居肘下耶?我為徐東海語曰:「太不值得。」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經典文章之星勳章

狀態︰ 離線
42
發表於 2015-9-5 09:38:37 |只看該作者
第四十回     返老巢白匪斃命 守中立青島生風



  卻說各部總長,由袁總統酌量任命,外交仍孫寶琦,內務仍朱啟鈐,財政仍周自齊,陸軍仍段祺瑞,海軍仍劉冠雄,司法仍章宗祥,農商仍張謇,惟教育總長,改任了湯化龍,交通總長,改任了梁敦彥。大家俯首聽命,毫無異言。袁總統又特下一令道:
  現在約法業經公佈施行,所有現行法令,及現行官制,有無與約法抵觸之處,亟應剋日清釐,著法制局迅行,按照約法之規定,將現行法令等項,匯案分別修正,呈候本大總統核辦。在未經修正公佈以前,凡關於呈報國務總理等字樣,均應改為呈報大總統﹔關於各部總長會同國務總理呈請字樣,均應改為由各部總長呈請﹔關於應以國務院令施行事件,均改為以大總統教令施行。餘仍照舊辦理。此令。
  據這令看來,大總統已有無上威權,差不多似皇帝模樣,就是特任的國務卿,也是無權無柄,只好服從總統,做一個政事堂的贅瘤,不過總統有令,要他副署罷了。令出必行,還要什麼副署。嗣是一切制度,銳意變更,條例雜頒,機關分設,就中最注目的法令,除新約法中規定的審計院,參政院,次第組織外,還有甚麼省官制,甚麼道官制,甚麼縣官制,每省原有的民政長,改稱巡按使,得監督司法行政,署內設政務廳,置廳長一人,又分設總務、內務、教育、實業各科,由巡按使自委掾屬佐理。道區域由政府劃定,每道設一道尹,隸屬巡按使,所有從前的觀察使,一律改名﹔縣置知事,為一縣行政長官,須隸屬道尹。且各縣訴訟第一審,無論民事刑事,均歸縣知事審理。打消司法獨立。至若各省都督,也一概換易名目,稱為將軍。都督與將軍何異?無非因舊有名目,非經袁氏制定,所以有此更張。又另訂文官官秩,分作九等:(一)上卿,(二)中卿,(三)少卿,(四)上大夫,(五)中大夫,(六)少大夫,(七)上士,(八)中士,(九)少士。不稱下而稱少,是何命意。此外又有同中卿,同上大夫,同少大夫,同中士,同少士等名稱,秩同本官。少卿得以加秩,稱為同中卿,故有同中卿之名。同上大夫以下,可以類推。他如各部官制,亦酌加修正,並將順天府府尹,改稱京兆尹。所有大總統公文程式,政事堂公文程式,及各官署公文程式,盡行改訂。一面取消國家稅地方稅的名目。
  什麼叫作國家稅地方稅?國家稅是匯解政府,作為中央行政經費,地方稅是截留本地,作為地方自治經費。此次袁氏大權獨攬,已命將地方自治制,廢撤無遺,當然取消地方稅,把財政權收集中央,而且募兵自衛,加稅助餉,新創一種驗契條例,凡民間所有不動產契據,統要驗過,照例收費﹔又頒三年國內公債條例,強迫人民出貲,貸與政府﹔還有印花稅,煙酒稅,鹽稅等,陸續增重,依次舉行。
  民間擔負,日甚一日,叫他向何處呼籲?徒落得自怨自苦罷了。
  五月二十六日,參政院成立,停止政治會議,特任黎元洪為院長,汪大燮為副院長,所有參政人員,約選了七八十人,一大半是前朝耆舊,一小半是當代名流。袁總統且援照新約法,令參政院代行立法權,黎元洪明知此事違背共和,不應充當院長,但身入籠中,未便自由,只好勉勉強強的擔個虛名兒,敷衍度日,院中也不願進去,萬不得已去了一回,也是裝聾作啞,好象一位泥塑菩薩,靜坐了幾小時,便出院回寓去了。也虧他忍耐得住。 袁總統不管是非,任情變法,今日改這件,明日改那件,頭頭是道,毫無阻礙,正在興高采烈的時候,又接到河南軍報,劇盜白狼,已經擊斃,正是喜氣重重,不勝慶幸,究竟白狼被何人擊死?說來話長,待小子詳敘出來:
  白狼自擊破紫荊關,西行入陝,所有悍黨,多半隨去,只李鴻賓眷戀王九姑娘,恣情歡樂,不願同行,王成敬亦掠得王氏兩女,此非王不仁女。 左抱右擁,留寓宛東。當時白狼長驅入陝,連破龍駒寨、商縣,進陷藍田,繞長安而西,破盩厔,復渡渭陷乾縣,全陝大震。河南護軍使趙倜,急由潼關入陝境,飛檄各軍會剿,自率毅軍八營,追擊白狼。白狼偵得消息,復竄踞鄜縣,大舉入甘肅,甘省兵備空虛,突遭寇警,望風奔溃,秦州先被攻入,伏羌、寧遠、醴縣,相繼淪陷,回匪會黨,所在響應,嘯聚至數萬人。白狼竟露布討袁,斥為神奸國賊,文辭工煉,相傳為陳琳討曹,不過爾爾。居然大出風頭。嗣聞毅軍追至,各黨羽飽橐思歸,各無鬥志,連戰皆敗,返竄岷、洮。白狼乃集眾會議,借某顯宦宅為議場,狼黨居中,南士居左,北士居右,其徒立門外。白狼首先發言道:「我輩今日,勢成騎虎,進退兩途,願就諸兄弟一決。有奇策,可逕獻。贊成者擊掌,毋得妄嘩!」當有馬醫徐居仁,曾為白狼童子師,即進言道:「清端郡王載漪,發配在甘,可去覓了他來,奉立為主,或仍稱宣統年號,借資號召。」 此策最愚。言已,擊掌聲寥寥無幾。白狼慨然道:「滿人為帝時,深仁如何,虐待如何?
  都與我無干。但他坐他的朝,我趕我的車,何必拉著皇帝叫姊夫,攀高接貴呢。」旁邊走過一個獨隻眼,綽號白瞎子,也是著名悍目,大言道:「還不如自稱皇帝罷,就使不能為朱元璋,也做一個洪秀全。」此策卻是爽快,然理勢上卻萬不能行。狼黨聞言,多半擊掌。南士北士,無一相應。狼之謀士,且反對帝制。白狼笑道:「白家墳頭,也沒有偌大氣脈,我怎敢作此妄想?」頗還知足。謀士吳士仁、楊芳洲獻議道:「何不入蜀?蜀稱天險,可以偏安,且前此得城即棄,實非良策,此後得破大城,即嚴行防守,士馬也得安頓休息,養精蓄銳,靜待時機,何必長此奔波呢?」為白狼計,要算上策。南士北士,全體擊掌。惟狼黨狼徒,相率寂然。芳洲又道:「富貴歸故鄉,楚霸王終致自刎﹔且樊生占易,返裡終凶,奈何忘著了?」白狼瞿然道:「汝言極是,我願照行。」語未畢,但聽門外的狼徒,齊聲嘩噪道:「就是到了四川,終究也要回來,不如就此回去罷。」士仁再欲發言,狼徒已競拾磚石,紛紛投入,且嘩然道:「白頭領如願入川,盡請尊便,我等要回裡去了。」惡貫已盈,不歸何待?白狼連聲呵止,沒人肯聽,乃恨恨道:「都回去死罷。」乃逕向東行。回匪會黨,沿途散歸,就是南北謀士,也知白狼不能成事,分頭自去。狼眾又各顧私囊,與白狼分道馳還。人心一散,便成瓦解。
  白狼怏怏不樂,行至寧遠、伏羌,遇著官軍,再戰再敗,白瞎子等皆戰死,惟白狼且戰且走,馳入郿縣,又被趙倜追至,殺斃無算﹔轉向寶雞,又遭張敬堯截擊﹔遁至子午谷,復被秦軍督辦陸建章攻殺一陣,那時白狼收拾殘眾,硬著頭皮,突出重圍,走鎮安,竄山陽。鄂督段芝貴,豫督田文烈,飛檄各軍堵剿,部令且懸賞十萬圓,購拿白狼。白狼越山至富水關,倦極投宿,睡至夜半,忽聞槍聲四起,慌忙起牀,營外已盡是官軍,眼見得抵敵不住,只好赤身突圍,登山逃匿,官軍乘勢亂擊,斃匪數百人。比明,天復大霧,經軍官齊鳴號鼓,響震山谷,匪勢愈亂,紛紛墜崖。
  看官道這支官兵,是何人統帶?原來就是巡防統領田作霖。作霖奉田督命令,調防富水,隨帶不過千餘人,既抵富水關附近,距匪不過十餘里,聞鎮嵩軍統領劉鎮華,駐紮富水鎮,乃重資募土人,令他致函與劉,約他來日夾攻,土人往返三次,均言為匪所阻,不便傳達。作霖正在驚疑,忽有一老翁攜榼而來,饋獻田軍,且語作霖道:「從前僧親王大破長髮賊於此,此地有紅燈溝、紅龍溝兩間道,可達匪營,若乘夜潛襲,定獲全勝。」鄉民苦盜久矣。作霖大喜,留老翁與餐,令為鄉導。黃昏已過,即令老者前行,自率軍隨後潛進。老翁夜行如晝,此老殆一隱君子。及至狼營,即由作霖傳令,分千人為左右翼,衝突進去。果然狼營立溃,大獲勝仗。嗣因兵力單弱,不便窮追,俟至天明,令軍士擊鼓,作為疑兵。連長鞠長庚,率左翼抄出山北,巧遇鎮嵩軍到來,正要上山擒狼,那知毅軍尾至,錯疑鎮嵩軍為匪,開炮轟擊。鎮嵩軍急傳口號,禁止毅軍,毅軍攻擊如故,惱動了劉鎮華,竟欲揮眾返攻。白狼乘隙遁去。至田作霖馳至,互為解釋,各軍復歸於好,那白狼已早遠颺了。
  但狼眾經此一戰,傷亡甚眾,及遁至屈原岡,白狼檢點黨羽,不過三四千人,楊芳洲喟然道:「初入甘省,三戰三勝,一行思歸,四戰四敗。昔楚懷王不用屈原,終為秦擄,目今我等亦將被擄了。」白狼亦長歎道:「諸兄弟固強我歸,使我違占愎諫,以至於此,尚有何言?」乃與宋老年等,再行東竄。趙倜、田作霖二軍,晝夜窮追,迭斃狼眾。
  至臨汝南半閘街東溝,與白狼相遇,飛彈擊中狼腰,狼負傷入搭腳山,手下只百餘人,又被官軍圍攻,越山北遁,返至原籍大劉莊,傷劇而亡。狐死正首邱,豈狼死亦復如是? 黨夥七人,把屍首掩埋張莊,狼有叔弟二人,知屍所在,恐被株連,潛向鎮嵩軍呈報。民國四年八月五日,分統張治功,掘斬狼首。特載年月日,為了結白狼一案。只說是派人投匪,乘間刺斃。對鎮華忙據詞電陳,袁總統喜出望外,即下令嘉獎。
  那知趙倜的呈文,又復到來,聲稱白狼斃命情形,實係因傷致死,並非張治功部下擊斃,田作霖、張敬堯稟報從同,乃再下令責罰張治功,褫去新授的少將銜及三等文虎章。
  劉鎮華代為謊報,亦撤銷新授的中將銜及勛五位,以示薄懲。所有餘匪,著各軍即日肅清。究竟白狼如何致死,尚沒有的確憑證,無非是彼此爭功罷了。論斷甚是。
  這時候的王成敬、李鴻賓,已被防營拿住,一體正法。
  王氏二女得生還,王九姑娘,已生有子女各一人,也在匪穴中拔出,送還母家。王滄海撲殺九姑娘的子女,將她改嫁汝南某富翁,作為繼室。王滄海畢竟不仁。某富翁甘娶盜婦,想也是登徒子一流。段青山、尹老婆、孫玉章等,統遭擊斃。只張三紅就撫陸軍,宋老年流入陝境,往投旅長陳樹藩,繳槍五十枝,得為營長。三年流寇,至是鏟除,可憐秦、隴、楚、豫的百姓,已被他蹂躪不堪了。誰屍其咎。
  袁總統以劇寇蕩平,內政問題,又復順手,越加癡心妄想,要立子孫帝王萬世的基業。但默念東西各邦,只承認中華民國,不承認中華帝國,倘或反對起來,仍不得了,再四圖維,想出一法,擬騰出巨款,延聘幾個外人,充總統府顧問員,將來好教他運動本國,承認帝制。可惜款項無著,所有國家收入,專供行政使用,尚嫌不足,哪裡能供給客卿?於是又從籌款上著想,弛廣東賭禁,設鴉片專賣局,又創行有獎儲蓄票洋一千萬圓,儲蓄票本,當時允三年後償還,至今分毫無著,各省援以為例,仿造各種獎券,散賣民間,禍尤甚於賭博鴉片。作法於涼,弊將若何?真足令人慨歎。一面向法國銀行商量,乞借法幣一萬五千萬佛郎,情願加重利息,並讓給欽渝鐵路權。自廣東欽州,至四川重慶。款既到手,乃聘用日本博士有賀長雄,及美國博士古德諾等,入為顧問,加禮優待,正思借他作為導線,不料歐洲一方面,起了一個大霹靂,竟鬧出一場大戰爭來。這場大禍,本與中國沒甚關係,不過五洲交通,此往彼來,總不免受些影響。從理論上說將起來,歐洲各國,注力戰爭,不遑顧及中華,我中華民國,若乘他多事的時候,發憤為雄,靜圖自強,豈不是一個絕好機會?偏這袁總統想做皇帝,一味的壓制人民,變革政治,反弄得全國騷擾,內訌不休,這正是中華民國的氣運,不該強盛呢!絕大議論,聲如洪鐘!
  且說歐洲戰爭的原因,起自奧、塞兩國的交涉,奧國便是奧地利,與匈牙利合為一國,地居歐洲東南部,塞國便是塞爾維亞,在匈牙利南面,為巴爾乾半島中一小國。奧、塞屢有齟齬,暗生嫌隙,會當西曆一千九百十四年,即中華民國三年六月二十八日,奧國太子費狄南,至塞國斯拉杰夫境內,被塞人潑林氏刺死。潑林氏實為禍首。奧皇聞這消息,怎肯乾休,當即嚴問塞國,要他賠償生命,並有許多條件,迫塞承認,塞本弱小,不肯履行,奧遂向塞國致哀的美敦書,即戰書。與他決裂。塞亦居然宣戰,俄國亦下動員令,出來助塞。奧與德為聯盟國,便請德幫助,抵制俄國。德皇維廉二世,夙具雄心,遂欲借此機會,戰勝各國,雄長地球,當下出抗俄國,與俄宣戰。法國與俄國,又夙締同盟,當然助俄抗德,德復與法宣戰,法、德兩國的中間,夾一比利時國,向由列強公認,許他永久中立,此次德欲攻法,向比假道,比人不許,德軍竟突入比境。英國仗義宣言,要求德皇尊重比利時中立,德皇全然不睬。那時英國亦欲罷不能,只好對德宣戰。於是英、俄、法、塞四國,與奧、德兩國,互動干戈,角逐海陸,爭一個你死我活。日本與英聯盟,也與德絕交。獨美國宣告中立,其餘各國,亦尚守中立態度,不願偏袒。中國積弱已久,只好袖手旁觀,嚴守局外中立,當由袁總統下令道:
  我國與各國,均系友邦,不幸奧、塞失和,此外歐洲各國,亦多以兵戎相見,深為惋惜。本大總統因各交戰國與我國締約通商,和好無間,此次戰事,於遠東商務,關係至巨,且因我國人民,在歐洲各國境內,居住經商,及置有財產者,素受各國保護,並享有各種權利,故本大總統欲維持遠東平和,與我國人民所享受之安寧幸福,對於此次歐洲各國戰事,決意嚴守中立。用特宣佈中立條規,凡我國人民,務當共體此意,按照本國所有現行法令條約,以及國際公法之大綱,恪守中立義務。各省將軍巡按使,尤當督率所屬,竭力奉行,遵從國際之條規,保守友邦之睦誼,本大總統有厚望焉。此令。
  中立條規,共計二十四條,無非是對著交戰國,各守領土領海界限,不相侵犯。所有彼此僑寓的兵民,不得與聞戰事。各交戰國的軍隊軍械,及輜重品,不得運至中國境內,否則應卸除武裝,扣留船員。這系各國中立的通例,中國亦不過模仿成文,無甚標異。造法機關,只能對內,不能對外。
  只中國山東省境內,有一青島,素屬膠州管轄。光緒二十四年,因曹州教案,戕殺德國二教士,德國遂運入海軍,突將青島占去。嗣經清政府與他交涉,把青島租借德國,定九十九年的租約,然後了案。此番德人與各國開戰,日本與德絕交,遂乘機進攻青島,謀為己有。看官!你想青島是中國領土,德人只有租借權,德既無力兼顧,應該歸我國接收,如何日人得越俎代謀呢?袁總統壹心稱帝,有意親日,竟任他發兵東來,袖手作壁上觀。日人遂破壞我國中立,從膠州灣兩岸進兵。小子有詩歎道:
  大好中原任手揮,如何對外昧先機,
  分明別有私心在,坐使東鄰炫國威。
  日本恃強弄兵,袁總統挾權脅民,彼此各自進行,又惹出種種禍事。天未厭亂,事出愈奇,小子演述至此,禁不住傷心起來,暫時且一擱筆。後文許多事實,待至下回續述,看官少安毋躁﹔小子即日賡續,再行宣佈。
  吾嘗謂權利二字,誤人不淺。白狼之甘心為盜,擾攘至三載,蹂躪至四五省,卒至惡貫滿盈,身首異處,誰誤之?曰權利二字誤之也。袁總統之熱心帝制,不憚冒天下之不韙,舉誤國病民諸弊政,陸續施行,誰誤之?曰權利二字誤之也。即如歐洲之大戰爭,震動全球,牽率至十餘國,鏖鬥歷四五年,肝腦塗地,財殫力痡,亦何莫非權利二字誤之耶?嗚呼權利!吾閱此,吾不忍言。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經典文章之星勳章

