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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第十八章 貪吃熊
啥意思?禱詞?祈福?本地有在花瓣上寫字祈福的習慣嗎?
再說也不是寫字,是用針紮出來的小字,紮字的人,定然有好眼力和一手微雕絕活。
隔壁也有一個院子,感覺比這邊大,但是院牆很高,尤其兩個院子共用的那一截牆,簡直恨不得把天捅破。
文臻看著那截牆,心想這是怕人爬過來呢還是怕她爬過去呢?
此時兩個丫頭已經拿了菜蔬過來,文臻便讓她們自己去吃飯休息,她一個獨立慣了的現代人,不習慣有人跟在身邊,兩個丫頭樂得輕鬆,也就回自己的下房去了。
等人一走,文臻袖子一挽,拿了把隨身的尖鏟,帶著繩子,一路以攀岩的方法上了牆,找到那幾朵刺字的花,統統摘了,再低頭一看,果然那邊牆下有一把竹梯,她把繩子繫在梯子上,把梯子拽上來,支在牆頭,再哧溜哧溜下來,慢慢拽繩,將梯子拽了下來。
看見花上刺字她就想到那邊可能有梯子,正是她需要的東西。
搶來梯子,她才看丫鬟拿過來的菜蔬,不由嗤地一笑。
肉也有,是豬腳豬肝之流,魚也有,品質不佳的鰱魚。這聞家行事,永遠透著一股「我面上給你說得過去,骨子裡怎樣我不管」的調調。
菜蔬倒還新鮮,不過是豆角青椒之類。
文臻倒不挑菜,她從小喜歡廚藝,三歲燒鍋四歲炒菜五歲切絲擺盤,研究所漫長的歲月裡,她有大把時間可以打磨廚藝,除了部分實在高端稀罕的食材她實際操作機會少,常規菜色沒有不能駕馭的。
鰱魚實在品相不佳,順手扔進廢料筐。她洗豬腳,刮乾淨,食鹽搓皮,綽水後略微煸炒,啪啪幾刀砍成小塊,加料酒生薑入水煮,不斷撇去浮沫,徹底沒有浮沫後撈起瀝乾,另起鍋,練糖,入油,熬出金紅色的小泡泡後,放入香蔥,桂皮,八角等等,篤篤篤翻炒出香。再放入豬腳翻炒,放醬油,加水,大火燒開小火慢燉。
豬肝以黃酒先略清洗,再去筋切成薄片,薄到幾乎可以透光,薑片,蔥結,料酒各三勺加芡粉拌勻,大火快炒。
青椒炒雞蛋,文臻一手端碗,筷子攪得飛起,蛋液飛躍成一道金橋,一直打到蛋液微微冒金黃的泡兒,稍稍加了一點酒,增加鮮美度。
豆角乾煸,加醋可增鮮解膩,醋從鍋邊緩緩淋入。黃昏的日光斜斜映亮她眼睫,連小小的鼻頭都似乎在發光。
隔壁似乎有點聲響,文臻聽見有人大聲地道:「花呢?啊?梯子呢!」有沉重的步聲,在相鄰的牆邊轉悠。
文臻不理會,一邊煎炒烹炸,一邊順手從懷裡掏出聞老太太給她的小布包,扔在案台上。
布包用針線封了口,文臻沒拆,灰色的布面繡著一個形狀有些怪異的圖騰。
香氣漸漸彌散,豬蹄的香,是一種非常濃烈腴厚聞到便要令人跪著唱臣服的霸道香氣,王者之香;豆角的香氣則清鬱輕靈,令人想起春的凝翠飄綠,是隱士之香;青椒的辣烈之香被雞蛋的溫醇馥鬱香氣所中和,化為一道既厲烈又溫厚的香氣,是大將之香。
諸般香氣結合在一起,則是集醇香辣鮮於一身的復雜之味,難以言述,只宜自品,正如這復雜而又光怪陸離的人生。
