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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十四:念桃 匆匆
「欒念,我想從我來北京的第一年說起。」尚之桃拉著欒念的手:「你別嫌我話多好嗎?我今天太想跟你聊聊天了。」
我22歲的時候來北京。我至今記得那一天,我來北京的第一天。那天北京下著雨,我拖著行李箱走出火車站,看到有密密麻麻的人。大家步履匆匆,沒人看我一眼。我手裡拿著一張地圖,地圖上寫著幾行字,是我提前查好的問好的,從火車站到我出租屋的路。我一個人站在陌生城市的陌生火車站裡,突然間特別惶恐。我不知道等待我的是什麼,我有點膽怯,又很期待。
我最慶幸的是能夠住進那間屋子,因為那裡,讓我認識了我的朋友們。孫雨、張雷,還有我至今不敢提起名字的孫遠翥。
那一年的那個夏天,我上班的第一天,我坐在凌美的一層等待辦理入職手續。你推開咖啡店的門走出來,像遠古的神明。我當時就想,這世界上怎麼會有這樣的男人呢?可是這個男人見面的第一天就勸我辭職,最重要的是,我竟然覺得他說的對。
我從小就是對生活沒有大志向的人。可是這個狗男人卻激發了我的鬥志。誒,你別捏我臉,我說的是真的。我當時真的覺得你是個狗男人啊。
同事們講話中英文摻雜,很多很多我都聽不懂。我愈發的恐慌,心想,如果我語言不通,早晚要被幹掉的呀!還好我有Lumi和Tracy,她們總是鼓勵我。我的朋友在他母校為我找了一個英文老師。那個英文老師有一個很霸氣的中文名字:龍震天。
龍震天教會我很多東西,我們一起在週末走遍北京大街小巷。也不是每一個週末,因為有時我要加班。第一次出差時跟你和Lumi一起,還有Grace,我們去廣州。後來有幾年,很巧合的是,每一年的那個時候我都會去廣州,於是廣州變成了我很愛的城市。
那一年的我覺得工作太難了,我什麼都不懂,什麼都不會,所有的一切都要從頭學起。而你呢,總是用那樣的眼神看著我,好像在說:「你怎麼這麼蠢?」
即便這樣,我仍舊愛上了你。凌美的很多女孩都喜歡你,Kitty也喜歡你。有一天我跟Lumi在樓下遛彎,聽到Kitty跟人打電話,她說:「我喜歡我的老闆。」我不為這種喜歡羞愧,因為喜歡本身是一件很棒的事。
第一年兵荒馬亂,我也沒有什麼見識,好多當時覺得天要塌了的大事在今天的我看來都不值一提。
那年過年的時候,我坐在冰城的老房子看著外面的萬家燈火,突然特別想你。你讓我覺得孤獨。
轉眼間就到了第二年。
第二年的日子好像好過了一點,我也好像堅強了一點。這幾年發生了幾件事讓我覺得很幸福。這一年有很多第一次。
我跟我的朋友們有了第一次旅行。我們去的是泰山。我們在半夜開始爬,爬到第二天凌晨。那天我們很幸運,看到了日出。雲海縹緲,太過美麗,我跟我的朋友們拍了很多照片,那些照片我至今還留著。你知道嗎?有時我翻看那些照片,再看看現在的自己,就能看到歲月留下的痕跡。那年的我們都還年輕,不需要穿很華麗的衣服,不需要很濃的妝,就很美。我特別喜歡那趟旅行。
那一年我第一次出國,跟同事們一起,去普吉島。我在那裡跟你一起看了海,日出太美了,我希望這輩子能跟你看無數的日出和日落。那時的我對你的心意,像從沒戀愛過的人一樣。捧出的是一顆完完整整的心。
還是這一年,我第一個老闆換了工作,他想挖我一起走,你說他要挖我只是因為我便宜、聽話,這讓我難過很久很久。也在那時,我突然明白,我應該正確看待自己,也應該自己每一個決定負責。