狀態︰ 離線
43
發表於 2015-9-5 09:39:12 |只看該作者
第四十一回     又謀世襲內府藏名 戀私財外交啟釁



  前回書中,敘到歐戰發生,中國宣告中立,日本興兵至膠州灣,攻打德國租占的青島。青島原有德兵駐紮,約不過一二千人,明知眾寡不敵,守不住這個青島,但若拱手讓人,殊不甘心。膠州總督,系管轄青島的德將,職守所在,當即下令拒敵。德人雖敗,勇力可嘉。日本兵艦,未能直入膠州灣,遂由龍口登岸,進兵濰縣西境,抄入青島背後,以便腹背夾攻。惟龍口、濰縣等處,完全是中國領土,日兵進境,明是侵犯中立條規,袁政府與他交涉,他只自由行動,不肯撤回,但說是攻取青島,仍為中國幫忙,俟得青島後,當完全交還中國。看官!你想天下人有這等俠義麼?同是中國人,尚且爭權奪利,互鬩不休,況中日不相聯屬,怎肯把處心積慮的青島謀取到手,還要完璧歸趙呢?透徹之至。袁總統聰明過人,豈有不曉得的道理?惟勢力既不及日本,更且想仰仗日人,贊助帝制,那時只好模糊過去,不過與日人劃一戰線,讓他數十里中立地面,聽令出入,戰線以外,不得運兵。日人得了運兵路徑,已是心滿意足,當與袁政府約定,仗著一股銳氣,夾攻青島。德兵多方防守,相持至三月有餘,兩造傷亡,恰也不少。畢竟德人勢孤力弱,弄得餉盡援絕,無法可施,不得已懸旗乞降,好好一個青島,由德人經營十多年,建築完固,至此國際紛爭,竟被日人乘間占去了。為好拓地者作一棒喝。
  袁總統也無心過問,按日裡收攬大權,規復專制,所有新頒章程,又增添了若干條。就中有立法院組織法,及地方自治試行條例,名目上是改良舊制,維持共和,其實是徒有虛名,掩飾人目。當時有一個在京人員宋育仁,居然倡議復辟,欲請出宣統帝來,仍登大寶。為文武二聖人先聲。會被袁總統聞知,即下一申令,說他邪詞惑眾,紊亂國憲,著即驅逐回籍。就是王闓運、勞乃宣等,主張君主立憲,袁總統尚滿口共和,自謂帝王總統,均非所願。誰知他口是心非,暗地裡卻著著進行,到了三年十二月終旬,先改定大總統選舉法,公布出來,錄述如後:
  [[大總統選舉法]]
  第一條 有中華民國國籍之男子,完全享有公權,年滿四十歲以上,並居住國內滿二十年以上者,有被選舉為大總統資格。
  第二條 大總統任期十年,得連任。
  第三條 每屆行大總統選舉時,大總統代表民意,依第一條所定,敬謹推薦有被選舉為大總統資格者三人。
  前項被推薦者之姓名,由大總統先期敬謹親書於嘉禾金簡,鈐蓋國璽,密貯金匱於大總統府,特設尊藏金匱石室尊藏之。
  前項金匱之管鑰,大總統掌之。石室之管鑰,大總統及參政院院長國務卿分掌之,非奉大總統之命令,不得開啟。
  第四條 大總統選舉會,以下列各員組織之:
  一 參政院參政 互選五十人。
  二 立法院議員 互選五十人。
  前項各款之互選,用記名連記投票法,以得票較多數者為當選,由內務總長監督之。
  屆組織大總統選舉會,立法院在閉會期內時,以在京議員之名次在前者五十人,為大總統選舉會會員。
  第五條 大總統選舉會,由大總統召集,於每屆選舉期前三日以內組織之。
  第六條 大總統選舉會,以參政院議場為會場,以參政院院長為會長。
  參政院院長,如系副總統兼任,或有其他事故時,以立法院議長為會長。
  第七條 選舉大總統之日,大總統敬謹將所推薦有被選舉為大總統資格者之姓名,宣佈於大總統選舉會。
  第八條 大總統選舉會,除就被推薦三人投票外,得對於現任大總統投票。
  第九條 選舉大總統,以會員四分之三以上到會,用記名單名投票法。得票滿投票人總數三分之二以上者為當選。若皆不足當選票額時,就得票多數之二人行決選,以得票較多數者為當選。
  第十條 每屆應行選舉大總統之年,參政院參政,認為政治上有必要時,得以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為現任大總統連任之議決,由大總統公佈之。
  第十一條 大總統任期未滿,因故去職時,應於三日內組織大總統臨時選舉會。
  臨時選舉未舉行前,大總統職權,由副總統依約法第二十九條之規定代行之。如副總統同時因故去職,或現不在京,及有其他事故,不能代行時,由國務卿攝行其職權。但第三條第一項第二項所規定之職權,不得代行或攝行。
  第十二條 屆行臨時選舉之日,由代行或攝行大總統之職權者,咨行大總統臨時選舉會會長,指任會員十人,監視開啟尊藏金匱石室,恭領金匱到會,當眾宣佈。就被推薦三人中,依九條之規定,投票選舉。
  第十三條 現任大總統連任,或當選大總統繼任,均應於就職時,為下列之宣誓。
  餘誓以至誠遵守憲法,執行大總統之職務,謹誓。
  憲法未公佈施行以前,前項誓詞,須聲明遵守約法。
  第十四條 副總統之任期,與大總統同。任滿時,由連任或繼任之大總統推薦有第一條資格者三人,准用選舉大總統之規定行之。
  第十五條 本法自公佈日施行。(本法施行之日,中華民國二年十月五日所宣佈之大總統選舉法廢止之。)
  依這選舉法看來,是大總統一任十年,且得連任,或一次或兩次三次,並未明定限制。試想做了大總統,已是年滿四十,人生上壽,不過百年,若連任數次,便是終身為大總統了。釋明上文第一,二,七,八,十三各條。後任的大總統,須由前任的大總統推薦三人,署名金簡,密貯金匱,將來選舉後任大總統時,除對於現任大總統,得票選舉連任外,只有金簡中所寫的姓名,可以選舉,此外不能羼入,照此制度,明明是總統得以世襲,如袁總統有子十餘人,他若寫著三個兒子的姓名,藏將起來,俟後任選舉,總要把他三個兒子中,選出一人,否則惟有老袁永遠活著,仍歸他連任下去,別人是永世無望了。釋明上文第三及十二各條。小子曾記前清雍正年間,雍正帝定立儲法,默選儲君,書名納匣,藏在正大光明殿額的後面。袁總統做過前清大員,想是熟悉掌故,所以把雍正成制,抄襲了來。以袁總統比雍正帝,陰鷙相似,而膽略尚恐未逮。還有一篇告令,說明改正選舉法,實為總統絕續時,預防爭亂起見,小子也似信非信,只好付諸闕如。惟總統選舉法,既已改定,袁總統應如法照行,他便就意中所愛的三人,書藏金匱,或說是黎元洪、徐世昌及袁大公子克定,或說是克定、克文、克良、克端等類,統是袁家公子。大約此說近是。但袁總統素好秘密,書藏時無人在旁,只由他一手做成,因此外人無從知曉,不過憑虛推測罷了。
  隔了兩天,復定出國璽條例。國璽分作三項,一為中華民國璽,凡遇國家大典禮大政事及國際交換國書等項,應用此璽﹔二為頒爵襲職,及封贈冊軸等所用,叫作封策之璽﹔三為給予勛位勛章,及其他榮典文書等所用,叫作榮典之璽。此外加大總統印,陸海軍大元帥印,一時不便稱璽,仍然沿稱為印,附入國璽條例中。改印為璽,非帝制而何?
  光陰似駛,又是民國四年,元旦覲賀等禮儀,且不必說。惟袁總統把新頒官制,策令群僚,授徐世昌為上卿,楊士琦、錢能訓為中卿,趙爾巽、李經羲加上卿銜,各部總長,除陸海軍兩部外,並授中卿,獨章宗祥、湯化龍,資望稍輕,以少卿加中卿銜,梁士貽、周樹模、汪大燮、貢桑諾爾布等,均授中卿,董康、莊蘊寬等,均授少卿。他如文官加給嘉禾章,武官加給文虎章,或酌授勛位,無非是施澤如春,有加無已的至意。語帶雙敲。一面令教育部整飭學校,提倡忠孝節義,所有小學校中,應讀論、孟二書。列入科目,不得廢經。一面頒附亂自首特赦令,凡在民國三年十二月前,所有附亂人等,或被脅,或盲從,均得向地方行政官署,悔罪自首,當由地方行政官呈請大總統特赦,給予免罪證書,回籍營業。總算皇恩浩蕩。
  是時白狼已平,餘匪肅清,就是民黨中人,亦無隙可乘,只有假借文字,詆毀老袁,也沒有甚麼效力。歐洲各國,日務戰爭,舊有中外交涉,盡行擱置,無暇向中國尋隙,美國雖守中立,未曾與戰,但距華較遠,又素抱和平宗旨,與中國沒甚齟齬。只有東鄰日本,眈眈在側,自攻取青島後,屯兵不撤,日夕綢繆,不但青島領土權,被他占去,就是青島街市上,所有營業行政等權,亦歸日人佔領。袁總統得此消息,不由的吃了一驚。看官道是何故?原來青島中有一德華銀行,前由德人經理,老袁曾存著巨款,約計二千萬馬克,馬克,德幣名。預備將來恢復帝制,提出使用。此次聞日人干涉營業,恐他囫圇吞去,無從追索,豈不是白費金錢,破壞好事?領土權可以拋棄,私款是萬難割捨的!當下情急智生,亟通牒英、德、日三國,宣告撤銷山東戰域,牒文內列著三種理由,一是青島戰事,現已完畢,二是膠、萊、龍口各處情形,已甚安靖,三是中國應設兵防海,阻禁匪徒侵入膠、萊各處作亂,為此三大要件,不能不要求日本撤兵。哪知牒文才發,日本政府,卻已有照會到來,他的照會中,卻含混說著道:「君有大志,何必親近德意志,難道我大日本帝國,就不能作一幫手麼?」隱隱約約,確是妙文!袁總統接閱照會,巧巧碰入心坎,躊躇了好一會,便邀請顧問員有賀長雄、西坂大佐等,秘密商議一番,托他電達本國政府,極力贊助﹔一面電囑駐日公使陸宗輿,疏通日本內閣。
  那時日本內閣首相,名叫大限重信,他本是個勛戚舊臣,外交能手,既得了這個消息,便視為奇貨可居,當下提出元老院,議決二十一條件,向袁要索,作為日後的報酬。未曾出力幫助,先已要索酬金,求人者其鑒諸。看官曾否閱過清史?當中日戰爭以前,老袁曾任朝鮮公使,彼時屢與日本反對,遂釀成中日戰事,害得喪師失律,割地賠款,才行了案。日人中島端氏,且於民國二年冬季,著有《支那分割的命運》一書,日人稱中國為支那。內述袁氏秘史,種種揶揄,幾笑他一錢不值,難道老袁毫不記憶,毫無聞見,反欲向他求助麼?若非利令智昏,何至於此?古語說得好:「人必自侮,然後人侮。」袁氏為帝制起見,竟惹出二十一件大要挾來,小子有詩歎道:
  欲成王道貴無私,知白何如守黑時。
  隻手難遮天下目,欺人反使別人欺。
  畢竟二十一條件,說的甚麼?待小子下回表明。
  總統與皇帝,原是不同,但據袁氏之總統選舉法,是已得任終身總統,且為世襲總統矣,與皇帝幾無區別,寧必稱帝而後快乎?總之袁氏心目中,全然不脫俗念,念茲在茲,曰惟帝制,釋茲在茲,亦曰惟帝制。夫既欲為帝,即自稱為帝可也,何必鬼鬼祟祟,向人求助,反為東鄰所輕視乎?嗚呼袁氏!為了帝制二字,憧擾胸中,欲為帝則恐人反對,不為帝又難饜私心,人欲勝,天理泯,而心力為之交疲矣。人謂袁氏智,袁氏其果智乎哉!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經典文章之星勳章