人間之香。
所謂好廚藝,色香味一樣也差不得。菜上桌的時候,豬蹄紅金閃亮,筷子輕輕一撥,皮肉便分離,皮與肉之間那一層晶瑩的脂肪,燈下凝露生光。
豆角則是掛春一般的綠,新鮮幼嫩得彷彿玉雕,讓人擔心筷子一碰會不會碎。
青椒的翠和雞蛋的黃結合起來便是這春最美的色彩搭配,木耳萵筍和豬肝的搭配可出魚香。
那在牆邊轉悠的腳步,原本似要離開,但從第一縷香氣飄出之後,便頓住了。
又過了一會,牆頭上一陣簌簌微響。
文臻還是好像沒聽見。
三菜一湯,飯也好了,米不錯,有種現代難見的天然清香,瑩潤閃亮又顆粒分明。
文臻坐下來吃飯。
迎春花顫動得劇烈,有人在牆頭上開罵。
「那丫頭,裝什麼裝?還不過來扶我老人家一把!」
哦,微雕和微視高手終於來了。
文臻立即擱下筷子,出了廚房,頭一抬。
滿是迎春花的牆上,坐著一個矮墩墩的身影,乍一看還以為是孩童,再一看,又好像是個衣著華美的老婦人,穿一件福字連綿醬色莨綢長袍,袍子上不同寫法的福字都以金線繡成,燦然生光,只是臉色太黑,和袍子的顏色渾然一體,像一頭蹲踞在花叢中的母熊。
母熊手裡正拿著一串迎春花,細細嚼著花瓣,一邊嘴裡咕噥著什麼,文臻莫名便想起「心有猛虎,細嗅薔薇」這句頗有些裝逼的話。
熊見她過來,將迎春花遞過來,道:「熱水綽過,涼水過一遍,以蜂蜜醃製,另加配方,製成金丸,宜治腫毒高熱。」
文臻接了花,心想這老太太聲音粗啞,和聞老太太半點也沒一家人的感覺,一邊笑道:「迎春有苦味,並不適宜做菜。」
「那倒是,」老婦人道,「遠不如金雀花燉蛋,珠蘭魚片,酥炸月季,菊花豆腐……就算槐花烤餅,也強之甚多……豬肝冷了就不好吃了。」說完咕咚嚥一口口水,聲音響得似熊在打盹。
最後一句岔到十萬八千里,文臻已經笑眯眯端了梯子來,「自己爬下來哈。」
「那好像是我的梯子。」老婦人斜睨她。
「豬肝冷了就不好吃了喲!」
「腿不行啊。」老婦人捶著腿愁眉苦臉說。
文臻自顧自坐下來,「豬蹄也快冷了哦。」
「砰」一聲,跳下來了,梯子都沒用。
宛如一頭熊落地,湯晃了三晃。
「喲,腿不行。」文臻盛湯裝飯,頭也不抬。
「嗤,我這腿能是好的嗎?我這腿要是好的,那群不肖子孫不得把我就地給捆了?」老頭一搖一擺在桌邊坐下,一抬頭看見隨隨便便掛在灶台邊的小布包,隨即目光便轉了過去,別說表情了,連說話語調都沒什麼變化。
文臻也彷彿並沒看見,好脾氣地把飯端上來,頭一抬,心中忍不住「喲呵」一聲。
這哪是老婦人哪。
這是人妖哪。
鬢邊一朵海棠花就不說了,海棠花配碧玉簪也不說了,一張面盆大臉也不說了,可這大臉上,粗眉廣額,嘴大如瓢,紅紅的胭脂吊著魚尾紋四處迸射的眼角,厚厚的脂粉夾在深深的皮溝裡,眨眼抬眉都簌簌往下掉,周星星家的如花妝容效果都沒這驚人。
文臻覺得自己手裡的碗在顫抖,一定是它抵受不住想自殺。
當「老婦人」一臉不耐煩地一伸手把頭髮連同海棠綠葉的髮髻抓下來,露出光可鑑人的禿頂的時候,她覺得自己何止是碗,世界觀都想自殺了。
你說禮教森嚴的封建社會,怎麼會連異裝癖這種設置也有呢?
