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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高雄路西法 於 2017-11-7 15:02 編輯
去看流星雨 發表於 2017-11-7 01:39
這是我的認知
因為你有些描述
看來 妳依據我的敘訴 假設性 認為我劍指慈濟的事 以取得共識!(我在11樓以清楚回覆妳的假設 ! 我無法去處理 任何人的假設 妳的假設 只能妳自身導正)
而(妳假設性 認為我劍指慈濟後的發言 使妳陷入對境之中 妳的回覆 失去了方寸 妳一直 跟妳心中假設性的路西法 在回覆)
再來需要釐清的事 何為高道德標準?
我的想法 接受眾生功德金捐款的教派 對 功德金 知足 放下 不算高道德標準!
為何? 因為 眾生 能將 金錢 捐出 雖 是受教派 以金錢交換福報的影響 但 眾生 捐了!
而接受 眾生捐款的 教派 難道不如眾生? 難道比眾生 更加 不了義?
現今 教派 演繹給世人看見的表像 對 功德金 來者不拒 少不嫌少 多不嫌多 並 以 彰顯佛之榮耀 佛法常存 為名 將教派 當成企業在經營 只為 教派常存 不滅!(這時之教派 以貪 教派之功利)!
所以 我一直問 請問?? 教派 對 眾生所捐的 功德金 知足 放下 很難嗎?
因為 我認為 個人 要知足 放下 不難 但 要教派 對 其 教派 賴以為生的命脈 (眾生所捐的 功德金) 知足 放下 非常難!
知足 放下 在佛的世界 應視普世價值 不應視為 高道德標準!
而佛門教派 應 以身 演繹 佛法之精神!
而 不願意 以身 演繹 佛法精神之教派 或 只會 用嘴 解釋佛法 的教派 我認為不能稱為(正信佛法) 只能稱為 財團法人 或 社團法人 或 慈善團體!
還有 請不要忘了 我們在這 是討論 而不是要求教派! 討論 是溝通彼此 認知差距! 妳我都無法去要求教派行事方向 !
我的想法 佛的教徒 如 不能以身 演繹 佛法之精神? 而 只是 冠佛教派之名 以企業的方式 經營ˊ教派 ! 那改為 公司行號 會不會好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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