狀態︰ 離線
44
發表於 2015-9-5 09:39:37 |只看該作者
第四十二回     廿一款恃強索諾 十九省拒約聯名



  卻說日本政府,議決二十一條件,電致駐華日使。日使叫作日置益,接奉政府文件,即於民國四年一月十八日,親至總統府,謁見老袁,彼此行過了禮,略敘寒暄,日置益便從袖中取出文件,當面呈遞。袁總統接閱一周,不禁皺起眉來,搖首數次,口中卻支吾道:「這……這等條件,未免太酷,教敝國如何承認?」日置益從旁冷笑道:「敝國上下,素疑總統為排日派,今始知言不虛傳了。」故意翻跌。袁總統忙答辯道:「敝國與貴國,是最近鄰邦,同種同文,理應格外親善,況我自受任總統,更思借重鄰誼,作一臂助,為什麼說我排日呢?」情見乎詞。日置益笑了又笑道:「總統既有意結好,何不將敝國要求,完全承認,借明親善的本心?」口中有力。袁總統皺著眉道:「這事我不便作主,我是民國的總統,不是帝國的元首,可以隨便簽約的。」若為帝國元首,難道把中國領土,完全送日麼?日置益復道:「總統大志,敝國亦已深悉,倘或此次條約,總統不願允從,非但有礙總統利益,就是為中國計,亦覺岌岌可危。即如中國亂黨,多半寓居敝國,現正竭力進行,敝政府雖未表同情,但若總統不肯從敝國要求,敝國即不能限制亂黨,後事如何,非敝政府所能懸揣。竊謂為總統利益計,為中政府利益計,總統必須允諾,否則敝國疑總統不肯顧全邦交,或更提出嚴厲條件,亦未可知,還請總統三思!」數語是暗攻袁氏陰私,純用威嚇手段。袁總統遲疑半晌,方道:「且與外交總長商議,再行答復。」日置益方起身告別。
  隔了兩天,日置益又訪會外交總長孫寶琦,仍提交要求條件,且語孫總長道:「這事為兩國利益起見,須守極端秘密,幸勿將條件內容,洩露別國。」孫總長問是何意?日置益正色道:「敝國人民,多言貴國用遠交近攻的政策,親近英、美,排斥敝國,所以極力反對,敝政府為顧全邦交起見,不忍決裂,為此命本駐使特進忠告,慎守秘密,毋得漏言。」袁氏慣用秘密,日本即以秘密二字作為要求,夫是謂之自取。孫總長無詞可駁,只得唯唯如命,惟答言所交條件,應俟與總統熟商,方可定奪。日置益訂明後會,告辭而去。看官!試想日本既野心勃勃,要求至二十一條件,何妨明目張膽,為什麼要守秘密呢?我亦要問。原來日本雄長亞東,屢思併吞中國,奈因列強互峙,致多牽掣,眼看這錦繡江山,不能由他吞去,此次趁著歐洲戰爭,及袁總統謀帝乞助的時候,正好暗渡陳倉,硬迫中國允約。等到他國聞知,生米已做成熟飯,干涉也來不及了,這正是倭人的妙計!
  孫總長既接收條件,當向總統府請示。袁總統乃召集國務卿等,先開秘密會議,大家看到條件,統是面面相覷,不敢發言。獨段祺瑞奮然道:「這項條件,絕對是不能承認,不如卻還了他,省卻許多疑議。」是激烈派。袁總統囁嚅道:「我國積弱得很,倘若一條不依,定致邦交決裂,釀成戰釁,這卻如何是好?」徐世昌方接口道:「折衝樽俎,責在外交,應由孫總長往會日使,婉言解釋,表明為難情形,要他改換條約,方便磋商。」是持重派。孫寶琦聞到此言,暗闇心急,忙向袁總統道:「寶琦不才,恐難勝任,請大總統另簡材能,寶琦情願辭職。」這是無上的善,策!袁總統顧寶琦道:「你若解職,何人可代?」孫寶琦答道:「不如陸子欣。」袁總統徐徐點首,並語徐世昌道:「且叫陸子欣出去當衝,何如?」徐世昌隨口贊成,因即散會。
  越日,即調任孫寶琦為審計院長,改任陸徵祥為外交總長。陸徵祥也擬告辭,經袁總統召他入府,溫言勸勉,並有許多密囑,乃不得不勉為所難,即日就職,當下照會日使,約定二月二日,在外交部迎賓館開非正式會議。外交總長陸徵祥次長曹汝霖及翻譯各官,先行守候。過了午牌,方見日本公使日置益,帶著參贊書記官,到了迎賓館,兩下開議。陸徵祥詞甚簡單,但請日置益轉達日本政府,改換條文。日置益不肯照允。曹汝霖方插嘴道:「貴公使洞明時勢,曉達政體,應知中國已成民主國,政府是國民的公僕,若果遽允要求,必致激起國民反對的風潮,將來雙方均有不便,還請審慎為是。」日置益微哂道:「中外人士,哪個不曉得袁總統獨攬大權?今日為了兩國交涉,反把國民作為後盾,豈非可笑?」樂得奚落。曹汝霖被他一駁,幾乎無可解嘲,還是陸徵祥接口道:「敝國若承認貴國條件,豈不要惹起他國交涉?但望貴國顧全友誼,休使敝國為難,敝國當深感厚情。」日置益又答道:「陸總長對此談判,是否擔任全權?抑須請示總統?」陸總長道:「今日與貴公使開談,前已聲明為非正式會議,不過先行討論罷了。」日置益道:「此項交涉,本駐使屢奉本國訓令,要求貴國即予同意,今日既非正式會議,應請貴總長請命總統,速開正式談判,以便早日解決,本駐使亦可復命銷差了。」言至此,即起身離座道:「明日再會。」隨與參贊書記官等,揚長去了。
  過了三日,日置益復至外交部,與陸總長談判多時,毫無結果,日置益乃去。嗣是又隔十多天,彼此未曾晤談。看官道是何因?原來英、法、俄各國,曾與日本訂立協約,在歐戰期內,日本不得獨謀利益,此次日本與中國交涉,當然要據約質問。日政府答復各國,只開了十一條件,還有十條嚴重的條文,一律瞞住。日置益聞這消息,所以暫時擱著,不來催促,至日政府答復各國後,復至外交部反覆勸誘,陸總長等仍不承認,到了三月三日會議,已是第六次了。日置益氣燄汹汹,對著陸總長道:「本駐使與貴總長磋商,已經數次,遷延至一月有餘,仍然是茫無頭緒,莫非輕視敝國不成?即如條文中第一款,就是山東方面的問題,請速承認原案,將歷年中德條約範圍以內的權利,一概轉給敝國,另訂中日山東條約,了結目前的要案。」陸徵祥淡淡答道:「山東問題,應俟歐戰解決,再行提議,今尚不便。」說到「便」字,日置益已躍起道:「這話未免欺人了!眼前要案,尚待遷延,豈他國理應尊重,我日本獨可輕蔑麼?」陸總長正思答辯,日置益掉頭不顧,悻悻逕去。強國公使,如是!如是!
  次日,日本政府才將二十一條件,通告歐洲列強,大致說是:「中日議約,中國全無誠意,因此追加條件,嚴重交涉」云云。自有此番通告,於是日本二十一條件,登在外國新聞紙上。我國輾轉譯出,才識條件內容的真相。事關國恥,特全錄原文如下:至此才錄原文,著述者豈亦代守秘密耶?
  中華民國四年一月十八日,日本公使日置益提出條件原文:分五號二十一款。
  (第一號)日本國政府及中國政府,互願維持東亞全局之和平,並期將現在兩國友好善鄰之關係,益加鞏固,茲議定條款如下:(一)中國政府,允諾日後日本國政府擬向德國政府協定之所有德國關於山東省所得各種權利利益讓與等項,概行承認。(二)中國政府,允諾凡山東省內,並其沿海一帶土地及島嶼,概不讓與或租與他國。(三)中國政府,允准日本建造由煙台或龍口接連膠濟路線之鐵路。(四)中國政府,允諾為外國人居住貿易起見,從速自開山東省內各主要城市,作為商埠。
  其應開地方,另行協定。
  (第二號)日本國政府及中國政府,因中國向認日本國在南滿洲及東部內蒙古,享有優越地位,茲議定條件如下:
  (一)兩訂約國互相協定,將旅順、大連租借期限,並南滿洲及安奉兩鐵路期限,均展至九十九年為期。
  (二)日本國臣民,在南滿洲東內蒙古,蓋造商工業應用之房廠,或為耕作,可得其需要土地之租借權,或所有權。(三)日本國臣民,得在南滿洲東內蒙古,任便居住往來,並經營商工業等各項生意。(四)中國政府,允將在南滿洲及東內蒙古各礦開彩權。至於擬開各礦,另行商訂。(五)中國政府,允於下開各項,先經日本國政府同意,然後辦理。(甲)在南滿洲及東內蒙古,允准他國人建造鐵路,或為建造鐵路向他國借用款項之時。(乙)將南滿洲及東內蒙古各項稅課作抵,向他國借債之時。(六)中國政府,允諾如在南滿洲及東內蒙古,聘用政治財政軍事各顧問教習,必須先向日本國政府商議。(七)中國政府,允將吉長鐵路辦理經營事宜,委任日本國政府,其年限自本年畫押日起,以九十九年為期。
  (第三號)日本國政府及中國政府,因現在日本國資本家,與漢冶萍公司有密切關係,願增進兩國公同利益,茲議定條款如下:(一)兩締約國互相約定,俟將來相當機會,將漢冶萍公司作為兩國合辦事業,並允如未經日本國政府同意,所有屬於該公司一切權利產業,中國政府,不得自行處分,亦不得使該公司任意處分。(二)中國政府允准,所有屬於漢冶萍公司各礦之附近礦山,如未經該公司同意,一概不准該公司以外之人開彩。並允此外有所措辦,無論直接間接,對該公司恐有影響之舉,必須先經該公司同意。
  (第四號)日本國政府及中國政府,為切實保全中國領土之目的,茲訂立專條如下:中國政府允准,所有中國沿岸港灣及島嶼,概不讓與或租與他國。
  (第五號)(一)在中國中央政府,須聘用有力之日本人,充為政治財政軍事等各顧問。(二)所有在中國內地所設日本病院寺院學校等,概允其土地所有權。(三)向來中日兩國,屢起警察案件,釀成爭釁,故須將必要地之警察,作為中日合辦,或在此等地方之警察官署,聘用多數日本人,籌畫改良中國警察機關。(四)由日本採辦一定數量之軍械。(譬如在中國政府所需軍械之半數以上。)或在中國設立中日合辦之軍械廠,聘用日本技師,並彩買日本材料。(五)允將接連武昌,與九江、南昌路線之鐵路,及南昌、杭州間與南昌、潮州間之鐵路權,許與日本國。(六)在福建省內籌辦鐵路礦山及整頓海口(船廠在內),如需外國資本之時,先向日本國協議。(七)允認日本人在中國有布教之權。
  如上所述,第一號分四款,是謀吞山東,第二號分七款,是謀占南滿洲,及東部內蒙古,第三號分二款,是謀並漢冶萍公司,第四號專件,及第五號七款,簡直是要將中國主權,讓與日本,不啻為日本的保護國了。總括數語,以便國民記憶。中國人民,多至四百餘兆,雖有一大半愚弱,究竟還有幾個熱心的志士,勇敢的國民,一經覽到二十一條件,群以為亡國慘兆,就在目前,於是奔走呼號,力圖挽救,有刺血上書的,有斷指演說的,有情願毀家紓難,儲金救國的﹔什麼抵制日貨,什麼組織民團,鬧得全國不安,差不多有天翻地覆的景象。就是外國輿論,亦多詆斥日本,說他非理要求。獨袁總統高坐中央,從容自若,今日授幾個卿大夫,明日頒幾條新法例,幾似確有把握,毫不張皇。至三月五日以後,外交總長陸徵祥等,邀日置益至署,開正式談判。日置益咆哮如故,經陸總長等低首下心,願將條款中第(一)(二)(三)號,酌量承認。日置益尚未肯干休。各省人民,熱度愈高,每日馳電到京,爭請拒約。袁總統尚電飭各省官吏,令他嚴加取締,所有議約事件,誓當力爭,不輕承認。外交部亦電達各省,略言:「日本條款,正在嚴重交涉,不肯放棄主權」等語。無如條約讓步的消息,已約略傳將出來,各省將軍巡按使,亦有些忍耐不住,便由江蘇將軍馮國璋,聯絡十九省將軍,一一具銜,電達中央。略云:
  日款發生,亡國預兆。國家既處如此危險之地位,國璋等對於中華民國,同膺捍衛之責,義不容袖手旁觀,一任神州之陸沈,且天下興亡,匹夫有責,國璋等分屬軍人,必盡其軍人救國之天職,凡欲破壞吾國領土之完全者,吾輩軍人,必以死力拒之。誠能若此,何至亡國。中國雖弱,但其國民尚能投袂奮起,以身殉國,所望大總統與政府,群起嚴詞峻拒,勿稍畏葸,我軍民等當始終為後盾也。乞鑒察!
  又電致外交部云:
  中日交涉發生,各省人民,具愛國熱心,紛紛電請拒絕,暨呈遞條陳意見書者,計先後二百餘起,不聞貴部一置可否於其間。在無知人民,議論紛紜,謂政府諱莫如深,甘心媚外。惟是外交公例,有應守秘密之義務,貴部核議之事件,固未便宣佈國內,在大部為國家代表,當交涉之衝,任交涉大事,應如何上保主權,下顧輿情,折衝樽俎,化干戈為玉帛,以慰京外人民之希望。迭據貴部宣言,亦明明自命為鞠躬盡瘁,嚴重交涉,不肯放棄主權之利。國璋等聞言之下,欽佩莫名,乃何以按之事實,迥不相同?全案尚未了結,而權利之喪失,已復不少,下此更不忍言。且國際交涉,為何等事?此次要索條件,又為何等事?豈得輕圖一時之省事,貽中國將來莫大之隱憂?如果喪失主權,則日後國家淪於附屬,所以為民國前途危,為大部當局惜,而不能無疑焉。目前討論條件,尚可以口舌力爭,為杜弊防患之本,如使條約成立,則將來日人之照約行為,尚不知有何能力,足以制止?況在修正期限之時,豈容一味退讓?想大部辦理交涉之初,具何等毅力苦心,以情理度之,必不出此。
  然責備賢者,春秋之義,以大部之明,或不至墮日人術中,質其條約上之精神,以為我允其要求,彼當為我保全領土之完全。然以中國水陸之廣大,縱有事故,日人有何兵力,足以保我而無失?現邦交素睦,尚為此極酷烈之要求,一有微勞,勢必無以復加,而問罪立至。用敢不揣冒昧,備詞質問,並聯合各省,聯絡防務,為外交後盾,望勿畏強御,按以公法,權以公理,和平解決,是所厚望。至內容如何辦法,仍乞秘密示知,不勝翹企之至!
  此外如長江巡閱使張勛,及廣東惠州鎮守使龍覲光等,亦均通電政府,決請拒約。還有陸軍總長段祺瑞,且因中央電達各省,憤然主戰。正是:
  強權世界無公理,民國干城有武夫。
  欲知袁總統如何主張,且至下回續敘。
  日本公使日置益,提出二十一條件,不交我國外交部,竟面遞袁總統,是已可見日人之用心,為袁氏稱帝之交換條件,故直接與老袁交涉,不必依國際公法,須與外交部磋議也。迨袁氏以條件嚴酷,乃執外交部三字以相餉,而日使至外交部,即有秘密之囑告,秘密秘密,此二字中,非含有極大關係歟?且日使囑守秘密,而老袁果惟命是從,雙方會議數次,而全國人士,尚未知條件之內容,迨經外報宣佈,輿論譁然,即官僚派人,亦多極力反對。試觀十九省將軍之聯銜拒約,見得人心未死,公道猶存,為老袁計,不即當看風轉舵,臨崖勒馬耶?乃及此而猶不悟,而袁氏真愚矣,而日人之威嚇脅迫,乃因此而益甚矣。嗚呼哀哉!是正民國之氣數!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經典文章之星勳章