這一年,我遭遇了黑中介。我害怕極了,甚至有那麼一點懷疑這個世界,怎麼會有這麼壞的人呢?跟室友們一起去跟黑中介打架,單純的我們根本不知社會險惡。最後竟然還要你幫忙。哦對了,Lumi要為了我去砸人家的店。
這一年,最值得我開心的事,是我養了盧克。是,我知道你早就知道了,我給它起名叫盧克,是因為我愛著Luke,而Luke是我的心頭好,沒有人能替代。盧克小時候可真可愛,你還記得它的樣子嗎?像一個小雪球一樣跑到你面前,蹭你的褲腳。它還在你家裡開尿,那時你特別特別嫌棄它。可我從來沒有嫌棄盧克,我好愛它。它能聽得懂我講話,無論什麼時候都會陪著我,我有時會凶它,它呢?總是伸著舌頭對我樂。盧克是這輩子唯一一個完完全全屬於我的東西,我太愛它了。在你不在我身邊的時候,盧克就是Luke。可我也會難過。我最難過的是盧克一天天變老,我知道它活不了多久了,一想到這裡,我就沒法控制自己的眼淚。
尚之桃垂首抹淚。因為經歷的事情越來越多,那顆心在歲月的打磨下會有鈍感。卻總有一些人一些事能讓你輕易落淚。我們把這些人這些事稱之為你我內心所剩不多的「柔軟之處」。
欒念遞給她一張紙巾,對她說:「我帶盧克檢查過,梁醫生也檢查過,說它五臟六腑好著呢,再活四五年沒問題。」
「別安慰我,我知道的。大型犬的壽命,我每天都會查。」
欒念不再講話,所有人都知道他有一個狗兒子。大家都很難想像他這樣的人,會那麼愛一條狗。可他就是很愛盧克。
過了很久很久,尚之桃停止哭泣。
我不是很喜歡第三年。
因為第三年出現了一個特別特別噁心的人,我現在想起他還覺得噁心。我看到Kitty進他房間,他卻發消息給我,他還要去欺負別的女同事,他太噁心了。成都的同事說起他會害怕的顫抖。那一年我經常做噩夢,夢裡是他那張醜陋的臉。朋友們教我怎麼收集證據,並鼓勵我告發他。我這樣做了,我不後悔。
你知道嗎欒念,我一點都不後悔。我非常慶幸在這一年發現自己或許能成為一個勇敢的人。一個勇敢的敢於與權威對抗的人。
那天你走進他辦公室,勒著他脖子的時候,我的心都要碎了。真奇怪,我心疼自己,也心疼你。我知道你的難過是真的。欒念,我從那時開始肯定,你一定有一顆特別柔軟的心。只是這顆心上包裹著堅硬的殼,別人看不到,你自己也會忽略。
還有,我特別特別喜歡你為我調的那杯「勇敢的心」。真的,那是我這一生喝到的最好喝的雞尾酒。
第四年,我終於去到企劃部,師從Grace。Grace那時是很好的人,只是我當時低估了人性的複雜。這一年我又像第一年一樣,不停的學習。我對這一年的記憶不多,我記得我在五台山上給你打了一個電話,很認真的問你要不要跟我在一起。我們開始一場平常的戀愛。
而你,拒絕了我。
我還記得維多利亞港的夜景,真的挺美。
到了第五年,我去了西北。我以為我去那裡,就很難再見到你了。可你幾乎有時間就會來。縣城很小,我們都怕出門遇到熟人,於是窩在我的出租屋裡,一待就是一兩天。西北的風真的大,縣城裡打車真的便宜,西北人可真好。我在西北做那個項目,做的稱心如意。
「你為什麼每週都來?」尚之桃突然問他。
「因為我們說過要一起冒險,我說話算話。」
他們面對面躺著,已經聊了很久很久。尚之桃卻不覺得睏,她還有好多話沒有講。
「第五年,我們一起去了西藏。」欒念說。
「是。」
我喜歡西藏。
拉薩的陽光真好,街上的人們笑容溫暖,奶茶香醇,那家照相館的老闆,拍照技術真好。