還沒等她表示一下復雜的心情,老傢伙一抬頭看見她端的小碗,白眼一翻,嚷嚷:「這麼小的碗怎麼夠吃?」抬手就拿了一個巨大的湯碗,把鍋裡的飯一股腦都盛了,堆得崗尖。只給文臻留了半碗飯的量。
文臻還沒坐下來,老傢伙已經落筷如風。
「好豬蹄,表皮軟糯彈牙,瘦肉香嫩,蹄筋滑潤,啖肉盡而香氣猶存唇舌之間,豬蹄的腴美和筋道盡在其中。」
「好青椒雞蛋,青椒脆爽,雞蛋鮮嫩,微辣香鹹滋味飽滿,小菜可見大心思。」
「好豬肝!豬肝嫩滑是為君,菌筍之鮮便如臣,君臣相濟,妙味天成。」
「好豆角,豆角久煮顯老,少煮帶毒,能將豆角製得這般清新脆鮮,微甜回甘,火候之道,已臻大家。」
一頓飯就聽見他巴拉巴拉說話,還不影響吃飯。速度極快,文臻這邊飯才吃三口,他老人家已經擱了筷子。
不過他並沒有像那些初嘗文臻廚藝的人,吃得盆滿缽滿,相反,他每樣菜也只吃幾口,飯更是只選了最為香軟的部分淺嘗輒止,吃飯時的速度和優雅不成正比,形體和胃口也不成正比。
吃完筷子一丟,喝道:「上茶!」
文臻頭也不抬,遞給他一碗……米湯。
老頭一頓,若無其事接過,如品茶一般,從容啜飲一口。
他還真認認真真喝了三口,才開始……吐槽。
「豬腳近骨處肉微緊,應該有短暫窖藏,不是今日剛剛屠宰。」
「豆角有幾根微韌,應該是昨日午後採摘。」
「青椒應該是城西白頭山附近土地所種,此地土力略薄,種出的青椒辣度有餘水分不足,不如城南我們家那塊地種出的青椒多矣。」
「至於雞蛋……如果那雞能餵點松子那就更好了。」
「唔唔。」文臻隨便點頭敷衍他。
「吃飽了,我走了。」老頭起身,目光在小布包上掃過,似乎想說什麼,但終究沒有說,坦然向外走。
文臻沒起身,笑眯眯揮揮手,「拜拜。」
「拜拜什麼意思?」
「再見的意思,但一般其實表示的是最好再也不見。」
「只要你不開伙就行。」
「聞家這種廚王家族,會剋扣你老人家的伙食?」
「世間萬技,需要的都是全心浸淫心無旁騖,一群沉浸在爭權奪利中的人,能有多少心思琢磨出精彩絕倫的菜來?」老頭呵呵一笑,「今晚這頓,已經是自從我不能下廚之後,吃得最舒服的一頓了。」
文臻目光落在他手上,先前她就發覺了,老頭看似行動俐落,但是一雙手總在不自覺地震顫。
一個熱愛廚藝的廚子,落到這樣的下場,便滿身綺羅,終究難免英雄末路的淒涼。
文臻並沒有探問,也沒有表示同情,只是開始收拾碗筷,隨隨便便,如同對多年街坊一般招呼,「那明兒再來,早飯想吃什麼?」
「蟹黃湯包。」
「好啊,您老記得明早先下池塘摸幾隻蟹來。」
「湯包!」
「好的,早餐時間辰時一刻,請準時前往餐廳,過時不候。」
老頭揮揮手表示知道了,文臻看著他像一隻笨拙又靈活的熊,爬過高牆,穿過迎春花叢,不見了。
過了一會,砰地地面又震三震。
又過一會,隔壁傳來甕聲甕氣的聲音,「夜裡如果聽見什麼聲音,別理會。」
「哦?」
「不過如果你自己院子裡有什麼異常,你還是要理一理的。」
「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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