狀態︰ 離線
45
發表於 2015-9-5 09:39:57 |只看該作者
第四十三回     榻前會議忍辱陳詞 最後通牒恃威恫嚇



  卻說十九省將軍,及張巡閱使、龍鎮守使等,聯電中央,力請拒約。袁總統不得不答,當有復電宣佈文:
  電呈均悉。立國於此風雲變態無常之世界,必具有一種自立不挫之精神,有自立不挫之精神,人雖謀我,焉能亡我?民國肇造,如初生之孩,資人扶助,庶無顛倒之患。各省將軍受任以來,皆能以擁護共和為己任,熱誠愛國為前提,洵民國之幸也。本大總統受國民之付托,惟有鞠躬盡瘁,死而後已,對於國家存亡重要之關係,詎敢忽略?仍是欺人語。日來中外對於中日交涉,尤多猜疑,忐忑不安,國民愛國之熱誠,於此可見。惟天下自有公理,無論如何艱難解決之問題,持以公理,自能剖決。如金雖堅,煉之以火,未有不熔。但天下之大患,防不勝防,往往防之於此而漏之於彼,今日危難,不止一端,要惟同心相濟,合力進行。而保護外人,尤宜謹慎,我盡東道之誼,斯無釁隙之生,誤會消滅,國交鞏固,各將軍勿為疑似之言所動,是所至盼!
  越數日,又有一告誡的電文云:近來關於中日交涉,政府接到各省將軍及師長等電報多起,均有所獻替。此項電文,具征公忠。惟該將軍既屬軍職,自應專致力於軍事,越俎代謀,實非所宜。現在政府正殫精竭能,以解決此目前所遇之問題,雖不敢謂事事能取信於國民,但國家之利益,斷無不保護惟謹。該將軍等正宜盡心軍事,不必兼顧外交。須可令爾秘密賣國!
  如有造謠生事者,仰該將軍協同地方官禁止,至要勿誤!
  此外又有數電,無非說是:「中日協商,漸就和平,可無他虞。各將軍巡按使,總宜勸諭人民,持以鎮靜,一俟交涉解決,自當宣佈內容」云云。就是外交部總次長,亦有公電傳達,略稱:「前後會議,已歷多次,現日使已允將條件寄回政府,請示修正,暫停談判。昨至十三次會議,知全案確已修正,當即通融磋商,以期和平解決。京中報紙,及外間謠傳,統屬無憑,必待全案公佈,是非乃定」等語。各省大吏,及全國志士,接閱此等電文,才把一種激昂憤勇的氣概,稍稍恬退。究竟日本是否讓步,政府能否力爭,大家還是疑信參半。
  嗣經交涉了結,才識當時會議的情形,由小子依次演述。自初次談判以迄第七次談判,彼此爭辯,茫無頭緒,上文已約略敘明。至第八次會議,乃是三月九日,談判進行,逐條討論。陸總長徵祥,先提出第一號第一條,須俟至歐戰平定,加入講和大會,再行定議。且聲言中國政府,如承認第一條,須以交還膠澳為對待條件。日使日置益道:「我國用兵膠澳,損失頗多,理應如何解決?」陸徵祥答道:「自貴國用兵青島,敝國人民,損失甚巨,應向貴國索償,難道還轉加敝國嗎?且戰事已平,所有稅關郵電,應照向來辦法辦理,軍用鐵路電線,即行撤廢,租界外軍隊,先行撤回。到膠濟交還時,租界留兵,亦應盡行撤去。」日置益微笑道:「有這許多條件麼?現且暫從緩議。請問這第一號第二條,是否允諾呢?」議入第二條。陸徵祥道:「第二條麼?敝國允自行聲明,不將山東沿海及島嶼讓與他國。」日置益道:「第三條呢?」入第三條。陸徵祥道:「第三條所說煙、濰或龍濰鐵路,倘德國允拋棄借款權利,當先向貴國資本家商借﹔就是第四條商埠問題,敝國允自行添開罷了。」第三、四條,接連表過。日置益道:「第一號共計四款,據貴總長意見,當轉達敝國政府,請示定奪。惟第二號的條件,須完全允諾為是。」陸總長道:「旅順、大連灣的租借期,及南滿洲的鐵路權,前清已有成約,當可商量。惟安奉鐵路,與該數處情形不同,不能援以為例。」議及第二號第一條。日置益忿然道:「旅順、大連等處,不過連類帶及,此條注意,實為安奉鐵路,若安奉鐵路的租借期,不肯允諾,何容向貴國要求?」陸總長再三辯論,日置益只是不從,嗣且攘臂起座道:「此條不允,無須別論,當決諸兵力便了!」又肆恫喝。曹汝霖插口道:「貴公使何必動怒,總可和平議決。」日置益道:「這條不允,那條又不允,教我如何答復政府?且敝國上下,憤激得很,如不達目的,就使勞師費餉,亦所不惜。本駐使為全國代表,若事事通融,豈不要受全國唾罵麼?」陸總長到了此時,只得答應下去。日置益方才復座,問及第二三條。陸總長道:「南滿洲可添開商埠,貴國人民,可與敝國合辦農懇公司,若欲內地雜居,及土地所有權,是與我主權有礙,貴國政府,向來聲言保全中國領土,此條件似違初意。」日置益道:「我國並不要占你土地,不過令人民營業,較為便利罷了。」明是殖民,何得謂非占我領土?曹次長又應聲道:「如貴國人民,欲雜居內地,須歸敝國管轄,貴國應撤回領事裁判權。」日置益又復搖首。陸徵祥道:「且先議下文各條。擱過第二條,轉入第四、五、六、七各條。第四條的開礦權,除已探勘及開彩各區,准可通融,惟須按照中國礦業條例辦理,第五條略加更改,如敝國需借款造路,或抵借外債,可先向貴國資本家商議。第六條南滿洲的顧問,盡先聘用貴國人,東部內蒙古,殊不適用。第七條吉長鐵路,應改為全路借款,重訂合同。」日置益聞言,又勃然道:「第二號的要點,實在二、三兩條,餘外尚是枝葉,貴政府不允照辦,敝政府萬難容忍。就是這第三號的漢冶萍公司問題,與敝國人民有密切關係,倘貴政府倡言充公,或提議國有,或借第三國為抵制,實與敝國投資家,生出無窮危險,貴國亦須絕對承認此約,方免後慮。」陸徵祥道:「敝國政府,當聲明不充公,不國有,不借用第三國外資,可好麼?」說明第三號第一條。日置益道:「第二條應如何解決?」陸徵祥道:「這條是又礙領土權,不便承認。」日置益復道:「第四號第五號呢?」陸徵祥遲疑半晌道:「均不便承認。」撇去第四、五兩號。日置益向外一望,天色已暮,便道:「貴國太無誠意,看來此事是難了呢。」言畢,即起身別去。
  過了一兩日,聞日政府調集海軍,準備出發,一面借換防為名,增派陸兵至山東、奉天,大有躍躍欲試的形勢。袁政府未免心慌,只得質問增兵理由,再請日置益商議,迭經三次,無非為南滿洲、東內蒙及漢冶萍公司諸條件,雙方仍然未決。日置益乘馬馳回,馬忽躍起,竟將日置益掀下地來。虧得馬夫將馬帶住,日置益才保全性命,但左足已是受傷,由僕役異入使館,臥牀呻吟去了。人不如馬。袁總統聞日使受傷,當遣曹次長汝霖,向日本使署問疾,備極慇懃,日置益總算道謝,並言:「日政府已停止派兵,只中政府須顧全邦交,毋再固執」等語。曹汝霖又道:「貴公使近患足疾,且待痊後再商。」日置益道:「敝國政府,日望貴國允諾,令我急速辦了,我適患傷足,病不能行,還請貴政府原諒,會議地點,改至敝署方好哩。」曹汝霖道:「且請示總統,再行報命。」於是珍重而別。
  越二日,日置益請參贊小幡為代表,至外交部為非正式會議,且約至日使署續議期間。陸總長以為未便,小幡不從,乃訂定三月二十三日,開第十三次會議。屆期陸、曹二人,同往日本使館。日置益尚高臥未起,兩人忍氣吞聲,不得已至病榻前,與日置益晤商,世人稱為榻前會議,便是此舉。可恥!可歎!日置益坐在牀上,向陸總長道:「本駐使已奉政府訓令,第一號准示通融,第二號應一律求允,但敝政府為友誼起見,亦格外讓步。內地雜居的日人,可服從中國警章稅課,惟須由救國領事承認﹔若關於土地訴訟等項,可由兩國派員會審﹔土地所有權,改為永租。這是已讓到極點,不能再讓了。」承情之至。陸徵祥再請修正,日置益頻頻搖首,且要求三四五號允諾。陸徵祥告辭道:「且回去陳明總統,再議何如?」日置益點首示允。嗣後復在榻前會議兩次,至日置益足疾漸愈,稍能起行,又在日使館會議三次,都是因南滿洲問題,中國允日人選採礦產九處,且開放滿洲商埠,供日人貿易,並允雜居置地,惟關係訴訟案件,應歸華官辦理。日置益未肯允從。
  轉瞬間已是四月六日,日置益足疾全愈,乃重至外交部會議,所議仍為南滿洲雜居問題,終未解決。越二日,又來會議,提出第五號問題。陸徵祥因關係主權,婉詞謝絕。又越二日,復開會議,仍要求解決第五號問題。陸徵祥答言:「貴國軍械精良,不能受條約拘束,餘難置議」云云。日置益終不肯稍讓。至四月十三日及十五日,復要索東蒙問題,應由中國予以南滿相同的利益。陸徵祥初未肯允,嗣允在東蒙開闢數處,日置益終未滿意。臨行時,且謂:「討論已畢,不消再議,本駐使當詳復政府,候令施行罷了。」這已是第二十四次會議,自散會後,停議了八九天,至二十六日下午,日置益復氣宇軒昂,乘著馬車,逕至外交部,由陸總長等迎入。略寫日使狀態,已覺氣燄逼人。日置益大言道:「現奉本政府訓令,將所有全案,已加修正,若貴國再不允從,也無庸多談了。」說至此,即取出日本政府修正案,遞交陸總長,當由陸總長接閱,但見紙上寫著:
  第一號(第一款)仍前。(第二款)改為換文。彼此互換,因稱換文。中國政府聲明凡在山東省內,並其沿海一帶土地及各島嶼,無論何項名目,概不讓與或租與他國。(第三款)修正。中國政府允准自行建造由煙台或龍口接連膠濟路線之鐵路,如德自願拋棄煙濰鐵路權之時,可向日本資本家商議借款。(第四款)修正。中國政府允諾為外國人居住貿易起見,從速自開山東省內合宜地方為商埠。(附屬換文)所有應開地點及章程,由中國政府自擬,與日本公使預先決定。
  第二號(第一款)仍前。惟附屬換文,旅順、大連租借期,至民國八十六年,即西曆一千九百九十七年為滿期。南滿鐵路交還期,至民國九十一年,即西曆二千零二年為滿期。其原合同第十二款所載開車之日起,三十六年後,中國政府可給價收回一節,毋庸置疑。安奉鐵路期限,至民國九十六年,即西曆二千零七年為滿期。(第二款)修正。日本臣民在南滿洲為蓋造商工業應用之房廠,或為經營農業,可得租賃或購買其須用地畝。(第三款)仍前。惟附帶聲明。
  前二款所載之日本國臣民,除須將照例所領護照向地方官註冊外,應服從由日本國領事官承認警察法令及課稅。至民刑訴訟,日本人為被告,歸日本國領事官,中國人為被告,歸中國官吏各審判。彼此均得派員到堂旁聽。但關於土地之日本人,與中國人民事訴訟,按照中國法律及地方習慣,由兩國派員共同審判。俟將來該地方司法制度完全改良之時,如有關於日本國臣民之民刑一切訴訟,即完全由中國法庭審理。(第四款)改為換文。中國政府,允諾日本國臣民在南滿洲左開各礦,除已探勘或開彩各礦區外,速行調查選定,即准其探勘或開彩。在礦業條例確定以前,仿照現行辦法辦理。(一)奉天省本溪縣牛心台石炭礦,本溪縣田什付溝石炭礦,海龍縣杉鬆崗石炭礦,通化縣鐵廠石炭礦,錦縣暖池塘石炭礦,遼陽縣起至本溪縣止,鞍山站一帶鐵礦。(二)吉林省南部,和龍縣彩龍、崗石炭礦,吉林縣缸窯石炭礦,樺甸縣夾皮溝金礦。(第五款)第一項改為換文。中國政府聲明,嗣後在東三省南部需造鐵路,由中國自行籌款建造。如需外款,中國允諾先向日本國資本家商借。第二項改為換文。中國政府聲明,嗣後將東三省南部之各種稅課(除已由中央政府借款作押之關稅及鹽稅等類)作抵,由外國借款之時,須先向日本資本家商借。(第六款)改為換文。中國政府聲明,嗣後如在東三省南部聘用政治財政軍事警察外國各顧問教官,盡先聘用日本人。(第七款)修正。中國政府,允諾以向來中國與外國資本家所訂之鐵路借款合同規定事項為標準,速從根本上改訂吉長鐵路借款合同。將來中央政府,關於鐵路借款附於外國資本家,以致現在鐵路借款合同事項為有利之條件時,依日本之希望,再行改訂前項合同。(中國對案第七款)關於東三省中日現行各條約,除本協約另有規定外,一概仍舊實行。關於東部內蒙古事項:(一)中國政府,允諾嗣後在東部內蒙古之各種稅課作抵,由外國借款之時,須先向日本國政府商議。(二)中國政府,允諾嗣後在東部內蒙古需造鐵路,由中國自行籌款建造,如需外款,須先向日本國政府商議。(三)中國政府,允諾為外國人居住貿易起見,從速自開東部內蒙古合宜地方為商埠。其應開地點及章程,由中國自擬,與日本國公使商妥決定。(四)如有日本國人及中國人願在東部內蒙古合辦農業及附設工業時,中國政府應行允准。
  第三號修正。日本國與漢冶萍公司之關係人,極為密切,如將來該公司關係人與日本資本家商定合辦,中國政府,應即允准。又中國政府允諾,如未經日本資本家同意,將該公司不歸國有,又不充公,又不准使該公司借用日本國以外之外國資本。
  第四號修正。按左開要領,中國自行宣佈,所有中國沿岸港灣及島嶼,概不讓與或租與他國。換文。對於由武昌聯絡九江、南昌路線之鐵路,又南昌至杭州及南昌至潮州之各鐵路之借款權,如經明悉他外國並無異議,應將此權許與日本國。(換文第二案)對於由武昌聯絡九江、南昌路線之鐵路,又南昌至杭州及南昌至潮州之各鐵路之借款權,由日本國與向有關係此項借款之他外國,直接商妥以前,中國政府應允將此權不許與他外國。換文。中國政府,允諾凡在福建省沿岸地方,無論何國,概不允建設造船廠軍用蓄煤處海軍根據地,又不准其他一切軍務上施設﹔並允諾中國政府,不以外資自行建設,或設施上開各事。
  第五號改為陸總長言明如下:(一)嗣後中國政府認為必要時,應聘請多數日人為顧問。(二)嗣後日本國臣民,願在中國內地,為設立學校病院,租賃或購買地畝,中國政府應即允准。(三)中國政府,日後在適當機會,遣派陸軍武官至日本,與日本軍事當局,協商採辦軍械,或設立合辦軍械廠之事。日置益公使言明如下:關於布教權問題,日後應再行協議。
  陸總長閱畢全文,便向日置益道:「我看這修正案中,有幾件還應酌商,最難承認的,是原文第五號,改為本總長言明。本總長前請撤銷五號,不便開議,經貴公使要求說明理由,方由本總長約略說及,提出數條,聲明不便允諾的情形。今貴政府修正案,斷章取義,誤為言明,本總長礙難承認。」日置益道:「這已是敝國政府最後的修正,務請允諾。如果全體同意,敝政府即可交還膠濟了。」仍是誘迫。陸總長道:「這非本總長所能專擅。」日置益道:「請即轉達貴總統,指日答復為要。」陸總長點首示允,日置益起身去了。
  是夕,即聞山東、奉天兩方面,又有日本派兵到,且有日本軍艦,游弋渤海口外,人心惶惑,謠言益盛。經袁總統與陸總長等會議,復再行讓步,承認數條,拒絕數條,至第五號仍完全拒絕。當於五月一日提交日使,並說明無可再讓的理由。日置益道:「是否最後答復?」陸總長道:「這已是最後答復了。」日置益獰笑道:「照敝國的修正案,貴政府尚難承認,我國將行最後的手段了。請貴政府莫怪!」陸總長也無可置辭,彼此告別。不料日本果然厲害,竟提出最後通牒來了。這最後通牒,差不多是哀的美敦書。即戰書譯文。小子有詩歎道:
  前車已覆後車師,來日大難只自知。
  試看扶桑最後牒,挾強脅弱竟如斯。
  欲知最後通牒的詳情,請至下回再閱。
  本回敘中日交涉之經過情形,歷寫口頭辯論,及書面修正,簡而能賅,不煩不漏,可為國民前車之鑒。且於外交總次長,忍辱狀態,及日使日置益威嚇手段,亦演寫大略,躍然紙上。即如袁總統告誡電文,亦錄敘篇首,中國不幸,遭此難題,極宜披示國民,共圖抵制,而彼此鬼鬼祟祟,一私索,一私許,是何理由?豈民主國之政策,應如是乎?袁政府不足責,而吾國民之恇弱不振,或虛憍無能,亦當乘此反省,毋再蹈覆轍為也。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經典文章之星勳章