我真的喜歡那次旅行,我甚至以為在那次旅行後,我們會迎來天長地久。
尚之桃咬住嘴唇。
第六年她最痛苦。如果說這一生有哪一年她無法踰越,那就是第六年。競聘失敗沒有那麼痛苦,那只是自尊心的一次崩裂。最痛苦的是那天雲霞那麼美,我卻失去了最好的朋友。
欒念握住她的手。
他們在昏暗之中有長久的沉默。這沉默也是一味藥,去療愈她心中斑駁的傷口。起初傷口很深,後來結痂,掉痂,由深變淺,幾乎看不見。但你的手撫上去,卻還是能察覺那與周圍的肌膚不一樣。那裡一定經歷過一場巨痛。
尚之桃的淚落在欒念掌心:「那一年,我離開了你。」
我很慶幸我真正的離開了你。即便那樣的痛苦我不想再經歷第二次。我回去的時候是冬天,冰城下了很大很大的雪,我的心裡空落落的,總是填不滿。每天晚上,我都會出門踩著雪走很遠的路,耳機裡放著亂七八糟的歌曲。有一天我在我家附近的酒店大堂看到一個男人,穿著一件黑色羊絨大衣,姿態清高,背影疏離,我以為那是你,差一點崩潰。
「是我。」欒念輕輕說了這樣一句。
可我當時不敢求證,我怕我所有的努力前功盡棄。
我從第七年開始創業。
創業真的太難了。熬夜、應酬、巨大的壓力,有一段時間我的身體出了問題。我的大姨媽要麼不來,要麼一來半個月。有一天我走進公司,傅棟看到我嚇了一跳。他對我說:「老大,那天的你看起來沒有一點生氣。」
我脾氣變得很差,也會偷偷的哭。
好在生意一點一點變好,我也終於放下你,開始全新的人生。
我給爸媽開的那家餐館,做的每一道菜都是我喜歡吃的,從小吃到大。我喜歡帶我的朋友們去老酒館吃飯,那時怕大家找不到,我在酒館門口掛了燈籠。那燈籠在冰城的雪裡看起來可真喜慶,孫雨和Lumi第一次見的時候對我說:「這真是一個雪裡人間。」
我喜歡雪裡人間這個詞,這個詞讓我覺得所有的快樂和痛苦都是生活本身的一個部分,而痛苦是雪裡的燈籠,能將眼前的路照的紅彤彤一片。
第十年,我又遇到了你。
「後面的故事我知道了。」欒念撥開她臉頰的髮絲:「後來你的每一天我都參與其中了。」
「謝謝你善待我。」
「也謝謝你,肯愛這麼一個我。」
這是我的十餘年歲月。我流過無數的淚,每一滴淚水都是生活賜予我的勛章,我不曾後悔過。今天剪綵的時候你對我說:「尚之桃,歡迎你殺回北京。」這麼多年歲月一下湧入我的腦海,我帶著夢想來到北京,心碎時離開北京,我以為我再也不會回來了。即便來,也只是這個城市的過客,不會長久停留。可是,我還是回來了。我永遠記得我第一天來北京的樣子,儘管狼狽,卻是我一生之中最好的時光。
如果讓我重新選一次,我還會走這條路,這條路真的太美了。我只是偶爾會遺憾,光陰倏忽而過,身邊旅人匆匆,我們總是要告別。
「欒念你是不是睏了?對不起我今天講了太多話了,如果你睏了,我們就睡吧。」尚之桃對他說。
「我不睏。天還沒亮呢。」欒念說。尚之桃枕著他的胳膊,念桃在嬰兒床裡熟睡,盧克趴在門口,月光投進一縷,多好的時光。
「那我也跟你聊聊我吧。」欒念說。
「聊什麼?」
「聊一個混蛋的自我修養。」
「好啊。我們可以聊到天亮,甚至可以到下一個天亮。我覺得這個混蛋有時也不是那麼混蛋,這個混蛋是一個披著混蛋外衣的老派紳士,有老派的溫柔。我真的愛死這個混蛋了,我願意一直跟這個混蛋糾纏下去,糾纏到死。」
那就再聊會兒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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