狀態︰ 離線
46
發表於 2015-9-5 09:40:26 |只看該作者
第四十四回     忍簽約喪權辱國 倡改制立會籌安



  卻說日本政府,因中國未肯承認全案,竟用出最後手段,脅迫袁政府。自陸總長提交最後答復後,日本下動員令,宣言關東戒嚴。駐紮山東、奉天的日兵,預備開戰,渤海口外的日艦,亦預備進行,各埠日商,紛紛回國,似乎即日決裂,各國公使,亦多至外交部署中,探聽消息,勸政府和平解決,幸勿開戰。強國總幫助強國。袁總統卻也為難,惟面上猶持一種鎮靜態度。總教皇帝做得成,餘事固無容過慮。五月六日,由日使派人到外交部,提出一種警告書,內言非完全承認日本修正案,決提交最後通牒。袁政府不能決答,當於是日夜間,遣曹次長汝霖,用個人名義,訪會日使,商議交涉,又承認了好幾款。日置益不允。俟曹汝霖回署後,即於次日下午,由日置益帶同館員,至外交部迎賓館,晤見陸曹兩人,親遞最後通牒。牒文寫著:
  今回帝國政府,與中國政府所以開始交涉之故,一則欲謀因日德戰爭所發生時局之善後辦法,一則欲解決有害中日兩國親交原因之各種問題,冀鞏固中日兩國友好關係之基礎,以確保東亞永遠之和平起見,於本年一月向中國政府交出提案,開誠佈公,與中國政府會議,至於今日,實有二十五回之多。其間帝國政府,始終以妥協之精神,解釋日本提案之要旨,即中國政府之主張,亦不論巨細,傾聽無遺。何時傾聽,我未之見。其欲力圖解決此提案於圓滿和平之間,自信實無餘蘊。自信已深,何肯退讓?其交涉全部之討論,於第二十四次會議,即上月十七日,已大致告竣。帝國政府統觀交涉之全部,參酌中國政府議論之點,對於最初提出之原案,加以多大讓步之修正,於同月二十六日,更提出修正案於中國政府,求其同意。同時且聲明中國政府對於該案如表同意,日本政府即以因多大犧牲而得之膠州灣一帶之地,於適當機會附以公正至當之條件,以交還於中國政府。五月一日,中國政府對於日本政府修正案之答復,實與帝國政府之預期全然相反。且中國政府對於該案,不但毫未加以誠意之研究,且將日本政府交還膠州灣之苦衷與好意,亦未嘗一為顧及。查膠州灣為東亞商業上軍事上之一要地,日本帝國,因取得該地,所費之血與財,自屬不少。
  既為日本取得之後,毫無交還中國之義務。然為將來兩國國交親善起見,竟擬以之交還中國。何其客氣?而中國政府不加考察,且不諒帝國政府之苦心,實屬遺憾。中國政府,不但不顧帝國政府關於交還膠州灣之情誼,且對於帝國政府之修正案,於答復時要求將膠州灣無條件交還,並以日德戰爭之際,日本國於膠州灣用兵所生之結果,與不可避之各種損害,要求日本擔任賠償之責,其他關係於膠州灣地方,又提出數項要求,且聲明有權加入日德講和會議。明知如膠州灣無條件之交還,及日本擔負因日德戰爭所生不可避之損害賠償,均為日本所不能容忍之要求,而故為要求。且明言該案為中國政府最後之決答,因日本不能容認此等之要求,則關於其他各項,即使如何妥商協定,終亦不覺有何等之意味,其結果此次中國政府之答復,於全體全為空漠無意義。且查中國政府對於帝國政府修正案中,其他條項之回答,如南滿洲及東部內蒙古,就地理上政治上商工利害上,皆與帝國有特別關係,為中外所共認。此種關係,因帝國政府經過前後二次之戰爭,更為深切。然中國政府,輕視此種事實,不尊重帝國在該地方之地位,即帝國政府,以互讓精神,照中國政府代表所言明之事,而擬出之條項,中國政府之答復,又任意改竄,使代表者之陳述,成為一篇空言,或此方則許,而彼方則否,致不能認中國當局者之有信義與誠意。此段直是訓令。至關於顧問之件,學校病院用地之件,兵器及兵器廠之件,與南方鐵道之件,帝國政府之修正案,或以關係外國之同意為條件,或只以中國政府代表者之言明,存於記錄,與中國主權與條約,並無何等之抵觸。然中國政府之答復,惟以與主權條約有關係,而不應帝國政府之希望。帝國政府,因鑒於中國政府如此之態度,雖深惋惜,幾再無繼續協商之餘地,然終眷眷於維持極東平和之帝國,務冀圓滿了結此交涉,以避時局之紛糾,於無可忍之中,更酌量鄰邦政府之情意,將帝國政府前次提出之修正案中之第五號各項,除關於福建互換公文一事,業經兩國政府代表協定外,其他五項,可承認與此次交涉脫離,日後另行協商。因此中國政府,亦應諒帝國政府之誼,將其他各項,即第一號第二號第三號第四號之各項,及第五號中關於福建省公文互換之件,照四月二十六日提出之修正案所記載者,不加以何等之更改,速行應諾帝國政府。茲再重行勸告,對此勸告,期望中國政府至五月九日午後六時為止,為滿足之答復,如到期不受到滿足之答復,則帝國政府,將執認為必要之手段。合併聲明。
  陸曹兩人,共同閱畢,不由的發了一怔,幾乎目定口呆。怪他不得。還是曹汝霖口齒較利,便對日置益道:「五號中所說五項,應即脫離,究竟是哪五項呢?」日置益道:「就是聘用顧問,學校病院租用地,以及中國南方諸鐵路,與兵器及兵器廠,暨日本人布教權。這五項允許脫離,容後協商便了。」容後協商四字,又是後來話柄。陸徵祥道:「敝國與貴國,素敦睦誼,難道竟無協商的餘地麼?」日置益道:「通牒中已經說明,敝政府不能再讓。就使本駐使有意修正,也是愛莫能助了。」樂得客氣。說畢即行。曹汝霖隨送道:「貴駐使是全國代表,凡事尚求通融一點。」日置益稍稍點頭。到了次日,又至外交部中,遞交說明書,內開七款如下:
  (一)除關於福建省交換公文一事之外,所謂五項,即指關於聘用顧問之件,關於學校用地之件,關於中國南方諸鐵路之件,關於兵器及兵器廠之件,及關於布教權之件是也。
  (二)關於福建省之件,或照四月二十六日日本提出之對案,均無不可。此次最後通牒,雖請中國對於四月二十六日日本所提出之修正案,不加改訂,即行承諾,此係表示原則。至於本項及(四)(五)兩項,皆為例外,應特注意。
  (三)以此次最後之通牒要求之各項,中國政府倘能承認時,四月二十六日對於中國政府關於交還膠州灣之聲明,依然有效。
  (四)第二號第二條土地租賃或購買,改為暫租或永租,亦無不可。如能明白瞭解,可以長期年限。且無條件而續租之意,即用商租二字亦可。又第二號第四條,警察法令及課稅承認之件,作為密約,亦無不可。
  (五)東部內蒙古事項,中國於租稅擔保借款之件,及鐵道借款之件,向日本政府商議一語,因其南滿洲所定之關於同種之事項相同,皆可改為向日本資本家商議。又東部內蒙古事項中商埠一項,地點及章程之事,雖擬規定於條約,亦可仿照山東省所定之辦法,用公文互換。
  (六)日本最後修正案第三號中之該公司關係人,刪除關係人三字,亦無不可。
  (七)正約及其他一切之附屬文書,以日本文為正,或可以中日兩文皆為正文。
  日置益遞交此書,也不再置一詞,匆匆去訖。袁總統即召集要人,連夜會議,未得要領。越日上午,續議一切,亦不能決定。至下午二時,又召集國務卿左右丞各部總長,及參政院長黎元洪,並參政熊希齡、趙爾巽、梁士貽、楊度、李盛鐸等,開特別會議。由陸總長先行報告,然後袁總統出席開議。大眾計無所出,惟陸海軍總長,與參政中的激烈人物,尚主張拒絕,寧可決裂。袁總統只沉著臉,淡淡的答道:「山東、奉天一帶,已遍駐日兵,倘或交涉決裂,他即長驅直入,我將如何對待?實力未充,空談何益?與其戰敗求和,不若目前忍痛,從前甲午的已事,非一殷鑒麼?」試問甲午之釁,誰實啟之?今乃甘心屈辱,想是一年被蛇咬,三年怕爛稻索。徐世昌亦接著道:「越能忍恥,才得沼吳,現在只可和平了事,得能借此交涉,返求自強,未始不可收效桑榆呢。」語雖近是,無如全國上下,未肯臥薪嚐膽奈何?大眾聞言,不敢主戰,隨即多數贊成,決定承認。當由袁總統飭令備文答復,復經再三討論,方擬定復文,派外交部員施履本,齎交日使察閱。日置益尚要求第五項下,添入「日後協商」四字,且言萬不能省。施履本不能與辯,帶還原書,乃再行改正。其文云:
  中國政府,為維持遠東和平起見,允除第五項五款,應俟日後另議外,所有第一、二、三、四項各款,及第五項關於福建交換文書之件,照日本二十六日修正案,及通牒中附加七條件之解釋,即日承諾,俾中日懸案,從此解決,兩國親善,益加鞏固。中政府爰請日使擇日惠臨外交部,整理文字,以便早日簽定。此復。
  復文繕就,即於五月九日,由陸總長徵祥,曹次長汝霖,赴日本使館,當面送交。還要親手送去,真正可憐。過了一天,日使日置益,赴外交部答謝。至十五日,日置益復至外交部迎賓館,開條約會議,無非是照日本修正案,加入七條件解釋,及各項來往照會,共同訂定,作為中日合約。到了二十日,兩造文書,統已辦齊,乃商定二十五日,在外交部迎賓館,彼此簽字。約中署名,一面是大日本國大皇帝特命全權公使從四位勛二等日置益,一面是大中華民國任命中卿一等嘉禾勛章外交總長陸徵祥,互相比較,榮辱何如?共計正文三份,換文十三件,換文即照會。小子前已敘錄約文,看官即可復閱,毋庸一一重述了。應用簡筆。袁總統恐喪失權利,或致眾憤,除密電各省將軍巡按使,勸令維持秩序,靜圖自強外,又下令約束軍民云:
  環球交通,凡統治一國者,莫不兢兢於本國之權利。
  其權利之損益,則視其國勢之強弱以為衡。苟國內政治修明,力量充足,譬如人身血氣壯碩,營衛調和,乃有以禦寒暖燥濕之不時,而無所侵犯。故有國者誠求所以自強之道,一切疲玩之惰氣,與虛驕之客氣,有邱山之損,而無絲毫之益,所宜引為大戒。我中國自甲午、庚子兩啟兵端,皆因不量己力,不審外情,上下囂張,輕於發難,卒至賠償巨款,各數萬萬,喪失國權,尤難枚舉。當時深識之士,咨嗟太息於國之將亡,使其上下一心,痛自刻責,滌瑕蕩垢,發憤為雄,猶足以為善國,乃事過境遷,恬嬉如故,厝火積薪之下,而寢處其上,酣歌恒舞,民怨沸騰,卒至魚爛土崩,不可收拾。予以薄德,起自田間,大懼國勢之已瀕於危,而不忍生民永淪浩劫,寢兵主和,以固吾圉。民國初建,生計凋殘,含垢忍辱,與民休息,而好亂之輩,又各處滋擾,為虎作倀。予以保國衛民,引為責任,安良除暴,百計維持。不幸歐戰發生,波及東亞,而中日交涉,隨之以起。外交部與駐京日本公使,磋商累月,昨經簽約,和平解決。所有經過困難情形,已由外交部詳細宣告,雙方和好,東亞之福,兩禍取輕,當能共喻。雖膠州灣可望規復,主權亦勉得保全,然南滿權利,損失已多,創巨痛深,引為慚憾。己則不競,何尤於人?我之積弱召侮,事非旦夕,亦由予德薄能鮮,有以致之。顧謀國之道,當出萬全,而不當擲孤注,貴蓄實力,而不貴騖虛聲。近接各處函電,語多激烈,其出自公義者,固不乏人,亦有未悉實情,故為高論,置利害輕重於不顧,言雖未當,心尚可原。乃有倡亂之徒,早已甘心賣國,而於此次交涉之後,反借以為辭,糾合匪黨,譸張為幻,或謂失領土,或謂喪主權,種種造謠,冀遂其煽亂之私。此輩平日行為,向以傾覆祖國為目的,而其巧為嘗試,欲乘國民之憤慨,借簧鼓以開釁,極其居心,至為險很。責人不責己,如公道何?若不嚴密防範,恐殃及良善,為患地方,尤恐擾害外人,牽動大局。著各省文武各官,認真查禁,勿得稍涉大意,致擾治安。倘各該地方,遇有亂徒借故暴動,以及散佈傳單,煽惑生事,立即嚴拿懲辦,並隨時曉諭商民,切勿受其愚惑。至於自強之道,求其在我,禍福無門,唯人自召。群策群力,庶有成功。仍望京外各官,痛定思痛,力除積習,奮發進行。我國民務擴新知,各盡義務,對於內則父詔兄勉,對於外則講信修睦,但能懲前毖後,上下交儆,勿再因循,自可轉弱為強,權利日臻鞏固。切不可徒逞血氣,任意浮囂,甲午、庚子,覆轍不遠,凡我國民,其共戒之!此令。
  此外又有外交部通電,陳述交涉經過狀況,及頒布條約全文,聲言:「徵祥身任外交,奉職無狀,一片愛國愚忠,未能表白於天下,特懇請大總統立予罷斥,另選賢能,以補前愆」云云。參政院長黎元洪,亦發一長電除自己引咎外,兼責典兵大吏,平日觀望,且願辭去參謀總長一職。還有陸軍總長段祺瑞,復電言「始終主戰,奈各部長及參政院諸公,多半主和,口眾我寡,致蒙此恥,已呈請辭職避賢,免至積垢」等語。其他書函雜沓,不勝枚舉,總之是民國以來第一種國恥,全體吏民,須時時記著,臥薪嚐膽,發憤圖存,我中華民國前途,或尚不至滅亡呢。大聲疾呼,願國民熱度,勿再效五分鐘!
  自國家經此一蹷,總道袁總統懲前毖後,開誠佈公,把一副鬼鬼祟祟的手段,盡行改變,一心一意的整頓起來。就是那當道諸公,也應激發天良,力圖振刷,效那范蠡、文種的故事,生聚教訓,徐圖興復。誰知總統府中,愈覺沈迷,京內外的文武官吏,依舊是攀龍附鳳,頌德歌功,前時要求變政的人物,已盡作反舌鳥,呈請辭職的達官,又仍做寄生蟲,轉眼間桐枝葉落,桂樹花榮,北京裡面,竟倡出一個籌安會來。慨乎言之。這籌安會的宗旨,是主張變更國體,會中的發起人,乃是幾個不新不舊、亦新亦舊的大名角,頓時惹起風潮,鬧得四萬萬人民昏頭磕腦,也不知怎樣才好。小子有詩歎道:
  亡羊思補已嫌遲,何事彼昏尚不知?
  怪象日增名巧立,「籌安」二字向誰欺。
  究竟這班大名角,是何等樣人?待小子下回表明。
  五九國恥之由來,孰使之?袁氏使之也。袁氏欲借日本以利己,日本即借袁氏以利國,出爾反爾,咎有攸歸。觀袁氏之約束軍民,有雲禍福無門,唯人自召。吾謂袁氏不必責人,第返而自責可耳。不然,約已成,權已喪,勉圖補苴且不遑,尚欲潛圖帝制為耶?觀籌安會之發生,而袁氏之甘心媚外,其情弊愈不可掩矣。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經典文章之星勳章

狀態︰ 離線
47
發表於 2015-9-5 09:40:47 |只看該作者
第四十五回     賀振雄首劾禍國賊 羅文乾立辭檢察廳



  卻說籌安會發起,共有六人,這六人為誰?第一個姓楊名度,第二個姓孫名毓筠,第三個姓嚴名復,第四個姓劉名師培,第五個姓李名燮和,第六個姓胡名瑛。楊度是前清保皇黨中翹楚,與康有為、梁啟超等向是好友,革命以後,復夾入民黨裡面,嗣復得老袁信任,充參政院的參政。孫毓筠是革命健兒,辛亥一役,曾在安徽地方,出過風頭,癸丑後,組織政友會,與國民黨脫離關係,也充參政院參政的頭銜。嚴復是素通英文,兼長漢文,從前翻譯西書,很有名望,因他是福建侯官縣人,嘗呼他為嚴侯官,此次袁總統創設參政院,採訪通才,就把他網羅進去。劉師培前名光漢,博通說文經學,上海《國粹叢報》中,嘗見他的著作,確是有些根底,袁總統也特地招徠,命他參政。李燮和乃陸軍中將,革命時攻打南京,他曾與列。還有一個胡瑛,嘗隨宋教仁廝混幾年,不知何故變志,也投入袁氏幕中。各敘履歷,回應上文不新不舊亦新亦舊二語。這六人結做寅僚,鎮日裡聚首一堂,不是談風月,就是論時事。可巧總統府中,有一位外國顧問官,系是美國有名的博士,叫做古德諾,他倡出一篇大文,歷言民主政體,不及君主政體。何不條陳本國,乃來倡導中國耶?楊度見了此文,得著依據,正好隨聲附和,借酬寵遇,當與孫毓筠、嚴復等五人,秘密商量,乘此出點風頭,做一回掀天震地的事業。孫毓筠、嚴復等相率贊成,大家靠著十年芸窗的工夫,互湊幾句強詞奪理的文字,不到半日,已將宣言書及入會章程統行擬定,其詞云:
  我國辛亥革命之時,國中人民,激於情感,但除種族之障礙,未計政治之進行,倉猝之中,創立共和國體,於國情之適否,不及三思。一議既倡,莫敢非難,深識之士,雖明知隱患方長,而不得委曲附從,以免一時危亡之禍,故清室遜位,民國創始,絕續之際,以至臨時政府正式政府遞嬗之交,國家所歷之危險,人民所感之困苦,舉國上下,皆能言之,長此不國,禍將無已。近者南美中美二洲共和各國,如巴西、阿根廷、秘魯、智利、猶魯衛、芬尼什拉等,莫不始於黨爭,終成戰禍。葡萄牙近改共和,亦釀大亂,其最擾者,莫如墨西哥,自爹亞士遜位之後,干戈迄無寧歲,各黨黨魁,擁兵互競,勝則據土,敗則焚城,劫掠屠戮,無所不至,卒至五總統並立,陷國家於無政府之慘象。我國亦東方新造之共和國,以彼例我,豈非前車之鑒乎?美國者,世界共和之先達也,美人之大政治學者古德諾博士,即言世界國體,君主實較民主為優,而中國則尤不能不用君主國體,此義非獨古博士言之也,各國明達之士,論者已多,而古博士以共和國民,而論共和政治之得失,自為深切明著,乃亦謂中美情殊,不可強為移植。彼外人軫念吾國者,且不惜大聲疾呼,以為吾民忠告,而吾國人士,乃反委心任運,不思為根本解決之謀,甚或明知國勢之危,而以一身毀譽利害所關,瞻顧徘徊,憚於發議,將愛國之謂何?國民義務之謂何?我等身為中國人,民國之存亡,即為身家之生死,豈忍苟安默視,坐待其亡?用特糾集同志,組成此會,以籌一國之治安。將於國勢之前途,及共和之利害,各攄所見,以盡切磋之義,並以貢獻於國民。國中遠識之士,鑒其愚誠,惠然肯來,共相商榷,中國幸甚。發起人楊度、孫毓筠、嚴復、劉師培、李燮和、胡瑛。
  [[附籌安會章程]]
  第一條 本會以發揮學理,商榷政論,以供國民之研究為宗旨。
  第二條 願充本會會員者,須具入會願書,由本會會員四人以上之介紹,理事長之認可。
  第三條 本會置理事六人,由發起人暫任,並互推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一人。
  第四條 本會置名譽理事若干人,參議若干人,由理事長推任。
  第五條 本會置幹事若干人,由理事推任之,其事務之分配,隨時酌定。
  事務所暫設北京石駙馬大街。
  宣言書及章程,統已備齊,當即推楊度為理事長,孫毓筠為副,嚴復、劉師培、李燮和、胡瑛四人為理事,就在預定地點,設立事務所,新開場面,懸起一塊招牌,就是「籌安會」三大字。京內人民,還是莫明其妙,看那籌安會招牌,只道國中果然出了偉人,能把這風雨飄搖的民國,籌劃的安安穩穩,倒也是千載一時的盛遇。後來看到宣言書,才識會中宗旨,要想改革國體,把袁大總統舁上台去,做一個革命大皇帝,於是一傳十,十傳百,統說這個籌安會,是產出皇帝的私窠子,將來是凶是吉,尚難分曉。正在疑義未定的時候,那京中已是警吏如林,不准他街談巷議,稍一漏言,便牽入警局,請他坐在拘留所中,多則幾十天,少亦三五天,小百姓營業要緊,自然不敢多言,免滋禍祟。想袁氏應曰,餘能弭謗矣,乃不敢言。有一班癡心妄想的人物,紛紛入會,都想做點投機事業,希圖後來富貴。還有京內的新聞紙,什麼《民視報》,什麼《亞細亞報》,統為籌安會鼓吹,煌煌大字,逐日照登。隔了幾日,忽由《順天時報》中,載出一篇賀振雄上肅政廳呈文,略云:
  為擾亂國政,亡滅中華,流毒蒼生,貽禍元首,懇請肅政廳長代呈大總統,嚴拿正法,以救滅亡而謝天下事。竊聞天下興亡,匹夫有責,奸奴誤國,人得而誅,我古神州四千餘載,君主相傳,干戈擾攘,萬民塗炭,四海瘡痍,稽披歷史,至為寒心。自唐、虞揖讓,天下謳歌,暨湯、武征誅,人民殺伐,國無寧歲,民無安時。七雄相並,五霸競爭,秦吞六國,漢約三章,王莽出,光武興,曹操稱雄,司馬逞智,南北六朝,梁、唐五代,陳後主,隋煬帝,武則天,安祿山,宋太祖,元世宗,明朱氏,清覺羅,各代君主,而今安在?惟留禍害,傳染中華。自古愚人,相爭相奪,稱帝稱王,因一時昏迷不悟,徒博眼前虛榮,而遺子孫實禍,誠可憐而可哀也。在昔閉關時代,相爭相奪,猶是一家,今則環海交通,群雄眈視,一召滅亡,萬劫難復。叔寶餘無心肝,何至於此?吾民國共和創造,未及五載,而沙場血漬,腥臭猶聞,人民痛苦,呻吟未已,我大總統手創共和,力任艱巨,四年以來,宵衣旰食,劍寢履皇,維持國政,整理軍務,削平內亂,親睦外交,不知耗多少心血,費幾許精神,始克臻此治理。現方籌備國會,規定法院,整飭吏治,澄肅官方,惟日孜孜,不遺餘力,民生國計,漸有秩序,四年之間,國是已經大定。內外官吏,誠能以國家為前提,輔弼鴻猷,綏厥中土,國力日見其發展,國基日見其鞏固。而謂吾中國不適於共和,不能不用君主政體,真狗彘不食之語也。吾敢一言以告我同胞曰:有吾神聖文武之袁大總統,首任一期,規模即已大備,若得連任,國政即可完全,不十年間,我中華民國共和程度,必能駕先進之歐美,稱雄地球。況我大總統高瞻遠矚,碩畫偉謀,既鏟除四千餘載專制之淫威,開創東亞共和之新國,不獨人民頌禱馨香,銅像巍峨,即世界各國,亦莫不欽仰其威信。何物妖魔,竟敢於青天白日之下,露尾現形,利祿薰心,熒惑眾聽,嘗試天下,貽笑友邦。窺若輩之倒行逆施,是直欲陷吾元首於不仁不義之中,非聖非賢之類,蹈拿破侖傾覆共和,追崇帝制之故轍,貽路易十六專制魔王流血國內之慘狀,其用心之巧,藏毒之深,喻之賣國野賊,白狼梟匪,其計尤奸,其罪尤大。嗚呼!國之將亡,必有妖孽,妖孽者誰?即發起籌安會之楊度、孫毓筠、嚴復、劉師培、李燮和、胡瑛諸賊也。振雄生長中華,傷心大局,明知若輩毒勢瀰漫,言出禍至,竊恐覆巢之下,終無完卵,與其為亡國之奴,曷若作共和之鬼,故敢以頭顱相誓,腦血相濺,懇請肅政廳長,代呈我大總統,立飭軍政執法處,嚴拿楊度一干禍國賊等,明正典刑,以正國是,以救滅亡,以謝天下人民,以釋友邦疑義。元首幸甚!國民幸甚!謹上。
  越宿,又有一篇李誨上檢察廳呈文,亦登載《順天時報》,但見上面錄著:
  為叛逆昭彰,搖動國本,懇准按法懲治,以弭大患事。竊維武漢首義,全國鼎沸,我大總統不忍生靈塗炭,出肩艱巨,不數月間,清室退位,以統治權授之我大總統,組織政府,定為共和國體。人心之傾向,於以大定,南北統一,當時我大總統就職宣言,曾經鄭重聲明,不使帝制復活。迨正式政府成立,世界友邦,遂次第承認。
  民國三年五月公佈中華民國約法,我大總統又謂謹當率我百職有司,恪守勿渝。三年十一月,宋育仁等倡為復辟之謬說,我大總統又經根據約法,嚴切申誡。國體奠定,既已炳若日星,薄海人民,方幸有所托命,雖內憂外患,尚未消弭,而我大總統雄才大略,碩畫宏謨,期以十年,何患我國家不足比肩法、美?乃國賊孫毓筠、楊度、嚴復、劉師培、李燮和、胡瑛等,組織籌安會,其發詞中,以共和國體,不適於吾國民情,歷引中美南美諸邦,以共和釀亂之故,指為前鑒,主張變更國體,昌言無忌,似此謬種流傳,亂黨必將乘機煽動,勢必危及國家,萬一強鄰伺隙,利用亂黨之擾亂,坐收漁人之利,而禍何堪設想。當國體既定之後,忽倡此等狂瞽之說,是自求擾亂,與暴徒甘心破壞,結果無殊。雖自詡忠愛,實為倡亂之媒,其罪豈容輕恕?贑、寧之亂,雖為暴民專制之征,而我大總統命將出師,期月之內,一律肅清。迄今暴徒斂跡,政治悉循軌道,此豈中南美諸邦之所可企及?安得以此顛破共和。夫國體原無絕對的美惡,恒視時勢為轉移,吾國今後國體,果當何若,固不能謂其永無變更。但一日在共和國體之下,即應恪守約法,不能倡言君主,反對共和,以全國家之綱紀。且共和國家以多數之國民組織而成,即迫於時勢之需要,有改弦更張之日,則國體之選擇,當然由代表民意之機關,以大多數人民心理之所向決之。事勢之所至,自然而然,決非少數妄人,所能輕議。今大總統德望冠於當世,內受國會之推戴,外受列強之承認,削平內亂,鞏固國交,凡所以對內對外,不敢稍避險阻者,無非欲保全國家。今輕議變更國體,萬一清室之中,或有一二無知之徒,內連亂黨,外結強鄰,乘機主張復辟,陷我大總統於至困難之地位,而國家亦將隨之傾覆,該國賊等雖萬死不足以蔽其辜。伏查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申令有雲,「民主共和,載在約法,邪詞惑眾,厥有常刑。嗣後如有造作讕言,著書立說,及開會集議以紊亂國憲者,即照內亂罪從嚴懲辦,以固國本而遏亂萌。」明令具在,凡行政司法各機關,允宜一體遵守。今楊度、孫毓筠等,倡導邪說,紊亂國憲,未經呈報內務部核准,公然在石駙馬大街,設立籌安會事務所,傳佈種種印刷物,實屬弁髦法紀,罪不容誅。檢察廳代表國家,有擁護法權懲治奸邪之責,若竟置若罔聞,則法令等於虛設,法之不存,國何以立?誨凜匹夫有責之義,心所謂危,不敢安於緘默,用特據實告發,泣懇遵照民國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申令,立將楊度、孫毓筠等按照內亂罪,從嚴懲治,以弭大患。國民幸甚!民國幸甚!
  看官,你道這賀振雄、李誨兩人,是何等出身?原來兩人都籍隸湖南,賀振雄曾加入革命,頗有文名,至是留寓都門,不得一官,因此鬱憤得很,特借這籌安會,暢罵一番,借發牢騷。李誨是李燮和族弟,與燮和志趣,不甚相合,所以也上書彈劾,居然有大義滅親的意思。兩人先後進呈,眼巴巴的望著消息,且各抄錄數份,分送各報館。哪知《民視報》、《亞細亞報》中,非但不登載原文,反各列一條時評,冷嘲熱諷,譏誚他不識時務,迂謬可笑。確是迂儒,確是謬論。只有《順天時報》,照文登錄,一字不遺。想是掛外國招牌。過了一日,籌安會的門首,竟站著許多警兵,荷槍鵠立,盤查出入,似替那會中朋友,竭力保護。賀振雄無權無力,只好悶坐寓中,長吁短歎。獨李誨是曾任湖南省議員,且因他族兄列居顯要,平時與京中大老,頗相往來,於是復上書內務部道:
  孫毓筠等倡導邪說,紊亂國憲,公然在石駙馬大街,設立籌安會事務所,如其遵照集會結社律,已經呈報大部,似此顯違約法,背叛民國之國體,大部萬無核准之理,如其未經呈報大部核准,竟行設立,藐視法律,亦即藐視大部,二者無論誰屬,大部均應立予封禁,交法庭懲治。頃過籌安會門首,見有警兵鵠立,盤查出入,以私人之會所,而有國家之公役,為之服務,亦屬異聞。若云為稽察而設,則大部既已明知,乃竟置若罔聞,實難辭玩視法令之責。去歲宋育仁倡議復辟,經大部遞解回籍,交地方官察看。以此例彼,情罪更重,若故為寬縱,何以服人?何以為國?為此急不擇言,冒昧上呈。
  這呈文送入內務部,好幾天不得音信,依然似石沉大海一般,惟聞總檢察廳長羅文乾,卻掛冠去職,挈領眷屬,出京回籍去了。潔身遠引,吾愛之重之。原來囉文乾身任廳長,平時頗守公奉法,備著廉勤,及聞籌安會設立,已罵楊度等為誤國賊,有心訐發。可巧李誨的呈文,又復遞入,他讀一句,歎一語,至讀完以後,竟憤激的了不得,到司法部中,去謁司法總長章宗祥,略敘數語,便將李誨原呈奉閱。章宗祥披覽後,忽爾皺眉,忽爾搖首,到了看畢,向羅文乾冷笑道:「這等文字,倸他什麼?」羅文乾聽了此語,不禁還問道:「總長以籌安會為正當麼?」章宗祥道:「國家只恐不安,能籌安了,豈不是我輩幸福?」羅文乾越忍耐不住,又道:「他是鼓吹帝制的。」章宗祥道:「我與你同任司法,老實對你說,你我只自盡職務罷了。昨日內務總長朱桂老,朱啟鈐字桂莘。也曾說李誨多事,把他呈文撕毀。羅兄,你想這事可辦麼?」李誨呈內務部文,就章宗祥口中敘明。說得羅文乾啞口無言,遲了半晌,方答出一個「是」字。隨即告辭歸寓,躊躇了一夜,竟於翌晨起牀,繕就一封因病告假書,著人送至辦公處,一面收拾行囊,整備啟行。等到乞假邀准,遂帶著眷屬數人,夤夜出京,飄然自去。小子有詩贊道:
  舉世昏昏我獨醒,出都從此避羶腥。
  試看一棹南歸日,猶見清風送客亭。
  羅廳長去後,在京各官,有無變動情形,且至下回再敘。
  讀賀振雄呈文,令人一快,讀李誨呈文,令人愉快。賀呈在指斥籌安會,罵得淋漓酣暢,令楊度等無以自容,足為趨炎附勢者戒。李呈則引證袁氏申令,陽斥籌安會,隱攻袁總統,非特楊度等聞而知愧,即老袁聞之,亦當憶念前言,不敢自悖。然而楊度等之厚顏如故,袁總統之厚顏亦如故,即達官顯宦,俱置若罔聞,幾不識廉恥為何事。於此得一羅廳長,能皭然不滓,引身自去,較諸彭澤辭官,尤為高潔。斯世中有斯人,安得不極力表揚,為吾國民作一榜樣耶?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經典文章之星勳章

狀態︰ 離線
48
發表於 2015-9-5 09:41:15 |只看該作者
第四十六回     情脈脈洪姨進甘言 語詹詹徐相陳苦口



  卻說羅文乾辭職後,帝制風潮,愈演愈盛。籌安會興高采烈,大出風頭,都中人士,爭稱楊度等六人,為籌安六君子,他亦居然以君子自命,按日裡放膽做去。看官!試想這六君子有何能力,敢把這創造艱難的民國,驟變為袁氏帝國?難道他不管好歹,不計成敗,一味兒的鹵莽行事麼?小子於前數十回中,早已敘明袁氏心腸,隱圖帝制,還有袁公子克定,主動最力,想看官諒俱閱悉。此次楊度等創設籌安會,明明是袁氏父子,嗾使出來,所以有這般大膽,但就中還有一段隱情,亦須演述明白,可為袁氏秘史中添一軼聞。別開生面,令人刮目。
  老袁一妻十五妾,正室於氏,即克定生母,性頗端謹,克定欲勸父為帝,曾稟白母前,請從旁慫慂,不意被母譙呵,且密戒老袁,休信兒言。老袁有此婦,小袁有此母,卻也難得。急得克定沒法,轉去求那庶母洪姨。洪姨是老袁第六妾,貌極妍麗,性尤狡黠,最得老袁寵愛,看官若問她母家,乃是宋案正凶洪述祖的胞妹。洪述祖字蔭芝,幼年失怙,家世維艱,幸戚友介紹,投身天津某洋行寫字間,作練習生。他資質本來聰明,一經練習,便覺技藝過人,洋行大班,愛他敏慧,特擢充跑街一席。適老袁奉清帝旨,至小站督練新軍,需辦大批軍裝,述祖福至心靈,便設法運動,願為承辦。袁乃姑令小試,所辦物品,悉稱袁意,嗣是有所購置,盡委述祖。述祖遂得與袁相接,曲意承顏,無微不至。袁亦非洪不歡,竟命他襄辦軍務。既而述祖因發給軍餉,觸怒某標統,標統系老袁至親,入訴老袁,極談彼短,老袁未免動疑,欲將述祖撤差。述祖聞此音耗,幾把魂靈兒嚇去,後來想出一法,把同胞妹子,盛飾起來,送入袁第,只說是購諸民間,獻侍巾櫛。美人計最是上著。老袁本登徒後身,見了這個粉妝玉琢的美人兒,那有不愛之理?到口饅頭,拿來就吞,一宵枕席風光,占得人間樂趣。是時洪女年方十九,秀外慧中,能以目聽,以眉視,一張櫻桃小口,尤能粲吐蓮花,每出一語,無不令人解頤。袁氏有時盛怒,但教洪女數言,當即破顏為笑,以故深得袁歡,擅專房寵。起初還諱言家世,後來竟自陳實情,老袁不但不惱,反稱述祖愛己,愈垂青睞。愛屋及烏,理應如此。總計袁氏諸妾,各以入門先後為次序,洪女為袁簉室,已排在第六人,本應稱她為六姨,老袁誡令婢僕,不准稱六姨太,只准稱洪姨太,婢僕等怎敢忤旨,不過戲洪為紅,叫她作紅姨太罷了。
  洪姨亦知人戲己,陰愬老袁,袁即欲斥退婢僕,偏洪姨又出來解勸,令婢僕仍得留著,婢僕等轉怨為德,易戲為敬,因此袁氏一門,由她操縱,無不如意。洪女確有權術,我亦非常佩服。克定知洪姨所言,父所樂從,遂入洪姨室,語洪姨道:「母知我父將為皇帝麼?」開口便呼姨為母,確是洪姨太。洪姨不禁避座道:「公子如何呼妾為母,妾何人斯?敢當此稱?」克定道:「我父為帝,我當承統,將來當以母后事姨,何妨預稱為母。」洪姨復遜謝道:「妾為君家一姬人,已屬如天之福,何敢再作非分想?公子此言,恐反折妾的壽數,妾哪裡承當得起?」克定道:「我果得志,決不食言。」說至此,即向洪姨跪下,行叩首禮。洪姨慌忙跪答,禮畢皆起。克定又道:「我父素性多疑,若非從旁慫慂,尚未肯決行帝制,還請母為臂助,方得成功。」又是一個母字,我想洪姨心中,應比吃雪加涼。洪姨道:「這事不應操切,既承公子囑委,當相機進言,徐圖報命。」克定大喜,又連呼幾聲母娘,方才退出。
  這時候的洪姨太,已是喜出望外,便默默的想了一番,打定主意,以便說動老袁,每屆老袁退休,絮絮與談前史事,老袁笑道:「你不要做女博士,研究什麼史料?」洪姨裝著一番媚容,低聲語袁道:「妾有所疑,故需研究。」老袁道:「疑什麼?」洪姨道:「漢高祖,明太祖,非起自布衣麼?」老袁應聲道:「是的。」洪姨微笑道:「他兩人起自布衣,猶得一躍為帝,似老爺勛望崇隆,權勢無比,何不為子孫計,乃甘作一國公僕,任他舉廢麼?」用旁敲側擊法,轉到本題,確是一個女說客。老袁聞言,不由的心中一動,便道:「我豈不作此想?但時機未至,不便驟行。」洪姨道:「勝會難逢,流光易逝,老爺年近六十,尚欲有待,究竟待到何時?」老袁默然不答,只以一笑相還。是夜,便宿在洪姨寢室,喁喁密語,竟至夜半,方入睡鄉。
  翌日起牀,出外辦公,宣召楊度入對。楊度不知何事,急忙進謁,但見老袁攬鏡捻須,一時不便驚動,靜悄悄的立在門側,至老袁已轉眼相顧,方近前施禮。老袁命他旁坐,悄語道:「共和二字,我實在不能維持,你何不召集數人,鼓吹改制?」楊度愕然,半晌才答道:「恐怕時尚未至。」英雄所見略同。老袁又問道:「為什麼呢?」楊度道:「現在歐戰未了,日本第五項要求,雖暫撤回,仍舊伺機欲動,我國若有所變更,將惹起外人注目,倘日本復來作梗,為之奈何?」老袁捻須笑道:「日本果欲要挾,何事不可為口實,你亦太多慮哩。」楊度又道:「就使日本不來反對,也須預籌款項,才得行事。」老袁道:「這個自然,你明日再進來罷。」楊度奉命而出。
  老袁復踱入內室,見眾妾在前,好似花枝招展,環繞攏來,不由的自言自語道:「從前咸豐帝玩賞四春,我今日卻有十數春哩。」滿意語。眾姨尚不知何解,獨洪姨上前,竟跪稱萬歲。好做作。老袁一面扶起,一面大笑道:「我未為帝,呼我萬歲尚早呢!」洪姨道:「勢在必行,何必遲疑。」老袁又笑問道:「你可說出充足的理由麼?」洪姨道:「理由是極充足了,萬歲爺在前清時代,已位極人臣,今出為民國元首,威足服人,力足屈人,贑、寧一役,就是明證。今若上繼清朝,立登大寶,哪個敢來反抗?這是從聲勢上解釋,已無疑義,若講到情理上去,也是正當。前日隆裕後使清帝退讓政權,另組共和政體,到今已是三年,我國未嘗盛強,且日多變亂,是共和政體,當然是不適用。萬歲爺果熟察時變,默體輿情,實行君主立憲,料國民必全體贊成,且與隆裕後當日讓位的初衷,亦未嘗相忤,何必瞻前顧後,遲遲吾行呢?況現在歐戰未定,各國方自顧未遑,日本交涉,又已辦了,萬歲爺乘此登基,正是應天順人的時候,此機一失,後悔何追。」巧言如簧,委婉動人。老袁聽她一番議論,煞是中意,又見她笑靨輕盈,嬌喉宛轉,越覺得無語不香,無情不到,恨不得擁她上膝,親一回吻,叫她一聲乖乖。只因礙著眾人面目,但笑向洪姨道:「算了,你真可謂女辯士了。」眾妾見了此態,也乘風吹牛,叫著幾聲萬歲,老袁還不屑理她,一心一意的愛那洪姨,是夜又在洪姨處留宿。想為她奏對稱旨,頒賞特別雨露去了。妙語如珠。
  且說楊度既奉密令,即於次日復入總統府,當由袁總統接見,面交發款憑條二紙,計數二十萬兩。楊度領紙出來,款項既有了著落,又得古德諾一篇文字,作為先導,便邀集孫毓筠、嚴復等人,開會定章,懸牌開市。賀振雄、李誨等,未識隱情,還要上呈文,劾六君子,真是瞎鬧,反令楊度等暗中笑煞。嗣後聞賀振雄落魄無聊,反將他籠絡進去,用了每月六十金薪水,僱他做籌安會中辦事員。英雄末路,急不暇擇,也只好將就過去。但前日吠堯,此日頌舜,人心變幻,如此如此,這也是民國特色了。拜金主義,智士所為,休要笑他。惟世道人心,究未盡泯,有幾個受他牢籠,有幾個仍然反對,舊國會議員谷鐘秀、徐傅霖等,在上海發起共和維持會,周震勛、鄒稷光等在北京發起治安會,接連是古伯荃上《維持中華民國意見書》,梁覺、李彬、劉世騶諸人,又紛紛彈劾籌安會員,朝陽鳴鳳,相續不休。
  還有參政嚴修,系老袁數十年患難至交,聞帝制議興,不禁私歎道:「我不料總統為人,竟爾如此。近來種種舉動,令我越看越絕望了。」及籌安會發生,謁袁力阻,情詞懇摯,幾乎聲淚俱下。老袁亦為動容,隨即答道:「究竟你是老朋友,他們實在胡鬧,你去擬一道命令,明日即將他們解散便了。」嚴修唯唯而退,次日持稿請見,為總統府中司閽所阻。嚴修謂與總統有約,今日會談,閽人大聲道:「今晨奉總統命,無論何人,概不傳見,請明日進謁罷。」想又為洪姨所阻。嚴修恍然大悟,即日乞假去了。
  又有機要局長張一麐,也是袁氏十餘年心腹幕友,此次亦反對帝制,力為諫阻,謂帝制不可強行,必待天與人歸。老袁不待說完,便問何謂天與?何謂人歸?張一麐道:「從前舜、禹受禪,由天下朝覲訟獄,統歸向舜、禹所在處,舜、禹無可推辭,不得已入承大位,這是孟子曾說過的,就是『天與人歸』一語,孟子亦曾解釋明白,不待一麐贅陳。」老袁點首道:「論起名譽及道德上的關係,我決不做皇帝,請你放心。」尚知有名譽道德,想是孟子所謂平旦之氣。一麐接口道:「如總統言,足見聖明,一麐今日,益信總統無私了。」言畢辭出,同僚等或來問話,一麐還為老袁力辯,且云:「楊度等設立籌安會,無非是進一步做法,想是借此題目,組織一大權憲法,若疑總統有心為帝,實屬非是,總統已與我言過了,決意不做皇帝呢。」那知已被他騙了。
  眾人似信非信,又到徐相國府中,探問消息。湊巧肅政史莊蘊寬,從相國府中出來,與眾人相遇,彼此問明來意。莊蘊寬皺著眉道:「黑幕沈沈,我也是窺他不透,諸君也不必去問國務卿了。」大眾齊聲道:「難道徐相國也贊成帝制麼?」莊蘊寬道:「我因李誨、梁覺等,屢進呈文,也激起一腔熱誠,意欲立上彈章,但未知極峰意見,究竟如何,特來問明徐相國。偏他是吞吞吐吐,也不是贊成帝制,又不是不贊成帝制,令我愈加迷茫,無從摸他頭腦。」大眾道:「我等且再去一問,如何?」莊蘊寬道:「盡可不必。我臨行時,已有言相逼,老徐已允我去問總統了。」大眾聽到此語,方才散歸。
  看官,你道這國務卿徐世昌,究竟向總統府去也不去?他與老袁系多年寅誼,平素至交,眼見得袁氏為帝,自己要俯伏稱臣,面子上亦過不下去,況此次來做國務卿,也是朋情難卻,勉強擔任,若擁戴老袁,改革國體,非但對不住國民,更且對不住隆裕後、宣統帝。不過他是氣宇深沈、手段圓滑的人物,對著屬僚,未肯遽表已意,曲毀老袁,所以晤著莊蘊寬,只把浮詞對付,一些兒不露痕跡,老官僚之慣技。待送莊氏出門,方說一句進謁總統的話頭,略略表明意見。是日午後三下鐘,即乘輿出門,往謁袁總統。既到總統府,下車逕入。老袁聞他到來,當然接見。兩下分賓主坐定,談及許多政治,已消磨了好多時,漸漸說到籌安會,徐世昌即逼緊一句道:「總統明見究竟是民主好麼?君主好麼?」老袁笑著道:「你以為如何是好?」還問一句,確是狡獪。徐世昌道:「無論什麼政體,都可行得,但總須相時而動,方好哩。」老袁道:「據你看來,目下是何等時候?」徐世昌道:「以我國論,適用君主,不適用民主。但全國人心,猶傾向民主一邊,因為民國創造,歷時尚短,又經總統定變安民,只道是民主的好處,目下且暫仍舊貫,靜觀大局如何,再行定議。」語至此,望著老袁面色,尚不改容,他索性盡一忠告道:「楊度等組織籌安會,惹起物議,也是因時候太早,有此反抗呢。」老袁不禁變色道:「楊度開會的意思,無非是研究政體,並未實行,我想他沒甚大礙,那反對籌安會的議論,實是無理取鬧,且亦不過數人,豈就好算是公論嗎?況我的本意,並不想做什麼皇帝,就是這總統位置,也未嘗戀戀,只因全國推戴,不能脫身,沒奈何當此責任,否則我已五十七歲了,洹上秋水,隨意消遣,可不好麼?」還要騙人。徐世昌道:「辱承總統推愛,結契多年,豈不識總統心意?但楊度等鼓吹帝制,外人未明原委,還道是總統主使,遂致以訛傳訛,他人不必論,就是段芝泉等﹔隨從總統多年,相知有素,今日亦未免生疑,這還求總統明白表示,才能安定人心。」這數語好算忠諫。老袁勃然道:「芝泉麼?他自中日交涉以來,時常與我反對,我亦不曉得他是什麼用意。他若不願做陸軍總長,盡可與我商量,何必背後違言,你是我的老友,托你去勸他一番,大家吃碗太平飯,便好了。」言畢,便攜去茶碗,請徐飲茶。前清老例,主人請客飲茗,便是叫客退出的意思,徐世昌居官最久,熟練得很,當即把茶一喝,起身告辭。為此一席晤談,頓令這陸軍總長段祺瑞,退職閒居,幾做了一個嫌疑犯。小子有詩歎道:
  多年友誼不相容,只為梟雄好面從。
  盡說項城如莽操,誰知尚未逮謙恭。
  欲知段總長退職情形,待至下回續表。
  歷朝以來諸元首,多自子女誤之,而女嬖為尤甚。蓋牀笫之官,最易動聽。加以狐媚之工,鶯簧之巧,其有不為所惑者幾希?袁氏陰圖帝制,已非一日,只以運動未成,憚於猝發,一經洪姨之慫慂,語語中入心坎,情不自已,計從此決,於是良友之言,無不逆耳,即視若腹心之徐相國,亦不得而諫止之。長舌婦真可畏哉!一經著書人描摹口脗,更覺甘言苦口,絕不相同,甘者易入,苦者難受,無怪老袁之終不悟也。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經典文章之星勳章

狀態︰ 離線
49
發表於 2015-9-5 09:41:38 |只看該作者
第四十七回     袁公子堅請故軍統 梁財神發起請願團



  卻說段祺瑞自督鄂還京,雖仍任陸軍總長,兵權已被大元帥摘去,他已怏怏不樂,屢欲辭職,至中日交涉,又通電各省,屢次主戰,袁總統已加猜忌,至是聞徐世昌言,決意去段,只一時想不出替身,猶在躊躇未決。忽見長子克定,自門外趨入,向他稟白道:「籌安會中,已通電各省,現已得幾處復電,很加贊成,想此後辦事,當不致有意外呢。他的原電,交兒帶來奉閱,爺可一瞧。」說著,便從袖中取出電稿,雙手捧呈,但見起首列著,統是各省長官的頭銜,接連是某某商會,某某教育會,某某聯合會,以及蒙古、青海、西藏等處,極至華僑處,亦俱列著。入後方敘及正文,詞云:插入籌安會通電,筆法一變。
  本會宗旨,原以討論君主民主,何者適於中國。近月以來,舉國上下,議論風起。本會熟籌國勢之安危,默察人心之向背,因於日昨投票議決,全體一致,主張君主立憲。蓋以立國之道,不外二端,首曰撥亂,次曰求治,今請逆其次序,先論求治,次論撥亂。專制政體,不能立國於世界,為中外之公言﹔既不專制,則必立憲,然共和立憲,與君主立憲,其義大異。君主國之憲政程度,可隨人民程度以為高下,故英、普、日本,各不相同。共和國則不然,主權全在人民,大權操於國會,乃為一定不移之義,法、美皆如是也。若人民智識,不及法、美,而亦握此無上之權,則必囂亂糾紛,等於民國二年之國會,不能圖治,反以滋亂,若矯而正之,又必懸共和之名,行專制之實,如我國現行之總統制,權力集於元首一人,斯責任亦集於元首一人。即令國會當前,亦不能因責任問題,彈劾元首,使之去位。一國中負責任者,為不可去位之人,欲其政治進步,烏可得也?故中國而行前日之真共和,不足以求治,中國而行今日之偽共和,更不足以求治。只此二語,頗中肯棨。惟窮乃變,惟變乃通,計惟有去偽共和,行真君憲,開議會,設內閣,准人民之程度,以定憲政,名實相符,表裡如一,庶幾人民有發育之望,國家有富強之機,此求治之說也。或曰:「民權學說,不必太拘,即共和,亦可准人民程度,以定憲政,何必因此改為君主。」不知政黨不問形式如何,但使大權不在國會,總謂之偽共和。因戀共和之虛名,不得已而出於偽,天下豈有以偽立國,而能圖存之理?又況禍變之來,並此偽者亦必不能保存,何以故?君主國之元首,貴定於一,共和國之元首,貴不定於一,即不能禁人不爭。曩者二次革命,即以競爭元首而成大亂,他日之事,何獨不然?無強大之兵力者,不能一日安於元首之位,數年一選舉,則數年一競爭,斯數年一戰亂耳。彼時憲法之條文,議員之筆舌,槍炮一鳴,概歸無效。所為民選,變為兵選,武力不能相下,斯決之於相爭。墨西哥五總統並立之禍,必試演於東方。中原瓦解,外力紛乘,國運於茲,斬焉絕矣。未來之禍,言之痛心,即令今日定一適宜之憲政,綱舉目張,百度俱理,他日一經戰亂,勢必掃蕩無遺,國且不存,何云憲政?救亡之法,惟有廢除共和,改立君主,屏選舉之制,定世襲之規,使元首地位,絕對不可競爭,將不定於一者,使定於一。是則無窮隱禍,概可消除,此撥亂之說也。本會以為謀國之道,先撥亂而後求治,我國撥亂之法,莫如廢民主而立君主,求治之法,莫如廢民主專制,而行君主立憲,此本會討論之結果也。謹以所得佈告於軍政學商各界,及全體國民。籌安會。
  老袁閱罷,擲置案旁,且沉著臉道:「這等書呆子,徒然咬文嚼字,有甚麼功效?你以為各省軍官,復電贊成,還道是天大的喜事?那知我的身旁,如統領陸軍的段祺瑞,尚且不肯助我,你想此事可能成功麼?」克定正恨著老段,便道:「陸海軍權,已歸屬大元帥,諒老段亦無能為力,捽去了他,便易成事。」老袁道:「我正為此躊躇,因恐把段撤去,繼任非人,豈不要釀成兵變?」克定道:「何不邀王聘卿出來,聘卿資格,較段為優,得他任陸軍總長,何患軍人不服?」老袁道:「你說固是,倘他不肯出來,奈何?」克定道:「待兒子親往一邀,定當勸他受任。」老袁道:「很好,你且去走一遭罷。」
  看官,你道王聘卿是何等人物?他名叫士珍,與段同為北洋武備學生,惟段籍安徽,王籍直隸,籍貫不同,派系遂因之互異。前清時,士珍官階,高出段上,嗣與段先後任江北提督,有王龍段虎的名稱。惟當小站練兵時,王、段兩人同為老袁幫辦,因此與袁氏亦有舊誼。至清帝退位後,士珍卻無意為官,避居不出。既已高臥東山,不應再為馮婦。此次克定奉命,逕乘了專車,至正定縣中,向王宅投刺,執子姪禮,謁見士珍。士珍不意克定猝至,本擬擋駕,轉思克定遠道馳至,定有要公,不能不坦懷相見。克定抱膝請安,士珍慇懃答禮,彼此坐定,先敘寒暄,繼及國事。尋由克定傳述父命,請他即日至京,就任陸軍總長。士珍忙謝道:「芝泉任職有年,閱歷已深,必能勝任。若鄙人自民國以來,四載家居,無心問世,且年力亦日就衰頹,不堪任事,還乞公子轉達令尊,善為我辭。」克定道:「芝泉先生,現因多病,日求退職,家父挽留不住,只得請公出代,為恐公不屑就,特命小姪來此勸駕,萬望勿辭。」段未有疾,克定偏會說謊,想是從乃父處學來。士珍只是不從,克定再三勸迫,一請一拒,談論多時。士珍復出酒肴相待,興酣耳熱,克定重申父命,定要士珍偕行。士珍道:「非我敢違尊翁意,但自問老朽,不堪受職,與其日後曠官,辜負尊翁,何如今日卻情,尚可藏拙。」克定喟然道:「公今不肯枉駕,想是小姪來意未誠,此次回京,再由家父手書敦請便了。」未幾席散,克定遂告別返都,歸白老袁,又由老袁親自作書,說得勤勤懇懇,務要他出來相助。克定休息一宵,次日早起,復齎了父書,再行就道,往至士珍家。士珍素尚和平,聞克定又復到來,不敢固拒,重複出見。克定施禮畢,即恭恭敬敬的呈上父書,由士珍展閱,閱畢後,仍語克定道:「尊翁雅意,很是感激,我當作書答復,說明鄙意,免使公子為難。」克定不待說畢,即突然離座,竟向士珍跪下,前跪洪姨,此跪士珍,袁公子雙膝,未免太忙。急得士珍慌忙攙扶,尚是扯他不起,便道:「老朽不堪當此重禮,請公子快快起來!」克定佯作泣容道:「家父有命,此番若不能勸駕,定要譴責小姪。況國事如麻,待治甚急,公即不為小姪計,不為家父計,亦當垂念民生,一為援手呢。」責以大義,可謂善於說辭。說著時,幾乎要流下淚來。士珍見此情狀,不好再執己意,只得婉言道:「且請公子起來,再行商議。」克定道:「老伯若再不承認,小姪情願長跪階前。」於是士珍方說一「諾」字,喜得克定舞蹈起來,忙即拜謝,起身後,士珍乃與訂定行期,克定即回京復命。越日,即由老袁下令,免段祺瑞陸軍總長職,以王士珍代任。士珍亦於此日到京,入見老袁,接篆履新了。千呼萬喚始出來。
  老袁既得了王士珍,軍人一方面,自以為可免變動,從此無憂,獨財政尚是困難,所有運動帝制,及組織帝制等事,在在需錢,非有大富翁擔負經費,不能任所欲為。左思右想,尚在徘徊,湊巧有一位大財神登台,演一出升官發財的拿手戲,於是金錢也有了,袁老頭兒也可以無恐了。惟這大財神何姓何名?看官可記得前文敘過的梁士貽麼?如梁山泊點將,又是一個登台。梁本為總統府內秘書長,足智多才,能探袁氏私隱,先意承歡,所以老袁非常器重。他遂結識了幾個要人,招集了若干黨羽,更仗那神通機變的手段,把中央政府的財政權,一古腦兒收入掌握。歷屆財政總長,無論何人,總不能脫離梁系,都中人士,遂贈他一個綽號,叫作梁財神。但梁系粤人,附梁的叫作粤派,另有一派與他對峙,乃是皖派首領楊士琦。楊為政事堂左丞,勢力頗大,聯絡多數舊官僚,與粤派分豎一幟,互相排擠。老袁素性好猜,忽而信梁,忽而信楊,楊既得志,梁漸失勢,秘書長一職,竟至丟去。嗣又以搜括財政,不能無梁,復召為稅務督辦,梁仍靠著財力,到處張權。忽交通部中鬧出一件大案來,牽連梁財神,梁正無法解免,常想尋個機會,迎合袁意,省得受罪,適聞老袁為財政問題,有所顧慮,他遂乘機而入,願將帝制經費,一力承當。看官!你道梁士貽綽號財神,果有若干私財,肯傾囊取出,替袁氏運動帝制麼?無非從百姓身上,想出間接搜括的手段,取作袁氏用費,就算是理財能手。財神亦徒有虛名,究不能點石成金。但袁氏生平揮霍,視金錢若泥沙,什麼國民捐,什麼救國儲金,什麼儲蓄票價,還有種種苛稅,種種借款,多被取用,消耗殆盡。此次梁財神出籌巨款,究從何處下手呢?原來京城裡面,本有中國、交通兩銀行,歸政府專辦,平時信用,倒還不失,梁為羅括現款起見,竟令兩銀行濫發紙幣,舉所有準備金,多運入袁氏庫中,供袁使用。老袁倒也不顧甚麼,但教有款可籌,便視為財政大家,佐命功臣,因此待遇梁士貽,比從前做秘書長時,還要優渥,所有參案的關係,早已無形消滅了。
  梁士貽復進見老袁,獻上一條妙計,乃是「民意」二字。老袁愕然道:「你也來說民意麼?糊塗似費樹蔚,昨來見我,亦說是要顧全民意,究竟『民意』二字,是怎麼解釋?我駁斥了數語,他竟悻悻出去,棄職回籍,若非是克定的連襟,我簡直是不肯恕他呢。」費樹蔚辭職事,就從此銷納進去。士貽不慌不忙,從容說道:「總統所說的費樹蔚,是否任肅政史?」官銜亦隨手敘明。老袁答了一個「是」字。士貽道:「樹蔚所說,是顧全民意,士貽所說,是利用民意,同是民意兩字,用法卻有不同呢。」老袁聽了,不由的點首道「燕孫畢竟聰明,能言人所未言。」我說你也畢竟聰明,能識燕孫隱語。燕孫即士貽表字。士貽道:「就借這『民意』二字,號召天下,不怕天下不從。」老袁道:「談何容易。」士貽道:「據鄙意看來,亦沒有甚麼難處。」老袁道:「計將安出?」士貽道:「總統今日,只管反對帝制,照常行事。士貽願為總統效力,一面聯絡參政院,令作民意代表的上級機關,一面另設公民團,令作民意代表的下級機關,上下聯合,民意便可造成。據士貽所料,不消數月,便可奏效。」老袁道:「我也並不欲為帝,無非因時局艱難,稍有舉動,即遭牽制,你前日做過秘書長,所有外來文件,想亦多半過目,能有幾件事不被反對嗎?我現在所居的地位,差不多是騎虎難下,做也不好,不做也不好呢。」士貽道:「似總統英明聖武,何事不可為,要做就做,何必多疑。」一吹一唱,煞是好看。老袁道:「這便仗你幫忙呢。」士貽忙起身離座,應了幾個「是」字,隨即辭出,返至寓中,密請沈雲霈、張鎮芳、那彥圖等到寓,會議了半日。沈雲霈等統是贊成。
  士貽又想了妙法,語沈雲霈道:「足下系參政的翹楚,參政院中,目下已代行立法院,便是一個完全的民意機關,得足下提倡起來,怕不是全體一致麼?」聯合沈雲霈便是此意。沈雲霈道:「彼此都為公事,自當盡力。」公字應撤去右邊。士貽又向張鎮芳道:「公系貴戚,應比鄙人格外熱心,我想現在的事情,最好是組織公民請願團,無論官學商工,及男女長幼,統好入會,京內作總機關,外省作分機關,越多越好,不怕帝制不成。」張鎮芳道:「聞籌安會中,現亦這般辦法,向各省去立分會了。」士貽道:「要做皇帝,就做皇帝,還要說什麼籌安,空談學理。俗語說得好,『秀才造反,一世不成。』這就是籌安會的定評。我等設立公民團,竟從請願入手,豈不是直捷痛快麼?」要想蓋煞籌安會,所以極力批駁。沈雲霈等齊聲道:「梁公卓見,的是高人一著,我們就這麼辦去,只這會長鬚借重梁公。」士貽道:「會長一席,我卻不能承認,不瞞諸公說,我是要內外兼籌,未便專任一事,還請諸公原諒。」張鎮芳道:「照此說來,請何人做會長?」士貽道:「沈公責無旁貸,副會長就請張、那二公擔任,便好了。」沈雲霈道:「會長鬚由會員全體推舉,兄弟亦不便私相承認。」士貽捻著幾根鬍髭微微笑道:「不是士貽誇口,士貽要舉老沈,會員敢另舉他人麼?」勢燄可畏。雲霈道:「且待開會再議。」士貽道:「明後日就可開會了。」言訖,數人復閒談片時,一同散去。
  過了兩日,士貽已邀集若干會員,尋個公共處所,開起成立大會來。開會結果,舉定沈雲霈為會長,張鎮芳、那彥圖為副會長,文牘主任,舉了謝桓武,梁鴻志、方表為副,會計主任,舉了阮忠樞,蔣邦彥、夏仁虎為副,庶務主任,舉了胡璧城,權量、烏澤聲為副,交際主任,舉了鄭萬瞻,袁振黃、康士鐸為副。大家各認定職任,協力進行。當由文牘員擬定宣言書,由會長等鑒定。正要刊布,忽聞有一位御乾兒,從湖北回京,也來協助帝制。正是:
  到底義兒應盡義,且看功狗互爭功。
  欲知來者為誰,俟小子下回報名。
  王聘卿退歸原籍,家居不出,是民國中一個自愛人物,偏袁公子一再固請,至於情不能卻,再出為陸軍總長。似為友誼起見,不應加咎,但泄柳閉門,乾木踰垣,隱士風徽,何等高尚。若徒徇私誼,轉違公理,毋乃所謂不揣其本而齊其末者?馮婦下車,難免士笑,王聘老殆有遺憾歟?梁財神之品格本出王氏下,而智謀則過之,以如此機變才,倘加以德性,何難立大業於生前,貽盛名於身後,乃熱心富貴,不惜為袁氏作倀,身名兩裂,何苦乃爾?總之利祿二字,最足誤人。能打破此關,方不致與俗同汙,王聘卿且如此,而梁財神無論矣。

Rank: 13Rank: 13Rank: 13Rank: 13

熱心參予論壇活動及用心回覆主題勳章 經典文章之星勳章

狀態︰ 離線
50
發表於 2015-9-5 09:42:04 |只看該作者
第四十八回     義兒北上引侶呼朋 詞客南來直聲抗議



  卻說上回所敘的御乾兒,看官道是何人?就是當時署理鄂督的段芝貴。又是一個大名鼎鼎的人物。芝貴履歷,前文亦已見過,為何叫他作御乾兒呢?說來又是話長。小子援有聞必錄的老例,把大略演述出來:相傳老袁當小站練兵時,芝貴官銜,尚不過一個候補同知。他在直隸聽鼓,未得差遣,抑鬱無聊,意欲投效老袁麾下,挽某當道替他吹噓。老袁雖然收錄,仍然置諸閒散,不給優差。適阮忠樞為袁幕僚,總司文案,芝貴遂與他結識,求為汲引。忠樞替他想一方法,教他秘密進行,定可得志。看官道是何事?原來天津地方平康裡,蓄豔頗多,韓家班尤為著名,阮忠樞備員軍署,每當文牘餘暇,輒邀二三友人,往韓家班獵豔,曾與歌妓小金紅,結不解緣。小金紅有一姊妹行,叫作柳三兒,色藝冠時,高張豔幟。阮得瞻豐彩,也暗暗稱羨,會老袁招阮私宴,醉後忘形,偶詢及平康人物,阮即以柳三兒對。袁頗欲一親顏色,只以身作達官,不便訪豔。前清時猶有此礙,以視今日何如?當下與阮密商,擬乘夜闌人靜時,微服往游。阮願作導線,即與袁約定時間,屆期先往韓家班,與柳三兒接洽,待到夜半,果見老袁易服而來,由阮呼三兒出見,佳麗當前,令人刮目。經老袁仔細凝視,果然是當代尤物,風韻絕倫。三兒亦眉挑目逗,賣弄風騷。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後,差不多似此情景。兩下傾心,一見如故。既而華筵高張,歡宴終夕,比至天明,袁偕阮返,猶覺餘情未忘。嗣是暇輒過從,倍加恩愛,本欲替她脫籍,因恐納妓招謗,或乾吏議,所以遲遲未決。阮忠樞窺透隱情,遂叫段芝貴代為贖身,間接獻納,不怕老袁不墮入彀中,格外青睞。芝貴得此教益,即依計而行,黃金朝去,紅粉夕來,又有阮為紹介,潛送袁寓。柳三兒得為袁氏四姨太,段芝貴亦竟獲優差,由袁下札,委任全軍總提調,楊翠喜之獻奉,想亦由此策脫胎。袁、段情誼,日久愈親。每日早起,段又必詣袁問安,老袁戲語芝貴道:「我聞人子事親,每晨必趨寢門問安,汝非我子,何必如此。」芝貴道:「父母生我,公栽培我,兩兩比較,恩誼相同,如蒙不棄,顧作義兒。」樂得攀援,莫謂小段無識。老袁聽到此語,不免解頤一笑。芝貴只道袁已承認,竟拜倒膝前,呼袁為父。老袁推辭不及,口中雖說他多事,但已受了四拜,彷彿是認做乾爺了。
  後來老袁被譴,芝貴亦為楊翠喜事,掛名參案,革職回籍。見《清史》。至清室已覆,袁為總統,他自然重張旗鼓,又復上台,癸丑革命,平亂有功,旋即出督武昌,繼段祺瑞後任。此次聞京中倡言帝制,就趕忙離了湖北,只說是入覲總統,拚命馳來。當下邀集朱啟鈐、周自齊、唐在禮、張士鈺、雷震春、江朝宗、吳炳湘、袁乃寬、顧鼇等,密議鼓吹帝制,與籌安會分幟爭功。可巧公民請願團,已經發現,料知梁財神勢力不小,只好合攏一起,較為妥當。梁財神聞芝貴進京,亦知他是有名的義子,將來要升做御乾兒,不得不與他周旋,融成一片。兩情不謀而合,況是彼此熟識,一經會面,臭味相投,當即互相借重,定名為請願聯合會。那時請願團的宣言書,已經印就,由段芝貴等審視,見書面寫著道:
  民國肇建,於今四年,風雨飄搖,不可終日。父老子弟,苦共和而望君憲,非一日矣。自頃以來,二十二行省及特別行政區域,暨各團體,各推舉尊宿,結合同人,為共同之呼吁,其書累數萬言,其人以萬千計,其所蘄向,則君憲二字是已。政府以茲事體大,亦嘗特派大員,發表意見於立法院,凡合於鞏固國基,振興國勢之請,代議機關,所以受理審查以及於報告者,亦既有合於吾民之公意,而無悖於政府之宣言,凡在含生負氣之倫,宜有舍舊圖新之望矣。惟是功虧一簣,則為山不成,鍥而不捨,則金石可貫。同人不敏,以為吾父老子弟之請願者,無所團結,則有如散沙在盤,無所榷商,則未必造車合轍。又況同此職志,同此目標,再接再厲之功,胥以能否聯合進行為斷。用是特開廣座,畢集同人,發起全國請願聯合會,議定簡章,凡若干條。此後同心急進,計日程功,作新邦家,慰我民意,斯則四萬萬人之福利光榮,非特區區本會之厚幸也。
  末附有請願聯合會章程,共十一條,條文如下:
  第一條 本會以一致進行,達到請願目的為宗旨。
  第二條 凡已署名請願者,皆得為本會會員。
  第三條 本會設職員如左:(一)會長一人,副會長二人,由會員中公舉之。(二)理事若干人,由會員公推之。
  但各團體請願領銜者,當然為本會理事。(三)參議若干人,由會長及全體職員會公推之。(四)幹事分為文牘會計庶務交際四科,各科主任幹事一人,餘幹事若干人,由會長副會長合議推任之。
  第四條 會長代表本會,主持辦理本會一切事務。
  第五條 副會長輔助會長,辦理本會一切事務。會長有事故,副會長得代理之。
  第六條 理事隨時會商會長,辦理本會特別要務。
  第七條 參議隨時建議本會,贊理一切會務。
  第八條 幹事商承會長,分科執行本會一切事務,其各科辦事細則另定之。
  第九條 本會開會,分為兩種:(一)職員會得由會長隨時召集之,(二)全體大會,遇有特別事故時,由會長召集之。
  第十條 本會設事務所於安福衚衕。
  第十一條 本會章程,如有認為不適當時,得開大會,以過半數之議決修改之。
  段芝貴等閱畢,便道:「正副會長,可曾舉定麼?」梁士貽即申述沈雲霈為會長,張鎮芳、那彥圖為副會長,餘如文牘會計庶務交際等員,亦一一說明。段芝貴道:「甚好,就照此進行罷。我即擬返鄂,凡事應由諸公偏勞。」梁士貽道:「這也不必過謙,但參議幹事等員,尚須推選若干人。」段芝貴道:「章程中應由會長等主持,但請沈會長與在會諸公推選便是。」沈雲霈時亦在座,忙接口道:「這也須大家斟酌。但會名既稱為全國聯合,應該將各省官民,招集攏來,愈多愈妙。此事頗要費時日呢。」段芝貴笑道:「沈先生你真太拘泥了。各省官吏,那一個不想上達?但用一個密電,管教他個個贊成。若是公民請願,也很是容易,只叫各省官吏,用他本籍公民的名義,湊合幾個有聲望的紳士,聯名請願,便好算作民意代表了。老先生,你道真要令四萬萬人,悉數請願麼?」好簡捷法子。梁士貽道:「這話還是費事。依愚見想來,在京官僚,多是各省的闊老,若教他列名請願,並把自己的親戚朋友,添上幾十百個名兒,便可算數。難道他們的親友,因未曾通知,定要來上書摘釋麼?」說畢,哈哈大笑。梁財神的妙法,又進一層。段芝貴道:「話雖如此,但各省長官的推戴書,卻也萬不可少。還有各處報紙,乃是鼓吹輿情的機關,先須打通方好哩。」梁士貽道:「香岩兄,段芝貴字香岩。你是個長官巨擘,何妨作各省的領袖。」段芝貴忙回答道:「兄弟已密電各省將軍,聯銜請願,惟復電尚未到齊,一俟組合,自當恭達上峰,只辦事須有次序,先請改行君憲,後乃上書推戴,方是有條不紊呢。」梁士貽道:「這個自然。若講到報紙一節,京報數家,已多半說通,只有上海一方面,略費手續,現極峰已派人往滬,買囑各報,並擬向上海設一亞細亞分館,專力提倡。天下無難事,總教現銀子,還怕什麼?」大家統鼓掌贊成。會議已畢,又由正副會長,推選參議幹事數人。經彼此認定,方才散去。段芝貴入覲老袁,已不止一次,所有秘密商議,也不消細述,等到大致就緒,方出京還鄂去了。
  嗣是以後,請願書即聯翩出現,都遞入參政院。參政院中已由沈雲霈運動成熟,自然陸續接收。參政院長黎元洪,本心是反對帝制,但自己已被軟禁,不便挺身出抗,只好假癡假聾,隨他胡亂。那時梁士貽、楊度等,已先後到總統府中,報告若干請願書。老袁很是欣慰,意欲令黎院長匯書進呈,好做民意相同的話柄。當下囑托梁士貽等,往說黎元洪。黎元洪不肯照允,且上書辭參政院長,及參謀總長兼職。經政事堂批示,不准告辭。是時武昌督軍段芝貴已與各省將軍聯銜,電請變易國體,速改君主。這邊方竭力請願,那邊忽現出一篇大文章,冷諷熱刺,硬來作對。看官道是何人所作?乃是當代大文豪,即前任司法總長梁啟超。梁自司法總長卸任,又由老袁任他為幣制總裁,繼復令入參政院參政。他見老袁熱心帝制,不願附和,即辭職出京,到了上海,即撰成一篇煌煌的大文,題目叫作異哉所謂國體問題者,綜計不下萬言。小子錄不勝錄,曾記有一段緊要文字,膾炙人口,特斷章節錄如下:
  蓋君主之為物,原賴歷史習俗上一種似魔非魔的觀念,以保其尊嚴。此種尊嚴,自能於無形中發生一種效力,直接間接以鎮福此國。君主之可貴,其必在此。雖然,尊嚴者,不可褻者也。一度褻焉,而遂將不復能維持。譬諸笵雕土木偶,名之曰神,舁諸閎殿,供諸華龕,群相禮拜,靈應如響,忽有狂生,拽倒而踐踏之,投諸圂牏,經旬無朕,雖復舁取以重入殿龕,而其靈則已渺矣。譬喻新穎。自古君主國體之國,其人民之對於君主,恒視為一種神聖,於其地位,不敢妄生言思擬議,若經一度共和之後,此種觀念,遂如斷者之不可復續。試觀並世之共和國,其不患共和者有幾?而遂無一國焉能有術以脫共和之軛,就中惟法國共和以後,帝政兩見,王政一見,然皆不轉瞬而覆也,則由共和復返於君主,其難可想也。我國共和之日,雖曰尚淺乎,然醞釀之則既十餘年,實行之亦既四年。當其醞釀也,革命家醜詆君主,比諸惡魔,務以減殺人民之信仰,其尊嚴漸褻,然後革命之功,乃克集也。而當國體驟變之際,與既變之後,官府之文告,政黨之宣言,報章之言論,街巷之談說,道及君主,恒必以惡語冠之隨之,蓋尊嚴而入圂牏之日久矣。今微論規復之不易也,強為規復,欲求疇昔尊嚴之效,豈可更得?是故吾獨居深念,亦私謂中國若能復返於帝政,庶易以圖存而致強,而欲帝政之出現,惟有二途:其一則今大總統內治修明之後,百廢俱興,家給人足,整軍經武,嚐膽臥薪,遇有機緣,對外一戰而霸,功德巍巍,億兆敦迫,受茲大寶,傳諸無窮﹔其二經第二次大亂之後,全國鼎沸,群雄割據,剪滅之餘,乃定於一。夫使出於第二途耶,則吾儕何必作此祝禱?果其有此,中國之民,無孑遺矣,而戡定之者,是否為我族類,益不可知,是等於亡而已。獨至第一途,則今正以大有為之宜,居可有為之勢,稍假歲月,可冀旋至而立有效,中國前途一線之希望,豈不在是耶?故以為吾儕國民之在今日,最勿生事以重勞總統之廑慮,俾得專精壹志,為國家謀大興革,則吾儕最後最大之目的,庶幾有實現之一日。今年何年耶?今日何日耶?大難甫平,喘息未定,強鄰脅迫,吞聲定盟,水旱癘蝗,災區遍國,嗷鴻在澤,伏莽在林,在昔哲後,正宜撤懸避殿之時,今獨何心?乃有上號勸進之舉。夫果未熟而摘之,實傷其根,孕未滿而催之,實戕其母,吾疇昔所言中國前途一線之希望,萬一以非時之故,而從茲一蹷,則倡論之人,雖九死何以謝天下?願公等慎思之!《詩》曰:「民亦勞止,汔可小息。」自辛亥八月迄今,未盈四年,忽而滿洲立憲,忽而五族共和,忽而臨時總統,忽而正式總統,忽而制定約法,忽而修改約法,忽而召集國會,忽而解散國會,忽而內閣制,忽而總統制,忽而任期總統,忽而終身總統,忽而以約法暫代憲法,忽而催促制定憲法。大抵一制度之頒行,平均不盈半年,旋即有反對之新制度起而推翻之,使全國民彷徨迷惑,莫知適從,政府威信,掃地盡矣。今日對內對外之要圖,其可以論列者,不知凡幾,公等欲盡將順匡救之職,何事不足以自效?何苦無風鼓浪,興妖作怪,徒淆國民視聽,而貽國家以無窮之戚也。
  如上所述,十成中僅錄一二,已說得淋漓爽快,惹起國民注目,老袁高坐深宮,或尚未曾聞知,那梁士貽、楊度等人,已見到梁任公啟超號任公。這篇文字,關係甚大,雖欲設法駁斥,奈總未能自圓其說,足以壓倒元、白。於是京城裡面,也把梁任公大文,彼此傳誦,視作聖經賢傳一般,漸漸的吹入老袁耳中。老袁恨不得將梁啟超當即捉來,賞他幾粒衛生丸,只一時不好發作,意欲懸金為餌,遣人暗刺,又急切覓不到聶政、荊卿。黃金也有失色的時候,莫謂錢可通神。沒奈何與梁士貽等商量,先令參政院匯呈請願書。至請願書已上,卻派左丞楊士琦,到參政院宣言,發表政見,竟反對帝制起來。小子有詩歎道:
  分明運動反推辭,作偽心勞只自知。
  南讓者三北讓再,許多做作亦胡為?
  畢竟楊士琦如何宣言,待至下回說明。
  文字之感人大矣哉!然亦有一言而令人感者,有數百言而終不足令人感者,蓋情理二字,為之關棙耳。試觀上回所錄之籌安會宣言書,與本回之請願聯合會宣言書,毫無精采,絕不足醒閱者之目。及梁任公所撰之文,僅錄一斑,已覺戛戛生光,百讀不厭,雖由文筆之明通,亦本理由之充足,故雖有御乾兒之權力,及大財神之聲勢,反不敵一掛冠失職之文士。或謂任公之文,尚有保皇口脗,仍未脫前日私見,斯評亦似屬允當。然觀其譬喻之詞,與推闡之語,實屬顛撲不破,似此新舊互參之論說,無論何人,當莫不為之感動,是真一轉移人情之妙筆也。惜乎言長紙短,猶未盡錄原文耳。
請注意︰利用多帳號發表自問自答的業配文置入性行銷廣告者,將直接禁訪或刪除帳號及全部文章!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註冊


本論壇為非營利自由討論平台,所有個人言論不代表本站立場。文章內容如有涉及侵權,請通知管理人員,將立即刪除相關文章資料。侵權申訴或移除要求:abuse@oursogo.com

GMT+8, 2024-6-17 23:51

© 2004-2024 SOGO論壇 OURSOGO.COM
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